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1998卷  /  经济

1998卷

  • 烟草业
  •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领导名录】

        局长    经理:董晓民

        副局长副经理:赵德朋

                     张治平

        副   经   理:张福义

    【概况】  1949~1983年,卷烟生产归属轻工业系统管理,卷烟销售归属商业系统管理。1983年8月3日,自治区烟草公司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开始组建,1984年1月1日正式办公,由自治区轻工业厅代管。1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与自治区烟草公司合署办公。9月26日,9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烟草总公司签署《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上划协议书》,内蒙古自治区烟草机构划归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简称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下设盟市和旗县(市、区)两级机构。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受国家烟草专卖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烟草专卖局领导为主。在内蒙古自治区履行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和烟草垄断经营两种职能。

        1997年,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下辖卷烟工业企业3个,直属卷烟销售公司1个,多种经营产业集团1个,盟市级烟草专卖局(烟草分公司)14个,旗县(市、区)级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90个。全区烟草系统有职工5 600人。1984~1997年,累计生产卷烟374.01万箱(每箱250条),累计收购烟叶7.43吨,累计销售区内外卷烟744.58万箱。1997年,实现税利5.43亿元。

    (罗松林  徐景峰)

    【卷烟生产】  1997年,全区生产卷烟25.80万箱,其中过滤嘴烟20.11万箱,普烟(无过滤嘴香烟)5.70万箱,主要供应区内市场。区产卷烟产销率104.9%,年底工业库存1 919箱。全区卷烟年生产能力40万箱。其中呼和浩特卷烟厂30万箱,乌兰浩特卷烟厂10万箱。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包括烟叶仓储、发酵、制烟丝、卷烟(接装滤嘴)、包装、动力和空调等。1986年以来,呼和浩特卷烟厂引进意大利和英国具有20世纪70年代末国际先进水平的制丝生产线,乌兰浩特卷烟厂也改造制丝生产线,同时引进卷烟和包装设备。经过“七五”技术改造,烟丝生产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定量控制和程序控制。卷烟工业企业以产品提质降耗、调整结构和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为目标,完成“八五”技术改造。可以生产烤烟型、混合型、雪茄型和外香型等多种类型、各种档次的卷烟。企业固定资产2.72亿元。主要产品有大青山、特制钢花、昭君、苁蓉、青城、雁、岭上松、兴安、秋泉、草原等品牌的高、中、低档卷烟和雪茄烟。卷烟工业企业职工2 880人。区产卷烟抽检合格率93.75%,超过国家标准;原材料消耗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李崇绪  杨智俊)

    【烟叶生产经营】  自治区烟草行业组建以来,烟叶生产经营计划管理由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集中负责,并委托烟叶产区所在地各级供销合作社实施烟叶产购销专营。1997年,全区烟草行业组建自治区烟草公司烟叶分公司和赤峰烟叶公司,并积极筹建和上划旗县级烟叶公司,逐步把烟叶产购销纳入烟草专卖体制下的行业统一经营管理轨道。1997年,种植烟叶20万亩,完成统购2.5万吨,等级合格率78%,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中,统销给区内2个卷烟厂3 000吨,统销往区外和出口1.5吨,中国烟草总公司进出口公司安排内蒙古自治区烟叶出口备货计划6 000吨,年内完成5 000吨。区产烟叶销售收入完成1.93亿元。统购区外烟叶2 711吨。

    (尹金波  王震东)

    【卷烟销售】

    卷烟销售网络初具规模  自治区卷烟销售公司、14个盟市级烟草分公司、90个旗县(市、区)烟草公司,以及遍布全区的423个城乡卷烟基层批发网点有专职管理人员600多人,已构成覆盖全区卷烟市场的烟草系统自营销售网络。卷烟基层批发网点实行送货制,基层批发与零售商户直接见面。

    卷烟销售适应市场规律  各级卷烟经营机构主要以农、牧、矿区卷烟销售网络建设为基础,服务于零售和销售消费者。立足销好区产卷烟,同时与区外效益好的名优卷烟生产厂家加强购销合作,丰富市场卷烟品种。内部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在烟草专卖体制下形成一整套既规范又灵活的营销策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繁荣卷烟市场,满足消费需求,创造好的经济效益。1997年,销售卷烟77.41万箱,销售区产卷烟27.05万箱。年底卷烟工商库存3.96万箱,区产卷烟1.92万箱。商业实现税利2.34亿元。

    【专卖管理】  1983年9月,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条例》,标志全国开始实行烟草专卖制度。1984年1月,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结束烟草业多头分散管理,实行行业集中管理。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各级烟草专卖局依法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案件,并会同有关执法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行为。积极保护合法生产经营,保证合法经营渠道畅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整顿市场流通秩序,依法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全区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1. 5万个。

    【卷烟市场清理整顿】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1997年6月2日至8月1日,全区烟草系统各级烟草专卖局在全区范围开展清理整顿卷烟市场的宣传发动工作,同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会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和技术监督局,实施清理整顿。据不完全统计,这次行动全区出动专卖执法人员14 666人次,检查各种卷烟经营户40 067个。取缔呼和浩特市南茶坊和包头市站北路等卷烟自由批发市场摊点297个。处理无证经营户1 542个,依法吊销烟草专卖许可证650个,补办7 902个;查处违法案件11 642起,涉及金额150万元;收缴各种违法经营卷烟3 000多件。包头市、乌海市等地把收缴的假冒伪劣卷烟公开销毁。

    (李 礻韦     王晓晨)

    【多元化经营】  1997年,为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方针,自治区烟草公司调整和改建多种经营管理机构及其所属企业,成立金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直属多种经营实体,并负责对全区烟草行业发展多种经营进行指导和协调。全区烟草行业多种经营企业固定资产达2 900万元,业务涉及工业、商业、建筑业和服务业,自治区烟草公司直属金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实现产值4 547万元,销售收入141.81万元,收回投资和实现利润333.6万元,上缴税金267.7万元。

    (张忠文)

    【廉政建设】  1997年,系统内查处48起违纪案件,处分违纪人员24人。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中清理违规住房66户,停建住房工程1项;压缩会议开支,谢绝出国邀请,清理公款配置通讯工具,累计节约费用380万元。

    (丁连仲  徐  晓)

    【精神文明建设】  1997年,自治区烟草行业从整顿机关工作作风入手,全面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级烟草机关建章建制,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普法学习。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单位和个人捐款、捐物总值296万元。出资在农牧区兴建4所希望小学,帮助贫困乡村改善生活基础设施;积极为患重病的职工子女筹措医疗费,烟草系统在“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许多感人事例;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树立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王谦让  丁连仲)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烟草业
  •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领导名录】

        局长    经理:董晓民

        副局长副经理:赵德朋

                     张治平

        副   经   理:张福义

    【概况】  1949~1983年,卷烟生产归属轻工业系统管理,卷烟销售归属商业系统管理。1983年8月3日,自治区烟草公司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开始组建,1984年1月1日正式办公,由自治区轻工业厅代管。1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与自治区烟草公司合署办公。9月26日,9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烟草总公司签署《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烟草公司上划协议书》,内蒙古自治区烟草机构划归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简称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下设盟市和旗县(市、区)两级机构。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受国家烟草专卖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国家烟草专卖局领导为主。在内蒙古自治区履行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和烟草垄断经营两种职能。

        1997年,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下辖卷烟工业企业3个,直属卷烟销售公司1个,多种经营产业集团1个,盟市级烟草专卖局(烟草分公司)14个,旗县(市、区)级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90个。全区烟草系统有职工5 600人。1984~1997年,累计生产卷烟374.01万箱(每箱250条),累计收购烟叶7.43吨,累计销售区内外卷烟744.58万箱。1997年,实现税利5.43亿元。

    (罗松林  徐景峰)

    【卷烟生产】  1997年,全区生产卷烟25.80万箱,其中过滤嘴烟20.11万箱,普烟(无过滤嘴香烟)5.70万箱,主要供应区内市场。区产卷烟产销率104.9%,年底工业库存1 919箱。全区卷烟年生产能力40万箱。其中呼和浩特卷烟厂30万箱,乌兰浩特卷烟厂10万箱。主要生产设施、设备包括烟叶仓储、发酵、制烟丝、卷烟(接装滤嘴)、包装、动力和空调等。1986年以来,呼和浩特卷烟厂引进意大利和英国具有20世纪70年代末国际先进水平的制丝生产线,乌兰浩特卷烟厂也改造制丝生产线,同时引进卷烟和包装设备。经过“七五”技术改造,烟丝生产实现连续化、自动化、定量控制和程序控制。卷烟工业企业以产品提质降耗、调整结构和完善基础配套设施为目标,完成“八五”技术改造。可以生产烤烟型、混合型、雪茄型和外香型等多种类型、各种档次的卷烟。企业固定资产2.72亿元。主要产品有大青山、特制钢花、昭君、苁蓉、青城、雁、岭上松、兴安、秋泉、草原等品牌的高、中、低档卷烟和雪茄烟。卷烟工业企业职工2 880人。区产卷烟抽检合格率93.75%,超过国家标准;原材料消耗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李崇绪  杨智俊)

    【烟叶生产经营】  自治区烟草行业组建以来,烟叶生产经营计划管理由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集中负责,并委托烟叶产区所在地各级供销合作社实施烟叶产购销专营。1997年,全区烟草行业组建自治区烟草公司烟叶分公司和赤峰烟叶公司,并积极筹建和上划旗县级烟叶公司,逐步把烟叶产购销纳入烟草专卖体制下的行业统一经营管理轨道。1997年,种植烟叶20万亩,完成统购2.5万吨,等级合格率78%,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中,统销给区内2个卷烟厂3 000吨,统销往区外和出口1.5吨,中国烟草总公司进出口公司安排内蒙古自治区烟叶出口备货计划6 000吨,年内完成5 000吨。区产烟叶销售收入完成1.93亿元。统购区外烟叶2 711吨。

    (尹金波  王震东)

    【卷烟销售】

    卷烟销售网络初具规模  自治区卷烟销售公司、14个盟市级烟草分公司、90个旗县(市、区)烟草公司,以及遍布全区的423个城乡卷烟基层批发网点有专职管理人员600多人,已构成覆盖全区卷烟市场的烟草系统自营销售网络。卷烟基层批发网点实行送货制,基层批发与零售商户直接见面。

    卷烟销售适应市场规律  各级卷烟经营机构主要以农、牧、矿区卷烟销售网络建设为基础,服务于零售和销售消费者。立足销好区产卷烟,同时与区外效益好的名优卷烟生产厂家加强购销合作,丰富市场卷烟品种。内部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在烟草专卖体制下形成一整套既规范又灵活的营销策略,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繁荣卷烟市场,满足消费需求,创造好的经济效益。1997年,销售卷烟77.41万箱,销售区产卷烟27.05万箱。年底卷烟工商库存3.96万箱,区产卷烟1.92万箱。商业实现税利2.34亿元。

    【专卖管理】  1983年9月,国务院颁布《烟草专卖条例》,标志全国开始实行烟草专卖制度。1984年1月,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公司)成立,结束烟草业多头分散管理,实行行业集中管理。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各级烟草专卖局依法对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案件,并会同有关执法部门查处烟草专卖品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行为。积极保护合法生产经营,保证合法经营渠道畅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整顿市场流通秩序,依法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全区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1. 5万个。

    【卷烟市场清理整顿】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1997年6月2日至8月1日,全区烟草系统各级烟草专卖局在全区范围开展清理整顿卷烟市场的宣传发动工作,同年8月1日至12月31日,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会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和技术监督局,实施清理整顿。据不完全统计,这次行动全区出动专卖执法人员14 666人次,检查各种卷烟经营户40 067个。取缔呼和浩特市南茶坊和包头市站北路等卷烟自由批发市场摊点297个。处理无证经营户1 542个,依法吊销烟草专卖许可证650个,补办7 902个;查处违法案件11 642起,涉及金额150万元;收缴各种违法经营卷烟3 000多件。包头市、乌海市等地把收缴的假冒伪劣卷烟公开销毁。

    (李 礻韦     王晓晨)

    【多元化经营】  1997年,为实施多元化经营战略方针,自治区烟草公司调整和改建多种经营管理机构及其所属企业,成立金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直属多种经营实体,并负责对全区烟草行业发展多种经营进行指导和协调。全区烟草行业多种经营企业固定资产达2 900万元,业务涉及工业、商业、建筑业和服务业,自治区烟草公司直属金叶(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97年,实现产值4 547万元,销售收入141.81万元,收回投资和实现利润333.6万元,上缴税金267.7万元。

    (张忠文)

    【廉政建设】  1997年,系统内查处48起违纪案件,处分违纪人员24人。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中清理违规住房66户,停建住房工程1项;压缩会议开支,谢绝出国邀请,清理公款配置通讯工具,累计节约费用380万元。

    (丁连仲  徐  晓)

    【精神文明建设】  1997年,自治区烟草行业从整顿机关工作作风入手,全面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各级烟草机关建章建制,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普法学习。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踊跃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单位和个人捐款、捐物总值296万元。出资在农牧区兴建4所希望小学,帮助贫困乡村改善生活基础设施;积极为患重病的职工子女筹措医疗费,烟草系统在“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许多感人事例;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凝聚力,树立行业良好社会形象。

    (王谦让  丁连仲)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