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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卷

  • 司法
  •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名录】

      厅  长:刘守禾                    

      副厅长:王悦发                    

              赵仁钦(蒙古族)            

              赵建平                    

              云布雨(蒙古族)                                               

    【概述】  年内针对大事、喜事多,不安定因素也比较多的情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确保监所安全,积极化解民间纠纷和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脱逃率持续下降,对全区监狱系统572名保外就医的服刑人员和劳教系统191名所外就医的劳教人员进行了复查,将73名不符合继续保外就医条件的服刑人员果断收监,开展集中追逃行动,监狱系统捕获历年在逃服刑人员18名,劳教系统追回历年在逃劳教人员16名,清理收回逾假不归劳教人员13名,减轻了社会治安压力。从4月1日~7 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工作,使大量人民内部矛盾控制和化解在基层,同自治区土地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全区性的土地权属纠纷专项排查治理活动,累计排查土地纠纷4 000 多起。全年司法助理员和城乡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64 881 件,调解成功63 567件,调解成功率为97.97%。预防“民转刑”案件481起,预防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07起274人。全区所有旗县(市区)均建立起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安置就业3 247人,落实帮教人员4 447人。组织“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演讲团”到各盟市巡回演讲,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推荐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巴彦淖尔盟磴口县和包头市郊区参加全国依法治县经验交流会并作经验介绍。举办依法治区工作骨干培训班600多期。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直属机关工委共同组织以“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主题的依法治区宣传活动。狠抓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全区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38期。建立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考试题库,全区共有8 000余名县处级干部参加学法考试,组织全区12个盟市在职领导干部及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对各盟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和督查,依法治区工作发展态势良好。

        拓宽业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全区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共3 667家,办理各种诉讼代理及刑事辩护26 408件,办理非诉讼法律服务6 605件,公证员办理公证事项150 991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 834家,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7 035件,协办公证及见证56 915件,为国家和集体避免、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同时,加强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工作。认真开展法律服务质量效益年活动,促进法律服务工作上水平。深化改革,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至年底,全区已建律师事务所205个,从业人员2 091人,公证机构114个,从业公证人员667人:乡镇(街道)司法所1 647个,达到建制数的93.4%,司法助理员2 409人。全区已有7个盟市、98个旗县(市区)开通了“148”专线电话,开通率分别达到58%和97%。

           组织和队伍建设  狠抓组织建设,健全直属律师机构的党组织。组织全体干警同“法轮功”进行坚决斗争。按照党中央6号文件精神,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加大干警违法违纪查处力度,全系统共处分违纪干警45名。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干警(单位)”活动,共有37个单位、61名干警分别受到司法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司法厅表彰。全系统的法学教育、理论调研、司法行政、法制建设及计财装备等工作都有新进展。       

    【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  3月底,自治区党委发出通知,部署从4月初到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活动。成立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自治区政府主席云布龙亲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司法厅。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苏木街道乡镇普遍建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排查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这期间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 13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3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94起365人,使大量人民内部矛盾控制和化解在基层;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重点纠纷,主要是农民负担过重、二轮土地延包过程中政策不落实、职工下岗分流、基层干部为政不廉和违法行政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消除了一批群体上访苗头,共制止群体上访352批15 600多人次,为加强基层民主管理,改善干群关系,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做出了贡献。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对司法行政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所做的努力给予高度评价。                                                              

    【依法治区】 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区进程,4月15~17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司法厅共同召开“全区依法治区电视电话会议和依法治区工作会议”。4月15日上午,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万继生(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德海(自治区党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确定依法治区工作的基本框架,即在整体工作的摆布上,要以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治旗县为重点,把依法治村(嘎查)作为突破口,抓实抓好依法治区工作。会议明确把全面落实启动阶段的各项工作和本完成“三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作为是年依法治区工作的两项基本任务。把继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区中的带头作用;推行执法四项制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面开展依法治旗县,加强农村牧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这三项工作作为是年工作重点。        

    【盟市级领导干部普法考试】  11~ 12月份别对全区12个盟市的在职领导干部及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进行普法考试。考试按照“集中考试、开卷自学”的原则进行。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依法治区理论、中国的基本法律制度及新颁布的法律,特别是市场经济和行政法基本知识。自治区12个盟市在职领导及驻盟市国有大中型企业529名领导中的476名参加了考试,参考率为90%,超过了参考率达到80%的基本要求。参考领导干部对这次普法考试非常重视。各盟市平均成绩均达到或超过了85分,取得良好成绩。各新闻单位及时对这次考试情况进行报道,扩大领导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产生广泛而良好的社会效应。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年初,自治区综治委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目标之中,加大工作力度。自治区司法厅也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对各盟市司法局年度实绩考核目标之中,并签订责任状,奖惩兑现。自治区综治委和司法厅领导多次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各地根据自治区安置帮教协调小组的要求,逐步建立了各项帮教制度。至年底,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全部建立了安置帮教协调小组及其办事机构,90%以上的苏木乡镇也成立安置帮教工作站。全区全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5 762名,落实帮教措施的有4 447人,安置3 247人。各地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新形式、新思路、新途径,并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进一步推动和促进自治区的安置帮教工作,这对于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  年初,向自治区政府报送《关于在我区全面开设“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报告》,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王凤岐作重要批示,要求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自治区司法厅积极和邮电管理局协调,对开设“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取得共识,并争取到一定的优惠政策。本着“先开通、后完善、再提高”的原则,加快开通步伐。至年底,有7个盟市、98个旗县(市区)开通了“148”,分别占建制数的58%和97%。全区各地“148'累计接答法律咨询求助电话21 088次,接待群众来访4 853人次,委托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1 837件,提供上门服务780件,提供法律援助近515件,调解各类纠纷1 475件,协调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求助事件376件,共为求助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 300万元。其中,各地“148”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解决了大量的疑难纠纷、群体上访和突发事件,为党委政府掌握社情民意、排除社会隐患提供了多方面的大量信息。           

    【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巡回演讲】 10月15日~11月5日,组织由王广和、陈瑞清、丁学功等人组成的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报告团赴全区12个盟市进行巡回演讲。报告团行程8000余公里,作报告1l场。全区各级新闻媒体对这次活动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为世界银行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全年共办理3项世界银行贷款法律证明。3月份,办理包东、白丰公路建设项目世行贷款法律证明,该项贷款总金额为8 000万美元,投资于国道210线包头至东胜段102.751公里、国道208线白音查干至丰镇141.642公里以及13条836公里扶贫公路建设;11月,办理了包头集装箱运输项目世行贷款法律证明,该项贷款总金额为696万美元,投资用于包头市汽车联运公司对国际集装箱中转站的改造;同月,办理了二期黄土高原水土保持项目世行贷款的法律证明,该项贷款总金额为2 400万美元,投资用于自治区境内黄土高原地域的水土保持和农、林、牧、副业综合开发。3项世行贷款共引进外资1.1亿美元。            

    【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研讨班】  8月10~27日,全区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研讨班在呼和浩特举行。来自全区80多个旗县(市区)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司法局长和各盟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共174人参加培训。研讨班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司法厅、依法治区办公室、内蒙古行政学院共同举办。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万继生在开班典礼作了重要讲话。    

    【法律服务质量效益年】  5月1日~10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比规范、比质量、比信誉、比形象”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质量效益年活动。在活动中,一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自己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办案(证)情况进行对照检查,重点是检查有无错假案(证),以及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二是旗县司法局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所承办的各类案件和公证事项普遍进行检查。  三是盟市司法局组织互查、抽查。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补正。四是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对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私自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冒充律师、公证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以及未经注册以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进行清理和查处。 11月,司法厅组织检查组分赴各盟市对法律服务质量效益年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及总结、表彰。在此基础上,共评选出7个全区文明律师事务所、10名自治区十佳律师、45个律师优秀案卷;3个自治区级文明公证处、10名十佳公证员、26本优秀公证案卷、4篇优秀论文;10个全区文明基层法律服务所、10名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份优秀案卷、4篇优秀论文。这一活动对自治区司法队伍建设起到促进作用。     

    【创建文明劳改场所】  呼市劳教所、伊盟伊金霍洛旗监狱、自治区第一少管所如期建成自治区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

     (余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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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领导名录】

      厅  长:刘守禾                    

      副厅长:王悦发                    

              赵仁钦(蒙古族)            

              赵建平                    

              云布雨(蒙古族)                                               

    【概述】  年内针对大事、喜事多,不安定因素也比较多的情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确保监所安全,积极化解民间纠纷和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服刑人员和劳教人员脱逃率持续下降,对全区监狱系统572名保外就医的服刑人员和劳教系统191名所外就医的劳教人员进行了复查,将73名不符合继续保外就医条件的服刑人员果断收监,开展集中追逃行动,监狱系统捕获历年在逃服刑人员18名,劳教系统追回历年在逃劳教人员16名,清理收回逾假不归劳教人员13名,减轻了社会治安压力。从4月1日~7 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工作,使大量人民内部矛盾控制和化解在基层,同自治区土地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全区性的土地权属纠纷专项排查治理活动,累计排查土地纠纷4 000 多起。全年司法助理员和城乡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纠纷64 881 件,调解成功63 567件,调解成功率为97.97%。预防“民转刑”案件481起,预防民间纠纷引起自杀207起274人。全区所有旗县(市区)均建立起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安置就业3 247人,落实帮教人员4 447人。组织“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演讲团”到各盟市巡回演讲,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推荐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巴彦淖尔盟磴口县和包头市郊区参加全国依法治县经验交流会并作经验介绍。举办依法治区工作骨干培训班600多期。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直属机关工委共同组织以“实践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主题的依法治区宣传活动。狠抓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全区共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238期。建立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考试题库,全区共有8 000余名县处级干部参加学法考试,组织全区12个盟市在职领导干部及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对各盟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调研和督查,依法治区工作发展态势良好。

        拓宽业务领域提高法律服务质量  全区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共3 667家,办理各种诉讼代理及刑事辩护26 408件,办理非诉讼法律服务6 605件,公证员办理公证事项150 991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常年法律顾问4 834家,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17 035件,协办公证及见证56 915件,为国家和集体避免、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同时,加强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工作。认真开展法律服务质量效益年活动,促进法律服务工作上水平。深化改革,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至年底,全区已建律师事务所205个,从业人员2 091人,公证机构114个,从业公证人员667人:乡镇(街道)司法所1 647个,达到建制数的93.4%,司法助理员2 409人。全区已有7个盟市、98个旗县(市区)开通了“148”专线电话,开通率分别达到58%和97%。

           组织和队伍建设  狠抓组织建设,健全直属律师机构的党组织。组织全体干警同“法轮功”进行坚决斗争。按照党中央6号文件精神,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加大干警违法违纪查处力度,全系统共处分违纪干警45名。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干警(单位)”活动,共有37个单位、61名干警分别受到司法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司法厅表彰。全系统的法学教育、理论调研、司法行政、法制建设及计财装备等工作都有新进展。       

    【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  3月底,自治区党委发出通知,部署从4月初到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活动。成立社会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自治区政府主席云布龙亲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司法厅。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苏木街道乡镇普遍建立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排查治理活动的顺利开展,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这期间全区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 13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3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194起365人,使大量人民内部矛盾控制和化解在基层;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重点纠纷,主要是农民负担过重、二轮土地延包过程中政策不落实、职工下岗分流、基层干部为政不廉和违法行政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消除了一批群体上访苗头,共制止群体上访352批15 600多人次,为加强基层民主管理,改善干群关系,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做出了贡献。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同志多次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对司法行政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所做的努力给予高度评价。                                                              

    【依法治区】 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区进程,4月15~17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和司法厅共同召开“全区依法治区电视电话会议和依法治区工作会议”。4月15日上午,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万继生(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德海(自治区党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确定依法治区工作的基本框架,即在整体工作的摆布上,要以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治旗县为重点,把依法治村(嘎查)作为突破口,抓实抓好依法治区工作。会议明确把全面落实启动阶段的各项工作和本完成“三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作为是年依法治区工作的两项基本任务。把继续抓好各级领导干部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区中的带头作用;推行执法四项制度,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全面开展依法治旗县,加强农村牧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这三项工作作为是年工作重点。        

    【盟市级领导干部普法考试】  11~ 12月份别对全区12个盟市的在职领导干部及自治区党委管理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干部进行普法考试。考试按照“集中考试、开卷自学”的原则进行。考试的主要内容包括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依法治区理论、中国的基本法律制度及新颁布的法律,特别是市场经济和行政法基本知识。自治区12个盟市在职领导及驻盟市国有大中型企业529名领导中的476名参加了考试,参考率为90%,超过了参考率达到80%的基本要求。参考领导干部对这次普法考试非常重视。各盟市平均成绩均达到或超过了85分,取得良好成绩。各新闻单位及时对这次考试情况进行报道,扩大领导带头学法用法的示范作用,产生广泛而良好的社会效应。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年初,自治区综治委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目标之中,加大工作力度。自治区司法厅也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对各盟市司法局年度实绩考核目标之中,并签订责任状,奖惩兑现。自治区综治委和司法厅领导多次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置帮教工作。各地根据自治区安置帮教协调小组的要求,逐步建立了各项帮教制度。至年底,全区12个盟市、101个旗县,全部建立了安置帮教协调小组及其办事机构,90%以上的苏木乡镇也成立安置帮教工作站。全区全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5 762名,落实帮教措施的有4 447人,安置3 247人。各地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安置帮教工作的新形式、新思路、新途径,并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进一步推动和促进自治区的安置帮教工作,这对于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  年初,向自治区政府报送《关于在我区全面开设“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报告》,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王凤岐作重要批示,要求结合自治区的实际,在抓好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自治区司法厅积极和邮电管理局协调,对开设“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工作取得共识,并争取到一定的优惠政策。本着“先开通、后完善、再提高”的原则,加快开通步伐。至年底,有7个盟市、98个旗县(市区)开通了“148”,分别占建制数的58%和97%。全区各地“148'累计接答法律咨询求助电话21 088次,接待群众来访4 853人次,委托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1 837件,提供上门服务780件,提供法律援助近515件,调解各类纠纷1 475件,协调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求助事件376件,共为求助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2 300万元。其中,各地“148”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解决了大量的疑难纠纷、群体上访和突发事件,为党委政府掌握社情民意、排除社会隐患提供了多方面的大量信息。           

    【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巡回演讲】 10月15日~11月5日,组织由王广和、陈瑞清、丁学功等人组成的全区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报告团赴全区12个盟市进行巡回演讲。报告团行程8000余公里,作报告1l场。全区各级新闻媒体对这次活动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为世界银行贷款提供法律服务】  全年共办理3项世界银行贷款法律证明。3月份,办理包东、白丰公路建设项目世行贷款法律证明,该项贷款总金额为8 000万美元,投资于国道210线包头至东胜段102.751公里、国道208线白音查干至丰镇141.642公里以及13条836公里扶贫公路建设;11月,办理了包头集装箱运输项目世行贷款法律证明,该项贷款总金额为696万美元,投资用于包头市汽车联运公司对国际集装箱中转站的改造;同月,办理了二期黄土高原水土保持项目世行贷款的法律证明,该项贷款总金额为2 400万美元,投资用于自治区境内黄土高原地域的水土保持和农、林、牧、副业综合开发。3项世行贷款共引进外资1.1亿美元。            

    【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研讨班】  8月10~27日,全区依法治区理论与实践研讨班在呼和浩特举行。来自全区80多个旗县(市区)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司法局长和各盟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共174人参加培训。研讨班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司法厅、依法治区办公室、内蒙古行政学院共同举办。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万继生在开班典礼作了重要讲话。    

    【法律服务质量效益年】  5月1日~10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比规范、比质量、比信誉、比形象”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质量效益年活动。在活动中,一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自己廉洁自律、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办案(证)情况进行对照检查,重点是检查有无错假案(证),以及有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二是旗县司法局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对所承办的各类案件和公证事项普遍进行检查。  三是盟市司法局组织互查、抽查。在检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补正。四是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对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私自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冒充律师、公证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以及未经注册以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进行清理和查处。 11月,司法厅组织检查组分赴各盟市对法律服务质量效益年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及总结、表彰。在此基础上,共评选出7个全区文明律师事务所、10名自治区十佳律师、45个律师优秀案卷;3个自治区级文明公证处、10名十佳公证员、26本优秀公证案卷、4篇优秀论文;10个全区文明基层法律服务所、10名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份优秀案卷、4篇优秀论文。这一活动对自治区司法队伍建设起到促进作用。     

    【创建文明劳改场所】  呼市劳教所、伊盟伊金霍洛旗监狱、自治区第一少管所如期建成自治区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

     (余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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