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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卷

  • 档案工作
  •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领导名录】

    局(馆)长:张佃敏(9月离任)梁文清(9月任职)

    副局(馆)长:杨勇(4月离任)丁丁(达斡尔族) 朝克(蒙古族)

    巡视员:杨勇(4月任职 12月离任)

    副巡视员:李岱(女)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总编制13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1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0人。内设12个处室,即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法规处、档案馆室业务监督指导处、经济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处、信息处、收集整理部、蒙文档案部、科技部、保管利用部、编目编研部、乌兰夫研究会办公室;下设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档案教育与研究中心2个二级单位。

    【档案法制建设】自治区档案局对18家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与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对全区民政系统婚姻档案、收养档案管理开展执法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违法违纪处分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提出修改意见;开展对盟市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兴安盟被评为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先进单位。

    【档案宣传工作】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为重点,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档案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累计在《内蒙古日报》、《北方新报》、《晨报》、《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档案与社会》上发表档案宣传文章174篇。自治区档案馆“兰台荟萃”、“光辉的历程”两展室接待各级领导、社会各界人士1 566人;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检委合作,将自治区档案馆作为赛罕区“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承办华北地区第六次档案学术讨论会,并出版档案学术论文集。

    【档案科技信息化工作】自治区档案局对2007-2009年度全区档案科研获奖项目进行表彰。完成“蒙古文档案管理系统”升级研发及《电子文件管理中元数据的自动捕获》、《非结构化电子文件的归档》立项工作。《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全程管理》获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批准立项。自治区档案局召开全区档案信息化工作会议。印发《内蒙古档案局关于加强全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档案信息化2010-2012年建设目标》、《内蒙古自治区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数字档案馆建设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信息化建设评估标准》。自治区档案馆完成档案原文扫描12  282卷,128.9万页,录入目录22.7万条。扫描打印照片512张,刻录光盘270张,编辑视频1 080分钟。录入蒙文历史档案文件级目录8 000条。实施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制度,与吉林省档案局签订协议,互为对方提供重要档案异质备份库,确保档案安全。完善内蒙古档案信息网公开栏目,增加上网信息、公开现行文件和开放档案信息量,发布各类信息480条、20万余字,图片150张。

    【档案开发利用】自治区档案馆立足馆藏,大力开发档案资源,编辑出版《旅蒙商档案史料选编》、《共和国记忆——从元旦社论看新中国变迁》;完成《成吉思汗陵档案文献汇编》系列丛书、《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蒙古族卷》档案条目编写工作。创新服务理念,提高利用效率。向社会承诺实行公众节假日提供档案利用服务,自治区档案馆全年接待档案利用单位368个、利用者1 365人次,提供档案5 833卷(册、盘)。

    【档案馆机关档案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开展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工作,鄂尔多斯市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一级档案馆,填补了自治区没有市县级国家一级档案馆的空白。兴安盟、海拉尔区、集宁区、东胜区、伊金霍洛旗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馆。以中西部县级档案馆建设为契机,自治区档案局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编制自治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年度计划,启动自治区旗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进行监督指导,自治区社保局、医保局通过全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验收。推进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批备案工作。加强对各级机关、团体档案工作监督指导,制定《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呼伦贝尔市建立“党政机关档案管理中心”进行调研,召开现场会,推广呼伦贝尔市做法,得到国家档案局肯定。继续开展档案利用服务考核、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自治区直属机关有 1家达到档案利用服务优秀单位、5家达到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特级先进单位。

    【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贯彻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和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指导企业依法进行档案规范化管理。对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包头钢铁集团公司、内蒙古盐业公司等5家企业的档案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自治区档案局与自治区煤炭工业局联合召开全区煤炭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提出做好煤炭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参与交通、电力、煤炭、化工、水利等28个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和预验收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要求,对部分已验收的电力项目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复查,保证重点项目档案齐全完整和安全保管。

    【民生档案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各盟市、旗县档案部门与林业部门密切配合,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林地承包合同、林权登记表等文件材料及时归档,广大农牧民利益得到保护。各级档案部门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百姓需求,努力为民生工作服务。自治区档案局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档案管理进行监督、指导;赤峰、通辽、鄂尔多斯、巴彦淖尔等地档案部门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劳动就业、低保、房贷、校安工程、婚姻、收养、社会救助、伤残等多种类型的民生档案,及时指导建档,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

    【档案基础业务】自治区档案馆依法接收应进馆档案,接收整理自治区科学发展观办公室、妇联、沈阳办事处和档案局(馆)办公楼、家属楼基本建设档案3 901件(卷)、资料882册,自治区档案馆馆庆实物档案1930件以及一批重要档案。主动开展散存社会珍贵档案征集工作,征集百年老照片档案181张。与自治区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征集蒙医药文件材料的通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本级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列入范围的65个单位进行接洽,共接收征集、下载1 014份文件。自治区档案馆整理档案并拟写卷内目录27 610条。整理照片档案1 041张,名人档案2 435件。整理喀喇沁左旗札萨克衙门档案3 000卷。翻译蒙文历史档案案卷目录1.5万条。与《北方新报》社、蒙牛乳业集团联合召开三千孤儿寻亲档案座谈会,建立寻亲档案。加强重点档案抢救工作,缩微档案100轴,复制100轴,修裱档案2.5万张。继续督促、指导盟市、旗县开展明清档案案卷级目录采集工作。

    【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全区档案教育工作宏观指导,加强“232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事人才信息数据库。建立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编制信息化管理。继续开展档案人员岗位培训、档案专业继续教育、档案人员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考试考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高培训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先后举办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企业档案管理、修订《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会计档案管理、档案统计工作培训班。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协助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准格尔旗档案局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全年累计培训档案人员3 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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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领导名录】

    局(馆)长:张佃敏(9月离任)梁文清(9月任职)

    副局(馆)长:杨勇(4月离任)丁丁(达斡尔族) 朝克(蒙古族)

    巡视员:杨勇(4月任职 12月离任)

    副巡视员:李岱(女)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档案局(馆)总编制13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110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10人。内设12个处室,即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法规处、档案馆室业务监督指导处、经济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处、信息处、收集整理部、蒙文档案部、科技部、保管利用部、编目编研部、乌兰夫研究会办公室;下设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档案教育与研究中心2个二级单位。

    【档案法制建设】自治区档案局对18家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与自治区民政厅联合对全区民政系统婚姻档案、收养档案管理开展执法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违法违纪处分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提出修改意见;开展对盟市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兴安盟被评为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先进单位。

    【档案宣传工作】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为重点,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宣传档案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区累计在《内蒙古日报》、《北方新报》、《晨报》、《中国档案报》、《中国档案》、《档案与社会》上发表档案宣传文章174篇。自治区档案馆“兰台荟萃”、“光辉的历程”两展室接待各级领导、社会各界人士1 566人;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检委合作,将自治区档案馆作为赛罕区“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承办华北地区第六次档案学术讨论会,并出版档案学术论文集。

    【档案科技信息化工作】自治区档案局对2007-2009年度全区档案科研获奖项目进行表彰。完成“蒙古文档案管理系统”升级研发及《电子文件管理中元数据的自动捕获》、《非结构化电子文件的归档》立项工作。《基于XML的电子文件全程管理》获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批准立项。自治区档案局召开全区档案信息化工作会议。印发《内蒙古档案局关于加强全区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档案信息化2010-2012年建设目标》、《内蒙古自治区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数字档案馆建设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信息化建设评估标准》。自治区档案馆完成档案原文扫描12  282卷,128.9万页,录入目录22.7万条。扫描打印照片512张,刻录光盘270张,编辑视频1 080分钟。录入蒙文历史档案文件级目录8 000条。实施重要档案异地备份制度,与吉林省档案局签订协议,互为对方提供重要档案异质备份库,确保档案安全。完善内蒙古档案信息网公开栏目,增加上网信息、公开现行文件和开放档案信息量,发布各类信息480条、20万余字,图片150张。

    【档案开发利用】自治区档案馆立足馆藏,大力开发档案资源,编辑出版《旅蒙商档案史料选编》、《共和国记忆——从元旦社论看新中国变迁》;完成《成吉思汗陵档案文献汇编》系列丛书、《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蒙古族卷》档案条目编写工作。创新服务理念,提高利用效率。向社会承诺实行公众节假日提供档案利用服务,自治区档案馆全年接待档案利用单位368个、利用者1 365人次,提供档案5 833卷(册、盘)。

    【档案馆机关档案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办法》,开展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工作,鄂尔多斯市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一级档案馆,填补了自治区没有市县级国家一级档案馆的空白。兴安盟、海拉尔区、集宁区、东胜区、伊金霍洛旗档案馆晋升为国家二级档案馆。以中西部县级档案馆建设为契机,自治区档案局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编制自治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年度计划,启动自治区旗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进行监督指导,自治区社保局、医保局通过全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验收。推进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审批备案工作。加强对各级机关、团体档案工作监督指导,制定《机关档案工作测评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呼伦贝尔市建立“党政机关档案管理中心”进行调研,召开现场会,推广呼伦贝尔市做法,得到国家档案局肯定。继续开展档案利用服务考核、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自治区直属机关有 1家达到档案利用服务优秀单位、5家达到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特级先进单位。

    【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贯彻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企业档案工作规范》和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指导企业依法进行档案规范化管理。对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包头钢铁集团公司、内蒙古盐业公司等5家企业的档案工作进行调研、指导。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自治区档案局与自治区煤炭工业局联合召开全区煤炭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经验,提出做好煤炭企业档案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参与交通、电力、煤炭、化工、水利等28个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和预验收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要求,对部分已验收的电力项目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复查,保证重点项目档案齐全完整和安全保管。

    【民生档案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各盟市、旗县档案部门与林业部门密切配合,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林地承包合同、林权登记表等文件材料及时归档,广大农牧民利益得到保护。各级档案部门坚持以人为本、贴近百姓需求,努力为民生工作服务。自治区档案局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督档案管理进行监督、指导;赤峰、通辽、鄂尔多斯、巴彦淖尔等地档案部门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劳动就业、低保、房贷、校安工程、婚姻、收养、社会救助、伤残等多种类型的民生档案,及时指导建档,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

    【档案基础业务】自治区档案馆依法接收应进馆档案,接收整理自治区科学发展观办公室、妇联、沈阳办事处和档案局(馆)办公楼、家属楼基本建设档案3 901件(卷)、资料882册,自治区档案馆馆庆实物档案1930件以及一批重要档案。主动开展散存社会珍贵档案征集工作,征集百年老照片档案181张。与自治区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征集蒙医药文件材料的通知》。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本级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与列入范围的65个单位进行接洽,共接收征集、下载1 014份文件。自治区档案馆整理档案并拟写卷内目录27 610条。整理照片档案1 041张,名人档案2 435件。整理喀喇沁左旗札萨克衙门档案3 000卷。翻译蒙文历史档案案卷目录1.5万条。与《北方新报》社、蒙牛乳业集团联合召开三千孤儿寻亲档案座谈会,建立寻亲档案。加强重点档案抢救工作,缩微档案100轴,复制100轴,修裱档案2.5万张。继续督促、指导盟市、旗县开展明清档案案卷级目录采集工作。

    【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全区档案教育工作宏观指导,加强“232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事人才信息数据库。建立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编制信息化管理。继续开展档案人员岗位培训、档案专业继续教育、档案人员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考试考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高培训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先后举办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企业档案管理、修订《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会计档案管理、档案统计工作培训班。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协助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准格尔旗档案局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全年累计培训档案人员3 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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