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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卷

  • 纪律检查工作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领导名录】

    记:张

    副书记:陈哲 张文清(蒙古族)  李杰 额尔德尼(蒙古族)郭荣祥

    委:韩世华 乔建东 任青原 温树忠 朱俐萍(女 满族)

    秘书长:韩世华

    长:张文清(蒙古族)

    副厅长:郭荣祥 乔建东 温树忠 刘艳玲(女)

    【概况】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内设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政策法规研究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宣传教育室、干部管理室等17个厅室和机关党委。其中办公厅下设三个处:秘书处、综合信息处、行政处。另设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归办公厅管理。委厅领导职数12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其中监察厅厅长1人),常委6人(其中副厅长3人、秘书长1人),党外副厅长1人。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下设正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3个:时代风纪杂志社,内蒙古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和内蒙古纪委监察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党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党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自治区党委关于排查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问题1 622个,提出监察建议1 341项,督促建章立制498项,立案243件,结案20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8人。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45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0人。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纠正和整改问题4 632个。罚没、补交款项5 783万余元。全区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3 304起,结案3 20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组织处理23人,移送司法机关67人。列入不良记录企业299家。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自治区本级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399件,办结率100%

    【查办案件工作】自治区纪委先后三次召开办案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查办案件工作。加强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突出抓好大要案件查处,查办了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的大要案件。2010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 134件(次),初核违纪线索2 601件,立案1 236件,结案1 2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 105人,其中地厅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5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 038万余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8件,涉案金额1 200余万元。

    【纠风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纠正和整改违规金额2.14亿元,查处问题45件,责任追究21人。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行为587件(次),涉及金额245万余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农牧民利益案件16起,责任追究7人。纠正和查处农村牧区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损害农牧民权益问题321件。排查、纠正涉及土地、草牧场、退耕还林等方面问题96个,及时化解因党政机关、国家公职人员占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取消和清理涉企收费453项,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65起。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16所。督促全区1 220家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网上采购,采购药品总金额30多亿元,让利患者8 100多万元。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18件,查处人员6名。查处“问题乳粉”等食品药品安全问题3 460件,涉及金额4 226万余元,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查处公路“三乱”问题56起,给予45人党政纪处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深化。《行风热线》栏目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教育监督】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学习宣传《廉政准则》、《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会同党中央纪委制作了***受贿案警示教育片;建成一批警示教育基地,广泛、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同时,大力开展了典型示范教育。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化了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薄弱环节的监督,自治区纪委出台了《加强对旗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5 500多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7 400多人次;诫勉谈话700多人次;全区有37 00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有950多名地厅级、14 00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按照党中央要求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有效开展,发现各类突出问题32个,向被巡视地区、单位提出反馈整改意见105条,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提出建议10条。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深入开展“全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与相关改革推进年”活动为载体,抓好党中央《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带队考核、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自治区纪委按照《分工方案》和《任务台账》的要求,加强协调,严格督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执行,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和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标投标活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以及评审制度建设日趋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制度开始实施;城乡规划管理、有形建筑市场标准化建设、招投标评审专家评估及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更加健全。国有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形成体系。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等工作继续深化。12个盟市和73%的旗县(市区)成立了政务服务中心,40%的苏木乡镇设立了便民服务大厅,2 000多个嘎查村和社区居委会设立了代办点或服务站,7个区直部门建立了专业办事大厅。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渐次展开。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加快。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制度日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等创新经验得到进一步推广运用,基层民主监督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城市社区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村务、厂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

    【自身建设】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把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倡导建设学习型机关。自治区纪委开展了主题读书活动,组织编写《内蒙古纪检监察干部自学大纲》,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力度。各盟市、旗县(市区)纪委分别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主题读书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干部选拔、交流使用工作。自治区纪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方式对空缺的处级干部职位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加大干部的内外交流力度。二是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对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工作职能等作出了明确和规范。三是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自治区纪委制定了《执纪执法职能室年度执纪执法分析报告制度》、《高等院校、国资委监管企业纪委书记拟任人选征求意见的回复规程》、《内蒙古纪委监察厅向社会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自治区纪委设立机关纪委,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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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张

    副书记:陈哲 张文清(蒙古族)  李杰 额尔德尼(蒙古族)郭荣祥

    委:韩世华 乔建东 任青原 温树忠 朱俐萍(女 满族)

    秘书长:韩世华

    长:张文清(蒙古族)

    副厅长:郭荣祥 乔建东 温树忠 刘艳玲(女)

    【概况】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内设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政策法规研究室、执法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行政效能监察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宣传教育室、干部管理室等17个厅室和机关党委。其中办公厅下设三个处:秘书处、综合信息处、行政处。另设离退休人员工作处,归办公厅管理。委厅领导职数12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4人(其中监察厅厅长1人),常委6人(其中副厅长3人、秘书长1人),党外副厅长1人。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下设正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3个:时代风纪杂志社,内蒙古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和内蒙古纪委监察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党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党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自治区党委关于排查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问题1 622个,提出监察建议1 341项,督促建章立制498项,立案243件,结案20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8人。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45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50人。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纠正和整改问题4 632个。罚没、补交款项5 783万余元。全区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3 304起,结案3 20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7人),组织处理23人,移送司法机关67人。列入不良记录企业299家。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自治区本级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399件,办结率100%

    【查办案件工作】自治区纪委先后三次召开办案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查办案件工作。加强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强化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突出抓好大要案件查处,查办了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的大要案件。2010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2 134件(次),初核违纪线索2 601件,立案1 236件,结案1 23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 105人,其中地厅级干部5人,县处级干部5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 038万余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8件,涉案金额1 200余万元。

    【纠风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纠正和整改违规金额2.14亿元,查处问题45件,责任追究21人。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药坑农害农行为587件(次),涉及金额245万余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农牧民利益案件16起,责任追究7人。纠正和查处农村牧区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损害农牧民权益问题321件。排查、纠正涉及土地、草牧场、退耕还林等方面问题96个,及时化解因党政机关、国家公职人员占地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取消和清理涉企收费453项,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65起。严格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清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16所。督促全区1 220家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网上采购,采购药品总金额30多亿元,让利患者8 100多万元。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18件,查处人员6名。查处“问题乳粉”等食品药品安全问题3 460件,涉及金额4 226万余元,给予党政纪处分48人。查处公路“三乱”问题56起,给予45人党政纪处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深化。《行风热线》栏目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教育监督】坚持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学习宣传《廉政准则》、《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会同党中央纪委制作了***受贿案警示教育片;建成一批警示教育基地,广泛、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同时,大力开展了典型示范教育。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以“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化了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薄弱环节的监督,自治区纪委出台了《加强对旗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办法》。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5 500多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7 400多人次;诫勉谈话700多人次;全区有37 00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有950多名地厅级、14 00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按照党中央要求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工作有效开展,发现各类突出问题32个,向被巡视地区、单位提出反馈整改意见105条,向自治区有关部门提出建议10条。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深入开展“全区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与相关改革推进年”活动为载体,抓好党中央《工作规划》和自治区《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带队考核、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自治区纪委按照《分工方案》和《任务台账》的要求,加强协调,严格督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执行,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和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和招标投标活动、政府投资项目公示以及评审制度建设日趋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制度开始实施;城乡规划管理、有形建筑市场标准化建设、招投标评审专家评估及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更加健全。国有经营性土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形成体系。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推进,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等工作继续深化。12个盟市和73%的旗县(市区)成立了政务服务中心,40%的苏木乡镇设立了便民服务大厅,2 000多个嘎查村和社区居委会设立了代办点或服务站,7个区直部门建立了专业办事大厅。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渐次展开。财政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加快。农村牧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制度日趋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制”等创新经验得到进一步推广运用,基层民主监督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城市社区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村务、厂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

    【自身建设】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把深化“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倡导建设学习型机关。自治区纪委开展了主题读书活动,组织编写《内蒙古纪检监察干部自学大纲》,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力度。各盟市、旗县(市区)纪委分别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主题读书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干部选拔、交流使用工作。自治区纪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方式对空缺的处级干部职位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加大干部的内外交流力度。二是加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对苏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工作职能等作出了明确和规范。三是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自治区纪委制定了《执纪执法职能室年度执纪执法分析报告制度》、《高等院校、国资委监管企业纪委书记拟任人选征求意见的回复规程》、《内蒙古纪委监察厅向社会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自治区纪委设立机关纪委,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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