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卷

  • 机构编制工作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编办)是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自治区党委的工作机构,又是自治区政府的工作机构,列自治区党委机构序列,正厅级。2016年有行政编制41名。内设综合处、体制改革处、研究室(政策法规处)、机关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盟市旗县机构编制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8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人事处)。另设有处级事业单位电子政务中心和科级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现有事业编制32名。

    【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障】 主动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聚焦党中央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时刻保持与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同力同向、同频共振。自治区编办围绕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和林格尔新区、大数据产业发展、旅游业发展、能源开发利用等重点工作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各级编办也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群策群力、多措并举,为全区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机构编制方面的保障。

    【重点领域体制改革】 随着党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全区各级编办承担大量的、艰巨的改革任务,改革工作已经成为机构编制部门日常最繁重的工作。各级编办按照改革要求,主动作为,大胆创新,推动改革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按照党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自治区和大部分盟市编办根据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情况,对政府部门职能职责开展全面梳理、重新认定,并相应调整部门职能,政府部门职能配置更加科学、职责关系更加顺畅、功能进一步完善。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各级编办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研究完善改革实施方案,大幅整合规范执法主体,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改革体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试点范围广,覆盖全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二是改革领域全,基本涵盖党中央要求的全部领域;三是改革举措实,盟市层面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或一个科室管执法”,旗县一般设置68支综合执法队伍,苏木乡镇层面实现“一支队伍管全部”。改革方案落实到位后,14个试点地区行政执法机构由改革前的342支减少为145支,精简比例达到57.6%

    司法体制改革推开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自治区出台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实施意见,建立自治区以下法检两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制度。各级编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法检两院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反复梳理、核对汇总并按时上报,全区法检两院机构和人员编制上划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为司法体制改革整体推进打下扎实基础。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在征求盟市意见的基础上,经自治区政府同意,研究确定了在呼和浩特市、兴安盟、乌海市本级和满洲里市、翁牛特旗、阿拉善盟经济开发区等6个地区开展试点。截至年底,各试点地区已按要求拟制完成初步方案,自治区编办证在会同法制办进行审核完善。

    纪检监察、食品药品安全、基本医疗保险等重点领域体制改革推进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自治区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全覆盖,完成纪检派驻人员的编制划转。调整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强化盟市、旗县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构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稳步推进群团、重点国有林区、盐业和民航机场公安等体制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 全区各级编办在分类基础上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制定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升公益服务能力水平。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按照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确定在赤峰市、阿拉善盟及所属的4个旗县开展试点。自治区组织指导试点工作,各试点地区按要求完成改革方案初稿的拟制工作。自治区编办在充分调研、反复沟通的基础上对试点方案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形成《内蒙古自治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截至年底,《试点方案》正在按程序向党中央编办履行备案工作。

    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准备工作按照党中央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转企改制等相关规定,对全区经营类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系统梳理改革的经验做法,部分盟市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转企改制、撤销整合等方式推进事企分开,按照政策要求收回经营类事业单位空编,严格控制新进人员。

    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各级编办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作用,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财政、养老保险等配套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精简规范事业机构设置,全区通过“撤、并、转、调、减”等方式,整合重叠分散、规模过小、任务不饱和的事业机构1501个,收回事业编制21695名,在总量内盘活机构编制存量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部分盟市探索在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对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关键性问题集中攻关,提出对策性意见和办法,为下一步开展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统筹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公示制度,顺利完成“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工作,颁证赋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年底,全区各级登记机关完成18101家事业单位新版法人证书换发工作,换证率94%;完成6243家机关群团的发证赋码工作,换证率85%。自治区编办建立完善综合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两个大厅”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控编减编成果】 全区各级编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确保机构编制总量稳定并有所减少。

    全区控编减编任务超额完成根据党中央批复的方案,自治区三年减编任务目标为5050名。各级编办坚持严字当头、减字当头,牢固树立红线意识,采取超比例核减空编、零空编管理、撤并机构压缩编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持之以恒地加大控编减编工作力度,截至年底实际核减编制6569名,提前超额完成减编任务。

    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统一管理、空编增人报批和实名制管理等制度,切实规范人员编制管理,坚决杜绝超限额设置机构、超编进人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自治区编办在各盟市自查的基础上,对12个盟市本级和36个旗县(市、区)开展了历年最严、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的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以“一对一”形式向盟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各级编办持续开展清理“吃空饷”专项行动,核减“吃空饷”编制1267名。建立机构编制核查长效机制,基本实现核查工作常态化。

    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完善进一步健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各级部门普遍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审计工作范围。进一步加大了与组织、人社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严格把好领导干部配备和人员调动的前置关口。

    【创新编制管理】 全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积极探索盘活用好存量、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在统筹分配、优化结构、有保有压上下功夫,力争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11月,自治区编办召开全区严控总量创新编制管理交流推进会,进一步推动创新编制管理,总结交流了各盟市在严控机构编制、调整结构和内部挖潜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相互学习借鉴。

    统筹调配多措并举各级编办积极采取机构“撤一设一”、编制总量内调剂等措施对全区57个处级单位进行撤并调整,既解决了关键领域的机构编制需求,又优化了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围绕自治区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了扶贫开发、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安全生产等领域工作力量,从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创新挖潜盘活存量各地通过结构调整、跨区域调配、内部挖潜等方式盘活机构编制存量,满足关键领域编制需求。针对全区中小学编制结构性短缺的问题,研究出台新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在各级编办的理解和配合下,按照“班师比”重新核定各盟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了全区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出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允许县域内统筹使用医疗卫生计生系统编制资源,打破编制使用壁垒。自治区本级和部分盟市研究出台设立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的意见,有效解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类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与编制紧缺的矛盾。

    【自身建设】 全区机构编制部门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照《准则》《条例》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各级编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建立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机制和考评预防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细致地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等级和相应防控措施,努力构建全面深入、不留死角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全区各级编办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创新载体,丰富形式,以学促做,进一步强化全系统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有力推动管党治党工作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全区机构编制系统“尽责圆梦,做合格共产党员”演讲比赛和优秀党员井冈山党性教育培训班。

    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自治区层面围绕党性教育和重点工作举办了8期培训班,培训720人次,对盟市、旗县编办主任及业务骨干轮训一遍,选派青年业务骨干到上级编办挂职调训20人次。各地克服工学矛盾,积极选派干部参训,提高了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能力。

    调查研究和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强由自治区编办领导带队、部分盟市编办领导参加,先后赴12个省区市学习考察机构编制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推动相关工作开展。不断创新调研工作方式方法,自治区编办各处室单位与盟市编办结对开展联合调研,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确定12个重点研究课题并全部完成,研究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同时在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上取得新成效,部分研究报告已转化形成政策文件。各地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信息数量和质量,加大对机构编制特色和亮点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16年,自治区在中国机构编制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内蒙古动态》等刊物的信息采用量都位居前列。自治区编办门户网站、《内蒙古机构编制工作》成为宣传自治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平台。

    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水平不断提升自治区被列为全国机构编制云平台应用试点省份。全面推进网上名称管理工作,实现中文域名注册和网站挂标的全覆盖,中文域名注册率100%。加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自治区编办本级办公自动化系统全面运行,并向盟市延伸。不断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改进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巡视整改逐步落实到位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自治区编办进行专项巡视。自治区编办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照反馈意见制定立行立改方案,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撰稿人: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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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编制工作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编办)是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自治区党委的工作机构,又是自治区政府的工作机构,列自治区党委机构序列,正厅级。2016年有行政编制41名。内设综合处、体制改革处、研究室(政策法规处)、机关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盟市旗县机构编制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自治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8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人事处)。另设有处级事业单位电子政务中心和科级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现有事业编制32名。

    【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保障】 主动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聚焦党中央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时刻保持与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同力同向、同频共振。自治区编办围绕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和林格尔新区、大数据产业发展、旅游业发展、能源开发利用等重点工作提供体制机制和机构编制保障。各级编办也围绕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群策群力、多措并举,为全区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机构编制方面的保障。

    【重点领域体制改革】 随着党中央和自治区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全区各级编办承担大量的、艰巨的改革任务,改革工作已经成为机构编制部门日常最繁重的工作。各级编办按照改革要求,主动作为,大胆创新,推动改革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按照党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自治区和大部分盟市编办根据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情况,对政府部门职能职责开展全面梳理、重新认定,并相应调整部门职能,政府部门职能配置更加科学、职责关系更加顺畅、功能进一步完善。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各级编办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研究完善改革实施方案,大幅整合规范执法主体,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提高执法效能,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改革体现出三个特点:一是试点范围广,覆盖全区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二是改革领域全,基本涵盖党中央要求的全部领域;三是改革举措实,盟市层面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或一个科室管执法”,旗县一般设置68支综合执法队伍,苏木乡镇层面实现“一支队伍管全部”。改革方案落实到位后,14个试点地区行政执法机构由改革前的342支减少为145支,精简比例达到57.6%

    司法体制改革推开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自治区出台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实施意见,建立自治区以下法检两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制度。各级编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法检两院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反复梳理、核对汇总并按时上报,全区法检两院机构和人员编制上划工作按计划顺利完成,为司法体制改革整体推进打下扎实基础。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在征求盟市意见的基础上,经自治区政府同意,研究确定了在呼和浩特市、兴安盟、乌海市本级和满洲里市、翁牛特旗、阿拉善盟经济开发区等6个地区开展试点。截至年底,各试点地区已按要求拟制完成初步方案,自治区编办证在会同法制办进行审核完善。

    纪检监察、食品药品安全、基本医疗保险等重点领域体制改革推进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自治区一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全覆盖,完成纪检派驻人员的编制划转。调整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强化盟市、旗县食品药品监管力量。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构整合和人员编制划转工作。稳步推进群团、重点国有林区、盐业和民航机场公安等体制改革。

    【事业单位改革】 全区各级编办在分类基础上继续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制定完善改革配套政策,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机制,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提升公益服务能力水平。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按照党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确定在赤峰市、阿拉善盟及所属的4个旗县开展试点。自治区组织指导试点工作,各试点地区按要求完成改革方案初稿的拟制工作。自治区编办在充分调研、反复沟通的基础上对试点方案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形成《内蒙古自治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截至年底,《试点方案》正在按程序向党中央编办履行备案工作。

    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准备工作按照党中央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转企改制等相关规定,对全区经营类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统计,系统梳理改革的经验做法,部分盟市根据不同情况采取转企改制、撤销整合等方式推进事企分开,按照政策要求收回经营类事业单位空编,严格控制新进人员。

    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各级编办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作用,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财政、养老保险等配套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精简规范事业机构设置,全区通过“撤、并、转、调、减”等方式,整合重叠分散、规模过小、任务不饱和的事业机构1501个,收回事业编制21695名,在总量内盘活机构编制存量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部分盟市探索在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对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的关键性问题集中攻关,提出对策性意见和办法,为下一步开展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统筹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公示制度,顺利完成“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工作,颁证赋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年底,全区各级登记机关完成18101家事业单位新版法人证书换发工作,换证率94%;完成6243家机关群团的发证赋码工作,换证率85%。自治区编办建立完善综合服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两个大厅”建设,简化办事程序,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效率。

    【控编减编成果】 全区各级编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坚持“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确保机构编制总量稳定并有所减少。

    全区控编减编任务超额完成根据党中央批复的方案,自治区三年减编任务目标为5050名。各级编办坚持严字当头、减字当头,牢固树立红线意识,采取超比例核减空编、零空编管理、撤并机构压缩编制、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持之以恒地加大控编减编工作力度,截至年底实际核减编制6569名,提前超额完成减编任务。

    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统一管理、空编增人报批和实名制管理等制度,切实规范人员编制管理,坚决杜绝超限额设置机构、超编进人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自治区编办在各盟市自查的基础上,对12个盟市本级和36个旗县(市、区)开展了历年最严、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的专项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以“一对一”形式向盟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各级编办持续开展清理“吃空饷”专项行动,核减“吃空饷”编制1267名。建立机构编制核查长效机制,基本实现核查工作常态化。

    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完善进一步健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各级部门普遍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审计工作范围。进一步加大了与组织、人社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严格把好领导干部配备和人员调动的前置关口。

    【创新编制管理】 全区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积极探索盘活用好存量、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在统筹分配、优化结构、有保有压上下功夫,力争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11月,自治区编办召开全区严控总量创新编制管理交流推进会,进一步推动创新编制管理,总结交流了各盟市在严控机构编制、调整结构和内部挖潜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相互学习借鉴。

    统筹调配多措并举各级编办积极采取机构“撤一设一”、编制总量内调剂等措施对全区57个处级单位进行撤并调整,既解决了关键领域的机构编制需求,又优化了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围绕自治区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了扶贫开发、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安全生产等领域工作力量,从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面给予充分保障。

    创新挖潜盘活存量各地通过结构调整、跨区域调配、内部挖潜等方式盘活机构编制存量,满足关键领域编制需求。针对全区中小学编制结构性短缺的问题,研究出台新的中小学编制标准,在各级编办的理解和配合下,按照“班师比”重新核定各盟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保障了全区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出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允许县域内统筹使用医疗卫生计生系统编制资源,打破编制使用壁垒。自治区本级和部分盟市研究出台设立事业单位人才专项编制的意见,有效解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公益类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与编制紧缺的矛盾。

    【自身建设】 全区机构编制部门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照《准则》《条例》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各级编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建立党风廉政责任落实机制和考评预防机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入细致地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等级和相应防控措施,努力构建全面深入、不留死角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全区各级编办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创新载体,丰富形式,以学促做,进一步强化全系统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有力推动管党治党工作向基层延伸。组织开展全区机构编制系统“尽责圆梦,做合格共产党员”演讲比赛和优秀党员井冈山党性教育培训班。

    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自治区层面围绕党性教育和重点工作举办了8期培训班,培训720人次,对盟市、旗县编办主任及业务骨干轮训一遍,选派青年业务骨干到上级编办挂职调训20人次。各地克服工学矛盾,积极选派干部参训,提高了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能力。

    调查研究和信息工作进一步加强由自治区编办领导带队、部分盟市编办领导参加,先后赴12个省区市学习考察机构编制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推动相关工作开展。不断创新调研工作方式方法,自治区编办各处室单位与盟市编办结对开展联合调研,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确定12个重点研究课题并全部完成,研究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同时在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上取得新成效,部分研究报告已转化形成政策文件。各地不断提升机构编制工作信息数量和质量,加大对机构编制特色和亮点工作的宣传推广力度,着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2016年,自治区在中国机构编制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内蒙古动态》等刊物的信息采用量都位居前列。自治区编办门户网站、《内蒙古机构编制工作》成为宣传自治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平台。

    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建设水平不断提升自治区被列为全国机构编制云平台应用试点省份。全面推进网上名称管理工作,实现中文域名注册和网站挂标的全覆盖,中文域名注册率100%。加强电子政务内网建设,自治区编办本级办公自动化系统全面运行,并向盟市延伸。不断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改进机构编制统计工作。

    巡视整改逐步落实到位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对自治区编办进行专项巡视。自治区编办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照反馈意见制定立行立改方案,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撰稿人: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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