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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卷

  • 文化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领导名录】

      长:王志诚

    副厅长: ***(7月任职)安泳锝(蒙古族)赵新民 乔玉光(蒙古族 7月任职)

    纪检组长:韩 冰(女 9月驻厅)

    副巡视员:李鸿英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机关现有公务员编制52名,在职49人,离退休69人,设职能处室11个,管理区直文化单位18个,职工1 285人。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础建设投资3.5亿元的内蒙古演艺中心开工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稳步推进,在全区建立各级分中心95个,乡村、社区基层点6 414个。2010年又新建15个县级支中心,完成350个乡镇基层服务点的设备配置。抽查验收2008年度54个县级支中心。制定“十二五”文化资源建设、网络管理平台建设等建设规划。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顺利实施。2010年已建成和在建综合文化站479个,完成规划总数的47%。开展公共图书馆评估达标活动,77个参评图书馆中有58个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其中一级7个,二级9个,三级42个。

        群众文化活动参加全国第十五届“群星奖”评奖活动,歌曲《家乡的古神树》等5项作品荣获全国群众文化最高奖——群星奖作品类奖,包头市鹿城文化艺术节等3项活动荣获群星奖项目类奖,全区有3名个人荣获“群文之星”称号,总获奖11项,在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排在第一位。漫瀚调《鄂尔多斯有个五家尧》和舞台剧《祝福阿拉善》两个节目荣获中国农民艺术节“精粹奖”,文化厅荣获优秀组织奖。呼麦演唱《天驹》荣获第八届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金奖,五人民歌组合《狼耳黑骏马》荣获银奖,双陶布秀尔弹唱《这样美丽的阿拉善》荣获铜奖。举办自治区首届“群星奖”评奖活动,展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400余件,90 幅作品获奖;音乐、舞蹈、曲艺和戏剧类作品评出各类奖项42项,8个单位被评为优秀组织工作奖。主办了首届中国·呼和浩特民歌合唱汇演,来自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共25支合唱团参加,参赛人数达到1 500人左右,获得广泛好评。

    文化惠民活动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慰问演出工程,全区三级专业艺术院团全年深入农村牧区、厂矿企业、军营哨所等基层单位演出近6 900场次,丰富了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继续推进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全区各级博物馆免费接待观众200余万人。加强对农村牧区文化大院(文化户)、民间剧团等自办文化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社区文化、广场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农村牧区文化等社会文化活动遍及全区,群众性文艺创作、演出和展览活动蓬勃开展,呈现出群众文化活动的繁荣发展的良好态势。完成自治区《团结奋进的内蒙古》成就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30年成就展》等大型展览工作。

    【艺术创作和演出】艺术创作    推出一批新的舞台艺术作品。组织专家先后对舞剧《诺恩吉雅》、《嘎达梅林》、话剧《拓跋鲜卑》、舞蹈诗《追寻契丹》、歌舞《敖鲁古雅》、大型民族歌舞集《呼伦贝尔大雪原》、蒙古族曲艺情景剧《江格尔》等进行研讨论证,其中《诺恩吉雅》、《拓跋鲜卑》、《敖鲁古雅》已搬上舞台,反响较好,其他剧(节)目正按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对近年来创作的一些基础较好、有提升空间的剧目,在演出实践中不断修改提高,《巴雅尔与大花眼》、《乡村检察官》在自治区西部地区共巡演50多场,《西口好人》、《草原记忆》推出了更加方便下乡演出的精编版,既增加演出场次,又提高剧目质量,收到很好的效果。全国性艺术评奖有新收获。鄂尔多斯市歌舞剧团的舞蹈诗《鄂尔多斯婚礼》获第九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特别奖及音乐创作、表演2个单项奖,《巴雅尔与大花眼》获第二届中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剧目银奖及导演、表演等8个单项奖,《乡村检察官》获第六届全国话剧展演优秀剧目奖,《拓跋鲜卑》获全国话剧金狮奖,舞蹈《东方筑路人》获第七届中国舞蹈“荷花奖”当代舞比赛金奖。

    演出展示活动举办2011年新年音乐会和那顺个人演唱会;组织了湖北省党政代表团慰问演出团大型舞剧《王昭君》在自治区的慰问演出活动,自治区主要领导和湖北省主要领导观看演出;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第六届全国话剧优秀剧目展演、2010年全国京剧优秀剧目展演、中国西部交响乐活动周、中国民族音乐百场巡礼等全国性重大艺术活动,舞蹈诗《鄂尔多斯婚礼》、话剧《乡村检察官》、京剧《大漠昭君》以及内蒙古歌舞剧院民族交响乐团、包头市漫瀚艺术剧院民乐团分别参加了上述活动,内蒙古歌舞等艺术活动在一年内频繁亮相全国舞台,使自治区在全国性重大艺术活动中不缺位并取得较好成绩,为近年来鲜见。同时,加快培育演出市场,由内蒙古演出服务中心牵头,联合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成立呼包鄂演出联盟,为建立全区演出院线奠定基础。

    艺术节庆活动在镶黄旗和察右后旗成功举办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艺术节。由1 100多名乌兰牧骑队员、500多位来宾参加艺术节的9项活动,惠及各族各界群众20多万,是历届乌兰牧骑艺术节规模最大、活动内容最丰富、参演人数最多、惠及群众最广的一届,乌兰牧骑品牌效应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圆满承办第七届草原文化节优秀剧()目展演和演出交易洽谈会。引进区外优秀剧(节)目,内蒙古演出服务中心举办3个大型演出季,全年承接演出90余场,湖北省歌剧舞剧院的《洪湖赤卫队》、中国儿童艺术剧院的《喜羊羊与灰太狼》、俄罗斯歌舞《印象俄罗斯》、朝鲜歌剧《红楼梦》等一批中外艺术院团的精彩演出令自治区观众耳目一新,广受欢迎。

    乌兰牧骑建设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的意见》,将乌兰牧骑建设纳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起草《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评估管理办法》。陈巴尔虎旗等18个旗县乌兰牧骑荣获全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先进乌兰牧骑,乌审旗乌兰牧骑荣获全国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

    【文化遗产保护】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田野调查及验收工作圆满地完成了覆盖全区所有乡镇、苏木及行政村、嘎查的实地文物普查工作。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 21 000余处,其中新发现12 000余处,复查 9 700余处,数量较“二普”登记点翻了一翻。在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00项文物普查重大发现名录中,自治区占7项。赤峰市二道井子夏家店下层文化聚落遗址,被国家文物局评为“2009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完成对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的文物普查的验收工作任务,全区三普的工作进度在全国名列第七位。组织举办《全区文物普查成果展览》,评选出“全区文物普查20大新成果”。进行长城资源调查。重点调查秦汉长城7 400余公里,与全区各盟市文化局签订《保护长城目标责任状》。

    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元上都申遗工作已正式列入2012年中国向联合国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的名单中。争取元上都保护、申遗专项经费5 000万元,投资3 000万元、建筑面积4 000平方米的元上都遗址博物馆工程已正式开工建设。元上都遗址申遗文本的编制工作已完成,由中国政府送交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自治区政府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办法》、颁布《元上都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对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以及申遗工作将起到推动作用。

    文物执法和文物保护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严厉打击破坏、走私文物的专项活动。查办呼和浩特市某公司破坏大青山秦汉长城案,对当事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制定《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安防工作应急预案》,会同自治区消防总队对15个重点文物单位及重点古建筑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年实现文物保护安全年。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评审第二批8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共达到12个。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作传承人评审工作,确定10个大类的115名传承人。13个项目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公示名单。确定6个蒙古族长民歌和呼麦传承基地,启动潮尔道、蒙古诵经等濒危项目的抢救性保护工作。参加“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国剪纸艺术展”,《凤戏牡丹》、《五哥放羊》两幅作品荣获一等奖,五项分获二三等奖。蒙古族马鞍具制作技艺等8个项目参加中国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 6项获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加强对蒙古国文化交流,在呼和浩特召开了蒙古族长调民歌国际研讨会,研究商讨民族民歌和共有文化项目交流合作、联合申报、联合保护的长效机制问题。2010年底参加在蒙古国召开的中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合作机制工作会议。开展蒙古族服饰专项保护活动,深入11个盟市41个相关旗县,对蒙古族服饰进行田野调查、研究论证和风格鉴定,确认区内28个部落及蒙元时期的蒙古族服饰的典型样式,完成106套蒙古族服饰和34套头饰的复原性制作。这些服饰和头饰已全部移交内蒙古博物院作永久性收藏和展示。文化厅排演的《草原欢歌·永恒之火》,参加了“全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舞蹈类)调演”,受到文化部领导和首都各界观众的一致好评。

    【文化市场管理】开展构建平安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网络游戏、网吧、网络音乐、演出等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平安世博、精彩文化”为主题,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等重点,开展“平安世博”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和利用手机传播淫秽视频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53 489人(次),检查经营场所220 954家(次),处罚违规经营场所3 285家(次),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445 072件(册、盘),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1家,取缔无证经营场所185家,罚没款547.84万元。

    完成全区电子游戏市场三年规划工作按照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戏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精神,制定《内蒙古自治区20102012年游戏娱乐场所总量与布局规划》,明确市场准入条件、实施步骤和措施。2010年游戏娱乐场所发展的数量,自治区政府己批复各盟市。

    开展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重新审核登记工作针对个别地区违规审批、许可证照的非法转让和变更等问题,对全区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重新审核登记,摸清限制审批的全区两类经营场所的底数,纠正和查处违规审批的问题,强化全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人员的纪律意识、廉政意识。

    开展推进网吧连锁化的调研摸底和市场培育工作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网吧连锁工作的要求,结合自治区经济欠发达、网吧市场需求延缓的实际情况,积极听取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经营业主、有关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鼓励初步具备连锁企业资格的业主大胆实践,不断扩大规模化经营。

    【文化产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带动文化产业发展开展第二批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工作,命名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召文化产业群落等11家企业和单位为自治区第二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至此,全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已达21家。赤峰力王工艺美术公司和鄂尔多斯响沙湾旅游公司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已达4家。完成自治区演艺、动漫、会展、文物复仿制品及工艺品、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项目库建设,新增入库项目40个,为“十二五”期间项目建设奠定基础。组团参加深圳文博会、西安文博会,通过展览展示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成就,推荐商演文艺项目,开展工艺品、图书音像、动漫等文化贸易,搭建学习和交流平台,达成17项合作协议,现场销售400多万元,文化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取得实效。

    打造民族品牌 扶持动漫产业发展     经文化部审核,自治区手机动漫原创作品《修床》和呼和浩特市漫影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获手机动漫原创作品和手机动漫原创人才(团队)资金扶持。组织国家第二批“动漫企业”和“重点动漫企业”的认定工作,向文化部推荐内蒙古东联影视动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为“动漫企业”和“重点动漫企业”。完成了全区动漫项目申报工作。对东联影视动漫、安达传媒、伊克赛传媒等6家企业的7个动漫作品予以专项资金扶持,并为全区动漫企业购置动漫渲染平台供企业创作动漫产品使用。

    加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力度20109月,推动有关部门共同主办自治区文化产业政银合作战略签约仪式。文化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等9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之后又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未来五年,这10家银行将为自治区的文化企业提供490亿元的授信额度。文化厅已向10家银行机构推荐文化产业项目39个。政银合作初见成效。

    【文化体制改革】艺术院团改革在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内蒙古直属乌兰牧骑改革试点基础上,2010年,研究制定内蒙古民族演艺集团组建方案,上报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盟市文艺院团的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加快,进展顺利。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各盟市相继组建了综合执法机构。20106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文化市场管理的领导体制,统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权。全区已经形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108个文化行政执法机构,800多人的专业执法队伍。

    【对外文化交流】对外文化交流全区艺术演出、文物展览、书画展览、学术研讨、文化考察等项目共组团60余个,900多人次分赴世界各国进行交流活动。接待10多个国家及台湾地区的文化团组800 余人次。内蒙古杂技团蒙派杂技在加拿大、英国、荷兰、日本等国家共演出近500场。满洲里市歌舞团赴俄罗斯乌兰乌德市,参加俄罗斯“汉语年”满洲里——乌兰乌德缔结友好城市60周年文艺演出暨“满洲里日”开幕式文艺演出。内蒙古考古研究所与蒙古国有关单位组成的中蒙联合考古队对蒙古国后杭爱省浩腾特苏木都根乌珠尔遗址和阿德根哈里雅尔遗址进行发掘,共发掘遗迹30余处。派出赴港、澳、台地区文艺演出、文物展览、书法、绘画、摄影等各类团组共300余人次,引进台湾“S·H·E”组合、“天王天后”组合等30余人次赴自治区演出。内蒙古博物院在台北蒙藏文化中心展出《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蒙古族文物精品展》,展出内蒙古地区出土及传世的珍贵文物119件(套)。在台湾故宫博物院进行《黄金辽原—内蒙古博物院精品特展》,获得台湾民众的广泛好评。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参加香港中乐团第34季音乐会开幕式演出,演奏的交响音乐史诗《成吉思汗》受到当地观众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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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领导名录】

      长:王志诚

    副厅长: ***(7月任职)安泳锝(蒙古族)赵新民 乔玉光(蒙古族 7月任职)

    纪检组长:韩 冰(女 9月驻厅)

    副巡视员:李鸿英

    【概况】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机关现有公务员编制52名,在职49人,离退休69人,设职能处室11个,管理区直文化单位18个,职工1 285人。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础建设投资3.5亿元的内蒙古演艺中心开工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稳步推进,在全区建立各级分中心95个,乡村、社区基层点6 414个。2010年又新建15个县级支中心,完成350个乡镇基层服务点的设备配置。抽查验收2008年度54个县级支中心。制定“十二五”文化资源建设、网络管理平台建设等建设规划。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顺利实施。2010年已建成和在建综合文化站479个,完成规划总数的47%。开展公共图书馆评估达标活动,77个参评图书馆中有58个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其中一级7个,二级9个,三级42个。

        群众文化活动参加全国第十五届“群星奖”评奖活动,歌曲《家乡的古神树》等5项作品荣获全国群众文化最高奖——群星奖作品类奖,包头市鹿城文化艺术节等3项活动荣获群星奖项目类奖,全区有3名个人荣获“群文之星”称号,总获奖11项,在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排在第一位。漫瀚调《鄂尔多斯有个五家尧》和舞台剧《祝福阿拉善》两个节目荣获中国农民艺术节“精粹奖”,文化厅荣获优秀组织奖。呼麦演唱《天驹》荣获第八届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金奖,五人民歌组合《狼耳黑骏马》荣获银奖,双陶布秀尔弹唱《这样美丽的阿拉善》荣获铜奖。举办自治区首届“群星奖”评奖活动,展出美术、书法、摄影作品400余件,90 幅作品获奖;音乐、舞蹈、曲艺和戏剧类作品评出各类奖项42项,8个单位被评为优秀组织工作奖。主办了首届中国·呼和浩特民歌合唱汇演,来自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共25支合唱团参加,参赛人数达到1 500人左右,获得广泛好评。

    文化惠民活动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慰问演出工程,全区三级专业艺术院团全年深入农村牧区、厂矿企业、军营哨所等基层单位演出近6 900场次,丰富了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继续推进自治区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全区各级博物馆免费接待观众200余万人。加强对农村牧区文化大院(文化户)、民间剧团等自办文化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社区文化、广场文化、老年文化、少儿文化、农村牧区文化等社会文化活动遍及全区,群众性文艺创作、演出和展览活动蓬勃开展,呈现出群众文化活动的繁荣发展的良好态势。完成自治区《团结奋进的内蒙古》成就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30年成就展》等大型展览工作。

    【艺术创作和演出】艺术创作    推出一批新的舞台艺术作品。组织专家先后对舞剧《诺恩吉雅》、《嘎达梅林》、话剧《拓跋鲜卑》、舞蹈诗《追寻契丹》、歌舞《敖鲁古雅》、大型民族歌舞集《呼伦贝尔大雪原》、蒙古族曲艺情景剧《江格尔》等进行研讨论证,其中《诺恩吉雅》、《拓跋鲜卑》、《敖鲁古雅》已搬上舞台,反响较好,其他剧(节)目正按论证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对近年来创作的一些基础较好、有提升空间的剧目,在演出实践中不断修改提高,《巴雅尔与大花眼》、《乡村检察官》在自治区西部地区共巡演50多场,《西口好人》、《草原记忆》推出了更加方便下乡演出的精编版,既增加演出场次,又提高剧目质量,收到很好的效果。全国性艺术评奖有新收获。鄂尔多斯市歌舞剧团的舞蹈诗《鄂尔多斯婚礼》获第九届中国艺术节文华大奖特别奖及音乐创作、表演2个单项奖,《巴雅尔与大花眼》获第二届中国少数民族戏剧会演剧目银奖及导演、表演等8个单项奖,《乡村检察官》获第六届全国话剧展演优秀剧目奖,《拓跋鲜卑》获全国话剧金狮奖,舞蹈《东方筑路人》获第七届中国舞蹈“荷花奖”当代舞比赛金奖。

    演出展示活动举办2011年新年音乐会和那顺个人演唱会;组织了湖北省党政代表团慰问演出团大型舞剧《王昭君》在自治区的慰问演出活动,自治区主要领导和湖北省主要领导观看演出;组织参加第九届中国艺术节、第六届全国话剧优秀剧目展演、2010年全国京剧优秀剧目展演、中国西部交响乐活动周、中国民族音乐百场巡礼等全国性重大艺术活动,舞蹈诗《鄂尔多斯婚礼》、话剧《乡村检察官》、京剧《大漠昭君》以及内蒙古歌舞剧院民族交响乐团、包头市漫瀚艺术剧院民乐团分别参加了上述活动,内蒙古歌舞等艺术活动在一年内频繁亮相全国舞台,使自治区在全国性重大艺术活动中不缺位并取得较好成绩,为近年来鲜见。同时,加快培育演出市场,由内蒙古演出服务中心牵头,联合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成立呼包鄂演出联盟,为建立全区演出院线奠定基础。

    艺术节庆活动在镶黄旗和察右后旗成功举办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艺术节。由1 100多名乌兰牧骑队员、500多位来宾参加艺术节的9项活动,惠及各族各界群众20多万,是历届乌兰牧骑艺术节规模最大、活动内容最丰富、参演人数最多、惠及群众最广的一届,乌兰牧骑品牌效应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圆满承办第七届草原文化节优秀剧()目展演和演出交易洽谈会。引进区外优秀剧(节)目,内蒙古演出服务中心举办3个大型演出季,全年承接演出90余场,湖北省歌剧舞剧院的《洪湖赤卫队》、中国儿童艺术剧院的《喜羊羊与灰太狼》、俄罗斯歌舞《印象俄罗斯》、朝鲜歌剧《红楼梦》等一批中外艺术院团的精彩演出令自治区观众耳目一新,广受欢迎。

    乌兰牧骑建设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文化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关于加强新时期乌兰牧骑工作的意见》,将乌兰牧骑建设纳入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起草《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评估管理办法》。陈巴尔虎旗等18个旗县乌兰牧骑荣获全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先进乌兰牧骑,乌审旗乌兰牧骑荣获全国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

    【文化遗产保护】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田野调查及验收工作圆满地完成了覆盖全区所有乡镇、苏木及行政村、嘎查的实地文物普查工作。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点 21 000余处,其中新发现12 000余处,复查 9 700余处,数量较“二普”登记点翻了一翻。在国家文物局公布的100项文物普查重大发现名录中,自治区占7项。赤峰市二道井子夏家店下层文化聚落遗址,被国家文物局评为“2009年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完成对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的文物普查的验收工作任务,全区三普的工作进度在全国名列第七位。组织举办《全区文物普查成果展览》,评选出“全区文物普查20大新成果”。进行长城资源调查。重点调查秦汉长城7 400余公里,与全区各盟市文化局签订《保护长城目标责任状》。

    元上都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元上都申遗工作已正式列入2012年中国向联合国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的名单中。争取元上都保护、申遗专项经费5 000万元,投资3 000万元、建筑面积4 000平方米的元上都遗址博物馆工程已正式开工建设。元上都遗址申遗文本的编制工作已完成,由中国政府送交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自治区政府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办法》、颁布《元上都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对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以及申遗工作将起到推动作用。

    文物执法和文物保护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严厉打击破坏、走私文物的专项活动。查办呼和浩特市某公司破坏大青山秦汉长城案,对当事人进行刑事责任追究。制定《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安防工作应急预案》,会同自治区消防总队对15个重点文物单位及重点古建筑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全年实现文物保护安全年。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评审第二批8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共达到12个。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作传承人评审工作,确定10个大类的115名传承人。13个项目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公示名单。确定6个蒙古族长民歌和呼麦传承基地,启动潮尔道、蒙古诵经等濒危项目的抢救性保护工作。参加“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国剪纸艺术展”,《凤戏牡丹》、《五哥放羊》两幅作品荣获一等奖,五项分获二三等奖。蒙古族马鞍具制作技艺等8个项目参加中国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 6项获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加强对蒙古国文化交流,在呼和浩特召开了蒙古族长调民歌国际研讨会,研究商讨民族民歌和共有文化项目交流合作、联合申报、联合保护的长效机制问题。2010年底参加在蒙古国召开的中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合作机制工作会议。开展蒙古族服饰专项保护活动,深入11个盟市41个相关旗县,对蒙古族服饰进行田野调查、研究论证和风格鉴定,确认区内28个部落及蒙元时期的蒙古族服饰的典型样式,完成106套蒙古族服饰和34套头饰的复原性制作。这些服饰和头饰已全部移交内蒙古博物院作永久性收藏和展示。文化厅排演的《草原欢歌·永恒之火》,参加了“全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音乐舞蹈类)调演”,受到文化部领导和首都各界观众的一致好评。

    【文化市场管理】开展构建平安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网络游戏、网吧、网络音乐、演出等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平安世博、精彩文化”为主题,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等重点,开展“平安世博”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和利用手机传播淫秽视频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53 489人(次),检查经营场所220 954家(次),处罚违规经营场所3 285家(次),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445 072件(册、盘),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1家,取缔无证经营场所185家,罚没款547.84万元。

    完成全区电子游戏市场三年规划工作按照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游戏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精神,制定《内蒙古自治区20102012年游戏娱乐场所总量与布局规划》,明确市场准入条件、实施步骤和措施。2010年游戏娱乐场所发展的数量,自治区政府己批复各盟市。

    开展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重新审核登记工作针对个别地区违规审批、许可证照的非法转让和变更等问题,对全区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进行重新审核登记,摸清限制审批的全区两类经营场所的底数,纠正和查处违规审批的问题,强化全区文化市场管理执法人员的纪律意识、廉政意识。

    开展推进网吧连锁化的调研摸底和市场培育工作按照文化部关于加快推进网吧连锁工作的要求,结合自治区经济欠发达、网吧市场需求延缓的实际情况,积极听取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和执法机构、经营业主、有关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鼓励初步具备连锁企业资格的业主大胆实践,不断扩大规模化经营。

    【文化产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带动文化产业发展开展第二批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命名工作,命名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大召文化产业群落等11家企业和单位为自治区第二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至此,全区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已达21家。赤峰力王工艺美术公司和鄂尔多斯响沙湾旅游公司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全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已达4家。完成自治区演艺、动漫、会展、文物复仿制品及工艺品、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项目库建设,新增入库项目40个,为“十二五”期间项目建设奠定基础。组团参加深圳文博会、西安文博会,通过展览展示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成就,推荐商演文艺项目,开展工艺品、图书音像、动漫等文化贸易,搭建学习和交流平台,达成17项合作协议,现场销售400多万元,文化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取得实效。

    打造民族品牌 扶持动漫产业发展     经文化部审核,自治区手机动漫原创作品《修床》和呼和浩特市漫影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分别获手机动漫原创作品和手机动漫原创人才(团队)资金扶持。组织国家第二批“动漫企业”和“重点动漫企业”的认定工作,向文化部推荐内蒙古东联影视动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为“动漫企业”和“重点动漫企业”。完成了全区动漫项目申报工作。对东联影视动漫、安达传媒、伊克赛传媒等6家企业的7个动漫作品予以专项资金扶持,并为全区动漫企业购置动漫渲染平台供企业创作动漫产品使用。

    加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力度20109月,推动有关部门共同主办自治区文化产业政银合作战略签约仪式。文化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等9家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之后又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未来五年,这10家银行将为自治区的文化企业提供490亿元的授信额度。文化厅已向10家银行机构推荐文化产业项目39个。政银合作初见成效。

    【文化体制改革】艺术院团改革在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内蒙古直属乌兰牧骑改革试点基础上,2010年,研究制定内蒙古民族演艺集团组建方案,上报自治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盟市文艺院团的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加快,进展顺利。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各盟市相继组建了综合执法机构。20106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5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理顺文化市场管理的领导体制,统一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权。全区已经形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108个文化行政执法机构,800多人的专业执法队伍。

    【对外文化交流】对外文化交流全区艺术演出、文物展览、书画展览、学术研讨、文化考察等项目共组团60余个,900多人次分赴世界各国进行交流活动。接待10多个国家及台湾地区的文化团组800 余人次。内蒙古杂技团蒙派杂技在加拿大、英国、荷兰、日本等国家共演出近500场。满洲里市歌舞团赴俄罗斯乌兰乌德市,参加俄罗斯“汉语年”满洲里——乌兰乌德缔结友好城市60周年文艺演出暨“满洲里日”开幕式文艺演出。内蒙古考古研究所与蒙古国有关单位组成的中蒙联合考古队对蒙古国后杭爱省浩腾特苏木都根乌珠尔遗址和阿德根哈里雅尔遗址进行发掘,共发掘遗迹30余处。派出赴港、澳、台地区文艺演出、文物展览、书法、绘画、摄影等各类团组共300余人次,引进台湾“S·H·E”组合、“天王天后”组合等30余人次赴自治区演出。内蒙古博物院在台北蒙藏文化中心展出《父亲的草原母亲的河—蒙古族文物精品展》,展出内蒙古地区出土及传世的珍贵文物119件(套)。在台湾故宫博物院进行《黄金辽原—内蒙古博物院精品特展》,获得台湾民众的广泛好评。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参加香港中乐团第34季音乐会开幕式演出,演奏的交响音乐史诗《成吉思汗》受到当地观众的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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