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卷

  • 居民生活
  •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2016年是内蒙古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去产能调结构压力较大,农畜产品价格下降和东部区大面积旱灾同时出现,自治区党委政府努力推动供给侧改革,持续推动民生改善,取得积极成效,城乡居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全区全体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为24 12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1%,绝对额和增速在全国分别排第1026位。与相邻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山西、陕西、宁夏和甘肃等8省区比较,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第二,列辽宁之后;增速排名第四,列甘肃、河北和陕西之后。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同比增长6.8%,比全国高0.5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收入情况】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为32 975元,较上年同期人均增加2381元,增长7.8%,较上年同期增速回落0.1个百分点,与全国水平持平,绝对额和增速在全国分别排第924位。

     “双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经营性收入大幅提高全区城镇常住居民均经营净收入为5466元,增长13.9%,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8.1个百分点,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2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从上年的15.7%增加到16.6%。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是经营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2016年,全区城镇常住居民均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为4387元,增长14.5%,高于经营净收入0.6个百分点,占经营净收入比重超过80%2016年以来,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党中央全面开展“营改增”,积极推行五证合一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个体工商户切实减轻了经营负担,增强了生存和盈利能力。自治区旅游业优势得到发展,有效带动餐饮、住宿等个体经营发展。沙漠游、草原游、城市周边的农家乐都较为典型。自治区发改委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旅游总收入增长24.3%。“互联网+”等新模式新业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来了新动力,使更多普通人群,特别是年轻群体加入其中。截至201611月底,全区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73.52万户,注册资本(金)36 306.4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5.2%24.31%

    “一好、两利”稳定工资增长2016年,占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上的工资性收入达到20 355元,同比增长7.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5个百分点,确保可支配收入实现整体稳定增长。工资性收入增长源于一个良好和两个红利:就业形势良好,2016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6.84万人,与上年全年的26.86万人基本持平;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5%,也与上年同期持平。特别是对用工需求较大的公共服务、快递、保险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快速。自治区发改委数据显示,前三季度,财政公共服务支出增长13.3%18月份,快递业务量同比增长41.4%,快递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9.1%,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24.9%。机关事业单位车改和工资改革政策红利。随着各地车改和工资改革的落实到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上涨5%左右。供给侧改革红利初步显现。对全区影响较大的煤炭钢铁等价格开始回升,企业效益好转,保证了在岗人员薪资正常增长和转岗人员补偿金的及时兑付。2016年,内蒙古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呈现上涨走势。调查显示:201612月,全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品出厂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0.7个百分点,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业出厂价格指数同比上涨38.6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能力提升,带动转移性收入增长2016年全区城镇常住居民均转移净收入为5421元,增长9.9%,拉动可支配收入1.6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超过20%,占可支配收入比重16.4%,较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对城镇居民增收的拉动作用正在增强。转移性收入增长主要来自养老金部分,2016年社会养老金标准上调171/月,惠及全区247.4万退休人员,对转移净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4.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医疗改革不断深化,百姓看病报销金额增加,客观上增加了转移收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商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收入呈现两位数上涨,体现了当前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的特点和趋势:进城生活的农村老年人生活更有保障;更多有条件的城镇居民选择商业保险提升退休生活质量;更多人得到失业保险帮助。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险有效地帮助不同社会群体提高了生活保障水平。

    【农村牧区居民收入情况】  2016年,内蒙古农牧区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为11 60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33元,增长7.7%

    惠民生暖民心,农牧民转移净收入增长30.1%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多项扶持农牧民生产和生活的政策: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目标直指强农惠农;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各地区、各贫困旗县纷纷出台各项精准扶贫政策,以促进贫困居民收入增长。政策目标由过去的普惠性向功能性、激励性转变,引导全区农牧业向绿色生态、新型产业的方向发展。同时,四季度玉米生产者补贴的发放极大地带动了农牧民收入增长。调查显示,由于收储制度调整后,玉米价格出现明显下跌,生产者补贴的发放弥补了种粮农民近80%损失,稳定了主要产区的种粮信心,对种植业结构调整起到明显促进作用。自治区财政厅数据显示,全区各盟市已实际发放玉米生产者补贴61.96亿元,按照全区农牧区人口测算,人均转移净收入增加近500元。在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引导下,全区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转移净收入达2492元,比上年增加576元,增速高达30.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3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高达69.1%,为全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奠定基础、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保就业拓渠道,农牧民工资性收入增长8.9% 2016年,全区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工资性收入244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9元,增长8.9%,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8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24.0%,对收入持续增长起到了关键作用。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努力拓宽就业渠道,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牧区劳动者得到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和职业介绍;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得到免费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得到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切实保障农牧民利益,加大治理农牧民工资拖欠问题力度,使被拖欠状况得到持续改善,保证了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根据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显示:全区本地农牧民务工人数77万人,比上年增加5万人,增长7.4%,月均收入上涨11.4%

    强引导促转型,农牧民财产净收入增长6.4%全区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财产净收入为452元,增加27元,同比增长6.4%,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3.2%。农牧民财产净收入体量小,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足4%,增长潜力巨大。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发展自治区农村金融业,缓解农村农业发展资金不足的短板,盘活农村牧区闲置资源。2016年农牧民红利收入同比增长53.5%,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同比增长16.2%,出租房屋收入同比增长18.9%,对带动农牧民财产净收入增长起到积极作用。

    迎挑战稳生产,农牧民经营净收入保持稳定全区农牧区常住居民均经营净收入达621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元,增长0.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3.7%。占农牧民收入比重50%以上的经营净收入增长最慢,在内蒙古农牧业供给侧结构调整的攻坚阶段,保证了与上年持平的收入水平。综合整体形势,在传统种植产品价格下跌严重的情况下,保证了农牧民家庭经营收入与去年同期持平。农牧业供给侧改革,农产品结构调整已经初见成效,其中既有积极引导的因素,也有受市场价格影响,农民自发调整的因素;农牧业生产稳定、农牧业经济环境持续改善,农牧民经营净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的数据具有很高的含金量。

    【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稳步增长】  2016年全区城镇居民均消费支出22 744元,较上年增加868元,增长4.0%,消费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居民在满足了食品、衣着、居住、生活用品等基本生活消费后,改善类消费即教育和医疗消费比重有所提高。城镇居民发展型消费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6%,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

    基础生活消费保持平稳增长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中食品烟酒类支出达到6446元,增长3.8%;衣着消费为2543元,增长2.8%;居住类消费为4006元,增长8.0%;生活用品消费为1565元,增长9.4%。四类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稳定增长,消费水准日益提升,特别是在外饮食类消费表现最为抢眼,增长11.4%,占食品支出的比重达到20.2%,全区城镇居民对服务类消费需求日益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改善。

    改善类消费“二升二降”态势城镇居民改善类消费中,教育文化娱乐支出达到2599元,增长3.8%;医疗保健支出为1840元,增长16.8%;其他用品及服务为700元,下降5.4%;交通通信支出为3045元,下降5.8%。改善类消费是城镇居民的消费热点。其中文化娱乐、医疗器具、其他服务(美容、住宿等)等消费受到热捧,分别增长3.1%13.4%15.1%。而往年的消费热点如家用汽车及车辆保险等消费受交通状况、观念转变等因素影响出现趋冷倾向。

    【农村牧区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全区农牧民消费支出达到11 463元,同比增长7.8%。高于城镇居民3.8个百分点,八大类消费呈普遍增长态势。

    基本生活消费全面增长,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2016年,全区农牧民人均食品、衣着、居住、生活用品等消费支出分别达到33638141996507元。同比分别增长7.7%6.4%9.8%6.7%。食品类消费中干鲜瓜果、糖果糕点、鸡蛋牛奶、烟草酒类等消费最受欢迎,增速均在10%以上,恩格尔系数与上年持平。衣着、居住及生活用品也越来越注重其质量及品种,家用器具、个人用品、住房改造等日常消费增长迅速,农牧民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改善类消费需求快速增长,居民生活更注重品质全区农牧民人均交通通信、教育文娱、医疗保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分别达到179015531188252元。分别增长8.7%6.5%6.3%7.2%。随着生活理念的转变,农牧民信息化程度提升,通信设备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农村道路设施的改善也促进了交通消费的稳步提升,电子产品、交通工具成为消费新宠。近年来,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个人素养是从业的必备条件,农牧民在子女培养、自身职业培训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加大,教育支出明显增长。医疗保健类消费受医药产品价格下调影响,增幅在八大类中最低,农牧民在医疗保健方面得到更多实惠。

    【居民消费价格】  2016年,内蒙古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1.2%CPI累计涨幅1.2%),比上年同期1.1%的涨幅高出0.1个百分点,总体属于平稳运行态势。其中,城市和农村分别累计上涨1.2%1.1%,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工业品价格累计上涨0.4%,比上年同期下降0.3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计上涨0.8%,比上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服务价格累计上涨1.1%,比上年同期下降0.4个百分点。各类价格均保持小幅上涨态势。

    全区CPI各月同比、环比涨幅双双经历“高、低、高”的运行轨迹从2016CPI走势看,全年同比涨幅基本呈现出“N”字形走势。运行从年初开始逐月回升,到4月份达到年内高点峰值。随之回调并保持在中位起伏。到78月受季节性影响抵达全年涨幅低点。9月、10月随着宏观经济整体企稳,全年最后两个月涨幅直线坚挺,再次拉高。而环比涨幅则经历了不规则的“U”字形变化,且呈现基本对称的“U”形变化。

    八大类消费品价格同期呈现“六升一平一降”格局全区2016CPI构成中,食品烟酒、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六大类居民消费品价格呈现不同程度的上涨,累计涨幅分别为2.2%1.4%0.1%0.7%4.4%1.8%;而居住类价格累计涨幅与上年持平;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则有所下降,累计降幅为1.1%。食品类价格上涨仍然是物价上涨的主要拉动因素;医疗成为第二大影响因素。

    食品烟酒大类累计上涨2.2%其中仅食品价格水平就累计上涨2.6%,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54个百分点(由于食品占整个消费品的比重较大),食品价格拉动上涨因素几乎占据了整个CPI全年上浮的“半壁江山”。从食品烟酒消费结构看,粮食类价格普遍上涨,其中大米、面粉、粮食制品等均出现上涨,而且涨幅都超过1.0%以上。薯类价格涨势较强,累计涨幅最高达16.5%,影响程度大幅提升。鲜菜价格累计上涨10.7%,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6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累计上涨4.4%,其中猪肉价格水平累计大幅上涨15.4%,牛羊肉价格均呈下降趋势,而且羊肉价格下降幅度为6.6%。另外,水产品、调味品、食糖价格、在外用餐价格均呈现上涨的态势;鸡蛋价格、干鲜瓜果价格年内都呈现降势。烟酒价格累计上涨1.7%,主要受到年内政府调整烟草价格行为影响;酒类价格水平累计小幅上涨0.3%。从食品价格的上浮看,各类居民主要消费的食品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由此拉动了物价水平的整体上扬。

    衣着价格水平累计上涨1.4%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3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到服装价格、服装材料价格、衣着加工服务价格上涨的整体拉动,特别是人工成本增加和水电价上涨均导致相关服务项目价格上涨。

    居住价格与上年持平其中租赁房房租价格水平下降;水电燃料、物业管理费价格均呈现上涨态势。

    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累计小幅上涨0.1%其中由于人工成本不断上涨,家政服务中月嫂、钟点工、个人护理用品价格等服务价格及家庭维修服务价格均上涨。

    交通和通信价格累计下降1.1%其中交通、汽柴油、通信、邮递服务价格水平均呈下降趋势。

    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水平累计上涨0.7%其中教育类价格水平累计上涨1.1%,主要是由教育服务类价格水平上涨所致。

    医疗保健价格水平累计上涨4.4%医疗保健价格成为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另一个较大因素。由于中药、西药、滋补保健品、医疗卫生器具、综合医疗类、诊断类、治疗类项目价格受政策性调整影响,总体医疗市场价格水平表现出上浮的态势。

    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累计上涨1.8%其中其他用品类、其他服务类价格水平均有上涨表现,诸如金银首饰、母婴用品、养老服务、金融保险、中介服务、旅馆住宿等价格年内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

    【全区CPI累计涨幅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区CPI累计涨幅为1.2%,比全国平均水平(2.0%)低0.8个百分点,位居全国31个省、市、区第30位。比涨幅最高的上海(3.2%)低2.0个百分点,比涨幅最低的山西省(1.1%)高0.1个百分点,比毗邻的河北省低0.3个百分点,比吉林省低0.4个百分点,比宁夏低0.3个百分点,比陕西省低0.1个百分点。从运行态势上看,全区CPI与相邻省区走势基本一致,但涨幅处于低位“区间”。从八大类消费价格变化与全国平对比分析,2016年差距较大的类别产生在食品烟酒类和居住类价格变动上。全区食品烟酒的涨幅低于全国水平1.6个百分点,主要显现在畜肉类上,全区猪肉价格涨幅为15.4%,比全国平均涨幅低1.3个百分点;牛肉价格涨幅比全国低2.0个百分点;羊肉价格涨幅比全国低0.8个百分点。全区居民主要消费肉类以羊肉占比大,但近年来市场羊肉价格持续出现下跌,价格下跌最低时只有正常年份价格的80%左右。牛肉价格也在低位上徘徊,牛羊肉价格基本处于下行。猪肉价格虽然出现猪周期,价格出现了短期上扬,但增幅有限而且时段不是很长。畜肉类价格从生产到流通,2016年都无法反转自治区肉类价格下行的走势,这一现象较大程度地拉低了全区食品价格的上涨幅度,成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重要因素。全区居住类价格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新建房市场需求局限,人才外出大于进入,刚性需求不强;二手房交易只活跃于学区范围,历年价格趋同,低位协议成交现象比较普遍。2016年房租下降,只是水价和煤价的调整带动了居住类价格小幅加升。这一降一升才保持了全区居住类价格与上年持平,明显低于全国一线城市“窜天猴”式的房价高涨,以及由此所拉动的全国居住类价格的高涨。

    (撰稿人:张晓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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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  2016年是内蒙古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去产能调结构压力较大,农畜产品价格下降和东部区大面积旱灾同时出现,自治区党委政府努力推动供给侧改革,持续推动民生改善,取得积极成效,城乡居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全区全体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为24 12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1%,绝对额和增速在全国分别排第1026位。与相邻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山西、陕西、宁夏和甘肃等8省区比较,人均可支配收入排名第二,列辽宁之后;增速排名第四,列甘肃、河北和陕西之后。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同比增长6.8%,比全国高0.5个百分点。

    【城镇居民收入情况】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为32 975元,较上年同期人均增加2381元,增长7.8%,较上年同期增速回落0.1个百分点,与全国水平持平,绝对额和增速在全国分别排第924位。

     “双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经营性收入大幅提高全区城镇常住居民均经营净收入为5466元,增长13.9%,增幅较上年同期提高8.1个百分点,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2.2百分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从上年的15.7%增加到16.6%。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是经营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2016年,全区城镇常住居民均第三产业经营净收入为4387元,增长14.5%,高于经营净收入0.6个百分点,占经营净收入比重超过80%2016年以来,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党中央全面开展“营改增”,积极推行五证合一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个体工商户切实减轻了经营负担,增强了生存和盈利能力。自治区旅游业优势得到发展,有效带动餐饮、住宿等个体经营发展。沙漠游、草原游、城市周边的农家乐都较为典型。自治区发改委数据显示,前三季度,旅游总收入增长24.3%。“互联网+”等新模式新业态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来了新动力,使更多普通人群,特别是年轻群体加入其中。截至201611月底,全区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73.52万户,注册资本(金)36 306.48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5.2%24.31%

    “一好、两利”稳定工资增长2016年,占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上的工资性收入达到20 355元,同比增长7.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5个百分点,确保可支配收入实现整体稳定增长。工资性收入增长源于一个良好和两个红利:就业形势良好,2016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6.84万人,与上年全年的26.86万人基本持平;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5%,也与上年同期持平。特别是对用工需求较大的公共服务、快递、保险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快速。自治区发改委数据显示,前三季度,财政公共服务支出增长13.3%18月份,快递业务量同比增长41.4%,快递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9.1%,保险业原保险保费收入增长24.9%。机关事业单位车改和工资改革政策红利。随着各地车改和工资改革的落实到位,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收入上涨5%左右。供给侧改革红利初步显现。对全区影响较大的煤炭钢铁等价格开始回升,企业效益好转,保证了在岗人员薪资正常增长和转岗人员补偿金的及时兑付。2016年,内蒙古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呈现上涨走势。调查显示:201612月,全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产品出厂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0.7个百分点,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加工业出厂价格指数同比上涨38.6个百分点。

    社会保障能力提升,带动转移性收入增长2016年全区城镇常住居民均转移净收入为5421元,增长9.9%,拉动可支配收入1.6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超过20%,占可支配收入比重16.4%,较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对城镇居民增收的拉动作用正在增强。转移性收入增长主要来自养老金部分,2016年社会养老金标准上调171/月,惠及全区247.4万退休人员,对转移净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4.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2个百分点。医疗改革不断深化,百姓看病报销金额增加,客观上增加了转移收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商业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收入呈现两位数上涨,体现了当前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的特点和趋势:进城生活的农村老年人生活更有保障;更多有条件的城镇居民选择商业保险提升退休生活质量;更多人得到失业保险帮助。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险有效地帮助不同社会群体提高了生活保障水平。

    【农村牧区居民收入情况】  2016年,内蒙古农牧区常住居民均可支配收入为11 609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33元,增长7.7%

    惠民生暖民心,农牧民转移净收入增长30.1%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采取多项扶持农牧民生产和生活的政策: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目标直指强农惠农;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各地区、各贫困旗县纷纷出台各项精准扶贫政策,以促进贫困居民收入增长。政策目标由过去的普惠性向功能性、激励性转变,引导全区农牧业向绿色生态、新型产业的方向发展。同时,四季度玉米生产者补贴的发放极大地带动了农牧民收入增长。调查显示,由于收储制度调整后,玉米价格出现明显下跌,生产者补贴的发放弥补了种粮农民近80%损失,稳定了主要产区的种粮信心,对种植业结构调整起到明显促进作用。自治区财政厅数据显示,全区各盟市已实际发放玉米生产者补贴61.96亿元,按照全区农牧区人口测算,人均转移净收入增加近500元。在一系列惠民生、暖民心的政策引导下,全区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转移净收入达2492元,比上年增加576元,增速高达30.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3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高达69.1%,为全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奠定基础、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保就业拓渠道,农牧民工资性收入增长8.9% 2016年,全区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工资性收入244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99元,增长8.9%,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8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24.0%,对收入持续增长起到了关键作用。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努力拓宽就业渠道,让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牧区劳动者得到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和职业介绍;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得到免费技能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得到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切实保障农牧民利益,加大治理农牧民工资拖欠问题力度,使被拖欠状况得到持续改善,保证了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根据农民工监测调查数据显示:全区本地农牧民务工人数77万人,比上年增加5万人,增长7.4%,月均收入上涨11.4%

    强引导促转型,农牧民财产净收入增长6.4%全区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均财产净收入为452元,增加27元,同比增长6.4%,拉动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3.2%。农牧民财产净收入体量小,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不足4%,增长潜力巨大。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加快发展自治区农村金融业,缓解农村农业发展资金不足的短板,盘活农村牧区闲置资源。2016年农牧民红利收入同比增长53.5%,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收入同比增长16.2%,出租房屋收入同比增长18.9%,对带动农牧民财产净收入增长起到积极作用。

    迎挑战稳生产,农牧民经营净收入保持稳定全区农牧区常住居民均经营净收入达621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1元,增长0.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3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为3.7%。占农牧民收入比重50%以上的经营净收入增长最慢,在内蒙古农牧业供给侧结构调整的攻坚阶段,保证了与上年持平的收入水平。综合整体形势,在传统种植产品价格下跌严重的情况下,保证了农牧民家庭经营收入与去年同期持平。农牧业供给侧改革,农产品结构调整已经初见成效,其中既有积极引导的因素,也有受市场价格影响,农民自发调整的因素;农牧业生产稳定、农牧业经济环境持续改善,农牧民经营净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的数据具有很高的含金量。

    【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稳步增长】  2016年全区城镇居民均消费支出22 744元,较上年增加868元,增长4.0%,消费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居民在满足了食品、衣着、居住、生活用品等基本生活消费后,改善类消费即教育和医疗消费比重有所提高。城镇居民发展型消费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6%,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

    基础生活消费保持平稳增长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消费中食品烟酒类支出达到6446元,增长3.8%;衣着消费为2543元,增长2.8%;居住类消费为4006元,增长8.0%;生活用品消费为1565元,增长9.4%。四类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稳定增长,消费水准日益提升,特别是在外饮食类消费表现最为抢眼,增长11.4%,占食品支出的比重达到20.2%,全区城镇居民对服务类消费需求日益提高,生活质量不断改善。

    改善类消费“二升二降”态势城镇居民改善类消费中,教育文化娱乐支出达到2599元,增长3.8%;医疗保健支出为1840元,增长16.8%;其他用品及服务为700元,下降5.4%;交通通信支出为3045元,下降5.8%。改善类消费是城镇居民的消费热点。其中文化娱乐、医疗器具、其他服务(美容、住宿等)等消费受到热捧,分别增长3.1%13.4%15.1%。而往年的消费热点如家用汽车及车辆保险等消费受交通状况、观念转变等因素影响出现趋冷倾向。

    【农村牧区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全区农牧民消费支出达到11 463元,同比增长7.8%。高于城镇居民3.8个百分点,八大类消费呈普遍增长态势。

    基本生活消费全面增长,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2016年,全区农牧民人均食品、衣着、居住、生活用品等消费支出分别达到33638141996507元。同比分别增长7.7%6.4%9.8%6.7%。食品类消费中干鲜瓜果、糖果糕点、鸡蛋牛奶、烟草酒类等消费最受欢迎,增速均在10%以上,恩格尔系数与上年持平。衣着、居住及生活用品也越来越注重其质量及品种,家用器具、个人用品、住房改造等日常消费增长迅速,农牧民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改善类消费需求快速增长,居民生活更注重品质全区农牧民人均交通通信、教育文娱、医疗保健及其他用品及服务支出分别达到179015531188252元。分别增长8.7%6.5%6.3%7.2%。随着生活理念的转变,农牧民信息化程度提升,通信设备更新换代速度加快,农村道路设施的改善也促进了交通消费的稳步提升,电子产品、交通工具成为消费新宠。近年来,较高的学识水平和个人素养是从业的必备条件,农牧民在子女培养、自身职业培训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加大,教育支出明显增长。医疗保健类消费受医药产品价格下调影响,增幅在八大类中最低,农牧民在医疗保健方面得到更多实惠。

    【居民消费价格】  2016年,内蒙古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1.2%CPI累计涨幅1.2%),比上年同期1.1%的涨幅高出0.1个百分点,总体属于平稳运行态势。其中,城市和农村分别累计上涨1.2%1.1%,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工业品价格累计上涨0.4%,比上年同期下降0.3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计上涨0.8%,比上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服务价格累计上涨1.1%,比上年同期下降0.4个百分点。各类价格均保持小幅上涨态势。

    全区CPI各月同比、环比涨幅双双经历“高、低、高”的运行轨迹从2016CPI走势看,全年同比涨幅基本呈现出“N”字形走势。运行从年初开始逐月回升,到4月份达到年内高点峰值。随之回调并保持在中位起伏。到78月受季节性影响抵达全年涨幅低点。9月、10月随着宏观经济整体企稳,全年最后两个月涨幅直线坚挺,再次拉高。而环比涨幅则经历了不规则的“U”字形变化,且呈现基本对称的“U”形变化。

    八大类消费品价格同期呈现“六升一平一降”格局全区2016CPI构成中,食品烟酒、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六大类居民消费品价格呈现不同程度的上涨,累计涨幅分别为2.2%1.4%0.1%0.7%4.4%1.8%;而居住类价格累计涨幅与上年持平;交通和通信类价格则有所下降,累计降幅为1.1%。食品类价格上涨仍然是物价上涨的主要拉动因素;医疗成为第二大影响因素。

    食品烟酒大类累计上涨2.2%其中仅食品价格水平就累计上涨2.6%,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54个百分点(由于食品占整个消费品的比重较大),食品价格拉动上涨因素几乎占据了整个CPI全年上浮的“半壁江山”。从食品烟酒消费结构看,粮食类价格普遍上涨,其中大米、面粉、粮食制品等均出现上涨,而且涨幅都超过1.0%以上。薯类价格涨势较强,累计涨幅最高达16.5%,影响程度大幅提升。鲜菜价格累计上涨10.7%,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6个百分点。畜肉类价格累计上涨4.4%,其中猪肉价格水平累计大幅上涨15.4%,牛羊肉价格均呈下降趋势,而且羊肉价格下降幅度为6.6%。另外,水产品、调味品、食糖价格、在外用餐价格均呈现上涨的态势;鸡蛋价格、干鲜瓜果价格年内都呈现降势。烟酒价格累计上涨1.7%,主要受到年内政府调整烟草价格行为影响;酒类价格水平累计小幅上涨0.3%。从食品价格的上浮看,各类居民主要消费的食品都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由此拉动了物价水平的整体上扬。

    衣着价格水平累计上涨1.4%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3个百分点。主要是受到服装价格、服装材料价格、衣着加工服务价格上涨的整体拉动,特别是人工成本增加和水电价上涨均导致相关服务项目价格上涨。

    居住价格与上年持平其中租赁房房租价格水平下降;水电燃料、物业管理费价格均呈现上涨态势。

    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累计小幅上涨0.1%其中由于人工成本不断上涨,家政服务中月嫂、钟点工、个人护理用品价格等服务价格及家庭维修服务价格均上涨。

    交通和通信价格累计下降1.1%其中交通、汽柴油、通信、邮递服务价格水平均呈下降趋势。

    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水平累计上涨0.7%其中教育类价格水平累计上涨1.1%,主要是由教育服务类价格水平上涨所致。

    医疗保健价格水平累计上涨4.4%医疗保健价格成为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的另一个较大因素。由于中药、西药、滋补保健品、医疗卫生器具、综合医疗类、诊断类、治疗类项目价格受政策性调整影响,总体医疗市场价格水平表现出上浮的态势。

    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累计上涨1.8%其中其他用品类、其他服务类价格水平均有上涨表现,诸如金银首饰、母婴用品、养老服务、金融保险、中介服务、旅馆住宿等价格年内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

    【全区CPI累计涨幅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区CPI累计涨幅为1.2%,比全国平均水平(2.0%)低0.8个百分点,位居全国31个省、市、区第30位。比涨幅最高的上海(3.2%)低2.0个百分点,比涨幅最低的山西省(1.1%)高0.1个百分点,比毗邻的河北省低0.3个百分点,比吉林省低0.4个百分点,比宁夏低0.3个百分点,比陕西省低0.1个百分点。从运行态势上看,全区CPI与相邻省区走势基本一致,但涨幅处于低位“区间”。从八大类消费价格变化与全国平对比分析,2016年差距较大的类别产生在食品烟酒类和居住类价格变动上。全区食品烟酒的涨幅低于全国水平1.6个百分点,主要显现在畜肉类上,全区猪肉价格涨幅为15.4%,比全国平均涨幅低1.3个百分点;牛肉价格涨幅比全国低2.0个百分点;羊肉价格涨幅比全国低0.8个百分点。全区居民主要消费肉类以羊肉占比大,但近年来市场羊肉价格持续出现下跌,价格下跌最低时只有正常年份价格的80%左右。牛肉价格也在低位上徘徊,牛羊肉价格基本处于下行。猪肉价格虽然出现猪周期,价格出现了短期上扬,但增幅有限而且时段不是很长。畜肉类价格从生产到流通,2016年都无法反转自治区肉类价格下行的走势,这一现象较大程度地拉低了全区食品价格的上涨幅度,成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重要因素。全区居住类价格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新建房市场需求局限,人才外出大于进入,刚性需求不强;二手房交易只活跃于学区范围,历年价格趋同,低位协议成交现象比较普遍。2016年房租下降,只是水价和煤价的调整带动了居住类价格小幅加升。这一降一升才保持了全区居住类价格与上年持平,明显低于全国一线城市“窜天猴”式的房价高涨,以及由此所拉动的全国居住类价格的高涨。

    (撰稿人:张晓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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