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卷

  • 审计
  •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领导名录】

    厅长:王月胜

    副厅长:吕靖原

    副厅长 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靳素平(10月任副厅长)

    副厅长:郭少华(10月任职)千梅海

    总审计师:郭少华(10月离任) 刘文磊(10任职)

    纪检组长:贾苏平

    【概况】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以下简称自治区审计厅)及所属机构编制共203名,其中自治区审计厅机关121名、驻海拉尔审计处19名、驻赤峰审计处17名、审计科研宣教中心18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6名、计算机审计管理中心9名、内部审计管理中心3名。自治区审计厅及所属机构实有人数184名。其中:自治区审计厅机关112名、驻海拉尔审计处15名、驻赤峰审计处13名、审计科研宣教中心16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6名、计算机审计管理中心9名、内部审计管理中心3名。

    自治区审计厅机关内设机构21个: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调研室(厅内部设置的机构)、法规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财政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金融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经贸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政府投资审计处、外资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处、企事业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处、派出审计一处、派出审计二处、审理处。自治区审计厅下设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局(副厅级)。自治区审计厅驻外审计机构2个: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驻海拉尔审计处、自治区审计厅驻赤峰审计处。自治区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4个:内蒙古审计科研宣教中心、内蒙古计算机审计管理中心、审计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内部审计管理中心。

    【审计成果】截至20141231日,内蒙古自治区审计机关完成审计项目3694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875亿元。其中:违规金额198亿元、损失浪费金额12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65亿元;损益(收支)不实21亿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218亿元,其中应上缴财政35亿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7亿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76亿元、应调账处理金额77亿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750个;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57亿元,其中增收节支99亿元、已调账处理金额53亿元、审计促进拨付资金到位1亿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7亿元。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事项263件。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3712篇,被批示、采用62篇。提出审计建议3897条,提交审计信息3765篇,被批示、采用2504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35篇。

    【财政(预决算)审计】重点关注有关项目执行进度和资金的使用效果,促进了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以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重点,围绕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突出加强了“三公”经费、会议费、津补贴发放和楼堂馆所建设情况的审计。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429个单位,延伸审计61个单位,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330亿元,提交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4篇。财政决算审计41个单位,延伸审计50个单位;行政事业审计622个单位,延伸审计175个单位。对13个部门及所属123个二级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审计时发现,有9个厅局及其部分所属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3956万元、有6个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违规发放奖金补贴3296万元。对此,自治区审计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均已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729日,受自治区政府委托,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月胜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201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在审计工作报告上作出了重要批示,报告在《内蒙古日报》和有关媒体网站予以公告。

    【经济责任审计】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和尽责为重点,改进和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方法,提高任中审计比例,扩大党政主要领导同步审计覆盖面,促进和规范了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同时,加大了对审计系统内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三级审计机关全年对992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自治区审计厅对14名厅级领导干部和2名盟市审计局局长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2014年,自治区审计厅成立以厅长王月胜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课题组,首次开展了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的课题研究。下半年,分别对鄂尔多斯市市长草原资源、赤峰市市长森林资源、牙克石市委书记和市长水资源和乌拉特后旗旗委书记以及旗长矿产资源资产责任进行了试点审计,制定出了自治区20142020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规划。同时,自治区审计厅代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总体方案。该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受到国家审计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党中央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自治区改革办专门要求自治区审计厅报送做法材料,该项工作成为内蒙古2014年生态文明体系改革的亮点之一。

    【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对自治区39个厅局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调查,掌握工作进度,定期收集各厅局自查材料。2014年,自治区审计厅组成4个审计组分赴自治区发改委等10个厅局并延伸到有关盟市旗县,对27项国家重大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自治区在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方面总体情况良好,但存在地方资金配套不到位等问题,形成的跟踪审计报告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审计署,被自治区主席巴特尔批转全区。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自治区审计厅组织全区三级审计机关对全区20122013年度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以下简称“生态资金”)的投入、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成立了厅长任组长的全区生态资金审计领导小组,在全区审计机关抽调27名审计人员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3个审计组,对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3个盟市本级及所属7个旗县生态项目资金进行了直接审计。共审计了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474家,涉及879个建设项目,走访农牧民3588户。其中,共查出滞留挤占挪用生态建设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弥补行政经费、公款私存、招投标不规范等违纪违规资金共计84.3亿元,移送司法和纪检部门案件4起,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生态专项资金绩效考核机制、强化生态资金财务管理和规范招投标管理的审计建议。自治区审计厅向自治区政府提交的《关于全区20122013年度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的报告》,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 ***分别做出批示,自治区主席巴特尔批示《审计报告》转发全区。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自治区审计厅组织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政府投资审计处以及包头市审计局等6个盟市审计机关和工程技术人员共计120人,组成22个审计组,采取“五统一”的审计方法,对省道216线一级公路等8条重点公路项目概算执行、竣工决算和公路项目所在地有关盟、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项目拆迁征地、工程造价等方面违规金额55亿元。向纪检监察、公安和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19件,移送处理人员20人;向有关主管部门移送处理事项31件。

    【社会保障审计】2014年,加强了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自治区审计厅按照国家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区三级审计机关并抽调548名审计人员,对全区12个盟市本级101个旗县区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查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被挤占挪用或闲置2.3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5.9亿元。对5个盟市实施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联网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64亿元,增加养老保险金收入2.55亿元,挽回养老保险基金流失1.07亿元,移送公安部门线索4件,自治区政府向全区转发了上述两个综合报告。

    【外资运用审计】外资审计项目完成9个。其中,国家审计署授权审计国外贷款项目8个(包括世界银行贷款项目1个、日本协力银行贷款项目4个、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2个、国际农发基金贷款项目1个),自行组织开展自治区外债专户资金及相关费用收支审计项目1个。查出各类违规金额1.13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49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4条,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1件。上报各类信息、简报、专题报告和理论文章13篇。

    【土地出让金审计(调查)】根据国家审计署开展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全面审计的部署,自治区审计厅成立了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厅长王月胜担任组长。该项审计是继社保审计、地方债务审计之后第三次大规模全国性审计,针对国土资源领域、主要聚焦在土地出让金、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三个方面。全区共选派审计人员683人,与国家审计署太原特派办联合编组,对7个盟市、18个旗县区开展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揭露违法违纪征地、占地、土地长期闲置、利用率低等问题,推动土地资源的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确保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收支审计】对9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财务收支、收费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举债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揭示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规范化管理。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治区审计厅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纠正“四风”、努力践行“三严三实”教育主题,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深刻查找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厅党组专题组织8次集中学习讨论会,召开了12场征求意见座谈会,26次个别访谈,对收集到63条意见建议,逐一提出整改措施,收到了良好效果。自治区第二督查组对自治区审计厅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督查,结果是:整改落实总体评价、整改方案执行情况、制度建设计划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达到99%,专项整治群众满意度达到97.5%

    【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在班子建设上下功夫,把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首位,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集中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守“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树立“实、高、新、严、细”工作作风。为审计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打基础,对全区干部队伍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全年共培训1560人次,加强了对基层审计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了使用新政策、新规定和新知识指导审计实践的能力。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的基础上,采取交流轮岗、任职考核等方式,解决知识结构不合理、实践经验不足、专业单一等问题,培养一批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行家里手”。全区11个审计项目被自治区审计厅评为全区优秀审计项目,另有10个审计项目被评为全区表彰审计项目。在审计机关成立31周年之际,自治区审计厅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选表彰了31个全区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28名先进个人。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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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厅长:王月胜

    副厅长:吕靖原

    副厅长 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靳素平(10月任副厅长)

    副厅长:郭少华(10月任职)千梅海

    总审计师:郭少华(10月离任) 刘文磊(10任职)

    纪检组长:贾苏平

    【概况】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以下简称自治区审计厅)及所属机构编制共203名,其中自治区审计厅机关121名、驻海拉尔审计处19名、驻赤峰审计处17名、审计科研宣教中心18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6名、计算机审计管理中心9名、内部审计管理中心3名。自治区审计厅及所属机构实有人数184名。其中:自治区审计厅机关112名、驻海拉尔审计处15名、驻赤峰审计处13名、审计科研宣教中心16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6名、计算机审计管理中心9名、内部审计管理中心3名。

    自治区审计厅机关内设机构21个: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调研室(厅内部设置的机构)、法规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财政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金融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经贸审计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政府投资审计处、外资审计处、社会保障审计处、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处、企事业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处、派出审计一处、派出审计二处、审理处。自治区审计厅下设内蒙古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局(副厅级)。自治区审计厅驻外审计机构2个: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驻海拉尔审计处、自治区审计厅驻赤峰审计处。自治区审计厅所属事业单位4个:内蒙古审计科研宣教中心、内蒙古计算机审计管理中心、审计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蒙古内部审计管理中心。

    【审计成果】截至20141231日,内蒙古自治区审计机关完成审计项目3694个,查出主要问题金额875亿元。其中:违规金额198亿元、损失浪费金额12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65亿元;损益(收支)不实21亿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218亿元,其中应上缴财政35亿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17亿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76亿元、应调账处理金额77亿元;审计发现非金额计量问题1750个;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57亿元,其中增收节支99亿元、已调账处理金额53亿元、审计促进拨付资金到位1亿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7亿元。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事项263件。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3712篇,被批示、采用62篇。提出审计建议3897条,提交审计信息3765篇,被批示、采用2504篇。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35篇。

    【财政(预决算)审计】重点关注有关项目执行进度和资金的使用效果,促进了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以预算编制、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重点,围绕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突出加强了“三公”经费、会议费、津补贴发放和楼堂馆所建设情况的审计。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审计429个单位,延伸审计61个单位,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330亿元,提交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4篇。财政决算审计41个单位,延伸审计50个单位;行政事业审计622个单位,延伸审计175个单位。对13个部门及所属123个二级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审计时发现,有9个厅局及其部分所属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3956万元、有6个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违规发放奖金补贴3296万元。对此,自治区审计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均已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729日,受自治区政府委托,自治区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王月胜在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201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在审计工作报告上作出了重要批示,报告在《内蒙古日报》和有关媒体网站予以公告。

    【经济责任审计】以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和尽责为重点,改进和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方法,提高任中审计比例,扩大党政主要领导同步审计覆盖面,促进和规范了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同时,加大了对审计系统内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三级审计机关全年对992名科级以上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自治区审计厅对14名厅级领导干部和2名盟市审计局局长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2014年,自治区审计厅成立以厅长王月胜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课题组,首次开展了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的课题研究。下半年,分别对鄂尔多斯市市长草原资源、赤峰市市长森林资源、牙克石市委书记和市长水资源和乌拉特后旗旗委书记以及旗长矿产资源资产责任进行了试点审计,制定出了自治区20142020年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规划。同时,自治区审计厅代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工作总体方案。该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受到国家审计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党中央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自治区改革办专门要求自治区审计厅报送做法材料,该项工作成为内蒙古2014年生态文明体系改革的亮点之一。

    【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对自治区39个厅局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调查,掌握工作进度,定期收集各厅局自查材料。2014年,自治区审计厅组成4个审计组分赴自治区发改委等10个厅局并延伸到有关盟市旗县,对27项国家重大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发现自治区在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方面总体情况良好,但存在地方资金配套不到位等问题,形成的跟踪审计报告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审计署,被自治区主席巴特尔批转全区。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自治区审计厅组织全区三级审计机关对全区20122013年度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以下简称“生态资金”)的投入、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成立了厅长任组长的全区生态资金审计领导小组,在全区审计机关抽调27名审计人员和林业专业技术人员,组成3个审计组,对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3个盟市本级及所属7个旗县生态项目资金进行了直接审计。共审计了主管部门和用款单位474家,涉及879个建设项目,走访农牧民3588户。其中,共查出滞留挤占挪用生态建设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弥补行政经费、公款私存、招投标不规范等违纪违规资金共计84.3亿元,移送司法和纪检部门案件4起,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生态专项资金绩效考核机制、强化生态资金财务管理和规范招投标管理的审计建议。自治区审计厅向自治区政府提交的《关于全区20122013年度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的报告》,自治区副主席王玉明、 ***分别做出批示,自治区主席巴特尔批示《审计报告》转发全区。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自治区审计厅组织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处、政府投资审计处以及包头市审计局等6个盟市审计机关和工程技术人员共计120人,组成22个审计组,采取“五统一”的审计方法,对省道216线一级公路等8条重点公路项目概算执行、竣工决算和公路项目所在地有关盟、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项目拆迁征地、工程造价等方面违规金额55亿元。向纪检监察、公安和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19件,移送处理人员20人;向有关主管部门移送处理事项31件。

    【社会保障审计】2014年,加强了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自治区审计厅按照国家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区三级审计机关并抽调548名审计人员,对全区12个盟市本级101个旗县区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查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被挤占挪用或闲置2.3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5.9亿元。对5个盟市实施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联网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3.64亿元,增加养老保险金收入2.55亿元,挽回养老保险基金流失1.07亿元,移送公安部门线索4件,自治区政府向全区转发了上述两个综合报告。

    【外资运用审计】外资审计项目完成9个。其中,国家审计署授权审计国外贷款项目8个(包括世界银行贷款项目1个、日本协力银行贷款项目4个、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2个、国际农发基金贷款项目1个),自行组织开展自治区外债专户资金及相关费用收支审计项目1个。查出各类违规金额1.13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49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4条,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1件。上报各类信息、简报、专题报告和理论文章13篇。

    【土地出让金审计(调查)】根据国家审计署开展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全面审计的部署,自治区审计厅成立了土地出让金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厅长王月胜担任组长。该项审计是继社保审计、地方债务审计之后第三次大规模全国性审计,针对国土资源领域、主要聚焦在土地出让金、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三个方面。全区共选派审计人员683人,与国家审计署太原特派办联合编组,对7个盟市、18个旗县区开展土地出让收支和耕地保护情况审计,揭露违法违纪征地、占地、土地长期闲置、利用率低等问题,推动土地资源的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确保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财务收支审计】对9所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财务收支、收费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举债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揭示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规范化管理。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治区审计厅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纠正“四风”、努力践行“三严三实”教育主题,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深刻查找了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厅党组专题组织8次集中学习讨论会,召开了12场征求意见座谈会,26次个别访谈,对收集到63条意见建议,逐一提出整改措施,收到了良好效果。自治区第二督查组对自治区审计厅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督查,结果是:整改落实总体评价、整改方案执行情况、制度建设计划落实情况群众满意度达到99%,专项整治群众满意度达到97.5%

    【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审计队伍建设,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在班子建设上下功夫,把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首位,在作风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强化集中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守“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树立“实、高、新、严、细”工作作风。为审计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打基础,对全区干部队伍现状进行了摸底调查。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全年共培训1560人次,加强了对基层审计人员教育培训,提高了使用新政策、新规定和新知识指导审计实践的能力。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的基础上,采取交流轮岗、任职考核等方式,解决知识结构不合理、实践经验不足、专业单一等问题,培养一批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行家里手”。全区11个审计项目被自治区审计厅评为全区优秀审计项目,另有10个审计项目被评为全区表彰审计项目。在审计机关成立31周年之际,自治区审计厅会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选表彰了31个全区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28名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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