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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卷

  • 技术监督
  •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名录】

        局    长:阮景海

        副 局 长:斯日古楞(蒙古族)

                  马俊英  (女)

                  扎  那  (蒙古族)

        纪检组长:曹福明

     

    【质量管理】  一是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质量振兴纲要》,积极推动《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至2010年)》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赤峰市政府在全区率先开展了“质量兴市”工作。二是大力推进“质量兴区”事业。通过“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实施10周年、’99内蒙古质量行、质量月等一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和质量法律法规及常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法制观念,促进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良好氛围的形成。

     

    【质量监督】

    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  全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点对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消费者对质量反映强烈的热点产品,以及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的产品,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共对34 312家企业的57 424个批次产品组织监督检查,合格42 445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3.9%,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在生产领域监督抽查10 042家企业12 375个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3.4%;在流通领域监督抽查24 270家企业45 049个批次商品,抽样合格率为74%。

    打假治劣  按照国家局的统一部署,前两个季度,全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行动,发挥整体优势,在全区组织开展“查市场,保两节”、“查农资,保春耕”、“查建材,保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和打假治劣“三大战役”,取得前所未有的好成绩。此后,全区质量技术监督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继续努力,扩大战果,把打假工作引向深入。全年的质量监督和打假工作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声势大、规模大、力度大、成效大。全系统上下联动,全面出击,并联合公安、工商和新闻单位,打出气势和威风。仅在“三大战役”中,全系统就出动执法人员37 595人次,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标值2 485万元,整顿各类专业市场619个,查处质量违法案件4 052个,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82个。第二,突出“三重一大”。对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危害严重的制假售假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和重点案件,予以严厉查处。全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查农资,保春耕”战役中,抓线索、追源头、查大案、端窝点,查获假冒伪劣化肥1 600多吨。第三,突出有效性。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紧紧抓住通报、处罚、整改、复查等环节,加大处理工作力度,取得良好效果。

    羊毛绒检验  进一步扩大羊绒国家检验试点工作覆盖面,增加检测品种和项目,改进和规范检测方法、程序和原始记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家棉花、山羊绒检验试点的模式,经报请自治区政府批准,在全国首家开展羊毛检验试点工作,这对自治区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标准化管理】

        地方标准制定与修订  根据自治区生产建设的需要,制订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计划》。年内实际批准发布地方标准24项,修订地方标准1项。至年末,累计有自治区地方标准593项,其中强制性标准183项。有农业标准530项。

    规范地方标准的出版印刷  针对地方标准印制不规范的实际,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出版印刷的几项规定》,要求正式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由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制版单位统一制版;一般为激光制版。地方标准的激光样板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出版印刷的规定》。标准文本应采用70g以上A4幅面双胶纸印刷。是年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及重新印刷的地方标准都执行这一规定。

    采用国际标准  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发《1999年内蒙古自治区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计划》,并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各盟市,列入考核目标。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明细表》统计,基本上摸清全区采用国际标准的底数。全区有经国家、自治区或国外权威机构验收、认可的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共16大类471个。这些产品执行的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86个,达到国际一般水平的385个。自治区名牌产品的采标率66.4%。

    产品标准注册登记与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产品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区所有的旗县都开展产品标准注册登记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有70%注册企业的数据录入计算机数据库。全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累计为8 097家,大中小型企业分别占1.5%、7.2%、91.3%。全区注册登记的产品累计数为18 068种,其中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分别占43%、30%、1%、26%。年内,全区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1 639个。历年累计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9 996个。

    消灭无标生产  年初,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经贸委、乡镇企业局联合印发“1999年内蒙古自治区消灭无标生产旗县计划”,有34个旗县列入年度消灭无标生产计划。为了及时准确指导全区消灭无标生产工作,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编制《消灭无标生产工作文件汇编》,发往全区各盟市、旗县技术监督部门。年末,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材料、抽查企业、综合评议、总结交流等程序对列入计划的34个旗县进行考核,都达到标准覆盖率95%以上的目标要求,通过消灭无标生产合格验收。列入国家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县的鄂托克旗、奈曼旗、突泉县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县验收。全区累计68个旗县消灭无标生产。

    农业标准化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标准化“九五”计划》的精神,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自治区农业厅、畜牧厅、林业厅、水利厅协调,报请自治区农业标准化协调领导小组批准,确定达拉特旗玉米种植标准化示范旗、鄂托克前旗育肥羊标准化示范旗、乌拉特前旗节水灌溉标准化示范旗、敖汉旗林业标准化示范旗,标志着自治区农业标准化工作开始转入农业部门主动抓的新阶段。示范旗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作用,推动自治区农业标准化工作向纵深发展。1997年列入自治区农业综合标准化重点项目的翁牛特旗日光温室蔬菜、土右旗甜菜纸筒育苗综合标准化项目已通过自治区验收,实现标准化效益1 286万元。运行中的海拉尔市奶牛饲养、五原县秸杆养羊、元宝山区猪鸡配套饲养三个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均已完成标准化综合体规划的制定、审定及相关标准的制定任务。

    条码代码工作  加大条码工作宣传力度,条码自动识别技术在自治区生产、流通及其它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条码印刷质量不断提高,新增和续展系统成员的商品条码信息采集数据,采集率达90%以上,超过国家定的60%基本考核要求。年内新增条码系统成员120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90户任务;条码系统成员续展110户,续展率为70%,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55%续展任务。年末,全区累计有商品条码系统成员478户,使用条形码的商品达到5 000多种。建起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实现自治区代码与国家代码管理中心联网。制定质量管理手册,使代码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全区实施组织机构代码IC卡工作有质的突破,在全国首家实现由省级政府批准实行“以组织机构代码IC卡为母卡,一卡多能,一卡多用的管理办法”。这样有利于减轻企业、事业单位因多头办卡而带来的经济负担,为加快自治区办公现代化步伐创造了有利条件,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开辟了新的领域。

     

    【计量监督管理】

    法制计量  广泛宣传国家局《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商品房面积测量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规范商品房公正计量站对商品房面积的测量工作,深入开展对商品房面积计量状况的调查研究,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全年区局接受消费者投诉咨询上千人次,组织实际测量消费者投诉的商品房面积8万平方米。继续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管理。

    计量器具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并对区内制造、修理计量器具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将重点计量器具许可证上收到区局统一管理。完成对案秤、电能表、压力表、水表、血压计(表)5种常用计量器具250个批次的质量监督抽查任务。       

       强制检定工作  完成为调整《强检目录》和电能表强检工作的调研任务。进一步开展电话计费器强检工作。联合卫生部门监督检查医疗卫生单位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及其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对在用加油机现状进行普查。有针对性地在全区组织对在用加油机的监督检查。

        “光明工程”  制定俨光明工程”实施方案》、《银镜行业监督管理规定》和《配制销售眼镜资格评审考核细则》,与工商、轻工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对眼镜产品的标准、计量、质量三方面和生产、验光、配装、经营等主要环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工业计量  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帮助内蒙古伊利集团冷冻食品公司开展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工作,并通过现场考核。完成对50家乡镇企业的计量评价认可工作。

     

    【认证和许可证】

        质量认证  完成中国方圆委内蒙古办事处的筹建工作,并顺利通过中国方圆委的审核。组织专家完成对3家企业质量认证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质量认证培训工作。

        计量认证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计量认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计量认证工作,积极做好质检机构计量认证的到期复查和评审工作,加强人员培训。

        许可证管理  转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许可证管理工作力度,规范生产许可证管理、申报工作。同时加大对无证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

     

    【法规与宣传】

    法规体系建设  在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的同时,经过积极争取和努力工作,《内蒙古自治区计量管理条例》在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为进一步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武器。为了有效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并实施行政案件审理、听证、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宣传工作  为切实加强宣传工作,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质量宣传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和自治区技术监督宣传工作的实际,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加强宣传工作网络建设和队伍建设。年内,在自治区级以上报刊刊登技术监督稿件63篇、电台播发42条次、电视台播发专题或消息99次。

     

    【教育培训】

    教育  中国计量学院内蒙古函授站标准、计量与质量管理专业继上年招生40人以后,是年又招生34人。同时,与内蒙古工业大学联合举办测控技术及仪器专业证书班,专科16人,本科11人,均已毕业。

    培训  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在赤峰市举办一期岗位培训班,有各盟市局主要领导、行政执法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共300多人参加,邀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6位理论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司长亲临授课,促进全系统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在呼和浩特举办一期由行政执法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参加的依法行政培训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廉政建设】

    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参予支持的工作体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多方筹措资金,争取政策扶持,投资800万元,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街北口建成一座5 530平方米的技术监督综合大楼,解决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垂直管理之后的后勤基地、培训基地和会议中心,同时解决了自治区技术监督信息中心多年没有办公场所的问题。

     

    【《技术监督志》编纂工作】  根据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3月,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决定,在原编修《内蒙古自治区标准计量志》(稿)的基础上,编纂《内蒙古自治区志·技术监督志》。成立编纂委员会,主任由局长阮景海担任,副主任由副局长斯日古楞、马俊英、扎那、纪检组长曹福明担任,委员由各盟市技术监督局、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并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修志办公室,主任由李义担任,副主任由李强担任。到年底,基本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志·技术监督志》(草稿)的撰写任务。志书记述上自清末、下至1999年底技术监督的发展历史。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方案出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垂直管理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下,成立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自治区政府 ***副主席任组长,技术监督、人事、编办、财政、组织部门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代自治区政府起草《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人事厅、财政厅、编办等部门多次修改,由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报请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自治区政府以内政发[1999]72号文件印发实施。为了保证体制改革接交工作顺利进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接交办法》 6月22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对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面进行动员和部署。

        体制改革接交  7月初,自治区  技术监督局组成5个体制改革接收小组,由五位局领导带队,赴全区各地指导盟市对旗县局的接收工作,并对盟市技术监督系统进行整体接收。到12月31日,全区除临河市以外的所有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都已接收上划,同时完成对盟市、旗县质量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职能、机构、人员及技术机构的平移上划工作。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共接收6 000人,其中在职5 215人(行政编制614人,事业编制4 601人),离退休人员785人。这次体制改革进行得比较深入和彻底,解决技术监督部门几次改革一直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一是彻底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统一了机构名称、性质和规格。二是彻底解决技术监督职能不到位的问题,划入质量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打假办”等8项职能,真正确立标准化、计量和质量三位一体的工作制度。三是建起新的质量技术监督财务经费管理体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全系统财务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四是彻底解决技术机构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将对技术机构进行统一规划、重组联合、合理布局,从根本上改变技术机构条块分割、低水平重复建设、相互争饭吃的局面。

    垂直管理体制建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内政发[1999]72号)精神,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更名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自治区政府的工作部门。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盟市、旗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内机编发[1999]31号),设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盟、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阿拉善盟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设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所在盟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规格为副处级;设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17个市辖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为所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派出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牙克石市等13个县级市、宁城县等69个旗县均设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为所在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到12月31日,各盟市、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整体接收上划,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垂直管理体制建立。

     (李  强  杨凤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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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名录】

        局    长:阮景海

        副 局 长:斯日古楞(蒙古族)

                  马俊英  (女)

                  扎  那  (蒙古族)

        纪检组长:曹福明

     

    【质量管理】  一是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质量振兴纲要》,积极推动《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至2010年)》实施办法》的贯彻实施。赤峰市政府在全区率先开展了“质量兴市”工作。二是大力推进“质量兴区”事业。通过“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颁布实施10周年、’99内蒙古质量行、质量月等一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和质量法律法规及常识,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法制观念,促进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良好氛围的形成。

     

    【质量监督】

    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质量监督  全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重点对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消费者对质量反映强烈的热点产品,以及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的产品,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共对34 312家企业的57 424个批次产品组织监督检查,合格42 445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3.9%,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在生产领域监督抽查10 042家企业12 375个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3.4%;在流通领域监督抽查24 270家企业45 049个批次商品,抽样合格率为74%。

    打假治劣  按照国家局的统一部署,前两个季度,全区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行动,发挥整体优势,在全区组织开展“查市场,保两节”、“查农资,保春耕”、“查建材,保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和打假治劣“三大战役”,取得前所未有的好成绩。此后,全区质量技术监督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继续努力,扩大战果,把打假工作引向深入。全年的质量监督和打假工作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声势大、规模大、力度大、成效大。全系统上下联动,全面出击,并联合公安、工商和新闻单位,打出气势和威风。仅在“三大战役”中,全系统就出动执法人员37 595人次,查获假冒伪劣产品标值2 485万元,整顿各类专业市场619个,查处质量违法案件4 052个,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82个。第二,突出“三重一大”。对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危害严重的制假售假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和重点案件,予以严厉查处。全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查农资,保春耕”战役中,抓线索、追源头、查大案、端窝点,查获假冒伪劣化肥1 600多吨。第三,突出有效性。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紧紧抓住通报、处罚、整改、复查等环节,加大处理工作力度,取得良好效果。

    羊毛绒检验  进一步扩大羊绒国家检验试点工作覆盖面,增加检测品种和项目,改进和规范检测方法、程序和原始记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国家棉花、山羊绒检验试点的模式,经报请自治区政府批准,在全国首家开展羊毛检验试点工作,这对自治区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标准化管理】

        地方标准制定与修订  根据自治区生产建设的需要,制订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制修订地方标准项目计划》。年内实际批准发布地方标准24项,修订地方标准1项。至年末,累计有自治区地方标准593项,其中强制性标准183项。有农业标准530项。

    规范地方标准的出版印刷  针对地方标准印制不规范的实际,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出版印刷的几项规定》,要求正式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由自治区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制版单位统一制版;一般为激光制版。地方标准的激光样板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出版印刷的规定》。标准文本应采用70g以上A4幅面双胶纸印刷。是年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及重新印刷的地方标准都执行这一规定。

    采用国际标准  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下发《1999年内蒙古自治区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计划》,并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各盟市,列入考核目标。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情况明细表》统计,基本上摸清全区采用国际标准的底数。全区有经国家、自治区或国外权威机构验收、认可的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共16大类471个。这些产品执行的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86个,达到国际一般水平的385个。自治区名牌产品的采标率66.4%。

    产品标准注册登记与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产品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区所有的旗县都开展产品标准注册登记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有70%注册企业的数据录入计算机数据库。全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累计为8 097家,大中小型企业分别占1.5%、7.2%、91.3%。全区注册登记的产品累计数为18 068种,其中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分别占43%、30%、1%、26%。年内,全区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1 639个。历年累计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9 996个。

    消灭无标生产  年初,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经贸委、乡镇企业局联合印发“1999年内蒙古自治区消灭无标生产旗县计划”,有34个旗县列入年度消灭无标生产计划。为了及时准确指导全区消灭无标生产工作,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编制《消灭无标生产工作文件汇编》,发往全区各盟市、旗县技术监督部门。年末,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材料、抽查企业、综合评议、总结交流等程序对列入计划的34个旗县进行考核,都达到标准覆盖率95%以上的目标要求,通过消灭无标生产合格验收。列入国家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县的鄂托克旗、奈曼旗、突泉县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消灭无标生产试点县验收。全区累计68个旗县消灭无标生产。

    农业标准化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标准化“九五”计划》的精神,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自治区农业厅、畜牧厅、林业厅、水利厅协调,报请自治区农业标准化协调领导小组批准,确定达拉特旗玉米种植标准化示范旗、鄂托克前旗育肥羊标准化示范旗、乌拉特前旗节水灌溉标准化示范旗、敖汉旗林业标准化示范旗,标志着自治区农业标准化工作开始转入农业部门主动抓的新阶段。示范旗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的作用,推动自治区农业标准化工作向纵深发展。1997年列入自治区农业综合标准化重点项目的翁牛特旗日光温室蔬菜、土右旗甜菜纸筒育苗综合标准化项目已通过自治区验收,实现标准化效益1 286万元。运行中的海拉尔市奶牛饲养、五原县秸杆养羊、元宝山区猪鸡配套饲养三个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均已完成标准化综合体规划的制定、审定及相关标准的制定任务。

    条码代码工作  加大条码工作宣传力度,条码自动识别技术在自治区生产、流通及其它领域得到广泛应用。条码印刷质量不断提高,新增和续展系统成员的商品条码信息采集数据,采集率达90%以上,超过国家定的60%基本考核要求。年内新增条码系统成员120户,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90户任务;条码系统成员续展110户,续展率为70%,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55%续展任务。年末,全区累计有商品条码系统成员478户,使用条形码的商品达到5 000多种。建起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组织机构代码数据库,实现自治区代码与国家代码管理中心联网。制定质量管理手册,使代码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全区实施组织机构代码IC卡工作有质的突破,在全国首家实现由省级政府批准实行“以组织机构代码IC卡为母卡,一卡多能,一卡多用的管理办法”。这样有利于减轻企业、事业单位因多头办卡而带来的经济负担,为加快自治区办公现代化步伐创造了有利条件,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更好地服务于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开辟了新的领域。

     

    【计量监督管理】

    法制计量  广泛宣传国家局《商品房销售面积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商品房面积测量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规范商品房公正计量站对商品房面积的测量工作,深入开展对商品房面积计量状况的调查研究,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全年区局接受消费者投诉咨询上千人次,组织实际测量消费者投诉的商品房面积8万平方米。继续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监督管理。

    计量器具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并对区内制造、修理计量器具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将重点计量器具许可证上收到区局统一管理。完成对案秤、电能表、压力表、水表、血压计(表)5种常用计量器具250个批次的质量监督抽查任务。       

       强制检定工作  完成为调整《强检目录》和电能表强检工作的调研任务。进一步开展电话计费器强检工作。联合卫生部门监督检查医疗卫生单位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及其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对在用加油机现状进行普查。有针对性地在全区组织对在用加油机的监督检查。

        “光明工程”  制定俨光明工程”实施方案》、《银镜行业监督管理规定》和《配制销售眼镜资格评审考核细则》,与工商、轻工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对眼镜产品的标准、计量、质量三方面和生产、验光、配装、经营等主要环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工业计量  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帮助内蒙古伊利集团冷冻食品公司开展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工作,并通过现场考核。完成对50家乡镇企业的计量评价认可工作。

     

    【认证和许可证】

        质量认证  完成中国方圆委内蒙古办事处的筹建工作,并顺利通过中国方圆委的审核。组织专家完成对3家企业质量认证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强质量认证培训工作。

        计量认证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计量认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计量认证工作,积极做好质检机构计量认证的到期复查和评审工作,加强人员培训。

        许可证管理  转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大许可证管理工作力度,规范生产许可证管理、申报工作。同时加大对无证生产行为的查处力度。

     

    【法规与宣传】

    法规体系建设  在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的同时,经过积极争取和努力工作,《内蒙古自治区计量管理条例》在自治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获得通过,为进一步加强计量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武器。为了有效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并实施行政案件审理、听证、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宣传工作  为切实加强宣传工作,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质量宣传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和自治区技术监督宣传工作的实际,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加强宣传工作网络建设和队伍建设。年内,在自治区级以上报刊刊登技术监督稿件63篇、电台播发42条次、电视台播发专题或消息99次。

     

    【教育培训】

    教育  中国计量学院内蒙古函授站标准、计量与质量管理专业继上年招生40人以后,是年又招生34人。同时,与内蒙古工业大学联合举办测控技术及仪器专业证书班,专科16人,本科11人,均已毕业。

    培训  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在赤峰市举办一期岗位培训班,有各盟市局主要领导、行政执法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共300多人参加,邀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6位理论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司长亲临授课,促进全系统业务知识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在呼和浩特举办一期由行政执法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参加的依法行政培训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廉政建设】

    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参予支持的工作体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基础设施建设】  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多方筹措资金,争取政策扶持,投资800万元,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文化宫街北口建成一座5 530平方米的技术监督综合大楼,解决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垂直管理之后的后勤基地、培训基地和会议中心,同时解决了自治区技术监督信息中心多年没有办公场所的问题。

     

    【《技术监督志》编纂工作】  根据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部署,3月,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决定,在原编修《内蒙古自治区标准计量志》(稿)的基础上,编纂《内蒙古自治区志·技术监督志》。成立编纂委员会,主任由局长阮景海担任,副主任由副局长斯日古楞、马俊英、扎那、纪检组长曹福明担任,委员由各盟市技术监督局、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并成立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修志办公室,主任由李义担任,副主任由李强担任。到年底,基本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志·技术监督志》(草稿)的撰写任务。志书记述上自清末、下至1999年底技术监督的发展历史。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方案出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垂直管理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下,成立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自治区政府 ***副主席任组长,技术监督、人事、编办、财政、组织部门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代自治区政府起草《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人事厅、财政厅、编办等部门多次修改,由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报请自治区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自治区政府以内政发[1999]72号文件印发实施。为了保证体制改革接交工作顺利进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接交办法》 6月22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对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面进行动员和部署。

        体制改革接交  7月初,自治区  技术监督局组成5个体制改革接收小组,由五位局领导带队,赴全区各地指导盟市对旗县局的接收工作,并对盟市技术监督系统进行整体接收。到12月31日,全区除临河市以外的所有质量技术监督机构都已接收上划,同时完成对盟市、旗县质量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职能、机构、人员及技术机构的平移上划工作。全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共接收6 000人,其中在职5 215人(行政编制614人,事业编制4 601人),离退休人员785人。这次体制改革进行得比较深入和彻底,解决技术监督部门几次改革一直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一是彻底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统一了机构名称、性质和规格。二是彻底解决技术监督职能不到位的问题,划入质量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打假办”等8项职能,真正确立标准化、计量和质量三位一体的工作制度。三是建起新的质量技术监督财务经费管理体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对全系统财务经费实行统一管理。四是彻底解决技术机构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将对技术机构进行统一规划、重组联合、合理布局,从根本上改变技术机构条块分割、低水平重复建设、相互争饭吃的局面。

    垂直管理体制建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内政发[1999]72号)精神,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实行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体制。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更名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自治区政府的工作部门。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盟市、旗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机构有关问题的批复》(内机编发[1999]31号),设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盟、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阿拉善盟质量技术监督局,为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设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所在盟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规格为副处级;设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17个市辖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为所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派出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牙克石市等13个县级市、宁城县等69个旗县均设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为所在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到12月31日,各盟市、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整体接收上划,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垂直管理体制建立。

     (李  强  杨凤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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