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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卷

  • 文物工作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以下简称自治区文物局)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刘延东副总理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对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自治区“向北开放”战略,开展万里茶道内蒙古段申遗工作。按照全国和自治区文物工作会议的部署,加强文物执法、文物安全工作,推进文物保护项目建设、申报、督查工作;加强可移动文物普查、博物馆展览和免费开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法规建设】  2016530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包括总则、保护、管理、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条例》的颁布,为元上都世界文化文化遗产全面保护与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9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自治区政府)向全区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经自治区人大审议批准通过《赤峰市红山遗址群保护条例》,于201711日起施行。1212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向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转发《自治区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文物创意产品开发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强调,要深入发掘自治区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发展文化文物创意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化软实力。在全区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博物馆文化文物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执法督察与安全保卫】

    执法督察    全区各级公安部门共破获文物案件8起,收缴涉案文物113件套(其中,一级文物8件套,二级文物1件套,三级文物5件套,一般文物99件套)。对国保单位金界壕遗址兴安盟扎赉特旗杨树沟林场段遭破坏案、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段遭破坏案、呼和浩特市席力图召未批违法建设案件,自治区文物局分别进行实地调查督办,同时向自治区公安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兴安盟扎赉特旗等部门发去督办函(或报案材料)。

    经自治区文物局、内蒙古博物院、内蒙古考古研究所依法鉴定,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审理,“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小王力沟辽代贵妃墓”被盗案件盗墓团伙多名主犯分别被判处1013年有期徒刑。

    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和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全区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在盟市自查的基础上,于20169515日,组成3个督察组,由自治区文物局领导分别带队,对全区12个盟市、40余个主要旗县(区)的长城地段进行实地督察,特别是对内蒙古与周边省区交界处的长城重点督察。

    201692829日,国家文物局长城执法专项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组听取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与执法工作情况汇报》,检查自治区文物局长城“四有”档案资料,查阅自治区文物局在长城保护、监管与执法、宣传教育、经费保障等方面的登统计资料,座谈了解长城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实地督察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长城保护工作。国家文物局督察组肯定了内蒙古长城保护的成绩并提出建议。930日,自治区文物局召开局务会,就贯彻国家文物局督查意见进行研究部署,计划在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建立内蒙古长城工作站。力争用3年时间,对离村庄较近的长城设立保护网围栏。举办全区长城“四有”培训班,与周边省、区建立长城联合保护机构,定期开展联合保护巡查。报请自治区政府对全区长城国保、区保单位的保护范围进行划定公布。

    安全保卫    2016年元旦、春节、国庆节,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各盟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重点安全大检查。3月上旬,会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联合对中东部地区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的国保古建筑单位,及重点博物馆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自治区文物局深入宣传马背文物保护队发动群众保护文物。2016年,锡林郭勒盟马背文物保护队增加到208人。阿拉善盟驼峰(长城)文物保护队,共进行文物安全巡查80余次,共巡查140余处文物保护单位,未发生文物安全案件。在马背文物保护队影响下,通辽市文化局成立微波站文物保护队。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在文物保护中,不断加强人防的同时,提升技防能力,“点”上用网围栏封闭,人畜不能进,“线”上用勒石刻碑做标记,任何人不能动,“面”上用3G无线互联网监控器紧盯,谁也不能碰。对人上不去的重点地段,采用无人机进行巡查。为鼓励先进,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对公安、司法部门、基层文物保护部门予以资助。

    【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管理】  自治区文物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向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申报《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度全区文物保护经费申请》50项。包括:文物大遗址、古建筑保护,文物安防、消防,长城保护、少数民族文物保护等项报告和项目经费申请。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报《内蒙古文化与自然遗产抢救性设施建设项目(13项)》。 经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审核确定,内蒙古重点项目44项获批准。国家发改委原则同意内蒙古文化与自然遗产抢救性设施建设项目13项,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安排。

    大遗址保护    20165月,自治区文物局完成《内蒙古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大纲》编制招投标工作。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规划大纲》编制工作,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全区各级文化、文物局也积极开展长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抓好贯彻落实。61112日,“内蒙古长城保护工作现场会”在包头市召开。

    世界文化遗产    结合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重点开展辽上京与祖陵遗址、红山文化遗址、阴山岩刻遗址、万里茶道内蒙古段申遗工作。按照申遗工作计划,稳步推进红山文化遗址、辽代上京城和祖陵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进程。成立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申遗领导小组和申遗办公室。确定万里茶道内蒙古段申遗重点盟市、旗县(市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二连浩特市、锡林郭勒盟,调查了与“万里茶路”沿线有关的文物、古道路、碑刻,取得新成果。9月,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委员会专家来内蒙古考察,予以高度评价,建议积极会同俄罗斯、蒙古国联合申遗。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自治区文物局重点开展对呼和浩特大召、将军衙署、清真大寺、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包头固阳秦长城、战国长城遗址、土默特右旗关帝庙、呼伦贝尔嘎仙洞遗址、“中东铁路旧址”、赤峰市二道井子遗址、辽上京遗址兴安盟科右中旗王府、通辽奈曼王府、锡林郭勒盟贝子庙、元上都遗址、乌兰察布元代集宁路遗址、巴彦淖尔鸡鹿塞汉代遗址、阿拉善盟居延遗址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工程。2016年,自治区财政落实全区文物保护经费1500万元,安排全区长城保护经费1000万元。

    【考古发掘】  2016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小王力沟辽代贵妃墓”与著名的江西南昌西汉海昏侯墓共同荣获“2015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奖。年内,自治区文物局向国家文物局申报考古发掘项目14项,目前已批复并发证照的有10项。分别为:元上都西关遗址考古发掘、辽上京宫城南门遗址发掘(中科院);哈民遗址发掘;乌兰木伦遗址发掘(中科院古脊椎所);凉城岱海大庙坡遗址;清水河王桂窑岔河口遗址发掘;阿鲁科尔沁旗三龙洞旧石器遗址发掘;杭锦旗霍洛柴登古城遗址发掘;和林格尔盛乐古城遗址发掘、化德县裕民遗址的发掘。

    【重要考古项目】

    小王力沟辽代墓葬群考古项目    2016710月,完成对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小王力沟辽代墓葬群重点钻探工作。共清理墓葬4座,其中2座分布于贵妃墓两翼,出土玉制围棋子300余枚,錾牡丹花银鎏金马具饰件和定窑白釉葫芦瓶等遗物。

    中蒙联合考古项目    2016810月,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领导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继续做好与蒙古国的联合考古调查、发掘、研究合作项目以及中加联合考古调查项目。重点在蒙古国东部地区进行考古调查,对后杭爱省乌贵诺尔苏木和日门塔拉遗址进行了第三次考古发掘,发掘面积733平方米。同时对温都尔乌兰乌拉土包遗址进行发掘,发掘面积596平方米。双方在匈奴、鲜卑、柔然、突厥、回鹘、蒙古、契丹考古方面,以及岩画考古与申报世界遗产方面开展合作。

    【博物馆】  截至2016年底,全区各级各类注册的博物馆总数223家,其中:国有博物馆164家,非国有博物馆59家。国家一级博物馆1座,二级博物馆9座,三级博物馆16座,主要分布在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等地区。全区共有70座旗县博物馆,15座乡镇苏木博物馆。

    为推进博物馆系统改革工作,盘活全区博物馆馆藏文物,经过积极筹备,自治区文物局于4月批准成立内蒙古博物馆馆际联盟。518日,在内蒙古博物院举行由第一批入盟的29家博物馆、纪念馆参加的联盟签约仪式。联盟的成立,将从陈列展览、青少年教育、策展人才、数字信息、文创产品等5个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建立符合自治区实际的博物馆文物藏品资源共享机制,不断加强展览项目交流,扩大藏品展示范围,提高馆藏文物利用率,盘活全区馆藏文物。

    继续贯彻落实《博物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博物馆管理工作。组织全区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博物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以《条例》为准线,不断规范各级博物馆管理运行。依据《条例》完成对全区各级各类博物馆的年检工作,对155家(经常性补贴113家,2015年增补42家)享受免费开放经费补贴的博物馆、纪念馆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要求,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史研究室联合印发《关于对全区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展馆进行全面检查的工作方案》,与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对全区非国有博物馆进行全面检查的工作方案》,采取盟市自查与自治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的办馆行为和展览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展览中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

    【可移动文物保护】

    馆藏文物    全区现有馆藏文物112余万件(套),一级文物1979件(套),二级文物4703件(套),三级文物8971件(套)。内蒙古博物院收藏珍贵文物3492件,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文物,加强对馆藏文物保存环境实施有效监测和控制,内蒙古博物院于2014年委托上海博物馆编制内蒙古博物院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并获得批准,20168月初开始正式进入施工阶段。截至2016年底,完成35间库房、16个展厅的无线基站与无线传感器的安装工作。内蒙古博物院已建立一整套环境监测系统,实现对全部文物库房、展厅和重点展柜等文物保存环境质量的及时感知。

    可移动文物保护科研基地建设    内蒙古博物院与中国丝绸博物馆达成合作意向,在内蒙古博物院建立纺织品保护修复工作站。中国丝绸博物馆保护人员对内蒙古博物院对纺织品保护修复工作室、纺织品保存库房以及院藏纺织品保存现状进行实地调研。呼伦贝尔市蒙古族源科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于20156月开工,该项目预计于20177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可移动文物保护技术、方法及应用     2016年,内蒙古博物院保护中心,修复完成伏龙寺壁画25幅,壁画在进行室内修复之前,充分进行保护方法探讨,壁画保护修复较好地遵循了可逆性和少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使用保护修复材料同壁画本体良好兼容,较好维持了壁画原貌。通过画面清理加固,各类壁画病害在保护修复之后已经恢复原貌或者趋于稳定。支撑体喷砂和装饰框安装保证了壁画更美观,易于搬运、存放和展出。通过现场揭取和室内的一系列保护修复工作,伏龙寺壁画得到合理修复和妥善保存。对出现严重病害的院藏23件上金泥菩萨造像进行了保护修复。

    【文博教育与培训】  自治区文物局2016年开展全区文物保护人才的培养工作。5月,在鄂尔多斯市恩格贝举办由直属文博单位、各盟市文化、文物局参加的全区文物管理人员培训班,种植“文化文物林”。9月,在阿拉善盟举办“全区文物行政执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10月,举办两期由直属文博单位、各盟市文博单位及相关旗县区文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区可移动文物普查管理人员培训班”、文物展览保护人员培训班。

    【文博宣传】  由国家文物局、自治区政府主办,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协办的2016年“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在内蒙古博物院举行。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活动中,举办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 “梦幻契丹”数字文物展,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教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国家和自治区各媒体均予以报道,有效宣传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博事业的发展成就。在土默特右旗敕勒川博物馆举办自治区主会场活动,各盟市、旗县也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地举办不同风格的“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

    613日,在包头市组织开展全区中国文化遗产日主会场活动;96日,在兴安盟组织开展全区草原文化遗产日主会场活动。

    【可移动文物普查】  2016年底,全区各级收藏单位全面完成数据采集和上传工作,上传文物1 072 914件(套),共1 542 992件,完成任务率100.84%。上传文物总件套数位居全国第五名。在普查工作中,自治区文物局普查项目部召开全区普查办主任会议和举办两期普查数据审核与普查总结报告编制培训班,派出专家组全区各盟市的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行督查,对3200多件套拟定级的珍贵文物进行初步筛查,完成对430家收藏单位的数据终审工作,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验收报告和工作报告。加强对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在“5·18国际博物馆日”期间举办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成果展,编印《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集萃》,全年编写简报24期,与报刊合作发表文章2篇,大力宣传自治区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

    【全区文物工作会议召开】  2016524日,自治区政府在呼和浩特召开全区文物工作会议。会上,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发表讲话,向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安排部署文物保护工作任务。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佟国清传达国家总书记习近平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传达国务院总理刘延东在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传达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区文物工作作的重要指示。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巡视员安泳锝向全区文化、文物部门安排部署文物保护工作任务。会议表彰20132015年度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公布自治区第一批考古遗址公园。此次会议约100人出席会议。

    (撰稿人:马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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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物工作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以下简称自治区文物局)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刘延东副总理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对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结合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自治区“向北开放”战略,开展万里茶道内蒙古段申遗工作。按照全国和自治区文物工作会议的部署,加强文物执法、文物安全工作,推进文物保护项目建设、申报、督查工作;加强可移动文物普查、博物馆展览和免费开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法规建设】  2016530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包括总则、保护、管理、利用、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条例》的颁布,为元上都世界文化文化遗产全面保护与科学发展提供法制保障。9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自治区政府)向全区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经自治区人大审议批准通过《赤峰市红山遗址群保护条例》,于201711日起施行。1212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向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转发《自治区文化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文物创意产品开发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强调,要深入发掘自治区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发展文化文物创意产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化软实力。在全区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博物馆文化文物创意产品开发工作。

    【执法督察与安全保卫】

    执法督察    全区各级公安部门共破获文物案件8起,收缴涉案文物113件套(其中,一级文物8件套,二级文物1件套,三级文物5件套,一般文物99件套)。对国保单位金界壕遗址兴安盟扎赉特旗杨树沟林场段遭破坏案、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段遭破坏案、呼和浩特市席力图召未批违法建设案件,自治区文物局分别进行实地调查督办,同时向自治区公安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兴安盟扎赉特旗等部门发去督办函(或报案材料)。

    经自治区文物局、内蒙古博物院、内蒙古考古研究所依法鉴定,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审理,“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小王力沟辽代贵妃墓”被盗案件盗墓团伙多名主犯分别被判处1013年有期徒刑。

    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和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全区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在盟市自查的基础上,于20169515日,组成3个督察组,由自治区文物局领导分别带队,对全区12个盟市、40余个主要旗县(区)的长城地段进行实地督察,特别是对内蒙古与周边省区交界处的长城重点督察。

    201692829日,国家文物局长城执法专项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工作情况进行督察。督察组听取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与执法工作情况汇报》,检查自治区文物局长城“四有”档案资料,查阅自治区文物局在长城保护、监管与执法、宣传教育、经费保障等方面的登统计资料,座谈了解长城保护工作有关情况,实地督察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长城保护工作。国家文物局督察组肯定了内蒙古长城保护的成绩并提出建议。930日,自治区文物局召开局务会,就贯彻国家文物局督查意见进行研究部署,计划在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建立内蒙古长城工作站。力争用3年时间,对离村庄较近的长城设立保护网围栏。举办全区长城“四有”培训班,与周边省、区建立长城联合保护机构,定期开展联合保护巡查。报请自治区政府对全区长城国保、区保单位的保护范围进行划定公布。

    安全保卫    2016年元旦、春节、国庆节,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联合公安、消防部门,对各盟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重点安全大检查。3月上旬,会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联合对中东部地区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的国保古建筑单位,及重点博物馆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自治区文物局深入宣传马背文物保护队发动群众保护文物。2016年,锡林郭勒盟马背文物保护队增加到208人。阿拉善盟驼峰(长城)文物保护队,共进行文物安全巡查80余次,共巡查140余处文物保护单位,未发生文物安全案件。在马背文物保护队影响下,通辽市文化局成立微波站文物保护队。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在文物保护中,不断加强人防的同时,提升技防能力,“点”上用网围栏封闭,人畜不能进,“线”上用勒石刻碑做标记,任何人不能动,“面”上用3G无线互联网监控器紧盯,谁也不能碰。对人上不去的重点地段,采用无人机进行巡查。为鼓励先进,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对公安、司法部门、基层文物保护部门予以资助。

    【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管理】  自治区文物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向财政部、国家文物局申报《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度全区文物保护经费申请》50项。包括:文物大遗址、古建筑保护,文物安防、消防,长城保护、少数民族文物保护等项报告和项目经费申请。会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报《内蒙古文化与自然遗产抢救性设施建设项目(13项)》。 经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审核确定,内蒙古重点项目44项获批准。国家发改委原则同意内蒙古文化与自然遗产抢救性设施建设项目13项,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安排。

    大遗址保护    20165月,自治区文物局完成《内蒙古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大纲》编制招投标工作。完成《内蒙古自治区长城保护规划大纲》编制工作,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全区各级文化、文物局也积极开展长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抓好贯彻落实。61112日,“内蒙古长城保护工作现场会”在包头市召开。

    世界文化遗产    结合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重点开展辽上京与祖陵遗址、红山文化遗址、阴山岩刻遗址、万里茶道内蒙古段申遗工作。按照申遗工作计划,稳步推进红山文化遗址、辽代上京城和祖陵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进程。成立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申遗领导小组和申遗办公室。确定万里茶道内蒙古段申遗重点盟市、旗县(市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二连浩特市、锡林郭勒盟,调查了与“万里茶路”沿线有关的文物、古道路、碑刻,取得新成果。9月,世界文化遗产中国委员会专家来内蒙古考察,予以高度评价,建议积极会同俄罗斯、蒙古国联合申遗。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自治区文物局重点开展对呼和浩特大召、将军衙署、清真大寺、和林格尔土城子遗址、包头固阳秦长城、战国长城遗址、土默特右旗关帝庙、呼伦贝尔嘎仙洞遗址、“中东铁路旧址”、赤峰市二道井子遗址、辽上京遗址兴安盟科右中旗王府、通辽奈曼王府、锡林郭勒盟贝子庙、元上都遗址、乌兰察布元代集宁路遗址、巴彦淖尔鸡鹿塞汉代遗址、阿拉善盟居延遗址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保护工程。2016年,自治区财政落实全区文物保护经费1500万元,安排全区长城保护经费1000万元。

    【考古发掘】  2016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小王力沟辽代贵妃墓”与著名的江西南昌西汉海昏侯墓共同荣获“2015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奖。年内,自治区文物局向国家文物局申报考古发掘项目14项,目前已批复并发证照的有10项。分别为:元上都西关遗址考古发掘、辽上京宫城南门遗址发掘(中科院);哈民遗址发掘;乌兰木伦遗址发掘(中科院古脊椎所);凉城岱海大庙坡遗址;清水河王桂窑岔河口遗址发掘;阿鲁科尔沁旗三龙洞旧石器遗址发掘;杭锦旗霍洛柴登古城遗址发掘;和林格尔盛乐古城遗址发掘、化德县裕民遗址的发掘。

    【重要考古项目】

    小王力沟辽代墓葬群考古项目    2016710月,完成对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小王力沟辽代墓葬群重点钻探工作。共清理墓葬4座,其中2座分布于贵妃墓两翼,出土玉制围棋子300余枚,錾牡丹花银鎏金马具饰件和定窑白釉葫芦瓶等遗物。

    中蒙联合考古项目    2016810月,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领导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继续做好与蒙古国的联合考古调查、发掘、研究合作项目以及中加联合考古调查项目。重点在蒙古国东部地区进行考古调查,对后杭爱省乌贵诺尔苏木和日门塔拉遗址进行了第三次考古发掘,发掘面积733平方米。同时对温都尔乌兰乌拉土包遗址进行发掘,发掘面积596平方米。双方在匈奴、鲜卑、柔然、突厥、回鹘、蒙古、契丹考古方面,以及岩画考古与申报世界遗产方面开展合作。

    【博物馆】  截至2016年底,全区各级各类注册的博物馆总数223家,其中:国有博物馆164家,非国有博物馆59家。国家一级博物馆1座,二级博物馆9座,三级博物馆16座,主要分布在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等地区。全区共有70座旗县博物馆,15座乡镇苏木博物馆。

    为推进博物馆系统改革工作,盘活全区博物馆馆藏文物,经过积极筹备,自治区文物局于4月批准成立内蒙古博物馆馆际联盟。518日,在内蒙古博物院举行由第一批入盟的29家博物馆、纪念馆参加的联盟签约仪式。联盟的成立,将从陈列展览、青少年教育、策展人才、数字信息、文创产品等5个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从而建立符合自治区实际的博物馆文物藏品资源共享机制,不断加强展览项目交流,扩大藏品展示范围,提高馆藏文物利用率,盘活全区馆藏文物。

    继续贯彻落实《博物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博物馆管理工作。组织全区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博物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以《条例》为准线,不断规范各级博物馆管理运行。依据《条例》完成对全区各级各类博物馆的年检工作,对155家(经常性补贴113家,2015年增补42家)享受免费开放经费补贴的博物馆、纪念馆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要求,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史研究室联合印发《关于对全区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展馆进行全面检查的工作方案》,与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对全区非国有博物馆进行全面检查的工作方案》,采取盟市自查与自治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各级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的办馆行为和展览内容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展览中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

    【可移动文物保护】

    馆藏文物    全区现有馆藏文物112余万件(套),一级文物1979件(套),二级文物4703件(套),三级文物8971件(套)。内蒙古博物院收藏珍贵文物3492件,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文物,加强对馆藏文物保存环境实施有效监测和控制,内蒙古博物院于2014年委托上海博物馆编制内蒙古博物院珍贵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并获得批准,20168月初开始正式进入施工阶段。截至2016年底,完成35间库房、16个展厅的无线基站与无线传感器的安装工作。内蒙古博物院已建立一整套环境监测系统,实现对全部文物库房、展厅和重点展柜等文物保存环境质量的及时感知。

    可移动文物保护科研基地建设    内蒙古博物院与中国丝绸博物馆达成合作意向,在内蒙古博物院建立纺织品保护修复工作站。中国丝绸博物馆保护人员对内蒙古博物院对纺织品保护修复工作室、纺织品保存库房以及院藏纺织品保存现状进行实地调研。呼伦贝尔市蒙古族源科学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于20156月开工,该项目预计于20177月竣工并交付使用。

    可移动文物保护技术、方法及应用     2016年,内蒙古博物院保护中心,修复完成伏龙寺壁画25幅,壁画在进行室内修复之前,充分进行保护方法探讨,壁画保护修复较好地遵循了可逆性和少干预等文物保护原则,使用保护修复材料同壁画本体良好兼容,较好维持了壁画原貌。通过画面清理加固,各类壁画病害在保护修复之后已经恢复原貌或者趋于稳定。支撑体喷砂和装饰框安装保证了壁画更美观,易于搬运、存放和展出。通过现场揭取和室内的一系列保护修复工作,伏龙寺壁画得到合理修复和妥善保存。对出现严重病害的院藏23件上金泥菩萨造像进行了保护修复。

    【文博教育与培训】  自治区文物局2016年开展全区文物保护人才的培养工作。5月,在鄂尔多斯市恩格贝举办由直属文博单位、各盟市文化、文物局参加的全区文物管理人员培训班,种植“文化文物林”。9月,在阿拉善盟举办“全区文物行政执法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10月,举办两期由直属文博单位、各盟市文博单位及相关旗县区文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全区可移动文物普查管理人员培训班”、文物展览保护人员培训班。

    【文博宣传】  由国家文物局、自治区政府主办,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协办的2016年“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在内蒙古博物院举行。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布小林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活动中,举办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 “梦幻契丹”数字文物展,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教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活动。国家和自治区各媒体均予以报道,有效宣传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博事业的发展成就。在土默特右旗敕勒川博物馆举办自治区主会场活动,各盟市、旗县也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地举办不同风格的“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

    613日,在包头市组织开展全区中国文化遗产日主会场活动;96日,在兴安盟组织开展全区草原文化遗产日主会场活动。

    【可移动文物普查】  2016年底,全区各级收藏单位全面完成数据采集和上传工作,上传文物1 072 914件(套),共1 542 992件,完成任务率100.84%。上传文物总件套数位居全国第五名。在普查工作中,自治区文物局普查项目部召开全区普查办主任会议和举办两期普查数据审核与普查总结报告编制培训班,派出专家组全区各盟市的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行督查,对3200多件套拟定级的珍贵文物进行初步筛查,完成对430家收藏单位的数据终审工作,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验收报告和工作报告。加强对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宣传力度,在“5·18国际博物馆日”期间举办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成果展,编印《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集萃》,全年编写简报24期,与报刊合作发表文章2篇,大力宣传自治区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

    【全区文物工作会议召开】  2016524日,自治区政府在呼和浩特召开全区文物工作会议。会上,自治区副主席刘新乐发表讲话,向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安排部署文物保护工作任务。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佟国清传达国家总书记习近平和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传达国务院总理刘延东在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传达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全区文物工作作的重要指示。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巡视员安泳锝向全区文化、文物部门安排部署文物保护工作任务。会议表彰20132015年度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公布自治区第一批考古遗址公园。此次会议约100人出席会议。

    (撰稿人:马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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