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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 【中国民主同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领导名录】

        主 任 委 员:许柏年

        副主任委员:萨希荣(鄂温克族)

                    费颂林

                    董恒宇

     【概况】  50年代初,60多位盟员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边疆的号召,来到内蒙古支援边疆建设,其组织关系转到民盟北京市委(后转到民盟党中央),以个别联系盟员身份和以通讯方式继续与盟组织保持联系。1962年9月,民盟党中央   派组织部长李文宜来到呼和浩特,建立民盟呼和浩特市学习小组,李树元同志担任组长。小组不发展组织,由盟党中央直接领导,“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活动。1980年,民盟呼市学习小组改称为民盟呼和浩特市学习委员会。   1982年4月,民盟党中央决定在自治区建立区一级组织,得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的支持。7月,民盟党中央副主席费孝通、钱伟长赴呼和浩特指导工作,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盟员大会,成立民盟内蒙古筹委会,同时调入专职干部组   成办事机构。自治区筹委会建立之初共有盟员36人,设4个支部。文教界,中、上层知识分子分别占盟员总数的64%、75%。1983年,开始发展第一批新盟员,到1984年7月,共有盟员190人,分属8个支部。1984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盟员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选举产生中国民主同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区委工作机构设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办公室,为文教科技委员会。1986年7月,增设妇女工作委员会和文化工作委员会。1988年3月,民盟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由19名委员组成的第二届委员会,盟员总数达491人,地方组织有市委会1个,直属基层组织22个,将文教科技委员会划分为科技工作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文化工作组,新建立离退休盟员工作组和联络工作组,连同妇女工作委员会共有三委三组(虚设)。1990年6月,将三组改为三委。1992年9月,民盟内蒙古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由25名委员组成的第三届委员会,盟员人数已达784人,地方组织有市委2个,市筹委会2个,直属总支2个,支部15个,小组1个。

    1997年6月,民盟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29名委员、12名常委。9月,召开四届二次常委会,将原6个专门委员会调整为4个专门委员会,即教育文化委员会、科技经济委员会、妇女委员会和老年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由4名常委担任,各专委会的主要职能是参政议政。至1997年底,民盟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已建立市委4个(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直属总支委员会4个,直属支部16个,直属小组1个。1997年,盟员总数为1 111人,其中男盟员778人,女盟员333人,分别占70%、30%;中上层人士931人,占87%;教育界559人,科技界116人,医卫界140人,分别占53.9%、10.4%、12.6%。盟员中全国政协委员3人(其中1人为全国政协常委),自治区人大代表6人(其中人大常委会2人),自治区政协委员19人(其中政协常委3人、副主席1人),民盟党中央委员3人(其中1人为民盟党中央常委),自治区政府参事3人,自治区人事厅特约监督巡视员、自治区国税局特约监督员、自治区检察院特约检察员、自治区审计厅特约审计员各1人。向自治区监察厅推荐监察员2名,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教育督导员2名,向自治区政法委推荐监督专员2名,向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推荐统战理论学会副理事长1名、理事3名,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厅处级干部3名,现已有1名任乌海市市长助理,1名任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参政议政】  区委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中,非常注重发挥基层组织和广大盟员的作用,基层支部每年围绕1—2个专题准备提案和建议,区委派专人进行汇总分类、综合整理,提交全国、自治区两级人大、政协会议。区委注意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1997年底,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妇女、老年专委会分别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代表民盟在政协大会上的发言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同时讨论通过以专委会名义提出的提案和建议,共提出有较高参政水平的提案6个。为保证参政议政工作制度化,区委规章制度第五项规定参政议政工作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加强对口联系和专题调研工作,1997年,区委分别与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厅、计委三个对口联系单位举行厅长、主委高层对话会,召开具体联络部门工作会。互相邀请列席有关会议,定期交换文件资料,从民盟的角度协助对口厅局反映问题。1997年底,就自治区教育厅提出的4个问题,民盟教育文化委员会经过讨论研究,将其中两个整理修改后,写成提案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八届一次全会。区委每年委派专人就自治区一些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论证。1997年,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对部分盟市的国有企业进行考察调研,由副主委董恒宇执笔写题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大”精神,整体搞活我区国有企业的改革建议》的调研报告,上报自治区党委,受到重视和好评。

    【组织建设】  民盟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以中上层知识分子为主,以从事文化教育工作的知识分子为主的组织发展方针,着重发展政治素质好、知识层次高、有代表性的知识分子。1997年,共发展盟员50人,其中女盟员23人。1997年11月,建立内蒙古师范大学总支部。坚持开展两年一度的先进支部和优秀盟员评选活动。1995~1996年,共评出优秀盟员57名,先进支部1个,1997年5月,区委发文通报表彰,并给优秀盟员发荣誉证书和奖品,给先进支部发奖状和奖金。在《内蒙古盟讯》上刊登他们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1997年11月,区委举办新盟员学习班,区直基层支部16位当年入盟的同志参加学习。区委领导班子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一次。会前征求各级盟组织对区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区委领导个人的批评和意见。不仅在生活会上逐条研究讨论,还要在《内蒙古盟讯》上刊登,反馈给全区盟员,以便监督区委领导班子认真听取盟员意见,切实改进缺点错误,改进工作作风。1997年,有40多位同志进入盟的各级领导班子。区委采取把后备干部推荐到第一线任职、采取挂职锻炼的做法,让他们在实践中学习,在工作中成长。先后有8位同志安排到区委机关班子中,有一位专职干部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安排到哲里木盟奈曼旗挂职锻炼,任副旗长。向全国、内蒙古两级人大、政协推荐代表、委员17名,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参事室和文史馆推荐参事和馆员10名,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特约人员10名。1997年,区委选送6名后备干部到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学习,1名到党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习。1997年11月,举办基层干部培训班,有34位盟干部参加,计有5个专题讲座。

    【思想建设】  区委中心组坚持两个月学习一次,每个中心组成员年终要写一篇学习总结。通过组织各种大型活动,引导更多的盟员参加学习。1997年,在举国欢庆香港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夕,举办专题报告会,邀请专家做报告。举办盟干部学习十五大精神读书班,由区委领导分别就经济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问题作中心发言。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政治思想素质,区委坚持每两周一次的机关政治学习,联系实际工作,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学,在学习的同时解决机关干部的思想问题和工作中出现的矛盾,收到很好的实际效果。

    【机关建设】  区委机关实行目标管理,各部室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同时,要制定当年的目标责任书,年终考核时,按照目标完成情况决定考核等次。区委先后完善和建立14项机关工作必要的规章制度,使日常工作有章可循,保证整个机构运行有序高效、快节奏。工作制度三项:机关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月工作汇总制度,办公室“三化”制度。制定内务管理制度五项;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文件处理规定,印信使用管理规定,打字文印制度,会议室管理制度。福利制度两项:机关干部医疗、休养规定,慰问离退休人员制度。

    (徐  翔)

    【社会服务】  1997年,社会服务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积极贯彻执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统战部和盟党中央的有关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优势,面向社会,以智力扶贫、办学讲学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社会服务工作,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民盟浙江省委与内蒙古自治区委联手扶助四子王旗教育事业,在四子王旗第一中学设立“五四”奖学金,首次颁奖大会于1997年10月举行,23名学生得到奖励。杭州市第二中学与四子王旗第一中学结成姊妹学校,互派教师开展教学、信息等方面的交流。民盟浙江省委和杭州市第二中学还向四子王旗第一中学捐赠两台微机和8 000元人民币。内蒙古民盟各级组织也开展形式多样的捐资助学活动,购桌椅520套,赠图书8万册,捐款7 000余元。经考察论证,提出四子王旗乌兰牧场育肥牛扶贫项目,从自治区扶贫办争取到贴息8万元的扶贫贷款。民盟内蒙古各级组织积极开展办学讲学为国家培养大批人才,1997年,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招收学生5 000多名。

    (蓝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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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 【中国民主同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领导名录】

        主 任 委 员:许柏年

        副主任委员:萨希荣(鄂温克族)

                    费颂林

                    董恒宇

     【概况】  50年代初,60多位盟员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边疆的号召,来到内蒙古支援边疆建设,其组织关系转到民盟北京市委(后转到民盟党中央),以个别联系盟员身份和以通讯方式继续与盟组织保持联系。1962年9月,民盟党中央   派组织部长李文宜来到呼和浩特,建立民盟呼和浩特市学习小组,李树元同志担任组长。小组不发展组织,由盟党中央直接领导,“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活动。1980年,民盟呼市学习小组改称为民盟呼和浩特市学习委员会。   1982年4月,民盟党中央决定在自治区建立区一级组织,得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的支持。7月,民盟党中央副主席费孝通、钱伟长赴呼和浩特指导工作,召开内蒙古自治区盟员大会,成立民盟内蒙古筹委会,同时调入专职干部组   成办事机构。自治区筹委会建立之初共有盟员36人,设4个支部。文教界,中、上层知识分子分别占盟员总数的64%、75%。1983年,开始发展第一批新盟员,到1984年7月,共有盟员190人,分属8个支部。1984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第一次盟员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选举产生中国民主同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区委工作机构设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办公室,为文教科技委员会。1986年7月,增设妇女工作委员会和文化工作委员会。1988年3月,民盟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由19名委员组成的第二届委员会,盟员总数达491人,地方组织有市委会1个,直属基层组织22个,将文教科技委员会划分为科技工作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和文化工作组,新建立离退休盟员工作组和联络工作组,连同妇女工作委员会共有三委三组(虚设)。1990年6月,将三组改为三委。1992年9月,民盟内蒙古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由25名委员组成的第三届委员会,盟员人数已达784人,地方组织有市委2个,市筹委会2个,直属总支2个,支部15个,小组1个。

    1997年6月,民盟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29名委员、12名常委。9月,召开四届二次常委会,将原6个专门委员会调整为4个专门委员会,即教育文化委员会、科技经济委员会、妇女委员会和老年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由4名常委担任,各专委会的主要职能是参政议政。至1997年底,民盟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已建立市委4个(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直属总支委员会4个,直属支部16个,直属小组1个。1997年,盟员总数为1 111人,其中男盟员778人,女盟员333人,分别占70%、30%;中上层人士931人,占87%;教育界559人,科技界116人,医卫界140人,分别占53.9%、10.4%、12.6%。盟员中全国政协委员3人(其中1人为全国政协常委),自治区人大代表6人(其中人大常委会2人),自治区政协委员19人(其中政协常委3人、副主席1人),民盟党中央委员3人(其中1人为民盟党中央常委),自治区政府参事3人,自治区人事厅特约监督巡视员、自治区国税局特约监督员、自治区检察院特约检察员、自治区审计厅特约审计员各1人。向自治区监察厅推荐监察员2名,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教育督导员2名,向自治区政法委推荐监督专员2名,向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推荐统战理论学会副理事长1名、理事3名,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厅处级干部3名,现已有1名任乌海市市长助理,1名任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参政议政】  区委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工作中,非常注重发挥基层组织和广大盟员的作用,基层支部每年围绕1—2个专题准备提案和建议,区委派专人进行汇总分类、综合整理,提交全国、自治区两级人大、政协会议。区委注意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1997年底,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妇女、老年专委会分别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对代表民盟在政协大会上的发言初稿进行讨论修改,同时讨论通过以专委会名义提出的提案和建议,共提出有较高参政水平的提案6个。为保证参政议政工作制度化,区委规章制度第五项规定参政议政工作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加强对口联系和专题调研工作,1997年,区委分别与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厅、计委三个对口联系单位举行厅长、主委高层对话会,召开具体联络部门工作会。互相邀请列席有关会议,定期交换文件资料,从民盟的角度协助对口厅局反映问题。1997年底,就自治区教育厅提出的4个问题,民盟教育文化委员会经过讨论研究,将其中两个整理修改后,写成提案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八届一次全会。区委每年委派专人就自治区一些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论证。1997年,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对部分盟市的国有企业进行考察调研,由副主委董恒宇执笔写题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十五大”精神,整体搞活我区国有企业的改革建议》的调研报告,上报自治区党委,受到重视和好评。

    【组织建设】  民盟坚持以大中城市为主,以中上层知识分子为主,以从事文化教育工作的知识分子为主的组织发展方针,着重发展政治素质好、知识层次高、有代表性的知识分子。1997年,共发展盟员50人,其中女盟员23人。1997年11月,建立内蒙古师范大学总支部。坚持开展两年一度的先进支部和优秀盟员评选活动。1995~1996年,共评出优秀盟员57名,先进支部1个,1997年5月,区委发文通报表彰,并给优秀盟员发荣誉证书和奖品,给先进支部发奖状和奖金。在《内蒙古盟讯》上刊登他们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1997年11月,区委举办新盟员学习班,区直基层支部16位当年入盟的同志参加学习。区委领导班子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每半年一次。会前征求各级盟组织对区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区委领导个人的批评和意见。不仅在生活会上逐条研究讨论,还要在《内蒙古盟讯》上刊登,反馈给全区盟员,以便监督区委领导班子认真听取盟员意见,切实改进缺点错误,改进工作作风。1997年,有40多位同志进入盟的各级领导班子。区委采取把后备干部推荐到第一线任职、采取挂职锻炼的做法,让他们在实践中学习,在工作中成长。先后有8位同志安排到区委机关班子中,有一位专职干部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安排到哲里木盟奈曼旗挂职锻炼,任副旗长。向全国、内蒙古两级人大、政协推荐代表、委员17名,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参事室和文史馆推荐参事和馆员10名,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特约人员10名。1997年,区委选送6名后备干部到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学习,1名到党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学习。1997年11月,举办基层干部培训班,有34位盟干部参加,计有5个专题讲座。

    【思想建设】  区委中心组坚持两个月学习一次,每个中心组成员年终要写一篇学习总结。通过组织各种大型活动,引导更多的盟员参加学习。1997年,在举国欢庆香港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夕,举办专题报告会,邀请专家做报告。举办盟干部学习十五大精神读书班,由区委领导分别就经济体制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问题作中心发言。为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政治思想素质,区委坚持每两周一次的机关政治学习,联系实际工作,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学,在学习的同时解决机关干部的思想问题和工作中出现的矛盾,收到很好的实际效果。

    【机关建设】  区委机关实行目标管理,各部室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同时,要制定当年的目标责任书,年终考核时,按照目标完成情况决定考核等次。区委先后完善和建立14项机关工作必要的规章制度,使日常工作有章可循,保证整个机构运行有序高效、快节奏。工作制度三项:机关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月工作汇总制度,办公室“三化”制度。制定内务管理制度五项;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文件处理规定,印信使用管理规定,打字文印制度,会议室管理制度。福利制度两项:机关干部医疗、休养规定,慰问离退休人员制度。

    (徐  翔)

    【社会服务】  1997年,社会服务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积极贯彻执行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统战部和盟党中央的有关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优势,面向社会,以智力扶贫、办学讲学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社会服务工作,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民盟浙江省委与内蒙古自治区委联手扶助四子王旗教育事业,在四子王旗第一中学设立“五四”奖学金,首次颁奖大会于1997年10月举行,23名学生得到奖励。杭州市第二中学与四子王旗第一中学结成姊妹学校,互派教师开展教学、信息等方面的交流。民盟浙江省委和杭州市第二中学还向四子王旗第一中学捐赠两台微机和8 000元人民币。内蒙古民盟各级组织也开展形式多样的捐资助学活动,购桌椅520套,赠图书8万册,捐款7 000余元。经考察论证,提出四子王旗乌兰牧场育肥牛扶贫项目,从自治区扶贫办争取到贴息8万元的扶贫贷款。民盟内蒙古各级组织积极开展办学讲学为国家培养大批人才,1997年,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招收学生5 000多名。

    (蓝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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