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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卷

  • 教育
  •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领导名录】
        厅          长                  
        党  组  书  记                  
        高 校工委书 记:郭明伦           
        副    厅    长                  
        党  组  成  员                  
        高校工委副书记:布  和(蒙古族)   
        副    厅    长                  
        党  组  成  员                  
        高 校工委委 员:何成保           
                       李东升           
                       何瑞芝(女)       
                       满  达(蒙古族)   
        高校纪工委书记                  
        党  组  成  员                  
        高 校工委委 员:程  哲(蒙古族)   
        党  组  成  员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董方成
        助理巡视员:秦政奇               
                   刘  勤               
        【概况】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设16个职能处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民族教育处、师范教育处、督导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处、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处、科技外事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并设高校纪工委(教育厅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行风建设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积极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牵头部门作用,全年召开两次部门联席会议,制定《2004年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主要内容,制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纠风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0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继续开展收费检查工作。在各级教育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纠风办、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区部分地区学校收费、收费公示、经费投入保障等情况进行抽查,严肃查处一批违规乱收费案件,有效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进一步加强财务审计工作,对内蒙古大学等8所高校及直属单位2003年度财务预算执行及收费管理使用情况依法进行审计,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加大对自治区各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对违纪考生的查处力度,与自治区纠风办共同调查处理普通高考考生违规更改民族成分事件。2004年,共处理普通高考违纪考生152人,成人高考违纪考生566人,自学考试违纪考生6478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原则的落实,社会反响积极。
        【教育法制建设】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工作方案,举办专题讲座,完成教育厅行政审批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2项,对现行的15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14个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和废止意见,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对全区20万中小学教师进行继续教育法制专题培训和考试。组织完成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语言文字法》办法的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
        【人才工作】贯彻《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教育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才工作的年度重点和目标,开展人才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按照新形势下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改革人才培养的模式,不断创新机制和方法,完成承担的9项责任目标,各类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和北京市教委共同组织召开京蒙高校对口支援协作座谈会,两市区又有7所高职院校建立对口支援协作关系。经会商北京教委,调整原18个县区地对口支援关系,重新确立北京市18个区县对口支援自治区“两基”攻坚旗县的协作关系,拟定《两市区“两基”攻坚对口支援实施方案》。
        【电子政务建设】教育厅把电子政务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给予高度重视。年内,相继建设内蒙古语言文字网、高职高专教育网和教育学会网。争取教育部的支持,筹措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建设与盟市链接的视频会议系统和机关局域网。举办电子政务和“文档一体化”管理培训班,进一步完善同上级部门的网上链接,实行部分文件的网上传输。
        【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正式启动全区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正式启动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活动。
        【信访提案建议办理督查督办和信息工作】成立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继续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全年处理群众来信522件,接待来访群众79批、208人次,基本上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妥善接待和处理几起重大信访案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99件,督查督办件132件,办结率为100%。信息专报工作位居全国、全区前列。
        【基础教育】
        “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  贯彻全国农村教育和“两基”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全区农村牧区教育暨“两基”攻坚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两基”攻坚总体规划》等八个配套文件,全面部署农村牧区教育和“两基”攻坚工作。自治区政府对下与有关盟市、旗县政府签订“两基”攻坚、二期“危改工程”责任书,对上与国家三部委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为推动“两基”攻坚,教育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未达标旗县,对计划早达标的旗县在资金和项目上予以倾斜,对拟达标旗县进行前期和中期督促检查。经过上下努力,特别是达标旗县的艰苦奋斗,全区又有新巴尔虎左旗、突泉县、喀喇沁旗、正镶白旗、察哈尔右翼中旗等5个旗县通过自治区“两基”达标验收。全区“两基”达标旗县(市区)已达到84个,“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78.42%。制定全区“两基”巩固提高督导复查工作规划,完成土左旗等8个旗县的督导复查任务。
        各项重大工程建设  年内,争取到国家“两基”攻坚资金5.2亿元,危改资金3.2亿元,远程教育网络示范工程3700万元。自治区“两基”攻坚配套资金1.4亿元,危改配套资金9000万元。在自治区基础教育史上,这是国家投资最多的时期。在国家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多方自筹,全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已开工项目学校达131所,占计划项目的107%,危改工程计划改扩建校舍80万平方米的任务也全部开工。完成2570所农村牧区中小学“校校通”建设项目,累计完成8030所农村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工程的建设任务,占全区中小学总数的73%。结合各项工程的实施,继续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调减中小学校点1617所,明显提高办学效益。进一步加大实施“扶困助学工程”的力度,出台在城镇中小学实行“一费制”的政策,在全区75个农村牧区旗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使130.7万贫困学生受到资助,占这类学生总数的80%,资助金额达1亿多元。这项政策的出台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得到国家2100万元专项经费的奖励。从2004年起,自治区决定每年划出1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逐步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下发《关于认真解决好进城务工就业农牧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要求各城市学校克服困难,努力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牧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进城务工就业农牧民子女入学。对于服从当地教育部门安排的,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样。组织开展全区进城务工就业农牧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开展。
        【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各地认真落实全区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普通高中的发展步伐。2004年,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由上年的16所增加到21所,全区普通高中在校生42.01万人,比上年增加5.6万人,招生人数为16.58万人,比上年增加1.66万人,已经超过“十五”计划15万人的指标。幼儿教育与特殊教育进一步加强。制定自治区2004~2007年幼儿教育发展规划。为500名家庭贫困的视障儿童提供17.5万元助学金,开展对视障儿童辅导新教师的培训。
        【课程改革和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召开全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实验区课改工作经验,全区课改实验旗县由55个扩展到91个。召开中考评价制度改革研讨会,提出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全面推进全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奠定基础。党中央8号文件颁发后,及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决定》,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座谈会,举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题培训班,在中小学普遍开展诚信教育,开展树立民族魂教育活动。完成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24个,为每个场所各配备60万元的项目设备。扎扎实实推进“33211工程”的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在全区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检查暨年度基础教育工作综合评估,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发展  通过合并和资源重组,年内,新组建四所高等职业学校,全区高等学校达31所,在校生达20万人,比上年纯增近4万人,招生录取率首次突破7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6.2%。适应高教事业发展的需要,努力拓展高校办学空间,加大改善办学条件的力度。自治区高校新增土地8000亩,开工校舍建设面积达40多万平方米,是近几年高等院校基建规模最大的一年。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在稳步扩大高校办学规模的同时,注重深化高等教育内部结构改革,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全区高校新增本科专业52个(其中有21个待教育部审批),增设85个应用性较强的高职专业,增幅为近年之最。进一步加大对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力度,组织召开全区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开通自治区高职高专教育网站,成立自治区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内蒙古大学动物学等2个学科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农大、师大、工大列入全国英语教学改革试点范围。完成内大、师大、工大三所学校四个教学改革项目并通过教育部验收。指导和支持内大、师大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获得教育部专家组的一致好评。
        高校科研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经积极争取,国家教育部与自治区共建内蒙古农业大学乳品生物工程与技术重点实验室通过建设论证,教育部人文研究基础内大蒙古学研究中心通过教育部专家组的评估。年内,又有10个高校实验室被认定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取支持,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科研项目490项,经费7200万元,比上年增加700多万元。积极向国家发改委争取,将自治区高校日元贷款项目列入2005年正式贷款项目。对外交流与协作进一步加强。实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协议书》,自治区有50人被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公派出国留学。旨在加强高校与发达国家科技协作与交流、引进国外科技人才联合开展科技公关的“春晖计划”有新的进展,有13项科研项目获得国家资助。
        【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年内,以自治区党委名义召开两次全区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组织开展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及大学思想政治状况两次大型调研,出台《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组织修订《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等“两课”教材。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新修订高校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目标和指标体系。落实维护高校稳定工作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把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区高校连续15年保持稳定。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与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联合组织区外考察,制订《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批转教育厅等四部门制定的贯彻国务院5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组建管理机构,按新机制进一步推动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
        【招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招生政策的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及时调整考务管理办法,成人高校招生在全国率先进行网上报名试点。各类招生考试加大评卷管理力度,自学考试部分公共课首次实现招生考试机构直接组织管理的集中阅卷。2004年,全区共有186743人报考普通高校,计划招生114538人,实际录取136479人。有81645人报考成人高校,实际录取63190人。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调整、完善就业政策,毕业生就业政策框架初步形成。在毕业生人数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67.26%,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民族教育】
        学校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加大投入,努力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年内,有53所民族中小学列入“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安排薄弱民族初中改造专款200万元,为6个盟市10多所民族中学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完成“国门学校建设工程”12所项目学校的建设任务,4所民族高中进入自治区级示范学校行列。
        民族师资培养和教材建设  全年共培训小学数学、蒙古语文、汉语初中英语师资2000多人。制定《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蒙古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组织审查147种中小学蒙古文教材和教辅用书,完成蒙古语教育教学资源库开发建设的前期论证工作。
        招生工作  圆满完成区内高校民族预科生、八省区对等招生、国家部属院校和内地高校民族预科、民族班招生计划。2004年全区蒙古语授课学生高考升学率达73.59%(其中本科升学率44.07%),比2003年提高10个百分点。
        【职业教育与民办教育】
        事业发展  召开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全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全面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区职业教育工作。继续落实自治区政府批转的《关于全区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指导盟市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中等职业学校比上年减少26所,基本完成“十五”规划的目标。全年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7.96万人,比上年增长8.87个百分点。
        重点学校和专业建设  组织新一轮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的评定申报和自治区重点学校的评估认定工作。国家级重点学校达23所,自治区重点学校达38所。结合国家实施的“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计划”,加强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首批确定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乳品工程、电力工程等20个重点专业并进行集中投入和建设。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学校、行业部门和企业开展联合办学,组织有关学校赴南方考察,签订就业协议,打开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发达地区就业的渠道。组织举办呼市地区职业教育成果展示暨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洽谈会,扩大“订单培养”的规模。
        民办教育  召开民办教育工作座谈会,提出相关鼓励支持政策。向自治区人大提交《关于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立项报告》和《实施办法(草案)》,重新修订《民办学校设置标准与审批办法》和《民办学校管理办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化管理。结合贯彻自治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制定《关于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意见》。继续支持5所学历文凭试点院校与普通高校联合开展学历教育,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申报建立高等职业学校。
        【师资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新课程教师培训者自治区级培训,90个旗县(市、区)的4000多名中小学教师、教研员参加培训。启动二期“义教工程”师资培训项目,培训小学英语、计算机和其他新课程各学科教师1700多人。成立自治区中小学继续教育中心,加强对中小学继续教育的指导。切实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具体措施和教师行为禁止性规定。成立自治区师德论坛领导小组,举办以“光荣的人民教师”为主题的全国师德论坛内蒙古分论坛。与美国英语学会联合举办第15期130人参加的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班。开展联合国儿基会近600人参加的教师培训活动。继续实施并扩展“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共完成7000人的培训任务。草拟《自治区中小学校长考核办法》,与已出台的选任办法和培训意见一并成为中小学校长管理工作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年内,培训中小学校长786人。
        【人事制度改革】盟市、旗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年内,全区有8个盟市、50个旗县出台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分别占66.7%和49.5%。高等学校全部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举办庆祝教师节表彰大会,评选表彰全国和自治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242人。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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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
  •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领导名录】
        厅          长                  
        党  组  书  记                  
        高 校工委书 记:郭明伦           
        副    厅    长                  
        党  组  成  员                  
        高校工委副书记:布  和(蒙古族)   
        副    厅    长                  
        党  组  成  员                  
        高 校工委委 员:何成保           
                       李东升           
                       何瑞芝(女)       
                       满  达(蒙古族)   
        高校纪工委书记                  
        党  组  成  员                  
        高 校工委委 员:程  哲(蒙古族)   
        党  组  成  员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主任:董方成
        助理巡视员:秦政奇               
                   刘  勤               
        【概况】自治区教育厅(高校工委)设16个职能处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民族教育处、师范教育处、督导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处、高等学校学生工作处、科技外事处、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并设高校纪工委(教育厅监察室)、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
        【行风建设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积极发挥治理教育乱收费牵头部门作用,全年召开两次部门联席会议,制定《2004年全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主要内容,制定《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纠风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0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对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继续开展收费检查工作。在各级教育部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纠风办、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全区部分地区学校收费、收费公示、经费投入保障等情况进行抽查,严肃查处一批违规乱收费案件,有效遏制教育乱收费现象。进一步加强财务审计工作,对内蒙古大学等8所高校及直属单位2003年度财务预算执行及收费管理使用情况依法进行审计,并就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加大对自治区各类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对违纪考生的查处力度,与自治区纠风办共同调查处理普通高考考生违规更改民族成分事件。2004年,共处理普通高考违纪考生152人,成人高考违纪考生566人,自学考试违纪考生6478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原则的落实,社会反响积极。
        【教育法制建设】以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工作方案,举办专题讲座,完成教育厅行政审批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2项,对现行的15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14个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和废止意见,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对全区20万中小学教师进行继续教育法制专题培训和考试。组织完成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语言文字法》办法的立法调研和草案起草工作。
        【人才工作】贯彻《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教育系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人才工作的年度重点和目标,开展人才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按照新形势下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改革人才培养的模式,不断创新机制和方法,完成承担的9项责任目标,各类教育人才培养工作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教育对口支援工作】和北京市教委共同组织召开京蒙高校对口支援协作座谈会,两市区又有7所高职院校建立对口支援协作关系。经会商北京教委,调整原18个县区地对口支援关系,重新确立北京市18个区县对口支援自治区“两基”攻坚旗县的协作关系,拟定《两市区“两基”攻坚对口支援实施方案》。
        【电子政务建设】教育厅把电子政务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给予高度重视。年内,相继建设内蒙古语言文字网、高职高专教育网和教育学会网。争取教育部的支持,筹措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建设与盟市链接的视频会议系统和机关局域网。举办电子政务和“文档一体化”管理培训班,进一步完善同上级部门的网上链接,实行部分文件的网上传输。
        【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在全区开展国家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通知》,正式启动全区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正式启动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活动。
        【信访提案建议办理督查督办和信息工作】成立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继续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全年处理群众来信522件,接待来访群众79批、208人次,基本上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并妥善接待和处理几起重大信访案件。办理人大、政协提案建议99件,督查督办件132件,办结率为100%。信息专报工作位居全国、全区前列。
        【基础教育】
        “两基”攻坚和巩固提高工作  贯彻全国农村教育和“两基”攻坚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全区农村牧区教育暨“两基”攻坚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两基”攻坚总体规划》等八个配套文件,全面部署农村牧区教育和“两基”攻坚工作。自治区政府对下与有关盟市、旗县政府签订“两基”攻坚、二期“危改工程”责任书,对上与国家三部委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为推动“两基”攻坚,教育厅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未达标旗县,对计划早达标的旗县在资金和项目上予以倾斜,对拟达标旗县进行前期和中期督促检查。经过上下努力,特别是达标旗县的艰苦奋斗,全区又有新巴尔虎左旗、突泉县、喀喇沁旗、正镶白旗、察哈尔右翼中旗等5个旗县通过自治区“两基”达标验收。全区“两基”达标旗县(市区)已达到84个,“普九”人口覆盖率达到78.42%。制定全区“两基”巩固提高督导复查工作规划,完成土左旗等8个旗县的督导复查任务。
        各项重大工程建设  年内,争取到国家“两基”攻坚资金5.2亿元,危改资金3.2亿元,远程教育网络示范工程3700万元。自治区“两基”攻坚配套资金1.4亿元,危改配套资金9000万元。在自治区基础教育史上,这是国家投资最多的时期。在国家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多方自筹,全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已开工项目学校达131所,占计划项目的107%,危改工程计划改扩建校舍80万平方米的任务也全部开工。完成2570所农村牧区中小学“校校通”建设项目,累计完成8030所农村牧区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工程的建设任务,占全区中小学总数的73%。结合各项工程的实施,继续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调减中小学校点1617所,明显提高办学效益。进一步加大实施“扶困助学工程”的力度,出台在城镇中小学实行“一费制”的政策,在全区75个农村牧区旗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接受特殊教育的学生中实施“两免一补”政策,使130.7万贫困学生受到资助,占这类学生总数的80%,资助金额达1亿多元。这项政策的出台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得到国家2100万元专项经费的奖励。从2004年起,自治区决定每年划出1亿元转移支付资金,逐步解决拖欠教师工资问题。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下发《关于认真解决好进城务工就业农牧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通知》。要求各城市学校克服困难,努力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牧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进城务工就业农牧民子女入学。对于服从当地教育部门安排的,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费用,做到收费与当地学生一样。组织开展全区进城务工就业农牧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推动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开展。
        【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各地认真落实全区普通高中教育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普通高中的发展步伐。2004年,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由上年的16所增加到21所,全区普通高中在校生42.01万人,比上年增加5.6万人,招生人数为16.58万人,比上年增加1.66万人,已经超过“十五”计划15万人的指标。幼儿教育与特殊教育进一步加强。制定自治区2004~2007年幼儿教育发展规划。为500名家庭贫困的视障儿童提供17.5万元助学金,开展对视障儿童辅导新教师的培训。
        【课程改革和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召开全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实验区课改工作经验,全区课改实验旗县由55个扩展到91个。召开中考评价制度改革研讨会,提出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全面推进全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奠定基础。党中央8号文件颁发后,及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决定》,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中小学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座谈会,举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题培训班,在中小学普遍开展诚信教育,开展树立民族魂教育活动。完成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24个,为每个场所各配备60万元的项目设备。扎扎实实推进“33211工程”的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在全区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检查暨年度基础教育工作综合评估,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发展  通过合并和资源重组,年内,新组建四所高等职业学校,全区高等学校达31所,在校生达20万人,比上年纯增近4万人,招生录取率首次突破7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6.2%。适应高教事业发展的需要,努力拓展高校办学空间,加大改善办学条件的力度。自治区高校新增土地8000亩,开工校舍建设面积达40多万平方米,是近几年高等院校基建规模最大的一年。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在稳步扩大高校办学规模的同时,注重深化高等教育内部结构改革,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全区高校新增本科专业52个(其中有21个待教育部审批),增设85个应用性较强的高职专业,增幅为近年之最。进一步加大对高职高专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力度,组织召开全区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座谈会,开通自治区高职高专教育网站,成立自治区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内蒙古大学动物学等2个学科被评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农大、师大、工大列入全国英语教学改革试点范围。完成内大、师大、工大三所学校四个教学改革项目并通过教育部验收。指导和支持内大、师大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获得教育部专家组的一致好评。
        高校科研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经积极争取,国家教育部与自治区共建内蒙古农业大学乳品生物工程与技术重点实验室通过建设论证,教育部人文研究基础内大蒙古学研究中心通过教育部专家组的评估。年内,又有10个高校实验室被认定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积极争取支持,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类科研项目490项,经费7200万元,比上年增加700多万元。积极向国家发改委争取,将自治区高校日元贷款项目列入2005年正式贷款项目。对外交流与协作进一步加强。实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协议书》,自治区有50人被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公派出国留学。旨在加强高校与发达国家科技协作与交流、引进国外科技人才联合开展科技公关的“春晖计划”有新的进展,有13项科研项目获得国家资助。
        【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年内,以自治区党委名义召开两次全区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组织开展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及大学思想政治状况两次大型调研,出台《加强和改进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组织修订《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等“两课”教材。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新修订高校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目标和指标体系。落实维护高校稳定工作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把潜在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区高校连续15年保持稳定。
        【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与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联合组织区外考察,制订《内蒙古自治区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批转教育厅等四部门制定的贯彻国务院51号文件的实施意见,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组建管理机构,按新机制进一步推动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开展。
        【招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招生政策的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及时调整考务管理办法,成人高校招生在全国率先进行网上报名试点。各类招生考试加大评卷管理力度,自学考试部分公共课首次实现招生考试机构直接组织管理的集中阅卷。2004年,全区共有186743人报考普通高校,计划招生114538人,实际录取136479人。有81645人报考成人高校,实际录取63190人。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调整、完善就业政策,毕业生就业政策框架初步形成。在毕业生人数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67.26%,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民族教育】
        学校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加大投入,努力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年内,有53所民族中小学列入“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安排薄弱民族初中改造专款200万元,为6个盟市10多所民族中学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完成“国门学校建设工程”12所项目学校的建设任务,4所民族高中进入自治区级示范学校行列。
        民族师资培养和教材建设  全年共培训小学数学、蒙古语文、汉语初中英语师资2000多人。制定《全日制义务教育阶段蒙古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组织审查147种中小学蒙古文教材和教辅用书,完成蒙古语教育教学资源库开发建设的前期论证工作。
        招生工作  圆满完成区内高校民族预科生、八省区对等招生、国家部属院校和内地高校民族预科、民族班招生计划。2004年全区蒙古语授课学生高考升学率达73.59%(其中本科升学率44.07%),比2003年提高10个百分点。
        【职业教育与民办教育】
        事业发展  召开全区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快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提出全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全面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区职业教育工作。继续落实自治区政府批转的《关于全区中等专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指导盟市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中等职业学校比上年减少26所,基本完成“十五”规划的目标。全年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7.96万人,比上年增长8.87个百分点。
        重点学校和专业建设  组织新一轮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的评定申报和自治区重点学校的评估认定工作。国家级重点学校达23所,自治区重点学校达38所。结合国家实施的“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计划”,加强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首批确定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乳品工程、电力工程等20个重点专业并进行集中投入和建设。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学校、行业部门和企业开展联合办学,组织有关学校赴南方考察,签订就业协议,打开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发达地区就业的渠道。组织举办呼市地区职业教育成果展示暨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洽谈会,扩大“订单培养”的规模。
        民办教育  召开民办教育工作座谈会,提出相关鼓励支持政策。向自治区人大提交《关于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的立项报告》和《实施办法(草案)》,重新修订《民办学校设置标准与审批办法》和《民办学校管理办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化管理。结合贯彻自治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制定《关于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意见》。继续支持5所学历文凭试点院校与普通高校联合开展学历教育,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申报建立高等职业学校。
        【师资队伍建设】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新课程教师培训者自治区级培训,90个旗县(市、区)的4000多名中小学教师、教研员参加培训。启动二期“义教工程”师资培训项目,培训小学英语、计算机和其他新课程各学科教师1700多人。成立自治区中小学继续教育中心,加强对中小学继续教育的指导。切实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师德建设的意见》,提出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具体措施和教师行为禁止性规定。成立自治区师德论坛领导小组,举办以“光荣的人民教师”为主题的全国师德论坛内蒙古分论坛。与美国英语学会联合举办第15期130人参加的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班。开展联合国儿基会近600人参加的教师培训活动。继续实施并扩展“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共完成7000人的培训任务。草拟《自治区中小学校长考核办法》,与已出台的选任办法和培训意见一并成为中小学校长管理工作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年内,培训中小学校长786人。
        【人事制度改革】盟市、旗县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年内,全区有8个盟市、50个旗县出台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分别占66.7%和49.5%。高等学校全部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举办庆祝教师节表彰大会,评选表彰全国和自治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242人。
        (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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