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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商检
  • 【内蒙古进出口商品检验局领导名录】

        局    长:赵国志(蒙古族)

        副 局 长:王文华

                 刘兴范

        纪检组长:布  奎(蒙古族)

     【概况】  1952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党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内蒙古商品检验处在乌兰浩特成立,是全国最早在民族区域自治地区设立的商检机构,隶属于党中央贸易部,受党中央贸易部和内蒙古贸易部双重领导,建制为县团级,处长白清廉。1953年4月23日,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党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内蒙古商品检验局。1954年3月25日,内蒙古商品检验局迁至呼和浩特市。1955年11月10日,内蒙古商品检验局迁至乌兰察布盟集宁市,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集宁商品检验局。1956年4月1日,海拉尔商品检验处和哲里木盟商检中心工作组分别由哈尔滨商检局和大连商检局接管。1956年9月至1960年1月,经国家商检总局批准,陆续成立集宁商品检验局兰州商品检验处、集宁商品检验局太原商品检验处、集宁商品检验局西安商品检验处、集宁商品检验局西宁商品检验处、集宁商品检验局银川商品检验处。1961年1月1日起,集宁商品检验局开始将管辖的驻山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五省区的商检机构分别移交到所在省、自治区。1961年2月3日和5日,海拉尔商品检验处、满洲里商品检验所先后划归集宁商品检验局,分别改名为:集宁商品检验局海拉尔商品检验处、集宁商品检验局满洲里商品检验所。1961年11月,集宁商品检验局由集宁市迁至呼和浩特市,改称呼和浩特商品检验局。1962年2月1日,成立呼和浩特商品检验局集宁商品检验处。1963年11月6日,成立通辽商品检验处、赤峰商品检验处。1965年9月29日,成立二连浩特商品检验处。1969年,对内蒙古地区实施军管后,呼和浩特商品检验局并入内蒙古自治区商业厅外贸公司。8月,满洲里商品检验所划归哈尔滨商检局,10月,海拉尔商品检验处划归黑龙江省外贸公司,通辽商品检验处划归长春商品检验局,赤峰商品检验处划归辽宁省昭乌达盟外贸公司。1973年2月,呼和浩特商品检验局恢复原来名称,受国家外贸部商品检验局与内蒙古自治区外贸局双重领导,下属有集宁、二连两个商品检验处。1975年1月1日,成立包头商品检验处。1979年9月,满洲里、海拉尔、通辽、赤峰商检处重新归属呼和浩特商品检验局。是时,呼和浩特商品检验局共下辖7个商检处。1980年4月25日,国家外贸部发出通知,按国务院(1980)57号文件规定,呼和浩特商品检验局收归党中央建制,为国家商检总局的直属机构。10月23日,国家外贸部、国家商检总局批准呼和浩特商检局由县团级机构升格为厅局级机构,由国家商检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商检局领导为主。1983年9月17日,呼和浩特商品检验局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84年7月30日,国家商检局批准满洲里、海拉尔、通辽、赤峰、包头、集宁商检处为县团级机构,二连商检处为科级机构,均为内蒙古商检局的直属机构。1985年2月14日,国家商检局批准二连商检处升格为处级机构。1988年9月20日,成立乌兰浩特商检处(处级)。1989年6月,各地区商检处一律改称为商检局。1991年1月1日,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拉布大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副处级),1993年1月1日,升格为正处级,1995年5月16日,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额尔古纳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4年9月,满洲里商检局升格为副厅级。内蒙古商检局下设1个副厅级、8个正处级直属地区商检局,担负着自治区14个盟市、18个铁、公、水、空口岸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与监督管理任务。

        1997年,内蒙古商检局进行机构改革,9个地区商检局全部进入公务员序列;局机关设有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综合处、科技处、检务处、政工处、监察审计办公室、检验监管一处、检验监管二处、检验监管三处,另组建机关服务中心、评估评审中心2个直属企业单位和商检公司1个直属事业单位,形成“一体(政)两翼(事、企)”的结构。全系统共设有29个各类实验室(一级1个、二级7个、三级21个)。年末,全区商检职工421人,其中,高级职称14人,中级职称146人,初级职称103人;有硕士3人,本科学历147人,专科学历97人。

     【进口商品检验】  1997年,共检验进口商品16 616批,货值3.1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48.4%和30.8%。其中,检验边地贸进口商品15 507批,金额1.9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50.1%和41.3%。商品价值在200万美元以上的大宗进口商品22种,比上年同期减少4种。检出不合格商品3 229批,货值1 103万美元,全部出具商检证书供收货人对外索赔,除外商以换货、补货赔偿外,1997年结案187批,索赔回1 65.5万美元。

     【出口商品检验】  1997年,共检验出口商品22 055批,货值4.52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64.4%和15.7%,其中,边地贸出口商品9 571批,货值4 800万美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批次增加20%,金额减少4.7%。批次、货值合格率分别为98.4%和99%,与上年持平。检出347批、384.8万美元不合格商品,经商检指导采取返工、换货等方法,有265批、272.8万美元的商品获准出口,其余82批、112万美元的商品未予放行。货值在200万美元以上的大宗出口商品35种,比上年同期增加6种:玉米、锌锭、金属硅、铝锭、糠醛、肠衣。有25种商品达到全部一次检验合格,包括钢坯、铝绞股线、挂锁、煤炭、氯化稀土、硫化钠、纯毛呢、西服、混纺布、羊绒围巾、去骨冻牛肉、冻鸡、番茄酱罐头、蜂蜜、肠衣、糠醛等类,其余10种均存在不同程度品质不合格问题。

     【涉外财产鉴定】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外方投资者投入的或者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从境外购进的设备、材料等实物财产,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用现汇在境外购进的财产设备,必须由商检机构或其指定的评估机构予以价值鉴定,各会计师事务所凭商检价值鉴定证书办理验资,工商部门凭商检价值鉴定证书办理注册,海关凭商检价值鉴定证书验放。1997年,内蒙古商检局共完成21批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业务,发票价值1 213.72万美元,鉴定后实际价值为1 201.39万美元。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有:1. 一些企业对鉴定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不积极申请。2. 验资秩序混乱,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在无商检鉴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办理验资手续。3. 个别外商高价低报,以减少或逃避进口关税。4. 个别外商通过以次充好,以旧顶新,质次价高的做法非法牟利。

     【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和价格信息管理规定】   由内蒙古商检局制定、1997年3月实施,共5条8款,对全区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管理和价格信息管理做明确规定,统一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依此规定建立起由内蒙古商检局管理的全区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价格信息网络体系,达到网络共建、优势互补、信息共享,更好地加强全区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工作。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  ISO9000系列标准是国际公认的企业质量体系评审标准,国家商检局会同经贸部于1991年10月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出口商品生产企业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1997年,内蒙古商检局把在自治区扶持的30家重点企业和出口商品生产企业中深入宣传、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作为评审工作的重点。1997年共有2家企业(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和乌海市菲达食品罐头厂)经内蒙古商检局指导、帮助,通过评审认证。至1997年底,通过内蒙古商检局评审认证的企业3家。

     【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  国家对重要的出口商品及生产企业实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至1997年底,内蒙古商检系统共对全区361家企业实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管理,其中1997年发放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5份,发放(包括复查后发放)出口商品包装质量许可证6份。

     【进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  国家对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检疫(简称“安全”)的商品,实行进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为加强对流通领域进口商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安全健康,1997年,内蒙古商检局与自治区工商局依照《内蒙古自治区流通领域进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统一安排部署全区工作,各地商检与工商部门联合检查组先后对全区14个盟市212多家较大的商场中列入《实施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的主要进口电视机等12种家电进行检查,累计抽查3 464台件,对发现的问题,商检与工商按照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进行处理。

    旅游贸易查验  为整顿边地贸易经营秩序,制止假冒伪劣商品通过旅游贸易方式出境,内蒙古商检系统1993年开展口岸旅贸查验工作,1994年,制定《对旅游贸易商品实施检验管理的办法》,明确具体管理办法,并对旅贸人员经常携运出境的大宗的20种商品规范查验要求和标准。使旅贸查验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合理化,假冒伪劣商品占旅贸总值比重逐年下降,1997年,共查验13.96万人次,40.99万个货包,货值3.16亿元人民币,查出假冒伪劣商品123包,货值12.1万元,占总值的0.038%。

     【普惠制签证业务】  1997年,内蒙古商检局全系统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3 214份,签证金额1.0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3%,帮助企业获得国外减免关税1 000多万美元。通过对普惠制的利用,增强自治区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使企业扩大出口从普惠制签证项下的商品看,全区对俄罗斯出口的水果、蔬菜、面粉、氟石、服装、陶瓷产品等给惠产品减少,对欧盟出口的给惠产品明显增多;从签证商品输往的给惠国看,共对26个给惠国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签证量最大的是日本,其次是欧洲联盟,第三是俄罗斯。

     【进口废旧物资检验】  1997年,内蒙古商检系统共检验从满洲里、二连浩特、额尔古纳、甘其毛道口岸进口的废旧物资14 123批、54万吨,总金额8 822万美元,主要品种有废铁、废钢、废铜、废铝、废电机、废纸、废骨。检出放射性物质超标的有25批、604吨、货值8.83万美元,经出具检验证书,在海关和环保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25批不合格废金属已全部退运出境。

    (郅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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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    长:赵国志(蒙古族)

        副 局 长:王文华

                 刘兴范

        纪检组长:布  奎(蒙古族)

     【概况】  1952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党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内蒙古商品检验处在乌兰浩特成立,是全国最早在民族区域自治地区设立的商检机构,隶属于党中央贸易部,受党中央贸易部和内蒙古贸易部双重领导,建制为县团级,处长白清廉。1953年4月23日,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党中央人民政府对外贸易部内蒙古商品检验局。1954年3月25日,内蒙古商品检验局迁至呼和浩特市。1955年11月10日,内蒙古商品检验局迁至乌兰察布盟集宁市,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集宁商品检验局。1956年4月1日,海拉尔商品检验处和哲里木盟商检中心工作组分别由哈尔滨商检局和大连商检局接管。1956年9月至1960年1月,经国家商检总局批准,陆续成立集宁商品检验局兰州商品检验处、集宁商品检验局太原商品检验处、集宁商品检验局西安商品检验处、集宁商品检验局西宁商品检验处、集宁商品检验局银川商品检验处。1961年1月1日起,集宁商品检验局开始将管辖的驻山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五省区的商检机构分别移交到所在省、自治区。1961年2月3日和5日,海拉尔商品检验处、满洲里商品检验所先后划归集宁商品检验局,分别改名为:集宁商品检验局海拉尔商品检验处、集宁商品检验局满洲里商品检验所。1961年11月,集宁商品检验局由集宁市迁至呼和浩特市,改称呼和浩特商品检验局。1962年2月1日,成立呼和浩特商品检验局集宁商品检验处。1963年11月6日,成立通辽商品检验处、赤峰商品检验处。1965年9月29日,成立二连浩特商品检验处。1969年,对内蒙古地区实施军管后,呼和浩特商品检验局并入内蒙古自治区商业厅外贸公司。8月,满洲里商品检验所划归哈尔滨商检局,10月,海拉尔商品检验处划归黑龙江省外贸公司,通辽商品检验处划归长春商品检验局,赤峰商品检验处划归辽宁省昭乌达盟外贸公司。1973年2月,呼和浩特商品检验局恢复原来名称,受国家外贸部商品检验局与内蒙古自治区外贸局双重领导,下属有集宁、二连两个商品检验处。1975年1月1日,成立包头商品检验处。1979年9月,满洲里、海拉尔、通辽、赤峰商检处重新归属呼和浩特商品检验局。是时,呼和浩特商品检验局共下辖7个商检处。1980年4月25日,国家外贸部发出通知,按国务院(1980)57号文件规定,呼和浩特商品检验局收归党中央建制,为国家商检总局的直属机构。10月23日,国家外贸部、国家商检总局批准呼和浩特商检局由县团级机构升格为厅局级机构,由国家商检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商检局领导为主。1983年9月17日,呼和浩特商品检验局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84年7月30日,国家商检局批准满洲里、海拉尔、通辽、赤峰、包头、集宁商检处为县团级机构,二连商检处为科级机构,均为内蒙古商检局的直属机构。1985年2月14日,国家商检局批准二连商检处升格为处级机构。1988年9月20日,成立乌兰浩特商检处(处级)。1989年6月,各地区商检处一律改称为商检局。1991年1月1日,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拉布大林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副处级),1993年1月1日,升格为正处级,1995年5月16日,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额尔古纳进出口商品检验局。1994年9月,满洲里商检局升格为副厅级。内蒙古商检局下设1个副厅级、8个正处级直属地区商检局,担负着自治区14个盟市、18个铁、公、水、空口岸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与监督管理任务。

        1997年,内蒙古商检局进行机构改革,9个地区商检局全部进入公务员序列;局机关设有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综合处、科技处、检务处、政工处、监察审计办公室、检验监管一处、检验监管二处、检验监管三处,另组建机关服务中心、评估评审中心2个直属企业单位和商检公司1个直属事业单位,形成“一体(政)两翼(事、企)”的结构。全系统共设有29个各类实验室(一级1个、二级7个、三级21个)。年末,全区商检职工421人,其中,高级职称14人,中级职称146人,初级职称103人;有硕士3人,本科学历147人,专科学历97人。

     【进口商品检验】  1997年,共检验进口商品16 616批,货值3.1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减少48.4%和30.8%。其中,检验边地贸进口商品15 507批,金额1.9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分别下降50.1%和41.3%。商品价值在200万美元以上的大宗进口商品22种,比上年同期减少4种。检出不合格商品3 229批,货值1 103万美元,全部出具商检证书供收货人对外索赔,除外商以换货、补货赔偿外,1997年结案187批,索赔回1 65.5万美元。

     【出口商品检验】  1997年,共检验出口商品22 055批,货值4.52亿美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加64.4%和15.7%,其中,边地贸出口商品9 571批,货值4 800万美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批次增加20%,金额减少4.7%。批次、货值合格率分别为98.4%和99%,与上年持平。检出347批、384.8万美元不合格商品,经商检指导采取返工、换货等方法,有265批、272.8万美元的商品获准出口,其余82批、112万美元的商品未予放行。货值在200万美元以上的大宗出口商品35种,比上年同期增加6种:玉米、锌锭、金属硅、铝锭、糠醛、肠衣。有25种商品达到全部一次检验合格,包括钢坯、铝绞股线、挂锁、煤炭、氯化稀土、硫化钠、纯毛呢、西服、混纺布、羊绒围巾、去骨冻牛肉、冻鸡、番茄酱罐头、蜂蜜、肠衣、糠醛等类,其余10种均存在不同程度品质不合格问题。

     【涉外财产鉴定】  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外方投资者投入的或者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从境外购进的设备、材料等实物财产,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用现汇在境外购进的财产设备,必须由商检机构或其指定的评估机构予以价值鉴定,各会计师事务所凭商检价值鉴定证书办理验资,工商部门凭商检价值鉴定证书办理注册,海关凭商检价值鉴定证书验放。1997年,内蒙古商检局共完成21批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业务,发票价值1 213.72万美元,鉴定后实际价值为1 201.39万美元。鉴定工作存在的问题有:1. 一些企业对鉴定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不积极申请。2. 验资秩序混乱,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在无商检鉴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办理验资手续。3. 个别外商高价低报,以减少或逃避进口关税。4. 个别外商通过以次充好,以旧顶新,质次价高的做法非法牟利。

     【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和价格信息管理规定】   由内蒙古商检局制定、1997年3月实施,共5条8款,对全区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管理和价格信息管理做明确规定,统一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依此规定建立起由内蒙古商检局管理的全区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价格信息网络体系,达到网络共建、优势互补、信息共享,更好地加强全区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工作。

     【出口商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  ISO9000系列标准是国际公认的企业质量体系评审标准,国家商检局会同经贸部于1991年10月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出口商品生产企业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1997年,内蒙古商检局把在自治区扶持的30家重点企业和出口商品生产企业中深入宣传、推行ISO9000系列标准作为评审工作的重点。1997年共有2家企业(内蒙古鄂尔多斯羊绒制品有限公司和乌海市菲达食品罐头厂)经内蒙古商检局指导、帮助,通过评审认证。至1997年底,通过内蒙古商检局评审认证的企业3家。

     【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  国家对重要的出口商品及生产企业实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至1997年底,内蒙古商检系统共对全区361家企业实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管理,其中1997年发放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5份,发放(包括复查后发放)出口商品包装质量许可证6份。

     【进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  国家对涉及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检疫(简称“安全”)的商品,实行进口商品质量许可制度。为加强对流通领域进口商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安全健康,1997年,内蒙古商检局与自治区工商局依照《内蒙古自治区流通领域进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统一安排部署全区工作,各地商检与工商部门联合检查组先后对全区14个盟市212多家较大的商场中列入《实施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目录》的主要进口电视机等12种家电进行检查,累计抽查3 464台件,对发现的问题,商检与工商按照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进行处理。

    旅游贸易查验  为整顿边地贸易经营秩序,制止假冒伪劣商品通过旅游贸易方式出境,内蒙古商检系统1993年开展口岸旅贸查验工作,1994年,制定《对旅游贸易商品实施检验管理的办法》,明确具体管理办法,并对旅贸人员经常携运出境的大宗的20种商品规范查验要求和标准。使旅贸查验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合理化,假冒伪劣商品占旅贸总值比重逐年下降,1997年,共查验13.96万人次,40.99万个货包,货值3.16亿元人民币,查出假冒伪劣商品123包,货值12.1万元,占总值的0.038%。

     【普惠制签证业务】  1997年,内蒙古商检局全系统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3 214份,签证金额1.0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3.3%,帮助企业获得国外减免关税1 000多万美元。通过对普惠制的利用,增强自治区商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使企业扩大出口从普惠制签证项下的商品看,全区对俄罗斯出口的水果、蔬菜、面粉、氟石、服装、陶瓷产品等给惠产品减少,对欧盟出口的给惠产品明显增多;从签证商品输往的给惠国看,共对26个给惠国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签证量最大的是日本,其次是欧洲联盟,第三是俄罗斯。

     【进口废旧物资检验】  1997年,内蒙古商检系统共检验从满洲里、二连浩特、额尔古纳、甘其毛道口岸进口的废旧物资14 123批、54万吨,总金额8 822万美元,主要品种有废铁、废钢、废铜、废铝、废电机、废纸、废骨。检出放射性物质超标的有25批、604吨、货值8.83万美元,经出具检验证书,在海关和环保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25批不合格废金属已全部退运出境。

    (郅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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