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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卷

  • 工商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名录】
        局      长:王玉英       
        副  局  长:张宏煜       
                   吴锦凤(蒙古族)
                   马  麟       
                   李  彦       
        纪 检组 长:巴瑞明(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曹  怀       
                   郭瑞峰(女)   
        【概况】至2004年底,全区共有12个盟市工商局和2个计划单列市工商局,108个旗县区工商(分)局,在职干部职工近11751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7937人,占干部职工总数的67.5%。自治区工商局现内设办公室等13个职能处室和纪检监察室、稽查分局,还有机关服务中心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
        【为经济发展服务】实行现场办公、上门服务、试行网上注册查询等便民服务措施,为市场主体准入和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实行“一审一核”登记注册制度,企业登记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至2004年底,全区共登记注册内资企业46078户,注册资金1617.15亿元;外商投资企业847户,投资总额108.11亿美元,注册资本55.84亿美元;私营企业42681户,注册资本593.53亿元;个体工商户444101户,注册资金87.11亿元。全区各级工商部门高度重视第三产业发展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精神,从自治区实际和职能出发,及时出台《关于支持鼓励第三产业发展的意见》共40条,制定《促进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措施、减免相关收费,为第三产业市场主体的准入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2004年,全系统共为支持第三产业发展共减免行政性收费180万元。
        完善商标专管员制度,引导全社会提高商标意识、竞争意识和维权意识。重点加大对各类商标特别是产地证明商标和农副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的指导力度,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全区已有各类注册商标17663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0.9%。2004年,自治区又有4件商标:“草原兴发”羊肉、“河套”酒、“草原”红糖、“塞飞亚”食品餐饮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使自治区的驰名商标达到11件。
        在办事窗口开辟专门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的绿色通道,热心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积极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鼓励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为他们实现再就业牵线搭桥。2004年,全系统共帮助41916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再就业,引导私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14524人,安置759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据不完全统计,各级工商部门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减免收费1500多万元。
        【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系统把整治的重点放在维护群众消费安全上,以粮食、肉食、奶食、蔬菜、副食品和饮料为重点,组织开展儿童食品、夏秋时令食品、节日食品市场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地沟油”和变质、过期、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确保广大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放心。
        开展驰名、着名商标保护和查处食品、药品商标假冒侵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区外不法分子侵犯自治区驰名和着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积极协调相关省市工商部门开展跨省区的联合打假维权行动,对非法印制、购买使用假商标、假标识违法行为以及虚假广告进行专项整治。
        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及无照经营农资行为,共查办违法经营农资案件306件,为农牧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00万元。积极探索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在较大的农资批发市场中实行重要农资入市索证索票备案制、购销查验登记制、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以及先行赔付等制度,收到较好的效果。开展“订单农业”合同服务咨询工作,全区共签“订单农业”合同31674份,有效维护农民和企业的利益。继续推进“红盾进社区,维权进万家”活动,在全区建立1157个社区、农村、牧区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基本形成覆盖全区的12315申诉举报三级执法网络。2004年,全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8056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75万元。
        加强对供电、供水等公用企业和电信、烟草等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和反假冒、反误导、反欺诈执法行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共查获传销案件17件,捣毁传销窝点16处。
        依法取缔一批无照经营和严重违规的市场主体经营资格,结合年检工作,对“三无”企业、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此外,与有关部门配合,深入开展反走私贩私、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取缔非法网吧,“扫黄、打非”、禁毒等专项斗争,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行政许可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起草并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为强化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制定《关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规范和对行政执法后的有效监督,强化行政复议和案件审核的纠错功能,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市场监管改革】通过采取经营者自律、工商部门监管、社会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改革,实现对上市商品的全程有效监管;通过与经营者签订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责任状,组织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培训,帮助企业和市场主办者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等举措,提高经营者的自律和防范意识;通过在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建立购货查验、进货台账、质量承诺、信誉公示、不合格商品退出等制度,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共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2283个批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提出消费警示。
        【队伍建设】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全区工商系统广泛开展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促进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的要求,认真进行“五项清理”、重点查究“六个方面的问题”,共清理执法案件36814件,回访当事人5684人,发现存在问题的541件,清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14357件,清理对工商执法人员的举报72件,全部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纠正和处理。
        【开展“两创”活动】2004年是全区开展以创建“先进旗县工商局”和“五好工商所”为主要内容的“两创”活动的第三年。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两创”活动中,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加强基层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对193名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60多名后备干部、40名旗县局长、40名工商所长进行培训。组织开展争创文明单位,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工商文化建设。全区有5个盟市工商局和19个旗县工商局被命名为文明单位;有46个工商单位被评为“自治区文明示范窗口单位”、386个工商所被授予“青年文明号”;有16个单位及15名个人分别获得全国工商系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霍宝霞同志被中组部、中宣部、党中央文明办和国家人事部授予“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
        【现代化监管手段改革】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信息网络化建设作为改革监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资金投入,建成自治区工商局、14个盟市工商局(含两个计划单列市)、108个旗县(区)工商局、500多个工商所的四级互通互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加大业务软件开发力度,初步实现信息浏览、公文收发、电子邮件等自动化办公的目标,部分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实现网上流转,成为全区较早实现全行业联网的部门之一。建成市场主体“经济户口”及监管网络系统,各类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入库分别达到100%和99%,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康毅 张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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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名录】
        局      长:王玉英       
        副  局  长:张宏煜       
                   吴锦凤(蒙古族)
                   马  麟       
                   李  彦       
        纪 检组 长:巴瑞明(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曹  怀       
                   郭瑞峰(女)   
        【概况】至2004年底,全区共有12个盟市工商局和2个计划单列市工商局,108个旗县区工商(分)局,在职干部职工近11751人,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7937人,占干部职工总数的67.5%。自治区工商局现内设办公室等13个职能处室和纪检监察室、稽查分局,还有机关服务中心等7个直属事业单位。
        【为经济发展服务】实行现场办公、上门服务、试行网上注册查询等便民服务措施,为市场主体准入和发展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实行“一审一核”登记注册制度,企业登记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至2004年底,全区共登记注册内资企业46078户,注册资金1617.15亿元;外商投资企业847户,投资总额108.11亿美元,注册资本55.84亿美元;私营企业42681户,注册资本593.53亿元;个体工商户444101户,注册资金87.11亿元。全区各级工商部门高度重视第三产业发展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精神,从自治区实际和职能出发,及时出台《关于支持鼓励第三产业发展的意见》共40条,制定《促进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措施、减免相关收费,为第三产业市场主体的准入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2004年,全系统共为支持第三产业发展共减免行政性收费180万元。
        完善商标专管员制度,引导全社会提高商标意识、竞争意识和维权意识。重点加大对各类商标特别是产地证明商标和农副畜产品商标注册工作的指导力度,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全区已有各类注册商标17663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0.9%。2004年,自治区又有4件商标:“草原兴发”羊肉、“河套”酒、“草原”红糖、“塞飞亚”食品餐饮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使自治区的驰名商标达到11件。
        在办事窗口开辟专门为下岗失业人员服务的绿色通道,热心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积极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鼓励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私营经济,为他们实现再就业牵线搭桥。2004年,全系统共帮助41916名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再就业,引导私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14524人,安置759名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据不完全统计,各级工商部门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减免收费1500多万元。
        【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系统把整治的重点放在维护群众消费安全上,以粮食、肉食、奶食、蔬菜、副食品和饮料为重点,组织开展儿童食品、夏秋时令食品、节日食品市场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死肉、“地沟油”和变质、过期、伪劣食品的不法行为,确保广大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放心。
        开展驰名、着名商标保护和查处食品、药品商标假冒侵权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区外不法分子侵犯自治区驰名和着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积极协调相关省市工商部门开展跨省区的联合打假维权行动,对非法印制、购买使用假商标、假标识违法行为以及虚假广告进行专项整治。
        加大农资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及无照经营农资行为,共查办违法经营农资案件306件,为农牧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00万元。积极探索建立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在较大的农资批发市场中实行重要农资入市索证索票备案制、购销查验登记制、农资产品质量信誉卡以及先行赔付等制度,收到较好的效果。开展“订单农业”合同服务咨询工作,全区共签“订单农业”合同31674份,有效维护农民和企业的利益。继续推进“红盾进社区,维权进万家”活动,在全区建立1157个社区、农村、牧区消费者申诉举报站,基本形成覆盖全区的12315申诉举报三级执法网络。2004年,全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8056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875万元。
        加强对供电、供水等公用企业和电信、烟草等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和反假冒、反误导、反欺诈执法行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对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共查获传销案件17件,捣毁传销窝点16处。
        依法取缔一批无照经营和严重违规的市场主体经营资格,结合年检工作,对“三无”企业、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此外,与有关部门配合,深入开展反走私贩私、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取缔非法网吧,“扫黄、打非”、禁毒等专项斗争,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行政许可项目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清理;起草并经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为强化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制定《关于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规范和对行政执法后的有效监督,强化行政复议和案件审核的纠错功能,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市场监管改革】通过采取经营者自律、工商部门监管、社会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改革,实现对上市商品的全程有效监管;通过与经营者签订不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责任状,组织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培训,帮助企业和市场主办者建立完善管理制度等举措,提高经营者的自律和防范意识;通过在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建立购货查验、进货台账、质量承诺、信誉公示、不合格商品退出等制度,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工作,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共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2283个批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提出消费警示。
        【队伍建设】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全区工商系统广泛开展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促进依法行政为主要内容的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的要求,认真进行“五项清理”、重点查究“六个方面的问题”,共清理执法案件36814件,回访当事人5684人,发现存在问题的541件,清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14357件,清理对工商执法人员的举报72件,全部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纠正和处理。
        【开展“两创”活动】2004年是全区开展以创建“先进旗县工商局”和“五好工商所”为主要内容的“两创”活动的第三年。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两创”活动中,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加强基层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加强干部培训工作,对193名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60多名后备干部、40名旗县局长、40名工商所长进行培训。组织开展争创文明单位,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工商文化建设。全区有5个盟市工商局和19个旗县工商局被命名为文明单位;有46个工商单位被评为“自治区文明示范窗口单位”、386个工商所被授予“青年文明号”;有16个单位及15名个人分别获得全国工商系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霍宝霞同志被中组部、中宣部、党中央文明办和国家人事部授予“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称号。
        【现代化监管手段改革】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信息网络化建设作为改革监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资金投入,建成自治区工商局、14个盟市工商局(含两个计划单列市)、108个旗县(区)工商局、500多个工商所的四级互通互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加大业务软件开发力度,初步实现信息浏览、公文收发、电子邮件等自动化办公的目标,部分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实现网上流转,成为全区较早实现全行业联网的部门之一。建成市场主体“经济户口”及监管网络系统,各类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入库分别达到100%和99%,为市场监管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康毅 张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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