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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卷

  • 审判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名录】

      长:王维山(蒙古族)

    常务副院长:王虎

    副院长:赵建平 于雪峰(蒙古族)

    政治部主任:刘文义

    纪检组长:火亮(蒙古族)

    正厅级审判员:李宪法(9月任职)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姝平(女)萨仁(女 蒙古族)徐睿霞(女)

    执行局局长:苏和(蒙古族 7月离任)王彦军(7月任职)

    副厅级审判员:奇牡丹(女 蒙古族 9月离任)杨小树

    【概况】全区共有118个法院,包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2个盟市中级人民法院、1个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和104个基层法院,下辖人民法庭351个。全区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0 071个,实有在编人数9 600人。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5 600人,占实有人数的58.3%。自治区高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40个,实有在编人员333人,其中法官202人,占60.7%。

    【审判业务建设】全年全区法院共受理案件259 169件,审、执结248 001件,同比分别上升3.5%和4.3%,其中审、执结民事案件215 734件,占87%;刑事案件17 366件,占7%;行政案件4 954件,占2%;其他案件9 947件,占4%

    民事审判工作全区法院依法审结金融、投资、资源、房地产等案件54748件,企业破产、清算、重组案件33件,知识产权案件353件,涉案总标的额64.2亿元。依法审结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物业管理以及农民工工资等案件69132件,涉案标的额15.7亿元。

    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制售伪劣食品、药品以及制售假币、假发票案件501件,判处罪犯909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重大责任事故案件38件,判处罪犯58人,审结贪污、贿赂案件553件,判处罪犯841人。

    行政审判工作判决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424件;妥善化解官民矛盾,通过协调促成和解712件;维护依法行政,对各级政府打击制裁土地违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破坏资源环境等专项行动予以支持,判决维持行政机关裁决257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 997件。2010年,自治区高院首次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对近年来审理的2 800件行政案件进行全面系统分析,就资源管理、房屋拆迁等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向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建议和意见,促进依法行政。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强化全面全员全程调解,完善诉讼调解和非诉讼调解衔接机制,构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诉前调解,使近20%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加强诉中调解,提倡院庭长带头主持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通过判后答疑、执行和解,加强诉后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全区共建立诉调对接点153个,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26 500件,使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区法院调解处理民事案件108 317件,调撤率达到71%,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

    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基本清理完毕的基础上,加大对新收案件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力度,全年执结案件46 479件,执行率94%;执结最高法院交办和其他省区委托执行案件1 684件。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自治区高院对“清积”活动中涌现出来的62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自治区高院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法制保障。

    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活动全区法院深入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活动,全面落实信访责任终身制、信访责任倒查制、信访案件终结制,构建“党委领导、法院理诉、政府解难、多元化解”的涉诉信访化解机制。全区法院排查涉诉信访积案546件,化解391件,化解率71.6%;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0 235件,同比下降2.5%;党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和自治区联席办交办的15件信访积案全部办结。

    【深化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审判管理制度,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评查、质量评估为重点,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效率管理、效果管理、组织管理、绩效考评、信息化保障六大体系建设,推动审判管理由粗放型、分散型向集约化、系统化转变。全区法院普遍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审判管理领导小组和专门职能机构,建立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分析会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推广使用审判质量评估体系软件系统。深化审判机制改革,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15类案件的量刑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全区试点法院以规范化量刑方法审结案件2 609件,上诉和抗诉率明显降低;完善司法民主公开机制,组织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选任人民陪审员1 675人,参审案件12 105件;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全区法院基本完成标准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在审判场所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在交通不便的农村牧区、山区林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立收案点、办案点、调解站1 955个,巡回审判案件32 000件;全年为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2 539万元;出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各级财政逐步建立专项救助资金,给部分救助对象核发了救助款。

    【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区法院“十二五”教育培训规划,自治区高院举办中院和基层法院领导班子、人民法庭庭长、执行人员、“双语”法官等培训班18期,培训人员5 489人,编译“双语”培训教材480万字,填补了“双语”培训教材的空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推进庭审观摩、文书评比、知识竞赛、法警技能等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广大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推进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累计任命法官助理973人;推行公开考录,公开考录工作人员564人,三年累计1 587人;落实遴选制度,高院遴选法官10人,三年累计42人。累计招录“双学位”定向生125名,制定关于组织优秀人才交流挂职的意见,全区法院交流挂职49人。推行干部绩效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审判质量评估、队伍管理、事务管理为一体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全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全区共有126个集体和147名先进个人受到国家和自治区表彰奖励。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区法院对120多名干警进行诫勉和廉政谈话。开展“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检查,对12个盟市中院和30个基层法院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清理,完善诉讼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司法巡查工作,自治区高院派出巡查组先后对四个盟市法院司法廉政状况进行司法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自治区高院根据来信来访,对25个举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情况及时通报举报人,全年查处违法违纪干警12人。

    【基层基础建设】落实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选编案例500篇,统一司法尺度,规范司法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自治区发改委争取审判法庭建设项目36个,人民法庭建设项目62个,总投资1.1亿元;针对基层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自治区高院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协调各地落实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标准,制定全区法院装备经费使用意见,对巡回审判点设置和专用车辆进行了统一规划配置。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全区法院远程提讯视频系统、立案信访窗口监视视频和电子卷宗软件系统,建设科技法庭170个,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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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领导名录】

      长:王维山(蒙古族)

    常务副院长:王虎

    副院长:赵建平 于雪峰(蒙古族)

    政治部主任:刘文义

    纪检组长:火亮(蒙古族)

    正厅级审判员:李宪法(9月任职)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姝平(女)萨仁(女 蒙古族)徐睿霞(女)

    执行局局长:苏和(蒙古族 7月离任)王彦军(7月任职)

    副厅级审判员:奇牡丹(女 蒙古族 9月离任)杨小树

    【概况】全区共有118个法院,包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12个盟市中级人民法院、1个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和104个基层法院,下辖人民法庭351个。全区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10 071个,实有在编人数9 600人。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5 600人,占实有人数的58.3%。自治区高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340个,实有在编人员333人,其中法官202人,占60.7%。

    【审判业务建设】全年全区法院共受理案件259 169件,审、执结248 001件,同比分别上升3.5%和4.3%,其中审、执结民事案件215 734件,占87%;刑事案件17 366件,占7%;行政案件4 954件,占2%;其他案件9 947件,占4%

    民事审判工作全区法院依法审结金融、投资、资源、房地产等案件54748件,企业破产、清算、重组案件33件,知识产权案件353件,涉案总标的额64.2亿元。依法审结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物业管理以及农民工工资等案件69132件,涉案标的额15.7亿元。

    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处经济犯罪,坚决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制售伪劣食品、药品以及制售假币、假发票案件501件,判处罪犯909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重大责任事故案件38件,判处罪犯58人,审结贪污、贿赂案件553件,判处罪犯841人。

    行政审判工作判决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424件;妥善化解官民矛盾,通过协调促成和解712件;维护依法行政,对各级政府打击制裁土地违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犯知识产权、破坏资源环境等专项行动予以支持,判决维持行政机关裁决257件,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 997件。2010年,自治区高院首次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活动,对近年来审理的2 800件行政案件进行全面系统分析,就资源管理、房屋拆迁等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向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有针对性建议和意见,促进依法行政。

    【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强化全面全员全程调解,完善诉讼调解和非诉讼调解衔接机制,构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诉前调解,使近20%的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加强诉中调解,提倡院庭长带头主持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通过判后答疑、执行和解,加强诉后调解,把调解工作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全区共建立诉调对接点153个,指导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26 500件,使大量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区法院调解处理民事案件108 317件,调撤率达到71%,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

    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在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基本清理完毕的基础上,加大对新收案件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力度,全年执结案件46 479件,执行率94%;执结最高法院交办和其他省区委托执行案件1 684件。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自治区高院对“清积”活动中涌现出来的62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自治区高院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法制保障。

    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活动全区法院深入开展“集中清理信访积案”活动,全面落实信访责任终身制、信访责任倒查制、信访案件终结制,构建“党委领导、法院理诉、政府解难、多元化解”的涉诉信访化解机制。全区法院排查涉诉信访积案546件,化解391件,化解率71.6%;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20 235件,同比下降2.5%;党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和自治区联席办交办的15件信访积案全部办结。

    【深化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审判管理制度,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评查、质量评估为重点,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效率管理、效果管理、组织管理、绩效考评、信息化保障六大体系建设,推动审判管理由粗放型、分散型向集约化、系统化转变。全区法院普遍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审判管理领导小组和专门职能机构,建立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分析会制度、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推广使用审判质量评估体系软件系统。深化审判机制改革,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制定15类案件的量刑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全区试点法院以规范化量刑方法审结案件2 609件,上诉和抗诉率明显降低;完善司法民主公开机制,组织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选任人民陪审员1 675人,参审案件12 105件;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全区法院基本完成标准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在审判场所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在交通不便的农村牧区、山区林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立收案点、办案点、调解站1 955个,巡回审判案件32 000件;全年为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2 539万元;出台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各级财政逐步建立专项救助资金,给部分救助对象核发了救助款。

    【队伍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区法院“十二五”教育培训规划,自治区高院举办中院和基层法院领导班子、人民法庭庭长、执行人员、“双语”法官等培训班18期,培训人员5 489人,编译“双语”培训教材480万字,填补了“双语”培训教材的空白;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推进庭审观摩、文书评比、知识竞赛、法警技能等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广大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推进法官助理制度试点工作累计任命法官助理973人;推行公开考录,公开考录工作人员564人,三年累计1 587人;落实遴选制度,高院遴选法官10人,三年累计42人。累计招录“双学位”定向生125名,制定关于组织优秀人才交流挂职的意见,全区法院交流挂职49人。推行干部绩效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审判质量评估、队伍管理、事务管理为一体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全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全区共有126个集体和147名先进个人受到国家和自治区表彰奖励。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区法院对120多名干警进行诫勉和廉政谈话。开展“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检查,对12个盟市中院和30个基层法院收费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清理,完善诉讼收费管理办法。加强司法巡查工作,自治区高院派出巡查组先后对四个盟市法院司法廉政状况进行司法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自治区高院根据来信来访,对25个举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情况及时通报举报人,全年查处违法违纪干警12人。

    【基层基础建设】落实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选编案例500篇,统一司法尺度,规范司法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自治区发改委争取审判法庭建设项目36个,人民法庭建设项目62个,总投资1.1亿元;针对基层经费保障存在的问题,自治区高院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协调各地落实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标准,制定全区法院装备经费使用意见,对巡回审判点设置和专用车辆进行了统一规划配置。加强信息化建设,建成全区法院远程提讯视频系统、立案信访窗口监视视频和电子卷宗软件系统,建设科技法庭170个,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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