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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旅游
  •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领导名录】

        局  长:卢  挺

        副局长:马永胜

               云珍龙(蒙古族)

               阿  荣(蒙古族)

    【概况】  1980年,随着自治区旅游事业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挂内蒙古自治区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牌子,归口管理全区的旅游工作,由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主任德力格尔兼任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局长。1984年,在自治区机构改革中,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设立专门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职能处室——旅游处。1991年10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外事办公室旅游处的基础上组建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为准厅级,归口自治区外事办公室领导,核定事业编制15人,内设办公室、企业管理处和市场开发处。1992年,自治区编委批准增设规划统计处。1995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机编发〔1995〕1号文件批准单设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升格为正厅级,行使行政管理职能,隶属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设办公室、企业管理处、市场开发处、规划统计处、审计财务处。又根据工作需要,经内机编发〔1995〕70号文件批准,局内增设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培训中心;根据内直党工组字〔1996〕5号文件批准,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机关党委。从1991年起,全区的部分盟市开始设立旅游管理部门。

        1997年,全区12个盟市和二连浩特、满洲里两个计划单列市都设立旅游管理局,机构设置的形式各不相同,有的单设,有的与外事办、接待处合署办公。

    【国际旅游接待】  1997年,内蒙古旅游业发展态势良好。香港回归、党的十五大召开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全区成功地举办’97中国旅游年活动,接待海外旅游者34.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69%,完成年计划的108.75%,创历史最高纪录。全年接待的海外旅游者、外国人持续增长,港澳台同胞、华侨人数下降。来内蒙古自治区旅游的外国人为343 437人次,比上年增长11.25%,占全区接待海外旅游者总量的98.58%,港澳台同胞、华侨为4 930人次,比上年下降19.17%,减少1169人次,占接待海外旅游者总量的1.42%。从主要客源国来看,蒙古、俄罗斯、日本的人数增长较快,东南亚各国都有所减少,欧洲各国有一定的增加。全区客源国格局变化不大,蒙古、俄罗斯仍然是全区两个最大的客源国,全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人数分别为226 831人次、91 057人次,分别比上年增长7.33%和26.13%。在常规旅游客源国中,日本是第一大客源国,旅游人数14 721人次,比上年增长36.31%,增加3 928人次;依次是美国1 439人次,减少194人次;韩国1 230人次,减少1 350人次;德国1 078人次,增加255人次。日本、美国、韩国、德国构成自治区常规国际旅游的四大客源国,接待人数在1 000人次以上,占全区常规国际旅游接待总量的60.56%。1997年,自治区各地接待海外旅游者的情况为:呼和浩特市17 914人次,比上年增长11.02%;包头市7 225人次,比上年增长92.10%;赤峰市417人次,比上年降低23%;呼伦贝尔盟92 056人次,比上年增长21.20%,其中,满洲里市91 008人次,比上年增长21.38%;兴安盟291人次,比上年增长90%;哲里木盟274人次,比上年增长59.30%;锡林郭勒盟226 175人次,比上年增长7.43%,其中,二连浩特市225 584人次,比上年增长7.41%;乌兰察布盟1 163人次,比上年降低84%;伊克昭盟2 852人次,比上年增长326.95%。从接待海外旅游者人数上看,呼伦贝尔盟(包括满洲里市)、锡林郭勒盟(包括二连浩特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伊克昭盟是自治区旅游接待的主要地区。

    【国际旅游外汇收入】  1997年,自治区国际旅游外汇收入首次突破1亿美元大关,为1.07亿美元,比上年增加1 350万美元,增长14.43%,创历史最高水平。各盟市的外汇收入情况为:呼伦贝尔盟3 327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7.35%,其中,满洲里市3 28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7.38%;锡林郭勒盟6 35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2.08%,其中,二连浩特市6 32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1.71%;呼和浩特市606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6.05%;包头市24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93.65%;伊克昭盟96万美元;赤峰市14万美元,比上年降低12.50%;乌兰察布盟39万美元,比上年降低56.17%;兴安盟9.8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45%;哲里木盟9.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84%。

    【旅游宣传促销】  1997年,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以’97中国旅游年为主题,积极参加国内外旅游展销会、博览会,先后组织60多个单位200多人分别参加上海、天津、日本(大坂、东京)、香港、韩国等地举办的国内外旅游展销会、博览会。共散发宣传资料、旅行社报价单20余万份,接待旅游部门、记者、公众25万人次,达成意向286个,签订协议360份;同时,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促销活动,于1996年下半年至1997年初,共制作和张帖、散发招贴画《神奇的内蒙古》和宣传折页《内蒙古’97中国旅游年活动集锦》(中英文)、《内蒙古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那达慕草原旅游节》(中英文)3万份。1997年上半年,制作《内蒙古旅游指南》5 000册,下半年,经国家旅游局鼎力协助,出版《内蒙古导游图》(中、英、日文)75 000份,及时、有效地将有关信息传达给消费者。

    97中国旅游年首游式】  根据’97中国旅游年活动安排,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于3月3日在呼和浩特市昭君大酒店为首批抵达呼和浩特市的澳大利亚旅游团举办’97中国旅游年内蒙古首游式活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周维德、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自治区民航管理局有关领导出席迎接会。内蒙古民族歌舞团的艺术家们为外国客人举行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欢迎礼仪,党中央电视台一、二套节目对此作专题报道。同日,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局长卢挺在内蒙古电视台的专访节目中,全面介绍内蒙古’97中国旅游年活动,并代表内蒙古人民向国内外游客致以最诚挚热烈的欢迎。

    【国内旅游】  1997年,自治区国内旅游人数为50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9.05%;国内旅游收入达8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25%。全区国际、国内旅游业的总产值近16.85亿元人民币,比上年约增长20%。1997年4月26日,为使社会公众加深对旅游业的认识,营造’97中国旅游年的良好氛围,扩大此项活动在内蒙古地区的影响,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组织举办’97中国旅游年内蒙古旅游宣传咨询日活动。驻呼和浩特各旅行社、星级饭店共15家260人参加此项活动,内蒙古调频立体声广播电台以’97中国旅游年活动和内蒙古旅游知识宣传为内容,做现场直播问答节目;内蒙古电视台在内蒙古新闻和晚间新闻作报道;呼和浩特市的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直播问答,索取宣传资料,咨询各类问题,现场气氛热烈。共散发各种宣传资料62 800份,接待咨询群众5 000余人次。

    【参加大连国内旅游交易会】  1997年10月24~26日,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组织全区20多家旅游企事业单位参加在大连举办的’97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内蒙古展团共租用展台8个,参展人员达160多人,是自治区参加历届国内旅游交易会人数最多的一次。交易会期间,共发放各种宣传品4万余份,签订合同170份,组团人数达5 000人次;达成意向协议600多份,意向组团24 000人次。在交易会上,内蒙古展团别具风格的蒙古包、热烈欢快的民族歌舞、独具特色的旅游项目、生动活泼的宣传讲解,给广大观众、新闻界、全国同行及组委会留下深刻印象。党中央电视台、大连电视台、大连经济电视台以及各报社、广播电台都对内蒙古展台进行采访和报导。内蒙古展台被评为’97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十佳展台。

    【边境出入境旅游】  1997年,自治区的中蒙、中俄边境旅游迅速发展。全年共接待蒙、俄边境旅游者317 888人次,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俄罗斯游客增长幅度,达21.31%,高于全区海外旅游者接待数的平均增长速度近10个百分点。满洲里中俄互市贸易区中方一侧正式开市,吸引大量的俄罗斯旅游者,全年共接待俄罗斯1日游游客近9万多人次,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1997年,自治区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发展较快,出境旅游人数为25 264人次,比上年增加1 836人次,增长7.83%。其中,从满洲里、二连浩特两个边境口岸赴俄罗斯、蒙古的人数为24 924人次;赴新、马、泰等地区和国家的人数为628人次。

    【边境出境旅游管理】  1997年,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加强边境旅游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颁发的《边境旅游管理办法》,积极参与《边境旅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起草与修改,从抓“组团计划名单”和“邀请函”管理入手,采取分级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把关的办法,使边境旅游管理基本上实现规范化、科学化,促进边境旅游的健康发展。审核、上报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中国旅行社为内蒙古自治区的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的组团旅行社,审核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内蒙古青年旅行社等3家旅行社为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的组团代办点。在日常的管理中,对每个出境团都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批,积极与公安部门合作做好出境旅游管理,保证这一新的旅游项目健康发展。

    【旅游星级饭店管理】  1997年,自治区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饭店星级评定标准,对申请评定的饭店进行认真检查,新评定一批旅游涉外星级饭店:赤峰宾馆鹤翔楼为三星级宾馆,内蒙古邮电宾馆、北原饭店、武川电力明珠大酒店、安华大厦等为二星级宾馆。同时,对部分新开业的、拟申报星级的酒店进行上星指导和检查试评。组织对全区的旅游星级饭店进行复核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撤销一家一星级饭店。至1997年,全区共有旅游星级饭店30家,其中,三星级饭店8家,二星级饭店17家,一星级饭店5家。

    【旅行社转类】  1997年,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发布实施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发布实施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全区旅行社进行统一的类别转换工作。经过半年时间的工作,对全区拟转换类别的旅行社的注册资金、保证金进行重新核定、收缴并完善有关证明材料。经认真审核后,共确认上报国际旅行社22家,吊销6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核批准22家国内旅行社。至1997年底,全区共有国际、国内旅行社44家,主要分布在全区旅游接待重点地区呼和浩特市和呼伦贝尔盟,地区结构较为合理。

    【旅行社业务年检】  1997年,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对全区42家旅行社进行业务年检,并对其中28家旅行社进行审计验证。通过这次年检,对全区旅行社的经营管理、执行旅游行业管理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自治区旅游局对在这次年检中营业收入、利润、员工人均利润等几项指标排前三名的旅行社给予通报表扬。内蒙古自治区的中国康辉内蒙古旅行社有限公司(国际)、内蒙古铁道旅行社(国内)分别进入全国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的百强,受到国家旅游局的表扬。

    【旅游市场整顿】  1997年,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主要针对旅游景点的经营秩序混乱状况进行整顿。6~8月,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呼和浩特市周围的主要旅游景点希拉穆仁、格根塔拉、灰腾锡勒、黄花沟,以及锡林郭勒盟、伊克昭盟的8个旅游景区(点)进行旅游市场秩序检查。特别是包头市的希拉穆仁草原旅游区,经过整顿,实行划定区域接待客人,各种旅游项目明码标价,旅游区内树立各种指示牌,使旅游区的面貌明显改观。全年共受理旅游投诉4起,理赔2 040元,结案率100%。

    【旅游行业法规建设】  1997年,自治区继续加强旅游行业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报请自治区政府批复《内蒙古自治区中俄边境旅游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关于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关于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审核说明)、(名单表)的管理审批制度》,草拟《内蒙古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同时,对旅游价格进行大量的管理工作。年初,汇总上报内蒙古旅游收费参考价格信息,为国家旅游收费价格手册制定提供内蒙古旅游收费价格指南;自治区旅游局与自治区物价局联合下发整顿旅游市场收费秩序的通知,为旅游收费秩序的建立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考察呼伦贝尔草原】  1997年8月7~14日,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程文栋率计划统计司一行4人,考察自治区呼伦贝尔盟的旅游资源和旅游开发工作,指出,旅游业是内蒙古自治区和呼伦贝尔盟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要注意保护旅游资源:一要保护草原,二要保护野生动物,三要保护森林。

    【旅游资源开发管理】

    呼伦贝尔盟草原旅游开发  呼伦贝尔盟是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的重点地区。近年来,自治区旅游局十分重视呼伦贝尔的草原、冰雪、森林旅游资源开发,局领导和相关的业务处室的同志都先后赴呼伦贝尔盟进行考察和指导旅游开发建设工作。呼伦贝尔盟委、行署对发展旅游业十分重视,把旅游业确定为呼伦贝尔盟经济发展的“五大优势产业”之一,在政策、资金、管理方面重点扶持旅游业,以尽快使之成为呼伦贝尔盟经济的支柱产业。1997年,呼伦贝尔盟各级财政向旅游业投入1 300余万元,旅游企业自筹343.1万元大搞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赤峰市旅游开发  1997年,赤峰市将旅游工作重点放在旗县区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立项管理上,建立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库,开拓旅游市场,实施招商,各项工作都有新突破。赤峰市旅游局组织完成赤峰市旅游景点信息的征集、整理工作,编写《赤峰旅游景点信息库》共20余万字。集中抓四个重点项目规划、立项工作,即克什克腾旗热水——黄岗梁旅游度假区、贡格尔草原旅游区、宁城县热水旅游度假区、喀喇沁旗马鞍山旅游风景区,聘请西北大学的专家对旅游资源及其开发条件进行周密的调研,并结合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的发展趋势,对项目区的开发建设进行总体规划。与此同时,积极动员和指导各旗县筹资开发新的旅游景点,市旅游局通过积极指导和多方协调的方式,先后协助开发建设敖汉小河沿、喀拉沁旗上烧锅溶洞、宁城福峰山、翁牛特旗勃隆山等一批有潜力、有发展前景的新景点,各旗县办旅游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伊克昭盟旅游开发建设  1997年,为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加快旅游业的发展,伊克昭盟加强旅游景点和基础设施建设。由国家、自治区和盟财政共投入620多万元,重点对两处重点旅游景区(点)成吉思汗陵园、响沙湾进行维修和建设,新建成吉思汗出征铜像,维修重要文物“八白室”,在陵园内新植2 300株松柏、10 000平方米草坪,美化成陵的环境,增加特色游览景观,丰富旅游活动内容,扩大接待能力。在响沙湾投资8万多元维修客房、餐厅,新建商品部、厕所,美化和硬化周围环境,新上高压输电线路,大大地改善旅游区的接待设施和环境。与此同时,盟旅游局组织人员加紧研究响沙湾旅游景区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在1998年筹资建设游览索道。

    乌梁素海旅游区建设  1997年,巴彦淖尔盟盟委、行署把开发乌梁素海旅游区作为盟旅游开发的突破口来抓。年初,盟长 ***组织盟计划、农管、交通、电业、农业银行以及乌梁素海渔场、乌拉特前旗等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负责人到乌梁素海进行专题调查,现场办公。决定由盟计划、交通、电业部门共同设计、投资建设乌梁素海旅游区的电力、交通设施,划定并租用旅游区内的天然草原,确定先规划、后建设的发展思路,决定通过盟财政投资和社会集资的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逐年分步实施的方案。一年来,巴彦淖尔盟旅游管理部门认真地完成旅游区的总体开发规划,多方筹资约400多万元,完成旅游区的道路、供电、码头设施的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1997年,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党组在搞好局党组自身建设的同时,狠抓局直属各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组织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机关第一次党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的任务来抓,研究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旅游行业贯彻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旅游系统广泛开展学习孔繁森、李如刚、李国安等先进人物的活动。开展“机关良好形象工程”,狠抓改变机关工作作风、为基层服务、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的整改建设工作,评选文明处室、文明职工标兵,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与自治区团委协作,共同开展旅游行业创建“青年文明号”单位活动,内蒙古饭店客房部被团党中央、国家旅游局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与此同时,在全区各类旅游企业中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和评选优秀导游词活动。

    【评选内蒙古十佳旅游景点】  1996年,自治区旅游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内蒙古十佳旅游景(区)点”活动。制定下发评选活动方案,组成有旅游系统、科研院所、新闻单位及相关部门有关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经过各级旅游局近一年的工作,全区各盟市的旅游景点积极参与,上报参评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声像等);评委会对所有景点的申报材料进行逐一的审核、整理,确定24个景点为内蒙古十佳旅游候选景点。1997年6月6日,评委会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制定详细的评选规则、程序、评分标准,在呼和浩特市公证处公证员的现场监督公证下,通过评委会全体评委的投票表决,评选出伊克昭盟成吉思汗陵园、呼和浩特市哈素海旅游度假村、伊克昭盟响沙湾旅游点、哲里木盟珠日河草原旅游区、兴安盟阿尔山度假旅游区、呼伦贝尔盟达赉湖小河口旅游区、呼伦贝尔盟呼和诺尔草原旅游点、包头市希拉穆仁草原旅游点、包头市五当召、呼伦贝尔盟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为自治区十佳旅游景点。

    【旅游培训教育】  1997年,自治区大力开展旅游培训教育,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自治区旅游培训中心从行业实际出发,年内先后举办旅行社经理资格考试培训班、旅游经济管理大专班、旅游英语大专班、导游员考试培训班等,全年共培训职工500多人次;同时,自治区旅游局以以会带训的方式对全区旅游系统的统计、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各盟市旅游局和各类旅游企业还采取岗位培训、短期培训等形式,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旅游职业道德教育。 

    【草原旅游节那达慕大会】  1997年,是中国旅游年,正值香港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共十五大召开,同时又是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之年。为充分展示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开放以来旅游事业发展的整体形象,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积极筹备举办’97内蒙古那达慕草原旅游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那达慕草原旅游节纳入到50周年庆祝活动之中,并成立专门领导机构——“那达慕草原旅游节”领导小组。’97内蒙古那达慕草原旅游节于7月25日在内蒙古格根塔拉草原旅游中心隆重开幕。开幕式上,表演赛马、摔跤、射箭和民族歌舞。在自治区旅游的日本群马县前桥八木拮鼓即兴表演日本民间传统节目。8月10日,’97内蒙古那达慕草原旅游节在包头市希拉穆仁草原旅游区闭幕,呼伦贝尔盟、赤峰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盟、锡林郭勒盟、伊克昭盟等地同时举办不同规模的那达慕、大漠文化艺术节、民族美食周、草原风情游、度假休闲游、祭成吉思汗陵园、元代宫庭诈马宴和鄂尔多斯婚礼表演等,内容丰富,特色各异,共接待中外旅游者25万人次,其中外国游客3 000人次,旅游营业收入达6 100万元人民币。

    【北京与内蒙古旅游经济协作】  1997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与北京市对口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与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积极联系,就双方的合作达成协议。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北京市与内蒙古自治区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旅游经济合作:1.加强规划协调和旅游资源开发合作。2.共同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3.加强两地间旅游涉外饭店的横向合作。4.共同努力促进两地旅游商品生产的发展。5.开展旅游管理人才培训方面的合作。6.加强旅游行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和信息交流合作,形成信息定期交换制度。7.积极促成两地旅游协会的合作。8.建立双方主要领导定期会晤制度。为促进双方的合作,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卢挺局长多次赴京与北京市旅游局领导商谈双方合作事宜;北京市旅游局吴统慧局长也在4月初随北京市党政代表团来自治区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合作事宜进行商谈。作为双方合作的一个具体内容,8月初,由北京市旅游局副局长李中根带队的北京市旅游促销团一行来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及周围地区进行旅游考察,并与自治区的有关旅游企业举行业务洽谈会,达成双方旅游合作的一系列协议。

    (蔚治国  左怀玉  杨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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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领导名录】

        局  长:卢  挺

        副局长:马永胜

               云珍龙(蒙古族)

               阿  荣(蒙古族)

    【概况】  1980年,随着自治区旅游事业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挂内蒙古自治区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牌子,归口管理全区的旅游工作,由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主任德力格尔兼任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局长。1984年,在自治区机构改革中,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设立专门从事旅游管理工作的职能处室——旅游处。1991年10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外事办公室旅游处的基础上组建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为准厅级,归口自治区外事办公室领导,核定事业编制15人,内设办公室、企业管理处和市场开发处。1992年,自治区编委批准增设规划统计处。1995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机编发〔1995〕1号文件批准单设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升格为正厅级,行使行政管理职能,隶属自治区人民政府,下设办公室、企业管理处、市场开发处、规划统计处、审计财务处。又根据工作需要,经内机编发〔1995〕70号文件批准,局内增设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培训中心;根据内直党工组字〔1996〕5号文件批准,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机关党委。从1991年起,全区的部分盟市开始设立旅游管理部门。

        1997年,全区12个盟市和二连浩特、满洲里两个计划单列市都设立旅游管理局,机构设置的形式各不相同,有的单设,有的与外事办、接待处合署办公。

    【国际旅游接待】  1997年,内蒙古旅游业发展态势良好。香港回归、党的十五大召开和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全区成功地举办’97中国旅游年活动,接待海外旅游者34.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0.69%,完成年计划的108.75%,创历史最高纪录。全年接待的海外旅游者、外国人持续增长,港澳台同胞、华侨人数下降。来内蒙古自治区旅游的外国人为343 437人次,比上年增长11.25%,占全区接待海外旅游者总量的98.58%,港澳台同胞、华侨为4 930人次,比上年下降19.17%,减少1169人次,占接待海外旅游者总量的1.42%。从主要客源国来看,蒙古、俄罗斯、日本的人数增长较快,东南亚各国都有所减少,欧洲各国有一定的增加。全区客源国格局变化不大,蒙古、俄罗斯仍然是全区两个最大的客源国,全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人数分别为226 831人次、91 057人次,分别比上年增长7.33%和26.13%。在常规旅游客源国中,日本是第一大客源国,旅游人数14 721人次,比上年增长36.31%,增加3 928人次;依次是美国1 439人次,减少194人次;韩国1 230人次,减少1 350人次;德国1 078人次,增加255人次。日本、美国、韩国、德国构成自治区常规国际旅游的四大客源国,接待人数在1 000人次以上,占全区常规国际旅游接待总量的60.56%。1997年,自治区各地接待海外旅游者的情况为:呼和浩特市17 914人次,比上年增长11.02%;包头市7 225人次,比上年增长92.10%;赤峰市417人次,比上年降低23%;呼伦贝尔盟92 056人次,比上年增长21.20%,其中,满洲里市91 008人次,比上年增长21.38%;兴安盟291人次,比上年增长90%;哲里木盟274人次,比上年增长59.30%;锡林郭勒盟226 175人次,比上年增长7.43%,其中,二连浩特市225 584人次,比上年增长7.41%;乌兰察布盟1 163人次,比上年降低84%;伊克昭盟2 852人次,比上年增长326.95%。从接待海外旅游者人数上看,呼伦贝尔盟(包括满洲里市)、锡林郭勒盟(包括二连浩特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伊克昭盟是自治区旅游接待的主要地区。

    【国际旅游外汇收入】  1997年,自治区国际旅游外汇收入首次突破1亿美元大关,为1.07亿美元,比上年增加1 350万美元,增长14.43%,创历史最高水平。各盟市的外汇收入情况为:呼伦贝尔盟3 327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7.35%,其中,满洲里市3 28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7.38%;锡林郭勒盟6 35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2.08%,其中,二连浩特市6 32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1.71%;呼和浩特市606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6.05%;包头市24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93.65%;伊克昭盟96万美元;赤峰市14万美元,比上年降低12.50%;乌兰察布盟39万美元,比上年降低56.17%;兴安盟9.8万美元,比上年增长145%;哲里木盟9.2万美元,比上年增长84%。

    【旅游宣传促销】  1997年,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以’97中国旅游年为主题,积极参加国内外旅游展销会、博览会,先后组织60多个单位200多人分别参加上海、天津、日本(大坂、东京)、香港、韩国等地举办的国内外旅游展销会、博览会。共散发宣传资料、旅行社报价单20余万份,接待旅游部门、记者、公众25万人次,达成意向286个,签订协议360份;同时,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促销活动,于1996年下半年至1997年初,共制作和张帖、散发招贴画《神奇的内蒙古》和宣传折页《内蒙古’97中国旅游年活动集锦》(中英文)、《内蒙古成立50周年庆祝活动——那达慕草原旅游节》(中英文)3万份。1997年上半年,制作《内蒙古旅游指南》5 000册,下半年,经国家旅游局鼎力协助,出版《内蒙古导游图》(中、英、日文)75 000份,及时、有效地将有关信息传达给消费者。

    97中国旅游年首游式】  根据’97中国旅游年活动安排,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于3月3日在呼和浩特市昭君大酒店为首批抵达呼和浩特市的澳大利亚旅游团举办’97中国旅游年内蒙古首游式活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周维德、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自治区民航管理局有关领导出席迎接会。内蒙古民族歌舞团的艺术家们为外国客人举行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欢迎礼仪,党中央电视台一、二套节目对此作专题报道。同日,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局长卢挺在内蒙古电视台的专访节目中,全面介绍内蒙古’97中国旅游年活动,并代表内蒙古人民向国内外游客致以最诚挚热烈的欢迎。

    【国内旅游】  1997年,自治区国内旅游人数为50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9.05%;国内旅游收入达8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25%。全区国际、国内旅游业的总产值近16.85亿元人民币,比上年约增长20%。1997年4月26日,为使社会公众加深对旅游业的认识,营造’97中国旅游年的良好氛围,扩大此项活动在内蒙古地区的影响,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组织举办’97中国旅游年内蒙古旅游宣传咨询日活动。驻呼和浩特各旅行社、星级饭店共15家260人参加此项活动,内蒙古调频立体声广播电台以’97中国旅游年活动和内蒙古旅游知识宣传为内容,做现场直播问答节目;内蒙古电视台在内蒙古新闻和晚间新闻作报道;呼和浩特市的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直播问答,索取宣传资料,咨询各类问题,现场气氛热烈。共散发各种宣传资料62 800份,接待咨询群众5 000余人次。

    【参加大连国内旅游交易会】  1997年10月24~26日,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组织全区20多家旅游企事业单位参加在大连举办的’97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内蒙古展团共租用展台8个,参展人员达160多人,是自治区参加历届国内旅游交易会人数最多的一次。交易会期间,共发放各种宣传品4万余份,签订合同170份,组团人数达5 000人次;达成意向协议600多份,意向组团24 000人次。在交易会上,内蒙古展团别具风格的蒙古包、热烈欢快的民族歌舞、独具特色的旅游项目、生动活泼的宣传讲解,给广大观众、新闻界、全国同行及组委会留下深刻印象。党中央电视台、大连电视台、大连经济电视台以及各报社、广播电台都对内蒙古展台进行采访和报导。内蒙古展台被评为’97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十佳展台。

    【边境出入境旅游】  1997年,自治区的中蒙、中俄边境旅游迅速发展。全年共接待蒙、俄边境旅游者317 888人次,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其中,俄罗斯游客增长幅度,达21.31%,高于全区海外旅游者接待数的平均增长速度近10个百分点。满洲里中俄互市贸易区中方一侧正式开市,吸引大量的俄罗斯旅游者,全年共接待俄罗斯1日游游客近9万多人次,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1997年,自治区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发展较快,出境旅游人数为25 264人次,比上年增加1 836人次,增长7.83%。其中,从满洲里、二连浩特两个边境口岸赴俄罗斯、蒙古的人数为24 924人次;赴新、马、泰等地区和国家的人数为628人次。

    【边境出境旅游管理】  1997年,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加强边境旅游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颁发的《边境旅游管理办法》,积极参与《边境旅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起草与修改,从抓“组团计划名单”和“邀请函”管理入手,采取分级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把关的办法,使边境旅游管理基本上实现规范化、科学化,促进边境旅游的健康发展。审核、上报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中国旅行社为内蒙古自治区的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的组团旅行社,审核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内蒙古青年旅行社等3家旅行社为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的组团代办点。在日常的管理中,对每个出境团都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审批,积极与公安部门合作做好出境旅游管理,保证这一新的旅游项目健康发展。

    【旅游星级饭店管理】  1997年,自治区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饭店星级评定标准,对申请评定的饭店进行认真检查,新评定一批旅游涉外星级饭店:赤峰宾馆鹤翔楼为三星级宾馆,内蒙古邮电宾馆、北原饭店、武川电力明珠大酒店、安华大厦等为二星级宾馆。同时,对部分新开业的、拟申报星级的酒店进行上星指导和检查试评。组织对全区的旅游星级饭店进行复核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处理,撤销一家一星级饭店。至1997年,全区共有旅游星级饭店30家,其中,三星级饭店8家,二星级饭店17家,一星级饭店5家。

    【旅行社转类】  1997年,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按照国务院发布实施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发布实施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全区旅行社进行统一的类别转换工作。经过半年时间的工作,对全区拟转换类别的旅行社的注册资金、保证金进行重新核定、收缴并完善有关证明材料。经认真审核后,共确认上报国际旅行社22家,吊销6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核批准22家国内旅行社。至1997年底,全区共有国际、国内旅行社44家,主要分布在全区旅游接待重点地区呼和浩特市和呼伦贝尔盟,地区结构较为合理。

    【旅行社业务年检】  1997年,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对全区42家旅行社进行业务年检,并对其中28家旅行社进行审计验证。通过这次年检,对全区旅行社的经营管理、执行旅游行业管理法规和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存在的问题。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自治区旅游局对在这次年检中营业收入、利润、员工人均利润等几项指标排前三名的旅行社给予通报表扬。内蒙古自治区的中国康辉内蒙古旅行社有限公司(国际)、内蒙古铁道旅行社(国内)分别进入全国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的百强,受到国家旅游局的表扬。

    【旅游市场整顿】  1997年,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主要针对旅游景点的经营秩序混乱状况进行整顿。6~8月,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呼和浩特市周围的主要旅游景点希拉穆仁、格根塔拉、灰腾锡勒、黄花沟,以及锡林郭勒盟、伊克昭盟的8个旅游景区(点)进行旅游市场秩序检查。特别是包头市的希拉穆仁草原旅游区,经过整顿,实行划定区域接待客人,各种旅游项目明码标价,旅游区内树立各种指示牌,使旅游区的面貌明显改观。全年共受理旅游投诉4起,理赔2 040元,结案率100%。

    【旅游行业法规建设】  1997年,自治区继续加强旅游行业法规和规章制度建设。报请自治区政府批复《内蒙古自治区中俄边境旅游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关于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关于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审核说明)、(名单表)的管理审批制度》,草拟《内蒙古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同时,对旅游价格进行大量的管理工作。年初,汇总上报内蒙古旅游收费参考价格信息,为国家旅游收费价格手册制定提供内蒙古旅游收费价格指南;自治区旅游局与自治区物价局联合下发整顿旅游市场收费秩序的通知,为旅游收费秩序的建立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考察呼伦贝尔草原】  1997年8月7~14日,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程文栋率计划统计司一行4人,考察自治区呼伦贝尔盟的旅游资源和旅游开发工作,指出,旅游业是内蒙古自治区和呼伦贝尔盟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支柱产业,要注意保护旅游资源:一要保护草原,二要保护野生动物,三要保护森林。

    【旅游资源开发管理】

    呼伦贝尔盟草原旅游开发  呼伦贝尔盟是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的重点地区。近年来,自治区旅游局十分重视呼伦贝尔的草原、冰雪、森林旅游资源开发,局领导和相关的业务处室的同志都先后赴呼伦贝尔盟进行考察和指导旅游开发建设工作。呼伦贝尔盟委、行署对发展旅游业十分重视,把旅游业确定为呼伦贝尔盟经济发展的“五大优势产业”之一,在政策、资金、管理方面重点扶持旅游业,以尽快使之成为呼伦贝尔盟经济的支柱产业。1997年,呼伦贝尔盟各级财政向旅游业投入1 300余万元,旅游企业自筹343.1万元大搞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赤峰市旅游开发  1997年,赤峰市将旅游工作重点放在旗县区旅游资源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立项管理上,建立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库,开拓旅游市场,实施招商,各项工作都有新突破。赤峰市旅游局组织完成赤峰市旅游景点信息的征集、整理工作,编写《赤峰旅游景点信息库》共20余万字。集中抓四个重点项目规划、立项工作,即克什克腾旗热水——黄岗梁旅游度假区、贡格尔草原旅游区、宁城县热水旅游度假区、喀喇沁旗马鞍山旅游风景区,聘请西北大学的专家对旅游资源及其开发条件进行周密的调研,并结合国内外旅游客源市场的发展趋势,对项目区的开发建设进行总体规划。与此同时,积极动员和指导各旗县筹资开发新的旅游景点,市旅游局通过积极指导和多方协调的方式,先后协助开发建设敖汉小河沿、喀拉沁旗上烧锅溶洞、宁城福峰山、翁牛特旗勃隆山等一批有潜力、有发展前景的新景点,各旗县办旅游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伊克昭盟旅游开发建设  1997年,为迎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加快旅游业的发展,伊克昭盟加强旅游景点和基础设施建设。由国家、自治区和盟财政共投入620多万元,重点对两处重点旅游景区(点)成吉思汗陵园、响沙湾进行维修和建设,新建成吉思汗出征铜像,维修重要文物“八白室”,在陵园内新植2 300株松柏、10 000平方米草坪,美化成陵的环境,增加特色游览景观,丰富旅游活动内容,扩大接待能力。在响沙湾投资8万多元维修客房、餐厅,新建商品部、厕所,美化和硬化周围环境,新上高压输电线路,大大地改善旅游区的接待设施和环境。与此同时,盟旅游局组织人员加紧研究响沙湾旅游景区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在1998年筹资建设游览索道。

    乌梁素海旅游区建设  1997年,巴彦淖尔盟盟委、行署把开发乌梁素海旅游区作为盟旅游开发的突破口来抓。年初,盟长 ***组织盟计划、农管、交通、电业、农业银行以及乌梁素海渔场、乌拉特前旗等有关部门和地方的负责人到乌梁素海进行专题调查,现场办公。决定由盟计划、交通、电业部门共同设计、投资建设乌梁素海旅游区的电力、交通设施,划定并租用旅游区内的天然草原,确定先规划、后建设的发展思路,决定通过盟财政投资和社会集资的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逐年分步实施的方案。一年来,巴彦淖尔盟旅游管理部门认真地完成旅游区的总体开发规划,多方筹资约400多万元,完成旅游区的道路、供电、码头设施的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1997年,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党组在搞好局党组自身建设的同时,狠抓局直属各企业基层党组织的建设,组织召开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机关第一次党代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的任务来抓,研究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旅游行业贯彻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旅游系统广泛开展学习孔繁森、李如刚、李国安等先进人物的活动。开展“机关良好形象工程”,狠抓改变机关工作作风、为基层服务、树立机关良好形象的整改建设工作,评选文明处室、文明职工标兵,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与自治区团委协作,共同开展旅游行业创建“青年文明号”单位活动,内蒙古饭店客房部被团党中央、国家旅游局命名为全国“青年文明号”单位,与此同时,在全区各类旅游企业中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和评选优秀导游词活动。

    【评选内蒙古十佳旅游景点】  1996年,自治区旅游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内蒙古十佳旅游景(区)点”活动。制定下发评选活动方案,组成有旅游系统、科研院所、新闻单位及相关部门有关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经过各级旅游局近一年的工作,全区各盟市的旅游景点积极参与,上报参评材料(包括文字、图片、声像等);评委会对所有景点的申报材料进行逐一的审核、整理,确定24个景点为内蒙古十佳旅游候选景点。1997年6月6日,评委会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制定详细的评选规则、程序、评分标准,在呼和浩特市公证处公证员的现场监督公证下,通过评委会全体评委的投票表决,评选出伊克昭盟成吉思汗陵园、呼和浩特市哈素海旅游度假村、伊克昭盟响沙湾旅游点、哲里木盟珠日河草原旅游区、兴安盟阿尔山度假旅游区、呼伦贝尔盟达赉湖小河口旅游区、呼伦贝尔盟呼和诺尔草原旅游点、包头市希拉穆仁草原旅游点、包头市五当召、呼伦贝尔盟牙克石市凤凰山庄为自治区十佳旅游景点。

    【旅游培训教育】  1997年,自治区大力开展旅游培训教育,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自治区旅游培训中心从行业实际出发,年内先后举办旅行社经理资格考试培训班、旅游经济管理大专班、旅游英语大专班、导游员考试培训班等,全年共培训职工500多人次;同时,自治区旅游局以以会带训的方式对全区旅游系统的统计、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职工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各盟市旅游局和各类旅游企业还采取岗位培训、短期培训等形式,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旅游职业道德教育。 

    【草原旅游节那达慕大会】  1997年,是中国旅游年,正值香港回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共十五大召开,同时又是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之年。为充分展示内蒙古自治区改革开放以来旅游事业发展的整体形象,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积极筹备举办’97内蒙古那达慕草原旅游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那达慕草原旅游节纳入到50周年庆祝活动之中,并成立专门领导机构——“那达慕草原旅游节”领导小组。’97内蒙古那达慕草原旅游节于7月25日在内蒙古格根塔拉草原旅游中心隆重开幕。开幕式上,表演赛马、摔跤、射箭和民族歌舞。在自治区旅游的日本群马县前桥八木拮鼓即兴表演日本民间传统节目。8月10日,’97内蒙古那达慕草原旅游节在包头市希拉穆仁草原旅游区闭幕,呼伦贝尔盟、赤峰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盟、锡林郭勒盟、伊克昭盟等地同时举办不同规模的那达慕、大漠文化艺术节、民族美食周、草原风情游、度假休闲游、祭成吉思汗陵园、元代宫庭诈马宴和鄂尔多斯婚礼表演等,内容丰富,特色各异,共接待中外旅游者25万人次,其中外国游客3 000人次,旅游营业收入达6 100万元人民币。

    【北京与内蒙古旅游经济协作】  1997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与北京市对口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事业管理局与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积极联系,就双方的合作达成协议。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北京市与内蒙古自治区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旅游经济合作:1.加强规划协调和旅游资源开发合作。2.共同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3.加强两地间旅游涉外饭店的横向合作。4.共同努力促进两地旅游商品生产的发展。5.开展旅游管理人才培训方面的合作。6.加强旅游行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经验交流和信息交流合作,形成信息定期交换制度。7.积极促成两地旅游协会的合作。8.建立双方主要领导定期会晤制度。为促进双方的合作,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卢挺局长多次赴京与北京市旅游局领导商谈双方合作事宜;北京市旅游局吴统慧局长也在4月初随北京市党政代表团来自治区进行实地考察,并对合作事宜进行商谈。作为双方合作的一个具体内容,8月初,由北京市旅游局副局长李中根带队的北京市旅游促销团一行来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及周围地区进行旅游考察,并与自治区的有关旅游企业举行业务洽谈会,达成双方旅游合作的一系列协议。

    (蔚治国  左怀玉  杨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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