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卷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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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局长:杨玺

    党组成员 副局长:格日勒图(蒙古族) 栾亚利(女)

    党组成员 驻局纪检组长:舍楞(蒙古族 4月任职)

    党组成员 副局长:张永强 杨凤屹

    党组成员 食品总监:彭万臻(8月任职)

    【机构改革】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发〔201385号)要求,坚持“先到位后理顺、先运转后完善”的工作原则,完成了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监管职能和相关人员的划转,完成了机关定编定岗定员等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05人,遴选公务员10名、考录公务员8名、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开始全面履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职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自治区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对原来的30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5项,取消4项,保留21项;完成行政权力清单的梳理,共梳理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7大类300项行政权力事项;完成“行政权力办事指南”、“行政审批流程图”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编制,并向社会公示。改革后,除婴幼儿配方乳粉外的全部28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给盟市,并下放到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12个旗县。

    【法规制度建设】起草的《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草案)》被列为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立法调研项目。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鲜奶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鲜奶吧”的开办条件、备案管理、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自治区政府签署了《共建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合作协议》,明确从8个方面对自治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自治区政府印发了《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方案》,计划到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基本建成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首批推荐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等4个市作为试点,参加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

    【行政审批】全区新发食品生产许可证273张、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392张、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153张、依法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63张、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3张,新发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6张,变更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3张,登记备案10608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确认1家申请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受理审查企业变更保健食品批件3份;受理上报化学药品3类新药注册申请4份、新药用辅料注册申请1份、化学药品仿制药申请12份、药包材注册申请3份,受理审查药品再注册申请762份,完成193份中药、137份化学药品补充申请的审核、审批或备案工作;受理医疗器械二类产品注册14个。其中,完成首次注册4个、正在审查10个,核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家,一类登记1家,变更6家,换证4家,注销4家,取消一类备案5家。对7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检查,通过5家;审批药品广告171件,其中文字类广告67件,视频广告类81件,声音类广告23件。

    【日常监管】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审计、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管指南、食品生产企业过程监管等3项监管创新工作。首批组织开展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药店286家。继续推动实行食品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启动全区性大中型流通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审计,推动实施先行赔付和食品销售电子监管溯源机制。持续推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对21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GMP认证,对29GMP认证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完成了91家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的GSP换证认证。

    【专项整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抽检监测发现的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部署,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农村牧区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组织开展了食品标识标签、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药品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20多项,检查各类企业32万家次。被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

    【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任务共3316批次。完成自治区本级食品安全抽检4321批次,检出不合格品347批次;药品计划抽检2622批次,检出不合格品291批次;医疗器械抽检200批次(台),不合格品19批次(台)。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34095份,达到989/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6601份,达到187/百万人口。

    【投诉举报】2014年,开通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12331”投诉举报电话,完成了“12331”投诉举报网站建设。共接受处理群众投诉举报1307件。其中:电话投诉举报1229件;网络投诉举报20件;信件投诉举报28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转办25件,个人来访5件。

    【案件查处】2014年,自治区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案件12679起,移送司法机关60起,查获不合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货值金额1499.5万元,罚没款3474万元。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广告21334条次。

    【医疗机构制剂整顿工作】完成化学药品制剂、中药制剂的审评和非含毒性药材、含毒性药材法定标准蒙药制剂的阶段性整顿工作。正在审评850个自拟标准的蒙药制剂。对完成技术审评的1323个蒙药制剂核发了制剂文号。累计完成4929个制剂品种的整顿。其中:核发医疗机构制剂文号4690个;不予换发50个;放弃审评和审评未通过189个。

    【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呼和浩特国家级乳肉制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呼和浩特市政府提供了1.05万平方米的实验用房。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确认并开始实施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改造建设项目9项,涉及党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20952万元。组织开展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2014年,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列为工作试点。争取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为全区102个旗县(市、区)及乡镇苏木配备食品安全监管快速检测设备,第一批已为4个盟市的38个旗县(市、区)配备了食品安全监管快速检测设备,财政预算专项资金1800万元。

    【信息化建设】拟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推动食品企业加快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内蒙古金海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建立了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部分盟市、旗县(市、区)开展了餐饮企业电子远程监管试点。

    【培训教育】编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参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自治区相关业务培训60人次,累计128天;能力和素质培训10人,累计189天;选派人员参加双休日讲座20期。其中:厅级领导干部20人次、处级领导干部46人次;选派12名旗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参加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举办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培训班。组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注册、生产、流通、认证、检验等方面培训20期,培训监管人员1200多人次,管理相对人3500多人次。

    【新闻宣传报道】与党中央电视台驻内蒙古记者站、新华网、人民网、内蒙古日报等媒体建立联系制度,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建立推行社会共治格局联席机制。在《内蒙古日报》等报刊发稿件217篇,在《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刊登稿件6篇,在内蒙古电视台播发新闻21条,在内蒙古广播电台播发报道65篇,在新华网、人民网、内蒙古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015件次,参加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直播5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

    【应急管理】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在满洲里市举行了全区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应急演练。妥善处理了8起疑似食品药品安全突发应急事件。

    【基层组织建设】组织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机关妇女委员会。组织完成机关和直属二级单位各党支部、党总支换届,基层组织比上届增加4个。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培养了8名入党积极分子。

    【帮扶工作】继续抓好对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吐列毛都镇新艾里嘎查的帮扶工作。积极推进帮扶工作“三到村、三到户”,选派1名处级干部、1名工作人员驻村开展工作,落实帮扶资金约420万元。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个局领导24个正处级实职干部分别建立了36个联系点。

    【党风廉政建设】设立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成立机关纪委。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印发廉文荐读、廉政教育手册,举办《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廉政专题讲座,播放廉政动漫、短句,1周一句警示语等形式,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2014年,共承办举报件9件,办结5件,未办结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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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名录】

    党组书记局长:杨玺

    党组成员 副局长:格日勒图(蒙古族) 栾亚利(女)

    党组成员 驻局纪检组长:舍楞(蒙古族 4月任职)

    党组成员 副局长:张永强 杨凤屹

    党组成员 食品总监:彭万臻(8月任职)

    【机构改革】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内政办发〔201385号)要求,坚持“先到位后理顺、先运转后完善”的工作原则,完成了食品生产、食品流通监管职能和相关人员的划转,完成了机关定编定岗定员等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05人,遴选公务员10名、考录公务员8名、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开始全面履行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职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自治区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对原来的30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5项,取消4项,保留21项;完成行政权力清单的梳理,共梳理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7大类300项行政权力事项;完成“行政权力办事指南”、“行政审批流程图”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编制,并向社会公示。改革后,除婴幼儿配方乳粉外的全部28类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下放给盟市,并下放到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工作的12个旗县。

    【法规制度建设】起草的《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草案)》被列为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立法调研项目。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鲜奶吧”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鲜奶吧”的开办条件、备案管理、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

    【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自治区政府签署了《共建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合作协议》,明确从8个方面对自治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创建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自治区政府印发了《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方案》,计划到2017年自治区成立70周年之际,基本建成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首批推荐呼和浩特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等4个市作为试点,参加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

    【行政审批】全区新发食品生产许可证273张、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392张、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153张、依法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63张、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3张,新发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6张,变更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3张,登记备案10608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确认1家申请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受理审查企业变更保健食品批件3份;受理上报化学药品3类新药注册申请4份、新药用辅料注册申请1份、化学药品仿制药申请12份、药包材注册申请3份,受理审查药品再注册申请762份,完成193份中药、137份化学药品补充申请的审核、审批或备案工作;受理医疗器械二类产品注册14个。其中,完成首次注册4个、正在审查10个,核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家,一类登记1家,变更6家,换证4家,注销4家,取消一类备案5家。对7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现场检查,通过5家;审批药品广告171件,其中文字类广告67件,视频广告类81件,声音类广告23件。

    【日常监管】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审计、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管指南、食品生产企业过程监管等3项监管创新工作。首批组织开展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试点药店286家。继续推动实行食品经营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启动全区性大中型流通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审计,推动实施先行赔付和食品销售电子监管溯源机制。持续推动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街”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对21家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GMP认证,对29GMP认证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完成了91家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总部的GSP换证认证。

    【专项整治】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抽检监测发现的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部署,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农村牧区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整治行动。集中组织开展了食品标识标签、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药品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20多项,检查各类企业32万家次。被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优秀单位。

    【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完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抽验任务共3316批次。完成自治区本级食品安全抽检4321批次,检出不合格品347批次;药品计划抽检2622批次,检出不合格品291批次;医疗器械抽检200批次(台),不合格品19批次(台)。监测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34095份,达到989/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6601份,达到187/百万人口。

    【投诉举报】2014年,开通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12331”投诉举报电话,完成了“12331”投诉举报网站建设。共接受处理群众投诉举报1307件。其中:电话投诉举报1229件;网络投诉举报20件;信件投诉举报28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转办25件,个人来访5件。

    【案件查处】2014年,自治区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案件12679起,移送司法机关60起,查获不合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货值金额1499.5万元,罚没款3474万元。向工商部门移送违法广告21334条次。

    【医疗机构制剂整顿工作】完成化学药品制剂、中药制剂的审评和非含毒性药材、含毒性药材法定标准蒙药制剂的阶段性整顿工作。正在审评850个自拟标准的蒙药制剂。对完成技术审评的1323个蒙药制剂核发了制剂文号。累计完成4929个制剂品种的整顿。其中:核发医疗机构制剂文号4690个;不予换发50个;放弃审评和审评未通过189个。

    【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呼和浩特国家级乳肉制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呼和浩特市政府提供了1.05万平方米的实验用房。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确认并开始实施盟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改造建设项目9项,涉及党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20952万元。组织开展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2014年,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列为工作试点。争取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为全区102个旗县(市、区)及乡镇苏木配备食品安全监管快速检测设备,第一批已为4个盟市的38个旗县(市、区)配备了食品安全监管快速检测设备,财政预算专项资金1800万元。

    【信息化建设】拟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子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推动食品企业加快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内蒙古金海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建立了婴幼儿奶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部分盟市、旗县(市、区)开展了餐饮企业电子远程监管试点。

    【培训教育】编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参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自治区相关业务培训60人次,累计128天;能力和素质培训10人,累计189天;选派人员参加双休日讲座20期。其中:厅级领导干部20人次、处级领导干部46人次;选派12名旗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参加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高级研修学院举办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培训班。组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注册、生产、流通、认证、检验等方面培训20期,培训监管人员1200多人次,管理相对人3500多人次。

    【新闻宣传报道】与党中央电视台驻内蒙古记者站、新华网、人民网、内蒙古日报等媒体建立联系制度,与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建立推行社会共治格局联席机制。在《内蒙古日报》等报刊发稿件217篇,在《中国食品药品监管》杂志刊登稿件6篇,在内蒙古电视台播发新闻21条,在内蒙古广播电台播发报道65篇,在新华网、人民网、内蒙古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015件次,参加内蒙古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直播5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

    【应急管理】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应对规程(试行)》。在满洲里市举行了全区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应急演练。妥善处理了8起疑似食品药品安全突发应急事件。

    【基层组织建设】组织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机关妇女委员会。组织完成机关和直属二级单位各党支部、党总支换届,基层组织比上届增加4个。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制定了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培养了8名入党积极分子。

    【帮扶工作】继续抓好对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吐列毛都镇新艾里嘎查的帮扶工作。积极推进帮扶工作“三到村、三到户”,选派1名处级干部、1名工作人员驻村开展工作,落实帮扶资金约420万元。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8个局领导24个正处级实职干部分别建立了36个联系点。

    【党风廉政建设】设立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成立机关纪委。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印发廉文荐读、廉政教育手册,举办《正确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廉政专题讲座,播放廉政动漫、短句,1周一句警示语等形式,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活动。2014年,共承办举报件9件,办结5件,未办结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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