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卷

  • 档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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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领导名录】

    局(馆)长:梁文清

    副局(馆)长:朝克(7月离任) 李岱(女) 荣昌平(1月任职) 徐春阳(10月任职)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以下简称自治区档案局(馆)〕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管理全区档案事业的职能部门,又是其及所属部门、群众团体、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保管基地。其主要职责任务是: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全区档案工作;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及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各盟市和自治区党政群机关、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县处级以上科技事业单位及非国有经济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承担全区档案教育的行政管理,组织实施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自治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相关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包括蒙古族等少数民族文字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总编制13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07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人。内设11个处室和2个二级单位,即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法规处、档案馆室业务监督指导处、经济科技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处、收集整理部、蒙文档案部、科技部、信息技术处、保管利用部、编目编研部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档案教育与研究中心。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2014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档案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意见》下发后,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作了圈阅。自治区档案局(馆)及时在处级以上干部中作了传达,组织业务处室深入讨论,查找薄弱环节,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召开区直机关档案协作组会议宣传文件精神,对盟市旗县档案部门学习贯彻《意见》提出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工作,推动落实。为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代拟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区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合国家档案局副局长许士平、李明华在自治区调研检查工作,对进一步贯彻好《意见》以及落实好档案馆库建设、提高档案服务水平等提出了要求。召开全区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作了讲话。根据全区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布置和中办、国办《意见》、自治区领导批示及国家档案局的贯彻要求,全区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坚持不懈转作风、抓基础、强服务、提素质、上水平,努力跟上形势,把握首要,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各项工作良好进行,取得新进展。

    【档案法制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针对自治区档案馆库和档案信息化建设问题,自治区档案局(馆)向自治区政府作了专题报告。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完成了《关于实施档案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档案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已经得到国家档案局核准;形成《全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草案)》列入2015年度自治区政府立法计划。组成执法检查组,对自治区部分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初步梳理认定617项行政权力,制作档案行政权力项目表、流程图和办理服务指南,并通过了自治区法制办的审核。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海市结合业务指导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其他盟市、旗县也都采取不同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档案执法检查,收到成效。

    【档案信息化工作】自治区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整体完成,档案扫描累计达到1000多万页,电子档案接收、信息采集迈出新步伐,现代化手段的采用有了新的开端。利用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专项扶持资金,支持鄂尔多斯市档案馆蒙古文历史档案数字化8万余幅。开发以少数民族语言发布档案的“内蒙古档案信息网蒙古文门户网站”和对立档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归档管理的“网站归档管理系统”。为内蒙古档案信息网上传信息1535条,网站总点击量超过32万人次。通报区直机关档案“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情况,开展对盟市档案信息化的技术指导。与自治区民政厅联系,建立婚姻登记机关与综合档案馆之间婚姻登记档案数据交换机制。包头市和东河区紧紧抓住北梁棚户区改造建档用档工作,通过采用信息技术,提高服务效率水平,实现远程利用,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鄂尔多斯市推出“互联网”查档服务,在档案信息网上开辟查档专栏,将馆藏全部开放档案的目录和部分可公开档案原文挂接在互联网上,使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查阅利用档案。呼伦贝尔市党政机关档案管理中心实行规范化管理,使入住大楼的31个部门都达到机关档案管理标准,所有接收档案都已进行电子信息化处理。通辽市档案馆档案全文数字化已达到馆藏1/3

    【档案馆、机关档案工作】为推进旗县档案馆馆库建设,对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乌海市等8个地区馆库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报告。20146月,党中央下达投资的15个旗县档案馆,已经有4个开工建设,其余11个正在抓紧设计工作,建成一批符合规范标准的档案馆。召开区直机关协作组长座谈会,深入研讨《机关档案工作测评标准》。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完成3个旗县档案馆晋升国家二级档案馆测评工作、37个区直机关和盟市机关档案工作自治区一级的测评任务。配合自治区社保局、医保局对盟市15个单位社保、医保业务档案进行考评验收。跟踪服务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项目档案工作,并进行现场指导。鄂尔多斯市全程参与指导民运会档案管理工作。赤峰市分别建立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机关档案工作协作组,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乌兰察布市实行了档案业务技术指导、执法检查、巡查工作制度。

    【企业档案工作】依据《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推进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国家档案局10号令精神,成立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并审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组织、参与了24个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专项验收。

    【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与赤峰市元宝山区档案局签订协议,开展“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建设”课题研究。对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杭锦后旗土地确权和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乌审旗草原确权及基本草原划定档案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和指导。

    【档案利用服务工作】提供利用自治区成立以来关于民族政策工作的档案200余件,及时复印上报,为总结自治区民族工作成就提供了依据。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完成干部任用档案查阅任务。向国家档案局上报日寇侵华时期在内蒙古的有关慰安妇的资料。向内蒙古古籍办《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蒙古族卷》提供蒙古文历史档案内容提要5000余条。积极开展档案开放鉴定和涉密文件清理工作,共划控21个全宗546211.8万余件档案,解密清理工作共调阅3821卷,筛查密级文件5968件。编辑完成了《内蒙古档案年鉴》(2014)和《中国档案年鉴(内蒙古卷)》(2014)。从馆藏电影胶片档案的纪录片中,整理编辑了《周恩来总理到包钢剪彩》、《班禅到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成立》和《内蒙古自治区四十周年大庆》4个专题视频。《兰台荟萃》、《光辉的历程》两展室接待社会各界人士千余人次。各级档案部门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服务和现行文件中心工作,严格执行档案资料查阅制度,保证查阅时间,提高服务水平,实行零收费服务。全区各级档案馆共接待利用者10万余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22万余卷(件)。呼和浩特市公布了第十一批开放档案目录。包头市为南京市档案馆提供抗日战争胜利后包绥地区受降点档案资料。巴彦淖尔市注重知青档案的开发利用,对临河狼山农场、磴口县乌兰布和农场保管的知青档案资料进行专题调研。乌兰察布市档案局配合该市组织部,在乌兰察布市档案馆建立干部人事档案中心。

    【基础业务工作】档案资源建设取得新进展。自治区档案局(馆)对6个撤、并、转区直机关单位档案情况进行调查,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依法接收23个直属机关到期应入馆档案36525卷(件),电子档案33370件。缩微国家重点抢救的历史档案2367卷。利用新闻视频收录系统开展新闻采集工作,收录《内蒙古新闻》7980分钟,编辑自治区主要领导政务活动视频1600分钟,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专题视频500分钟。与蒙古国国家档案总局拟定协议草案,为蒙方向中方提供档案奠定基础。各地档案部门开拓渠道、创新手段,档案资源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包头市征集残奥会冠军边建新的奖牌、证书等档案资料,对五当召清朝时期蒙古文文书档案砖进行抢救,已将五当召蒙古文历史档案申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鄂尔多斯市重点加强对土地承包、流转、确权、林权改革、征地拆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保等方面档案的收集归档与规范管理。通辽市为8位老英雄老战士录制口述革命历史档案。据统计,2014年全区各级档案馆接收、征集档案93万余卷(件)。

    【安全建设工作】自治区档案局(馆)完善监控设施和消防设施,消防工程通过验收;完成异地异质备份缩微拷贝胶片200轴。各级档案部门严格按照“八防”要求,做好档案安全工作。鄂尔多斯市档案局将馆藏全部电子档案目录及数字化原文采用光盘备份、移动硬盘备份、磁盘存储三种方式进行异质备份。兴安盟两级档案部门加强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实施一票否决制。

    【宣传工作】自治区档案局(馆)制发了《2014年全区档案宣传工作要点》,指导全区档案宣传工作。各级档案部门积极开展“国际档案日”大型纪念宣传活动。自治区档案学会开展“走进档案”征文活动,共报送论文19篇,1篇获优秀奖。与自治区社科联共同举办“北疆讲坛”讲座,以古代遗迹和文化考古为内容,宣传档案文化知识。全年各类媒体发表档案宣传文章1740余篇。各地档案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包头市档案局与《包头日报》合作推出“印象包头”专栏,再现包头历史。阿拉善盟档案史志局与阿拉善左旗档案史志局领导一同做客阿拉善蒙文电台《直播做客》节目,扩大档案工作宣传影响力。

    【教育培训工作】修改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系列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和馆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组织召开2014年度全区档案专业职称评审会,审核接收职称材料152份,完成办证下发工作。协助国家档案局完成“少数民族地区档案专业师资培训班(内蒙古)”和“全国档案专业师资培训班”有关工作。各级档案部门通过参加国家档案局专业培训、举办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班、送教下基层等形式,全年共培训档案业务人员4700余人次。开展全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评选出先进集体80个、先进工作者120人(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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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领导名录】

    局(馆)长:梁文清

    副局(馆)长:朝克(7月离任) 李岱(女) 荣昌平(1月任职) 徐春阳(10月任职)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以下简称自治区档案局(馆)〕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管理全区档案事业的职能部门,又是其及所属部门、群众团体、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保管基地。其主要职责任务是: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全区档案工作;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档案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及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各盟市和自治区党政群机关、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县处级以上科技事业单位及非国有经济组织的档案业务工作。承担全区档案教育的行政管理,组织实施档案专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承担自治区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相关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料(包括蒙古族等少数民族文字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总编制13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07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人。内设11个处室和2个二级单位,即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法规处、档案馆室业务监督指导处、经济科技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处、收集整理部、蒙文档案部、科技部、信息技术处、保管利用部、编目编研部和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档案教育与研究中心。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2014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档案事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意见》下发后,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作了圈阅。自治区档案局(馆)及时在处级以上干部中作了传达,组织业务处室深入讨论,查找薄弱环节,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召开区直机关档案协作组会议宣传文件精神,对盟市旗县档案部门学习贯彻《意见》提出要求,紧密结合当前工作,推动落实。为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代拟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区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配合国家档案局副局长许士平、李明华在自治区调研检查工作,对进一步贯彻好《意见》以及落实好档案馆库建设、提高档案服务水平等提出了要求。召开全区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符太增作了讲话。根据全区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布置和中办、国办《意见》、自治区领导批示及国家档案局的贯彻要求,全区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坚持不懈转作风、抓基础、强服务、提素质、上水平,努力跟上形势,把握首要,突出重点,抓好落实,各项工作良好进行,取得新进展。

    【档案法制工作】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针对自治区档案馆库和档案信息化建设问题,自治区档案局(馆)向自治区政府作了专题报告。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完成了《关于实施档案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档案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内蒙古自治区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已经得到国家档案局核准;形成《全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情况调研报告》,《内蒙古自治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草案)》列入2015年度自治区政府立法计划。组成执法检查组,对自治区部分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梳理工作,初步梳理认定617项行政权力,制作档案行政权力项目表、流程图和办理服务指南,并通过了自治区法制办的审核。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乌海市结合业务指导开展了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其他盟市、旗县也都采取不同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档案执法检查,收到成效。

    【档案信息化工作】自治区档案馆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整体完成,档案扫描累计达到1000多万页,电子档案接收、信息采集迈出新步伐,现代化手段的采用有了新的开端。利用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专项扶持资金,支持鄂尔多斯市档案馆蒙古文历史档案数字化8万余幅。开发以少数民族语言发布档案的“内蒙古档案信息网蒙古文门户网站”和对立档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归档管理的“网站归档管理系统”。为内蒙古档案信息网上传信息1535条,网站总点击量超过32万人次。通报区直机关档案“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情况,开展对盟市档案信息化的技术指导。与自治区民政厅联系,建立婚姻登记机关与综合档案馆之间婚姻登记档案数据交换机制。包头市和东河区紧紧抓住北梁棚户区改造建档用档工作,通过采用信息技术,提高服务效率水平,实现远程利用,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鄂尔多斯市推出“互联网”查档服务,在档案信息网上开辟查档专栏,将馆藏全部开放档案的目录和部分可公开档案原文挂接在互联网上,使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查阅利用档案。呼伦贝尔市党政机关档案管理中心实行规范化管理,使入住大楼的31个部门都达到机关档案管理标准,所有接收档案都已进行电子信息化处理。通辽市档案馆档案全文数字化已达到馆藏1/3

    【档案馆、机关档案工作】为推进旗县档案馆馆库建设,对呼伦贝尔市、乌兰察布市、乌海市等8个地区馆库建设情况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报告。20146月,党中央下达投资的15个旗县档案馆,已经有4个开工建设,其余11个正在抓紧设计工作,建成一批符合规范标准的档案馆。召开区直机关协作组长座谈会,深入研讨《机关档案工作测评标准》。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完成3个旗县档案馆晋升国家二级档案馆测评工作、37个区直机关和盟市机关档案工作自治区一级的测评任务。配合自治区社保局、医保局对盟市15个单位社保、医保业务档案进行考评验收。跟踪服务包头市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项目档案工作,并进行现场指导。鄂尔多斯市全程参与指导民运会档案管理工作。赤峰市分别建立企业、科技事业单位、机关档案工作协作组,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乌兰察布市实行了档案业务技术指导、执法检查、巡查工作制度。

    【企业档案工作】依据《企业档案工作规范》,推进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国家档案局10号令精神,成立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并审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组织、参与了24个重点建设项目的档案专项验收。

    【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加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与赤峰市元宝山区档案局签订协议,开展“农村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建设”课题研究。对巴彦淖尔市五原县、杭锦后旗土地确权和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乌审旗草原确权及基本草原划定档案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和指导。

    【档案利用服务工作】提供利用自治区成立以来关于民族政策工作的档案200余件,及时复印上报,为总结自治区民族工作成就提供了依据。配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完成干部任用档案查阅任务。向国家档案局上报日寇侵华时期在内蒙古的有关慰安妇的资料。向内蒙古古籍办《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蒙古族卷》提供蒙古文历史档案内容提要5000余条。积极开展档案开放鉴定和涉密文件清理工作,共划控21个全宗546211.8万余件档案,解密清理工作共调阅3821卷,筛查密级文件5968件。编辑完成了《内蒙古档案年鉴》(2014)和《中国档案年鉴(内蒙古卷)》(2014)。从馆藏电影胶片档案的纪录片中,整理编辑了《周恩来总理到包钢剪彩》、《班禅到内蒙古》、《鄂温克族自治旗成立》和《内蒙古自治区四十周年大庆》4个专题视频。《兰台荟萃》、《光辉的历程》两展室接待社会各界人士千余人次。各级档案部门认真做好档案提供利用服务和现行文件中心工作,严格执行档案资料查阅制度,保证查阅时间,提高服务水平,实行零收费服务。全区各级档案馆共接待利用者10万余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22万余卷(件)。呼和浩特市公布了第十一批开放档案目录。包头市为南京市档案馆提供抗日战争胜利后包绥地区受降点档案资料。巴彦淖尔市注重知青档案的开发利用,对临河狼山农场、磴口县乌兰布和农场保管的知青档案资料进行专题调研。乌兰察布市档案局配合该市组织部,在乌兰察布市档案馆建立干部人事档案中心。

    【基础业务工作】档案资源建设取得新进展。自治区档案局(馆)对6个撤、并、转区直机关单位档案情况进行调查,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依法接收23个直属机关到期应入馆档案36525卷(件),电子档案33370件。缩微国家重点抢救的历史档案2367卷。利用新闻视频收录系统开展新闻采集工作,收录《内蒙古新闻》7980分钟,编辑自治区主要领导政务活动视频1600分钟,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专题视频500分钟。与蒙古国国家档案总局拟定协议草案,为蒙方向中方提供档案奠定基础。各地档案部门开拓渠道、创新手段,档案资源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包头市征集残奥会冠军边建新的奖牌、证书等档案资料,对五当召清朝时期蒙古文文书档案砖进行抢救,已将五当召蒙古文历史档案申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鄂尔多斯市重点加强对土地承包、流转、确权、林权改革、征地拆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保等方面档案的收集归档与规范管理。通辽市为8位老英雄老战士录制口述革命历史档案。据统计,2014年全区各级档案馆接收、征集档案93万余卷(件)。

    【安全建设工作】自治区档案局(馆)完善监控设施和消防设施,消防工程通过验收;完成异地异质备份缩微拷贝胶片200轴。各级档案部门严格按照“八防”要求,做好档案安全工作。鄂尔多斯市档案局将馆藏全部电子档案目录及数字化原文采用光盘备份、移动硬盘备份、磁盘存储三种方式进行异质备份。兴安盟两级档案部门加强档案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实施一票否决制。

    【宣传工作】自治区档案局(馆)制发了《2014年全区档案宣传工作要点》,指导全区档案宣传工作。各级档案部门积极开展“国际档案日”大型纪念宣传活动。自治区档案学会开展“走进档案”征文活动,共报送论文19篇,1篇获优秀奖。与自治区社科联共同举办“北疆讲坛”讲座,以古代遗迹和文化考古为内容,宣传档案文化知识。全年各类媒体发表档案宣传文章1740余篇。各地档案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包头市档案局与《包头日报》合作推出“印象包头”专栏,再现包头历史。阿拉善盟档案史志局与阿拉善左旗档案史志局领导一同做客阿拉善蒙文电台《直播做客》节目,扩大档案工作宣传影响力。

    【教育培训工作】修改完善内蒙古自治区档案系列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和馆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组织召开2014年度全区档案专业职称评审会,审核接收职称材料152份,完成办证下发工作。协助国家档案局完成“少数民族地区档案专业师资培训班(内蒙古)”和“全国档案专业师资培训班”有关工作。各级档案部门通过参加国家档案局专业培训、举办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班、送教下基层等形式,全年共培训档案业务人员4700余人次。开展全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评选出先进集体80个、先进工作者120人(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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