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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地方税务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领导名录】

        局      长:范游恺

        常务副局长:刘善宝

        副  局  长:李子清

                    王玉明

                    ***

        纪检组长:刘占魁

    【概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以及组建党中央和地方两个税务机构的总体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8月15日成立,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以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为主。它是国家按照税法规定在自治区内实施地方税征收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对自治区以下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实行垂直管理领导体制。机构分设之初,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局长由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范游恺兼任,刘善宝为常务副局长。

        1997年,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管辖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99个旗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和1 738个地方税务所。有干部职工13 188人。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以及自治区编委关于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五定”方案的批复,局机关设12个处室,所属5个事业单位、4个直属行政单位,行政编制为180人,事业编制为107人。至1997年,全区共有缴纳地方税在册税务登记户23.01万户。其中国有企业2.26万户,集体企业3.26万户,私营企业3 890户,联营企业399户,股份制企业3 957户,其它经济2 068户,个体工商业户16.45万户。此外,还有不办理税务登记而缴纳农牧业税的广大农牧民。全区地税系统负责18个税种和3个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机构组建4年来共组织入库税款152.42亿元。其中1994年入库税收26.52亿元,1995年入库税收31.76亿元,1996年入库税收42.02亿元,1997年入库税收52.12亿元。1997年入库的税收比1993年入库税收增加30.01亿元,增长142.16%,4年年均递增25.42%。地税收入占自治区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3年的36.5%提高到1997年的71.2%。1997年,全区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十五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六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巩固、规范、提高”的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紧紧围绕地方税收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大局,开拓进取,积极创新,实现总收入突破50亿元大关的目标,取得工商税收增长幅度和完成计划两项指标全国排名第一,个人所得税增长幅度和完成计划两项指标全国排名第五的成绩。

    【地方税收】  1997年,全区地方税务系统组织的各项收入累计完成52.12亿元,完成计划的106.37%。其中工商税收累计入库32.4亿元,同比增加7.34亿元,增长29.21%,完成计划的113.92%;农牧业税收累计入库13亿元,同比增加1.61亿元,增长14.18%,完成计划的110.17%;个人所得税完成2.1亿元,同比增长58.8%,完成计划的131.71%;地方国有企业所得税入库4.21万元,同比增加548万元,增长1.32%;教育费附加入库1.95万元,同比增加7 494万元,增长62.54%;地方教育附加费入库2 587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入库44万元。在组织收入中主要措施有:1. 认真总结1996年税收收入增长情况,全面分析税收收入增长的因素,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区税源结构,搞好税源预测和征收过程的调控,使组织收入工作做到计划科学、工作扎实、措施得当,为完成全年任务奠定基础。2.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工作实绩目标责任制。各级地税机关结合全面的目标考核工作,将各地的地税收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并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地税机关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标准。全面推行对区局机关处室和盟市局两级同时考核的工作,为理顺上下级工作关系,推进工作起到积极作用。3.切实加强收入进度和重点税源的监控。各级地税机关加强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随时掌握收入进度,及时解决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完善重点税源情况定期汇报制度和重点税源档案,重点抓好季节性税收和零散税收的征收工作,减少跑、冒、滴、漏现象。乙深化清理欠税工作。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加大稽查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税款缓缴审批制度,坚决落实对欠税加收滞纳金的规定,防止新欠,清理旧欠,使欠税控制在最低限度。采用有力措施,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全年入库个人所得税2.11亿元,实现突破2亿元的目标。5.紧紧依靠当地党政领导,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各级地税机关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工作,主动接受领导,取得支持,并加强同国税、财政、银行、企业主管部门联系配合。同时,为努力完成全年地方税收任务,自治区地税局曾几次组织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工作,以促进组织收入工作的顺利进行。

    【基层建设和税收征管】  把税收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转移到征管,是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两个转移”。为贯彻落实好1997年全国税收工作“两个转移”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以往“两个转移”的工作经验,从实际出发,组织实施《全国税务系统建设纲要》,不断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规章制度、人财物倾斜等方面,加强征管、建设基层,加大对税务人员计算机操作的培训和基层征管面貌的改善,切实推动税收工作重心的“两个转移”,从而使基层税收管理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1.投入2 300万元,用于基层的办公楼、宿舍楼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初步改善基层的办公、办税条件和工作生活环境。2.不断建立健全和逐步统一规范基层的各项征管制度、办税规程、管理办法及征管文书、档案资料等基层要素,为税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奠定基础。3.全区已建办税服务厅(室)139个,其中比较规范的99个。自治区地税局共投入资金400多万元,为各地购置微机200多台,建立计算机局域网48个,30%的征收单位实现计算机征管,有450名税务干部接受计算机管理知识的培训。基层的征管面貌得到明显改善。4.税收征管模式的转换,现代征管手段的引进,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地税干部的依法治税观念,为纳税人服务观念,注重效率观念及竞争观念逐步加强。各级领导机关和干部能够经常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想基层所想、急基层所急,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受到基层单位的好评。1997年,全区有60多个基层单位被授予“文明单位和先进集体”称号,有10个责任目标管理考核优胜单位受到表彰。自治区地税局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1996年度责任目标实绩突出单位,名列18个实绩突出单位的第五名。

    【税收征管改革】  税收征管改革是自治区1997年地税工作的重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征管改革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在认真调研,切合实际的基础上,自治区地税局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各级地税机关按区局统一规划,内抓服务,外抓稽查,内防不廉,外堵偷漏,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在征管中应用计算机、强化税务稽查、规范与完善征管软件,建立征管组织体系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为贯彻落实好全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力度推进和深化征管改革,提高征管质量,自治区地税局在5月份召开全区地税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制定全区地税系统征管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征管改革的目标、模式、步骤及措施。各级地税机关结合实际进行探索,创造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1997年,全区各级地税机关的征管改革工作正按照既定的三个阶段稳步推进,1997年目标已经全部实现。1.在集中征收上,按照新的征管模式正在实现模式转换;纳税自行申报意识逐渐加强,全区自行申报率在城区已达97.9%,农村达到93.4%;税收征管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使税收征管工作初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地税机关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区已设置办税服务厅139个,区局及各盟市的征管改革试点单位1997年内以旗、县(区)为单位建立一个规范的办税服务厅,全区50%的旗县级征收单位建起办税服务大厅的目标已经实现。服务厅(室)内设置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微机开票、发票出售、税务咨询及其它事宜等窗口(或柜台),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提高地税机关的征管效率。2.在重点稽查上,切实加强对税务稽查工作的领导,本着“统一、高效”的原则,逐步理顺区局稽查局和区局3个稽查分局的工作关系,理顺税务稽查机构和其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充实和加强稽查队伍,全区各级税务稽查机构已达150个,稽查人员已占到全部人员的25%。各级地税机关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各项稽查规章制度,层层定任务,严格实行稽查质量和任务考核,积极有序地开展税务稽查。1997年,共检查纳税户138 276户;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共计2.94亿元,入库2.49亿元;切实加大税务稽查队伍的技术装备投入,逐步实现稽查手段的现代化。计算机已开始大规模用于税收征管,全区已配备500多台计算机,稽查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税收会计改革也取得良好的效果,强化会计核算和监督,新的税收会计制度已得到有效贯彻。3.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加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的通知精神,坚持把加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作为征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目标考核范围,全区从区局到乡、镇、苏木普遍成立协税护税组织,并进一步研究制定协税护税实施方案,以充实调动全社会力量来支持地税事业,弥补征管力量不足,堵塞漏洞,确保国家税款应收尽收。据统计,全区乡、街以上已建立协税护税组织机构4 293个,参加人数42 678人,全年通过协税护税组织入库税收7.21亿元。

    【税收规范化管理】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过程中,遵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巩固、规范、提高”的工作指导方针,在巩固机构组建以来各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着眼于努力使税收工作适应十五大提出的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速市场化进程和完善宏观调控手段的总目标的要求,把推进税收工作的全面规范化管理作为突破口,以达到全面提高管理水平的目标,在全系统开展以“三个有利于”为统一标准,以对地税工作忠于职守创造业绩为价值标准,以税收政策的到位达标、规范管理、依法治税为事实标准的税政规范化管理工作,并首批在全区选择10个盟市的11个旗县市(区)征管局进行试点。内容包括“六到位、一达标”,即:地方各税税种到位;税收各要素(税目、税率、课税对象、计税依据、纳税地点、纳税时限、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到位;征管程序到位;征管组织和人到位(主要指管理内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到位;征管组织和人对赋予其权力和义务的达标。建立实绩账户:1.建立责任人职责账户,包括税务机关内部各级组织和人员的职位、职权、职责,工作目标及其标准,工作运行程序,联结转换和考核奖惩。2.建立纳税人的基本情况账户。3.建立税源账户。4.建立到位达标的运行调控账户。在试点工作之前,自治区地税局组织有关业务处编写《流转税税政规范化管理》、《所得税税政规范化管理》、《地方税税政规范化管理规程》和《农业税规范化管理操作规程》,用以指导试点工作,并在试点工作中进行完善和修改。还专门制定《税政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0月中旬召开有各盟市地税局长和试点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试点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试点工作,进行相关培训。各试点单位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征管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初见成效。

    【税收宣传】  为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支持地税工作,为地税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地税机关在1996年宣传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1997年,围绕着“税收与文明”这一主题,立足高起点,依托全社会,通过党政领导讲话、专题报道、专栏征文、新闻采访、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演讲税法、税企座谈等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税法宣传,做到经常性宣传与集中性宣传结合,税收宣传与地税工作重心结合,增强纳税人的税法意识,推动地税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税收收入增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年用于税收宣传的经费就达34万元。全区地税系统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税务报》等报刊发稿420篇,组织各类宣传活动3 476次,发税收宣传信息、简报、动态等1 200多条(篇),宣传人数达7.6万人次,出动宣传车6 200台次,设立咨询点(站)1 874个,树立永久性和固定性宣传牌板900块,悬挂过街条幅1 560条,举办各类纳税培训班372期,培训7.5万人,向各界群众印发宣传材料7万份,组织演讲比赛和税收知识竞赛156场次,通过电视台和电台播出讲座和新闻475条,举办“税收与文明”文艺专题晚会28场。全区的税收宣传达到广播里有声音、电视里有图影、报纸上有文章、大街上有标语、农牧区有“纳税明白单”的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效果。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工作对领导班子、干部素质的要求,1997年以来,各级地税机关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各级地税机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同时,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地税机关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来抓,为地税事业的不断前进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1997年,自治区地税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制定《关于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六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和《全区地税系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在全区地税系统开拓性地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文明税务所”、“讲文明、树新风”、“机关良好形象工程”等活动,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断丰富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树立起地税机关的良好形象。

    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1.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自身政治思想素质建设,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江泽民同志关于讲政治的论述、十五大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六届四次、六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艰苦奋斗,努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坚持干部“四化”标准,大力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意加强后备领导干部力量的培养。3.以实绩为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目标化管理考核。

    干部队伍建设  1.认真组织广大地税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坚持以岗位培训为主,同时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地开展学历教育,充分调动广大税干学习的积极性,努力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地税工作的需要,1997年,主要把查账和计算机操作使用培训作为重点来抓,对45岁以下地税干部进行微机操作达标培训。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录用原则,有计划地吸收人员,把好进入关,保证素质,严格按照权限办理,防止大量人员涌入地税机关。 

    廉政建设  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要求,结合税收管理实际,完善廉政勤政制度,充实纪检监审力量,强化以反腐败为主的党风廉政建设。建立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礼品上缴制度开展清房工作。认真贯彻中办和国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检查监督。在全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   

    【扶贫工作】  1997年,自治区地税局在扶贫工作中,认真贯彻自治区直属机关包扶工作情况交流会和刘明祖书记、王占副书记在扶贫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自觉加大包扶力度。自治区地税局党组一班人在认真总结和分析1996年包扶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1997年对口包扶商都县西井子乡灰菜沟行政村脱贫工作计划》和《机关党员干部包扶贫困户实施方案》,建立机关党员、干部与贫困户联系制度确定干部包户的“结对”扶贫责任制度。在具体包扶工作中,注重实效,在为贫困村办实事上加大力度。1. 投资3万元修建地下输水管道。2.投资6万元修建1.3万米地上节水混凝土U型输水渠。3.投资1万元为元宝山自然村建起小型加工厂。4. 筹资2100万元为21户贫困户购买猪仔。5.投资1 000元为五保户购买生活用品。6.机关干部职工为贫困户捐赠衣服400余件。7.投资近万元为两所小学改善教学条件、美化校园,资助13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并资助到小学毕业。这样,使该村初步实现种养加相结合,综合效益显著提高;人均纯收入达到1 186元,比上年人均增加418元,人均粮食达到400斤,基本摆脱贫困,实现温饱。

    【经验与存在问题】  1997年,全区地方税务工作,主要经验有:1.搞好地方税收工作,必须适时转变观念。2.严格依法治税。3.必须紧紧依靠地方党政领导。4.从严治队。5.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6.切实抓好基层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税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征管改革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程度不同地存在。3.由于新旧征管模式的转换,一些漏征漏管现象仍然存在。4.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偷、逃税收的问题仍然存在。

    (冯壮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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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      长:范游恺

        常务副局长:刘善宝

        副  局  长:李子清

                    王玉明

                    ***

        纪检组长:刘占魁

    【概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分税制财政体制以及组建党中央和地方两个税务机构的总体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于1994年8月15日成立,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以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为主。它是国家按照税法规定在自治区内实施地方税征收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是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地方税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对自治区以下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实行垂直管理领导体制。机构分设之初,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局长由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范游恺兼任,刘善宝为常务副局长。

        1997年,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管辖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99个旗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和1 738个地方税务所。有干部职工13 188人。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以及自治区编委关于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五定”方案的批复,局机关设12个处室,所属5个事业单位、4个直属行政单位,行政编制为180人,事业编制为107人。至1997年,全区共有缴纳地方税在册税务登记户23.01万户。其中国有企业2.26万户,集体企业3.26万户,私营企业3 890户,联营企业399户,股份制企业3 957户,其它经济2 068户,个体工商业户16.45万户。此外,还有不办理税务登记而缴纳农牧业税的广大农牧民。全区地税系统负责18个税种和3个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机构组建4年来共组织入库税款152.42亿元。其中1994年入库税收26.52亿元,1995年入库税收31.76亿元,1996年入库税收42.02亿元,1997年入库税收52.12亿元。1997年入库的税收比1993年入库税收增加30.01亿元,增长142.16%,4年年均递增25.42%。地税收入占自治区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由1993年的36.5%提高到1997年的71.2%。1997年,全区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地税干部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十五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六届五次全委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巩固、规范、提高”的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紧紧围绕地方税收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大局,开拓进取,积极创新,实现总收入突破50亿元大关的目标,取得工商税收增长幅度和完成计划两项指标全国排名第一,个人所得税增长幅度和完成计划两项指标全国排名第五的成绩。

    【地方税收】  1997年,全区地方税务系统组织的各项收入累计完成52.12亿元,完成计划的106.37%。其中工商税收累计入库32.4亿元,同比增加7.34亿元,增长29.21%,完成计划的113.92%;农牧业税收累计入库13亿元,同比增加1.61亿元,增长14.18%,完成计划的110.17%;个人所得税完成2.1亿元,同比增长58.8%,完成计划的131.71%;地方国有企业所得税入库4.21万元,同比增加548万元,增长1.32%;教育费附加入库1.95万元,同比增加7 494万元,增长62.54%;地方教育附加费入库2 587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入库44万元。在组织收入中主要措施有:1. 认真总结1996年税收收入增长情况,全面分析税收收入增长的因素,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地区税源结构,搞好税源预测和征收过程的调控,使组织收入工作做到计划科学、工作扎实、措施得当,为完成全年任务奠定基础。2.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工作实绩目标责任制。各级地税机关结合全面的目标考核工作,将各地的地税收入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并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地税机关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标准。全面推行对区局机关处室和盟市局两级同时考核的工作,为理顺上下级工作关系,推进工作起到积极作用。3.切实加强收入进度和重点税源的监控。各级地税机关加强税源调查和统计分析,随时掌握收入进度,及时解决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完善重点税源情况定期汇报制度和重点税源档案,重点抓好季节性税收和零散税收的征收工作,减少跑、冒、滴、漏现象。乙深化清理欠税工作。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加大稽查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税款缓缴审批制度,坚决落实对欠税加收滞纳金的规定,防止新欠,清理旧欠,使欠税控制在最低限度。采用有力措施,加大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全年入库个人所得税2.11亿元,实现突破2亿元的目标。5.紧紧依靠当地党政领导,加强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各级地税机关及时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工作,主动接受领导,取得支持,并加强同国税、财政、银行、企业主管部门联系配合。同时,为努力完成全年地方税收任务,自治区地税局曾几次组织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开展督促检查指导工作,以促进组织收入工作的顺利进行。

    【基层建设和税收征管】  把税收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基层,转移到征管,是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两个转移”。为贯彻落实好1997年全国税收工作“两个转移”经验交流会议精神,认真总结以往“两个转移”的工作经验,从实际出发,组织实施《全国税务系统建设纲要》,不断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规章制度、人财物倾斜等方面,加强征管、建设基层,加大对税务人员计算机操作的培训和基层征管面貌的改善,切实推动税收工作重心的“两个转移”,从而使基层税收管理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1.投入2 300万元,用于基层的办公楼、宿舍楼建设。经过几年的努力,初步改善基层的办公、办税条件和工作生活环境。2.不断建立健全和逐步统一规范基层的各项征管制度、办税规程、管理办法及征管文书、档案资料等基层要素,为税收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奠定基础。3.全区已建办税服务厅(室)139个,其中比较规范的99个。自治区地税局共投入资金400多万元,为各地购置微机200多台,建立计算机局域网48个,30%的征收单位实现计算机征管,有450名税务干部接受计算机管理知识的培训。基层的征管面貌得到明显改善。4.税收征管模式的转换,现代征管手段的引进,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地税干部的依法治税观念,为纳税人服务观念,注重效率观念及竞争观念逐步加强。各级领导机关和干部能够经常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想基层所想、急基层所急,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受到基层单位的好评。1997年,全区有60多个基层单位被授予“文明单位和先进集体”称号,有10个责任目标管理考核优胜单位受到表彰。自治区地税局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1996年度责任目标实绩突出单位,名列18个实绩突出单位的第五名。

    【税收征管改革】  税收征管改革是自治区1997年地税工作的重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征管改革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在认真调研,切合实际的基础上,自治区地税局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各级地税机关按区局统一规划,内抓服务,外抓稽查,内防不廉,外堵偷漏,在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在征管中应用计算机、强化税务稽查、规范与完善征管软件,建立征管组织体系等方面取得较大突破。为贯彻落实好全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力度推进和深化征管改革,提高征管质量,自治区地税局在5月份召开全区地税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制定全区地税系统征管改革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征管改革的目标、模式、步骤及措施。各级地税机关结合实际进行探索,创造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1997年,全区各级地税机关的征管改革工作正按照既定的三个阶段稳步推进,1997年目标已经全部实现。1.在集中征收上,按照新的征管模式正在实现模式转换;纳税自行申报意识逐渐加强,全区自行申报率在城区已达97.9%,农村达到93.4%;税收征管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使税收征管工作初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地税机关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全区已设置办税服务厅139个,区局及各盟市的征管改革试点单位1997年内以旗、县(区)为单位建立一个规范的办税服务厅,全区50%的旗县级征收单位建起办税服务大厅的目标已经实现。服务厅(室)内设置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微机开票、发票出售、税务咨询及其它事宜等窗口(或柜台),方便纳税人纳税申报,提高地税机关的征管效率。2.在重点稽查上,切实加强对税务稽查工作的领导,本着“统一、高效”的原则,逐步理顺区局稽查局和区局3个稽查分局的工作关系,理顺税务稽查机构和其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充实和加强稽查队伍,全区各级税务稽查机构已达150个,稽查人员已占到全部人员的25%。各级地税机关结合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各项稽查规章制度,层层定任务,严格实行稽查质量和任务考核,积极有序地开展税务稽查。1997年,共检查纳税户138 276户;查补税款、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共计2.94亿元,入库2.49亿元;切实加大税务稽查队伍的技术装备投入,逐步实现稽查手段的现代化。计算机已开始大规模用于税收征管,全区已配备500多台计算机,稽查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税收会计改革也取得良好的效果,强化会计核算和监督,新的税收会计制度已得到有效贯彻。3.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地税局关于加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的通知精神,坚持把加强协税护税网络建设作为征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目标考核范围,全区从区局到乡、镇、苏木普遍成立协税护税组织,并进一步研究制定协税护税实施方案,以充实调动全社会力量来支持地税事业,弥补征管力量不足,堵塞漏洞,确保国家税款应收尽收。据统计,全区乡、街以上已建立协税护税组织机构4 293个,参加人数42 678人,全年通过协税护税组织入库税收7.21亿元。

    【税收规范化管理】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过程中,遵照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巩固、规范、提高”的工作指导方针,在巩固机构组建以来各项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着眼于努力使税收工作适应十五大提出的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速市场化进程和完善宏观调控手段的总目标的要求,把推进税收工作的全面规范化管理作为突破口,以达到全面提高管理水平的目标,在全系统开展以“三个有利于”为统一标准,以对地税工作忠于职守创造业绩为价值标准,以税收政策的到位达标、规范管理、依法治税为事实标准的税政规范化管理工作,并首批在全区选择10个盟市的11个旗县市(区)征管局进行试点。内容包括“六到位、一达标”,即:地方各税税种到位;税收各要素(税目、税率、课税对象、计税依据、纳税地点、纳税时限、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到位;征管程序到位;征管组织和人到位(主要指管理内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到位;征管组织和人对赋予其权力和义务的达标。建立实绩账户:1.建立责任人职责账户,包括税务机关内部各级组织和人员的职位、职权、职责,工作目标及其标准,工作运行程序,联结转换和考核奖惩。2.建立纳税人的基本情况账户。3.建立税源账户。4.建立到位达标的运行调控账户。在试点工作之前,自治区地税局组织有关业务处编写《流转税税政规范化管理》、《所得税税政规范化管理》、《地方税税政规范化管理规程》和《农业税规范化管理操作规程》,用以指导试点工作,并在试点工作中进行完善和修改。还专门制定《税政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0月中旬召开有各盟市地税局长和试点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试点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试点工作,进行相关培训。各试点单位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征管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初见成效。

    【税收宣传】  为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支持地税工作,为地税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地税机关在1996年宣传工作取得成绩的基础上,1997年,围绕着“税收与文明”这一主题,立足高起点,依托全社会,通过党政领导讲话、专题报道、专栏征文、新闻采访、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演讲税法、税企座谈等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税法宣传,做到经常性宣传与集中性宣传结合,税收宣传与地税工作重心结合,增强纳税人的税法意识,推动地税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为税收收入增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年用于税收宣传的经费就达34万元。全区地税系统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税务报》等报刊发稿420篇,组织各类宣传活动3 476次,发税收宣传信息、简报、动态等1 200多条(篇),宣传人数达7.6万人次,出动宣传车6 200台次,设立咨询点(站)1 874个,树立永久性和固定性宣传牌板900块,悬挂过街条幅1 560条,举办各类纳税培训班372期,培训7.5万人,向各界群众印发宣传材料7万份,组织演讲比赛和税收知识竞赛156场次,通过电视台和电台播出讲座和新闻475条,举办“税收与文明”文艺专题晚会28场。全区的税收宣传达到广播里有声音、电视里有图影、报纸上有文章、大街上有标语、农牧区有“纳税明白单”的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宣传效果。

    【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工作对领导班子、干部素质的要求,1997年以来,各级地税机关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各级地税机关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的同时,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地税机关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来抓,为地税事业的不断前进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1997年,自治区地税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把精神文明建设提到更加突出的地位。制定《关于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六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和《全区地税系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在全区地税系统开拓性地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文明税务所”、“讲文明、树新风”、“机关良好形象工程”等活动,全面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断丰富和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树立起地税机关的良好形象。

    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1.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自身政治思想素质建设,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江泽民同志关于讲政治的论述、十五大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六届四次、六次全委会议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艰苦奋斗,努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坚持干部“四化”标准,大力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意加强后备领导干部力量的培养。3.以实绩为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目标化管理考核。

    干部队伍建设  1.认真组织广大地税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坚持以岗位培训为主,同时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有目的地开展学历教育,充分调动广大税干学习的积极性,努力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地税工作的需要,1997年,主要把查账和计算机操作使用培训作为重点来抓,对45岁以下地税干部进行微机操作达标培训。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录用原则,有计划地吸收人员,把好进入关,保证素质,严格按照权限办理,防止大量人员涌入地税机关。 

    廉政建设  按照党中央和自治区要求,结合税收管理实际,完善廉政勤政制度,充实纪检监审力量,强化以反腐败为主的党风廉政建设。建立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和礼品上缴制度开展清房工作。认真贯彻中办和国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检查监督。在全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   

    【扶贫工作】  1997年,自治区地税局在扶贫工作中,认真贯彻自治区直属机关包扶工作情况交流会和刘明祖书记、王占副书记在扶贫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自觉加大包扶力度。自治区地税局党组一班人在认真总结和分析1996年包扶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1997年对口包扶商都县西井子乡灰菜沟行政村脱贫工作计划》和《机关党员干部包扶贫困户实施方案》,建立机关党员、干部与贫困户联系制度确定干部包户的“结对”扶贫责任制度。在具体包扶工作中,注重实效,在为贫困村办实事上加大力度。1. 投资3万元修建地下输水管道。2.投资6万元修建1.3万米地上节水混凝土U型输水渠。3.投资1万元为元宝山自然村建起小型加工厂。4. 筹资2100万元为21户贫困户购买猪仔。5.投资1 000元为五保户购买生活用品。6.机关干部职工为贫困户捐赠衣服400余件。7.投资近万元为两所小学改善教学条件、美化校园,资助13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并资助到小学毕业。这样,使该村初步实现种养加相结合,综合效益显著提高;人均纯收入达到1 186元,比上年人均增加418元,人均粮食达到400斤,基本摆脱贫困,实现温饱。

    【经验与存在问题】  1997年,全区地方税务工作,主要经验有:1.搞好地方税收工作,必须适时转变观念。2.严格依法治税。3.必须紧紧依靠地方党政领导。4.从严治队。5.坚持从经济到税收的原则。6.切实抓好基层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税务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征管改革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程度不同地存在。3.由于新旧征管模式的转换,一些漏征漏管现象仍然存在。4.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偷、逃税收的问题仍然存在。

    (冯壮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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