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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总工会
  •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领导名录】

        主  席:尤  仁(蒙古族)

        副主席:殷殿明

            韩毅顺

            张振玺

              白玉贞(女 蒙古族)

     【概况】  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作委员会决定成立内蒙古自治区职工会总会筹备小组。5月1日,正式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筹备委员会。1953年8月5—18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筹备委员会召开各市、旗地方工会及6个产业工会负责干部联席会议。会议根据中国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会章程,改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筹备委员会为内蒙古自治区工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49年10月3~11日,绥远省委在丰镇召开首届工人代表会议,正式成立绥远省总工会筹备委员会。1951年2月21~25日,绥远省工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归绥(今呼和浩特市)召开,正式成立绥远省总工会。1953年7月,绥远省总工会改称绥远省工会联合会。1953年10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蒙绥分局指示,内蒙古自治区工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与绥远省工会联合会合署办公。1954年3月6日,绥远省建制撤销,绥远省工会联合会并入内蒙古自治区工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5年7月7~14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201人,列席人员35人,正式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工会联合会,赵云驶任主席。1958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1958年成都会议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会联合会可以考虑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的精神,经内蒙古自治区工会联合会第一届执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1959年1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会联合会正式改称为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1960年4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613人。1966年7月至1973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撤销,停止活动。1973年4月1日,根据中共中央〔1973〕17号文件精神,经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批准,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筹备小组。1973年6月27日至7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621人,正式恢复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至1996年,全区职工总数379.4万人,基层工会委员会已发展到1.5万个,工会会员218万人,工会专职干部1. 3万人。自治区总工会机关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经济工作部、劳动保护部、财务部、社会保障部、法律工作部、女工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老干部处、机关党委。

        1997年,自治区各级工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动员和组织各族职工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为完成自治区“九五”计划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建功立业,全区职工劳动竞赛和双增双节创造效益3.4亿元,合理化建议节约和创造价值2.4亿元,组织职工技术培训59万人次,开展技术攻关800多项,帮扶72个小型亏损企业停亏、减亏和扭亏,有效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发展;以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为重点,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深化建设职工之家和职工读书自学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宣传工人阶级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职代会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领导干部为重点,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全区3 957个企业职代会开展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许多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促进职工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的落实,推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依靠职工办企业机制的建立;以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为重点,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全区59.6%的企业签订集体合同,95%以上的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促进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职工解困和再就业为重点,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积极推动困难职工生活保障机制的建立,全区困难职工建档率达90%以上,85%的盟市、86%的旗县建立扶困基金,帮扶4 630户特困职工脱贫,培训下岗职工2万多人,其中1.6万名职工实现再就业。

    【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为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自治区总工会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关于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培训规划》,举办集体合同法律培训班,在培训骨干的同时,总结和推广一批先进经验。各级工会紧紧把握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六个环节”,以建立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1997年,全区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已达到4 407个,占应建企业的59.6%,比1996年增加2 605个。

    【群众性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1997年,自治区各级工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自治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建设,全区12个盟市工会和部分产业工会、78个旗县工会、1 000多个企业工会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300个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三级组织;614个乡镇企业和205个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组织;3 923个企业建立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小组检查员18万多名,初步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

    【首次颁发五一新闻奖】  自治区总工会于1996年设立“五一新闻奖”。1997年,全区工会系统人员在新闻媒介发稿4 729条,其中《工人日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电台发稿678条。在各盟市、产业工会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评选委员会认真评选,自治区总工会首次颁发“五一新闻奖”,乌力吉等26人受到表彰。

    【帮助企业扭亏增盈】  1996年,自治区总工会六届四次常委会会议提出“九五”期间,各级工会要协助各级政府和企业搞好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帮助150个亏损企业(以小型为主)停亏、减亏或扭亏为盈的任务以来,全区各盟市、旗县工会和产业工会经过调查研究,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扭亏有望的企业,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坚持技术帮扶与资金帮扶相结合,以技术帮扶为主;帮扶企业摆脱眼前困难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相结合,重在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创造外部条件与调动企业内部因素相结合,着眼于调动企业内部积极因素的原则,积极开展帮助亏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各级工会广开渠道、牵线搭桥,千方百计在市场信息、融通资金、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方面为企业服务,充分显示工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至1997年,已累计帮扶204个小型亏损企业停亏、减亏或扭亏为盈,提前3年超额完成5年帮扶150个亏损企业的任务。自治区总工会连续两年在扭亏增盈工作中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表彰。

    【送温暖工程】  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在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中,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具有工会特色的帮困工作,逐步形成对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具有补充性质的职工互助补充保障体系,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1.初步建立帮困救助体系。全区困难职工建档率已达90%以上,建立企业、旗县、盟市和自治区四级档案信息和统计网络,并实行适时调整、定期核实的动态管理制度。全区扶困基金网络已初具规模,85%的盟市、86%的旗县和443个基层企事业建立扶困基金,共筹集资金6 880.1万元。1997年,动用基金扶持困难企业292个,帮扶困难职工8万多人。2.初步建立职工互助互济体系。全区已建立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组织523个,参加职工32.5万人,保险金额3 623万元,有5.5万名职工享受保险待遇;互助储金会组织8 659个,参加职工62万多人,储金会金额2 454万元;职工消费合作社387个,入社职工43万人,使职工受益130万元。3.初步建立再就业服务体系。各级工会兴办职业培训机构108个,举办下岗职工培训班501期,培训下岗失业职工2万多人,80%以上实现再就业。兴办经济实体330个,安排部分职工及家属就业。推动各地建立扶困市场58个,扶困专柜2 000多个,安排下岗职工及家属8 000多人就业。

    【帮扶万户特困职工】  自治区各级工会按照1996年初自治区总工会六届二次全委会议作出的3年帮扶万户职工脱贫的部署,积极开展帮扶活动。两年来,通过利用职工互助扶困基金,低息或无息贷款帮助困难职工从事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自救,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生活困难职工户制度,利用地域资源优势和优惠政策创办各种类型的职工扶贫基地等措施,累计帮扶12 266户困难职工家庭脱贫,提前1年超额完成帮扶任务。自治区总工会六届四次全委会议决定,从1998年开始,再用3年时间,继续开展新一轮帮扶万户特困职工活动。

    【组织我为大庆做贡献活动】  为充分发挥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热爱内蒙古、建设内蒙古”的主人翁精神,动员和组织各族职工群众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迎庆自治区成立50周年活动,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定,由工会牵头在全区开展涉及农林牧业、工业交通、财贸商务、文教卫生、基本建设和党政机关等各行各业的“我为大庆做贡献活动”。成立由自治区党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尤仁任组长、33个厅局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总工会。各地区、单位都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活动方案,把这项活动纳入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在各级党政领导和各级工会的精心组织下,全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我为大庆做贡献活动”。

    【开展职工读书自学年活动】  为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职工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自治区总工会在全区开展职工读书自学年活动。各级工会按照自治区总工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职工读书自学活动的领导,整顿、建立、健全各级职工读书自学活动指导机构,完善工作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劳动关系的变化,以岗位业务技能培训为重点,以“六学”为主要内容,广泛深入开展职工读书自学活动,提高职工队伍的两个素质。全区已有读书指导委员会2 456个,读书小组35 738个。1997年,参加读书自学和各种教育活动的职工达50万人次。

    【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  1997年,自治区总工会和各盟市、产业工会围绕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落实工会工作总体思路、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困难职工生活状况、企业改革中职工权益的维护和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近40份调查报告。其中,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呼和浩特、包头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工思想状况的调查》、《关于乌达、海勃湾、包头矿务局困难情况的调查与建议》,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等党政领导对调查报告作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和地区认真落实报告中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工运理论研究工作,围绕全区工会工作的重点,针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新形势,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入探索与研究,取得积极成果。工运理论研讨活动征集论文176篇,有84篇获优秀论文奖,自治区工研会被自治区社科联评为优秀学会。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各级党政决策和工会组织参政议政提供依据,有效地促进工会联系党和职工群众桥梁纽带作用的发挥及代表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的履行。

    【对外工作】  1997年,自治区总工会遵循党和国家的外交总体战略,坚持独立自主,广泛联系的方针,积极开展工会对外工作,宣传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和自治区成立50年来的巨大变化和成就,加深和巩固同相关国家、地区工会间的了解和友谊。自治区党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尤仁,应邀率团对蒙古国乌兰巴托市进行工会间友好访问;组织内蒙古教育工会赴东南亚职工消费合作社考察团,对新加坡、马来西亚进行考察;派遣技术职工四批20人赴日本进行研修。全年接待日本通运服务中心研修生考察团、日本福岛中小企业团体党中央会友好人士访华团和蒙古国乌兰巴托市工会联合会友好访问团等代表团。

    【职工文联成立】 1997年12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职工文联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选举自治区党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尤仁为自治区职工文联主席。内蒙古自治区职工文联是自治区各企业、行业、产业工会或文学艺术团体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自治区文联团体会员。其宗旨是贯彻执行“二为”方针和“双百”方针,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自治区各行各业职工文学艺术事业,活跃全区职工文学艺术活动。其主要任务是促进企业、行业、产业工会职工与专业文艺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进行各类文学艺术交流活动,开展职工文艺培训,发现、扶植和培养基层文艺人才,并为企业、行业、产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咨询和服务。首批团体会员包括内蒙古电力文协、呼铁局文联、准格尔煤炭工业公司文联等14个单位和团体。

    (傲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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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领导名录】

        主  席:尤  仁(蒙古族)

        副主席:殷殿明

            韩毅顺

            张振玺

              白玉贞(女 蒙古族)

     【概况】  1949年3月,中国共产党内蒙古工作委员会决定成立内蒙古自治区职工会总会筹备小组。5月1日,正式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筹备委员会。1953年8月5—18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筹备委员会召开各市、旗地方工会及6个产业工会负责干部联席会议。会议根据中国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工会章程,改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筹备委员会为内蒙古自治区工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49年10月3~11日,绥远省委在丰镇召开首届工人代表会议,正式成立绥远省总工会筹备委员会。1951年2月21~25日,绥远省工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归绥(今呼和浩特市)召开,正式成立绥远省总工会。1953年7月,绥远省总工会改称绥远省工会联合会。1953年10月15日,根据中共中央蒙绥分局指示,内蒙古自治区工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与绥远省工会联合会合署办公。1954年3月6日,绥远省建制撤销,绥远省工会联合会并入内蒙古自治区工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1955年7月7~14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出席会议的正式代表201人,列席人员35人,正式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工会联合会,赵云驶任主席。1958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1958年成都会议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会联合会可以考虑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的精神,经内蒙古自治区工会联合会第一届执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1959年1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会联合会正式改称为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1960年4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613人。1966年7月至1973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撤销,停止活动。1973年4月1日,根据中共中央〔1973〕17号文件精神,经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批准,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筹备小组。1973年6月27日至7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621人,正式恢复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至1996年,全区职工总数379.4万人,基层工会委员会已发展到1.5万个,工会会员218万人,工会专职干部1. 3万人。自治区总工会机关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教育部、经济工作部、劳动保护部、财务部、社会保障部、法律工作部、女工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老干部处、机关党委。

        1997年,自治区各级工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动员和组织各族职工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为完成自治区“九五”计划实现跨世纪宏伟目标建功立业,全区职工劳动竞赛和双增双节创造效益3.4亿元,合理化建议节约和创造价值2.4亿元,组织职工技术培训59万人次,开展技术攻关800多项,帮扶72个小型亏损企业停亏、减亏和扭亏,有效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企业发展;以提高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为重点,努力建设“四有”职工队伍,深化建设职工之家和职工读书自学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宣传工人阶级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职代会民主评议和监督企业领导干部为重点,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全区3 957个企业职代会开展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工作,许多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促进职工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的落实,推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依靠职工办企业机制的建立;以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为重点,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全区59.6%的企业签订集体合同,95%以上的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促进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以职工解困和再就业为重点,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积极推动困难职工生活保障机制的建立,全区困难职工建档率达90%以上,85%的盟市、86%的旗县建立扶困基金,帮扶4 630户特困职工脱贫,培训下岗职工2万多人,其中1.6万名职工实现再就业。

    【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  为进一步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自治区总工会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关于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培训规划》,举办集体合同法律培训班,在培训骨干的同时,总结和推广一批先进经验。各级工会紧紧把握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六个环节”,以建立工作格局和工作机制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1997年,全区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已达到4 407个,占应建企业的59.6%,比1996年增加2 605个。

    【群众性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1997年,自治区各级工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自治区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建设,全区12个盟市工会和部分产业工会、78个旗县工会、1 000多个企业工会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300个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三级组织;614个乡镇企业和205个外商投资企业建立工会劳动保护组织;3 923个企业建立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小组检查员18万多名,初步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

    【首次颁发五一新闻奖】  自治区总工会于1996年设立“五一新闻奖”。1997年,全区工会系统人员在新闻媒介发稿4 729条,其中《工人日报》、《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电台发稿678条。在各盟市、产业工会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评选委员会认真评选,自治区总工会首次颁发“五一新闻奖”,乌力吉等26人受到表彰。

    【帮助企业扭亏增盈】  1996年,自治区总工会六届四次常委会会议提出“九五”期间,各级工会要协助各级政府和企业搞好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帮助150个亏损企业(以小型为主)停亏、减亏或扭亏为盈的任务以来,全区各盟市、旗县工会和产业工会经过调查研究,选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扭亏有望的企业,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坚持技术帮扶与资金帮扶相结合,以技术帮扶为主;帮扶企业摆脱眼前困难与增强企业发展后劲相结合,重在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创造外部条件与调动企业内部因素相结合,着眼于调动企业内部积极因素的原则,积极开展帮助亏损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各级工会广开渠道、牵线搭桥,千方百计在市场信息、融通资金、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方面为企业服务,充分显示工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至1997年,已累计帮扶204个小型亏损企业停亏、减亏或扭亏为盈,提前3年超额完成5年帮扶150个亏损企业的任务。自治区总工会连续两年在扭亏增盈工作中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表彰。

    【送温暖工程】  全区各级工会组织在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中,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具有工会特色的帮困工作,逐步形成对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具有补充性质的职工互助补充保障体系,维护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1.初步建立帮困救助体系。全区困难职工建档率已达90%以上,建立企业、旗县、盟市和自治区四级档案信息和统计网络,并实行适时调整、定期核实的动态管理制度。全区扶困基金网络已初具规模,85%的盟市、86%的旗县和443个基层企事业建立扶困基金,共筹集资金6 880.1万元。1997年,动用基金扶持困难企业292个,帮扶困难职工8万多人。2.初步建立职工互助互济体系。全区已建立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组织523个,参加职工32.5万人,保险金额3 623万元,有5.5万名职工享受保险待遇;互助储金会组织8 659个,参加职工62万多人,储金会金额2 454万元;职工消费合作社387个,入社职工43万人,使职工受益130万元。3.初步建立再就业服务体系。各级工会兴办职业培训机构108个,举办下岗职工培训班501期,培训下岗失业职工2万多人,80%以上实现再就业。兴办经济实体330个,安排部分职工及家属就业。推动各地建立扶困市场58个,扶困专柜2 000多个,安排下岗职工及家属8 000多人就业。

    【帮扶万户特困职工】  自治区各级工会按照1996年初自治区总工会六届二次全委会议作出的3年帮扶万户职工脱贫的部署,积极开展帮扶活动。两年来,通过利用职工互助扶困基金,低息或无息贷款帮助困难职工从事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自救,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生活困难职工户制度,利用地域资源优势和优惠政策创办各种类型的职工扶贫基地等措施,累计帮扶12 266户困难职工家庭脱贫,提前1年超额完成帮扶任务。自治区总工会六届四次全委会议决定,从1998年开始,再用3年时间,继续开展新一轮帮扶万户特困职工活动。

    【组织我为大庆做贡献活动】  为充分发挥全区各族人民群众“热爱内蒙古、建设内蒙古”的主人翁精神,动员和组织各族职工群众热情支持和积极参与迎庆自治区成立50周年活动,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定,由工会牵头在全区开展涉及农林牧业、工业交通、财贸商务、文教卫生、基本建设和党政机关等各行各业的“我为大庆做贡献活动”。成立由自治区党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尤仁任组长、33个厅局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总工会。各地区、单位都成立相应的机构,制定活动方案,把这项活动纳入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在各级党政领导和各级工会的精心组织下,全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我为大庆做贡献活动”。

    【开展职工读书自学年活动】  为贯彻《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职工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自治区总工会在全区开展职工读书自学年活动。各级工会按照自治区总工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职工读书自学活动的领导,整顿、建立、健全各级职工读书自学活动指导机构,完善工作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劳动关系的变化,以岗位业务技能培训为重点,以“六学”为主要内容,广泛深入开展职工读书自学活动,提高职工队伍的两个素质。全区已有读书指导委员会2 456个,读书小组35 738个。1997年,参加读书自学和各种教育活动的职工达50万人次。

    【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  1997年,自治区总工会和各盟市、产业工会围绕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落实工会工作总体思路、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困难职工生活状况、企业改革中职工权益的维护和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近40份调查报告。其中,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呼和浩特、包头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工思想状况的调查》、《关于乌达、海勃湾、包头矿务局困难情况的调查与建议》,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等党政领导对调查报告作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和地区认真落实报告中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工运理论研究工作,围绕全区工会工作的重点,针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实行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新形势,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入探索与研究,取得积极成果。工运理论研讨活动征集论文176篇,有84篇获优秀论文奖,自治区工研会被自治区社科联评为优秀学会。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各级党政决策和工会组织参政议政提供依据,有效地促进工会联系党和职工群众桥梁纽带作用的发挥及代表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的履行。

    【对外工作】  1997年,自治区总工会遵循党和国家的外交总体战略,坚持独立自主,广泛联系的方针,积极开展工会对外工作,宣传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和自治区成立50年来的巨大变化和成就,加深和巩固同相关国家、地区工会间的了解和友谊。自治区党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尤仁,应邀率团对蒙古国乌兰巴托市进行工会间友好访问;组织内蒙古教育工会赴东南亚职工消费合作社考察团,对新加坡、马来西亚进行考察;派遣技术职工四批20人赴日本进行研修。全年接待日本通运服务中心研修生考察团、日本福岛中小企业团体党中央会友好人士访华团和蒙古国乌兰巴托市工会联合会友好访问团等代表团。

    【职工文联成立】 1997年12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职工文联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会议选举自治区党委常委、总工会主席尤仁为自治区职工文联主席。内蒙古自治区职工文联是自治区各企业、行业、产业工会或文学艺术团体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自治区文联团体会员。其宗旨是贯彻执行“二为”方针和“双百”方针,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自治区各行各业职工文学艺术事业,活跃全区职工文学艺术活动。其主要任务是促进企业、行业、产业工会职工与专业文艺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进行各类文学艺术交流活动,开展职工文艺培训,发现、扶植和培养基层文艺人才,并为企业、行业、产业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咨询和服务。首批团体会员包括内蒙古电力文协、呼铁局文联、准格尔煤炭工业公司文联等14个单位和团体。

    (傲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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