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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卷

  • 政法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名录】
        政法委书记综合治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胡  忠
        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蒙古族) 
        政法委副书记:李久祥                     
        政法委秘书长:刘国栋                     
        综治办副主任:刘国君                     
        维稳办副主任:师  铎                     
        政法委助理巡视员:苏云生 赵瑾琦          
        【概况】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维稳办)设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设9个职能处(室、部)。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督查室、信息调研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盟市指导处、维稳办信息综合处、维稳办协调督办处、机关党委。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行政编制41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秘书长兼政治部主任1名(副厅级),综治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维稳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17名(9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8副)。有在编干部41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4人:蒙古族10人、达斡尔族2人、回族1人、满族1人。妇女干部8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37人,大专2人。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一是大力加强隐蔽战线斗争,有效地防范和打击了各种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工作,牢牢掌握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权。组织协调各地及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影响自治区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切实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二是按照党中央维稳办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先后围绕国内政治生活中重大事件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庆典等特殊时期的维护稳定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积极督促和指导各地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三是积极协调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稳定的其他重大事件。自治区维稳办多次召开协调会议,会同信访等部门共同做好群众越级赴自治区党委、政府上访和围堵党委、政府事件的处置工作。先后3次组织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188件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四是积极探索和建立维护稳定经常性工作机制。年初组织开展建立维护稳定工作经常性机制的专题调研,形成报告上报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维护稳定经常性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基本实现维护稳定工作“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出台一系列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04年,一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组织召开全区“严打”冬季攻势总体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对进一步整治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进行部署。在全区开展“百日会战”、“侦破命案”、网上追逃等专项行动,开展“打击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全区扫毒行动、交通秩序集中整顿工作、“压事故、保安全、迎春运”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网吧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措施。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断深化基层安全创建工作。在全区部署开展治安复杂地区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研究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开展“六进社区”及各种形式的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创建内容。自治区综治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评定安全示范社区活动的通知》,制定《自治区级“安全示范社区”标准》。评选出自治区级安全示范社区30个,盟市级安全示范社区100个,旗县(市区)级安全示范社区300个。三是强化综治责任制落实。自治区政府主席、综治委主任同志代表自治区综治委与各盟市签订《200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盟市领导责任书》。按季度对各盟市和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综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组织召开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表彰奖励2003年度综治工作先进盟市、优秀成员单位和荣获自治区级“长安杯”地区、单位,以及创安联系点工作先进单位,加大综治责任制落实和表彰奖励工作力度。修订下发《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标准》,四是充分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作用,组织推动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刑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铁路护联防领导小组等专项工作。五是认真做好有关邪教问题的防范和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对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问题加强综合治理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反邪教综治网络的实施意见》。六是认真做好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发展。2004年共表彰奖励“全区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18件31人。七是认真做好综治调研和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工作。组织力量先后对完善、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新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出租房屋管理、网吧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八是积极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不断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影响。年初,制定下发《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了主题宣传月活动。全区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刊登综治文章200余篇,发表广播电视讲话150余次,刊发、播出综治信息、专题报道500余条。
        【执法督查】按照党中央政法委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全区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2月、5月先后两次召开全区电视电话会议,作出安排部署,通报工作情况。二是强化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对排查出的上访案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逐一落实到有关部门。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落实部门一把手为包案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逐一落实责任制,限时解决问题。三是加强检查督导,确保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工作取得实效。政法委有关领导多次深入呼和浩特等盟市,对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交办的重点上访案件,逐案检查督办。全区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领导小组先后派出5个工作组,赴全区9个重点盟市进行检查督办。四是连续召开5次会议,研究处理重点案件30件,主动听取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赤峰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积案。2004年全区各级政法机关排查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256件,办结2827件,占排查案件总数的87%,息诉停访2244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79%,一大批多年遗留的积案得到解决。五是进一步做好进京上访人员劝返工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与自治区政法部门、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于2004年9月中旬至2005年1月12日,组成驻京劝返组,先后派出工作组4批12人赴京工作。至12月24日,劝返涉法涉诉进京上访人员507人次,并妥善处理包头市负案在逃人员李秋柱服毒自杀案,编发《劝返工作信息》简报38期。10月份,党中央政法委检查督办组到自治区检查工作,对全区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建立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公、检、法机关联合接待上访群众的制度,这项制度得到党中央政法委的肯定,并将工作经验在《政法动态》上刊发介绍。六是继续做好案件督查和协调工作。2004年共督办案件36件,其中交办案件11件;组织、协调重大疑难案件40余件。
        【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政法队伍政治坚定。一是组织全区广大政法干警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及时转发《党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结合“争创”活动、“执政为民、加快发展”教育培训活动及自治区政法各部门部署的专项学教活动,在全区政法机关组织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年初组织政法部门提出便民利民措施,印发《关于在全区政法系统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并在新闻媒体上刊载报道,这项工作受到党中央政法委关注和肯定,印发《政法要情信息》报送党中央并通报全国。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判、检务、警务、狱务等公开制度和惩戒制度,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改进政法机关工作作风。三是相继发出关于学习任长霞、曹发贵、蒋庆等全国政法英模和学习牛玉儒同志的通知,在全区政法系统持续开展学习先进、争创先进活动。2004年全区政法系统有95个集体和140名干警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在全区政法系统部署了深化和拓展“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区政法系统组工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四是切实加强各级政法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委协管政法部门厅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能,积极配合、协助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做好对全区厅级政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和选配工作。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自治区政法部门处级干部任免工作职责,促进自治区政法部门内设机构及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参与、监督自治区政法部门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派员参与、指导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的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认真做好任前审核备案,2004年审核备案自治区政法部门呈报的处级干部26批,共266名。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监督机制。2004年8月下旬,在大兴安岭林管局召开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座谈会,重点研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监督工作”的课题。会后形成《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做好政法干部队伍监督工作的意见(草案)》。经广泛征求意见,由自治区党委转发全区。五是认真抓好《2002~2005年全区政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02~2005年全区政法委(综治办)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区政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了盟市综治办主任参加全国地市级综治办主任培训班,举办全区盟市旗县综治办主任培训班、全区政法系统电子政务与信息应用培训班。选派4名盟市、旗县(市区)政法委干部到北京市政法委系统挂职锻炼。选派6名盟市旗县(市区)政法委干部参加党中央政法委常州培训班。六是落实从优待警,建立全区政法干警人身保险制度。2004年底与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文件,把全区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国家安全共6万多干警纳入统一的一个保险合同内,由财政、单位、个人三方面承担保险费,由自治区政法委、政法各部门、保险公司组成的办公室统一管理。七是进一步做好全区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督促政法部门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2004年全年接收处理举报信件298件,接待来访62人次。全区共查处违法政法干警225人。
        【信息网络调查研究】全年投入60万元用于网络建设,基本建成机关内网、跨部门业务专网、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系统。经多方争取,在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工程中启动政法信息资源专网建设工作,将建立政法委、公、检、法、司统一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网络管理制度,严格网络管理,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信息调研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年内组织完成党中央政法委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调研报告》,完成《关于建立健全贯彻严打方针经常性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组织各地各部门就如何贯彻落实构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屏障战略目标进行调研。编发《内蒙古政法》44期,及时指导工作、交流经验。建立信息研判工作机制,组织协调自治区政法各部门通过网上交流政法信息,编发《政法局域网信息》和《政法信息与调研》共69期。
        【法学会工作】一是加强全区各级法学会机构建设,提高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水平。二是建立了法学研究课题二级管理机制。直接组织编译《蒙古法律务实》,委托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执法部门立项研究课题56项,完成结项38项。积极做好组织推动和保障服务工作。编辑出版2004年学术研究成果。三是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协助配合内蒙古电视台组织“12·4”法制宣传活动。四是加强专业分会工作。制定《内蒙古法学会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工作通则》。先后举办内蒙古法学会宪法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研讨会。五是积极发展会员,壮大研究力量,发展团体会员160个,个人会员2300人。

        (费毅)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政法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名录】
        政法委书记综合治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胡  忠
        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蒙古族) 
        政法委副书记:李久祥                     
        政法委秘书长:刘国栋                     
        综治办副主任:刘国君                     
        维稳办副主任:师  铎                     
        政法委助理巡视员:苏云生 赵瑾琦          
        【概况】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维稳办)设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设9个职能处(室、部)。办公室、政治部、执法督查室、信息调研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盟市指导处、维稳办信息综合处、维稳办协调督办处、机关党委。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机关(自治区综治办、自治区维稳办)行政编制41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秘书长兼政治部主任1名(副厅级),综治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维稳办专职副主任1名(副厅级);处级领导职数17名(9正,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8副)。有在编干部41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4人:蒙古族10人、达斡尔族2人、回族1人、满族1人。妇女干部8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37人,大专2人。
        【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一是大力加强隐蔽战线斗争,有效地防范和打击了各种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工作,牢牢掌握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权。组织协调各地及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影响自治区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切实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二是按照党中央维稳办和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先后围绕国内政治生活中重大事件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庆典等特殊时期的维护稳定工作,进行周密部署,积极督促和指导各地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三是积极协调妥善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影响稳定的其他重大事件。自治区维稳办多次召开协调会议,会同信访等部门共同做好群众越级赴自治区党委、政府上访和围堵党委、政府事件的处置工作。先后3次组织不稳定因素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188件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四是积极探索和建立维护稳定经常性工作机制。年初组织开展建立维护稳定工作经常性机制的专题调研,形成报告上报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维护稳定经常性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基本实现维护稳定工作“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出台一系列工作制度。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04年,一是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组织召开全区“严打”冬季攻势总体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对进一步整治社会治安秩序,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进行部署。在全区开展“百日会战”、“侦破命案”、网上追逃等专项行动,开展“打击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和制售假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全区扫毒行动、交通秩序集中整顿工作、“压事故、保安全、迎春运”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网吧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措施。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断深化基层安全创建工作。在全区部署开展治安复杂地区排查整治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研究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开展“六进社区”及各种形式的基层安全创建活动,不断深化创建内容。自治区综治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评定安全示范社区活动的通知》,制定《自治区级“安全示范社区”标准》。评选出自治区级安全示范社区30个,盟市级安全示范社区100个,旗县(市区)级安全示范社区300个。三是强化综治责任制落实。自治区政府主席、综治委主任同志代表自治区综治委与各盟市签订《200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盟市领导责任书》。按季度对各盟市和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综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组织召开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表彰奖励2003年度综治工作先进盟市、优秀成员单位和荣获自治区级“长安杯”地区、单位,以及创安联系点工作先进单位,加大综治责任制落实和表彰奖励工作力度。修订下发《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标准》,四是充分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作用,组织推动全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刑释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铁路护联防领导小组等专项工作。五是认真做好有关邪教问题的防范和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对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问题加强综合治理的通知》、《关于建立健全反邪教综治网络的实施意见》。六是认真做好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推动见义勇为事业发展。2004年共表彰奖励“全区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18件31人。七是认真做好综治调研和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工作。组织力量先后对完善、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新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出租房屋管理、网吧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八是积极开展政法综治宣传工作,不断扩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影响。年初,制定下发《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要点》,组织开展了主题宣传月活动。全区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刊登综治文章200余篇,发表广播电视讲话150余次,刊发、播出综治信息、专题报道500余条。
        【执法督查】按照党中央政法委部署,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全区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2月、5月先后两次召开全区电视电话会议,作出安排部署,通报工作情况。二是强化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解决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对排查出的上访案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逐一落实到有关部门。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落实部门一把手为包案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逐一落实责任制,限时解决问题。三是加强检查督导,确保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工作取得实效。政法委有关领导多次深入呼和浩特等盟市,对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交办的重点上访案件,逐案检查督办。全区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领导小组先后派出5个工作组,赴全区9个重点盟市进行检查督办。四是连续召开5次会议,研究处理重点案件30件,主动听取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赤峰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工作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认真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积案。2004年全区各级政法机关排查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256件,办结2827件,占排查案件总数的87%,息诉停访2244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79%,一大批多年遗留的积案得到解决。五是进一步做好进京上访人员劝返工作。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与自治区政法部门、呼和浩特市委政法委于2004年9月中旬至2005年1月12日,组成驻京劝返组,先后派出工作组4批12人赴京工作。至12月24日,劝返涉法涉诉进京上访人员507人次,并妥善处理包头市负案在逃人员李秋柱服毒自杀案,编发《劝返工作信息》简报38期。10月份,党中央政法委检查督办组到自治区检查工作,对全区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上访问题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建立起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公、检、法机关联合接待上访群众的制度,这项制度得到党中央政法委的肯定,并将工作经验在《政法动态》上刊发介绍。六是继续做好案件督查和协调工作。2004年共督办案件36件,其中交办案件11件;组织、协调重大疑难案件40余件。
        【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确保政法队伍政治坚定。一是组织全区广大政法干警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及时转发《党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结合“争创”活动、“执政为民、加快发展”教育培训活动及自治区政法各部门部署的专项学教活动,在全区政法机关组织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年初组织政法部门提出便民利民措施,印发《关于在全区政法系统认真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并在新闻媒体上刊载报道,这项工作受到党中央政法委关注和肯定,印发《政法要情信息》报送党中央并通报全国。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判、检务、警务、狱务等公开制度和惩戒制度,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监督,切实改进政法机关工作作风。三是相继发出关于学习任长霞、曹发贵、蒋庆等全国政法英模和学习牛玉儒同志的通知,在全区政法系统持续开展学习先进、争创先进活动。2004年全区政法系统有95个集体和140名干警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在全区政法系统部署了深化和拓展“树组工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区政法系统组工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四是切实加强各级政法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委协管政法部门厅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能,积极配合、协助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做好对全区厅级政法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管理、考核和选配工作。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自治区政法部门处级干部任免工作职责,促进自治区政法部门内设机构及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参与、监督自治区政法部门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派员参与、指导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的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认真做好任前审核备案,2004年审核备案自治区政法部门呈报的处级干部26批,共266名。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监督机制。2004年8月下旬,在大兴安岭林管局召开全区政法队伍建设座谈会,重点研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政法干部队伍监督工作”的课题。会后形成《关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做好政法干部队伍监督工作的意见(草案)》。经广泛征求意见,由自治区党委转发全区。五是认真抓好《2002~2005年全区政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2002~2005年全区政法委(综治办)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区政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了盟市综治办主任参加全国地市级综治办主任培训班,举办全区盟市旗县综治办主任培训班、全区政法系统电子政务与信息应用培训班。选派4名盟市、旗县(市区)政法委干部到北京市政法委系统挂职锻炼。选派6名盟市旗县(市区)政法委干部参加党中央政法委常州培训班。六是落实从优待警,建立全区政法干警人身保险制度。2004年底与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文件,把全区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国家安全共6万多干警纳入统一的一个保险合同内,由财政、单位、个人三方面承担保险费,由自治区政法委、政法各部门、保险公司组成的办公室统一管理。七是进一步做好全区政法干警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督促政法部门严肃查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2004年全年接收处理举报信件298件,接待来访62人次。全区共查处违法政法干警225人。
        【信息网络调查研究】全年投入60万元用于网络建设,基本建成机关内网、跨部门业务专网、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系统。经多方争取,在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工程中启动政法信息资源专网建设工作,将建立政法委、公、检、法、司统一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网络管理制度,严格网络管理,确保网络和信息安全。信息调研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年内组织完成党中央政法委年度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调研报告》,完成《关于建立健全贯彻严打方针经常性工作机制的调研报告》,组织各地各部门就如何贯彻落实构筑中华人民共和国北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屏障战略目标进行调研。编发《内蒙古政法》44期,及时指导工作、交流经验。建立信息研判工作机制,组织协调自治区政法各部门通过网上交流政法信息,编发《政法局域网信息》和《政法信息与调研》共69期。
        【法学会工作】一是加强全区各级法学会机构建设,提高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水平。二是建立了法学研究课题二级管理机制。直接组织编译《蒙古法律务实》,委托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执法部门立项研究课题56项,完成结项38项。积极做好组织推动和保障服务工作。编辑出版2004年学术研究成果。三是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协助配合内蒙古电视台组织“12·4”法制宣传活动。四是加强专业分会工作。制定《内蒙古法学会学科(专业、专门)研究会工作通则》。先后举办内蒙古法学会宪法与民族区域自治法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研讨会。五是积极发展会员,壮大研究力量,发展团体会员160个,个人会员2300人。

        (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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