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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财产保险
  •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领导名录】

        总 经 理:刘金山(蒙古族)

        副总经理:云  珍(女 蒙古族)

                 王景琛

                 王永廷

        纪检组长:周  合

        工会主任:王学林

    【概况】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是在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的基础上分设出来的,正式成立于1996年8月,是自治区最大的、以经营各类财产保险业务为主的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首任总经理刘金山。公司在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区均设有分支机构,有盟市级分公司14个,营业部1个,直属支公司1个;旗县级支公司106个,营业部4个。员工3 100多名。

        1997年,中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司有关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实行“两个转变”、实现“两个提高”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积极开拓市场,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机制转换,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全年,实现保费收入8.01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0.69%,同比增长12.78%,高出全国系统平均水平4.43个百分点。全区系统财产险保费收入2.91亿元,同比增长16.60%;运工险保费收入4.53亿元,同比增长10.52%;货运险保费收入4 877.8万元,同比增长4.98%;农业险保费收入824万元,同比增长89.77%。储金期末余额6 724.5万元,比上年增长22.91%。全区财保系统共处理各类赔付案50 743件,支付赔款3.8亿元。

    【经营成果】  1997年,由于各级公司注重加强管理,加之全区没有发生大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全区财保系统综合赔付率同比下降30.83个百分点,银行存款达到1.71亿元。全区系统在各项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资金实力不断增强。 

    【经营管理】  1997年,全区各级公司把加强经营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比较好的效果。1.加强业务管理,自治区分公司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项业务管理规定,健全实际操作规程和运作程序,完善承保理赔制度;全区系统建立统一的汽车零配件报价系统;加强防灾防损工作。2.加强财务、资金管理。自治区分公司制订下发《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分险种核算办法》和《财务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资金清收力度;对系统内非保险经济实体逐一进行清理整顿。3.加强稽核审计监督。在做好常规审计的基础上,分公司对部分公司进行经理责任审计、专项审计。 

    【经营机制转换】  1997年,全区财保系统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有效地调动各级公司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1.改革费用管理办法,实行保费费用含量与利润费用含量相结合的办法,降低费用与保费挂钩的力度。2.改革用工制度。全区系统在用工制度改革方面,重点抓全员劳动合同制工作。到1997年11月上旬,全区3 000多名员工全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3.改革干部任用制度。对科级以下环节干部普遍实行聘任制,对旗县公司经理实行目标责任量化,招标聘任上岗,初步建立“能者上、平者让、不适应者下”的干部使用机制。4.改革分配制度。全区财保系统在坚持效益为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在保证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实行活工资与保费收入、业务质量比例挂钩,实现公司之间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公司内部内勤与外勤、不同岗位之间拉开分配差距的分配机制。5.实行机关“三定”。按照上级要求,自治区分公司在坚持提高机关服务效率、精减压缩行政管理人员、充实一线的原则下,开展分公司机关“三定”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存在问题】  纵观1997年全区财险发展情况,各项业务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好势头。但由于受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全区财保系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1.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全区14个盟市级分公司中,增长幅度最高的达到19.25%,最低的仅达到7.90%,个别公司没能完成任务。2.险种间发展不平衡,主要险种中,增长快的达到16.60%,增长慢的为4.98%,差距比较大。3.新险种开发进展不理想,一些新开发的险种市场适应能力不强,难以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4.业务、财务管理,仍存在漏洞,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不够。5.人员总量过多,人均保费和效益偏低,员工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宋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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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领导名录】

        总 经 理:刘金山(蒙古族)

        副总经理:云  珍(女 蒙古族)

                 王景琛

                 王永廷

        纪检组长:周  合

        工会主任:王学林

    【概况】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是在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的基础上分设出来的,正式成立于1996年8月,是自治区最大的、以经营各类财产保险业务为主的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首任总经理刘金山。公司在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区均设有分支机构,有盟市级分公司14个,营业部1个,直属支公司1个;旗县级支公司106个,营业部4个。员工3 100多名。

        1997年,中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司有关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实行“两个转变”、实现“两个提高”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积极开拓市场,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机制转换,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全年,实现保费收入8.01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0.69%,同比增长12.78%,高出全国系统平均水平4.43个百分点。全区系统财产险保费收入2.91亿元,同比增长16.60%;运工险保费收入4.53亿元,同比增长10.52%;货运险保费收入4 877.8万元,同比增长4.98%;农业险保费收入824万元,同比增长89.77%。储金期末余额6 724.5万元,比上年增长22.91%。全区财保系统共处理各类赔付案50 743件,支付赔款3.8亿元。

    【经营成果】  1997年,由于各级公司注重加强管理,加之全区没有发生大的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全区财保系统综合赔付率同比下降30.83个百分点,银行存款达到1.71亿元。全区系统在各项业务稳步增长的同时,经济效益明显提高,资金实力不断增强。 

    【经营管理】  1997年,全区各级公司把加强经营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取得比较好的效果。1.加强业务管理,自治区分公司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项业务管理规定,健全实际操作规程和运作程序,完善承保理赔制度;全区系统建立统一的汽车零配件报价系统;加强防灾防损工作。2.加强财务、资金管理。自治区分公司制订下发《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分险种核算办法》和《财务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资金清收力度;对系统内非保险经济实体逐一进行清理整顿。3.加强稽核审计监督。在做好常规审计的基础上,分公司对部分公司进行经理责任审计、专项审计。 

    【经营机制转换】  1997年,全区财保系统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有效地调动各级公司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1.改革费用管理办法,实行保费费用含量与利润费用含量相结合的办法,降低费用与保费挂钩的力度。2.改革用工制度。全区系统在用工制度改革方面,重点抓全员劳动合同制工作。到1997年11月上旬,全区3 000多名员工全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3.改革干部任用制度。对科级以下环节干部普遍实行聘任制,对旗县公司经理实行目标责任量化,招标聘任上岗,初步建立“能者上、平者让、不适应者下”的干部使用机制。4.改革分配制度。全区财保系统在坚持效益为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在保证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实行活工资与保费收入、业务质量比例挂钩,实现公司之间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公司内部内勤与外勤、不同岗位之间拉开分配差距的分配机制。5.实行机关“三定”。按照上级要求,自治区分公司在坚持提高机关服务效率、精减压缩行政管理人员、充实一线的原则下,开展分公司机关“三定”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存在问题】  纵观1997年全区财险发展情况,各项业务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好势头。但由于受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全区财保系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1.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全区14个盟市级分公司中,增长幅度最高的达到19.25%,最低的仅达到7.90%,个别公司没能完成任务。2.险种间发展不平衡,主要险种中,增长快的达到16.60%,增长慢的为4.98%,差距比较大。3.新险种开发进展不理想,一些新开发的险种市场适应能力不强,难以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4.业务、财务管理,仍存在漏洞,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不够。5.人员总量过多,人均保费和效益偏低,员工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宋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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