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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卷

  • 银监局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领导名录】

    副局长:陈志韬 *** 罗勇 ***

    纪委书记:韩雅芳(女)

    副巡视员:林雪清( 蒙古族)

    【概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200310月成立,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2010年,内蒙古银监局在辖内各盟市设11个银监分局和80个旗县监管办事处,局机关内设15个职能部门,另设后勤服务中心,全局系统共有工作人员850人。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授权,制定监管法规、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负责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准入(退出)的监督管理;审查和批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并依法查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统计、分析、上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相关数据,依据有关规定指导、监督其信息披露;负责分析、研究辖内银行业金融风险,并独立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置风险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监督辖内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

    2010年,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节能环保和新兴产业贷款212.59亿元,压缩退出“两高一资”行业贷款113.94亿元;涉农贷款余额2030.6亿元,同比增长31.51%,比全部贷款增幅高9.52个百分点;中小企业贷款比年初增长24.71%,比全部贷款增幅高4.2个百分点。

    【银行机构信贷精细化管理】积极宣传、认真落实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政策要求,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对企业、客户政策解释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高管人员新规考试、新规知识竞赛,促进了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新规的理解和掌握。年内共举办新规培训班127个,高管人员新规考试58次,新规知识竞赛46次,培训银行从业人员达20 000余人次。督促指导辖内法人机构制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推进工作时间表,通过监管走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了部分银行机构未按新规签订贷款协议、受托支付操作程序不严谨等方面的问题。至年底,辖内法人银行机构全部完成了合同文本修订、信息系统改造、信贷管理流程与机制再造等工作,辖内银行业新发放贷款基本能够按照“实贷实付”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信贷管理精细化水平明显提高。

    【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监管】认真开展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成立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统一会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先后11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切实做好平台贷款的监测和风险防范工作,按时完成分解数据、四方对账、分析定性和汇总报表等各阶段工作。年内,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整改规范平台贷款656.64亿元,占全部平台贷款余额的44.7%。同时,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情况,实现了平台贷款信息共享和风险防控联动。

    【银行业案件治理工作】一是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对2005年以来发生的144起案件进行了全面集中检查清理的“百案跟踪检查集中行动”,共发现银行机构案件隐患和内控漏洞98处,督促发案机构追回案件损失1 958万元,对20名涉案责任人重新进行了责任追究。二是组织指导全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面实施员工经济联保责任制,在岗人员全部签订了经济联保责任书,健全完善内部监控机制。三是对辖内271家银行机构基层网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其违规行为,消除了案件隐患,进一步增强银行从业人员经营操作的自律性。四是编写《银行业从业人员警示教育读本》,持续开展银行从业人员合规主题教育,其做法和成效得到中纪委副书记黄树贤同志的肯定。五是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年内,共取消涉案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5人,责令银行业机构对46名涉案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全区银行业各类案件数和涉案金额分别同比下降58%、90%。

    【重点机构重点业务和高风险领域监管】一是密切关注房地产贷款风险,组织完成了对辖内主要银行机构的房地产压力测试工作。二是编制了《内蒙古银监局信息科技风险监管“三年规划”》,指导辖内银行机构认真落实信息科技风险防控责任。三是对辖内135B级以下农村信用社实施了“盯住式”监管,经营风险状况明显改善。四是组织5个帮扶工作专家组对邮储银行内蒙古分行完善内控及风险管理机制进行监管帮扶活动。五是加强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年内未发生银行与客户的理财业务纠纷等问题。六是不良贷款实现持续“双降”。年末,辖内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下降11.08亿元,不良率下降0.92个百分点。七是积极配合自治区政府做好“万里大造林”案件善后处置和对鄂尔多斯石小红、包头圣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的核查工作,非法集资预警报告工作受到国务院处非办通报表扬。

    【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一是建立了银行机构数据异动监测分析和早期预警监测报告制度,强化了非现场监管的分析预警功能。二是制定了辖区非法人银行机构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监管工作机制。三是认真落实非现场监管“三盯、三谈、三报”工作制度,年内共对银行机构进行风险提示100余次,监管谈话169次,监管走访97次。四是加强监管联动,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部门在充分共享信息的基础上共同拟定现场检查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形成并发挥了监管合力。五是开发应用了现场检查项目后续管理系统,对各类现场检查信息实施统一管理。六是建立了银监局系统现场检查人才库,监管队伍建设专业化。七是加强银行大额贷款风险监测工作,实现了大额贷款风险监测的全覆盖。八是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共完成银监会安排现场检查19项,自行安排的现场检查56项,查出违规问题1 290个,涉及违规金额293.83亿元,提出监管意见1 348条。九是依法处理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年内共作出行政处罚14件,其中:罚款93万元,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5名。受理行政审核事项1 385件,其中不予核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22名。

    【荣誉】自治区政府授予内蒙古银监局“2010年金融环境建设成就奖”。

    张立军同志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命名为全国银监会系统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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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领导名录】

    副局长:陈志韬 *** 罗勇 ***

    纪委书记:韩雅芳(女)

    副巡视员:林雪清( 蒙古族)

    【概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200310月成立,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派出机构。2010年,内蒙古银监局在辖内各盟市设11个银监分局和80个旗县监管办事处,局机关内设15个职能部门,另设后勤服务中心,全局系统共有工作人员850人。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根据中国银监会的授权,制定监管法规、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负责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准入(退出)的监督管理;审查和批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并依法查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统计、分析、上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相关数据,依据有关规定指导、监督其信息披露;负责分析、研究辖内银行业金融风险,并独立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置风险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指导、监督辖内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并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工作。

    2010年,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节能环保和新兴产业贷款212.59亿元,压缩退出“两高一资”行业贷款113.94亿元;涉农贷款余额2030.6亿元,同比增长31.51%,比全部贷款增幅高9.52个百分点;中小企业贷款比年初增长24.71%,比全部贷款增幅高4.2个百分点。

    【银行机构信贷精细化管理】积极宣传、认真落实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政策要求,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对企业、客户政策解释工作,通过举办培训班、高管人员新规考试、新规知识竞赛,促进了银行业从业人员对新规的理解和掌握。年内共举办新规培训班127个,高管人员新规考试58次,新规知识竞赛46次,培训银行从业人员达20 000余人次。督促指导辖内法人机构制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推进工作时间表,通过监管走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了部分银行机构未按新规签订贷款协议、受托支付操作程序不严谨等方面的问题。至年底,辖内法人银行机构全部完成了合同文本修订、信息系统改造、信贷管理流程与机制再造等工作,辖内银行业新发放贷款基本能够按照“实贷实付”的要求进行管理和操作,信贷管理精细化水平明显提高。

    【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监管】认真开展地方融资平台贷款清查工作,成立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统一会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先后11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切实做好平台贷款的监测和风险防范工作,按时完成分解数据、四方对账、分析定性和汇总报表等各阶段工作。年内,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整改规范平台贷款656.64亿元,占全部平台贷款余额的44.7%。同时,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及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地方政府性债务总体情况,实现了平台贷款信息共享和风险防控联动。

    【银行业案件治理工作】一是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对2005年以来发生的144起案件进行了全面集中检查清理的“百案跟踪检查集中行动”,共发现银行机构案件隐患和内控漏洞98处,督促发案机构追回案件损失1 958万元,对20名涉案责任人重新进行了责任追究。二是组织指导全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面实施员工经济联保责任制,在岗人员全部签订了经济联保责任书,健全完善内部监控机制。三是对辖内271家银行机构基层网点进行了突击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其违规行为,消除了案件隐患,进一步增强银行从业人员经营操作的自律性。四是编写《银行业从业人员警示教育读本》,持续开展银行从业人员合规主题教育,其做法和成效得到中纪委副书记黄树贤同志的肯定。五是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年内,共取消涉案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5人,责令银行业机构对46名涉案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全区银行业各类案件数和涉案金额分别同比下降58%、90%。

    【重点机构重点业务和高风险领域监管】一是密切关注房地产贷款风险,组织完成了对辖内主要银行机构的房地产压力测试工作。二是编制了《内蒙古银监局信息科技风险监管“三年规划”》,指导辖内银行机构认真落实信息科技风险防控责任。三是对辖内135B级以下农村信用社实施了“盯住式”监管,经营风险状况明显改善。四是组织5个帮扶工作专家组对邮储银行内蒙古分行完善内控及风险管理机制进行监管帮扶活动。五是加强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年内未发生银行与客户的理财业务纠纷等问题。六是不良贷款实现持续“双降”。年末,辖内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下降11.08亿元,不良率下降0.92个百分点。七是积极配合自治区政府做好“万里大造林”案件善后处置和对鄂尔多斯石小红、包头圣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的核查工作,非法集资预警报告工作受到国务院处非办通报表扬。

    【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一是建立了银行机构数据异动监测分析和早期预警监测报告制度,强化了非现场监管的分析预警功能。二是制定了辖区非法人银行机构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监管工作机制。三是认真落实非现场监管“三盯、三谈、三报”工作制度,年内共对银行机构进行风险提示100余次,监管谈话169次,监管走访97次。四是加强监管联动,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部门在充分共享信息的基础上共同拟定现场检查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形成并发挥了监管合力。五是开发应用了现场检查项目后续管理系统,对各类现场检查信息实施统一管理。六是建立了银监局系统现场检查人才库,监管队伍建设专业化。七是加强银行大额贷款风险监测工作,实现了大额贷款风险监测的全覆盖。八是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共完成银监会安排现场检查19项,自行安排的现场检查56项,查出违规问题1 290个,涉及违规金额293.83亿元,提出监管意见1 348条。九是依法处理违法违规机构和责任人,年内共作出行政处罚14件,其中:罚款93万元,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5名。受理行政审核事项1 385件,其中不予核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22名。

    【荣誉】自治区政府授予内蒙古银监局“2010年金融环境建设成就奖”。

    张立军同志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命名为全国银监会系统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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