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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国家税务
  •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领导名录】

        局    长:肖占武(蒙古族)

        副 局 长: 王月仙(女 蒙古族)

                  缪景存

                  吴  沛

                  赵峻平

        纪检组长:叶殿祥

    【概况】  1994年8月15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两套税务机构的总体部署,经过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分设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原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撤销。新组建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实行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管理体制。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在机构设置、干部管理、人员编制和经费开支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对盟市、旗县国家税务局实行垂直管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内设行政处室14个,党群机构3个,事业单位5个,全局共有正式职工104人,离退休24人。全区共设立盟市国家税务局12个,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2个,旗县国家税务局98个,科级征收分局34个,共有正式职工10 613人,离退休1 230人,临时助征员2 899人,临时工869人,企业人员369人。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新时期治税思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面推进税收工作向基层转移、向征管转移(以下简称“两个转移”),不断深化征管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1997年,全区国税系统共组织工商税收入库515.22万元,超收1.85万元,完成总局下达任务的103.75%;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入库49.42亿元,超收3 206万元,完成总局下达年度任务的100.65%,比上年增长6.18%。加上抵免税金9 836万元,完成总局下达“两税”年度任务的102.65%,超收1.3亿元;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目标的101.62%,超收8 042万元。

    【征管基层设施建设】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和基层建设都取得明显成效。1.进一步规范征管工作程序,统一税收业务流程。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补充意见》等文件,各项征管制度、办税规程、户籍管理办法以及税务文书、档案资料等征管基础工作逐步健全、统一和规范。2.完善稽查工作规程。初步建立起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环节互相制约的工作程序,增强稽查工作力度。3.规范服务行为。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为纳税人服务承诺活动,各级国税机关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4.加强征管基础设施建设。全系统办税服务厅达到226个,比上年增加52个。办税服务厅的征管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方便纳税人,提高征管质量。5.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干部力量,狠抓基层人员的征管业务培训,使基层干部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坚持人财物向基层倾斜,集中财力用于征管和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全年用于基层建设的资金达到7 300万元,使基层的办税条件和工作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征管改革】  1997年,全区国税系统的税收征管改革在前几年的基础上,已经开始从量的积累进展到质的飞跃阶段,有力地加强税收征管和执法力度。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提出的1997年改革目标已经实现,全区初步完成向“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新征管模式的转换,建立起新征管模式的框架。1997年,全区各类纳税人自行申报率平均达到90%以上。征期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违章处罚率都有一定的提高。集中征收已经覆盖全区近80%的纳税户和90%的税收收入任务。税务稽查力量和手段进一步的加强,全区税收大检查共投入3 847人,组成1 900个检查组深入企业检查,共检查纳税户120 875户次,查补税款、罚款总计3.27亿元,入库2.71亿元。计算机网络的依托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全系统计算机配备达到1 236台,比上年增加340台。全系统已经拥有局域网106个,广域网已覆盖全区各盟市局。作为试点的乌海市国税局已完成城域网的建设,并摸索出一条投资小、见效快,适合全区国税系统实际的建设路子。税收会计改革实现以计算机为主,手工为辅的阶段性改革目标。各地因地制宜,大胆改革征收办法,实行集中征收和巡征、代征并举。同时根据实际需要收缩征收机构。全区基层征收机构从1996年底的552个收缩到299个,撤并幅度达到45%,为达到不断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创造条件。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全区国税系统纳税达千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50户,税款入库占总收入的45%左右,特别是冶金、卷烟、石油、电力、煤炭、制酒等行业的税收收入,占到全区国税收入的75%左右,直接影响着全区税收收入形势。各级国税部门对这些大企业实施监控,深入重点企业,将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纳税情况与每月实际税收入库按行业分类、分时限进行比较分析,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运作情况,为实现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提供依据。

    【依法治税】  全区国税系统不断强化依法治税,加大执法力度。1.加强增值税管理,有效地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减少专用发票发案隐患,堵塞偷税和征管漏洞,继续清理整顿不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 056户,占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2 370户的22.6%。2.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开展商业企业增值税专项检查,共检查商业企业1 526户,占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总数的10.4%,查补税款2 182万元,超额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任务。3.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全区国税系统抽调2 000多名业务骨干,组成500多个工作组进行检查,共清查各类涉税文件15 223份,抽查一般纳税人13 000户,同时对征管行为执法文书纳税资料档案进行抽查,对7份存在问题的文件及时进行整改。4.广泛深入宣传税法,提高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全区国税系统成立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开展以“精神文明和征管改革”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在4月1日“首宣日”上,全区国税系统共有6 000多名税干深入企业、农村、学校、集市广泛宣传税法,举办各类讲座160次,举办税法宣传文艺演出30多次场次,并与内蒙古电视台合作拍摄反映国税系统组建以来税干精神风貌的电视专题片《为国聚财谱新篇》,收到很好的社会效益。[精神文明建设]  1997年,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对住房、用车、公款吃喝、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全系统共受理举报案件56起,结案38起,结案率达86%;开除公职2人,限期调离税务部门2人。结合征管改革和开展为纳税人服务活动,狠抓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工作。各级国税部门在开展思想教育的同时,采取聘请特邀监察员、发公开信、公布举报电话、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等办法,强化对税务人员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树立国税部门的社会形象。通过广泛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文明税务所”,争当征管能手以及机关良好形象工程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国税干部工作积极性。

    (王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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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    长:肖占武(蒙古族)

        副 局 长: 王月仙(女 蒙古族)

                  缪景存

                  吴  沛

                  赵峻平

        纪检组长:叶殿祥

    【概况】  1994年8月15日,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两套税务机构的总体部署,经过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分设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原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撤销。新组建的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实行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管理体制。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在机构设置、干部管理、人员编制和经费开支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对盟市、旗县国家税务局实行垂直管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内设行政处室14个,党群机构3个,事业单位5个,全局共有正式职工104人,离退休24人。全区共设立盟市国家税务局12个,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2个,旗县国家税务局98个,科级征收分局34个,共有正式职工10 613人,离退休1 230人,临时助征员2 899人,临时工869人,企业人员369人。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认真贯彻新时期治税思想,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全面推进税收工作向基层转移、向征管转移(以下简称“两个转移”),不断深化征管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同步发展,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税收工作任务。1997年,全区国税系统共组织工商税收入库515.22万元,超收1.85万元,完成总局下达任务的103.75%;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入库49.42亿元,超收3 206万元,完成总局下达年度任务的100.65%,比上年增长6.18%。加上抵免税金9 836万元,完成总局下达“两税”年度任务的102.65%,超收1.3亿元;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目标的101.62%,超收8 042万元。

    【征管基层设施建设】  1997年,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和基层建设都取得明显成效。1.进一步规范征管工作程序,统一税收业务流程。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补充意见》等文件,各项征管制度、办税规程、户籍管理办法以及税务文书、档案资料等征管基础工作逐步健全、统一和规范。2.完善稽查工作规程。初步建立起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环节互相制约的工作程序,增强稽查工作力度。3.规范服务行为。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为纳税人服务承诺活动,各级国税机关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4.加强征管基础设施建设。全系统办税服务厅达到226个,比上年增加52个。办税服务厅的征管服务功能进一步健全,方便纳税人,提高征管质量。5.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干部力量,狠抓基层人员的征管业务培训,使基层干部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坚持人财物向基层倾斜,集中财力用于征管和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全年用于基层建设的资金达到7 300万元,使基层的办税条件和工作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征管改革】  1997年,全区国税系统的税收征管改革在前几年的基础上,已经开始从量的积累进展到质的飞跃阶段,有力地加强税收征管和执法力度。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提出的1997年改革目标已经实现,全区初步完成向“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新征管模式的转换,建立起新征管模式的框架。1997年,全区各类纳税人自行申报率平均达到90%以上。征期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违章处罚率都有一定的提高。集中征收已经覆盖全区近80%的纳税户和90%的税收收入任务。税务稽查力量和手段进一步的加强,全区税收大检查共投入3 847人,组成1 900个检查组深入企业检查,共检查纳税户120 875户次,查补税款、罚款总计3.27亿元,入库2.71亿元。计算机网络的依托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全系统计算机配备达到1 236台,比上年增加340台。全系统已经拥有局域网106个,广域网已覆盖全区各盟市局。作为试点的乌海市国税局已完成城域网的建设,并摸索出一条投资小、见效快,适合全区国税系统实际的建设路子。税收会计改革实现以计算机为主,手工为辅的阶段性改革目标。各地因地制宜,大胆改革征收办法,实行集中征收和巡征、代征并举。同时根据实际需要收缩征收机构。全区基层征收机构从1996年底的552个收缩到299个,撤并幅度达到45%,为达到不断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创造条件。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全区国税系统纳税达千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50户,税款入库占总收入的45%左右,特别是冶金、卷烟、石油、电力、煤炭、制酒等行业的税收收入,占到全区国税收入的75%左右,直接影响着全区税收收入形势。各级国税部门对这些大企业实施监控,深入重点企业,将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纳税情况与每月实际税收入库按行业分类、分时限进行比较分析,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运作情况,为实现税收的及时足额入库提供依据。

    【依法治税】  全区国税系统不断强化依法治税,加大执法力度。1.加强增值税管理,有效地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减少专用发票发案隐患,堵塞偷税和征管漏洞,继续清理整顿不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 056户,占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2 370户的22.6%。2.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开展商业企业增值税专项检查,共检查商业企业1 526户,占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总数的10.4%,查补税款2 182万元,超额完成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任务。3.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全区国税系统抽调2 000多名业务骨干,组成500多个工作组进行检查,共清查各类涉税文件15 223份,抽查一般纳税人13 000户,同时对征管行为执法文书纳税资料档案进行抽查,对7份存在问题的文件及时进行整改。4.广泛深入宣传税法,提高公民依法纳税意识。全区国税系统成立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开展以“精神文明和征管改革”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在4月1日“首宣日”上,全区国税系统共有6 000多名税干深入企业、农村、学校、集市广泛宣传税法,举办各类讲座160次,举办税法宣传文艺演出30多次场次,并与内蒙古电视台合作拍摄反映国税系统组建以来税干精神风貌的电视专题片《为国聚财谱新篇》,收到很好的社会效益。[精神文明建设]  1997年,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对住房、用车、公款吃喝、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全系统共受理举报案件56起,结案38起,结案率达86%;开除公职2人,限期调离税务部门2人。结合征管改革和开展为纳税人服务活动,狠抓纠正部门不正之风工作。各级国税部门在开展思想教育的同时,采取聘请特邀监察员、发公开信、公布举报电话、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等办法,强化对税务人员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树立国税部门的社会形象。通过广泛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文明税务所”,争当征管能手以及机关良好形象工程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国税干部工作积极性。

    (王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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