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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卷

  • 工商行政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名录】

        局    长:旺其嘎(蒙古族)

        副 局 长:张宏煜

                  冯  义(5月免)

                  满  贵(回族)

                  王起德

                  吴锦凤(蒙古族)

    纪检组长:关洪云(蒙古族5月免)

     

    【体制改革】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4月15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决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新体制,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促进自治区经济健康发展。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政策界限,认真贯彻落实体制改革方案,圆满完成了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全区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在机构管理方面;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自治区政府的工作部门;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8个盟维持工商、物价合署的现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工商、物价合署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管理的分局;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为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的派出机构。在干部管理方面;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自治区党委管理为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协助管理;盟、市和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干部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在经费管理方面;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经费支出统一纳入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自治区以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统一上缴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区局按有关规定,分别缴入自治区国库、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和上缴党中央财政。全区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后,自治区及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共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1 468个,有工作人员14 969人。

     

    【企业登记管理】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实行“政策、权限、程序、收费”四公开制度的基础上,主动深入企业,帮助企业理顺产权关系,选择转制方案,指导其做好转制登记注册工作,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及规范、便捷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通过组织开展对企业登记档案的检查和重点抽查,纠正少数地区登记注册把关不严的问题;充分运用各种监管手段,以查处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擅自变更注册登记事项和清理企业名称中不良文化现象为主要内容,重点强化对粮食收储和批发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农资经营企业、市场中介组织等企业的照后监督管理;配合、协助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做好与所办经济实体的脱钩工作;认真做好年检工作,清理“三无”企业,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行为。年内,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率达到92%以上,共清理“三无”企业2 908户,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企业460户。是年,全

    区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共有75 380户,比上年同期减少了22.1%,但注册资本有所增加,达到949.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表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所增强。外商投资企业共有919户,投资总额22.68亿美元,注册资本15.75亿美元。

     

    【市场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督管理,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下发了《进一步搞好粮食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与有关部门组成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对全区粮食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全区各地普遍实行粮食市场管理责任制,建立粮食市场管理机构185个,成立粮食市场巡查队697个,设置举报电话468部,重新审核登记确认粮食批发市场78处,对粮食市场实施全面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收购粮食行为。是年,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违法收购粮食案件481件,违法经营粮食数额达4 443吨,罚没款金额158.6万元。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全面强化市场巡查制,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对节日市场进行清理,共查处假劣白酒6.1万瓶,假烟、走私香烟130件,过期变质食品2.8万公斤,劣质饮料1.5万盒(袋),捣毁制假黑窝点13个。对书店、书摊及音像租赁点进行清理,查获并收缴了一批“法轮功”书刊及音像制品。以取缔土炼油场(点),打击劣质成品油为重点,对成品油市场进行治理,全区共取缔违法经营成品油户272户,铲除小土炼油场(点)134个,查获劣质汽油708吨、劣质柴油5 080吨。进一步规范经纪人市场管理,查处无证违规经纪活动,清理无经营能力及违法经营的经纪人,提高经纪人队伍素质,全区现有持证的合法经纪人2 142人。继续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活动,促进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全区又有95个市场进入自治区级文明市场行列。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鼓励、扶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通知》精神,制定具体措施,继续组织实施“三个一”工程,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扶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龙头企业和重点企业,引导个体私营经济根据地区、资源的不同特点及市场需求,向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社区服务业、中介服务业以及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方向发展。同时,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督促检查,规范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一大批城镇待业青年、农牧区剩余劳动力、企业下岗职工和机关分流人员加入到个体私营经济大军之列。全区个体工商户发展到75.57万户,从业人员147.67万人,注册资金86.3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0.1%、21%和25%。私营企业发展到24 663户,从业人员38.7万人,注册资本134.76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3.7%、33.65%和36.1%。11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个体私营经济代表会议,授予赵永亮、秦国庆、马万良、李元正、赵润狗、郝续宽、王军、焦维、铁兆义、姜茂香10名个体私营业者“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十佳带头人”荣誉称号。

     

    【商标管理】  以保护商标专用权为核心,突出执法重点,组织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对指定商标印制单位和非商标印制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执法力度。年内,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各类商标侵权违法案件72件,收缴和销毁侵权商标标识63.4万件(套),罚没款金额29万元。对263户指定商标印制单位和481户非商标印制单位进行检查,依法取消了15户严重违规的指定印制商标单位的印制资格。同时,发挥企业商标工作联系点作用,新建商标工作联系点153个,走访企业1 269户,为企业培训商标管理人员3 500人(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商标规范化管理。自治区工商局还在全区确定了133件重点保护商标,以全面提高企业争创名牌的意识和商标自我保护意识,推进自治区名牌战略的实施。是年,全区新申请注册商标603件,实有效注册商标4 849件。继“鄂尔多斯”之后,“伊利”、“仕奇”、“鹿王”三件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使自治区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达到4件。

     

    【广告管理】  以加强广告市场环境治理,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为中心,组织开展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及广告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注销、核销73户经营单位的《广告经营许可证》,规范并强化广告经营单位的内部管理和守法经营意识。对户外广告和各类药品、保健品等印刷品广告进行专项治理,收缴未经审批擅自张贴、散发的违法印刷品广告107.3万份,涉及389户生产、经销企业,查处违法当事人1 200多人 (次)。强化广告发布监测工作,对3家自治区级电视台和17种报刊发布的广告进行跟踪监测,重点对全区电视直销广告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监测结果向全区通报。义务审查面向下岗职工的招工及技术培训广告9期,涉及9个专业系列、18个工种、248家用工单位,促进了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的实施。是年,全区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939户,广告从业人员6 161人,广告经营额1.78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6.9%、9.7%和20.3%。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449件,罚没款金额17.8万元。

     

    【公平交易执法】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受理、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全系统先后开展6次大规模的“红盾行动”,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在“红盾打假护农”行动中,查获违法经营的化肥4 320吨、假劣种子47吨、劣质农膜68吨、劣质农药12吨;在打击走私贩私行动中,查处走私案件68件,案值122万元,在“扫黄打非”专项治理中,对719家印刷企业进行检查,取缔一批无照经营户,查获违禁、淫秽书刊1 334册,查获黄色、盗版光盘3 200多盒;在对重点行业、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整治中,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92件,案值805万元。全年,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3 294件,案值2 858万元,没收金额207万元,罚没款金额337万元。

     

    【保护消费者权益】  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出“安全健康消费”主题,加强消费者投诉网络建设,在全区城市和集镇普遍建立了投诉站,配置流动投诉车,积极协调电信部门在全区开通“12315”投诉电话83部,自治区工商局还专门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并要求全区基层工商所所长直接受理消费者投诉,大大方便了消费者投诉。是年,全区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72 951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9 759件,解决9 614件,解决率达9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7.4万元。在此基础上,协调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推广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建立消费者投诉法庭的经验,支持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231件。

     

    【合同管理】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颁布施行,及时组织全区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并依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内蒙古自治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命名管理办法》,改进和完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工作程序和制度,对拍卖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打击利用合同欺诈的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违法合同。是年,全区又有68家单位跨入自治区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行列,同时有51家单位被撤销自治区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称号。

     

    【队伍建设】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三讲”教育,全系统干部职工普遍接受一次马克思主义理论再教育;通过强化知识更新培训和专业法律培训,多渠道组织学历教育等措施,全面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业务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通过全面推行和落实“定费、收费、管理”三分离制度、罚缴分离制度、电脑集中收费以及在农村牧区实行收费明白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廉政建设;通过继续深入开展“争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巩固了工商形象建设年活动的成果,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树立勤政廉政、文明公正执法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争创”活动,已在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普遍展开。是年,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厅联合做出决定,对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22个先进单位、79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陈国志  康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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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名录】

        局    长:旺其嘎(蒙古族)

        副 局 长:张宏煜

                  冯  义(5月免)

                  满  贵(回族)

                  王起德

                  吴锦凤(蒙古族)

    纪检组长:关洪云(蒙古族5月免)

     

    【体制改革】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4月15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决定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对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商行政管理新体制,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促进自治区经济健康发展。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紧紧依靠各级党委和政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政策界限,认真贯彻落实体制改革方案,圆满完成了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全区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在机构管理方面;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自治区政府的工作部门;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8个盟维持工商、物价合署的现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直属机构(工商、物价合署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市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接管理的分局;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所为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的派出机构。在干部管理方面;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自治区党委管理为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协助管理;盟、市和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干部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管理为主,地方党委协助管理。在经费管理方面;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经费支出统一纳入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自治区以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统一上缴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区局按有关规定,分别缴入自治区国库、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和上缴党中央财政。全区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后,自治区及12个盟市、101个旗、县(市、区)共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1 468个,有工作人员14 969人。

     

    【企业登记管理】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在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实行“政策、权限、程序、收费”四公开制度的基础上,主动深入企业,帮助企业理顺产权关系,选择转制方案,指导其做好转制登记注册工作,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及规范、便捷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通过组织开展对企业登记档案的检查和重点抽查,纠正少数地区登记注册把关不严的问题;充分运用各种监管手段,以查处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擅自变更注册登记事项和清理企业名称中不良文化现象为主要内容,重点强化对粮食收储和批发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农资经营企业、市场中介组织等企业的照后监督管理;配合、协助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做好与所办经济实体的脱钩工作;认真做好年检工作,清理“三无”企业,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行为。年内,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率达到92%以上,共清理“三无”企业2 908户,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企业460户。是年,全

    区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共有75 380户,比上年同期减少了22.1%,但注册资本有所增加,达到949.74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表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有所增强。外商投资企业共有919户,投资总额22.68亿美元,注册资本15.75亿美元。

     

    【市场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督管理,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下发了《进一步搞好粮食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与有关部门组成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对全区粮食市场管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全区各地普遍实行粮食市场管理责任制,建立粮食市场管理机构185个,成立粮食市场巡查队697个,设置举报电话468部,重新审核登记确认粮食批发市场78处,对粮食市场实施全面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收购粮食行为。是年,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违法收购粮食案件481件,违法经营粮食数额达4 443吨,罚没款金额158.6万元。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全面强化市场巡查制,加强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对节日市场进行清理,共查处假劣白酒6.1万瓶,假烟、走私香烟130件,过期变质食品2.8万公斤,劣质饮料1.5万盒(袋),捣毁制假黑窝点13个。对书店、书摊及音像租赁点进行清理,查获并收缴了一批“法轮功”书刊及音像制品。以取缔土炼油场(点),打击劣质成品油为重点,对成品油市场进行治理,全区共取缔违法经营成品油户272户,铲除小土炼油场(点)134个,查获劣质汽油708吨、劣质柴油5 080吨。进一步规范经纪人市场管理,查处无证违规经纪活动,清理无经营能力及违法经营的经纪人,提高经纪人队伍素质,全区现有持证的合法经纪人2 142人。继续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活动,促进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全区又有95个市场进入自治区级文明市场行列。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鼓励、扶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通知》精神,制定具体措施,继续组织实施“三个一”工程,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扶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龙头企业和重点企业,引导个体私营经济根据地区、资源的不同特点及市场需求,向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社区服务业、中介服务业以及生产型、科技型、外向型方向发展。同时,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督促检查,规范对个体私营经济的管理,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一大批城镇待业青年、农牧区剩余劳动力、企业下岗职工和机关分流人员加入到个体私营经济大军之列。全区个体工商户发展到75.57万户,从业人员147.67万人,注册资金86.3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0.1%、21%和25%。私营企业发展到24 663户,从业人员38.7万人,注册资本134.76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3.7%、33.65%和36.1%。11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全区个体私营经济代表会议,授予赵永亮、秦国庆、马万良、李元正、赵润狗、郝续宽、王军、焦维、铁兆义、姜茂香10名个体私营业者“全区个体私营经济十佳带头人”荣誉称号。

     

    【商标管理】  以保护商标专用权为核心,突出执法重点,组织开展保护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行动,对指定商标印制单位和非商标印制单位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执法力度。年内,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各类商标侵权违法案件72件,收缴和销毁侵权商标标识63.4万件(套),罚没款金额29万元。对263户指定商标印制单位和481户非商标印制单位进行检查,依法取消了15户严重违规的指定印制商标单位的印制资格。同时,发挥企业商标工作联系点作用,新建商标工作联系点153个,走访企业1 269户,为企业培训商标管理人员3 500人(次),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商标规范化管理。自治区工商局还在全区确定了133件重点保护商标,以全面提高企业争创名牌的意识和商标自我保护意识,推进自治区名牌战略的实施。是年,全区新申请注册商标603件,实有效注册商标4 849件。继“鄂尔多斯”之后,“伊利”、“仕奇”、“鹿王”三件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使自治区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达到4件。

     

    【广告管理】  以加强广告市场环境治理,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为中心,组织开展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及广告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注销、核销73户经营单位的《广告经营许可证》,规范并强化广告经营单位的内部管理和守法经营意识。对户外广告和各类药品、保健品等印刷品广告进行专项治理,收缴未经审批擅自张贴、散发的违法印刷品广告107.3万份,涉及389户生产、经销企业,查处违法当事人1 200多人 (次)。强化广告发布监测工作,对3家自治区级电视台和17种报刊发布的广告进行跟踪监测,重点对全区电视直销广告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监测结果向全区通报。义务审查面向下岗职工的招工及技术培训广告9期,涉及9个专业系列、18个工种、248家用工单位,促进了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的实施。是年,全区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939户,广告从业人员6 161人,广告经营额1.78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6.9%、9.7%和20.3%。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449件,罚没款金额17.8万元。

     

    【公平交易执法】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受理、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全系统先后开展6次大规模的“红盾行动”,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在“红盾打假护农”行动中,查获违法经营的化肥4 320吨、假劣种子47吨、劣质农膜68吨、劣质农药12吨;在打击走私贩私行动中,查处走私案件68件,案值122万元,在“扫黄打非”专项治理中,对719家印刷企业进行检查,取缔一批无照经营户,查获违禁、淫秽书刊1 334册,查获黄色、盗版光盘3 200多盒;在对重点行业、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整治中,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92件,案值805万元。全年,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3 294件,案值2 858万元,没收金额207万元,罚没款金额337万元。

     

    【保护消费者权益】  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出“安全健康消费”主题,加强消费者投诉网络建设,在全区城市和集镇普遍建立了投诉站,配置流动投诉车,积极协调电信部门在全区开通“12315”投诉电话83部,自治区工商局还专门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并要求全区基层工商所所长直接受理消费者投诉,大大方便了消费者投诉。是年,全区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72 951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9 759件,解决9 614件,解决率达9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7.4万元。在此基础上,协调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推广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建立消费者投诉法庭的经验,支持消费者向法院提起诉讼231件。

     

    【合同管理】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颁布施行,及时组织全区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并依据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内蒙古自治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命名管理办法》,改进和完善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工作程序和制度,对拍卖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打击利用合同欺诈的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查处违法合同。是年,全区又有68家单位跨入自治区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行列,同时有51家单位被撤销自治区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称号。

     

    【队伍建设】  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体制改革为契机,通过“三讲”教育,全系统干部职工普遍接受一次马克思主义理论再教育;通过强化知识更新培训和专业法律培训,多渠道组织学历教育等措施,全面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的知识结构、业务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通过全面推行和落实“定费、收费、管理”三分离制度、罚缴分离制度、电脑集中收费以及在农村牧区实行收费明白卡等措施,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廉政建设;通过继续深入开展“争当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巩固了工商形象建设年活动的成果,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树立勤政廉政、文明公正执法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争创”活动,已在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普遍展开。是年,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厅联合做出决定,对全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在“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22个先进单位、79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陈国志  康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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