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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卷

  • 外事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领导名录】

        任:王国士(1997年5月离任)

                      经大平(蒙古族1997年5月任职)

    副 主 任:旺楚克(蒙古族)

                      乔明凌(女)

    纪检组长:白文华

     【概况】  1950年1月6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外交部驻满洲里联络处,为外交部派出机构。1954~1955年,外交部将联络处下放给内蒙古自治区。1955年1月,集宁——二连铁路线国际联运通车后,经国务院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驻集宁外事组,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的直属机构,其行政、业务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外交部双重领导。1957年1月,经外交部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撤销驻集宁外事组,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处从满洲里迁到呼和浩特市,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直属处。根据国务院的指示,1958年8月12日,自治区决定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与外事处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66~1973年,外事办公室和外事处改称为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外事组。1973年,根据国务院指示,将外事组改为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外事办公室。1977年后,自治区外事机构有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对外友好协会,三位一体,一套机构,三块牌子。1983年,机构改革,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外事处、苏蒙处、旅游处。1989年6月2日,增设友协处,作为自治区对外友协的办事机构。1989年11月,增设派驻纪检组。1990年,增设出国管理处。1991年3月1日,增设综合处。1991年10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旅游局与自治区外办分署单设,为副厅级建制,归口自治区外办领导,并撤销自治区外办旅游处。至此,自治区外办与自治区对外友协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91年5月16日,中苏两国政府签订《关于两国东段国界的协议》,1992年4月,自治区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自治区中俄勘界办公室,设在外办,主管中俄边界内蒙古段勘界工作。1996年,机构改革,自治区外办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有秘书处、礼宾处、出国管理处、涉外管理处、欧亚处、友协办公室、界务管理处、引智办公室、派驻纪检组。

        1997年,自治区外事部门在各盟市和边境旗、县、市所在地均设有外事办公室。自治区外办机关驻首府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有: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驻京自办签证服务处、友好交流服务中心、外事培训中心。所属企业有:外汇商品供应公司、外事接待车队、交友贸易公司、外事服务中心。全区外事系统共有干部职工500余名,其中研究生2人,大专以上学历320名,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占职工总数的31%。

     【涉外工作】  1997年,自治区外办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关于处理突发性涉外事件预案》,划定涉外事件的范围、分类,规定处理涉外事件的工作机构、主要任务、程序和要求,使涉外事件的处理有章可循。全年直接和间接处理涉外事件14起,发挥外事部门的指导协调作用,使发生的涉外事件得以妥善解决。接待和参与接待高规格和重要的来访团组共46批350人次,在接待工作中,注重把握大局,传递有关经济合作信息,为自治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本着“以我为主、内外有别”和“经济问题从宽,政治问题从严”的原则,组织接待10批20人次外国记者对自治区一些重点项目和民族风情等进行专题采访,回国后均客观地报道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外宣传内蒙古,扩大内蒙古的知名度。

     【与俄蒙交往】  1997年2月初,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事馆第三任总领事索尔巴拉姆·布德到任,自治区外办先后安排自治区乌力吉主席、王占副主席、包文发副主席会见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事索·布德。年内,安排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事索·布德对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包头市、伊克昭盟等地进行友好访问和参观考察。1997年,自治区外办与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事馆会晤23次,处理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馆照会、来函35份,向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事馆发出公函和照会17份。1997年11月7日,蒙古国贸工部代表团访问内蒙古自治区。在同俄罗斯交往方面,具体承办铺设俄罗斯后贝加尔斯克——满洲里石油管道项目的报批、对外联系和协议起草工作。1997年,已获中俄双方外交部批准。自治区副主席包文发率自治区政府代表团于1997年11月19~22日访问俄联邦赤塔州,签署内蒙古自治区与赤塔州两地区进一步发展经贸合作和后贝加尔斯克——满洲里之间铺设石油管道协议。

     【因公出国审理】  1997年,自治区外办制定《出国审理工作规程》、《护照签证工作规程》等内部工作制度,并公诸社会,接受监督。全年共审理全区因公派遣出国团组5 694批,17 585人(次)。具体承办自治区15位省级领导出国向国务院的申报手续;为1 943名因公出国人员申办外国签证;为来自39个国家的2 059人次办理来华邀请手续。

     【中俄边界东段勘界 中蒙边界内部踏察】   1997年,自治区外办把中俄勘界善后工作和中蒙边界内部踏察,作为边界管理的重点工作,制订计划,统筹安排。中俄勘界收尾工作方面,在1996年完成中俄边界内蒙古段勘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狠抓勘界收尾工作的落实。1.收集整理中俄勘界资料,分门别类进行立卷归档,共立卷56卷,装订成册72册,扩印1 500多张资料图片;编辑、整理中苏边界勘察、中俄勘界录像资料,装订成资料相册。建成中俄勘界资料室,使中俄勘界的资料、档案得到妥善的保管。2.完成与俄方第一勘界组的收尾总结工作。3.参加中俄联委会3次会议,自治区上交的勘界成果全部被联委会验收、确认。4.派员参加中俄边界“共同经济利用”谈判会晤4次,中俄双方确认关于共同经济利用的指导原则的协定,于1997年11月上旬叶利钦访华期间两国政府代表签订这一《协定》。5.完成中俄边界部分界桩的维修和脱落国徽界桩的粘贴任务。中蒙边界内部踏察方面,1997年1~5月,进行中蒙边界内部踏察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从5月下旬至9月下旬,克服自然条件恶劣多变,工作条件差等种种困难,在各级政府、外办、军区、边防部队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踏察组行程2万多公里,动用人力60多人次,车辆20多台,马匹50多匹,分4个阶段进行中蒙边界内部踏察,顺利完成中蒙边界内蒙古段3 197.686公里(其中水界190多公里因经费和交通工具限制,未能实地踏察,待1998年进行)的踏察任务。对这段边界现有的774个界桩(正桩480个,附桩294个),中方境内634个各种界桩、方位物,165个界线标志逐个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和现场登记、拍照,分别理出界桩及其它标志损坏程度的各种数据,形成中蒙边界内蒙古段内部踏察第一手资料。1997年10月15日,分别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外交部做书面报告。

     【引进国外人才派员出国培训】  1997年,自治区外办共组织申报37个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并全部获得国家外专局批准立项。这些项目分布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伊克昭盟、乌兰察布盟、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盟、包头钢铁公司、自治区畜牧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林业厅等11个盟市厅局的25个项目单位。1997年,已执行完毕21个项目,利用国家外专局下拨的专项引智经费85万多元。全年共办理备案类培训项目47个,培训人数200人次;办理审核类培训项目6个,培训人数93人次;审批类培训项目获国家外专局批准立项9个,1997年已执行培训项目4个,派出人数82人次;获得专项培训经费资助达87万多元。此外,与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密切合作,开发利用16个有国外资助的培训项目,选送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共54人次,赴9个国家和地区培训和研修,争取利用国外资助近100万元。这些培训项目的实施,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为充分调动外国专家的积极性,1997年自治区外办还承办自治区首届“骏马奖”评选授奖活动,有6名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文教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获奖。

     【民间友好交往】  1997年,自治区外办(自治区对外友协)充分利用对外友协这个民间交往的渠道,加强同世界各国的民间友好交往。全年通过友协渠道先后组团10个,分别对美国、加拿大、日本、法国、德国、哥伦比亚、墨西哥、俄罗斯、蒙古国、巴西、荷兰、比利时、卢森堡、阿根廷等国家进行友好访问,通过访问,扩大同上述国家民间、官方的接触和交往,增进同这些国家民间组织和人民的友谊。其中,锡林浩特市政府代表团访问加拿大洛埃得明斯特期间,还签订建立友好城市关系议定书。全年共接待来自美国、日本、蒙古国、苏格兰等国民间友好来访团组9个,并接受日本沙漠绿化实践协会会长远山正瑛向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捐款100万日元。

    (吴秀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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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王国士(1997年5月离任)

                      经大平(蒙古族1997年5月任职)

    副 主 任:旺楚克(蒙古族)

                      乔明凌(女)

    纪检组长:白文华

     【概况】  1950年1月6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外交部驻满洲里联络处,为外交部派出机构。1954~1955年,外交部将联络处下放给内蒙古自治区。1955年1月,集宁——二连铁路线国际联运通车后,经国务院批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驻集宁外事组,为自治区人民政府派出的直属机构,其行政、业务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外交部双重领导。1957年1月,经外交部同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撤销驻集宁外事组,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处从满洲里迁到呼和浩特市,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直属处。根据国务院的指示,1958年8月12日,自治区决定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外事办公室与外事处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66~1973年,外事办公室和外事处改称为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外事组。1973年,根据国务院指示,将外事组改为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外事办公室。1977年后,自治区外事机构有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对外友好协会,三位一体,一套机构,三块牌子。1983年,机构改革,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外事处、苏蒙处、旅游处。1989年6月2日,增设友协处,作为自治区对外友协的办事机构。1989年11月,增设派驻纪检组。1990年,增设出国管理处。1991年3月1日,增设综合处。1991年10月2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旅游局与自治区外办分署单设,为副厅级建制,归口自治区外办领导,并撤销自治区外办旅游处。至此,自治区外办与自治区对外友协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1991年5月16日,中苏两国政府签订《关于两国东段国界的协议》,1992年4月,自治区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自治区中俄勘界办公室,设在外办,主管中俄边界内蒙古段勘界工作。1996年,机构改革,自治区外办列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行政机构。内设机构有秘书处、礼宾处、出国管理处、涉外管理处、欧亚处、友协办公室、界务管理处、引智办公室、派驻纪检组。

        1997年,自治区外事部门在各盟市和边境旗、县、市所在地均设有外事办公室。自治区外办机关驻首府呼和浩特市。直属事业单位有: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驻京自办签证服务处、友好交流服务中心、外事培训中心。所属企业有:外汇商品供应公司、外事接待车队、交友贸易公司、外事服务中心。全区外事系统共有干部职工500余名,其中研究生2人,大专以上学历320名,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占职工总数的31%。

     【涉外工作】  1997年,自治区外办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关于处理突发性涉外事件预案》,划定涉外事件的范围、分类,规定处理涉外事件的工作机构、主要任务、程序和要求,使涉外事件的处理有章可循。全年直接和间接处理涉外事件14起,发挥外事部门的指导协调作用,使发生的涉外事件得以妥善解决。接待和参与接待高规格和重要的来访团组共46批350人次,在接待工作中,注重把握大局,传递有关经济合作信息,为自治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本着“以我为主、内外有别”和“经济问题从宽,政治问题从严”的原则,组织接待10批20人次外国记者对自治区一些重点项目和民族风情等进行专题采访,回国后均客观地报道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外宣传内蒙古,扩大内蒙古的知名度。

     【与俄蒙交往】  1997年2月初,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事馆第三任总领事索尔巴拉姆·布德到任,自治区外办先后安排自治区乌力吉主席、王占副主席、包文发副主席会见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事索·布德。年内,安排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事索·布德对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包头市、伊克昭盟等地进行友好访问和参观考察。1997年,自治区外办与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事馆会晤23次,处理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馆照会、来函35份,向蒙古国驻呼和浩特总领事馆发出公函和照会17份。1997年11月7日,蒙古国贸工部代表团访问内蒙古自治区。在同俄罗斯交往方面,具体承办铺设俄罗斯后贝加尔斯克——满洲里石油管道项目的报批、对外联系和协议起草工作。1997年,已获中俄双方外交部批准。自治区副主席包文发率自治区政府代表团于1997年11月19~22日访问俄联邦赤塔州,签署内蒙古自治区与赤塔州两地区进一步发展经贸合作和后贝加尔斯克——满洲里之间铺设石油管道协议。

     【因公出国审理】  1997年,自治区外办制定《出国审理工作规程》、《护照签证工作规程》等内部工作制度,并公诸社会,接受监督。全年共审理全区因公派遣出国团组5 694批,17 585人(次)。具体承办自治区15位省级领导出国向国务院的申报手续;为1 943名因公出国人员申办外国签证;为来自39个国家的2 059人次办理来华邀请手续。

     【中俄边界东段勘界 中蒙边界内部踏察】   1997年,自治区外办把中俄勘界善后工作和中蒙边界内部踏察,作为边界管理的重点工作,制订计划,统筹安排。中俄勘界收尾工作方面,在1996年完成中俄边界内蒙古段勘界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狠抓勘界收尾工作的落实。1.收集整理中俄勘界资料,分门别类进行立卷归档,共立卷56卷,装订成册72册,扩印1 500多张资料图片;编辑、整理中苏边界勘察、中俄勘界录像资料,装订成资料相册。建成中俄勘界资料室,使中俄勘界的资料、档案得到妥善的保管。2.完成与俄方第一勘界组的收尾总结工作。3.参加中俄联委会3次会议,自治区上交的勘界成果全部被联委会验收、确认。4.派员参加中俄边界“共同经济利用”谈判会晤4次,中俄双方确认关于共同经济利用的指导原则的协定,于1997年11月上旬叶利钦访华期间两国政府代表签订这一《协定》。5.完成中俄边界部分界桩的维修和脱落国徽界桩的粘贴任务。中蒙边界内部踏察方面,1997年1~5月,进行中蒙边界内部踏察前期准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从5月下旬至9月下旬,克服自然条件恶劣多变,工作条件差等种种困难,在各级政府、外办、军区、边防部队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踏察组行程2万多公里,动用人力60多人次,车辆20多台,马匹50多匹,分4个阶段进行中蒙边界内部踏察,顺利完成中蒙边界内蒙古段3 197.686公里(其中水界190多公里因经费和交通工具限制,未能实地踏察,待1998年进行)的踏察任务。对这段边界现有的774个界桩(正桩480个,附桩294个),中方境内634个各种界桩、方位物,165个界线标志逐个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和现场登记、拍照,分别理出界桩及其它标志损坏程度的各种数据,形成中蒙边界内蒙古段内部踏察第一手资料。1997年10月15日,分别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和中国外交部做书面报告。

     【引进国外人才派员出国培训】  1997年,自治区外办共组织申报37个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并全部获得国家外专局批准立项。这些项目分布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伊克昭盟、乌兰察布盟、锡林郭勒盟、呼伦贝尔盟、包头钢铁公司、自治区畜牧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林业厅等11个盟市厅局的25个项目单位。1997年,已执行完毕21个项目,利用国家外专局下拨的专项引智经费85万多元。全年共办理备案类培训项目47个,培训人数200人次;办理审核类培训项目6个,培训人数93人次;审批类培训项目获国家外专局批准立项9个,1997年已执行培训项目4个,派出人数82人次;获得专项培训经费资助达87万多元。此外,与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密切合作,开发利用16个有国外资助的培训项目,选送各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共54人次,赴9个国家和地区培训和研修,争取利用国外资助近100万元。这些培训项目的实施,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为充分调动外国专家的积极性,1997年自治区外办还承办自治区首届“骏马奖”评选授奖活动,有6名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文教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获奖。

     【民间友好交往】  1997年,自治区外办(自治区对外友协)充分利用对外友协这个民间交往的渠道,加强同世界各国的民间友好交往。全年通过友协渠道先后组团10个,分别对美国、加拿大、日本、法国、德国、哥伦比亚、墨西哥、俄罗斯、蒙古国、巴西、荷兰、比利时、卢森堡、阿根廷等国家进行友好访问,通过访问,扩大同上述国家民间、官方的接触和交往,增进同这些国家民间组织和人民的友谊。其中,锡林浩特市政府代表团访问加拿大洛埃得明斯特期间,还签订建立友好城市关系议定书。全年共接待来自美国、日本、蒙古国、苏格兰等国民间友好来访团组9个,并接受日本沙漠绿化实践协会会长远山正瑛向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捐款100万日元。

    (吴秀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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