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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卷

  •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  

    【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迟耀君

    党委副书记院长:白长明(蒙古族)

    党委副书记:胡春梅(女 蒙古族)

    学院副院长:徐福全(蒙古族 4月离任) 韩猛(10月离任) 阿拉坦仓(蒙古族)

    纪检委书记:苏雅勒其其格(女 蒙古族)

    副院长:贺希格吉雅(蒙古族)

    副巡视员:阿民(蒙古族 9月退休) 布和温都苏(蒙古族) 哈斯朝鲁(蒙古族 6月退休)

    【概况】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以下简称呼市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民族本科高校。学院创建于1953年,是建国后内蒙古自治区创办的第一所民族高校。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为内蒙古和蒙古语文协作八省区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合格人才,为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以其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区特点,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高等教育的典型代表。

    学院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固定资产总值近3亿多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00多万元。设有党政管理机构16个,教学机构15个,教辅机构3个,学术研究中心2个、研究所3个。现有教职工565人。其中:专任教师380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43人;副高以上职称153人。学院共有28个本科专业,涉及8个学科门类。2014年共招学生2301人,在校生达8161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80%;本科生占64%。

    【党建工作】巩固学习成果,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2014年,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学院党委就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定的“两方案一计划”进行深入整改,截至目前,当初确定的全部37项整改任务中已解决34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有序开展统战工作,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2次,筹措统战专项培训经费4万元。加强党风廉政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学院党委与各部门签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成上级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9件。制定出台了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8项制度。成功召开学院四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不断完善困难教职工帮扶救助机制,向21名特困教职工发放补助2.9万元。为自治区博爱一日捐活动募集到4.3万元,为雪灾灾区募集到价值5.5万元的物资。共青团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教育教学】教学改革2014年,学院投入专项资金,启动公共基础课程改革和3个专业的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项院级教学成果或评选奖励;6个课程达到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水平;5本学院蒙古文教材基金项目资助教材出版使用;3名教师的美术作品在全国美展中入选并获奖;8名学生考取了硕士研究生,有效调动了师生的教学积极性。

    学生创业就业启动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体系和管理运行机制,强化专业核心技能培养,积极鼓励在校生参加各类技能大赛,2014年,获国家级奖4项、自治区级奖13项。实践教学比例提高20%,足额划拨实习实践经费,实习经费比2013年增加了40%,外出实践提高了143%。构建了约束、激励、评估、反馈四大系统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创建了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平台,提供就业岗位2000多个,2014年毕业生就业率达86.13%

    项目申报全年申报科研项目117项,立项课题36项,省部级科研平台年增7个。按照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61名教师的71项成果给予42.6万元的奖励。

    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学院设立了10个培育创新团队,引进博士6名,硕士10名,选派22名教师到国内外定点院校访学、专业培训及挂职锻炼。截至年底,全院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达40%,硕士以上学位人员达59%。学院重点学科首次获批成为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全年共有2名教师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教师、1名教师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教师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通过奖、助、贷、补等方式,发放各类奖助学金2714.69万元。

    对外交流合作与南京工业大学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开展讲座和学术交流,明年开始两校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党中央民族大学对口支援进展顺利,使学院的科研、学术和人才培养质量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财务管理实施信息化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全区高校中率先启动了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被列入“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第一批试点院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支出比上年减少了42.68%。积极筹措办学经费,争取到党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两级专项资金4881.14万元,保障了教学科研的需要。

    制度建设经过多次的征求意见、修改和完善,《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章程》的制定工作基本完成。修订、整合与完善了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人事、财务、国资、后勤等相互衔接的配套制度,促进了学院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综合建设实施成本核算管理,后勤社会化改革稳步推进。明确图书经费预算,努力提升图书馆藏资源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求。对照高校图书馆的标准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加强了数据库建设,图书馆文献信息服务已经初具规模。稳步实施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加强了校园网络安全和校园网络的监控管理。广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防火防盗等安全稳定工作运行机制,利用自治区公安厅配发的警用装备,启动校园治安巡逻机制,全年进行了6次校内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了校园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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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名录】

    党委书记:迟耀君

    党委副书记院长:白长明(蒙古族)

    党委副书记:胡春梅(女 蒙古族)

    学院副院长:徐福全(蒙古族 4月离任) 韩猛(10月离任) 阿拉坦仓(蒙古族)

    纪检委书记:苏雅勒其其格(女 蒙古族)

    副院长:贺希格吉雅(蒙古族)

    副巡视员:阿民(蒙古族 9月退休) 布和温都苏(蒙古族) 哈斯朝鲁(蒙古族 6月退休)

    【概况】呼和浩特民族学院(以下简称呼市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民族本科高校。学院创建于1953年,是建国后内蒙古自治区创办的第一所民族高校。在6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为内蒙古和蒙古语文协作八省区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合格人才,为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学院以其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区特点,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高等教育的典型代表。

    学院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固定资产总值近3亿多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000多万元。设有党政管理机构16个,教学机构15个,教辅机构3个,学术研究中心2个、研究所3个。现有教职工565人。其中:专任教师380人;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43人;副高以上职称153人。学院共有28个本科专业,涉及8个学科门类。2014年共招学生2301人,在校生达8161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占80%;本科生占64%。

    【党建工作】巩固学习成果,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2014年,按照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部署,学院党委就教育实践活动中制定的“两方案一计划”进行深入整改,截至目前,当初确定的全部37项整改任务中已解决34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有序开展统战工作,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2次,筹措统战专项培训经费4万元。加强党风廉政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学院党委与各部门签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成上级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9件。制定出台了学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等8项制度。成功召开学院四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不断完善困难教职工帮扶救助机制,向21名特困教职工发放补助2.9万元。为自治区博爱一日捐活动募集到4.3万元,为雪灾灾区募集到价值5.5万元的物资。共青团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教育教学】教学改革2014年,学院投入专项资金,启动公共基础课程改革和3个专业的综合改革试点项目;7项院级教学成果或评选奖励;6个课程达到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水平;5本学院蒙古文教材基金项目资助教材出版使用;3名教师的美术作品在全国美展中入选并获奖;8名学生考取了硕士研究生,有效调动了师生的教学积极性。

    学生创业就业启动了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体系和管理运行机制,强化专业核心技能培养,积极鼓励在校生参加各类技能大赛,2014年,获国家级奖4项、自治区级奖13项。实践教学比例提高20%,足额划拨实习实践经费,实习经费比2013年增加了40%,外出实践提高了143%。构建了约束、激励、评估、反馈四大系统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创建了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平台,提供就业岗位2000多个,2014年毕业生就业率达86.13%

    项目申报全年申报科研项目117项,立项课题36项,省部级科研平台年增7个。按照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对61名教师的71项成果给予42.6万元的奖励。

    人才队伍建设2014年,学院设立了10个培育创新团队,引进博士6名,硕士10名,选派22名教师到国内外定点院校访学、专业培训及挂职锻炼。截至年底,全院副高以上职称人员达40%,硕士以上学位人员达59%。学院重点学科首次获批成为国家民委重点建设学科。全年共有2名教师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教师、1名教师被评为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教师被评为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通过奖、助、贷、补等方式,发放各类奖助学金2714.69万元。

    对外交流合作与南京工业大学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开展讲座和学术交流,明年开始两校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与党中央民族大学对口支援进展顺利,使学院的科研、学术和人才培养质量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财务管理实施信息化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全区高校中率先启动了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被列入“非税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第一批试点院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2014年支出比上年减少了42.68%。积极筹措办学经费,争取到党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两级专项资金4881.14万元,保障了教学科研的需要。

    制度建设经过多次的征求意见、修改和完善,《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章程》的制定工作基本完成。修订、整合与完善了教学、科研、学生管理、人事、财务、国资、后勤等相互衔接的配套制度,促进了学院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综合建设实施成本核算管理,后勤社会化改革稳步推进。明确图书经费预算,努力提升图书馆藏资源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求。对照高校图书馆的标准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加强了数据库建设,图书馆文献信息服务已经初具规模。稳步实施数字化校园建设规划,加强了校园网络安全和校园网络的监控管理。广泛宣传创建平安校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综合治理、防火防盗等安全稳定工作运行机制,利用自治区公安厅配发的警用装备,启动校园治安巡逻机制,全年进行了6次校内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了校园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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