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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卷

  • 海勃湾区
  • 【领导名录】

    区委书记:罗庆国

    人大常委会主任:杨金元

    政协主席:杨  祥

    【概述】  1998年,海勃湾区管辖7个街道办事处、1个乡,总人口为167 741人。区委、政府带领各族人民紧紧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工作方针,围绕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目标,通力协作,克服困难,开拓进取,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工农业生产总值完成417 418万元,工农业增加值完成13 568万元,财政收入完成7 122万元,乡街企业实现现价总产值162 026万元,入库税金4 396万元,成为主要的经济增长点。市场繁荣活跃,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 280万元,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97.5%,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98.4%,拓宽对外开放领域,签订合作项目17个,引进区外资金2 240.6万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巩固和加强。

    【工业】  总产值完成40 690.8万元,比上年增长16.49%,工业销售产值完成38 488万元,比上年增长18.69%;工业增加值完成13 568万元,比上年增长25.99%,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30.65%,比上年上升19.15个百分点,超国家标准30.65个百分点,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6.13%,比上年下降0.03个百分点;工业成本利润率为12.66%,比上年上升1.13个百分点;总资产贡献率为12.97%。境内市焦化厂全年完成产值7 423万元,实现利税2 148万元,为实施资源转化战略起了带头作用。 

    【农业】  总产值完成1 051万元,比上年增长10.75%,农业增加值完成1 146万元,比上年增长17.06%,农业总播面积12 975亩,比上年增长7.05%;粮食总产量3 855吨,比上年增长29.06%;蔬菜总产量11 695吨,比上年增长26.37%;造林面积809亩,比上年下降5.05%;年末牲畜总头数为12 300头(只),比上年下降  6.09%。双水利配套工程为龙头的开发建设工作,完成配套农田1 200亩,修复干渠、支渠45公里,垫路33.5公里。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培训农民、农工700多人次,稻田养鱼、日光温室蔬菜立体栽培、节水灌溉、种子包衣、粮食套种、覆膜栽培等农业增产增效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加大农业扶贫工作力度,投入扶贫款37万元,采取“一对一”干部结对扶贫责任制措施,收到明显效果。 

    【财政】  顺利实施财政税务体制改革,积极培植税源,强化税收征管,加大清欠力度,加强协税护税工作,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财政收入7 122万元,比上年增长48.53%(包括财政体制改革增长因素)。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 797万元,比上年增长56.5%。

    【人民生活】  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5 691元,比上年增长2.74%;城镇居民均生活费收入3 924元,比上年增长14.67%;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 005元,比上年增长13.79%。海北村、滨河村实现整体脱贫。

    【固定资产投资】  年内,固定资产投资4 057万元,比上年增长  49.1%,其中:第一产业投资12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第二产业投资1 881万元,比上年增加139万元;第三产业投资1 689万元,比上年增加1 342万元;住宅建设投资475万元,比上年减少11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得到有效控制,投资结构趋向合理。

    【体制改革】  坚持把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注重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因企制宜,一厂(店)一策,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国家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原则为标准,以民有民营为方向,以搞活现有企业为目的,采取以资抵贷、返租经营、兼并、破产、拍卖、合并重组、嫁接改造、股份制等灵活多样、适合企业发展的形式,完成43户工业、商业、建筑业的改制工作。人事制度、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等各项配套改革日趋完善。

    【市政建设与环境保护】  完成第五小学综合楼、教师“安居工程”1号楼、新维尔葡萄酒生产线、市焦化厂煤泥浮选项目建设。清理点火焦窑156个、空焦窑144个、煤泥池11个,清理距城区6公里内的10家小化工企业;集体食堂、营业灶无烟煤使用率达97.2%,区属单位茶浴炉无烟煤使用率达94.1%。        

    【教育卫生】  全年投入771万元,从根本上改善区直学校校园环境,配齐8所学校电教设备,购置用于教学的486微机200台,并建起地面接收站8个,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教学质量提高,有8所学校受到自治区表彰,4所学校进入自治区义务教育示范学校先进行列,5所学校被自治区评为电教优秀学校。加大《食品卫生法》检查监督强度和力度,加强传染病管理,地区传染病发病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四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日咳病疫苗、麻疹疫苗)接种率均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妇幼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网络不断健全和完善,妇幼保健服务领域逐步拓宽,服务功能和服务效益提高。加大对城市环境卫生的投入,新建垃圾场和粪便处理场,在城区出入口建立垃圾监察站,新建居民厕所48座、垃圾中转站6座、新增封闭式垃圾箱20个、购进洒水车(10吨)1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初步形成,清扫、清运、保洁各项环节紧密衔接,执法监察和行业管理进一步强化。

    【民政工作】  年内圆满完成组建新地乡人民政府的任务,并拨发救灾款14万元;为165户326名“三无”(无固定收入、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员发放保障金16.4万元,为企业困难职工147户499人发放保障金10.3万元,安置退伍军人13名,安置率达100%。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年内,共发生刑事案件466起,侦破379起,破案率81.3%,其中重特大案件发生251起,侦破193起,破案率76.8%;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789人,其中逮捕106人,刑拘249人,劳动教养50人,少年管教5人,犯罪团伙”个59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显著。开展争夺“长安怀”竞赛活动,把“1323”工程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创建安全单位、安全学校、安全办事处(乡)与“长安杯”争创活动结合起来。创建安全单位10个,安全小区53个,安全大院26个,安全村9个。

    【审判检察】  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全年共受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3 085件,比上年上升48.03%,审结3 000件,审结率   97.24%,比上年下降2.42个百分点。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年内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33件,立案7件9人,侦查终结7件1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8万元;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11件13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3件122人,批捕起诉准确率为100%。

    【司法】  举办“三五普法”学习班16期,培训法律宣传骨干868人。开展“百日”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辆42次,散发资料1.2万余份,举办法律知识讲座5次,受教育人数达6万人次,调解各类纠纷241起,办理民事经济案件代理32件,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62.5万元。同力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57家,受理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47件,经济行政代理193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72件,完成业务收费28万元,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630件,完成业务收费4.2万元。

    (李新英  鲍尊荣  兰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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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勃湾区
  • 【领导名录】

    区委书记:罗庆国

    人大常委会主任:杨金元

    政协主席:杨  祥

    【概述】  1998年,海勃湾区管辖7个街道办事处、1个乡,总人口为167 741人。区委、政府带领各族人民紧紧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工作方针,围绕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目标,通力协作,克服困难,开拓进取,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工农业生产总值完成417 418万元,工农业增加值完成13 568万元,财政收入完成7 122万元,乡街企业实现现价总产值162 026万元,入库税金4 396万元,成为主要的经济增长点。市场繁荣活跃,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 280万元,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为97.5%,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98.4%,拓宽对外开放领域,签订合作项目17个,引进区外资金2 240.6万元。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得到巩固和加强。

    【工业】  总产值完成40 690.8万元,比上年增长16.49%,工业销售产值完成38 488万元,比上年增长18.69%;工业增加值完成13 568万元,比上年增长25.99%,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130.65%,比上年上升19.15个百分点,超国家标准30.65个百分点,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6.13%,比上年下降0.03个百分点;工业成本利润率为12.66%,比上年上升1.13个百分点;总资产贡献率为12.97%。境内市焦化厂全年完成产值7 423万元,实现利税2 148万元,为实施资源转化战略起了带头作用。 

    【农业】  总产值完成1 051万元,比上年增长10.75%,农业增加值完成1 146万元,比上年增长17.06%,农业总播面积12 975亩,比上年增长7.05%;粮食总产量3 855吨,比上年增长29.06%;蔬菜总产量11 695吨,比上年增长26.37%;造林面积809亩,比上年下降5.05%;年末牲畜总头数为12 300头(只),比上年下降  6.09%。双水利配套工程为龙头的开发建设工作,完成配套农田1 200亩,修复干渠、支渠45公里,垫路33.5公里。进一步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培训农民、农工700多人次,稻田养鱼、日光温室蔬菜立体栽培、节水灌溉、种子包衣、粮食套种、覆膜栽培等农业增产增效技术得到推广应用。加大农业扶贫工作力度,投入扶贫款37万元,采取“一对一”干部结对扶贫责任制措施,收到明显效果。 

    【财政】  顺利实施财政税务体制改革,积极培植税源,强化税收征管,加大清欠力度,加强协税护税工作,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财政收入7 122万元,比上年增长48.53%(包括财政体制改革增长因素)。其中:地方财政收入4 797万元,比上年增长56.5%。

    【人民生活】  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5 691元,比上年增长2.74%;城镇居民均生活费收入3 924元,比上年增长14.67%;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 005元,比上年增长13.79%。海北村、滨河村实现整体脱贫。

    【固定资产投资】  年内,固定资产投资4 057万元,比上年增长  49.1%,其中:第一产业投资12万元,比上年减少28万元;第二产业投资1 881万元,比上年增加139万元;第三产业投资1 689万元,比上年增加1 342万元;住宅建设投资475万元,比上年减少11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得到有效控制,投资结构趋向合理。

    【体制改革】  坚持把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注重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因企制宜,一厂(店)一策,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国家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原则为标准,以民有民营为方向,以搞活现有企业为目的,采取以资抵贷、返租经营、兼并、破产、拍卖、合并重组、嫁接改造、股份制等灵活多样、适合企业发展的形式,完成43户工业、商业、建筑业的改制工作。人事制度、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等各项配套改革日趋完善。

    【市政建设与环境保护】  完成第五小学综合楼、教师“安居工程”1号楼、新维尔葡萄酒生产线、市焦化厂煤泥浮选项目建设。清理点火焦窑156个、空焦窑144个、煤泥池11个,清理距城区6公里内的10家小化工企业;集体食堂、营业灶无烟煤使用率达97.2%,区属单位茶浴炉无烟煤使用率达94.1%。        

    【教育卫生】  全年投入771万元,从根本上改善区直学校校园环境,配齐8所学校电教设备,购置用于教学的486微机200台,并建起地面接收站8个,办学条件得到改善,教学质量提高,有8所学校受到自治区表彰,4所学校进入自治区义务教育示范学校先进行列,5所学校被自治区评为电教优秀学校。加大《食品卫生法》检查监督强度和力度,加强传染病管理,地区传染病发病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加强计划免疫工作,“四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日咳病疫苗、麻疹疫苗)接种率均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妇幼保健工作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网络不断健全和完善,妇幼保健服务领域逐步拓宽,服务功能和服务效益提高。加大对城市环境卫生的投入,新建垃圾场和粪便处理场,在城区出入口建立垃圾监察站,新建居民厕所48座、垃圾中转站6座、新增封闭式垃圾箱20个、购进洒水车(10吨)1辆,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初步形成,清扫、清运、保洁各项环节紧密衔接,执法监察和行业管理进一步强化。

    【民政工作】  年内圆满完成组建新地乡人民政府的任务,并拨发救灾款14万元;为165户326名“三无”(无固定收入、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员发放保障金16.4万元,为企业困难职工147户499人发放保障金10.3万元,安置退伍军人13名,安置率达100%。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年内,共发生刑事案件466起,侦破379起,破案率81.3%,其中重特大案件发生251起,侦破193起,破案率76.8%;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789人,其中逮捕106人,刑拘249人,劳动教养50人,少年管教5人,犯罪团伙”个59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显著。开展争夺“长安怀”竞赛活动,把“1323”工程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创建安全单位、安全学校、安全办事处(乡)与“长安杯”争创活动结合起来。创建安全单位10个,安全小区53个,安全大院26个,安全村9个。

    【审判检察】  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为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全年共受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3 085件,比上年上升48.03%,审结3 000件,审结率   97.24%,比上年下降2.42个百分点。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的工作方针,全面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年内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33件,立案7件9人,侦查终结7件1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8万元;受理提请逮捕案件111件13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3件122人,批捕起诉准确率为100%。

    【司法】  举办“三五普法”学习班16期,培训法律宣传骨干868人。开展“百日”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辆42次,散发资料1.2万余份,举办法律知识讲座5次,受教育人数达6万人次,调解各类纠纷241起,办理民事经济案件代理32件,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62.5万元。同力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57家,受理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47件,经济行政代理193件,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72件,完成业务收费28万元,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630件,完成业务收费4.2万元。

    (李新英  鲍尊荣  兰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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