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05卷  /  军事

2005卷

  • 消防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领导名录】
        总  队  长:徐永华       
        政      委:张志广       
        副 总队 长:王延生       
                   张飞宇       
                   田力生       
        副  政  委:浩林夫(蒙古族)
        司令部参谋长:尹学先     
        副 参谋 长:徐振华(满族) 
        政治部主任:刘海涛       
        副  主  任:王树亮       
        后勤部部长:刘汉林       
        副  部  长:付世民       
                   龚建军       
        防火部副部长:华金铭     
                     杜锐强     
                     李  忠     
        【概况】2004年,全区共发生火灾4624起,死26人,伤32人,受灾1323户,烧毁建筑3.6万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117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28.7%,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39.1%,直接经济损失上升8%,发生3起重大火灾事故。
        【消防工作责任制】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决定》和实施意见,成立以自治区副主席连辑为主任、24家自治区厅局单位为成员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公安厅、监督厅、自治区广电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强消防舆论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就消防工作责任制、城镇消防规划和社会化消防宣传等提出要求。将落实“161”工程与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坚决有力的政府行为推动消防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副主席连辑主持召开由24个厅局分管领导参加的主席办公会议,就全区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签报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政府主席,储波书记做出了重要批示。将“161”工程专题写进政府责任状,连辑副主席与12个盟市政府、5个有关厅局和4个大企业领导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凤歧带队,深入到包头、呼和浩特、赤峰市等地对《消防法》和《消防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级政府将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达标工作。多数盟市城建、计划、财政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年底,自治区政府对各盟市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情况进行验收。自治区政府全年共召开消防工作专题会议5次,下发文件10份,领导批示8次,签订责任状19份,带队检查32次。
        【双拥活动】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共出动警力1万余人次,出动车辆1000多台次,参加义务修路、治沙、环保建设1000余次,清理积雪、垃圾2万余吨,捐款5万余元,捐物3000余件,参加益民活动7000余次,参加地方抢险救援1369次,抢救遇难群众500多人,义务献血1000多人次。
        【消防监督】成立检查组439个,检查单位15944家,发现各类火灾隐患18732多处,督促整改14852多处,对123个单位实施停产停业处罚,依法取缔110家违法经营场所。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利用100天时间对现存隐患和历年专项治理遗留隐患进行集中整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和古建筑、学校、大型商场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利用多种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共落实隐患整改资金4005.7万元,有效整改一大批火灾隐患;自治区政府挂牌督办的4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整改40家,停业整改4家,2家正在整改中。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推出缩短审验时限、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等5大项、19条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探索消防服务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将执法为民与健全执法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参与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政务中心的建设,组织开展消防执法工作随机问卷调查。召开全区部队执法为民教育整顿动员大会,举办端正执法思想坚持执法为民培训班,总队领导进行辅导授课。成立全区火灾原因调查专业委员会,聘请22名专家组成调查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消防行政审批项目及规范性文件,依照标准进行清理。大力宣传贯彻公安部73号令,制定公安部73号令实施方案,明确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消防机构宣贯任务和要求,出台《内蒙古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举报投诉查处规定》等5份与73号令的配套文件。推进消防监督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建审工作网上运行机制,出台《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分级管理规定》。改进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对消防产品流通领域特别是生产、销售、维修企业进行抽查。重新修订检验程序,对40个灭火器维修企业产品进行抽查,对103个消防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前检测。
        【信息宣传】成立消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消防宣传“四进”工作方案和标准,确定“四进”工作试点,召开现场会推广“四进”试点经验。积极探索消防宣传新模式,通过配置流动消防宣传车、建设消防宣传基地、组建“四进”义务宣传队、开辟“四进”新闻专栏、设立永久性宣传灯箱等多种形式,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发动“少年消防乌兰牧骑”等消防组织,广泛开展火场模拟逃生、安全疏散和扑救初期火灾等活动,67个消防站已向社会开放,每年接待参观群众达30万人次。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防火自护FLASH大赛活动,有4名师生获得优秀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总队在“全国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暨消防安全管理新思路征文”活动中获特别组织奖。加强对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技术人员培训,总队举办培训班60期,培训人员8814人;盟市举办培训班154期,培训38306人。全区在党中央级新闻媒体刊播稿件120篇,在自治区级媒体刊播稿件514篇,其中《疾风横贯八千里》、《草原深处的巨变》等文章在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头版刊发。编印《信息快报》45期,各类专刊20期,被部消防局网上采用315篇、公安厅网上采用22期。编印《消防兵风采》、《消防》杂志各12期。在建成全区二级网基础上,先后投入340余万元,完成总队数据中心机房设备改造和大、中队数据、语音、视频三网合一工程。研制开发灭火预案管理系统和警务信息管理系统,综合了实力统计、网上培训、视频点名等多种功能。完善信息报送、网上图书馆、专题报道、视频播报等栏目,开阔官兵知识和视野。安装试用GPS车辆管理定位系统,部分有条件的中队已建立电子阅览室并投入使用。
        【执勤训练】多数单位包括总队机关开展3次以上大练兵集体考核,各项考核成绩良好。加强基础性训练,贴近实战,突出机关训练、各级指挥员战术训练、中队合成训练和特勤专业训练,完善市政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装备档案资料。通辽和赤峰市等地开展大型联合作战演练及处置突发事件演练。乌海市等支队组织成立灭火救援技术专家组,制定有关制度,经常召开联席会议。出台《总队党委关于加强战训工作的决定》,从深化训练改革、提高业务素质、稳定战训队伍等方面提出要求。深入开展“依法执勤、文明执勤”活动,对执勤工作中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积极推进重点城市特勤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扑救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攻坚能力。制定灭火救援预案1200份,组织演练980次,建立模拟设施25个。共接警出动5228次,出动消防车10214辆次,出动人员5.9万人次,其中参加火灾扑救4261次,抢险救援129次,社会救助591次,抢救被困人员138人,抢救财产价值1.1亿元。包头市“11·21”空难事故处理中,消防官兵4分钟内到达现场,先后出动15辆消防车、160余名官兵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包头市“8·6”氯气泄漏事故、“11·4”龙隆灯饰城火灾救人事件,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赞扬;呼伦贝尔市支队圆满完成蒙古国入境森林火灾扑救协作工作;乌海支队成功处置连得化工厂火灾事故,充分体现了部队战斗力。
        【部队管理】开展以纪律作风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整顿,普遍开展查思想、查作风、查隐患的“三查”活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组织,落实安全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整顿活动,严把“人、车、酒”三关,保证部队内部的稳定。落实访察监督机制,总队、支队深入基层检查落实总队会议精神,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情况,加强部队管理教育和“两会”安全保卫工作。各地从抓素质、打基础入手,圆满完成新训工作任务。召开全区部队新训工作动员会,三个新训点新训工作开展顺利。不少支队还开展了队列、体能、条令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对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各级政府加大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投入力度,使全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迅速发展壮大。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共同维护专职队生存环境的良性循环,逐步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为骨干,群众义务消防队为基础的消防网络。不断加强对地方消防队规划建设、调度指挥、教育训练、器材装备供应和业务指导等工作。东部赤峰市、兴安盟和呼伦贝尔市,均由当地经济条件较好的旗县政府出资建立,以解决当地扑救火灾的需要。鄂尔多斯市多数旗县采用政府投资建队、公安消防管理的形式,逐步建成适合当地经济和社会特点的消防队伍。
        【后勤保障】紧紧围绕防火和灭火救援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后勤工作保障作用。一是加强基层装备建设,提高硬件建设水平。采取总队和大队按照1∶1的出资方式,筹集资金420万元,购置32辆消防检查车配备到基层大队,基层大队车辆器材装备得到较大改善。按照总队和支队1∶2的出资方式,筹措资金近3000万元用于购置100台大吨位水罐消防车配备到基层中队。以公安厅、财政厅名义下发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经费匹配通知,投入1830万元用于购置个人防护装备,为一线官兵配备空呼器986具、呼救器1837个,防护服1937套。二是加快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官兵工作、生活、训练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总队消防防灾救灾训练指挥中心已经自治区发改委同意立项。包头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等支队指挥中心已开工建设;兴安盟支队指挥中心建成并已投入使用。另外有7个大、中队进行营房改造,总投资3762万元,改造和新增营房面积30241平方米。三是推进财务、审计建设进度,不断强化后勤保障机制。总队对全区部队经费收支情况、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结算中心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撤消部分账户。对全区负有经济责任的团职领导干部实施离任审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组织全区部队网络通信工程建设招标、消防员个人防护器材装备和执勤车购置等招标活动,积极探索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道路,保证物资采购手续合法。

        (刘心元 姜福恒)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消防
  •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领导名录】
        总  队  长:徐永华       
        政      委:张志广       
        副 总队 长:王延生       
                   张飞宇       
                   田力生       
        副  政  委:浩林夫(蒙古族)
        司令部参谋长:尹学先     
        副 参谋 长:徐振华(满族) 
        政治部主任:刘海涛       
        副  主  任:王树亮       
        后勤部部长:刘汉林       
        副  部  长:付世民       
                   龚建军       
        防火部副部长:华金铭     
                     杜锐强     
                     李  忠     
        【概况】2004年,全区共发生火灾4624起,死26人,伤32人,受灾1323户,烧毁建筑3.6万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117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起数上升28.7%,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上升39.1%,直接经济损失上升8%,发生3起重大火灾事故。
        【消防工作责任制】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决定》和实施意见,成立以自治区副主席连辑为主任、24家自治区厅局单位为成员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公安厅、监督厅、自治区广电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进一步加强消防舆论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就消防工作责任制、城镇消防规划和社会化消防宣传等提出要求。将落实“161”工程与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坚决有力的政府行为推动消防工作深入开展。自治区副主席连辑主持召开由24个厅局分管领导参加的主席办公会议,就全区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签报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政府主席,储波书记做出了重要批示。将“161”工程专题写进政府责任状,连辑副主席与12个盟市政府、5个有关厅局和4个大企业领导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凤歧带队,深入到包头、呼和浩特、赤峰市等地对《消防法》和《消防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级政府将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达标工作。多数盟市城建、计划、财政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对城市公共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年底,自治区政府对各盟市落实政府消防工作责任情况进行验收。自治区政府全年共召开消防工作专题会议5次,下发文件10份,领导批示8次,签订责任状19份,带队检查32次。
        【双拥活动】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共出动警力1万余人次,出动车辆1000多台次,参加义务修路、治沙、环保建设1000余次,清理积雪、垃圾2万余吨,捐款5万余元,捐物3000余件,参加益民活动7000余次,参加地方抢险救援1369次,抢救遇难群众500多人,义务献血1000多人次。
        【消防监督】成立检查组439个,检查单位15944家,发现各类火灾隐患18732多处,督促整改14852多处,对123个单位实施停产停业处罚,依法取缔110家违法经营场所。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百日会战”活动,利用100天时间对现存隐患和历年专项治理遗留隐患进行集中整治。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和古建筑、学校、大型商场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利用多种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共落实隐患整改资金4005.7万元,有效整改一大批火灾隐患;自治区政府挂牌督办的4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已整改40家,停业整改4家,2家正在整改中。完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推出缩短审验时限、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等5大项、19条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探索消防服务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将执法为民与健全执法机制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参与政府行政审批中心、政务中心的建设,组织开展消防执法工作随机问卷调查。召开全区部队执法为民教育整顿动员大会,举办端正执法思想坚持执法为民培训班,总队领导进行辅导授课。成立全区火灾原因调查专业委员会,聘请22名专家组成调查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对消防行政审批项目及规范性文件,依照标准进行清理。大力宣传贯彻公安部73号令,制定公安部73号令实施方案,明确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消防机构宣贯任务和要求,出台《内蒙古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举报投诉查处规定》等5份与73号令的配套文件。推进消防监督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建审工作网上运行机制,出台《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分级管理规定》。改进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对消防产品流通领域特别是生产、销售、维修企业进行抽查。重新修订检验程序,对40个灭火器维修企业产品进行抽查,对103个消防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前检测。
        【信息宣传】成立消防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消防宣传“四进”工作方案和标准,确定“四进”工作试点,召开现场会推广“四进”试点经验。积极探索消防宣传新模式,通过配置流动消防宣传车、建设消防宣传基地、组建“四进”义务宣传队、开辟“四进”新闻专栏、设立永久性宣传灯箱等多种形式,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发动“少年消防乌兰牧骑”等消防组织,广泛开展火场模拟逃生、安全疏散和扑救初期火灾等活动,67个消防站已向社会开放,每年接待参观群众达30万人次。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参加全国青少年防火自护FLASH大赛活动,有4名师生获得优秀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总队在“全国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暨消防安全管理新思路征文”活动中获特别组织奖。加强对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技术人员培训,总队举办培训班60期,培训人员8814人;盟市举办培训班154期,培训38306人。全区在党中央级新闻媒体刊播稿件120篇,在自治区级媒体刊播稿件514篇,其中《疾风横贯八千里》、《草原深处的巨变》等文章在人民公安报·消防周刊头版刊发。编印《信息快报》45期,各类专刊20期,被部消防局网上采用315篇、公安厅网上采用22期。编印《消防兵风采》、《消防》杂志各12期。在建成全区二级网基础上,先后投入340余万元,完成总队数据中心机房设备改造和大、中队数据、语音、视频三网合一工程。研制开发灭火预案管理系统和警务信息管理系统,综合了实力统计、网上培训、视频点名等多种功能。完善信息报送、网上图书馆、专题报道、视频播报等栏目,开阔官兵知识和视野。安装试用GPS车辆管理定位系统,部分有条件的中队已建立电子阅览室并投入使用。
        【执勤训练】多数单位包括总队机关开展3次以上大练兵集体考核,各项考核成绩良好。加强基础性训练,贴近实战,突出机关训练、各级指挥员战术训练、中队合成训练和特勤专业训练,完善市政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装备档案资料。通辽和赤峰市等地开展大型联合作战演练及处置突发事件演练。乌海市等支队组织成立灭火救援技术专家组,制定有关制度,经常召开联席会议。出台《总队党委关于加强战训工作的决定》,从深化训练改革、提高业务素质、稳定战训队伍等方面提出要求。深入开展“依法执勤、文明执勤”活动,对执勤工作中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积极推进重点城市特勤队伍建设步伐,进一步提升扑救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攻坚能力。制定灭火救援预案1200份,组织演练980次,建立模拟设施25个。共接警出动5228次,出动消防车10214辆次,出动人员5.9万人次,其中参加火灾扑救4261次,抢险救援129次,社会救助591次,抢救被困人员138人,抢救财产价值1.1亿元。包头市“11·21”空难事故处理中,消防官兵4分钟内到达现场,先后出动15辆消防车、160余名官兵参加抢险救援工作;包头市“8·6”氯气泄漏事故、“11·4”龙隆灯饰城火灾救人事件,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赞扬;呼伦贝尔市支队圆满完成蒙古国入境森林火灾扑救协作工作;乌海支队成功处置连得化工厂火灾事故,充分体现了部队战斗力。
        【部队管理】开展以纪律作风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整顿,普遍开展查思想、查作风、查隐患的“三查”活动。进一步健全安全组织,落实安全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整顿活动,严把“人、车、酒”三关,保证部队内部的稳定。落实访察监督机制,总队、支队深入基层检查落实总队会议精神,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情况,加强部队管理教育和“两会”安全保卫工作。各地从抓素质、打基础入手,圆满完成新训工作任务。召开全区部队新训工作动员会,三个新训点新训工作开展顺利。不少支队还开展了队列、体能、条令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对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各级政府加大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投入力度,使全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迅速发展壮大。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共同维护专职队生存环境的良性循环,逐步形成以公安消防队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为骨干,群众义务消防队为基础的消防网络。不断加强对地方消防队规划建设、调度指挥、教育训练、器材装备供应和业务指导等工作。东部赤峰市、兴安盟和呼伦贝尔市,均由当地经济条件较好的旗县政府出资建立,以解决当地扑救火灾的需要。鄂尔多斯市多数旗县采用政府投资建队、公安消防管理的形式,逐步建成适合当地经济和社会特点的消防队伍。
        【后勤保障】紧紧围绕防火和灭火救援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后勤工作保障作用。一是加强基层装备建设,提高硬件建设水平。采取总队和大队按照1∶1的出资方式,筹集资金420万元,购置32辆消防检查车配备到基层大队,基层大队车辆器材装备得到较大改善。按照总队和支队1∶2的出资方式,筹措资金近3000万元用于购置100台大吨位水罐消防车配备到基层中队。以公安厅、财政厅名义下发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经费匹配通知,投入1830万元用于购置个人防护装备,为一线官兵配备空呼器986具、呼救器1837个,防护服1937套。二是加快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官兵工作、生活、训练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总队消防防灾救灾训练指挥中心已经自治区发改委同意立项。包头市、锡林郭勒盟、赤峰市、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等支队指挥中心已开工建设;兴安盟支队指挥中心建成并已投入使用。另外有7个大、中队进行营房改造,总投资3762万元,改造和新增营房面积30241平方米。三是推进财务、审计建设进度,不断强化后勤保障机制。总队对全区部队经费收支情况、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结算中心运行情况等进行检查,撤消部分账户。对全区负有经济责任的团职领导干部实施离任审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组织全区部队网络通信工程建设招标、消防员个人防护器材装备和执勤车购置等招标活动,积极探索规范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道路,保证物资采购手续合法。

        (刘心元 姜福恒)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