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卷

  • 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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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名录】

    局长:陈洁(女)

    副局长:霍武 王爱平 杨林

    纪检组长:杨建平

    总会计师:洪宝柱(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工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等18个职能处室和纪检监察室、稽查分局。下设信息中心等6个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各单位在编人员185人,其中局机关在编人员81名。

    【商事制度等各项改革】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自治区工商局着重抓好全区的改革设计,明确改革的总体部署、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报请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监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办法(暂行)》,成立自治区“先照后证”、“三证合一”等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自治区政府召开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促使全区商事制度改革依法、有序、快速推进。全年共形成商事制度改革成果12项,使注册资本登记由实缴变认缴;改年检验照为年度报告;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建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11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改为后置;争取国家工商总局授予7个盟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实现全区盟市全覆盖;下放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和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企业登记管理权;冠“内蒙古”字样企业名称核准权以及著名商标认定受理权和初审权等。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商事制度等各项改革的推出和实施,已经展示出明显成效。2014年,全区新登记市场主体27.53万户。其中:新登记企业4.63万户,同比增长50.08%;注册资本3399.07亿元,同比增长196.23%。全区市场主体发展到151.91万户,注册资本2.24万亿元,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522.7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3.92%、26.68%和11.82%,均创历史新高。新设立企业中,第三产业企业数量同比增长49.14%,明显高于第二产业37.31%的增幅,第三产业企业的比重高达80.44%。表明自治区三次产业比例更趋合理。全年新登记的个体私营企业共有从业人员87.5万人。其中,私营企业投资者和从业人员同比分别增长39.11%和49.23%。在市场需求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形势下,个体私营企业安置就业人数不降反升,成为新增就业的主渠道。改革使工商注册更加便利,办事时间大幅缩短,企业资金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市场主体普遍认为降低了门槛、简便了程序、减少了环节、减轻了负担。据测算,仅取消验资报告就为企业节省资金超过亿元。

    【服务市场主体】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全年新注册和初审公告地理标志商标11件,推荐上报驰名商标11件。积极争取资金1760万元,奖励16户商标品牌建设突出企业。全区注册商标达到5.91万件,其中:驰名商标63件、地理标志商标38件、著名商标542件、知名商标1093件,为把“五大基地”打造成“五大商标品牌集群”夯实了基础。

    放宽动产抵押登记范围争得国家工商总局同意,放宽了动产抵押登记范围,由机器、设备、产品扩大到各类生产生活资料,全年办理动产抵押登记685份、抵押金额286.3亿元。积极为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出质金额达222.23亿元。企业以动产抵押、出质股权融资,有效缓解了资金短缺的压力。

    非公党建工作非公党建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区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已建立党组织7242个,共有党员15.31万名。

    【加强监管执法】

    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本着查办一类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依法行政、敢于亮剑,先后对自治区三大通信运营商、部分商业银行等企业和烟花爆竹、烟草、汽车经销等行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自治区工商局查办的4件垄断案件已办结2件,走在全国工商系统前列。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查办137件不正当竞争案件。一些跨区域案件、大要案件、典型案件的查办,不仅开创了自治区工商局本级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也为指导全系统履行监管执法职能夯实了基础。

    专项市场监管认真开展商标行政保护工作,查办商标违法案件151件;深入推进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重点整治“霸王条款”;强化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有6个市场被评为全国诚信示范市场;严格广告监管,加大监测力度,重点监管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五类广告,查处广告违法案件309件,自治区工商局被评为全国工商系统广告监管工作先进单位;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取得新成绩,大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旅游市场监管和“红盾护农”效果明显。

    网络市场监管建成了功能齐全,上下联通的监管平台,摸清网络市场主体底数,检查网络市场经营主体6278户(次),查办网络市场违法案件14件,维护了网络市场交易秩序。

    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通过强化信用监管、推行权力清单、加强行政指导等方式,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完善长效监管机制。2014年,全区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57万件,案值达7.5亿元,全区的市场秩序呈现出良好态势。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治区工商部门围绕贯彻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为扩大消费创造良好环境,制定了《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探索对进口商品的有效监管,试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电子信息化监管。加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和服务专项整治,抽检儿童服装等商品15类、1255批次和成品油1098批次,对不合格商品责令停止销售、召回、下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在主流媒体和工商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警示经营者、提示消费者。2014年,全区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28万件、咨询9.34万件,办结率达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41.09万元。

    【强化基础建设】按照完成行政权力梳理,报自治区政府审定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分级行使的6个方面、222项行政权力并向社会公示。对涉及商事制度改革、商标法、消保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继续有效和修订4件,废止和失效11件。启动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准备工作,完成“12315”消费维权、网络市场监管、商标行政执法等信息化建设,系统站群年在线办理业务31.5万次。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906期,培训干部5万余人次。其中,自治区工商局本级投入经费200多万元,面向全系统举办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干部1197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管理体制改革】根据自治区政府的部署,自治区工商局将实行了15年的垂直管理体制改为分级管理。先后解决了近2000人的工作调整、近5000名离退休干部住房补贴、盟市和旗县工商局近17亿元资产划转等矛盾和问题,平稳顺利地将工商垂直管理体制改为分级管理,同时圆满完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移交。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自治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得到党中央领导充分肯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自治区视察和听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情况汇报时,先后两次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给予肯定。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自治区主席巴特尔、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也多次予以充分肯定。国家工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芧批示:内蒙古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成效显著,应认真总结经验,并继续落实好加强监管各项工作,请总局各位领导同志阅示。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批示: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各级领导、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好评是肯定,是鼓励,更是激励,望深入推进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解决好存在的和改革进程中新出现的问题,维护好正常的市场秩序。总局4位副局长分别给予好评。福建、吉林、新疆等省区工商局前来学习交流。

    【重要活动】3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视察赤峰市翁牛特旗审批中心工商窗口,称赞工商部门为群众办了好事实事。

    【荣誉】2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表彰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务工作信息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被评为先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史尔飞、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国峰、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李忠诚被评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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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名录】

    局长:陈洁(女)

    副局长:霍武 王爱平 杨林

    纪检组长:杨建平

    总会计师:洪宝柱(蒙古族)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工商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等18个职能处室和纪检监察室、稽查分局。下设信息中心等6个直属事业单位。直属各单位在编人员185人,其中局机关在编人员81名。

    【商事制度等各项改革】作为商事制度改革的牵头部门,自治区工商局着重抓好全区的改革设计,明确改革的总体部署、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报请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企业信用信息监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规定》,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办法(暂行)》,成立自治区“先照后证”、“三证合一”等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自治区政府召开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促使全区商事制度改革依法、有序、快速推进。全年共形成商事制度改革成果12项,使注册资本登记由实缴变认缴;改年检验照为年度报告;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建立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11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改为后置;争取国家工商总局授予7个盟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实现全区盟市全覆盖;下放煤炭生产经营企业和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企业登记管理权;冠“内蒙古”字样企业名称核准权以及著名商标认定受理权和初审权等。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商事制度等各项改革的推出和实施,已经展示出明显成效。2014年,全区新登记市场主体27.53万户。其中:新登记企业4.63万户,同比增长50.08%;注册资本3399.07亿元,同比增长196.23%。全区市场主体发展到151.91万户,注册资本2.24万亿元,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522.7万人,同比分别增长13.92%、26.68%和11.82%,均创历史新高。新设立企业中,第三产业企业数量同比增长49.14%,明显高于第二产业37.31%的增幅,第三产业企业的比重高达80.44%。表明自治区三次产业比例更趋合理。全年新登记的个体私营企业共有从业人员87.5万人。其中,私营企业投资者和从业人员同比分别增长39.11%和49.23%。在市场需求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复杂形势下,个体私营企业安置就业人数不降反升,成为新增就业的主渠道。改革使工商注册更加便利,办事时间大幅缩短,企业资金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市场主体普遍认为降低了门槛、简便了程序、减少了环节、减轻了负担。据测算,仅取消验资报告就为企业节省资金超过亿元。

    【服务市场主体】

    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全年新注册和初审公告地理标志商标11件,推荐上报驰名商标11件。积极争取资金1760万元,奖励16户商标品牌建设突出企业。全区注册商标达到5.91万件,其中:驰名商标63件、地理标志商标38件、著名商标542件、知名商标1093件,为把“五大基地”打造成“五大商标品牌集群”夯实了基础。

    放宽动产抵押登记范围争得国家工商总局同意,放宽了动产抵押登记范围,由机器、设备、产品扩大到各类生产生活资料,全年办理动产抵押登记685份、抵押金额286.3亿元。积极为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出质金额达222.23亿元。企业以动产抵押、出质股权融资,有效缓解了资金短缺的压力。

    非公党建工作非公党建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区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已建立党组织7242个,共有党员15.31万名。

    【加强监管执法】

    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本着查办一类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依法行政、敢于亮剑,先后对自治区三大通信运营商、部分商业银行等企业和烟花爆竹、烟草、汽车经销等行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自治区工商局查办的4件垄断案件已办结2件,走在全国工商系统前列。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查办137件不正当竞争案件。一些跨区域案件、大要案件、典型案件的查办,不仅开创了自治区工商局本级行政执法工作的新局面,也为指导全系统履行监管执法职能夯实了基础。

    专项市场监管认真开展商标行政保护工作,查办商标违法案件151件;深入推进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重点整治“霸王条款”;强化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有6个市场被评为全国诚信示范市场;严格广告监管,加大监测力度,重点监管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五类广告,查处广告违法案件309件,自治区工商局被评为全国工商系统广告监管工作先进单位;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取得新成绩,大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旅游市场监管和“红盾护农”效果明显。

    网络市场监管建成了功能齐全,上下联通的监管平台,摸清网络市场主体底数,检查网络市场经营主体6278户(次),查办网络市场违法案件14件,维护了网络市场交易秩序。

    创新监管方式方法通过强化信用监管、推行权力清单、加强行政指导等方式,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完善长效监管机制。2014年,全区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57万件,案值达7.5亿元,全区的市场秩序呈现出良好态势。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治区工商部门围绕贯彻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机制,为扩大消费创造良好环境,制定了《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探索对进口商品的有效监管,试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电子信息化监管。加强流通领域重点商品和服务专项整治,抽检儿童服装等商品15类、1255批次和成品油1098批次,对不合格商品责令停止销售、召回、下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在主流媒体和工商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警示经营者、提示消费者。2014年,全区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28万件、咨询9.34万件,办结率达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41.09万元。

    【强化基础建设】按照完成行政权力梳理,报自治区政府审定全区各级工商机关分级行使的6个方面、222项行政权力并向社会公示。对涉及商事制度改革、商标法、消保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继续有效和修订4件,废止和失效11件。启动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准备工作,完成“12315”消费维权、网络市场监管、商标行政执法等信息化建设,系统站群年在线办理业务31.5万次。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906期,培训干部5万余人次。其中,自治区工商局本级投入经费200多万元,面向全系统举办各类培训班11期,培训干部1197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管理体制改革】根据自治区政府的部署,自治区工商局将实行了15年的垂直管理体制改为分级管理。先后解决了近2000人的工作调整、近5000名离退休干部住房补贴、盟市和旗县工商局近17亿元资产划转等矛盾和问题,平稳顺利地将工商垂直管理体制改为分级管理,同时圆满完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移交。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自治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得到党中央领导充分肯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自治区视察和听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情况汇报时,先后两次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给予肯定。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自治区主席巴特尔、自治区副主席常军政也多次予以充分肯定。国家工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芧批示:内蒙古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成效显著,应认真总结经验,并继续落实好加强监管各项工作,请总局各位领导同志阅示。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批示: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各级领导、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的认可好评是肯定,是鼓励,更是激励,望深入推进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解决好存在的和改革进程中新出现的问题,维护好正常的市场秩序。总局4位副局长分别给予好评。福建、吉林、新疆等省区工商局前来学习交流。

    【重要活动】3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视察赤峰市翁牛特旗审批中心工商窗口,称赞工商部门为群众办了好事实事。

    【荣誉】2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表彰了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务工作信息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被评为先进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史尔飞、赤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国峰、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李忠诚被评为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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