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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卷

  • 司法
  •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名录】
        厅      长:任英超               
        副  厅  长:赵建平               
                   岩  英               
                   徐贵中               
                   翟贵文               
                   吴艳刚(达斡尔族)     
        政治部主任:杜志刚(蒙古族)       
        纪 委书 记:王洪中(蒙古族)       
        巡  视  员:赵仁钦(蒙古族6月离任) 
                        宿同忠(9月任职)      
        【概况】2004年,自治区司法厅内设8个职能处(室)和政治部(内设人事警务处、组织宣传处)、纪检委、机关党委、老干办。人员编制71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5名,政治部主任、纪委书记各1名;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各1名,处级领导职数21名。事业编制27名(厅机关事务中心11名、法律援助中心6名、律师协会10名)。厅机关实有66人(男47人,女19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30人、科级干部29人。大学及以上学历的38名,占57.6%;大专学历的23名,占34.9%,大专以下学历的4名,占6%。
        全区盟市司法局12个,旗县(市、区)司法局101个,苏木乡镇(街道)司法所1453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19484个;共有监狱17所,劳教所12个;律师事务所237个,公证处11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781个。全区司法行政干警职工21010人。其中,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4092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6854人,其中直属监狱民警4857人,直属劳教民警564人,监狱、劳教系统在职工人5567人;法律服务人员4470人(律师2066人,公证员385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19人)。
        【普法依法治理】组织开展了“宪法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活动,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司法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人数达30万。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推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知识考试成绩被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目标。开展依法治区理论研讨征文活动,召开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座谈会,与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开展法制文艺宣传和优秀节目评选。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村牧区”活动,将《农牧民法律知识读本》及时发送给农牧民。召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指导。各地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基层专项治理,“民主法治示范村(嘎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深入进行,继续拓展成人法学教育,努力扩大生源渠道,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依法治区提供法律人才支持。
        【监狱劳教】监狱工作坚持以确保安全稳定为重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年无罪犯脱逃、无狱内重大案件、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罪犯非正常死亡率为0.114‰。运用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手段,普遍建立出监教育机制。清理、修订规章制度,规范执法活动;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全面推行狱务公开,加强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健全民警直接管理制度,普遍开展罪犯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坚持集体教育与个别谈话、狱内教育与社会帮教、惩罚改造与解决罪犯改造的“三个结合”教育方法,积极探索符合罪犯改造规律的新途径、新方法。推进监狱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分离监狱办社会的职能。充实和完善监狱布局调整的规划设计,协调落实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相关优惠政策,启动国家和自治区投资的部分建设项目。认真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有关解决监狱困难和问题的政策措施,在争取经费、核销贷款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取得进展。
        劳教工作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创办特色工作不断深化。注重所政设施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初步建立系统、规范的安全防范机制,维护场所稳定,全年所内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案件、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劳教人员逃跑率为2.3‰。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劳教人员延期聆询制和所务公开。呼和浩特市、乌海和女子、少教四个劳教所采取封闭、半开放、开放式动态管理模式。普遍把法律咨询、心理矫治等科学方法引入教育工作之中,建立法律援助机制,在劳教人员中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突出劳动的矫治和习艺功能,部分劳教所开始进行劳教人员有偿劳动制的探索,达到了矫正恶习、学习生产技能的实际效果。全力提高教育挽救质量,邪教组织“法轮功”劳教人员在所转化率达到90%,其他劳教人员的所内改好率达到87%。
        【法律服务】为全区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产业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04年律师共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34377件,担任法律顾问2675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7304件。11个盟市和98个旗县政府成立或聘请法律顾问团组。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百日追薪”专项活动,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800多人次,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982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各类法律顾问3439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9929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569.8万元。提请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为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提供政策依据。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获得专项经费639.97万元。全区受理法律援助咨询52222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51件,结案3767件。对批准设立的13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年检,对符合条件的118名从业人员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3个盟市成立司法鉴定指导协调机构。
        【基层司法行政】10个盟市实现旗县司法局对司法所的直接管理。党中央拨付的2100多万元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基层司法所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技能培训和业务评查活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人民调解暨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促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业务建设以及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有机衔接。2004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万余起,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256起,制止群众性械斗160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92件、12161人次。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和就业安置工作,落实帮教措施18920人,安置15535人,帮教率和安置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国家司法考试】全区共有3434人报名,参考3194人,合格245人,合格率8.29%,明显高于上年;蒙文卷考生合格率达11.2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进入司法机关疏通渠道。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通过公开考试录用一批公务员和人民警察,1700多名警察参加警衔晋升培训。开展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规范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以及律师执业行为。在加强经常性教育、监督的同时,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区直司法行政系统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0件,处分干警75人,其中3人移送司法机关。
        【教育整顿全区律师队伍】从4月20日开始至年底,自治区司法厅在全区组织开展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主要内容是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三项教育”和“三个规范”。
        【先进集体】自治区公证员协会(厅律师公证工作处)在中国公证员协会组织的2003年度“全国公证行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全国公证行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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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厅      长:任英超               
        副  厅  长:赵建平               
                   岩  英               
                   徐贵中               
                   翟贵文               
                   吴艳刚(达斡尔族)     
        政治部主任:杜志刚(蒙古族)       
        纪 委书 记:王洪中(蒙古族)       
        巡  视  员:赵仁钦(蒙古族6月离任) 
                        宿同忠(9月任职)      
        【概况】2004年,自治区司法厅内设8个职能处(室)和政治部(内设人事警务处、组织宣传处)、纪检委、机关党委、老干办。人员编制71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5名,政治部主任、纪委书记各1名;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各1名,处级领导职数21名。事业编制27名(厅机关事务中心11名、法律援助中心6名、律师协会10名)。厅机关实有66人(男47人,女19人),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30人、科级干部29人。大学及以上学历的38名,占57.6%;大专学历的23名,占34.9%,大专以下学历的4名,占6%。
        全区盟市司法局12个,旗县(市、区)司法局101个,苏木乡镇(街道)司法所1453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19484个;共有监狱17所,劳教所12个;律师事务所237个,公证处11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781个。全区司法行政干警职工21010人。其中,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4092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6854人,其中直属监狱民警4857人,直属劳教民警564人,监狱、劳教系统在职工人5567人;法律服务人员4470人(律师2066人,公证员385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19人)。
        【普法依法治理】组织开展了“宪法宣传月”和“12·4”法制宣传活动,对领导干部、公务员、司法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人数达30万。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推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法律知识考试成绩被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实绩考核目标。开展依法治区理论研讨征文活动,召开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座谈会,与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开展法制文艺宣传和优秀节目评选。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农村牧区”活动,将《农牧民法律知识读本》及时发送给农牧民。召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依法治区工作的指导。各地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基层专项治理,“民主法治示范村(嘎查)”、“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深入进行,继续拓展成人法学教育,努力扩大生源渠道,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依法治区提供法律人才支持。
        【监狱劳教】监狱工作坚持以确保安全稳定为重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年无罪犯脱逃、无狱内重大案件、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罪犯非正常死亡率为0.114‰。运用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手段,普遍建立出监教育机制。清理、修订规章制度,规范执法活动;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全面推行狱务公开,加强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健全民警直接管理制度,普遍开展罪犯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坚持集体教育与个别谈话、狱内教育与社会帮教、惩罚改造与解决罪犯改造的“三个结合”教育方法,积极探索符合罪犯改造规律的新途径、新方法。推进监狱体制机制改革,逐步分离监狱办社会的职能。充实和完善监狱布局调整的规划设计,协调落实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相关优惠政策,启动国家和自治区投资的部分建设项目。认真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有关解决监狱困难和问题的政策措施,在争取经费、核销贷款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方面取得进展。
        劳教工作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创办特色工作不断深化。注重所政设施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初步建立系统、规范的安全防范机制,维护场所稳定,全年所内无非正常死亡、无重大案件、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劳教人员逃跑率为2.3‰。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劳教人员延期聆询制和所务公开。呼和浩特市、乌海和女子、少教四个劳教所采取封闭、半开放、开放式动态管理模式。普遍把法律咨询、心理矫治等科学方法引入教育工作之中,建立法律援助机制,在劳教人员中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突出劳动的矫治和习艺功能,部分劳教所开始进行劳教人员有偿劳动制的探索,达到了矫正恶习、学习生产技能的实际效果。全力提高教育挽救质量,邪教组织“法轮功”劳教人员在所转化率达到90%,其他劳教人员的所内改好率达到87%。
        【法律服务】为全区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产业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04年律师共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34377件,担任法律顾问2675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37304件。11个盟市和98个旗县政府成立或聘请法律顾问团组。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百日追薪”专项活动,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为上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800多人次,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982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担任各类法律顾问3439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9929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569.8万元。提请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为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提供政策依据。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获得专项经费639.97万元。全区受理法律援助咨询52222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051件,结案3767件。对批准设立的13家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年检,对符合条件的118名从业人员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3个盟市成立司法鉴定指导协调机构。
        【基层司法行政】10个盟市实现旗县司法局对司法所的直接管理。党中央拨付的2100多万元专项资金,全部用于基层司法所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技能培训和业务评查活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人民调解暨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促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业务建设以及人民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有机衔接。2004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万余起,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256起,制止群众性械斗160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92件、12161人次。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和就业安置工作,落实帮教措施18920人,安置15535人,帮教率和安置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国家司法考试】全区共有3434人报名,参考3194人,合格245人,合格率8.29%,明显高于上年;蒙文卷考生合格率达11.2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进入司法机关疏通渠道。
        【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通过公开考试录用一批公务员和人民警察,1700多名警察参加警衔晋升培训。开展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规范律师与法官的关系、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以及律师执业行为。在加强经常性教育、监督的同时,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区直司法行政系统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40件,处分干警75人,其中3人移送司法机关。
        【教育整顿全区律师队伍】从4月20日开始至年底,自治区司法厅在全区组织开展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主要内容是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三项教育”和“三个规范”。
        【先进集体】自治区公证员协会(厅律师公证工作处)在中国公证员协会组织的2003年度“全国公证行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活动中被评为“全国公证行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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