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1998卷  /  特载

1998卷

  • 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上得讲话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中央代表团团长

    邹家华

    同志们、朋友们:

        正当举国上下庆祝我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和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际,迎来了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周年的重要节日。我们党中央代表团带着党中央、国务院的嘱托和关怀,带着全国各族人民的深情厚谊来到青城,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同内蒙古各族人民一道,共同欢度这喜庆的日子。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党中央军委,向内蒙古各族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干部和各界爱国人士,向驻内蒙古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和公安干警,向所有关心和支持内蒙古建设的同志们和朋友们,致以热烈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

        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是我们党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实践,是新中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范例,在我国民族关系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也标志着内蒙古的历史从此进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5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内蒙古自治区历届党委和政府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团结进取,艰苦奋斗,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伟大成就。这主要体现在,建立和巩固了人民政权,实现了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消灭了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建立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保持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形成了具有一定优势的工业体系,农牧业成为国家重要的农产品和畜产品基地,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基本形成了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建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内蒙古自治区50年来所取得的成就,是内蒙古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都无法比拟的。它充分证明,维护内蒙古的稳定,加快内蒙古的发展,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同志们、朋友们,二十一世纪即将来临,我们的国家正处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为我们国家绘制了“九五”时期和到201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也为内蒙古的现代化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内蒙古自然资源丰富,地缘优势突出,具有50年发展的良好基础,加上国家十分重视和支持民族地区的发展,目前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前景。只要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各族人民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抓住机遇,发挥优势,艰苦奋斗,内蒙古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一定能够进入一个更辉煌的新阶段。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千方百计把经济搞上去,努力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是内蒙古面临的首要任务。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继续加强农牧业的基础地位,改善生产条件,依靠科技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产业化、集约化进程,切实增加农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农牧民的实际收入;全面实施资源转换战略,加快发展资源性工业,重点抓好农畜林产品加工和能源、冶金等支柱产业,带动内蒙古的工业经济全面发展;增强生态意识和人口意识,实现内蒙古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大农村牧区扶贫工作的力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重视抓好城镇解困工作,普遍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内蒙古要从实际出发,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目标,积极而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发展。

        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是内蒙古振兴的根本前提。过去的50年,内蒙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防巩固。对此,党中央、国务院予以充分肯定。目前,一些西方敌对势力为了达到“西化”、“分化”我国的目的,妄图以民族和宗教为突破口,对我国民族地区实行渗透。希望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提高警惕,加强民族团结,加强军政、军民、警民团结,加强干群团结和干部之间的团结,同一切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危害国家统一的国内外敌对势力作坚决的斗争。要从大局出发,正确看待和处理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各种不利于团结和稳定的社会矛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加快内蒙古的发展,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列主义民族理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成功实践,是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中国国情,深受全国各族人民的拥护。今后,要进一步结合内蒙古的实际,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体系,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中央与自治地方的关系,自治地方必须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中央必须保障自治地方的自治权;要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种专业人才,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团结和动员全区各族人民为内蒙古的发展与繁荣而奋斗。

        加快内蒙古的发展,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要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民族团结进步和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教育,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贯彻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努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提高全区各族人民的整体素质。

        内蒙古地处我国北部边疆,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和关心内蒙古的发展与稳定,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等党中央领导同志对此作了许多重要指示。请允许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重申:今后,党中央支持内蒙古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方针不变,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和综合国力的增强,党中央将对内蒙古的发展给予更多的支持。

        同志们、朋友们,回顾过去,内蒙古自治区走过了光辉的历程;展望未来,内蒙古自治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相信,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内蒙古各族人民一定会以自治区成立50周年为新的起点,振奋精神,开拓进取,齐心协力,创造出更加辉煌的业绩,以崭新的面貌昂首迈进二十一世纪!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上得讲话
  •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党中央代表团团长

    邹家华

    同志们、朋友们:

        正当举国上下庆祝我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和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之际,迎来了内蒙古自治区成立50周年的重要节日。我们党中央代表团带着党中央、国务院的嘱托和关怀,带着全国各族人民的深情厚谊来到青城,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同内蒙古各族人民一道,共同欢度这喜庆的日子。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党中央军委,向内蒙古各族工人、农牧民、知识分子、干部和各界爱国人士,向驻内蒙古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和公安干警,向所有关心和支持内蒙古建设的同志们和朋友们,致以热烈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

        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是我们党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实践,是新中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范例,在我国民族关系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也标志着内蒙古的历史从此进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5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内蒙古自治区历届党委和政府带领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团结进取,艰苦奋斗,取得了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伟大成就。这主要体现在,建立和巩固了人民政权,实现了各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消灭了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建立和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保持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形成了具有一定优势的工业体系,农牧业成为国家重要的农产品和畜产品基地,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基本形成了全方位对外开放的新格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建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内蒙古自治区50年来所取得的成就,是内蒙古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都无法比拟的。它充分证明,维护内蒙古的稳定,加快内蒙古的发展,必须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同志们、朋友们,二十一世纪即将来临,我们的国家正处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发展时期。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为我们国家绘制了“九五”时期和到2010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也为内蒙古的现代化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内蒙古自然资源丰富,地缘优势突出,具有50年发展的良好基础,加上国家十分重视和支持民族地区的发展,目前正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前景。只要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各族人民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抓住机遇,发挥优势,艰苦奋斗,内蒙古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一定能够进入一个更辉煌的新阶段。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千方百计把经济搞上去,努力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是内蒙古面临的首要任务。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继续加强农牧业的基础地位,改善生产条件,依靠科技推进农村牧区经济产业化、集约化进程,切实增加农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农牧民的实际收入;全面实施资源转换战略,加快发展资源性工业,重点抓好农畜林产品加工和能源、冶金等支柱产业,带动内蒙古的工业经济全面发展;增强生态意识和人口意识,实现内蒙古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加大农村牧区扶贫工作的力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重视抓好城镇解困工作,普遍提高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内蒙古要从实际出发,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目标,积极而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采取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发展。

        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是内蒙古振兴的根本前提。过去的50年,内蒙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防巩固。对此,党中央、国务院予以充分肯定。目前,一些西方敌对势力为了达到“西化”、“分化”我国的目的,妄图以民族和宗教为突破口,对我国民族地区实行渗透。希望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提高警惕,加强民族团结,加强军政、军民、警民团结,加强干群团结和干部之间的团结,同一切破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危害国家统一的国内外敌对势力作坚决的斗争。要从大局出发,正确看待和处理改革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各种不利于团结和稳定的社会矛盾,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加快内蒙古的发展,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列主义民族理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成功实践,是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中国国情,深受全国各族人民的拥护。今后,要进一步结合内蒙古的实际,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体系,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中央与自治地方的关系,自治地方必须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党中央必须保障自治地方的自治权;要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种专业人才,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要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团结和动员全区各族人民为内蒙古的发展与繁荣而奋斗。

        加快内蒙古的发展,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坚定地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要在各族干部群众中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民族团结进步和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教育,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贯彻精神文明重在建设的方针,努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提高全区各族人民的整体素质。

        内蒙古地处我国北部边疆,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和关心内蒙古的发展与稳定,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等党中央领导同志对此作了许多重要指示。请允许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重申:今后,党中央支持内蒙古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方针不变,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和综合国力的增强,党中央将对内蒙古的发展给予更多的支持。

        同志们、朋友们,回顾过去,内蒙古自治区走过了光辉的历程;展望未来,内蒙古自治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相信,在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内蒙古各族人民一定会以自治区成立50周年为新的起点,振奋精神,开拓进取,齐心协力,创造出更加辉煌的业绩,以崭新的面貌昂首迈进二十一世纪!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