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1998卷  /  经济

1998卷

  • 财政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领导名录

        厅    长:范游恺

        副 厅 长:王长玉

                 詹  瑛(女)

                 长  江(蒙古族)

                 符太增

                 冀秉峰

        总会计师:丁锡成

        纪检组长:高存祥

     【概况】  1947年5月,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后设财政经济部,部长特木尔巴根。1948年11月15日,财政经济部改为财政部,下属机构有人民银行、税务局、粮食局、盐务局。1949年6月17日,绥远省人民政府设财政处,不久改为财政厅,厅长靳崇智。1954年,原绥远省财政厅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合并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设机构有办公室、预算处、财政监察处、经济建设财务处、会计处、社会文教行政财务处、农牧业税处、人事科、物资管理科,核定干部编制130人。1957年4月,贯彻精简机构精神,自治区编委核批财政厅为5处2室,即预算处、财政监察处、农牧业税处、经济建设财务处、社会文教行政财务处、办公室、人事室,编制80人。1957年3月,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并入财政厅,对外挂交通银行牌子,对内称公私合营企业财务处。1958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委下达财政厅行政编制182人,内设机构6处(人事室改为处)、1室(办公室)、1局(税务局)、1行(建设银行)。所属单位保险公司编制35人。9月,建设银行建制撤销并入财政厅,设基建处,1959年撤销保险公司。1965年8月,财政厅改称财政局隶属财贸委。1966年9月,恢复财政厅建制,撤销财贸委。1968年10月,撤销财政厅,由原财政厅抽调15人组成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生建部财贸组财政小组。1970年5月,撤销财贸组,成立财政粮食局,10月,撤销财粮局成立财政金融局,实行军管。1972年,改称财政局。1980年9月,财政局改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1997年,自治区财政厅设办公室、综合处、预算处、苏木乡镇财政处、工业交通处、商贸处、外经外事处、条法税政处、文教行政处、农牧业处、基本建设处、会计处、财政监督处(内蒙古自治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保障处、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车辆编制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成立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有:内蒙古财政学校(内蒙古税务学校,挂党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呼和浩特函授站的牌子)、内蒙古财政科学研究所、内蒙古财政计算中心、内蒙古财政培训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拍卖中心、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兴蒙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国债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内蒙古财会》杂志社、内蒙古中华会计学校。1997年,厅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职工653人,其中机关公务员158人。在机关公务员中,有研究生1人,大学本科学历56人,大学专科70人,中专以下31人;妇女干部59人,占37%;蒙古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干部46人,占29%。

    财政收支  1997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1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4.1%,增长19.4%,其中;上划党中央“两税”收入38.1亿元,增长5.8%;地方财政收入73.2亿元,增长27.7%。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6.1亿元,增长20.4%;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1亿元,增长136%。一般预算收入中,工商税收完成41.86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7.2%;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完成13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7.8%;企业收入完成4.42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6.04%;其它收入完成1.91亿元。全年财政支出142.91亿元,增长15.1%。在一般预算支出中,各类生产建设性支出25.39亿元,增长15.6%;各部门事业费支出70.81亿元,增长13.8%;行政及公检法支出26.12亿元,增长10.1%;各种价格补贴支出12.24亿元,降低3.6%。收支相抵,全区财政净结余1 300万元,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财政收人超百亿工程  1997年,自治区完成财政收入111.3亿元,实现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全区财政收入超百亿元。在实现超百亿元工程中,各级财政采取三项措施。1.培植财源。以促进农牧业增产、增效、增收为目标,重点支持以水利为中心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用增产技术和产业化建设,加大对农业投入。1997年,支援农牧业生产支出5.7亿元,增长15.9%,农业综合开发投入1.95亿元,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5亿元,投资“380人畜饮水工程建设”9 500万元。这些资金投入改善了自治区农村牧区生活、生产条件,提高了农牧业生产能力。围绕自治区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投入企业技术改造资金7.27亿元,重点扶持自治区骨干企业,培植骨干财源。2.落实对国有企业增资减债政策,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市四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返还国有工业企业所得税2 88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本。13户企业使用的自治区本级“拨改贷”资金6.4亿元转为国家资本金。全年减免退增值税2亿元,涉及乡镇企业、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文化宣传企业、粮食企业、劳教企业等行业企业。3.加大扶持旗县经济和村级经济发展力度。1997年,筹集资金6 000万元,扶持6个旗县发展经济,实现财政自给。自治区财政筹集2 500万元,盟市、旗县配套2 500万元,扶持1 000个村、嘎查发展集体经济,旗县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财政收入超亿元旗县市由1996年的12个增加到21个,财政收入超百万元的乡镇、苏木由1996年的580个增加到774个。

    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制止和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及粮油政策性补贴预算安排意见报告的通知》精神,自治区财政厅制订下发制止和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实行以奖代补奖励政策。规定凡当年未发生新增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按期完成消化1991粮食年度末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以及国有粮食部门全面推行“两条线”运行机制的地区,在自治区规定各盟市消化挂账期限内,按所辖旗县每个旗县(区)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在自治区规定的消化挂账期限内,凡提前完成责任书规定消化挂账目标的盟市,每提前一年自治区按照盟市所辖旗县(区)每个旗县(区)再核拨5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专项用于消化新增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或当年粮食政策性补贴方面的支出。1997年,累计下达各地区“以奖代补”奖励资金1亿元,自治区争取到党中央财政停息补助款2.2亿元,有效地支持和推动全区制止和消化粮食挂账工作。全区当年消化粮食挂账4.9亿元,累计消化挂账15.8亿元,占党中央核复全区1991粮食年度末粮食政策性挂账的51.3%。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到1997年底已  提前一年完成消化粮食财务挂账任务,其它10个盟市都完成当年消化挂账任务。

    国债发行  国债由财政部发行,作为党中央财政的专项收入。自治区财政承担销售国债任务。1997年,自治区承销凭证式2年期国债4 000万元,3年期国债1亿元,5年期国债3 000万元,后又追加5年期国债1 2007元,这样承销3年期国债总额1.20亿元。财政厅将承销的国库券转交国债服务中心和各盟市、旗县财政国债服务中心(部),由各级国债中心(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售。9月22日,承销特种定向债券3 000万元,特种定向债券是附息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8.8%,利息按年支付,到期还本。自治区定向养老保险金2 330万元,待业保险金670万元。在开展国债承销兑付的同时,财政厅对国债券代保管凭证进行清理。从1997年5月1日起,暂停开具新的“代保管凭证”,并对“凭证”领用备案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各盟市财政局对本地区国债中介机构的凭证领用、结余情况进行汇总、造册,将各机构还未使用的“凭证”收回,上缴财政厅。各使用机构在1997年5月1日前开出的“凭证”仍维持原委托代保管和受托代保管关系。停止使用“凭证”后,各国债经营机构不得使用各种自制“凭证”向社会销售国债。1997年,兑付到期国库券1. 3亿元,到期国债全部及时兑付,维护国债的良好信誉,当年销毁已兑付国库券1.1亿元。在发展国债一级市场的同时,发挥财政职能不断搞活二级市场。

    零基预算  1997年,在全区实行“零基预算”。它的基本内容是以零为基点,重点对支出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在核实部门和单位人员、车辆、设备、业务量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统一标准,既不考虑上年经费包干基数,也不考虑比例递增因素,重新按照需要支出因素核定其包干经费。根据财力可能和支出项目的重要程度,分级分地区编制年度预算。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后,各级政府对所属部门、单位,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都建立责任制。首先,各级政府对所属部门、单位实行责任制和目标化管理,在以“零”为基点,按编制、按定额对部门和单位安排预算后,各预算单位坚决执行预算,不得超预算花钱。各部门和单位的财务目标是,在核定的年度预算内,力争用较少的钱办更多的事。其次,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实行责任制和目标化管理。在自治区对旗县实行“零基预算”后,所有旗县都具有保证编制内财政供养人员基本工资和最低公务费的能力。如果因预算安排不当,出现拖欠干部职工基本工资的,上级政府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一些财力相对宽裕的旗县,除保证基本人员经费和必要的办公经费外,还要设法保证农业、教育等重点支出。自治区对盟市的财政考核目标,主要包括财政收入增长目标和财政收支平衡目标。盟市不仅要实现全盟市当年收支平衡,而且要实现盟市本级和所属各旗县的当年收支平衡;三是编制内财政供养人员基本工资的兑现目标。实行“零基预算”有利于实现和保持财政收支平衡,有利于加强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增强财政调控能力,有利于促进合理分配财政资金,强化财政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核定、严格管理、注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识,有利于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转移支付  自治区财政对下级财政转移支出,主要对财政困难旗县给予补贴,其资金来源是党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财政厅根据自治区编委已确定的各旗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数,1995年,各旗县财政实际供养离退休人数、集体人员数,以及核定的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最低公务费标准,先计算出每个旗县基本工资和公务费支出最低需求总额,以此与可用财力进行比较。对当地可用财力低于核定编制内人员基本工资和最低公务费支出总额的部分,由上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1995年,旗县的实有财政供养人员与自治区编委核定的编制相比,有些旗县超编较多,有的旗县实有人数低于编制人数。为鼓励控编,尽力减轻财政负担,对实有人数低于编制人数的旗县,按编制人数计算;财政供养人员较多的旗县,3年之内财政仍保证超编人员的部分基本工资,每年递减三分之一,对超编人员财政不核公务费。从1995年起,自治区已连续3年对旗县实施转移支付,累计转移支付资金14.26亿元,对60多个旗县增加财政补助。其中,1997年增加转移支付资金2.06亿元,补助58个旗县,使这些旗县的财政困难有所缓解。

    世界银行贷款  1997年,参与世行贷款三期改水、西部扶贫、西部三省公路、包头集装箱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这是引进世行贷款的重要环节。国家财政部以及世行官员多次前往赤峰、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包头等项目区进行实地考察采点。1991年底,世行三期改水项目已正式启动,托克托火力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已正式签约,西部扶贫项目获得确认并已着手编制预可研报告,包头集装箱项目预可研报告正在准备之中,西部三省公路项目完成预评估。为包头地震恢复项目争取到530万美元的额外优惠贷款,对加快自治区包头市、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将发挥作用。在积极争取引进世行贷款的同时,加强对贷款项目财政管理工作,努力实现管好、用好、还好的目标。全年共为实施中的7个项目提取世行贷款3 168万美元,拨付配套资金370万元人民币,有力地支持项目建设;全年共偿还11个项目到期贷款本息费1 068万美元。协助政府解决集通铁路老项目欠债问题,维护自治区地对外信誉。为提高全区引进和管理世行贷款水平,举办4期世行贷款业务培训班,培训人员120人次,使各级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农业综合开发  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是自治区长期开发的主要科学依据。继1994年巴彦淖尔河套地区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和1996年土默川农业综合开发可行性研究之后,1997年,又先后对西辽河流域、嫩江右岸、额尔古纳河流域以及黄河流域南岸(伊克昭盟)和全区草原牧区进行综合调查研究。部分规划已通过国家有关部门专家的评审,其余规划工作已接近尾声。规划中对全区各流域农牧业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开发区社会经济状况、农业综合开发有利条件及主要制约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特别是水资源供需状况进行平衡分析,制定各旗县项目区近、远期几大工程体系规划和新增生产能力及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目标。整个规划可作为2010年以前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立项的基本依据。农业综合开发坚持以改造中低产田和人工种草、改良天然草场为重点,提高现有耕地和草场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大力推广节水措施,加大科技含量,主攻单位面积产量。同时,集中有效资金抓粮食、秸杆加工转化薄弱环节,加速产业化建设步伐,达到项目区农牧民率先达小康的目的。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始于1995年,加上1996、1997年新增、续建项目,至1997年底,累计投资8.93亿元,其中,党中央财政资金3.02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15亿元,农发行专项贷款3 526万元,群众和集体自筹资金3.41亿元。累计改造中低产田269.92万亩,开垦宜农土地26.92万亩,营造防护林34.15万亩,人工种草43.34万亩,围栏草场77.27万亩,改良草场68.9万亩,饲料基地9.59万亩,多种经营及龙头项目136个。主要工程量、完成小型水库1座,排灌站31个,机电井8 534眼,改良土壤2 37.45万亩,技术培训127.52万人次,群众投劳3 813.72万工日,土石方1.78亿立方米。三期项目区1997年新增粮食57.32万吨,油料4 099.76万公斤,甜菜13.09万吨,饲草1.21亿公斤,肉类1 412.6万公斤,产值2.04亿元,利税3 648.33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加300元以上。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改革  1997年,自治区财政厅与自治区劳动厅、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共同制发《关于对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从1998年元月1日开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直属监狱系统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并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执行。

    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和扶困济贫  1997年,财政安排扶困基金500万元,按照扶困基金管理办法,全区已筹集扶困基金4 230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1 750万元,1997年,利用基金本息投入扶困工作135万元,为呼和浩特钢铁厂等困难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对部分困难企业工资发放实行“三家抬”办法,给予贷款贴息。安排450万元再就业经费,帮助困难企业和下岗职工度过难关。

    整章建制规范社会保障财务管理  根据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先后制定《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劳服企业贷款贴息暂行办法》、《残疾人就业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社会福利企业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从而建立有序的资金拨付制度,规范理财行为。

    对卫生专项业务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1997年,对1996年卫生专项业务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发现自治区卫生厅在专项业务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措施。

    社会保障业务培训  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工作是项新工作,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社保工作人员大部分初次接触社保工作,业务和政策水平参差不齐。为此,自治区财政厅举办社保理论暨财务制度培训班和微机业务培训班各1期,对12盟市财政局社保科和部分旗县财政局社保股的同志进行培训。1997年5月,组织12盟市财政局社保科工作人员,赴先进省市进行学习考察,以利推动全区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会计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  按照国家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要求,自治区财政厅指导各盟市、各机关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单位规范化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各地区、各部门每半年向自治区财政厅上报一次工作总结和统计调查表。在全区会计科长工作会议上,自治区财政厅领导听取各地区的工作汇报,要求各地区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作为当前会计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以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  1997年,加强对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管理是会计电算化管理中的重点问题,通过向软件经销单位颁发《软件安装许可证》为手段,为各单位开展会计电算化提供服务,发放两件许可证。成立会计电算化软件评审小组,对单位自行开发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测试评审。

    严格《会计证》管理  从1997年3月下旬开始会计证年检、验证、换证,至12月31日全部结束。共计年检、验证、换证及新领会计证20 795人,其中:党中央单位8 535人,地方单位按行业划分为工业3 565人,农业4 895人,商业3 565人,行政事业2 589人,税务282人,其它部门83人。通过换证,清理不在岗会计人员。全区会计证岗位培训共10 711人。

    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评审  1997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有40 642人报名应试,实际参加考试28 778人,参考率为70.8%,合格率为12.70%,其中,会计师14.56%,助理会计师8.69%,会计员15.36%。华小星等21人通过高级会计师评审,获得高级会计师专业职称。

    注册会计师管理  1997年底,全区共有会计师事务所48家,加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注册审计师协会联合后审计师事务所139家,共计187家,分支机构91家,执业注册会计师达到1 469人,非执业会员达到1 135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道德,执业质量,执业水平都有所提高。

    农牧业投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要求,在安排1997年财政支出预算时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全区财政支农生产支出和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11.63亿元,增长12.5%;扶贫配套资金在原有1 570万元基数上又增加1 750万元。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以巩固和完善农牧业基础设施条件为中心,重点支持粮食自给工程,畜牧业防灾基地建设,扶贫开发,“380人畜饮水工程”等项目。财政投入2 500万元专项支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党中央财政投入900万元,自治区财政投入950万元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1997年,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的力度,自治区本级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达3 000万元。重点支持自治区“丰收计划”、“1122工程”、“温饱致富工程”、“节本增效工程”、“种子工程”和“旱作农业工程”,支持畜牧业“双增双提”为主的畜种改良,科学饲养、短期育肥,改良草场等适用增产技术推广。

    预算外资金检查  1997年,自治区财政、物价、审计、地税、银行、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工作,检查对象是各部门、各单位1996年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检查时间1997年4~12月。经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区直106个部门和12个盟市全部进行自查,自查面达到100%。进入重点检查阶段后,自治区从财政、审计、物价、地税、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抽调60余名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组成14个检查组,历经6个月的时间,分别对区直106个部门和341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据检查统计,1996年全区预算外资金总收入48.83亿元,其中区直单位12.40亿元,盟市36.43亿元;1996年预算外资金支出44.76亿元,其中区直单位支出12.31亿元,盟市支出32.45亿元;年底全区预算外资金累计滚存余额15.36亿元。

    检查分析预算外收入  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占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总额的一半以上。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345项,其中国家级85项,自治区级10项。二是事业行政支出占预算外资金支出总额的三分之一多,反映出自治区预算外资金支出在弥补行政事业经费不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按国家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电力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和收费项目约占五分之一,且主要体现在自治区本级。

    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自立项目收费或超标准、超范围收费。2. 不使用专用票据收费。3. 预算外收入不专储或少专储。4. 擅自留用应缴财政预算收入。5. 违纪支用预算外资金。

    整顿财经秩序  1997年,自治区各级财政监督机构紧密结合各地实际,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顿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的指示精神,大力加强监督检查,为整顿自治区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平衡财政预算,理顺经济关系,推动反腐倡廉的深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除坚持抓好财政日常监督检查外,在全区范围开展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检查,经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改进方法、突出重点地开展全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全区共抽调12 085人,组成4 016个检查组,对135 959个行政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进行重点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2.90亿元,应缴财政2.21亿元,已入库2.14亿元,入库率达96.44%。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法制意识,纠正一批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截留财政预算收入,逃避财政专户管理,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重点检查党政机关违反规定配备或违控购买专用商品,特别是小汽车和无线移动电话等。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非生产性消费,严禁超标准购车,更换新车或调用企业车辆;严禁购买进口豪华小轿车。强化对国有工商企业财务监督,对国有工商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办法,由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抽查,从而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存在问题  1.财政收入增长缺乏稳固的基础。全区地方财政收入直接来自于农牧业的税收占总收入近20%,农牧业丰欠对财政收入影响很大。1997年,全区多数地区发生干旱、洪涝等灾害,全区农田受灾面积5 176万 亩,草场受灾面积4.4亿亩,部分地区农牧业税因此短收。工业方面,企业经济效益处于较低水平,企业所得税短收4 700万元。2.旗县财政困难,拖欠职工工资。1997年,全区财政供养人员人均可用财力不到4000元的旗县56个,全区当年欠发工资4亿多元。3.预算资金调度紧张。由于财政收入入库进度不均衡,上半年入库进度慢,下半年逐渐加快,因此,前3个季度资金调度紧张,为保发工资和维持党政机关运转,只能由自治区超调资金  予以支持。

    (高迎光)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财政
  •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领导名录

        厅    长:范游恺

        副 厅 长:王长玉

                 詹  瑛(女)

                 长  江(蒙古族)

                 符太增

                 冀秉峰

        总会计师:丁锡成

        纪检组长:高存祥

     【概况】  1947年5月,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后设财政经济部,部长特木尔巴根。1948年11月15日,财政经济部改为财政部,下属机构有人民银行、税务局、粮食局、盐务局。1949年6月17日,绥远省人民政府设财政处,不久改为财政厅,厅长靳崇智。1954年,原绥远省财政厅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合并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设机构有办公室、预算处、财政监察处、经济建设财务处、会计处、社会文教行政财务处、农牧业税处、人事科、物资管理科,核定干部编制130人。1957年4月,贯彻精简机构精神,自治区编委核批财政厅为5处2室,即预算处、财政监察处、农牧业税处、经济建设财务处、社会文教行政财务处、办公室、人事室,编制80人。1957年3月,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并入财政厅,对外挂交通银行牌子,对内称公私合营企业财务处。1958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委下达财政厅行政编制182人,内设机构6处(人事室改为处)、1室(办公室)、1局(税务局)、1行(建设银行)。所属单位保险公司编制35人。9月,建设银行建制撤销并入财政厅,设基建处,1959年撤销保险公司。1965年8月,财政厅改称财政局隶属财贸委。1966年9月,恢复财政厅建制,撤销财贸委。1968年10月,撤销财政厅,由原财政厅抽调15人组成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生建部财贸组财政小组。1970年5月,撤销财贸组,成立财政粮食局,10月,撤销财粮局成立财政金融局,实行军管。1972年,改称财政局。1980年9月,财政局改称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1997年,自治区财政厅设办公室、综合处、预算处、苏木乡镇财政处、工业交通处、商贸处、外经外事处、条法税政处、文教行政处、农牧业处、基本建设处、会计处、财政监督处(内蒙古自治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保障处、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车辆编制办公室)、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成立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财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有:内蒙古财政学校(内蒙古税务学校,挂党中央财政金融学院呼和浩特函授站的牌子)、内蒙古财政科学研究所、内蒙古财政计算中心、内蒙古财政培训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拍卖中心、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兴蒙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内蒙古国债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内蒙古财会》杂志社、内蒙古中华会计学校。1997年,厅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职工653人,其中机关公务员158人。在机关公务员中,有研究生1人,大学本科学历56人,大学专科70人,中专以下31人;妇女干部59人,占37%;蒙古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干部46人,占29%。

    财政收支  1997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11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4.1%,增长19.4%,其中;上划党中央“两税”收入38.1亿元,增长5.8%;地方财政收入73.2亿元,增长27.7%。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6.1亿元,增长20.4%;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1亿元,增长136%。一般预算收入中,工商税收完成41.86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57.2%;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完成13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7.8%;企业收入完成4.42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6.04%;其它收入完成1.91亿元。全年财政支出142.91亿元,增长15.1%。在一般预算支出中,各类生产建设性支出25.39亿元,增长15.6%;各部门事业费支出70.81亿元,增长13.8%;行政及公检法支出26.12亿元,增长10.1%;各种价格补贴支出12.24亿元,降低3.6%。收支相抵,全区财政净结余1 300万元,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财政收人超百亿工程  1997年,自治区完成财政收入111.3亿元,实现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全区财政收入超百亿元。在实现超百亿元工程中,各级财政采取三项措施。1.培植财源。以促进农牧业增产、增效、增收为目标,重点支持以水利为中心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用增产技术和产业化建设,加大对农业投入。1997年,支援农牧业生产支出5.7亿元,增长15.9%,农业综合开发投入1.95亿元,支援不发达地区支出5亿元,投资“380人畜饮水工程建设”9 500万元。这些资金投入改善了自治区农村牧区生活、生产条件,提高了农牧业生产能力。围绕自治区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投入企业技术改造资金7.27亿元,重点扶持自治区骨干企业,培植骨干财源。2.落实对国有企业增资减债政策,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市四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返还国有工业企业所得税2 88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本。13户企业使用的自治区本级“拨改贷”资金6.4亿元转为国家资本金。全年减免退增值税2亿元,涉及乡镇企业、福利企业、校办企业、文化宣传企业、粮食企业、劳教企业等行业企业。3.加大扶持旗县经济和村级经济发展力度。1997年,筹集资金6 000万元,扶持6个旗县发展经济,实现财政自给。自治区财政筹集2 500万元,盟市、旗县配套2 500万元,扶持1 000个村、嘎查发展集体经济,旗县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财政收入超亿元旗县市由1996年的12个增加到21个,财政收入超百万元的乡镇、苏木由1996年的580个增加到774个。

    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制止和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及粮油政策性补贴预算安排意见报告的通知》精神,自治区财政厅制订下发制止和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实行以奖代补奖励政策。规定凡当年未发生新增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按期完成消化1991粮食年度末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以及国有粮食部门全面推行“两条线”运行机制的地区,在自治区规定各盟市消化挂账期限内,按所辖旗县每个旗县(区)奖励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在自治区规定的消化挂账期限内,凡提前完成责任书规定消化挂账目标的盟市,每提前一年自治区按照盟市所辖旗县(区)每个旗县(区)再核拨5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专项用于消化新增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或当年粮食政策性补贴方面的支出。1997年,累计下达各地区“以奖代补”奖励资金1亿元,自治区争取到党中央财政停息补助款2.2亿元,有效地支持和推动全区制止和消化粮食挂账工作。全区当年消化粮食挂账4.9亿元,累计消化挂账15.8亿元,占党中央核复全区1991粮食年度末粮食政策性挂账的51.3%。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到1997年底已  提前一年完成消化粮食财务挂账任务,其它10个盟市都完成当年消化挂账任务。

    国债发行  国债由财政部发行,作为党中央财政的专项收入。自治区财政承担销售国债任务。1997年,自治区承销凭证式2年期国债4 000万元,3年期国债1亿元,5年期国债3 000万元,后又追加5年期国债1 2007元,这样承销3年期国债总额1.20亿元。财政厅将承销的国库券转交国债服务中心和各盟市、旗县财政国债服务中心(部),由各级国债中心(部)向全社会公开发售。9月22日,承销特种定向债券3 000万元,特种定向债券是附息国债,期限5年,年利率8.8%,利息按年支付,到期还本。自治区定向养老保险金2 330万元,待业保险金670万元。在开展国债承销兑付的同时,财政厅对国债券代保管凭证进行清理。从1997年5月1日起,暂停开具新的“代保管凭证”,并对“凭证”领用备案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各盟市财政局对本地区国债中介机构的凭证领用、结余情况进行汇总、造册,将各机构还未使用的“凭证”收回,上缴财政厅。各使用机构在1997年5月1日前开出的“凭证”仍维持原委托代保管和受托代保管关系。停止使用“凭证”后,各国债经营机构不得使用各种自制“凭证”向社会销售国债。1997年,兑付到期国库券1. 3亿元,到期国债全部及时兑付,维护国债的良好信誉,当年销毁已兑付国库券1.1亿元。在发展国债一级市场的同时,发挥财政职能不断搞活二级市场。

    零基预算  1997年,在全区实行“零基预算”。它的基本内容是以零为基点,重点对支出项目进行分析和评估,在核实部门和单位人员、车辆、设备、业务量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统一标准,既不考虑上年经费包干基数,也不考虑比例递增因素,重新按照需要支出因素核定其包干经费。根据财力可能和支出项目的重要程度,分级分地区编制年度预算。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后,各级政府对所属部门、单位,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都建立责任制。首先,各级政府对所属部门、单位实行责任制和目标化管理,在以“零”为基点,按编制、按定额对部门和单位安排预算后,各预算单位坚决执行预算,不得超预算花钱。各部门和单位的财务目标是,在核定的年度预算内,力争用较少的钱办更多的事。其次,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实行责任制和目标化管理。在自治区对旗县实行“零基预算”后,所有旗县都具有保证编制内财政供养人员基本工资和最低公务费的能力。如果因预算安排不当,出现拖欠干部职工基本工资的,上级政府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一些财力相对宽裕的旗县,除保证基本人员经费和必要的办公经费外,还要设法保证农业、教育等重点支出。自治区对盟市的财政考核目标,主要包括财政收入增长目标和财政收支平衡目标。盟市不仅要实现全盟市当年收支平衡,而且要实现盟市本级和所属各旗县的当年收支平衡;三是编制内财政供养人员基本工资的兑现目标。实行“零基预算”有利于实现和保持财政收支平衡,有利于加强预算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增强财政调控能力,有利于促进合理分配财政资金,强化财政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核定、严格管理、注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识,有利于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转移支付  自治区财政对下级财政转移支出,主要对财政困难旗县给予补贴,其资金来源是党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财政厅根据自治区编委已确定的各旗县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数,1995年,各旗县财政实际供养离退休人数、集体人员数,以及核定的行政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最低公务费标准,先计算出每个旗县基本工资和公务费支出最低需求总额,以此与可用财力进行比较。对当地可用财力低于核定编制内人员基本工资和最低公务费支出总额的部分,由上级财政予以适当补助。1995年,旗县的实有财政供养人员与自治区编委核定的编制相比,有些旗县超编较多,有的旗县实有人数低于编制人数。为鼓励控编,尽力减轻财政负担,对实有人数低于编制人数的旗县,按编制人数计算;财政供养人员较多的旗县,3年之内财政仍保证超编人员的部分基本工资,每年递减三分之一,对超编人员财政不核公务费。从1995年起,自治区已连续3年对旗县实施转移支付,累计转移支付资金14.26亿元,对60多个旗县增加财政补助。其中,1997年增加转移支付资金2.06亿元,补助58个旗县,使这些旗县的财政困难有所缓解。

    世界银行贷款  1997年,参与世行贷款三期改水、西部扶贫、西部三省公路、包头集装箱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这是引进世行贷款的重要环节。国家财政部以及世行官员多次前往赤峰、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包头等项目区进行实地考察采点。1991年底,世行三期改水项目已正式启动,托克托火力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已正式签约,西部扶贫项目获得确认并已着手编制预可研报告,包头集装箱项目预可研报告正在准备之中,西部三省公路项目完成预评估。为包头地震恢复项目争取到530万美元的额外优惠贷款,对加快自治区包头市、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将发挥作用。在积极争取引进世行贷款的同时,加强对贷款项目财政管理工作,努力实现管好、用好、还好的目标。全年共为实施中的7个项目提取世行贷款3 168万美元,拨付配套资金370万元人民币,有力地支持项目建设;全年共偿还11个项目到期贷款本息费1 068万美元。协助政府解决集通铁路老项目欠债问题,维护自治区地对外信誉。为提高全区引进和管理世行贷款水平,举办4期世行贷款业务培训班,培训人员120人次,使各级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农业综合开发  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是自治区长期开发的主要科学依据。继1994年巴彦淖尔河套地区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和1996年土默川农业综合开发可行性研究之后,1997年,又先后对西辽河流域、嫩江右岸、额尔古纳河流域以及黄河流域南岸(伊克昭盟)和全区草原牧区进行综合调查研究。部分规划已通过国家有关部门专家的评审,其余规划工作已接近尾声。规划中对全区各流域农牧业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开发区社会经济状况、农业综合开发有利条件及主要制约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特别是水资源供需状况进行平衡分析,制定各旗县项目区近、远期几大工程体系规划和新增生产能力及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目标。整个规划可作为2010年以前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立项的基本依据。农业综合开发坚持以改造中低产田和人工种草、改良天然草场为重点,提高现有耕地和草场的利用率和产出率,大力推广节水措施,加大科技含量,主攻单位面积产量。同时,集中有效资金抓粮食、秸杆加工转化薄弱环节,加速产业化建设步伐,达到项目区农牧民率先达小康的目的。第三期农业综合开发始于1995年,加上1996、1997年新增、续建项目,至1997年底,累计投资8.93亿元,其中,党中央财政资金3.02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15亿元,农发行专项贷款3 526万元,群众和集体自筹资金3.41亿元。累计改造中低产田269.92万亩,开垦宜农土地26.92万亩,营造防护林34.15万亩,人工种草43.34万亩,围栏草场77.27万亩,改良草场68.9万亩,饲料基地9.59万亩,多种经营及龙头项目136个。主要工程量、完成小型水库1座,排灌站31个,机电井8 534眼,改良土壤2 37.45万亩,技术培训127.52万人次,群众投劳3 813.72万工日,土石方1.78亿立方米。三期项目区1997年新增粮食57.32万吨,油料4 099.76万公斤,甜菜13.09万吨,饲草1.21亿公斤,肉类1 412.6万公斤,产值2.04亿元,利税3 648.33万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加300元以上。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改革  1997年,自治区财政厅与自治区劳动厅、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共同制发《关于对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按照通知规定,从1998年元月1日开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与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直属监狱系统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暂行办法》,并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执行。

    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和扶困济贫  1997年,财政安排扶困基金500万元,按照扶困基金管理办法,全区已筹集扶困基金4 230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1 750万元,1997年,利用基金本息投入扶困工作135万元,为呼和浩特钢铁厂等困难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对部分困难企业工资发放实行“三家抬”办法,给予贷款贴息。安排450万元再就业经费,帮助困难企业和下岗职工度过难关。

    整章建制规范社会保障财务管理  根据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工作需要,先后制定《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劳服企业贷款贴息暂行办法》、《残疾人就业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社会福利企业贷款贴息管理暂行办法》,从而建立有序的资金拨付制度,规范理财行为。

    对卫生专项业务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1997年,对1996年卫生专项业务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发现自治区卫生厅在专项业务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措施。

    社会保障业务培训  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工作是项新工作,全区各级财政部门社保工作人员大部分初次接触社保工作,业务和政策水平参差不齐。为此,自治区财政厅举办社保理论暨财务制度培训班和微机业务培训班各1期,对12盟市财政局社保科和部分旗县财政局社保股的同志进行培训。1997年5月,组织12盟市财政局社保科工作人员,赴先进省市进行学习考察,以利推动全区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会计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  按照国家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要求,自治区财政厅指导各盟市、各机关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对机关、单位规范化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各地区、各部门每半年向自治区财政厅上报一次工作总结和统计调查表。在全区会计科长工作会议上,自治区财政厅领导听取各地区的工作汇报,要求各地区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作为当前会计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以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加强会计电算化管理  1997年,加强对商品化会计核算软件的管理是会计电算化管理中的重点问题,通过向软件经销单位颁发《软件安装许可证》为手段,为各单位开展会计电算化提供服务,发放两件许可证。成立会计电算化软件评审小组,对单位自行开发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测试评审。

    严格《会计证》管理  从1997年3月下旬开始会计证年检、验证、换证,至12月31日全部结束。共计年检、验证、换证及新领会计证20 795人,其中:党中央单位8 535人,地方单位按行业划分为工业3 565人,农业4 895人,商业3 565人,行政事业2 589人,税务282人,其它部门83人。通过换证,清理不在岗会计人员。全区会计证岗位培训共10 711人。

    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评审  1997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共有40 642人报名应试,实际参加考试28 778人,参考率为70.8%,合格率为12.70%,其中,会计师14.56%,助理会计师8.69%,会计员15.36%。华小星等21人通过高级会计师评审,获得高级会计师专业职称。

    注册会计师管理  1997年底,全区共有会计师事务所48家,加上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注册审计师协会联合后审计师事务所139家,共计187家,分支机构91家,执业注册会计师达到1 469人,非执业会员达到1 135人;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道德,执业质量,执业水平都有所提高。

    农牧业投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要求,在安排1997年财政支出预算时比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全区财政支农生产支出和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11.63亿元,增长12.5%;扶贫配套资金在原有1 570万元基数上又增加1 750万元。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以巩固和完善农牧业基础设施条件为中心,重点支持粮食自给工程,畜牧业防灾基地建设,扶贫开发,“380人畜饮水工程”等项目。财政投入2 500万元专项支持嘎查村集体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党中央财政投入900万元,自治区财政投入950万元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1997年,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的力度,自治区本级财政对农业科技投入达3 000万元。重点支持自治区“丰收计划”、“1122工程”、“温饱致富工程”、“节本增效工程”、“种子工程”和“旱作农业工程”,支持畜牧业“双增双提”为主的畜种改良,科学饲养、短期育肥,改良草场等适用增产技术推广。

    预算外资金检查  1997年,自治区财政、物价、审计、地税、银行、纪检监察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工作,检查对象是各部门、各单位1996年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检查时间1997年4~12月。经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区直106个部门和12个盟市全部进行自查,自查面达到100%。进入重点检查阶段后,自治区从财政、审计、物价、地税、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中介机构抽调60余名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组成14个检查组,历经6个月的时间,分别对区直106个部门和341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据检查统计,1996年全区预算外资金总收入48.83亿元,其中区直单位12.40亿元,盟市36.43亿元;1996年预算外资金支出44.76亿元,其中区直单位支出12.31亿元,盟市支出32.45亿元;年底全区预算外资金累计滚存余额15.36亿元。

    检查分析预算外收入  一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占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总额的一半以上。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345项,其中国家级85项,自治区级10项。二是事业行政支出占预算外资金支出总额的三分之一多,反映出自治区预算外资金支出在弥补行政事业经费不足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按国家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养路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电力建设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和收费项目约占五分之一,且主要体现在自治区本级。

    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自立项目收费或超标准、超范围收费。2. 不使用专用票据收费。3. 预算外收入不专储或少专储。4. 擅自留用应缴财政预算收入。5. 违纪支用预算外资金。

    整顿财经秩序  1997年,自治区各级财政监督机构紧密结合各地实际,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顿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的指示精神,大力加强监督检查,为整顿自治区经济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平衡财政预算,理顺经济关系,推动反腐倡廉的深入发展起到积极作用。除坚持抓好财政日常监督检查外,在全区范围开展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检查,经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改进方法、突出重点地开展全区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全区共抽调12 085人,组成4 016个检查组,对135 959个行政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进行重点检查,共查出违纪金额2.90亿元,应缴财政2.21亿元,已入库2.14亿元,入库率达96.44%。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法制意识,纠正一批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截留财政预算收入,逃避财政专户管理,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重点检查党政机关违反规定配备或违控购买专用商品,特别是小汽车和无线移动电话等。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非生产性消费,严禁超标准购车,更换新车或调用企业车辆;严禁购买进口豪华小轿车。强化对国有工商企业财务监督,对国有工商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办法,由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客观公正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抽查,从而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存在问题  1.财政收入增长缺乏稳固的基础。全区地方财政收入直接来自于农牧业的税收占总收入近20%,农牧业丰欠对财政收入影响很大。1997年,全区多数地区发生干旱、洪涝等灾害,全区农田受灾面积5 176万 亩,草场受灾面积4.4亿亩,部分地区农牧业税因此短收。工业方面,企业经济效益处于较低水平,企业所得税短收4 700万元。2.旗县财政困难,拖欠职工工资。1997年,全区财政供养人员人均可用财力不到4000元的旗县56个,全区当年欠发工资4亿多元。3.预算资金调度紧张。由于财政收入入库进度不均衡,上半年入库进度慢,下半年逐渐加快,因此,前3个季度资金调度紧张,为保发工资和维持党政机关运转,只能由自治区超调资金  予以支持。

    (高迎光)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