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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卷

  • 技术监督
  • 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领导名录      

     长:阮景海                

    副局长:斯日古楞(蒙古族)     

            马俊英(女)                   

            扎  那(蒙古族)               

    纪检组长:曹福明

    概述  1998年,全区技术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技术监督局长会议精神,以实行“两个转变”、实现“两个提高”、完成“两大历史任务”统揽技术监督工作全局,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质量为中心,标准化、计量为基础”,把握一条主线,突出四个重点,抓好三项建设,把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自治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贡献。是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技术监督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克服各种困难,圆满完成年初印发的《1998年全区技术监督工作要点》和年初召开的全区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各厅局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中,自治区技术监督局被列为实绩比较突出的单位。

    宣传贯彻《质量振兴纲要》  组织开展’98内蒙古质量行、质量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五周年、“质量兴区”书画笔会等系列活动,把宣传贯彻《质量振兴纲要》与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和提高全社会、全民质量意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坚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的信心,促进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良好氛围的形成,推动“质量兴区”事业的发展。4月,正式成立“起草自治区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意见领导小组”,5~6月,先后调研了7个省市、12个盟市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的情况,7月召开了有关厅局负责人座谈会,8月正式向自治区政府报送《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至2010年)实施办法》,12月30日,自治区政府以内政发(1998)143号文正式印发。该办法分析了全区当前质量形势,明确于今后一个时期全区质量工作的总体目标,制定了基本措施,为《质量振兴纲要》在自治区的全面贯彻实施,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质量月活动  ’98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质量振兴,人人有责”。9月4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经贸委、技术监督局、总工会、团委、质量管理协会六部门在呼和浩特联合召开了’98质量月新闻发布会,’98质量月活动拉开帷幕。9月12日,在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等城市开展’98质量月大型街头宣传活动。9月15日,由自治区技术监督局、’98内蒙古质量行组委会在自治区政府礼堂组织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自治区人大、政府有关领导及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大中型企业的代表、自治区级新闻单位记者近百人出席座谈会。9月16日,’98内蒙古质量行组委会、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在内蒙古科技馆主办了“质量兴区书画笔会”,自治区20多位著名书画家和近百名书画爱好者参加了书画笔会。10月28日,六个主办单位在内蒙古体育馆举办了总结表彰文艺晚会,’98质量月活动圆满结束。

    监督执法和“打假”工作

    质量监督  全区技术监督系统共对8 766家企业生产的11 484个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批次合格率为73.4%,较上年同期抽查合格率提高1.5个百分点。自治区40种重点工业产品跟踪监督检查批次合格率为71.9%,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全年共对20 855家企业经销的37 994个批次商品进行监督检查,批次合格率为   73.1%,较上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圆满完成了复合肥和酱油的全国统检任务。组织开展’98元旦春节市场大检查,有效地维护了节日市场秩序和消费者 利益。                     

    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至年末,全区共有自治区级、盟市级质量监督检验所15个,自治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3个,旗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32个。其中,自治区纤维检验局能够开展毛(绒)、棉、麻、丝化学纤维等产品的检验;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能够开展机械、电器、轻工、粮油、食品、毛皮等产品的检验;23个自治区级授权站能够开展轻工、化工、电子机械、建材、冶金、稀土、粮油食品、饲料、煤炭、农林牧种子等产品的检验。全年共对全区30%的质检机构进行子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公正廉洁和检验工作质量。通过连续两年的监督检查,促进了质检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确保了质检机构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 

    “打假”工作  根据国家局的统一部署,结合自治区实际,组织安排了对农资产品、白酒、粮油制品、羊毛绒及制品、煤炭、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六类商品专业市场开展执法“打假”工作,查处一批经销假冒劣质农资、矿泉水、毛绒制品、粮油制品、摩托车、油漆、电能表及制售劣质成品油大案要案,对建筑工地、宾馆饭店等场所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查处标实不符、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缺斤短两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受理技术监督行政案件6 949件,结案率为98%,受理质量投诉1 061起,解决1 025起,为消费者和用户挽回经济损失297.6万元。

    标准化工作             

    地方标准制定修订  1998年制定并发布自治区地方标准28项,其中强制性标准4项。至年底,累计有自治区地方标准569项,其中强制性标准181项,农业标准512项。

    产品标准注册登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产品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全区90%以上的旗县正式开展了产品标准注册登记工作,有70%注册企业的数据录入了计算机数据库。全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累计6 650家,其中大中小型企业分别占1.2%、6.5%、92.3%。全区注册登记的产品累计15 026种。其中,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分别为43%、30%、1%、26%。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产品标准注册登记汇总资料》。

    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与技术监督局下达了《1998年采用国际标准计划》和《自治区名牌产品采标计划》,将任务分解到各盟市。自治区有主要工农业产品725种(按《全国主要工农业产品目录》口径统计),其中工业产品653种,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约占40%。年内完成采标标志备案产品72个,累计有采标标志备案产品280个。名牌产品的采标率达到61%。

    消灭无标生产  年初,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经济贸易委员会、乡镇企业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消灭无标生产五年规划》和《1998年度自治区消灭无标生产旗县计划》。安排30个旗县消灭无标生产工作任务。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消灭无标生产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消灭无标生产旗县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经过一年的工作,30个旗县消灭无标生产取得明显成效,达到标准覆盖率95%以上的目标,通过了自治区验收。

    农业标准化工作  自治区承担的国家第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巴盟临河市高产优质春小麦、包头市郊区“菜篮子”工程、赤峰市松山区家畜养殖,经过项目区3年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顺利通过国家局验收。国家第二批示范区项目海拉尔市奶牛饲养、五原县秸秆养羊、元宝山区日光温室蔬菜已开始起步。察右前旗肉鸡饲养、察右中旗啤酒大麦、呼市郊区露地蔬菜3个自治区农业综合标准化项目,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了自治区验收。

    代码条码工作  1998年,全区新办、换发代码证书1.9万户。清理了自治区、盟市、旗县的各类码段,修正了自治区代码数据库,提高了数据库质量。自治区三级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已存有17万户、300多万条相关基本公共信息,为工商、税务、统计、银行、民政、公安等部门应用代码提供了信息服务。商品条形码年内新发展系统成员111户,新增使用条形码商品1 000多种,商品条形码复审率达到65%以上。全区累计有条形码系统成员400多户,使用条形码商品4 000多种。

    计量工作

    计量基标准  年内自治区新建标20项。至年末,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共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25项,企业最高计量标准79项,国家局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3项。为摸清各级最高标准和次级标准底数,进行调研,写出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管理提供依据。

    计量器具产品管理  重点选择了案秤、电能表、压力表、水表、血压计(表)5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量大面广的计量器具产品,向全区5个重点盟市下达了监督抽查任务,共抽查213个批次,合格率为72%。对制售假冒伪劣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和整顿。

    市场计量监督  选择10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强化计量监督,分别于“3·15”和国庆节组织两次统一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从检查结果看,食用油和方便面合格率较高,分别为97.1%和92.4%;面粉、小食品合格率偏低,分别为71.1%和77.6%。为规范商品房市场的计量行为,成立了“内蒙古房地产公正计量站”,培训技术人员,开展对消费者咨询服务,受理群众投诉20起,涉及测量面积约2 000平方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面积计量监督检查,使商品房面积计量监督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规范眼镜市场计量行为,加强对眼镜行业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192人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组织开展对全区眼镜市场计量状况的统一监督检查。眼镜抽查合格率达69.8%,计量器具配备率从1996年前不足50%,提高到79%,受检率达到97%。        

    工业计量  按照自治区党委“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突出抓效益”的指导思想,本着帮助、指导、服务、监督的原则,对自治区政府确定的166户重点骨干企业,特别是70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的计量状况进行摸底调查。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完成元宝山发电厂、赤峰热电厂、赤峰电业局、通辽发电总厂、哲盟电业局5家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现场考核工作;帮助3家企业建立了公正计量中介服务组织;完成对81家小型、乡镇企业计量检定机构的定期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了法定计量评价认可工作。为这些企业学习邯钢经验,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奠定了基础。

    计量技术机构建设  为巩固对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考核成果,借鉴国际上实验室管理的通行做法,把计量标准考核与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及授权站的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对法定计量机构考核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完成对乌盟计量所、呼和浩特市计量所、包头市计量所、内蒙古测绘计量检定站的达标考核(复查)验收。对已经达标的12个盟市计量所和7个授权站颁发了“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为加强对全区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完成对自治区及盟市级计量所365名计量检定员的考核(复查)工作,提高了计量检定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了检定行为。举办全区计量标准考评员培训班,为65名考评员颁发考评员证书。在自治区安全防护计量总站举办了瓦斯计、风速表计量检定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安全防护计量检定员的素质。年底前,召开全区计量科、所(站)长会议,总结“计量工作三年计划”完成情况,传达国家局计量司落实“三定”规定座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下年工作。  

    计量中介服务工作  按照十五大于“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精神,1998年,自治区加快了计量中介服务组织的建设步伐。内蒙古眼镜公正计量站、内蒙古房地产公正计量站、内蒙古蒙东燃煤公正计量站、赤峰大型衡器检定站、内蒙古燃煤社会公正计量站包头青山分站、包头健祥社会公正计量站等先后通过计量认证考核,正式组建成立,面向社会开展服务。至年底,全区共有公正计量站9家。与此同时,自治区按照《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公正计量站的监督和管理,以促其健康发展。 

    认证与许可证管理

    质量认证  进一步加大质量认证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宣传IS09000标准及有关知识,通报有关信息。积极筹建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内蒙古办事处。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了全区主要工业企业开展质量认证的基本情况。积极承办质量体系内审员函授培训班,完成对36户重点企业质量体系内审员60%的培训任务。组织专家完成赤峰啤酒厂、内蒙古大公实业总公司质量认证的前期准备工作。至年底,全区共有64户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35户企业118种产品通过产品质量认证。

    计量认证  对1993年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需要强制认证的30个单位,进行复查换证。加强对盟市评审工作的业务指导,全年共委托各盟市评审39家。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在外系统建立的环保评审组完成8个单位的评审,地矿评审组完成3个单位的评审。

    生产许可证工作  本着为企业服务的精神,尽力做好工业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对办证企业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并向企业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法规体系与队伍建设

    法规体系建设  在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的同时,向自治区政府法制局、人大财经委报送《1998~2000年技术监督立法计划》。经自治区党委正式批转,自治区人大已将《内蒙古自治区计量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山羊绒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列入自治区地方立法五年规划。结合国家已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自治区已初步形成较为完善技术监督法规体系。   

    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对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在赤峰平庄矿务局举办一期60多人参加的行政执法培训班;组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5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自治区政府法制局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全区第二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有478名执法人员取得执法人员资格证书,全区各级技术监督部门,累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2 600多名。进一步规范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行为,草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关办法,严格各级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工作规则,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案件审理质量。

    科技技改与教育培训工作  

    科技技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科技工作“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目标》,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25项科技成果参加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检测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12个申请检测机构进行认定。规范防伪技术产品市场,对全区酒类生产经销企业使用防伪标识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加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自治区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狠抓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完成对自治区纤维检验局等3个单位技术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       

        教育培训工作  举办一期全区旗县技术监督局长岗位培训班,完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的第二轮县级技术监督局长培训任务。完成中国计量学院内蒙古函授站计量技术与质量管理的招生计划,共招收学员40人。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自治区商务厅合作,完成全区国有大中型商业零售企业商品监督员上岗资格培训计划,有56名商业企业工作人员取得监督员上岗资格证书

    宣传信息调研工作     

    98内蒙古质量行活动  成立了’98内蒙古质量行组委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技术监督局、广播电视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98内蒙古质量行活动的通知》。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公布了自治区及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技术监督局的质量行投诉举报电话。围绕“羊绒与市场”、“治理成品油”、“粮食收购”、“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四个选题,内蒙古质量行采访组深入巴盟、包头市、伊盟等地进行采访,对这些热点问题作了分析,在《内蒙古日报》上刊登专稿20多篇,内蒙古广播电台播出专访10余次,内蒙古电视台播出专题片4集。          

    信息督查工作  制定下发了1998年全区技术监督信息调研工作要点》。编印《技术监督简报》12期、《工作动态》3期、《技术监督信息》70期。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上报的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5条,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用30多条,国家局采用17条。特别是有关查处“1.24"山西毒酒案件等重要信息,受到国家局好评。自治区技术监督局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评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贴紧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国家局重点工作,围绕全区技术监督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1998年全区技术监督督查工作要点》和《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督查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较好地完成了局有关会议的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决定事项的催办,共办理督查事项200多件,其中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局报送督查专报70多件,完成率为100%。基本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保证国家和自治区方针、政策及重要决定在全区技术监督系统的贯彻落实。自治区技术监督局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评为“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实绩突出单位”。

    技术监督基本情况调研  1998年下半年,对全区技术监督系统的机构设置、编制状况、队伍建设、经费收支、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研。首先制定《全区技术监督系统调研工作实施方案》,接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系统基本情况调查表》。在各盟市技术监督部门普遍调研的基础上,9月中旬,组成3个调研组,由局领导带队,分东、中、西三片,对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及58个旗县(市、区)技术监督部门做了全面的实地调查。10月中下旬,组织人员对调查摸底的情况进行认真的统计和分析,于12月写出《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系统基本状况调研报告),包括自治区技术监督系统的基本概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自治区技术监督系统改革的总体思路、几点建议等五部分内容。

    自治区技术监督机构

    行政管理机构  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为正厅级行政单位,列入政府序列,是自治区政府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区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科技处、政策法规宣传处、监督管理处、计量处、标准化处、质量认证处、机关党委,并设自治区纪检委和监察厅派驻的纪检组和监察室。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5人,现有48人,全部为公务员。按行政级别划分,有厅级6人,处级24人,科级17人,科级以下1人;按文化程度划分,有本科24人,大专22人,中专2人。局机关有离退休人员29人。

    直属事业单位  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有直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计量测试研究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纤维检验局、节能技术监测中心、技术监督信息中心。6个单位均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283人,实有人数255人。除纤维检验局为差额拨款单位外,其余都为全额拨款单位。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外,其余5个均为技术机构。技术机构人员中,按文化程度划分,本科54人,大专82人,中专27人,中专以下80人;按技术职称划分,高级28人,中级79人,初级53人,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66%。   

    盟市技术监督机构  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4个市技术监督局为正处行政单位,列入政府序列。8个盟中,只有乌兰察布盟技术监督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哲里木盟技术监督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于盟行署;锡林郭勒盟技术监督局为副处级行政单位,隶属于盟行署;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技术监督局分别为副处级行政单位和副处级事业单位,但人员、财务独立;兴安盟技术监督局并入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员不独立,财务独立,保留技术监督局牌子;呼伦贝尔盟、阿拉善盟技术监督局并入经济局,人员、财务都不独立,保留技术监督局牌子。2个计划单列市中,满洲里市技术监督局为副处级行政单位,隶属于市政府;二连浩特市技术监督局隶属于经济局,人员、财务独立,为正科级行政单位。除呼盟技术监督局的事业人员为差额拨款外,其余全部为全额拨款。                   

    旗县级技术监督机构  全区有96个旗县(市、区)设有技术监督部门,只有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回民区、新城区没有设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机构性质划分,行政单位26个,占27%,事业单位69个,占72%,性质未定的1个;按机构规格划分,行政正科级18个、副科级1个、股级6个,事业正科级26个、副科级25个、股级18个;按隶属关系划分,隶属于政府46个,占48%,并入或隶属于其他部门50个,占52%;按拨款方式划分,全额拨款51个,占52%,差额拨款47个,占48%。旗县级技术监督部门均有技术机构,其中,独立设置的29个,集中在呼盟、兴安盟和哲盟,其余均为局所合一,混合设置。

    (李  强  杨凤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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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技术监督
  • 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领导名录      

     长:阮景海                

    副局长:斯日古楞(蒙古族)     

            马俊英(女)                   

            扎  那(蒙古族)               

    纪检组长:曹福明

    概述  1998年,全区技术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六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技术监督局长会议精神,以实行“两个转变”、实现“两个提高”、完成“两大历史任务”统揽技术监督工作全局,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质量为中心,标准化、计量为基础”,把握一条主线,突出四个重点,抓好三项建设,把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自治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做出新贡献。是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区技术监督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克服各种困难,圆满完成年初印发的《1998年全区技术监督工作要点》和年初召开的全区技术监督工作会议上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各厅局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中,自治区技术监督局被列为实绩比较突出的单位。

    宣传贯彻《质量振兴纲要》  组织开展’98内蒙古质量行、质量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五周年、“质量兴区”书画笔会等系列活动,把宣传贯彻《质量振兴纲要》与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和提高全社会、全民质量意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越来越多的企业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坚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的信心,促进全社会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良好氛围的形成,推动“质量兴区”事业的发展。4月,正式成立“起草自治区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意见领导小组”,5~6月,先后调研了7个省市、12个盟市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的情况,7月召开了有关厅局负责人座谈会,8月正式向自治区政府报送《内蒙古自治区贯彻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至2010年)实施办法》,12月30日,自治区政府以内政发(1998)143号文正式印发。该办法分析了全区当前质量形势,明确于今后一个时期全区质量工作的总体目标,制定了基本措施,为《质量振兴纲要》在自治区的全面贯彻实施,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质量月活动  ’98质量月活动的主题是“质量振兴,人人有责”。9月4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经贸委、技术监督局、总工会、团委、质量管理协会六部门在呼和浩特联合召开了’98质量月新闻发布会,’98质量月活动拉开帷幕。9月12日,在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等城市开展’98质量月大型街头宣传活动。9月15日,由自治区技术监督局、’98内蒙古质量行组委会在自治区政府礼堂组织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五周年座谈会”,自治区人大、政府有关领导及自治区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大中型企业的代表、自治区级新闻单位记者近百人出席座谈会。9月16日,’98内蒙古质量行组委会、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在内蒙古科技馆主办了“质量兴区书画笔会”,自治区20多位著名书画家和近百名书画爱好者参加了书画笔会。10月28日,六个主办单位在内蒙古体育馆举办了总结表彰文艺晚会,’98质量月活动圆满结束。

    监督执法和“打假”工作

    质量监督  全区技术监督系统共对8 766家企业生产的11 484个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检查,批次合格率为73.4%,较上年同期抽查合格率提高1.5个百分点。自治区40种重点工业产品跟踪监督检查批次合格率为71.9%,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全年共对20 855家企业经销的37 994个批次商品进行监督检查,批次合格率为   73.1%,较上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圆满完成了复合肥和酱油的全国统检任务。组织开展’98元旦春节市场大检查,有效地维护了节日市场秩序和消费者 利益。                     

    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至年末,全区共有自治区级、盟市级质量监督检验所15个,自治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3个,旗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32个。其中,自治区纤维检验局能够开展毛(绒)、棉、麻、丝化学纤维等产品的检验;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能够开展机械、电器、轻工、粮油、食品、毛皮等产品的检验;23个自治区级授权站能够开展轻工、化工、电子机械、建材、冶金、稀土、粮油食品、饲料、煤炭、农林牧种子等产品的检验。全年共对全区30%的质检机构进行子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公正廉洁和检验工作质量。通过连续两年的监督检查,促进了质检机构的规范化建设,确保了质检机构的公正性、科学性、权威性。 

    “打假”工作  根据国家局的统一部署,结合自治区实际,组织安排了对农资产品、白酒、粮油制品、羊毛绒及制品、煤炭、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六类商品专业市场开展执法“打假”工作,查处一批经销假冒劣质农资、矿泉水、毛绒制品、粮油制品、摩托车、油漆、电能表及制售劣质成品油大案要案,对建筑工地、宾馆饭店等场所进行清理整顿;严厉查处标实不符、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缺斤短两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受理技术监督行政案件6 949件,结案率为98%,受理质量投诉1 061起,解决1 025起,为消费者和用户挽回经济损失297.6万元。

    标准化工作             

    地方标准制定修订  1998年制定并发布自治区地方标准28项,其中强制性标准4项。至年底,累计有自治区地方标准569项,其中强制性标准181项,农业标准512项。

    产品标准注册登记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产品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全区90%以上的旗县正式开展了产品标准注册登记工作,有70%注册企业的数据录入了计算机数据库。全区注册登记的企业累计6 650家,其中大中小型企业分别占1.2%、6.5%、92.3%。全区注册登记的产品累计15 026种。其中,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分别为43%、30%、1%、26%。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产品标准注册登记汇总资料》。

    采用国际标准工作  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与技术监督局下达了《1998年采用国际标准计划》和《自治区名牌产品采标计划》,将任务分解到各盟市。自治区有主要工农业产品725种(按《全国主要工农业产品目录》口径统计),其中工业产品653种,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的约占40%。年内完成采标标志备案产品72个,累计有采标标志备案产品280个。名牌产品的采标率达到61%。

    消灭无标生产  年初,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经济贸易委员会、乡镇企业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消灭无标生产五年规划》和《1998年度自治区消灭无标生产旗县计划》。安排30个旗县消灭无标生产工作任务。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消灭无标生产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消灭无标生产旗县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经过一年的工作,30个旗县消灭无标生产取得明显成效,达到标准覆盖率95%以上的目标,通过了自治区验收。

    农业标准化工作  自治区承担的国家第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巴盟临河市高产优质春小麦、包头市郊区“菜篮子”工程、赤峰市松山区家畜养殖,经过项目区3年努力,圆满完成任务,顺利通过国家局验收。国家第二批示范区项目海拉尔市奶牛饲养、五原县秸秆养羊、元宝山区日光温室蔬菜已开始起步。察右前旗肉鸡饲养、察右中旗啤酒大麦、呼市郊区露地蔬菜3个自治区农业综合标准化项目,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了自治区验收。

    代码条码工作  1998年,全区新办、换发代码证书1.9万户。清理了自治区、盟市、旗县的各类码段,修正了自治区代码数据库,提高了数据库质量。自治区三级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已存有17万户、300多万条相关基本公共信息,为工商、税务、统计、银行、民政、公安等部门应用代码提供了信息服务。商品条形码年内新发展系统成员111户,新增使用条形码商品1 000多种,商品条形码复审率达到65%以上。全区累计有条形码系统成员400多户,使用条形码商品4 000多种。

    计量工作

    计量基标准  年内自治区新建标20项。至年末,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共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25项,企业最高计量标准79项,国家局授权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43项。为摸清各级最高标准和次级标准底数,进行调研,写出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管理提供依据。

    计量器具产品管理  重点选择了案秤、电能表、压力表、水表、血压计(表)5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量大面广的计量器具产品,向全区5个重点盟市下达了监督抽查任务,共抽查213个批次,合格率为72%。对制售假冒伪劣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和整顿。

    市场计量监督  选择10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强化计量监督,分别于“3·15”和国庆节组织两次统一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从检查结果看,食用油和方便面合格率较高,分别为97.1%和92.4%;面粉、小食品合格率偏低,分别为71.1%和77.6%。为规范商品房市场的计量行为,成立了“内蒙古房地产公正计量站”,培训技术人员,开展对消费者咨询服务,受理群众投诉20起,涉及测量面积约2 000平方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面积计量监督检查,使商品房面积计量监督取得突破性进展。进一步规范眼镜市场计量行为,加强对眼镜行业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192人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组织开展对全区眼镜市场计量状况的统一监督检查。眼镜抽查合格率达69.8%,计量器具配备率从1996年前不足50%,提高到79%,受检率达到97%。        

    工业计量  按照自治区党委“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突出抓效益”的指导思想,本着帮助、指导、服务、监督的原则,对自治区政府确定的166户重点骨干企业,特别是70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的计量状况进行摸底调查。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完成元宝山发电厂、赤峰热电厂、赤峰电业局、通辽发电总厂、哲盟电业局5家企业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现场考核工作;帮助3家企业建立了公正计量中介服务组织;完成对81家小型、乡镇企业计量检定机构的定期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了法定计量评价认可工作。为这些企业学习邯钢经验,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奠定了基础。

    计量技术机构建设  为巩固对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考核成果,借鉴国际上实验室管理的通行做法,把计量标准考核与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及授权站的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对法定计量机构考核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完成对乌盟计量所、呼和浩特市计量所、包头市计量所、内蒙古测绘计量检定站的达标考核(复查)验收。对已经达标的12个盟市计量所和7个授权站颁发了“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为加强对全区计量检定人员的管理,完成对自治区及盟市级计量所365名计量检定员的考核(复查)工作,提高了计量检定人员的业务素质,规范了检定行为。举办全区计量标准考评员培训班,为65名考评员颁发考评员证书。在自治区安全防护计量总站举办了瓦斯计、风速表计量检定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安全防护计量检定员的素质。年底前,召开全区计量科、所(站)长会议,总结“计量工作三年计划”完成情况,传达国家局计量司落实“三定”规定座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下年工作。  

    计量中介服务工作  按照十五大于“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精神,1998年,自治区加快了计量中介服务组织的建设步伐。内蒙古眼镜公正计量站、内蒙古房地产公正计量站、内蒙古蒙东燃煤公正计量站、赤峰大型衡器检定站、内蒙古燃煤社会公正计量站包头青山分站、包头健祥社会公正计量站等先后通过计量认证考核,正式组建成立,面向社会开展服务。至年底,全区共有公正计量站9家。与此同时,自治区按照《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公正计量站的监督和管理,以促其健康发展。 

    认证与许可证管理

    质量认证  进一步加大质量认证宣传力度,利用多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宣传IS09000标准及有关知识,通报有关信息。积极筹建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内蒙古办事处。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摸清了全区主要工业企业开展质量认证的基本情况。积极承办质量体系内审员函授培训班,完成对36户重点企业质量体系内审员60%的培训任务。组织专家完成赤峰啤酒厂、内蒙古大公实业总公司质量认证的前期准备工作。至年底,全区共有64户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35户企业118种产品通过产品质量认证。

    计量认证  对1993年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需要强制认证的30个单位,进行复查换证。加强对盟市评审工作的业务指导,全年共委托各盟市评审39家。自治区技术监督局在外系统建立的环保评审组完成8个单位的评审,地矿评审组完成3个单位的评审。

    生产许可证工作  本着为企业服务的精神,尽力做好工业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对办证企业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并向企业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证经营、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

    法规体系与队伍建设

    法规体系建设  在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的同时,向自治区政府法制局、人大财经委报送《1998~2000年技术监督立法计划》。经自治区党委正式批转,自治区人大已将《内蒙古自治区计量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山羊绒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列入自治区地方立法五年规划。结合国家已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自治区已初步形成较为完善技术监督法规体系。   

    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加强对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在赤峰平庄矿务局举办一期60多人参加的行政执法培训班;组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5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自治区政府法制局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进一步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全区第二次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有478名执法人员取得执法人员资格证书,全区各级技术监督部门,累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2 600多名。进一步规范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行为,草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关办法,严格各级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工作规则,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案件审理质量。

    科技技改与教育培训工作  

    科技技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科技工作“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目标》,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25项科技成果参加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检测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12个申请检测机构进行认定。规范防伪技术产品市场,对全区酒类生产经销企业使用防伪标识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加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自治区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狠抓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完成对自治区纤维检验局等3个单位技术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       

        教育培训工作  举办一期全区旗县技术监督局长岗位培训班,完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的第二轮县级技术监督局长培训任务。完成中国计量学院内蒙古函授站计量技术与质量管理的招生计划,共招收学员40人。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与自治区商务厅合作,完成全区国有大中型商业零售企业商品监督员上岗资格培训计划,有56名商业企业工作人员取得监督员上岗资格证书

    宣传信息调研工作     

    98内蒙古质量行活动  成立了’98内蒙古质量行组委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技术监督局、广播电视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98内蒙古质量行活动的通知》。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公布了自治区及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技术监督局的质量行投诉举报电话。围绕“羊绒与市场”、“治理成品油”、“粮食收购”、“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四个选题,内蒙古质量行采访组深入巴盟、包头市、伊盟等地进行采访,对这些热点问题作了分析,在《内蒙古日报》上刊登专稿20多篇,内蒙古广播电台播出专访10余次,内蒙古电视台播出专题片4集。          

    信息督查工作  制定下发了1998年全区技术监督信息调研工作要点》。编印《技术监督简报》12期、《工作动态》3期、《技术监督信息》70期。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上报的信息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5条,自治区党委、政府采用30多条,国家局采用17条。特别是有关查处“1.24"山西毒酒案件等重要信息,受到国家局好评。自治区技术监督局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评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贴紧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国家局重点工作,围绕全区技术监督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1998年全区技术监督督查工作要点》和《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督查工作综合考评办法》。较好地完成了局有关会议的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决定事项的催办,共办理督查事项200多件,其中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局报送督查专报70多件,完成率为100%。基本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保证国家和自治区方针、政策及重要决定在全区技术监督系统的贯彻落实。自治区技术监督局被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评为“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实绩突出单位”。

    技术监督基本情况调研  1998年下半年,对全区技术监督系统的机构设置、编制状况、队伍建设、经费收支、固定资产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研。首先制定《全区技术监督系统调研工作实施方案》,接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系统基本情况调查表》。在各盟市技术监督部门普遍调研的基础上,9月中旬,组成3个调研组,由局领导带队,分东、中、西三片,对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及58个旗县(市、区)技术监督部门做了全面的实地调查。10月中下旬,组织人员对调查摸底的情况进行认真的统计和分析,于12月写出《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监督系统基本状况调研报告),包括自治区技术监督系统的基本概况、存在的主要问题、自治区技术监督系统改革的总体思路、几点建议等五部分内容。

    自治区技术监督机构

    行政管理机构  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为正厅级行政单位,列入政府序列,是自治区政府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区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科技处、政策法规宣传处、监督管理处、计量处、标准化处、质量认证处、机关党委,并设自治区纪检委和监察厅派驻的纪检组和监察室。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5人,现有48人,全部为公务员。按行政级别划分,有厅级6人,处级24人,科级17人,科级以下1人;按文化程度划分,有本科24人,大专22人,中专2人。局机关有离退休人员29人。

    直属事业单位  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有直属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计量测试研究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纤维检验局、节能技术监测中心、技术监督信息中心。6个单位均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283人,实有人数255人。除纤维检验局为差额拨款单位外,其余都为全额拨款单位。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外,其余5个均为技术机构。技术机构人员中,按文化程度划分,本科54人,大专82人,中专27人,中专以下80人;按技术职称划分,高级28人,中级79人,初级53人,初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66%。   

    盟市技术监督机构  呼和浩特、包头、乌海、赤峰4个市技术监督局为正处行政单位,列入政府序列。8个盟中,只有乌兰察布盟技术监督局为正处级行政单位;哲里木盟技术监督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于盟行署;锡林郭勒盟技术监督局为副处级行政单位,隶属于盟行署;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技术监督局分别为副处级行政单位和副处级事业单位,但人员、财务独立;兴安盟技术监督局并入工商行政管理局,人员不独立,财务独立,保留技术监督局牌子;呼伦贝尔盟、阿拉善盟技术监督局并入经济局,人员、财务都不独立,保留技术监督局牌子。2个计划单列市中,满洲里市技术监督局为副处级行政单位,隶属于市政府;二连浩特市技术监督局隶属于经济局,人员、财务独立,为正科级行政单位。除呼盟技术监督局的事业人员为差额拨款外,其余全部为全额拨款。                   

    旗县级技术监督机构  全区有96个旗县(市、区)设有技术监督部门,只有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回民区、新城区没有设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机构性质划分,行政单位26个,占27%,事业单位69个,占72%,性质未定的1个;按机构规格划分,行政正科级18个、副科级1个、股级6个,事业正科级26个、副科级25个、股级18个;按隶属关系划分,隶属于政府46个,占48%,并入或隶属于其他部门50个,占52%;按拨款方式划分,全额拨款51个,占52%,差额拨款47个,占48%。旗县级技术监督部门均有技术机构,其中,独立设置的29个,集中在呼盟、兴安盟和哲盟,其余均为局所合一,混合设置。

    (李  强  杨凤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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