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1998卷  /  经济

1998卷

  • 治沙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从西到东,分布有巴丹吉林、腾格里、乌兰布和、库布齐、巴音温都尔五大沙漠和毛乌素、浑善达克、乌珠穆沁、科尔沁、呼伦贝尔五大沙地。除此之外,在阴山北部地区分布有大面积的风蚀沙化地,在沙漠沙地外围地区有一些零星沙漠化土地分布。共涉及8盟4市的76个旗县(市、区),包含995个乡(镇、苏木、场),总面积7487.71万公顷,占全区总土地面积的63.29%。自治区治沙工作是50年代初开始的。1958年,党中央农村工作部国务院第七办公室和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在呼和浩特市联合召开西北和内蒙古自治区6省区治沙规划会议,有力地推动自治区治沙工作。中国科学院、中国林科院和全国有关高等院校与自治区有关单位配合,完成主要沙漠、沙地的综合考察工作,为开展治沙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在治沙工作中,坚持综合治理和防、治、用结合的原则,加快治沙步伐,防沙治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至1994年底,沙区人工造林、飞播造林成活保存面积达253.15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25.63万公顷,疏林地4.89万公顷,灌木林地92.45万公顷,未成林造林地共30.18万公顷。全区61.25%的沙漠化土地得到林草保护,有7.43%的沙漠化土地得到人工造林的有效治理。区沙漠治理每年以500万亩的速度向前推进,并充分利用沙区资源发展沙区的矿产业、柳编业、林副产品加工业和人造板生产,使沙区走上防治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的道路。

    【沙化危害】

    土地生产力衰减土地资源丧失  内蒙古沙漠化使25万平方公里的草场退化,占可利用草场面积的39.4%,其结果使草场载畜量比非退化草场减少30~50%;旱作耕地产量常年低而不稳,部分地区旱作耕地产量因沙漠化减产平均达25~40%,个别年份由于风蚀沙埋、沙打等危害,造成农田颗粒无收。由于沙漠化危害,使土地资源丧失造成的损失更难以估算。

    居民地工矿及交通遭受破坏  位于锡林郭勒盟西北部的苏尼特左旗,因强烈的风蚀沙埋,使500多间房屋遭受破坏和压埋,旗政府所在地被迫搬迁;伊克昭盟和阿拉善盟等地,风蚀沙埋致使公路、铁路有时难以通行。例如,乌达——吉兰泰线火车在4年间由于沙害而造成脱轨4次,直接经济损失23万多元。因风沙磨损钢轨,使其磨损速率加快5~10倍。土地沙漠化使许多道路的造价和养护费用加大,通行能力减弱。杭锦旗的公路常常在一夜之间被流沙隔断,影响交能。

    威胁水源与污染环境  黄河在自治区境内的干流段(乌海——托克托),每年风力输沙量达3亿多吨,且以粗沙为主,为黄河粗沙的重要来源之一,使这段黄河航运受到很大影响,最严重的地段还要耗巨资清除航道内风运淤积的粗沙。由于强烈风蚀沙尘暴在冬春季节时而发生,沙漠化发生地区不仅出现飞沙走石现象,而且大量粉尘随风飘荡,严重污染环境。例如伊克昭盟的鄂托克旗、杭锦旗政府所在地,每年冬春季节沙尘的沉积厚度高达5~10厘米,给当地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危害。

    【治理措施】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和关心防沙治沙和造林绿化工作,盟市、旗县党政领导普遍推行领导任期防沙治沙责任制。实行盟市长、旗县长、乡苏木长三级行政领导负责制。从任务、投资、质量等方面,层层落实,签订责任书。并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防沙治沙工作的开展。在防沙治沙上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和国造国有、合造共有、群众造林归个人所有,并允许转让、继承的政策,从而极大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防沙治沙事业的发展。近年来,全区在防沙治沙工作中,以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防沙治沙工程和平原绿化工程等林业部的生态林业工程为主攻方向,以基地建设为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取得很好的效果。赤峰市在树立高标准示范方面做得非常突出,成为全区乃至全国闻名的治沙造林先进典型,起到很好的示范、辐射作用,有力地推动全区的治沙防沙工作。全区在长期的治沙工作中,培养出一批治沙造林科技与管理人才,锻炼出一支治沙造林的专业队伍。通过科研与实践,创造出如设置各种沙障固沙技术、封沙育林育草技术、乔灌草结合治沙技术、开沟深栽造林技术、沙地机械化植松技术、营造沙地防护林技术、沙地飞机播种治沙技术、风力水力拉沙技术以及在沙区建设林、水、草、粮(料)结合的小生物圈、小草库伦技术等。通过推广科研成果和适用技术,使治沙科学水平和效益不断提高。不断巩固治沙成果,依法治沙,严格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配套的防沙治沙法规,加强防沙治沙的行政执法,坚决向乱砍滥伐林木、破坏沙区植被的行为作斗争,保障沙区资源的安全。 

    【治理成果】  自治区的治沙从科学研究到生产实践都取得较好的成果。中国林科院在磴口县乌兰布和沙漠设有治沙实验局,中国科学院兰州沙漠研究所在奈曼旗设有试验站,自治区林科院在毛乌素沙地设有治沙研究中心。这些科研单位经过较长期的定位试验研究,已取得一批水平较高的科技成果。赤峰市、哲里木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阿拉善盟等林业科研单位都开展治沙科研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果。内蒙古林学院沙漠治理系在治沙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其中“吉兰泰盐湖沙害综合治理技术措施试验研究”,1996年获联合国技术信息促进系统“发明创新科技之星奖”。同时又承担国家“九五”攻关课题。全区在注重增大科技含量和提高治沙成效的同时,十分重视沙区的综合开发利用,“八五”期间,在沙区除治理外,还重点抓以林果、药材、编织、用材为重点的基地建设和小生物圈建设。至1997年,山杏已发展到26.05万公顷,年产山杏核580万公斤;巴彦淖尔盟的苹果梨基地年产鲜果达1 000万公斤,乌海市的葡萄基地年产量达500万公斤。全区沙柳保存面积达67.17万公顷,柳编制品已进入2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沙柳资源为原料,东胜市漫赖乡建成年产5 000立方米的沙柳刨花板厂;乌审旗建成年产1 000立方米沙柳刨花板厂;伊克昭盟机械化造林总场年产1万立方米的沙柳轻型板厂已通过论证。哲里木盟在科尔沁沙地中已建成以生态和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小生物圈6 282个。自治区沙区气候干旱,风大沙多,这些不利因素严重地制约着沙区农牧业生产的发展。近年来,各地区在积极防治沙漠化土地的同时,结合沙区农牧业生产,大上农田防护林和草牧场防护林,使沙区平原农田林网和牧区草库伦防护林建设有很大进展。全区沙区农田防护林达14.32万公顷,牧场防护林约7万公顷。沙区已有154.62万公顷的农田受到防护林保护,沙区的广大牧区结合草原建设,有1/3的基本草场由于营造起“绿色围墙”和“小生物圈”、“小草库伦”等,使产草量提高30%。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抑制沙漠化在农牧区的发展,减少风沙危害对农牧业生产的影响。在防沙治沙方面,以科尔沁沙地、毛乌素沙地为重点,建设以防风固沙林为主的综合防护体系,取得显著成效。阴山北部12个旗县在沙漠化防治方面主要以防风蚀为主。各旗县在防治沙漠化上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大上农田防护林,采取窄林带小网格的做法,有效地防止土壤风蚀,改善农田和草牧场的生态环境,共营造农田防护林3.05万公顷,使32.89万公顷的农田免遭风蚀沙化危害,营造防风固沙林4.1万公顷,使4万多公顷的沙漠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毛乌素沙地、呼伦贝尔沙地、科尔沁沙地、乌珠穆沁沙地、浑善达克沙地经过治理,已大大降低沙漠化土地的扩展速度,有1031.02万公顷的沙地得到林草保护,有145.44万公顷的沙地得到有效治理,并发生逆转。巴丹吉林沙漠、腾格里沙漠、乌兰布和沙漠、库布齐沙漠和巴音温都尔沙漠由于自然条件较差,大面积的人工治理比较困难,在治理上仅局限于沙漠外围和沙漠中自然条件较好的绿洲周围地区。在沙区利用上采取控制人为过度干扰、限制人口增长、控制牲畜头数、人为樵采、乱挖沙区药用植物和封育等保护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沙漠化的进程,已有375.63万公顷的沙漠化土地能够得到林草的保护,有19.38万公顷的沙漠化土地得到有效的治理。乌兰布和沙漠、腾格里沙漠虽然沙漠化土地的面积在不断扩大,但通过各种保护治理措施,其沙化程度正在逐步趋于缓解,固定和半固定沙丘地的比重在不断增加,治理保护措施收到一定的成效。

    【飞机播种】  自治区飞播治沙开始比较早,重点试行于阿拉善盟、伊克昭盟和巴彦淖尔盟等地。在毛乌素等自然条件较好的沙地飞播获得成功后,在腾格里沙漠等自然条件较差的沙漠中飞播治沙,也获得成功。飞播治沙一般与封育措施相结合,飞播的主要植物种有籽蒿、沙拐枣、柠条、花棒、杨柴以及适中的草本植物。阿拉善盟把飞播林草项目作为全盟重点项目,已形成沿腾格里沙漠东南长70公里飞播林草固沙阻沙带,至1997年,全盟飞播林草面积150万亩。从总体效益上看,重点飞播区林草资源不断增加,长势繁茂,植被覆盖度大幅度提高,林草面积逐步扩大,防沙效益显著提高,大面积沙区草牧场得到保护和改良,农田、交通要道、工矿企业及城镇风沙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为当地工农牧业生产及经济建设起到良好的保驾护航作用,加快治理区农牧民脱贫致富的进程。

    【存在问题】  1.治理速度慢,发展不平衡。自治区风沙危害面积大,危害程度严重,而且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总体上还呈蔓延、扩展的趋势,治理速度和水平,还不能从总体上遏制风沙危害。2.治理水平还比较低,效益不高。治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沙区自然条件恶劣,治沙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务,更需要科学的方法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有些地方不大注重科技投入,找不到正确的方法和措施,因而建设水平不高,管理粗放,效益低下,个别地方甚至劳而无功,劳民伤财。3.资金短缺,投入不足。全区治沙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靠群众投工投劳。随着治理规模的日益扩大,治理难度的逐渐增加,需要投入的资金数额越来越大。由于全区各地财力有限,加之沙区农牧民群众不富裕,可用于治沙的资金十分有限,不同程度地制约着治沙工作的开展。

    (高  永)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治沙
  •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从西到东,分布有巴丹吉林、腾格里、乌兰布和、库布齐、巴音温都尔五大沙漠和毛乌素、浑善达克、乌珠穆沁、科尔沁、呼伦贝尔五大沙地。除此之外,在阴山北部地区分布有大面积的风蚀沙化地,在沙漠沙地外围地区有一些零星沙漠化土地分布。共涉及8盟4市的76个旗县(市、区),包含995个乡(镇、苏木、场),总面积7487.71万公顷,占全区总土地面积的63.29%。自治区治沙工作是50年代初开始的。1958年,党中央农村工作部国务院第七办公室和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在呼和浩特市联合召开西北和内蒙古自治区6省区治沙规划会议,有力地推动自治区治沙工作。中国科学院、中国林科院和全国有关高等院校与自治区有关单位配合,完成主要沙漠、沙地的综合考察工作,为开展治沙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在治沙工作中,坚持综合治理和防、治、用结合的原则,加快治沙步伐,防沙治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至1994年底,沙区人工造林、飞播造林成活保存面积达253.15万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25.63万公顷,疏林地4.89万公顷,灌木林地92.45万公顷,未成林造林地共30.18万公顷。全区61.25%的沙漠化土地得到林草保护,有7.43%的沙漠化土地得到人工造林的有效治理。区沙漠治理每年以500万亩的速度向前推进,并充分利用沙区资源发展沙区的矿产业、柳编业、林副产品加工业和人造板生产,使沙区走上防治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的道路。

    【沙化危害】

    土地生产力衰减土地资源丧失  内蒙古沙漠化使25万平方公里的草场退化,占可利用草场面积的39.4%,其结果使草场载畜量比非退化草场减少30~50%;旱作耕地产量常年低而不稳,部分地区旱作耕地产量因沙漠化减产平均达25~40%,个别年份由于风蚀沙埋、沙打等危害,造成农田颗粒无收。由于沙漠化危害,使土地资源丧失造成的损失更难以估算。

    居民地工矿及交通遭受破坏  位于锡林郭勒盟西北部的苏尼特左旗,因强烈的风蚀沙埋,使500多间房屋遭受破坏和压埋,旗政府所在地被迫搬迁;伊克昭盟和阿拉善盟等地,风蚀沙埋致使公路、铁路有时难以通行。例如,乌达——吉兰泰线火车在4年间由于沙害而造成脱轨4次,直接经济损失23万多元。因风沙磨损钢轨,使其磨损速率加快5~10倍。土地沙漠化使许多道路的造价和养护费用加大,通行能力减弱。杭锦旗的公路常常在一夜之间被流沙隔断,影响交能。

    威胁水源与污染环境  黄河在自治区境内的干流段(乌海——托克托),每年风力输沙量达3亿多吨,且以粗沙为主,为黄河粗沙的重要来源之一,使这段黄河航运受到很大影响,最严重的地段还要耗巨资清除航道内风运淤积的粗沙。由于强烈风蚀沙尘暴在冬春季节时而发生,沙漠化发生地区不仅出现飞沙走石现象,而且大量粉尘随风飘荡,严重污染环境。例如伊克昭盟的鄂托克旗、杭锦旗政府所在地,每年冬春季节沙尘的沉积厚度高达5~10厘米,给当地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危害。

    【治理措施】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和关心防沙治沙和造林绿化工作,盟市、旗县党政领导普遍推行领导任期防沙治沙责任制。实行盟市长、旗县长、乡苏木长三级行政领导负责制。从任务、投资、质量等方面,层层落实,签订责任书。并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防沙治沙工作的开展。在防沙治沙上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和国造国有、合造共有、群众造林归个人所有,并允许转让、继承的政策,从而极大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防沙治沙事业的发展。近年来,全区在防沙治沙工作中,以三北防护林体系工程、防沙治沙工程和平原绿化工程等林业部的生态林业工程为主攻方向,以基地建设为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取得很好的效果。赤峰市在树立高标准示范方面做得非常突出,成为全区乃至全国闻名的治沙造林先进典型,起到很好的示范、辐射作用,有力地推动全区的治沙防沙工作。全区在长期的治沙工作中,培养出一批治沙造林科技与管理人才,锻炼出一支治沙造林的专业队伍。通过科研与实践,创造出如设置各种沙障固沙技术、封沙育林育草技术、乔灌草结合治沙技术、开沟深栽造林技术、沙地机械化植松技术、营造沙地防护林技术、沙地飞机播种治沙技术、风力水力拉沙技术以及在沙区建设林、水、草、粮(料)结合的小生物圈、小草库伦技术等。通过推广科研成果和适用技术,使治沙科学水平和效益不断提高。不断巩固治沙成果,依法治沙,严格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配套的防沙治沙法规,加强防沙治沙的行政执法,坚决向乱砍滥伐林木、破坏沙区植被的行为作斗争,保障沙区资源的安全。 

    【治理成果】  自治区的治沙从科学研究到生产实践都取得较好的成果。中国林科院在磴口县乌兰布和沙漠设有治沙实验局,中国科学院兰州沙漠研究所在奈曼旗设有试验站,自治区林科院在毛乌素沙地设有治沙研究中心。这些科研单位经过较长期的定位试验研究,已取得一批水平较高的科技成果。赤峰市、哲里木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阿拉善盟等林业科研单位都开展治沙科研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果。内蒙古林学院沙漠治理系在治沙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其中“吉兰泰盐湖沙害综合治理技术措施试验研究”,1996年获联合国技术信息促进系统“发明创新科技之星奖”。同时又承担国家“九五”攻关课题。全区在注重增大科技含量和提高治沙成效的同时,十分重视沙区的综合开发利用,“八五”期间,在沙区除治理外,还重点抓以林果、药材、编织、用材为重点的基地建设和小生物圈建设。至1997年,山杏已发展到26.05万公顷,年产山杏核580万公斤;巴彦淖尔盟的苹果梨基地年产鲜果达1 000万公斤,乌海市的葡萄基地年产量达500万公斤。全区沙柳保存面积达67.17万公顷,柳编制品已进入20多个国家和地区,以沙柳资源为原料,东胜市漫赖乡建成年产5 000立方米的沙柳刨花板厂;乌审旗建成年产1 000立方米沙柳刨花板厂;伊克昭盟机械化造林总场年产1万立方米的沙柳轻型板厂已通过论证。哲里木盟在科尔沁沙地中已建成以生态和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小生物圈6 282个。自治区沙区气候干旱,风大沙多,这些不利因素严重地制约着沙区农牧业生产的发展。近年来,各地区在积极防治沙漠化土地的同时,结合沙区农牧业生产,大上农田防护林和草牧场防护林,使沙区平原农田林网和牧区草库伦防护林建设有很大进展。全区沙区农田防护林达14.32万公顷,牧场防护林约7万公顷。沙区已有154.62万公顷的农田受到防护林保护,沙区的广大牧区结合草原建设,有1/3的基本草场由于营造起“绿色围墙”和“小生物圈”、“小草库伦”等,使产草量提高30%。通过以上措施,有效地抑制沙漠化在农牧区的发展,减少风沙危害对农牧业生产的影响。在防沙治沙方面,以科尔沁沙地、毛乌素沙地为重点,建设以防风固沙林为主的综合防护体系,取得显著成效。阴山北部12个旗县在沙漠化防治方面主要以防风蚀为主。各旗县在防治沙漠化上结合农田基本建设,大上农田防护林,采取窄林带小网格的做法,有效地防止土壤风蚀,改善农田和草牧场的生态环境,共营造农田防护林3.05万公顷,使32.89万公顷的农田免遭风蚀沙化危害,营造防风固沙林4.1万公顷,使4万多公顷的沙漠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毛乌素沙地、呼伦贝尔沙地、科尔沁沙地、乌珠穆沁沙地、浑善达克沙地经过治理,已大大降低沙漠化土地的扩展速度,有1031.02万公顷的沙地得到林草保护,有145.44万公顷的沙地得到有效治理,并发生逆转。巴丹吉林沙漠、腾格里沙漠、乌兰布和沙漠、库布齐沙漠和巴音温都尔沙漠由于自然条件较差,大面积的人工治理比较困难,在治理上仅局限于沙漠外围和沙漠中自然条件较好的绿洲周围地区。在沙区利用上采取控制人为过度干扰、限制人口增长、控制牲畜头数、人为樵采、乱挖沙区药用植物和封育等保护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沙漠化的进程,已有375.63万公顷的沙漠化土地能够得到林草的保护,有19.38万公顷的沙漠化土地得到有效的治理。乌兰布和沙漠、腾格里沙漠虽然沙漠化土地的面积在不断扩大,但通过各种保护治理措施,其沙化程度正在逐步趋于缓解,固定和半固定沙丘地的比重在不断增加,治理保护措施收到一定的成效。

    【飞机播种】  自治区飞播治沙开始比较早,重点试行于阿拉善盟、伊克昭盟和巴彦淖尔盟等地。在毛乌素等自然条件较好的沙地飞播获得成功后,在腾格里沙漠等自然条件较差的沙漠中飞播治沙,也获得成功。飞播治沙一般与封育措施相结合,飞播的主要植物种有籽蒿、沙拐枣、柠条、花棒、杨柴以及适中的草本植物。阿拉善盟把飞播林草项目作为全盟重点项目,已形成沿腾格里沙漠东南长70公里飞播林草固沙阻沙带,至1997年,全盟飞播林草面积150万亩。从总体效益上看,重点飞播区林草资源不断增加,长势繁茂,植被覆盖度大幅度提高,林草面积逐步扩大,防沙效益显著提高,大面积沙区草牧场得到保护和改良,农田、交通要道、工矿企业及城镇风沙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为当地工农牧业生产及经济建设起到良好的保驾护航作用,加快治理区农牧民脱贫致富的进程。

    【存在问题】  1.治理速度慢,发展不平衡。自治区风沙危害面积大,危害程度严重,而且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总体上还呈蔓延、扩展的趋势,治理速度和水平,还不能从总体上遏制风沙危害。2.治理水平还比较低,效益不高。治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沙区自然条件恶劣,治沙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务,更需要科学的方法和实事求是的态度。有些地方不大注重科技投入,找不到正确的方法和措施,因而建设水平不高,管理粗放,效益低下,个别地方甚至劳而无功,劳民伤财。3.资金短缺,投入不足。全区治沙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靠群众投工投劳。随着治理规模的日益扩大,治理难度的逐渐增加,需要投入的资金数额越来越大。由于全区各地财力有限,加之沙区农牧民群众不富裕,可用于治沙的资金十分有限,不同程度地制约着治沙工作的开展。

    (高  永)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