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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卷

  • 民政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领导名录】     

          厅    长:任风翔                   

          副 厅 长:达喜道尔吉(蒙古族)   

                    冯晶英                             

                    王永命                             

                    杨吉良(蒙古族)                     

                    孟  瑞                             

          纪检组长:李桂琴(女 蒙古族)   

    【救灾救济】  年内,自治区相继发生地震、雪灾、流凌、沙尘暴、低温冷冻、风雹、洪涝、干旱和病虫等灾害,其中持续大面积的干旱是近几十年来最为严重的。年底,全区受灾旗县66个,受灾人口876万人,因灾返贫人口154万人。受灾农作物面积7 165万亩,成灾面积5 569万亩,绝收面积1 548万亩。受灾草牧场面积6.1亿亩,受灾牲畜3 326万头(只), 因灾死亡各类牲畜54.5万头(只)。由于长期干旱,全区有154.72万人和1 560.3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全区粮食总产量较上年减少14.69亿公斤。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84亿元。灾情发生以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抗旱救灾工作。自治区政府和民政厅先后派出八个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核实灾情,指导抗灾救灾工作。灾区各级政府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调整种植业结构,增加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扩大水浇地面积,拓宽生产自救渠道,增强农业生产的抗灾能力。为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自治区各级多方筹措救灾资金12 662万元,其中党中央财政9 200万元,自治区各级财政l 130万元,其它2 332 万元,为灾区群众解决口粮1.1亿公斤,累计救济灾民110万人,保持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敬老院建设】  年内,全区乡镇办敬老院943所,在院供养对象12 500人,年人均生活费1 490元,院办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当年利润662万元。新建扩建敬老院224所。全区五保供养对象发展到48 800人。 

    (云翠荣)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4月底,自治区对全区建立这项制度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要求未建立这项制度的旗县必须按国务院要求,于6月底前建立并实施这项制度。经过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工作,所有旗县6月底前全部建立并实施这项制度,比国务院要求提前半年。至此,这项工作在101个旗县市(区)全面展开。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30%,自治区于9月初在呼和浩特召开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标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第一步于9月15日前先做好原有保障对象新增收入的兑现工作,第二步于年底前各地完成提高保障标准后的新增保障对象的摸底、调查、统计、上报、核准等工作。自治区于9月初将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全部下拨到各盟市、旗县市(区)。按照国务院要求,至9月15日,将全区应发放的调标资金全部兑现到应保障的低保对象手中。提调后的保障标准最低的为丰镇市每人每月78元,最高的为包头市、二连浩特市每人每月156元。至年底,全区各地完成了提高保障水平后新增保障对象的摸底、调查、统计、上报、核准等工作,并以行政公署或市人民政府名义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全区84 757名特困居民得到保障救助,其中一类人员24 219人,二类人员23 418人,三类人员26 256人,其他人员10 864人。全区全年共发放保障资金5 058万元,平均补差每人每月50元。这项制度的建立实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保障了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特别是解决下岗特困职工的生活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马国华)

    【争创双拥模范城(县)】  召开全区双拥办主任会议和全区第五次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对全区44个双拥模范城(旗县)进行检查验收。各盟市抓住争创双拥模范城 (旗县)活动的机遇,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呼和浩特市组织大规模的捐款活动,筹集资金160万元;包头市采取单位、个人包优抚对象形成全社会总动员。年底,有70%的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得到解决,完成北京军区提出的创“双三好”活动。配合解放军总装备部胜利完成卫星回收任务。

    (唐蒙湘)

    【社区服务】  12月,经过对各地创建的“社区服务示范城区”、“示范街道办事处”评审验收,命名包头市东河区等五个城区、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等17个街道办事处(镇)为“内蒙古自治区社区服务示范城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社区服务示范街道办事处”。

     

    【福利事业】  12月,在全区开展福利事业单位达标上等级活动,经自治区福利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命名包头市社会福利院等5所福利院为“自治区级首批一级福利院”,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等4所福利院为“自治区级首批二级福利院”,命名哲里木盟社会福利院等26所福利院为“自治区级首批达标福利事业单位”。是年,全区共更新改造社会福利事业单位52所,投入资金7 446.27万元,其中民政部和自治区投入资金3 622.8万元,各级地方筹集资金1 682.5万元,福利事业单位自筹资金1 746.377元。经过更新改造的福利事业单位占地面积由改造前的35.5万平方米增加到58.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由改造前的5.53万平方米,增加到12.14万平方米;床位由改造前的1 756 张,增加到4 451张。               

                                        

    【社会福利社会化】  为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加快自治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广泛动员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兴办社会福利机构。12月底,共有社会办福利机构14所,投资总额达5 000万元,标志着自治区在社会福利社会化方面迈出可喜的一步。                              

                                        

    【福利企业】  为落实促进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经与自治区财政厅协调,落实1999年度自治区财政贴息资金60万元,给19家进行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的福利企业的贷款利息进行了一次性补贴。11月,在中华慈善总会“烛光工程”项目办的支持下,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在全区组织开展参加“全国优秀民办教师烛光奖”活动,自治区共有6l名农村中小学优秀民办教师获得“烛光奖”。  

     (张慧林)   

    【民政事业费】  全区民政事业费总支出35 659.77元,其中抚恤事业费支出7 233.8万元,比上年增长21%,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 789.4万元,比上年增长6%;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支出10 588.1万元,比上年增长30%;自然灾害救济费支出10 697.3万元,为上年的82%;社会残疾病人福利事业费支出49.8万元;其它民政事业费支出4 301.3万元,比上年增长11%。

    (傅  江)  

    【烈士纪念建筑物和烈士褒扬】  全区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单位坚持宏观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部分单位进行维修和改造,改善园容园貌,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全年受教育人数达208万人次。按照国务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追认陈守义等19人为革命烈士,其中在抗洪抢险中牺牲的革命烈士3名。              

                                             

    【拥军优抚安置】  自治区政府作出《关于加强优抚安置工作的决定》,规定从是年1月1日起,自治区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由过去每人每月40~45元,提高到60~65元,为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提供政策依据。各地先后召开会议,逐级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一系列优抚工作措施。     

     

    【拥军优属】  一年来,各地为部队提供粮、煤、水、电和其它建设资金1 295万元,切实解决部队建设中需要地方协助解决的一些实际问题。元旦、春节和“八一”期间,刘明祖、云布龙等党政领导分别率团深入到12个盟市慰问驻区部队、光荣院及部分优抚对象,专程慰问上年为抗洪抢险斗争做出突出贡献的北京军区和沈阳军区某部指战员,还普遍走访慰问在抗洪抢险中牺牲烈士的遗属。

    (史丽英)  

    【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  通过财政投入、社会捐助,共筹集资金3 253万元,为53 295名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海月提高定补标准20元。为6 997名优抚对象新建和维修住房10 926间。建立优抚门诊1 085个,为19 761名优抚对象减免医疗费172万元。建立帮扶组织8 678个,帮扶优抚对象39 125人。全区75个旗县市区基本解决了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民政部和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在年底召开的全国“爱心献功臣行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此进行了通报表彰,巴彦淖尔盟乌拉特中旗民政局等5个单位和朝伦巴特尔等3名个人分别被授予“爱心献功臣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

    (优抚处)

    【为革命伤残军人更换辅助用具】  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为革命伤残军人更换假肢、轮椅等辅助用具工作的通知》,民政厅成立了革命伤残军人辅助用具更换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开展为革命伤残军人更换辅助用具的调查摸底工作。通过核实底数,目测残情,确定更换辅助用具的类别。自治区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先后两次分赴12个盟市为伤残军人进行取型、安装,将268辆轮椅、三轮车和760双病理鞋、380条假肢送到伤残军人手中。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民政部下拨专项经费129万元。

     

    【抚恤补助】  年内,民政部、财政部先后两次提高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自治区也较大幅度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此次提标,国家和地方财政共投入资金2 322万元,使63 345名优抚对象受益。尤其是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较上年增加了100%。

     

    【优抚事业单位】  全年用于优抚事业单位改造经费385万元,使部分年久失修的光荣院、烈士陵园得到修缮、改造,改变了院(园)容、院(园)貌,改善办院(园)条件。呼伦贝尔盟光荣院和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光荣院被民政部列入全国50所光荣院改造项目之中,每所投资40万元,使其在生活环境和生活设施方面得到较大改善。  

     (史丽英)    

    【老龄工作及老年人活动】  5月,自治区老龄委和公益事业协会在新华广场开展庆祝“’99国际老年人年”尊老、爱老、敬老的公益事业活动。8月,自治区老龄委在赤峰市举办全区第六届老年人“松鹤林”书画比赛,全区10个盟市、自治区直属5个单位参加展赛,作品总数388幅,参赛作品251幅,分集体、个人、蒙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年内由自治区老龄委推荐的呼伦贝尔盟陈巴尔虎旗税务局长布和的先进事迹作为内蒙古地区的典型被中国老协推荐为“五个一工程”在党中央电视台播出。2月,赤峰市的吴洪丽被选为全国“十佳敬老好儿女”。3月召开首次在全国中老年合唱、舞蹈、服饰比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节目汇报演出,部分盟市参加了此项活动。4月,应国家老龄委的邀请,自治区老龄委组织五、六十年代劳模赴京参观团,“草原英雄小姐妹”玉荣参加于此项活动。6月,原《蒙医药》杂志主编苏德那木应邀出席子第四届亚太地区老年学术研讨大会,其宣读的论文,获得好评。9月1日,自治区老龄委会同老干部局、老年体协等单位举办呼和浩特地区老年人万步行走活动,7 000余位老年人参加了此项活动。 

    (许  哲)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全面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年初,自治区党委考核办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列为盟市考核内容,并由民政厅负责平时监控和考核。按照考核办的要求,制定《盟市嘎查村务公开目标考核评价方案》,并按时将平时、半年和年终的监控考核情况报自治区党委考核办。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嘎查村务公开工作,民政厅与党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实行苏木乡镇政务公开制度的意见(试行)》两个文件,使全区嘎查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加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巴彦淖尔盟临河市、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在国家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村民自治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上,受到民政部表彰,被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旗)”。

    (邢  岗)      

    【军休干部安置】  全区接收安置第四批军队离退休干部125名。结合庆祝建国50周年、国际老年人年和迎接澳门回归等组织丰富多彩、新颖的文体活动。7月13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全区军体系统书法、绘画、歌咏比赛活动,收到歌咏声像带6盘,参赛歌曲23首,书法作品65幅,参赛人数达192人。书法绘画比赛中张鸿基书法《浩歌百年》、巴忠文油画《金色的白桦》获特别奖。9月1日在呼和浩特市进行了全区军休干部门球赛,军休干部组成20支门球队,裁判员、运动员共180名。  

                                        

    【殡葬管理】  全区殡仪馆在上年开展便民利民承诺服务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同时加大对殡葬事业的投入,全区投入殡葬建设资金2 370万元。其中更新火化炉25台,维修火化炉47台,使部分殡仪馆整体景观和环境有较大改善,建筑设施、设备技术、队伍建设、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都上一个新台阶。是年,包头市殡仪馆成为全区第一个国家一级馆,也是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第一个国家一级馆。1997年落成投入运营的呼和浩特市殡仪馆,成为国家二级殡仪馆,赤峰市元宝山区殡仪馆为国家三级殡仪馆。至年底,全区共有等级殡仪馆17所,达标上等级率为36%。

     

    【婚姻登记】  年内对全区婚姻登记管理进行了一次自下而上的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建立健全婚姻登记管理的组织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婚姻登记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保护当事人正当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是年,全区登记结婚162 123对,登记离婚9 359对,涉外婚姻102对,婚姻登记合格率为lOO%。

     (社会事务处)

    【退役士兵安置】  继续贯彻“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政策,在实行指令性安置的同时,有组织地扩大双向选择、供需见面范围,试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引进市场机制,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安置办法。农村牧区的安置工作以开发使用两用人才为重点。本年度全区接收退役士兵12 741人,其中退役义务兵11 732人,转业志愿兵842人,复员干部167人。按照政策,应在城镇安排工作7 689人,实际安置了7 204人,安置率93.7%。接收回乡退役士兵两用人才1 628人,开发使用l 418人,开发率为87.1%,5个军供站共完成军供接待转业任务22 962人次,各级共投入207.8万元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樊文太)

    【行政区划】  自治区设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通辽市5个自治区辖市和呼伦贝尔盟、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阿拉善盟7个行政公署,市盟下辖101个旗(市县),其中16个县级市,17个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5个市辖区,1个矿区。全自治区共有苏木414个 (其中2个民族苏木),乡751个(其中17个民族乡),镇396个,村、嘎查17 975个。

     (曹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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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领导名录】     

          厅    长:任风翔                   

          副 厅 长:达喜道尔吉(蒙古族)   

                    冯晶英                             

                    王永命                             

                    杨吉良(蒙古族)                     

                    孟  瑞                             

          纪检组长:李桂琴(女 蒙古族)   

    【救灾救济】  年内,自治区相继发生地震、雪灾、流凌、沙尘暴、低温冷冻、风雹、洪涝、干旱和病虫等灾害,其中持续大面积的干旱是近几十年来最为严重的。年底,全区受灾旗县66个,受灾人口876万人,因灾返贫人口154万人。受灾农作物面积7 165万亩,成灾面积5 569万亩,绝收面积1 548万亩。受灾草牧场面积6.1亿亩,受灾牲畜3 326万头(只), 因灾死亡各类牲畜54.5万头(只)。由于长期干旱,全区有154.72万人和1 560.3万头(只)牲畜饮水困难,全区粮食总产量较上年减少14.69亿公斤。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84亿元。灾情发生以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抗旱救灾工作。自治区政府和民政厅先后派出八个工作组,深入灾区,调查核实灾情,指导抗灾救灾工作。灾区各级政府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调整种植业结构,增加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扩大水浇地面积,拓宽生产自救渠道,增强农业生产的抗灾能力。为安排好灾区群众的生活,自治区各级多方筹措救灾资金12 662万元,其中党中央财政9 200万元,自治区各级财政l 130万元,其它2 332 万元,为灾区群众解决口粮1.1亿公斤,累计救济灾民110万人,保持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敬老院建设】  年内,全区乡镇办敬老院943所,在院供养对象12 500人,年人均生活费1 490元,院办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当年利润662万元。新建扩建敬老院224所。全区五保供养对象发展到48 800人。 

    (云翠荣)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4月底,自治区对全区建立这项制度的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要求未建立这项制度的旗县必须按国务院要求,于6月底前建立并实施这项制度。经过各级党委、政府积极工作,所有旗县6月底前全部建立并实施这项制度,比国务院要求提前半年。至此,这项工作在101个旗县市(区)全面展开。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30%,自治区于9月初在呼和浩特召开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调标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第一步于9月15日前先做好原有保障对象新增收入的兑现工作,第二步于年底前各地完成提高保障标准后的新增保障对象的摸底、调查、统计、上报、核准等工作。自治区于9月初将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全部下拨到各盟市、旗县市(区)。按照国务院要求,至9月15日,将全区应发放的调标资金全部兑现到应保障的低保对象手中。提调后的保障标准最低的为丰镇市每人每月78元,最高的为包头市、二连浩特市每人每月156元。至年底,全区各地完成了提高保障水平后新增保障对象的摸底、调查、统计、上报、核准等工作,并以行政公署或市人民政府名义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全区84 757名特困居民得到保障救助,其中一类人员24 219人,二类人员23 418人,三类人员26 256人,其他人员10 864人。全区全年共发放保障资金5 058万元,平均补差每人每月50元。这项制度的建立实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保障了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特别是解决下岗特困职工的生活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马国华)

    【争创双拥模范城(县)】  召开全区双拥办主任会议和全区第五次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对全区44个双拥模范城(旗县)进行检查验收。各盟市抓住争创双拥模范城 (旗县)活动的机遇,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呼和浩特市组织大规模的捐款活动,筹集资金160万元;包头市采取单位、个人包优抚对象形成全社会总动员。年底,有70%的老复员军人“三难”问题得到解决,完成北京军区提出的创“双三好”活动。配合解放军总装备部胜利完成卫星回收任务。

    (唐蒙湘)

    【社区服务】  12月,经过对各地创建的“社区服务示范城区”、“示范街道办事处”评审验收,命名包头市东河区等五个城区、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等17个街道办事处(镇)为“内蒙古自治区社区服务示范城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社区服务示范街道办事处”。

     

    【福利事业】  12月,在全区开展福利事业单位达标上等级活动,经自治区福利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命名包头市社会福利院等5所福利院为“自治区级首批一级福利院”,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等4所福利院为“自治区级首批二级福利院”,命名哲里木盟社会福利院等26所福利院为“自治区级首批达标福利事业单位”。是年,全区共更新改造社会福利事业单位52所,投入资金7 446.27万元,其中民政部和自治区投入资金3 622.8万元,各级地方筹集资金1 682.5万元,福利事业单位自筹资金1 746.377元。经过更新改造的福利事业单位占地面积由改造前的35.5万平方米增加到58.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由改造前的5.53万平方米,增加到12.14万平方米;床位由改造前的1 756 张,增加到4 451张。               

                                        

    【社会福利社会化】  为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加快自治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广泛动员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兴办社会福利机构。12月底,共有社会办福利机构14所,投资总额达5 000万元,标志着自治区在社会福利社会化方面迈出可喜的一步。                              

                                        

    【福利企业】  为落实促进福利企业扶持保护政策,经与自治区财政厅协调,落实1999年度自治区财政贴息资金60万元,给19家进行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的福利企业的贷款利息进行了一次性补贴。11月,在中华慈善总会“烛光工程”项目办的支持下,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在全区组织开展参加“全国优秀民办教师烛光奖”活动,自治区共有6l名农村中小学优秀民办教师获得“烛光奖”。  

     (张慧林)   

    【民政事业费】  全区民政事业费总支出35 659.77元,其中抚恤事业费支出7 233.8万元,比上年增长21%,军队移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 789.4万元,比上年增长6%;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支出10 588.1万元,比上年增长30%;自然灾害救济费支出10 697.3万元,为上年的82%;社会残疾病人福利事业费支出49.8万元;其它民政事业费支出4 301.3万元,比上年增长11%。

    (傅  江)  

    【烈士纪念建筑物和烈士褒扬】  全区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单位坚持宏观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部分单位进行维修和改造,改善园容园貌,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全年受教育人数达208万人次。按照国务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追认陈守义等19人为革命烈士,其中在抗洪抢险中牺牲的革命烈士3名。              

                                             

    【拥军优抚安置】  自治区政府作出《关于加强优抚安置工作的决定》,规定从是年1月1日起,自治区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由过去每人每月40~45元,提高到60~65元,为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提供政策依据。各地先后召开会议,逐级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一系列优抚工作措施。     

     

    【拥军优属】  一年来,各地为部队提供粮、煤、水、电和其它建设资金1 295万元,切实解决部队建设中需要地方协助解决的一些实际问题。元旦、春节和“八一”期间,刘明祖、云布龙等党政领导分别率团深入到12个盟市慰问驻区部队、光荣院及部分优抚对象,专程慰问上年为抗洪抢险斗争做出突出贡献的北京军区和沈阳军区某部指战员,还普遍走访慰问在抗洪抢险中牺牲烈士的遗属。

    (史丽英)  

    【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  通过财政投入、社会捐助,共筹集资金3 253万元,为53 295名在乡老复员军人每人海月提高定补标准20元。为6 997名优抚对象新建和维修住房10 926间。建立优抚门诊1 085个,为19 761名优抚对象减免医疗费172万元。建立帮扶组织8 678个,帮扶优抚对象39 125人。全区75个旗县市区基本解决了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民政部和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在年底召开的全国“爱心献功臣行动”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对此进行了通报表彰,巴彦淖尔盟乌拉特中旗民政局等5个单位和朝伦巴特尔等3名个人分别被授予“爱心献功臣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称号。

    (优抚处)

    【为革命伤残军人更换辅助用具】  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为革命伤残军人更换假肢、轮椅等辅助用具工作的通知》,民政厅成立了革命伤残军人辅助用具更换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开展为革命伤残军人更换辅助用具的调查摸底工作。通过核实底数,目测残情,确定更换辅助用具的类别。自治区荣誉军人肢残康复中心先后两次分赴12个盟市为伤残军人进行取型、安装,将268辆轮椅、三轮车和760双病理鞋、380条假肢送到伤残军人手中。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民政部下拨专项经费129万元。

     

    【抚恤补助】  年内,民政部、财政部先后两次提高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自治区也较大幅度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此次提标,国家和地方财政共投入资金2 322万元,使63 345名优抚对象受益。尤其是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较上年增加了100%。

     

    【优抚事业单位】  全年用于优抚事业单位改造经费385万元,使部分年久失修的光荣院、烈士陵园得到修缮、改造,改变了院(园)容、院(园)貌,改善办院(园)条件。呼伦贝尔盟光荣院和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光荣院被民政部列入全国50所光荣院改造项目之中,每所投资40万元,使其在生活环境和生活设施方面得到较大改善。  

     (史丽英)    

    【老龄工作及老年人活动】  5月,自治区老龄委和公益事业协会在新华广场开展庆祝“’99国际老年人年”尊老、爱老、敬老的公益事业活动。8月,自治区老龄委在赤峰市举办全区第六届老年人“松鹤林”书画比赛,全区10个盟市、自治区直属5个单位参加展赛,作品总数388幅,参赛作品251幅,分集体、个人、蒙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年内由自治区老龄委推荐的呼伦贝尔盟陈巴尔虎旗税务局长布和的先进事迹作为内蒙古地区的典型被中国老协推荐为“五个一工程”在党中央电视台播出。2月,赤峰市的吴洪丽被选为全国“十佳敬老好儿女”。3月召开首次在全国中老年合唱、舞蹈、服饰比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节目汇报演出,部分盟市参加了此项活动。4月,应国家老龄委的邀请,自治区老龄委组织五、六十年代劳模赴京参观团,“草原英雄小姐妹”玉荣参加于此项活动。6月,原《蒙医药》杂志主编苏德那木应邀出席子第四届亚太地区老年学术研讨大会,其宣读的论文,获得好评。9月1日,自治区老龄委会同老干部局、老年体协等单位举办呼和浩特地区老年人万步行走活动,7 000余位老年人参加了此项活动。 

    (许  哲)   

    【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全面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年初,自治区党委考核办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列为盟市考核内容,并由民政厅负责平时监控和考核。按照考核办的要求,制定《盟市嘎查村务公开目标考核评价方案》,并按时将平时、半年和年终的监控考核情况报自治区党委考核办。此外,为进一步规范嘎查村务公开工作,民政厅与党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嘎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实行苏木乡镇政务公开制度的意见(试行)》两个文件,使全区嘎查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加强。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巴彦淖尔盟临河市、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在国家民政部召开的全国村民自治工作经验交流暨表彰会上,受到民政部表彰,被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旗)”。

    (邢  岗)      

    【军休干部安置】  全区接收安置第四批军队离退休干部125名。结合庆祝建国50周年、国际老年人年和迎接澳门回归等组织丰富多彩、新颖的文体活动。7月13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全区军体系统书法、绘画、歌咏比赛活动,收到歌咏声像带6盘,参赛歌曲23首,书法作品65幅,参赛人数达192人。书法绘画比赛中张鸿基书法《浩歌百年》、巴忠文油画《金色的白桦》获特别奖。9月1日在呼和浩特市进行了全区军休干部门球赛,军休干部组成20支门球队,裁判员、运动员共180名。  

                                        

    【殡葬管理】  全区殡仪馆在上年开展便民利民承诺服务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同时加大对殡葬事业的投入,全区投入殡葬建设资金2 370万元。其中更新火化炉25台,维修火化炉47台,使部分殡仪馆整体景观和环境有较大改善,建筑设施、设备技术、队伍建设、服务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都上一个新台阶。是年,包头市殡仪馆成为全区第一个国家一级馆,也是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第一个国家一级馆。1997年落成投入运营的呼和浩特市殡仪馆,成为国家二级殡仪馆,赤峰市元宝山区殡仪馆为国家三级殡仪馆。至年底,全区共有等级殡仪馆17所,达标上等级率为36%。

     

    【婚姻登记】  年内对全区婚姻登记管理进行了一次自下而上的全面检查。通过检查建立健全婚姻登记管理的组织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婚姻登记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保护当事人正当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是年,全区登记结婚162 123对,登记离婚9 359对,涉外婚姻102对,婚姻登记合格率为lOO%。

     (社会事务处)

    【退役士兵安置】  继续贯彻“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政策,在实行指令性安置的同时,有组织地扩大双向选择、供需见面范围,试行安置任务有偿转移,引进市场机制,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安置办法。农村牧区的安置工作以开发使用两用人才为重点。本年度全区接收退役士兵12 741人,其中退役义务兵11 732人,转业志愿兵842人,复员干部167人。按照政策,应在城镇安排工作7 689人,实际安置了7 204人,安置率93.7%。接收回乡退役士兵两用人才1 628人,开发使用l 418人,开发率为87.1%,5个军供站共完成军供接待转业任务22 962人次,各级共投入207.8万元用于改善基础设施建设。

     (樊文太)

    【行政区划】  自治区设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通辽市5个自治区辖市和呼伦贝尔盟、兴安盟、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阿拉善盟7个行政公署,市盟下辖101个旗(市县),其中16个县级市,17个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5个市辖区,1个矿区。全自治区共有苏木414个 (其中2个民族苏木),乡751个(其中17个民族乡),镇396个,村、嘎查17 975个。

     (曹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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