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卷

  • 驻京办事处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自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是自治区政府设在首都北京的办事机构,成立于19493月,是全国各省、区、市最早在首都成立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自治区与党中央各有关部门的政务联络、经济联络工作;承担自治区领导和有关同志在京公务接待工作;承担“草原英才”联谊会、“内蒙古窗口”网站、《北京信息》、《内蒙古驻京机构工作简报》工作;承担自治区各驻京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各盟市联络处党团及工会工作;承担全区进入北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的协调、联络工作,并提供工程信息咨询和相关服务工作。

    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驻京机构工会办公室)、政务联络和接待处、经济联络和信息处、财务和资产管理处。核定事业编制36人。核定厅级领导职数5名(2正,3副),处级领导职数10名(4正,6副)。下设机构4个:上访人员劝返办公室、天津联络处、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北京内蒙古大厦。

    【政务联络和接待】  全年接待自治区副省级以上领导1345人次;接待厅局以下领导7486人次;迎送领导1534次;提供车辆服务3267次。承办和参与办理自治区在京各种政务活动98次,为党中央有关部门领导赴自治区视察、检查、考核工作提供服务129次,为自治区有关领导到京参加会议和到党中央汇报协调工作、沟通情况等活动提供服务120次。修改《公务接待办法》。全年接待经费共计66.8万元。代表自治区对部分在京省级老领导、抗战老干部、离退休人员进行慰问。

    【经济联络和信息服务】  为自治区招商引资项目宣传和牵线搭桥;组织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和北京市的活动近20次;推动近100家企业参加北京对口支持地区特色产品展销,参与主办草原英才鸿雁行动2次;共同举办商会和高层次人才北京工作站年会;协调“火箭军奖(助)学金”资助内蒙古大学40万元、慈善爱基金捐赠巴彦淖尔市4所小学18 800册图书,总价值54万元;举办驻京经联信息座谈会和业务培训3次、部分省区市经联交流会1次。将办事处网站并入自治区政府网,重新设计制作了网页,上传驻京机构动态226篇、信息227条。上报党委政府《驻京信息》2213456条、《信息专报》24期、编印《内部参阅》20期、《内蒙古驻京机构工作简报》19期,实现全区驻京机构信息共享2656条。驻京办分别被评为全区党委系统、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两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信访接劝返工作】  全年较好地完成自治区到北京重点地区及重点地区外围上访人员的接劝返工作任务,所有人员均被安全送返回当地,没有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和因工作人员行为不规范引起的负面炒作。按照国家信访局安排部署,在重点敏感时段开展多次集中劝返工作,在“亚洲博鳌论坛”“天津达沃斯论坛”等大型活动期间,派出外地值班共82天,及时接劝返自治区赴外省上访人员。协助北京市公安机关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欲进京上访的信息进行摸底核实,并督促当地做好隐患排查和人员稳定工作,协助妥善处理三起极端事件。配合做好自治区涉访人员问题统计分析和“八类人员”专项治理工作,梳理上报部分“三跨三分离”人员信息。分流场所的滞留率同比明显下降。上报《驻京信访信息》385期、《驻京信访要情快报》106期、《工作通知》16期、《督查事项通知书》16期、《督查通报》18期、《信访工作动态》9期、《会议报告》2期,向党中央联席办及公安机关反馈各类信息55期。2次收到国家信访局书面表扬信,信中给予内蒙古驻京信访接劝返工作肯定和表扬。

    【内蒙古大厦经营管理】  全年共接待自治区赴京公务人员8284人次,并与自治区现有103家单位建立和保持服务保障关系。2016年“两会”期间大厦继续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和青海省两个代表团的接待驻地,为两个代表团281人提供服务。2016年,实现总收入1亿多元,完成预算110.11%,经营利润2676.89万元。依规依法处理了大厦建成以来的遗留问题,依法纳税385.86万元,投资275.05万元更新楼道门禁、监控和酒店管理系统筹设备设施,投入100万元为职工续租宿舍,投资4.84万元对职工浴室进行翻修改造,人均调薪增资350.49元,增幅11.53%,改善了大厦职工的基本待遇。

    【天津联络处工作】  全年9个盟市旗县招商引资部门赴天津进行参观考察、召开招商引资推荐会等合作交流活动。参加天津市信息协会3次专题信息实地调研考察活动。上报信息4306条。完成综合楼评审及验收准备工作。制定完善政务接待、人事、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

    【外埠建管中心工作】  联系北京建设部门、中铁等大型施工企业,为自治区总承包企业牵线搭桥,增加在京市场份额;与北京用工单位协调对接,使自治区的劳务输出有了新的进展;完成施工企业进京备案、在京企业人员和合同备案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  召开机关干部、下属单位和各盟市驻京领导参加的大会,采取书记主持、各副主任分段宣读的专题学习大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照党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严格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规定,全年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现象。主动请专业人员对驻京办机关和二级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进行审查规范,加强经费管控的力度。由财务处牵头对下属二级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规范,加强风险防范。对涉及干部提拔、职工利益、大项经费使用等敏感问题,坚持班子集体研究,群众广泛参与,结果公开公示制度。组织党委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所属处室和二级单位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撰稿人: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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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自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是自治区政府设在首都北京的办事机构,成立于19493月,是全国各省、区、市最早在首都成立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自治区与党中央各有关部门的政务联络、经济联络工作;承担自治区领导和有关同志在京公务接待工作;承担“草原英才”联谊会、“内蒙古窗口”网站、《北京信息》、《内蒙古驻京机构工作简报》工作;承担自治区各驻京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各盟市联络处党团及工会工作;承担全区进入北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的协调、联络工作,并提供工程信息咨询和相关服务工作。

    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驻京机构工会办公室)、政务联络和接待处、经济联络和信息处、财务和资产管理处。核定事业编制36人。核定厅级领导职数5名(2正,3副),处级领导职数10名(4正,6副)。下设机构4个:上访人员劝返办公室、天津联络处、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北京内蒙古大厦。

    【政务联络和接待】  全年接待自治区副省级以上领导1345人次;接待厅局以下领导7486人次;迎送领导1534次;提供车辆服务3267次。承办和参与办理自治区在京各种政务活动98次,为党中央有关部门领导赴自治区视察、检查、考核工作提供服务129次,为自治区有关领导到京参加会议和到党中央汇报协调工作、沟通情况等活动提供服务120次。修改《公务接待办法》。全年接待经费共计66.8万元。代表自治区对部分在京省级老领导、抗战老干部、离退休人员进行慰问。

    【经济联络和信息服务】  为自治区招商引资项目宣传和牵线搭桥;组织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和北京市的活动近20次;推动近100家企业参加北京对口支持地区特色产品展销,参与主办草原英才鸿雁行动2次;共同举办商会和高层次人才北京工作站年会;协调“火箭军奖(助)学金”资助内蒙古大学40万元、慈善爱基金捐赠巴彦淖尔市4所小学18 800册图书,总价值54万元;举办驻京经联信息座谈会和业务培训3次、部分省区市经联交流会1次。将办事处网站并入自治区政府网,重新设计制作了网页,上传驻京机构动态226篇、信息227条。上报党委政府《驻京信息》2213456条、《信息专报》24期、编印《内部参阅》20期、《内蒙古驻京机构工作简报》19期,实现全区驻京机构信息共享2656条。驻京办分别被评为全区党委系统、政府系统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两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信访接劝返工作】  全年较好地完成自治区到北京重点地区及重点地区外围上访人员的接劝返工作任务,所有人员均被安全送返回当地,没有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和因工作人员行为不规范引起的负面炒作。按照国家信访局安排部署,在重点敏感时段开展多次集中劝返工作,在“亚洲博鳌论坛”“天津达沃斯论坛”等大型活动期间,派出外地值班共82天,及时接劝返自治区赴外省上访人员。协助北京市公安机关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欲进京上访的信息进行摸底核实,并督促当地做好隐患排查和人员稳定工作,协助妥善处理三起极端事件。配合做好自治区涉访人员问题统计分析和“八类人员”专项治理工作,梳理上报部分“三跨三分离”人员信息。分流场所的滞留率同比明显下降。上报《驻京信访信息》385期、《驻京信访要情快报》106期、《工作通知》16期、《督查事项通知书》16期、《督查通报》18期、《信访工作动态》9期、《会议报告》2期,向党中央联席办及公安机关反馈各类信息55期。2次收到国家信访局书面表扬信,信中给予内蒙古驻京信访接劝返工作肯定和表扬。

    【内蒙古大厦经营管理】  全年共接待自治区赴京公务人员8284人次,并与自治区现有103家单位建立和保持服务保障关系。2016年“两会”期间大厦继续作为内蒙古自治区和青海省两个代表团的接待驻地,为两个代表团281人提供服务。2016年,实现总收入1亿多元,完成预算110.11%,经营利润2676.89万元。依规依法处理了大厦建成以来的遗留问题,依法纳税385.86万元,投资275.05万元更新楼道门禁、监控和酒店管理系统筹设备设施,投入100万元为职工续租宿舍,投资4.84万元对职工浴室进行翻修改造,人均调薪增资350.49元,增幅11.53%,改善了大厦职工的基本待遇。

    【天津联络处工作】  全年9个盟市旗县招商引资部门赴天津进行参观考察、召开招商引资推荐会等合作交流活动。参加天津市信息协会3次专题信息实地调研考察活动。上报信息4306条。完成综合楼评审及验收准备工作。制定完善政务接待、人事、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

    【外埠建管中心工作】  联系北京建设部门、中铁等大型施工企业,为自治区总承包企业牵线搭桥,增加在京市场份额;与北京用工单位协调对接,使自治区的劳务输出有了新的进展;完成施工企业进京备案、在京企业人员和合同备案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  召开机关干部、下属单位和各盟市驻京领导参加的大会,采取书记主持、各副主任分段宣读的专题学习大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照党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条具体规定,严格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规定,全年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现象。主动请专业人员对驻京办机关和二级单位财务和固定资产进行审查规范,加强经费管控的力度。由财务处牵头对下属二级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规范,加强风险防范。对涉及干部提拔、职工利益、大项经费使用等敏感问题,坚持班子集体研究,群众广泛参与,结果公开公示制度。组织党委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所属处室和二级单位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撰稿人:陈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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