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卷

  • 地方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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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领导名录】

    主任:杨泽荣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于19829月,是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事机构,副厅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和领导全区地方志的编纂工作。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核定内设机构4个:综合处、自治区志业务处、盟市志业务处、地情资料处,在编人员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自治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均设有地方志工作机构。其中,独立建制的地方志办公室有6家,党史地方志合署办公的有3家,档案、党史、地方志三家合署办公的有5家。全区102个旗县级地方志机构中,有50个旗县(市、区)是三家合一,22个旗县(市、区)是两家合一,16个旗县(市、区)是独立的地方志工作结构,其余的地方志任务均归属到地方政府办公室,尚未设专门的修志机构。在全区12个盟市级地方志机构中处级以上规格建制有10家,全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修志工作】

    评审工作2014年,评审志稿10部:《察哈尔右翼后旗志》(20012010年)、《阿拉善右旗志》(20002010年)、《呼伦贝尔市志》(19902005年)、《商都县志》(20052013年);《内蒙古方志通鉴》、《内蒙古自治区志·宣传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文史研究馆志》、《内蒙古自治区志·统计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地震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审计志》。共计1052万字。

    验收工作验收志稿8部:《阿尔山市志》(20012010年)、《海勃湾区志》(19962010年)、《阿拉善右旗志》(2000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志·对外贸易志》、《内蒙古自治区志·统计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宣传志》、《内蒙古自治区志·草原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文史馆志》。另外,审校、验收了部分《内蒙古方志通鉴》。共计627万字。

    出版工作出版志书5部:《内蒙古自治区志·发展和改革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民俗志》、《乌海市志》、《阿尔山志》、《磴口县志》。

    篇目指导工作对《内蒙古自治区志·红十字会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农牧业志》、《内蒙古自治区志·蒙古语言文字志》、《内蒙古自治区志·煤炭工业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民政志》、《内蒙古自治区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档案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国土资源志》等8部志稿进行篇目大纲论证。协调盟市、旗县(市区)设置、指导《赤峰市志》、《元宝山区志》、《昆都仑区志》篇目等。

    其他工作2014年,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承编的《内蒙古自治区志·民俗志》和《方志艺苑》分别出版;评审验收了《内蒙古方志通鉴》;收集了《内蒙古自治区志·老照片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名胜古迹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大事记》以及《内蒙古地方志大事记》、《内蒙古名家书画摄影精品集》的相关资料。

    【年鉴出版】按照《内蒙古年鉴》编辑责任制和工作流程规定,精心组织编纂,保证了年鉴编审核对工作进度和效率,为保证年鉴工作任务完成,制定了《内蒙古年鉴(2014卷)》编纂方案,向全区下发了《关于征集2014年内蒙古年鉴稿的通知》,督促盟市、旗县及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按时上报年鉴稿件。年鉴编审首次实现网上在线编辑,从稿件分发、编辑、审核、领导阅批至排版均在网上操作运行,成为信息化试点工作的一个亮点。截至12月底,《内蒙古年鉴(2014卷)》按要求如期出版发行。

    【期刊工作】《内蒙古史志》刊物工作按照主编、副主编和编辑三编审、三校对责任制,加强刊物流程管理,不断改进刊物编辑方法,对刊物征稿、编辑、校对、排版、送印、发行等进行了创新改进,严把各类文稿质量关,办刊质量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全年按要求编辑出版6期,合计72余万字,赠送发行6500余份。

    20147月,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期刊处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承办的全国期刊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议程。

    【信息化建设】2014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采取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文、派专人检查督促、组织培训网络管理人员等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48月,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对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及信息技术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信息化网络工作的重视,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技能,同时对下一步盟市网站建设指明了方向。基本实现地方志系统建网联网,按照内蒙古地方志网络信息化建设目标,在完成验收5个信息化系统的基础上,今年12个盟市抓紧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并与内蒙古自治区情网实现联网,多功能数据库、主任视频会议等都进行了联接,拓宽了方志工作的传播途径,改进了方志工作的传统方式。积极推进资料数据库建设,44部旗县(市区)首轮志书电子版上传任务已全部完成,67部盟市、旗县电子版上传任务开始启动。63部专业志电子扫描上传任务基本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情网”栏目全新改版,组织相关人员搜集整理资料并上传,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区情多功能资料库、区情网站各专栏内容。

    【《方志内蒙古》拍摄工作】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通过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文、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的形式深入基层进行拍摄工作,采取现场办公,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指导,狠抓拍摄进度和质量,先后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阿拉善盟、兴安盟、锡林郭勒盟、赤峰市、巴彦淖尔市、呼伦贝尔市9个盟市的脚本论证、外景拍摄、人物采访和馆内资料收集工作,已进入后期剪辑制作、审查验收阶段;乌海、鄂尔多斯分集已完成前期拍摄调研和研讨,2015年初进入正式拍摄阶段;乌兰察布分集和自治区概览定于2015年初进行研讨拍摄。

    【会议培训工作】20143月,召开全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区地方志工作任务,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学会换届工作。11月下旬,组织12个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分别到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乌海市以现场观摩交流的形式,落实年初全区盟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精神,督导和验收年初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创新方志领域,进一步推进各盟市地方志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

    2014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专业处室派员先后深入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包头市以及包钢集团、自治区人保厅、民政厅、农机站等地区和部门,就志书篇目大纲论证、具体业务指导、二轮志启动等进行督促指导,对修志新人进行业务培训。年初出版了《内蒙古自治区修志指导手册》。

    【干部下基层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的安排部署,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定点帮扶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南窝铺村。2014年,针对帮扶对象发展滞后、生活困难、集体经济拮据的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工作。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协调宁城县政府和县水利局向自治区水利厅上报扶贫打井专项资金,自治区30万水利专项配套资金、宁城县5万元已经到位,今年打井8眼。新增并更换4台变压器,架设高低压线路2公里。2014年初,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挤出经费12000元慰问30多户贫困户和老党员。通过开展帮扶工作,基层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有所改观,发展致富的理念得到加强。

    【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2014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认真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结合当地方志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单位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党中央关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出台的具体规定,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制度和领导讲话等内容。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整改“四风”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

    干部职工理论学习2014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政治理论7次。主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加强作风纪律等方面的内容。各处多次组织开展学习讨论会和业务培训会,制定了学习计划,进一步健全学习制度。积极参加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机关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和各类讲座,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有效结合,不断提高修志人员的整体素养。

    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划,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地方志业务工作当中。

    夯实廉政建设基础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将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按照工作分工和责任划分,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问题,实行层层分解。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反腐倡廉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认真开展廉政教育,落实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通过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带下,良好的党风带动了单位风气的明显好转,业务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完善制度建设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机关建设的重点,不断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运行机制。通过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将单位制定的15项工作制度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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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领导名录】

    主任:杨泽荣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于19829月,是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事机构,副厅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和领导全区地方志的编纂工作。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核定内设机构4个:综合处、自治区志业务处、盟市志业务处、地情资料处,在编人员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自治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均设有地方志工作机构。其中,独立建制的地方志办公室有6家,党史地方志合署办公的有3家,档案、党史、地方志三家合署办公的有5家。全区102个旗县级地方志机构中,有50个旗县(市、区)是三家合一,22个旗县(市、区)是两家合一,16个旗县(市、区)是独立的地方志工作结构,其余的地方志任务均归属到地方政府办公室,尚未设专门的修志机构。在全区12个盟市级地方志机构中处级以上规格建制有10家,全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修志工作】

    评审工作2014年,评审志稿10部:《察哈尔右翼后旗志》(20012010年)、《阿拉善右旗志》(20002010年)、《呼伦贝尔市志》(19902005年)、《商都县志》(20052013年);《内蒙古方志通鉴》、《内蒙古自治区志·宣传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文史研究馆志》、《内蒙古自治区志·统计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地震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审计志》。共计1052万字。

    验收工作验收志稿8部:《阿尔山市志》(20012010年)、《海勃湾区志》(19962010年)、《阿拉善右旗志》(2000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志·对外贸易志》、《内蒙古自治区志·统计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宣传志》、《内蒙古自治区志·草原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文史馆志》。另外,审校、验收了部分《内蒙古方志通鉴》。共计627万字。

    出版工作出版志书5部:《内蒙古自治区志·发展和改革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民俗志》、《乌海市志》、《阿尔山志》、《磴口县志》。

    篇目指导工作对《内蒙古自治区志·红十字会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农牧业志》、《内蒙古自治区志·蒙古语言文字志》、《内蒙古自治区志·煤炭工业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民政志》、《内蒙古自治区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志》、《内蒙古自治区志·档案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国土资源志》等8部志稿进行篇目大纲论证。协调盟市、旗县(市区)设置、指导《赤峰市志》、《元宝山区志》、《昆都仑区志》篇目等。

    其他工作2014年,由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承编的《内蒙古自治区志·民俗志》和《方志艺苑》分别出版;评审验收了《内蒙古方志通鉴》;收集了《内蒙古自治区志·老照片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名胜古迹志》、《内蒙古自治区志·大事记》以及《内蒙古地方志大事记》、《内蒙古名家书画摄影精品集》的相关资料。

    【年鉴出版】按照《内蒙古年鉴》编辑责任制和工作流程规定,精心组织编纂,保证了年鉴编审核对工作进度和效率,为保证年鉴工作任务完成,制定了《内蒙古年鉴(2014卷)》编纂方案,向全区下发了《关于征集2014年内蒙古年鉴稿的通知》,督促盟市、旗县及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按时上报年鉴稿件。年鉴编审首次实现网上在线编辑,从稿件分发、编辑、审核、领导阅批至排版均在网上操作运行,成为信息化试点工作的一个亮点。截至12月底,《内蒙古年鉴(2014卷)》按要求如期出版发行。

    【期刊工作】《内蒙古史志》刊物工作按照主编、副主编和编辑三编审、三校对责任制,加强刊物流程管理,不断改进刊物编辑方法,对刊物征稿、编辑、校对、排版、送印、发行等进行了创新改进,严把各类文稿质量关,办刊质量不断提升,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全年按要求编辑出版6期,合计72余万字,赠送发行6500余份。

    20147月,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期刊处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承办的全国期刊座谈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议程。

    【信息化建设】2014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采取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文、派专人检查督促、组织培训网络管理人员等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48月,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对各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及信息技术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对信息化网络工作的重视,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技能,同时对下一步盟市网站建设指明了方向。基本实现地方志系统建网联网,按照内蒙古地方志网络信息化建设目标,在完成验收5个信息化系统的基础上,今年12个盟市抓紧建立了自己的网站,并与内蒙古自治区情网实现联网,多功能数据库、主任视频会议等都进行了联接,拓宽了方志工作的传播途径,改进了方志工作的传统方式。积极推进资料数据库建设,44部旗县(市区)首轮志书电子版上传任务已全部完成,67部盟市、旗县电子版上传任务开始启动。63部专业志电子扫描上传任务基本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情网”栏目全新改版,组织相关人员搜集整理资料并上传,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区情多功能资料库、区情网站各专栏内容。

    【《方志内蒙古》拍摄工作】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通过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发文、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的形式深入基层进行拍摄工作,采取现场办公,与地方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督促指导,狠抓拍摄进度和质量,先后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阿拉善盟、兴安盟、锡林郭勒盟、赤峰市、巴彦淖尔市、呼伦贝尔市9个盟市的脚本论证、外景拍摄、人物采访和馆内资料收集工作,已进入后期剪辑制作、审查验收阶段;乌海、鄂尔多斯分集已完成前期拍摄调研和研讨,2015年初进入正式拍摄阶段;乌兰察布分集和自治区概览定于2015年初进行研讨拍摄。

    【会议培训工作】20143月,召开全区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区地方志工作任务,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学会换届工作。11月下旬,组织12个盟市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分别到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乌海市以现场观摩交流的形式,落实年初全区盟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精神,督导和验收年初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创新方志领域,进一步推进各盟市地方志二轮修志工作的开展。

    2014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专业处室派员先后深入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包头市以及包钢集团、自治区人保厅、民政厅、农机站等地区和部门,就志书篇目大纲论证、具体业务指导、二轮志启动等进行督促指导,对修志新人进行业务培训。年初出版了《内蒙古自治区修志指导手册》。

    【干部下基层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的安排部署,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定点帮扶赤峰市宁城县天义镇南窝铺村。2014年,针对帮扶对象发展滞后、生活困难、集体经济拮据的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扶贫工作。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协调宁城县政府和县水利局向自治区水利厅上报扶贫打井专项资金,自治区30万水利专项配套资金、宁城县5万元已经到位,今年打井8眼。新增并更换4台变压器,架设高低压线路2公里。2014年初,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挤出经费12000元慰问30多户贫困户和老党员。通过开展帮扶工作,基层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有所改观,发展致富的理念得到加强。

    【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2014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认真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结合当地方志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单位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党中央关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出台的具体规定,学习党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制度和领导讲话等内容。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整改“四风”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

    干部职工理论学习2014年,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政治理论7次。主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加强作风纪律等方面的内容。各处多次组织开展学习讨论会和业务培训会,制定了学习计划,进一步健全学习制度。积极参加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机关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和各类讲座,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有效结合,不断提高修志人员的整体素养。

    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划,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地方志业务工作当中。

    夯实廉政建设基础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将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按照工作分工和责任划分,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出的问题,实行层层分解。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反腐倡廉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认真开展廉政教育,落实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通过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带下,良好的党风带动了单位风气的明显好转,业务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完善制度建设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机关建设的重点,不断强化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运行机制。通过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将单位制定的15项工作制度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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