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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供销合作社
  • 【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领导名录】

        副  主  任:李治平

                    张建华(蒙古族)

        总 会 计 师:苑秀兰(女)

        监事会主任:郭明伦

        副  主  任:敖  伦(蒙古族)

                    侯小玲(女)

    【概况】  1949年7月,以工商部合作指导处为基础,在乌兰浩特市成立内蒙古供销合作总社,王恕任合作总社主任。9月,在归绥市成立绥远省供销合作总社,宋丕显任主任。1954年3月,蒙绥两省区合作社合并为内蒙古自治区合作社联合社。10月,内蒙古自治区合作社联合社改为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1957年1月,自治区农产品采购厅合并到自治区供销社,同时成立服务厅,与供销社一个机构两个牌子。1958年7月,各级供销社与商业厅局合并,统一执行国营商业管理制度,“民办改官办”。1961年8月,自治区供销社与商业厅正式分开办公。1965年10月,供销社再次与国营商业合并。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合作社章程被废止,经营管理陷入严重混乱。1977年7月,自治区党委决定成立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供销社恢复后,仍属全民所有制商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开始供销社体制改革。1983年,从供销社“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入手,改“官办”为“民办”。1985年实行“五个突破”(农牧民入股、经营服务范围、劳动制度、按劳分配和价格管理)。1986年,狠抓“六个发展”(发展商品生产的系列化服务、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多种经营方式、发展农村牧区商业网点、发展教育和科技事业)。通过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商品生产服务体系,改变供销社同农牧民“一卖一买”的关系,逐步与农牧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供销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改善。1988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建社以来最高水平,商品零售额26.3亿元,比1982年增长95.7%;农副产品收购总值6.3亿元,比1982年增长2.4倍;社员股金1.16亿元,比1982年增加11.8倍;上缴国家税费1.63亿元,实现利润净额9 569万元。进入90年代,供销社的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但也遇到一些新的困难。1989、1990年,市场发生新的变化,羊绒、羊毛经营体制不完善,滞销积压严重,经济效益下滑,供销社出现大面积政策性亏损。1991年4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大力发展我区供销合作事业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发展自治区供销合作事业的指导思想、改革措施和扶持政策。自治区供销社制定全区供销社“八五”规划和十年经济发展远景目标。1992年,自治区供销社在全区供销社系统制定实施区内、国内、国际“三个循环”的经济发展战略,立足区内市场,发挥供销社优势,确保农牧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供应和农副土畜产品收购;面向国内市场,促进省、市、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开辟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1995年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提出坚持供销社集体所有制性质,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完善功能,强化服务。回顾过去,供销社坚持为农牧业、农村牧区和农牧民服务的宗旨,在加强供销合作社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多种经营,活跃城乡物资交流,保证市场供给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有直属企事业单位11个,盟市供销社12个,旗县供销社88个,基层供销社984个,共有职工98 533人。全区供销社实现商品购进总额47.8亿元,其中,农副产品购进12.2亿元;营业收入总额实现51.9亿元,其中农牧业生产资料销售11.73亿元;上缴国家税金9 648万元;全系统亏损2.51亿元,同比减亏13.63%。 

    【组织体制】  1995年12月,自治区供销社召开全区供销社第五次社员代表大会,组建第五届理事会和监事会领导班子。至1997年底,全区有4个盟市供销社、8个旗县供销社、30多个基层供销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有7个盟市委、市政府和30多个旗县委、县政府出台贯彻党中央[1995]5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1995]39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从多方面制定出支持供销社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基层社建设】  1997年,自治区供销社对基层社建设制定“统筹规划,区别对待,一社一策,分类实施”的指导方针。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对组织机构完备、经济效益较好的基层社,采取巩固提高的办法,发展产业,扩大规模,增强实力,逐步办成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或农村牧区综合服务中心。2.对机构完整、包袱不重、能够维持的基层社,采取上下帮扶、调整布局、兼并重组的办法,按照经济区划发展中心社、专业合作社。3.对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基层社,主要采取依法破产、拍卖解体或自行解散的办法。4.加强基层社领导班子建设。5.努力发展庭院经济。全区有30%左右的基层供销社搞种植、养殖,办小型加工厂和集贸市场,培植供销社新的效益增长点。

    【直属企业改革转制】  全区供销社直属企业改制面达60%,巴彦淖尔盟、伊克昭盟、哲里木盟达到80%以上。改革转制主要采取出售、租赁、兼并、解散、拍卖、破产、重组等形式,其中一部分企业进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改革转制后的企业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农牧服务体系建设】  1997年,农牧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展,至年底,全区供销社系统培育和发展专业合作社100多个。这些专业合作社直接为农牧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呼伦贝尔盟扎兰屯市供销社,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建立白鹅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鹅雏、饲料、防疫、加工、销售等一条龙服务。该社1997年,投放扶持资金5.4万元,鹅雏1万多只,为农民增加收入150万元。全区有庄稼医院200所,综合服务站366个,这些庄稼医院和综合服务站及时为农牧民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和农机具等生产性、技术性服务。兴安盟供销社建立科技推广服务中心25处,科技人员400人,用于科技兴农投资16万元,为农民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20余期,培训人员达2 000多人次,为农民传授技术10余种,印发技术资料6 000多份。全区有各类专业批发市场75处,营业面积30万平方米。赤峰市副食品公司的果菜粮市场,占地面积46 000平方米,仓储设施1 200平方米,场地25 000平方米,1997年交易额突破1亿元,该市场已被自治区和国家列入重点市场投资范围。全区供销社自办或与农牧民联合创办商品生产基地771个,种植面积200万亩。赤峰市供销社系统扶持农民发展烟叶基地20.5万亩,烟叶产量达60.1万担,为农民增收1.15亿元,为财政增税4 520万元,供销社实现经济效益435万元。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1997年,全区供销社系统积极扩大农资商品购销,保证农业生产的需求。全系统供应化肥190万标吨,供应农地膜16 000吨,供应农药1 500吨。种肥磷酸二铵全区出台价格为每吨2 743元,比上年下降217元,实际销售价格为每吨2 630元,比出台价格下降113元;尿素全区出台价格为每吨2 140元,比上年下降310元,实际销售价格为每吨1 900元,比出台价格下降240元;农地膜全区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吨11 000元,比上年下降1 800元;农药全区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吨2 358元,比上年下降1 420元。

    【农畜产品购销】  1997年,全区供销社系统收购山羊绒2 445.6吨,占实有资源量的64.5%;收购绵羊毛40 000吨,占实有资源量的61.5%;收购粮油207 645吨,蜂蜜600吨;供应茶叶7 500吨;购进棉花860吨,销售710吨。全区供销社商品购销总额达102.2亿元,体现供销社商品流通主渠道地位。

    (李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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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  主  任:李治平

                    张建华(蒙古族)

        总 会 计 师:苑秀兰(女)

        监事会主任:郭明伦

        副  主  任:敖  伦(蒙古族)

                    侯小玲(女)

    【概况】  1949年7月,以工商部合作指导处为基础,在乌兰浩特市成立内蒙古供销合作总社,王恕任合作总社主任。9月,在归绥市成立绥远省供销合作总社,宋丕显任主任。1954年3月,蒙绥两省区合作社合并为内蒙古自治区合作社联合社。10月,内蒙古自治区合作社联合社改为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1957年1月,自治区农产品采购厅合并到自治区供销社,同时成立服务厅,与供销社一个机构两个牌子。1958年7月,各级供销社与商业厅局合并,统一执行国营商业管理制度,“民办改官办”。1961年8月,自治区供销社与商业厅正式分开办公。1965年10月,供销社再次与国营商业合并。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合作社章程被废止,经营管理陷入严重混乱。1977年7月,自治区党委决定成立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供销社恢复后,仍属全民所有制商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开始供销社体制改革。1983年,从供销社“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入手,改“官办”为“民办”。1985年实行“五个突破”(农牧民入股、经营服务范围、劳动制度、按劳分配和价格管理)。1986年,狠抓“六个发展”(发展商品生产的系列化服务、发展横向经济联合、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发展多种经营方式、发展农村牧区商业网点、发展教育和科技事业)。通过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牧区商品生产服务体系,改变供销社同农牧民“一卖一买”的关系,逐步与农牧民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供销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改善。1988年,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建社以来最高水平,商品零售额26.3亿元,比1982年增长95.7%;农副产品收购总值6.3亿元,比1982年增长2.4倍;社员股金1.16亿元,比1982年增加11.8倍;上缴国家税费1.63亿元,实现利润净额9 569万元。进入90年代,供销社的经营机制进一步完善,但也遇到一些新的困难。1989、1990年,市场发生新的变化,羊绒、羊毛经营体制不完善,滞销积压严重,经济效益下滑,供销社出现大面积政策性亏损。1991年4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下发《大力发展我区供销合作事业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发展自治区供销合作事业的指导思想、改革措施和扶持政策。自治区供销社制定全区供销社“八五”规划和十年经济发展远景目标。1992年,自治区供销社在全区供销社系统制定实施区内、国内、国际“三个循环”的经济发展战略,立足区内市场,发挥供销社优势,确保农牧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供应和农副土畜产品收购;面向国内市场,促进省、市、区之间的经济交流;开辟国际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1995年2月,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提出坚持供销社集体所有制性质,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完善功能,强化服务。回顾过去,供销社坚持为农牧业、农村牧区和农牧民服务的宗旨,在加强供销合作社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多种经营,活跃城乡物资交流,保证市场供给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有直属企事业单位11个,盟市供销社12个,旗县供销社88个,基层供销社984个,共有职工98 533人。全区供销社实现商品购进总额47.8亿元,其中,农副产品购进12.2亿元;营业收入总额实现51.9亿元,其中农牧业生产资料销售11.73亿元;上缴国家税金9 648万元;全系统亏损2.51亿元,同比减亏13.63%。 

    【组织体制】  1995年12月,自治区供销社召开全区供销社第五次社员代表大会,组建第五届理事会和监事会领导班子。至1997年底,全区有4个盟市供销社、8个旗县供销社、30多个基层供销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有7个盟市委、市政府和30多个旗县委、县政府出台贯彻党中央[1995]5号文件和自治区党委[1995]39号文件的实施意见,从多方面制定出支持供销社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基层社建设】  1997年,自治区供销社对基层社建设制定“统筹规划,区别对待,一社一策,分类实施”的指导方针。主要采取以下措施:1.对组织机构完备、经济效益较好的基层社,采取巩固提高的办法,发展产业,扩大规模,增强实力,逐步办成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或农村牧区综合服务中心。2.对机构完整、包袱不重、能够维持的基层社,采取上下帮扶、调整布局、兼并重组的办法,按照经济区划发展中心社、专业合作社。3.对严重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基层社,主要采取依法破产、拍卖解体或自行解散的办法。4.加强基层社领导班子建设。5.努力发展庭院经济。全区有30%左右的基层供销社搞种植、养殖,办小型加工厂和集贸市场,培植供销社新的效益增长点。

    【直属企业改革转制】  全区供销社直属企业改制面达60%,巴彦淖尔盟、伊克昭盟、哲里木盟达到80%以上。改革转制主要采取出售、租赁、兼并、解散、拍卖、破产、重组等形式,其中一部分企业进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改革转制后的企业进入良性循环轨道。

    【农牧服务体系建设】  1997年,农牧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发展,至年底,全区供销社系统培育和发展专业合作社100多个。这些专业合作社直接为农牧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呼伦贝尔盟扎兰屯市供销社,立足当地资源优势,建立白鹅专业合作社,为农民提供鹅雏、饲料、防疫、加工、销售等一条龙服务。该社1997年,投放扶持资金5.4万元,鹅雏1万多只,为农民增加收入150万元。全区有庄稼医院200所,综合服务站366个,这些庄稼医院和综合服务站及时为农牧民提供种子、化肥、农药、农膜和农机具等生产性、技术性服务。兴安盟供销社建立科技推广服务中心25处,科技人员400人,用于科技兴农投资16万元,为农民举办各种类型培训班20余期,培训人员达2 000多人次,为农民传授技术10余种,印发技术资料6 000多份。全区有各类专业批发市场75处,营业面积30万平方米。赤峰市副食品公司的果菜粮市场,占地面积46 000平方米,仓储设施1 200平方米,场地25 000平方米,1997年交易额突破1亿元,该市场已被自治区和国家列入重点市场投资范围。全区供销社自办或与农牧民联合创办商品生产基地771个,种植面积200万亩。赤峰市供销社系统扶持农民发展烟叶基地20.5万亩,烟叶产量达60.1万担,为农民增收1.15亿元,为财政增税4 520万元,供销社实现经济效益435万元。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1997年,全区供销社系统积极扩大农资商品购销,保证农业生产的需求。全系统供应化肥190万标吨,供应农地膜16 000吨,供应农药1 500吨。种肥磷酸二铵全区出台价格为每吨2 743元,比上年下降217元,实际销售价格为每吨2 630元,比出台价格下降113元;尿素全区出台价格为每吨2 140元,比上年下降310元,实际销售价格为每吨1 900元,比出台价格下降240元;农地膜全区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吨11 000元,比上年下降1 800元;农药全区平均销售价格为每吨2 358元,比上年下降1 420元。

    【农畜产品购销】  1997年,全区供销社系统收购山羊绒2 445.6吨,占实有资源量的64.5%;收购绵羊毛40 000吨,占实有资源量的61.5%;收购粮油207 645吨,蜂蜜600吨;供应茶叶7 500吨;购进棉花860吨,销售710吨。全区供销社商品购销总额达102.2亿元,体现供销社商品流通主渠道地位。

    (李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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