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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卷

  • 文化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领导名录】
        厅      长:高延青(蒙古族)   
        副  厅  长:刘兆和           
                   明  锐(蒙古族)   
                   安泳锝(蒙古族)   
        纪 检组 长:图门乌力吉(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苏  俊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机关现有公务员编制48名,在职43人,离退休73人,设职能处室10个,管理区直文化单位20个,职工1500余人。
        2004年,艺术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演出繁荣有序,创作精品纷呈;基层文化建设得到加强,社会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网吧和音像市场得到有效整顿,演出和娱乐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在逐步建立;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成效显着;文化产业、基础文化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文化交流进一步扩大,全区文化工作水平持续提高。
        【艺术】
        艺术创作和演出  全区各地艺术表演团体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04年~2006年重点节目创作规划》的部署,创作并演出一系列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具佳的艺术作品,参与组织中国·内蒙古首届国际草原文化节暨呼和浩特第五届昭君文化节开幕式“天堂草原”文艺晚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阳光草原”文艺晚会、中国首届“成吉思汗”杯蒙古舞蹈大赛、全区企业文艺调演和全区专业文艺调演等多场文艺晚会和大型文艺活动。并参与了由党委宣传部组织的“建设民族文化大区征歌活动”,征集歌曲5440余首,并评选出获奖作品56首歌曲。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赤峰巴林右旗乌兰牧骑代表自治区参加国庆期间在北京举行的盛大游园联欢活动,受到国家领导和各界群众的一致好评。自治区文化厅与呼市政府联合主办了内蒙古情歌演唱大赛,并作为草原文化节的一项重要活动。同时,自治区文化厅还举办全区民族器乐演奏大赛。
        获奖艺术作品  在中国(博兴)国际小戏艺术节上,内蒙古二人台艺术团新编古典二人台小戏《折箭教子》荣获本次艺术节最高奖—艺术节大奖,并获10个单项个人奖。自治区文化厅选送的群舞《布里亚特情韵》在第六届全国舞蹈比赛中获编导、表演两项三等奖。赤峰市敖汉旗文工团排演的现代评剧《大漠绿海》和宁城县文工团排演的历史风情故事剧《神鹿情缘》在第四届中国评剧艺术节上分别荣获优秀演出奖、演出奖。包头市歌舞剧团排演的舞剧《额吉》获第七届中国艺术节文华新剧目奖、文华编导奖和文华表演奖。在金狮奖第六届全国杂技比赛上,内蒙古杂技团的《五人踢碗》获金狮奖、表演奖,《六人滚灯》获铜狮奖、教师奖。其中杂技《五人踢碗》的一名演员入选全国“十大杂技宝贝”。内蒙古京剧团李继春主演的《闹天宫》在第三届中国京剧艺术节武戏擂台赛上荣获铜奖,演员孟祥宏获优秀表演奖。内蒙古民族曲艺团排演的好来宝《腾飞吧,马背民族》、玛克塔拉(赞词)《蒙古包颂》获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金奖。内蒙古话剧团的话剧小品《除夕之夜》荣获第十一届“曹禺戏剧奖”。第十三届少数民族艺术孔雀奖暨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声乐比赛上,自治区选手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各一名,获奖项总数在全国少数民族选手中名列榜首。由内蒙古文化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CD《内蒙古长调民歌集萃》荣获2004年第三届国家音像制品“提名奖”。此奖项是音像制品国家最高奖。
        加强乌兰牧骑工作  是年,自治区文化厅积极支持和指导乌兰牧骑学会的工作。对各盟市乌兰牧骑评估工作进行抽查和调研,乌兰牧骑建设有了新的发展和提高。
        【社会文化】
        基础设施建设  2004年,全区的基础文化设施建设,与历年相比都有新的突破。首先,由自治区文化厅主持兴建的内蒙古文化大厦主体竣工,办公区已投入使用。同时,内蒙古乌兰恰特大剧院和内蒙古博物馆两大工程已完成国际设计招投标,建筑设计方案也已确定,计划在2005年4月份开始动工。这两项工程与呼和浩特机场、内蒙古体育馆共同成为庆祝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的四大工程。此外,全区各盟市也纷纷建起自己的博物馆、图书馆和文化馆等,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迈出新的步伐。
        落实“送书下乡”“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  自治区文化厅将国家赠送的7万册图书如数及时配送到15个国贫旗县的图书馆和150个国贫旗县的乡镇苏木图书馆(室)。受到各地政府和群众的欢迎。全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全面启动。成立由自治区副主席乌兰任组长、自治区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制定《全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按照文化部的要求,完成“蒙古族长调民歌”与蒙古国联合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中方第一阶段工作。“蒙古族服饰艺术”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试点项目,此项目全国共确定了29个。
        全区公共图书馆建设进一步加强  按照国家文化部统一部署,对10个盟市图书馆进行检查评估,对22个旗县(市、区)图书馆进行抽查。通过检查评估工作,进一步推动图书馆建设。
        群众文化活动  自治区文化厅与自治区综治办、文明办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六进社区”服务日活动,开展具有社区特色、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各类文艺活动和文化服务活动,受到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全区各地举办大量的文化节会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除呼和浩特市昭君文化节、包头市的消夏文化节外,呼伦贝尔市成吉思汗草原文化节、额济纳的金秋胡杨节等等,都对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对外开放,提高文化知名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区各地的广场文化、社区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等社会文化活动都极大地丰富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在全国“群星奖”评比活动,内蒙古自治区获得群星奖2个、优秀奖2个、纪念奖2个。这一成绩居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区之首。
        农村牧区电影工作  “2131工程”和“科普之春”电影汇映活动持续展开,农村牧区电影事业得到进一步繁荣发展。科教影片的数量持续增加,全区完成农村牧区电影放映16万场。
        【文物】
        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工作  自治区政府以内政字〔2004〕260号文件发出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意见》,经自治区编委批准,在自治区文化厅内成立文物局,对于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经过文化厅的努力,国家文物局和自治区财政都加大对全区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对被列为200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发现的通辽吐尔基山辽墓与乌兰察布集宁路遗址两大考古发掘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了表彰和奖励,颁发了嘉奖令和奖金50万元。
        文物保护得到加强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划定全区3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并将各盟市人民政府报来的40处申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的文物古迹,予以汇总公布、划定其保护范围,并向国家文物局正式推荐。此外,自治区人民政府还向国家文物局推荐喀喇沁旗人民政府、敖汉旗人民政府为“全国文物保护先进县”候选单位。配合自治区人大完成《内蒙古文物保护条例》(修改稿)的起草工作,编印《文物保护重要文件法令汇编》。为摸清文物家底,自治区文化厅组织专家深入12个盟市开展“全国一级文物鉴定”工作,完成2000余件一级文物的鉴定确认,使全区一级文物由原来的700余件,增加为2000余件。此外,文化厅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保护阿尔寨石窟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加强首府特色博物馆建设和旅游、阿拉善盟行政公署保护居延遗址、赤峰市人民政府保护喀喇沁王府、乌兰察布市与大企业联合保护和开发环岱海遗址,都积极地给予协调、指导和支持。通过这些工作,使文物保护与文化建设、旅游开发很好地结合起来。
        元上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自治区文化厅配合锡盟行署继续开展“元上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2004年7月,在苏州召开的“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举办了“元上都文物展览”,被列入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预备名单。
        学术研究及人才培养工作  由自治区文化厅会同各有关文博单位历时多年编绘的《中国文物地图集·内蒙古分册》,已正式出版。全区一批文物考古学术着作,也已陆续出版。陆续召开“中国古代北方考古国际学术讨论会”;“元代考古国际学术会议”、“红山文化与辽文化国际学术会议”、 “成吉思汗文化国际学术会议”,反响很热烈。同时,自治区文化厅会同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人文学院联合举办的“全区文博专业硕士研究生班”正式开学,50名文博专业骨干被录取入学。
        博物馆建设  根据中宣部、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全区各级博物馆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全年共计免费接待中小学生30余万人,免费接待大批的老干部和离退休人员。并根据自治区实际,自治区文化厅提出“建设特色博物馆体系”的构想,通过对地区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展示与研究,发掘全区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遗产,形成各具特色,各有新鲜展览内容的新的博物馆体系。
        【文化市场】
        暑期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特别行动  自治区文化厅与自治区工商局、教育厅、团委联合开展暑假期间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特别行动。全区共组织文化、工商、公安等执法人员48980多人次,检查网吧48690家次,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24家,查处取缔“黑”网吧136家,责令停业整顿655家,受理群众举报1726件,收缴电脑设备2984台,行政罚款127.57万元,破获利用网吧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30起,刑事拘留2人。至11月,网吧远程计算机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已进入管理软件安装调试阶段,到年底全面完成平台搭建工作。
        整顿和净化文化市场  2004年,继续开展音像市场的整顿工作,转发文化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音像制品进口管理的通知》,加强对进口音像制品的管理。开展严厉打击粗口歌、哈狗帮、摇头玩等违法音像制品的专项斗争。并与自治区教育厅、团委联合开展第五届全区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推动音像市场走上法制化轨道。同时,扶持自治区新华书店集团建立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地区建立连锁店,扩大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
        演出市场监管工作  自治区文化厅加大对演出市场特别是农牧区演出市场的监管,查处武川县、锡林浩特市物资交流会的大棚演出,严厉处罚涉及违法演出和演出不健康内容的9个大棚演出团体,交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不法分子6人,通缉2人,有力地震慑了在农村牧区组织违法违规演出活动的不法分子,净化了农村牧区演出市场。按照文化部《关于开展歌舞娱乐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区各类歌舞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全区共出动1100余人次,车辆230台次,重点检查场所645家,对存在问题的60家依法进行查处。严格控制娱乐场所的总量,停止电子游戏场所的审批,严格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核准。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人口数量合理布局,扶持一批“量贩式KTV”的发展,引导娱乐场所向规模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成效显着  自治区文化厅组织执法力量,对全区图书市场、音像市场和电子出版物市场进行反复检查,文化、公安、工商、通信、新闻出版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出动检查人员65083多人次,检查、清理出版物市场32个,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经营摊点18845个,取缔和关闭非法摊点444个,对违规经营的12家市场和725家摊点进行行政处罚。在集中行动中共查缴非法书刊131158册,非法音像制品162615盘,电子出版物849101件,查缴“法轮功”邪教组织宣传品及其它伪科学出版物4921件(册)。
        【对外文化交流】自治区文化厅全年派出艺术、展览团组赴美国、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日本、蒙古、缅甸、泰国等9个国家进行文化交流20起,317人次。对港澳台进行文化交流5起,134人次。邀请来自韩国、蒙古、朝鲜、埃塞俄比亚、马来西亚、越南等6个国家的艺术团组6起,154人次,来自治区进行访问和商业演出活动。在对外文化交流中,注重发挥民族和地区特色,打造自己的艺术品牌,扩大了内蒙古的影响,把草原文化推向世界。
        (关福财)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文化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领导名录】
        厅      长:高延青(蒙古族)   
        副  厅  长:刘兆和           
                   明  锐(蒙古族)   
                   安泳锝(蒙古族)   
        纪 检组 长:图门乌力吉(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苏  俊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机关现有公务员编制48名,在职43人,离退休73人,设职能处室10个,管理区直文化单位20个,职工1500余人。
        2004年,艺术产品质量不断提高,演出繁荣有序,创作精品纷呈;基层文化建设得到加强,社会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网吧和音像市场得到有效整顿,演出和娱乐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在逐步建立;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成效显着;文化产业、基础文化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文化交流进一步扩大,全区文化工作水平持续提高。
        【艺术】
        艺术创作和演出  全区各地艺术表演团体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04年~2006年重点节目创作规划》的部署,创作并演出一系列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具佳的艺术作品,参与组织中国·内蒙古首届国际草原文化节暨呼和浩特第五届昭君文化节开幕式“天堂草原”文艺晚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5周年“阳光草原”文艺晚会、中国首届“成吉思汗”杯蒙古舞蹈大赛、全区企业文艺调演和全区专业文艺调演等多场文艺晚会和大型文艺活动。并参与了由党委宣传部组织的“建设民族文化大区征歌活动”,征集歌曲5440余首,并评选出获奖作品56首歌曲。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赤峰巴林右旗乌兰牧骑代表自治区参加国庆期间在北京举行的盛大游园联欢活动,受到国家领导和各界群众的一致好评。自治区文化厅与呼市政府联合主办了内蒙古情歌演唱大赛,并作为草原文化节的一项重要活动。同时,自治区文化厅还举办全区民族器乐演奏大赛。
        获奖艺术作品  在中国(博兴)国际小戏艺术节上,内蒙古二人台艺术团新编古典二人台小戏《折箭教子》荣获本次艺术节最高奖—艺术节大奖,并获10个单项个人奖。自治区文化厅选送的群舞《布里亚特情韵》在第六届全国舞蹈比赛中获编导、表演两项三等奖。赤峰市敖汉旗文工团排演的现代评剧《大漠绿海》和宁城县文工团排演的历史风情故事剧《神鹿情缘》在第四届中国评剧艺术节上分别荣获优秀演出奖、演出奖。包头市歌舞剧团排演的舞剧《额吉》获第七届中国艺术节文华新剧目奖、文华编导奖和文华表演奖。在金狮奖第六届全国杂技比赛上,内蒙古杂技团的《五人踢碗》获金狮奖、表演奖,《六人滚灯》获铜狮奖、教师奖。其中杂技《五人踢碗》的一名演员入选全国“十大杂技宝贝”。内蒙古京剧团李继春主演的《闹天宫》在第三届中国京剧艺术节武戏擂台赛上荣获铜奖,演员孟祥宏获优秀表演奖。内蒙古民族曲艺团排演的好来宝《腾飞吧,马背民族》、玛克塔拉(赞词)《蒙古包颂》获第二届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金奖。内蒙古话剧团的话剧小品《除夕之夜》荣获第十一届“曹禺戏剧奖”。第十三届少数民族艺术孔雀奖暨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声乐比赛上,自治区选手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各一名,获奖项总数在全国少数民族选手中名列榜首。由内蒙古文化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的CD《内蒙古长调民歌集萃》荣获2004年第三届国家音像制品“提名奖”。此奖项是音像制品国家最高奖。
        加强乌兰牧骑工作  是年,自治区文化厅积极支持和指导乌兰牧骑学会的工作。对各盟市乌兰牧骑评估工作进行抽查和调研,乌兰牧骑建设有了新的发展和提高。
        【社会文化】
        基础设施建设  2004年,全区的基础文化设施建设,与历年相比都有新的突破。首先,由自治区文化厅主持兴建的内蒙古文化大厦主体竣工,办公区已投入使用。同时,内蒙古乌兰恰特大剧院和内蒙古博物馆两大工程已完成国际设计招投标,建筑设计方案也已确定,计划在2005年4月份开始动工。这两项工程与呼和浩特机场、内蒙古体育馆共同成为庆祝自治区成立六十周年的四大工程。此外,全区各盟市也纷纷建起自己的博物馆、图书馆和文化馆等,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迈出新的步伐。
        落实“送书下乡”“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  自治区文化厅将国家赠送的7万册图书如数及时配送到15个国贫旗县的图书馆和150个国贫旗县的乡镇苏木图书馆(室)。受到各地政府和群众的欢迎。全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全面启动。成立由自治区副主席乌兰任组长、自治区有关部门参加的全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制定《全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按照文化部的要求,完成“蒙古族长调民歌”与蒙古国联合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中方第一阶段工作。“蒙古族服饰艺术”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试点项目,此项目全国共确定了29个。
        全区公共图书馆建设进一步加强  按照国家文化部统一部署,对10个盟市图书馆进行检查评估,对22个旗县(市、区)图书馆进行抽查。通过检查评估工作,进一步推动图书馆建设。
        群众文化活动  自治区文化厅与自治区综治办、文明办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六进社区”服务日活动,开展具有社区特色、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各类文艺活动和文化服务活动,受到基层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全区各地举办大量的文化节会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除呼和浩特市昭君文化节、包头市的消夏文化节外,呼伦贝尔市成吉思汗草原文化节、额济纳的金秋胡杨节等等,都对推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对外开放,提高文化知名度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区各地的广场文化、社区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等社会文化活动都极大地丰富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在全国“群星奖”评比活动,内蒙古自治区获得群星奖2个、优秀奖2个、纪念奖2个。这一成绩居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区之首。
        农村牧区电影工作  “2131工程”和“科普之春”电影汇映活动持续展开,农村牧区电影事业得到进一步繁荣发展。科教影片的数量持续增加,全区完成农村牧区电影放映16万场。
        【文物】
        政府高度重视文物工作  自治区政府以内政字〔2004〕260号文件发出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意见》,经自治区编委批准,在自治区文化厅内成立文物局,对于加强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经过文化厅的努力,国家文物局和自治区财政都加大对全区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并对被列为2003年度全国十大考古发现的通辽吐尔基山辽墓与乌兰察布集宁路遗址两大考古发掘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了表彰和奖励,颁发了嘉奖令和奖金50万元。
        文物保护得到加强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划定全区36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并将各盟市人民政府报来的40处申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的文物古迹,予以汇总公布、划定其保护范围,并向国家文物局正式推荐。此外,自治区人民政府还向国家文物局推荐喀喇沁旗人民政府、敖汉旗人民政府为“全国文物保护先进县”候选单位。配合自治区人大完成《内蒙古文物保护条例》(修改稿)的起草工作,编印《文物保护重要文件法令汇编》。为摸清文物家底,自治区文化厅组织专家深入12个盟市开展“全国一级文物鉴定”工作,完成2000余件一级文物的鉴定确认,使全区一级文物由原来的700余件,增加为2000余件。此外,文化厅对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保护阿尔寨石窟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加强首府特色博物馆建设和旅游、阿拉善盟行政公署保护居延遗址、赤峰市人民政府保护喀喇沁王府、乌兰察布市与大企业联合保护和开发环岱海遗址,都积极地给予协调、指导和支持。通过这些工作,使文物保护与文化建设、旅游开发很好地结合起来。
        元上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自治区文化厅配合锡盟行署继续开展“元上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2004年7月,在苏州召开的“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举办了“元上都文物展览”,被列入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预备名单。
        学术研究及人才培养工作  由自治区文化厅会同各有关文博单位历时多年编绘的《中国文物地图集·内蒙古分册》,已正式出版。全区一批文物考古学术着作,也已陆续出版。陆续召开“中国古代北方考古国际学术讨论会”;“元代考古国际学术会议”、“红山文化与辽文化国际学术会议”、 “成吉思汗文化国际学术会议”,反响很热烈。同时,自治区文化厅会同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人文学院联合举办的“全区文博专业硕士研究生班”正式开学,50名文博专业骨干被录取入学。
        博物馆建设  根据中宣部、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全区各级博物馆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全年共计免费接待中小学生30余万人,免费接待大批的老干部和离退休人员。并根据自治区实际,自治区文化厅提出“建设特色博物馆体系”的构想,通过对地区特点和民族特色的展示与研究,发掘全区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遗产,形成各具特色,各有新鲜展览内容的新的博物馆体系。
        【文化市场】
        暑期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特别行动  自治区文化厅与自治区工商局、教育厅、团委联合开展暑假期间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特别行动。全区共组织文化、工商、公安等执法人员48980多人次,检查网吧48690家次,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24家,查处取缔“黑”网吧136家,责令停业整顿655家,受理群众举报1726件,收缴电脑设备2984台,行政罚款127.57万元,破获利用网吧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件30起,刑事拘留2人。至11月,网吧远程计算机管理平台建设工作已进入管理软件安装调试阶段,到年底全面完成平台搭建工作。
        整顿和净化文化市场  2004年,继续开展音像市场的整顿工作,转发文化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音像制品进口管理的通知》,加强对进口音像制品的管理。开展严厉打击粗口歌、哈狗帮、摇头玩等违法音像制品的专项斗争。并与自治区教育厅、团委联合开展第五届全区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活动,推动音像市场走上法制化轨道。同时,扶持自治区新华书店集团建立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公司,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等地区建立连锁店,扩大正版音像制品的市场占有率。
        演出市场监管工作  自治区文化厅加大对演出市场特别是农牧区演出市场的监管,查处武川县、锡林浩特市物资交流会的大棚演出,严厉处罚涉及违法演出和演出不健康内容的9个大棚演出团体,交由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不法分子6人,通缉2人,有力地震慑了在农村牧区组织违法违规演出活动的不法分子,净化了农村牧区演出市场。按照文化部《关于开展歌舞娱乐场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对全区各类歌舞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全区共出动1100余人次,车辆230台次,重点检查场所645家,对存在问题的60家依法进行查处。严格控制娱乐场所的总量,停止电子游戏场所的审批,严格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核准。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人口数量合理布局,扶持一批“量贩式KTV”的发展,引导娱乐场所向规模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成效显着  自治区文化厅组织执法力量,对全区图书市场、音像市场和电子出版物市场进行反复检查,文化、公安、工商、通信、新闻出版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出动检查人员65083多人次,检查、清理出版物市场32个,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经营摊点18845个,取缔和关闭非法摊点444个,对违规经营的12家市场和725家摊点进行行政处罚。在集中行动中共查缴非法书刊131158册,非法音像制品162615盘,电子出版物849101件,查缴“法轮功”邪教组织宣传品及其它伪科学出版物4921件(册)。
        【对外文化交流】自治区文化厅全年派出艺术、展览团组赴美国、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日本、蒙古、缅甸、泰国等9个国家进行文化交流20起,317人次。对港澳台进行文化交流5起,134人次。邀请来自韩国、蒙古、朝鲜、埃塞俄比亚、马来西亚、越南等6个国家的艺术团组6起,154人次,来自治区进行访问和商业演出活动。在对外文化交流中,注重发挥民族和地区特色,打造自己的艺术品牌,扩大了内蒙古的影响,把草原文化推向世界。
        (关福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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