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卷

  • 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工作
  • 【概况】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以下简称自治区机关工委)是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领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工作,指导自治区盟市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工委机关现有行政编制50名,事业编制15名(参公事业编制9名;事业编制6名)。现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联群办、纪工委、工会工委、团工委、机关党委8个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委党校;1个事业单位机关事务中心。联群办负责区直机关定点帮扶兴安盟工作和区域帮扶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额尔古纳市俄罗斯族聚居区工作,区直机关统战工作。工委现有工作人员61名,其中处级干部28名。有离退休人员39名。党的关系隶属工委的单位有92个,基层党组织3141个,共有党员42387名。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治区机关工委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取得较好成效。坚持把“走在前、作表率”作为区直机关开展学习教育的工作标准。分别印发区直机关和全区机关学习教育的指导意见,指导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通过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亮身份、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先创优、争做北疆先锋。坚持分类指导。始终抓住处以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工委、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措施的通知》和召开工作推进会的方式,推动厅局所属单位开展好学习教育。坚持抓关键环节。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措施的通知》,就进一步压实学习教育工作的具体责任,做了安排部署。印发进一步深化讲党课工作的通知进行部署,推动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普遍讲党课,组织开展交叉讲党课活动。建立学习讨论机制,推动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两个层面开展学习研讨。提出党支部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党支部切实发挥学习教育“基本单位”作用。坚持整体推进。组织召开区直机关庆祝建党95周年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表彰推进会和区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与党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召开区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验交流会和全区盟市机关党建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学习教育,派出4个调研督导组进行推动。坚持典型引领。研究制定《关于在区直机关党建工作中用典型示范引导和推动工作的方案》,评选12篇讲党课最精彩的党组(党委)书记的讲稿,表彰20个学习先进党支部,编印党组(党委)书记讲党课材料汇编、学习心得体会汇编、研讨材料汇编等资料。坚持加强日常联系指导。成立4个工作片区,与区直机关党建调研指导组并轨运行,印发《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建调研指导组工作方案》,定期开展调研督导,4个片区全年累计组织各类活动26次。利用“互联网+党建”平台,配合建立区直机关、片区和盟市6个机关党建联络群;依托微信自主开发机关党建信息报送系统,编印机关党建信息要情,分别在区直机关和盟市工委范围交流,同时上报自治区党委有关领导同志。七是坚持问题导向。印发《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书》,重点做好组织关系排查、党代表和党员违法违纪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费工作专项检查等4个专项排查,印发《关于规范区直机关党支部书记任职程序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区直机关党支部会议和活动记录有关事项的通知》,倡导形成党员交纳党费的时间窗口期,推动党员逐月、足额、主动交纳党费,推动党支部按期换届工作,使机关党的建设的规范化程度在学习教育中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思想建设】落实思想建党要求,研究编制思想理论工作任务清单,并采取多项措施推动责任落实。印发通知细化安排,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重点任务;举办培训示范班和宣传理论骨干及中心组秘书培训班,培训学习宣传骨干力量;印发通知对区直机关处级干部轮训工作作出部署;组织召开座谈会,交流工作、督促落实;派出4个督查组对区直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轮训工作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学习培训。年初印发通知、制定培训计划,实现区直机关处以上干部学习培训的全覆盖。在党务干部中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管党治党思想专题学习,制定专题学习计划、统筹进行安排。组织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并对获奖结果进行通报表彰。举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培训班。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定期上报学习情况,半年进行通报,评选10个“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典型”,举办中心组秘书培训班,提升区直机关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规范化水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好《内蒙古机关党建网站》,全年编发各类信息稿件828篇,网站点击量达153479次,网站点击率在全国机关党建网排名中位居前列,自治区机关工委申报的《以“互联网+党建”为平台,着力提升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获得全国机关党建信息化优秀案例奖。

    【组织建设】自治区机关工委以全面实行联述联评联考为机制,编制组织建设任务清单,落实组织建设各项任务。发挥目标考核对全年工作的引领作用,印发《2016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指标(框架)》,把学习教育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纳入考核内容,完善机关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工作机制,较好地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精神,努力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能力水平。制定《工委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调研;印发《2016年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荐《机关党委工作范式》,持续推动《机关党委工作主要任务清单》的落实,进一步发挥机关党委作为一级基层党组织职能作用;推荐《党支部会议范式》,推动党支部工作经常化,党支部层面工作呈现出逐步加强和活跃的好势头。推进机关党的工作创新,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特色奖评选”,评出30个优秀案例,召开优秀案例推介会,编印案例汇编。做好自治区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召开推选、酝酿党代表工作部署会议,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选举产生出席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的80名代表。着手开展党的十九大代表的推选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520名。开展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以工委党校为主阵地,改进培训工作。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党员干部1286人。至2016年底,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一类组织占42.11%,二类组织占55.05%,三类组织占2.72%,四类组织占0.12%

    【作风建设】结合区直机关实际,以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为落脚点,着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深入落实《区直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年初下发纪检工作要点,推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年底进行考核督查。统筹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参观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展,召开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会,编印《严肃换届纪律文件摘编》,组织开展区直机关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防治“四风”反弹督促检查,紧盯年节等重要节点,下发通知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配合开展直属机关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持续落实《区直机关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纪检体制改革精神,加强单位机关纪委建设。2016年批复新设立机关纪委2个,对11个单位的机关纪委换届进行审批,考核、任命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17名,机关纪委设立工作基本完成;基本实现总支、支部纪检委员全覆盖;组织部分区直机关纪委书记、盟市直属机关纪工委书记赴党中央国家机关进行学习调研,提升了履职能力。加强区直机关纪工委制度建设,逐步健全线索管理、案件审理、处分备案等相关制度,研究制定《自治区直属机关纪工委执纪审理工作办法(试行)》。着重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全年纪工委收到自治区纪委交办问题线索5件,现已全部办结;转办信访举报件3件,现已办结2件。审理移送案件11件,审结8件,给予党纪处分8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执纪能力不断提升。

    【精神文明建设】自治区机关工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突出抓了文明机关创建、干部大讲堂和道德讲堂建设、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召开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和文明委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日常监控,组织开展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标兵)验收工作,复查验收各级各类文明单位53家。发挥机关大讲堂(道德讲堂)作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带三创”工作的通知》,指导推动区直机关单位建立各类党员干部规范讲堂61个,示范讲堂12个,表彰了10个机关示范讲堂先进典型。继续推动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及规范工作。将区直机关志愿者纳入自治区“志愿者云平台”进行管理,加强区直机关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截至2016年底,区直机关发证志愿者达2300多名。组织开展文化志愿者下乡演出活动,参与了志愿青城服务活动,打造各具特色的志愿者服务品牌。组织区直机关志愿者服务组织负责人赴河北省直机关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志愿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群团工作】自治区机关工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全区机关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把群团工作纳入机关党建总体工作部署,发挥了党建对群建的领导指导引导作用。持续推进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厅局机关党委把群团工作纳入机关党委委员会会议议程,群团组织负责人要列席机关党委委员会会议,定期研究机关群团工作,支持指导群团组织依法依规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保障群团活动经费。印发2016年工会工委工作要点、《自治区直属机关基层工会星级组织创建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区直机关工会组织星级创建的办法》,并对《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召开“职工之家”现场观摩交流暨工会工作推进会,举办工会主席和女工培训班,对区直机关基层工会组织进行摸底统计。召开共青团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区直机关青联第二届委员会换届工作,做好团青组织成立、换届的指导工作,对团青工作部分片区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增强各单位群团组织间的凝聚力。坚持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开展适合机关特点的文化活动。成立健身体育活动联谊会和文艺活动联谊会,组织开展体育健身联赛、“公仆杯”足球比赛,举行《迎国庆、忆长征》职工文艺“嘉年华·2016汇演”,举办第二届干部职工技能(公文写作)竞赛。举办机关青年“两学一做”分享身边故事微剧场暨纪念“五四”表彰大会。举办机关青年干部素质提升训练营暨北疆学术沙龙内蒙古青年“双创”学术研讨会,开展机关青年干部队伍及思想状况大调研活动,实现青年干部实践和思想的两手抓两促进。继续开展“青年志愿者交通协管服务年”“大学生实习计划”“植绿·护绿”青年联谊等活动,打造青年活动品牌。

    【帮扶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脱贫攻坚部署,充分发挥帮扶工作助推自治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作用。研究通过《工委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工作清单》。组织帮扶单位深入兴安盟、呼伦贝尔等帮扶地区、帮扶单位调研,召开区域重点帮扶呼伦贝尔市“两旗一区”工作座谈会,加强帮扶工作经验交流,对下一步帮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帮扶工作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帮扶嘎查村“两委”班子建设。联合内蒙古电视台农牧频道深入帮扶地采访,在《内蒙古扶贫杂志》发布信息,宣传报道帮扶工作先进事迹。年底组织3个考核组,对帮扶工作进行年度考核。2016年,各帮扶单位在“两旗一区”落实155个帮扶项目、投入资金14.2亿元。

    (撰稿人:张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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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工作
  • 【概况】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以下简称自治区机关工委)是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领导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工作,指导自治区盟市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工委机关现有行政编制50名,事业编制15名(参公事业编制9名;事业编制6名)。现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联群办、纪工委、工会工委、团工委、机关党委8个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委党校;1个事业单位机关事务中心。联群办负责区直机关定点帮扶兴安盟工作和区域帮扶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额尔古纳市俄罗斯族聚居区工作,区直机关统战工作。工委现有工作人员61名,其中处级干部28名。有离退休人员39名。党的关系隶属工委的单位有92个,基层党组织3141个,共有党员42387名。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自治区机关工委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取得较好成效。坚持把“走在前、作表率”作为区直机关开展学习教育的工作标准。分别印发区直机关和全区机关学习教育的指导意见,指导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通过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亮身份、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先创优、争做北疆先锋。坚持分类指导。始终抓住处以上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工委、党组(党委)、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措施的通知》和召开工作推进会的方式,推动厅局所属单位开展好学习教育。坚持抓关键环节。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措施的通知》,就进一步压实学习教育工作的具体责任,做了安排部署。印发进一步深化讲党课工作的通知进行部署,推动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普遍讲党课,组织开展交叉讲党课活动。建立学习讨论机制,推动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两个层面开展学习研讨。提出党支部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党支部切实发挥学习教育“基本单位”作用。坚持整体推进。组织召开区直机关庆祝建党95周年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表彰推进会和区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与党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召开区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验交流会和全区盟市机关党建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学习教育,派出4个调研督导组进行推动。坚持典型引领。研究制定《关于在区直机关党建工作中用典型示范引导和推动工作的方案》,评选12篇讲党课最精彩的党组(党委)书记的讲稿,表彰20个学习先进党支部,编印党组(党委)书记讲党课材料汇编、学习心得体会汇编、研讨材料汇编等资料。坚持加强日常联系指导。成立4个工作片区,与区直机关党建调研指导组并轨运行,印发《自治区直属机关党建调研指导组工作方案》,定期开展调研督导,4个片区全年累计组织各类活动26次。利用“互联网+党建”平台,配合建立区直机关、片区和盟市6个机关党建联络群;依托微信自主开发机关党建信息报送系统,编印机关党建信息要情,分别在区直机关和盟市工委范围交流,同时上报自治区党委有关领导同志。七是坚持问题导向。印发《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书》,重点做好组织关系排查、党代表和党员违法违纪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费工作专项检查等4个专项排查,印发《关于规范区直机关党支部书记任职程序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区直机关党支部会议和活动记录有关事项的通知》,倡导形成党员交纳党费的时间窗口期,推动党员逐月、足额、主动交纳党费,推动党支部按期换届工作,使机关党的建设的规范化程度在学习教育中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思想建设】落实思想建党要求,研究编制思想理论工作任务清单,并采取多项措施推动责任落实。印发通知细化安排,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重点任务;举办培训示范班和宣传理论骨干及中心组秘书培训班,培训学习宣传骨干力量;印发通知对区直机关处级干部轮训工作作出部署;组织召开座谈会,交流工作、督促落实;派出4个督查组对区直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轮训工作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学习培训。年初印发通知、制定培训计划,实现区直机关处以上干部学习培训的全覆盖。在党务干部中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管党治党思想专题学习,制定专题学习计划、统筹进行安排。组织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并对获奖结果进行通报表彰。举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培训班。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定期上报学习情况,半年进行通报,评选10个“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典型”,举办中心组秘书培训班,提升区直机关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规范化水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办好《内蒙古机关党建网站》,全年编发各类信息稿件828篇,网站点击量达153479次,网站点击率在全国机关党建网排名中位居前列,自治区机关工委申报的《以“互联网+党建”为平台,着力提升机关党建信息化水平》获得全国机关党建信息化优秀案例奖。

    【组织建设】自治区机关工委以全面实行联述联评联考为机制,编制组织建设任务清单,落实组织建设各项任务。发挥目标考核对全年工作的引领作用,印发《2016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指标(框架)》,把学习教育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纳入考核内容,完善机关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工作机制,较好地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精神,努力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能力水平。制定《工委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任务清单》,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调研;印发《2016年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荐《机关党委工作范式》,持续推动《机关党委工作主要任务清单》的落实,进一步发挥机关党委作为一级基层党组织职能作用;推荐《党支部会议范式》,推动党支部工作经常化,党支部层面工作呈现出逐步加强和活跃的好势头。推进机关党的工作创新,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特色奖评选”,评出30个优秀案例,召开优秀案例推介会,编印案例汇编。做好自治区党代会代表推选工作,召开推选、酝酿党代表工作部署会议,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选举产生出席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的80名代表。着手开展党的十九大代表的推选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520名。开展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以工委党校为主阵地,改进培训工作。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12期,培训党员干部1286人。至2016年底,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一类组织占42.11%,二类组织占55.05%,三类组织占2.72%,四类组织占0.12%

    【作风建设】结合区直机关实际,以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工作为落脚点,着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深入落实《区直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年初下发纪检工作要点,推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年底进行考核督查。统筹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参观自治区党风廉政教育展,召开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会,编印《严肃换届纪律文件摘编》,组织开展区直机关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活动。加强防治“四风”反弹督促检查,紧盯年节等重要节点,下发通知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配合开展直属机关作风建设明察暗访;持续落实《区直机关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纪检体制改革精神,加强单位机关纪委建设。2016年批复新设立机关纪委2个,对11个单位的机关纪委换届进行审批,考核、任命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17名,机关纪委设立工作基本完成;基本实现总支、支部纪检委员全覆盖;组织部分区直机关纪委书记、盟市直属机关纪工委书记赴党中央国家机关进行学习调研,提升了履职能力。加强区直机关纪工委制度建设,逐步健全线索管理、案件审理、处分备案等相关制度,研究制定《自治区直属机关纪工委执纪审理工作办法(试行)》。着重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全年纪工委收到自治区纪委交办问题线索5件,现已全部办结;转办信访举报件3件,现已办结2件。审理移送案件11件,审结8件,给予党纪处分8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执纪能力不断提升。

    【精神文明建设】自治区机关工委认真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突出抓了文明机关创建、干部大讲堂和道德讲堂建设、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三项重点工作。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召开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和文明委会议,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区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日常监控,组织开展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标兵)验收工作,复查验收各级各类文明单位53家。发挥机关大讲堂(道德讲堂)作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三带三创”工作的通知》,指导推动区直机关单位建立各类党员干部规范讲堂61个,示范讲堂12个,表彰了10个机关示范讲堂先进典型。继续推动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及规范工作。将区直机关志愿者纳入自治区“志愿者云平台”进行管理,加强区直机关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截至2016年底,区直机关发证志愿者达2300多名。组织开展文化志愿者下乡演出活动,参与了志愿青城服务活动,打造各具特色的志愿者服务品牌。组织区直机关志愿者服务组织负责人赴河北省直机关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志愿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群团工作】自治区机关工委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全区机关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把群团工作纳入机关党建总体工作部署,发挥了党建对群建的领导指导引导作用。持续推进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群团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厅局机关党委把群团工作纳入机关党委委员会会议议程,群团组织负责人要列席机关党委委员会会议,定期研究机关群团工作,支持指导群团组织依法依规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保障群团活动经费。印发2016年工会工委工作要点、《自治区直属机关基层工会星级组织创建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区直机关工会组织星级创建的办法》,并对《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召开“职工之家”现场观摩交流暨工会工作推进会,举办工会主席和女工培训班,对区直机关基层工会组织进行摸底统计。召开共青团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区直机关青联第二届委员会换届工作,做好团青组织成立、换届的指导工作,对团青工作部分片区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增强各单位群团组织间的凝聚力。坚持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开展适合机关特点的文化活动。成立健身体育活动联谊会和文艺活动联谊会,组织开展体育健身联赛、“公仆杯”足球比赛,举行《迎国庆、忆长征》职工文艺“嘉年华·2016汇演”,举办第二届干部职工技能(公文写作)竞赛。举办机关青年“两学一做”分享身边故事微剧场暨纪念“五四”表彰大会。举办机关青年干部素质提升训练营暨北疆学术沙龙内蒙古青年“双创”学术研讨会,开展机关青年干部队伍及思想状况大调研活动,实现青年干部实践和思想的两手抓两促进。继续开展“青年志愿者交通协管服务年”“大学生实习计划”“植绿·护绿”青年联谊等活动,打造青年活动品牌。

    【帮扶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脱贫攻坚部署,充分发挥帮扶工作助推自治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作用。研究通过《工委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工作清单》。组织帮扶单位深入兴安盟、呼伦贝尔等帮扶地区、帮扶单位调研,召开区域重点帮扶呼伦贝尔市“两旗一区”工作座谈会,加强帮扶工作经验交流,对下一步帮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帮扶工作队伍建设,协助做好帮扶嘎查村“两委”班子建设。联合内蒙古电视台农牧频道深入帮扶地采访,在《内蒙古扶贫杂志》发布信息,宣传报道帮扶工作先进事迹。年底组织3个考核组,对帮扶工作进行年度考核。2016年,各帮扶单位在“两旗一区”落实155个帮扶项目、投入资金14.2亿元。

    (撰稿人:张世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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