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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卷

  • 国家税务
  •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领导名录】

        长:肖占武(蒙古族)          

    副 局 长;王月仙(女蒙古族)          

              缪景存                           

              吴  沛                           

              赵峻平                           

    纪检组长:叶殿祥                 

    概述  年内,国家税务总局下达自治区国税局工商税收计划   565 500万元,实际完成575 758万元,超计划10 25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1.81%,比上年增加63 405万元,增长12.37%。增消两税完成546 471万元,比总局考核计划53亿元超收16 471万元,完成计划的103.1%,同比增加52 322万元,增长10.59%,其中:增值税完成487 517万元,同比增加49 428万元,增长11.28%,消费税完成58 954万元,同比增加2 894万元,增长5.16%;金融保险营业税完成23 728万元,超计划4 728万元,完成计划的124.88%,其它工商各税完成5775万元,超计划2275万元,完成计划的165%。从全区重点税源入库情况看,占全区两税收入总额18.33%的商业增值税全年入库100172万元,同比下降1.26%,减收1 280万元;占两税总额15.92%的电力增值税入库87012万元,同比增长9.41%,增收7 487万元,占两税总额13.85%的钢坯钢材增值税入库75 708万元,同比增长9.86%,增收6 797万元。从工商税、两税各月入库情况看,全年入库进度最快的是12月份,进度为26%;其次是6月份,进度为14%;特别是进入四季度以来,收入达到全年入库总额的44%。从各盟市增消两税入库进度看,完成全年增消两税必保任务的盟市是:伊克昭盟(106.3%)、阿拉善盟(106.5%)、兴安盟(103.5%)、二连浩特市(103.5%)、锡林郭勒盟(101.5%)、呼伦贝尔盟(101.2%)、乌兰察布盟(100.7%)、乌海市(100.7%)、呼和浩特市(100.6%)、哲里木盟(100.1%)、巴彦淖尔盟(100.1%)、包头市(100%);没有完成两税必保任务的盟市是:赤峰市(98.4%)、满洲里市(84.5%)。从全区经济税源看,工商税收主要来源于三大产业的第二产业(不含建筑安装业)和第三产业的商业流通领域部分。11月份《经济运行监测月报》反映:1、全区工业增加同比增长7.5%,重工业同比增长仅有3.16%,但工业增加值增长仅在11月略有上升,这样造成工业利税总额同比下降9.36%。2、工业亏损企业增加,全区工业亏损企业占国有企业总数的36.87%,同比增长3.7%,其中地方国有职工人数的50.69%,同比增长6.75%。由于企业亏损严重,造成国税税源严重不足,税金同比增长仅有0.3%。3、企业运行质量差,由于产品结构不合理,市场竞争力差,两项费用较大,至11月全区工业企业有但产品销售收同比下降2.2%,而且严重积压,其资金占用同比增长17.47%。三角债始终困扰全区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11月同比拉长6.67%。由于两项资金占用较多,企业流动资金不足,使税款不能及时足额入库,造成“清陈欠新”企业欠税居高不下。4、由于下岗职工较多,再就业率低,导致市场需求萎缩,虽然社会消费品零售价格指数始终很低,11月同比下降1.9%,最胝时城市农村平均价格指数下降至2.8%。商家利润甚微,造成全区工业形势,可概括为:工业生产增长缓慢,销售收入下滑;“两项”资金占用大,企业资金紧张;重点企业利润下降,全区整体经济效益滑坡。这样就造成全区两税正常税源不足,但为了必保完成总局下达的拉消两税,自治区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圆满完成是年各项税收任务。

    【清理欠税】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清理欠税的紧急通知下民后,自治区国税局及时与自治区政府取得联系,成立由自治区副主席 ***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清理角税联合工作小组,由自治区政府转发国务院文件,下达各盟市面上清欠计划和年底欠税控制指标,有力促进国税部门清欠工作。全年清理陈欠1.44亿元,占陈欠税总额的31%,高出总局要求11个百分点,清回的陈欠使工商税收、两税均比上年增收3 000万元。

                          1998年分项目重点税源增消两税完成情况表

    1                                                      (单位:万元)

    项目

    1998年全年增消两税完成数

    比上年同期增加额

    增长%

    占增消两税总额%

    增消两税

    546471

    52322

    10.59

    100.00

    增值税

    487517

    49428

    11.28

    89.21

    消费税

    58954

    2894

    5.16

    10.79

    商业增值税

    100172

    -1280

    -1.26

    18.33

    电力增值税

    87012

    7487

    9.41

    15.92

    酒两税

    41951

    4818 

    12.97

    7.68

    钢坯钢材增值税

    75708

    6797

    9.86

    13.85

    煤炭增值税

    41193

    5341

    14.90

    7.54

    卷烟两税

    30659

    3084

    11.18

    5.61 

    成品油两税

    18751

    291

    1.58

    3.43

    原油增值税

    12615

    -307

    -2.38

    2.31

    建材增值税

    11371

    2927 

    34.66

    2.08

    糖增值税

    5136

    -492

    -8.74

    0.94

    纺织品增值税

    10833

    222

    2.09

    1.98

    化工产品增值税

    19147

    5488

    40.18

    3.50 

    机械制造增值税

    11493

    1578

    15.92

    2.10

    有色金属产品增值税

    10020

    1057 

    11.97

    1.83 

    重点税源项目合计

    476061

    37011

    8.43

    87.12

                                1998年工商税收、增消两税分月入库表

    2                                                         (单位:亿元)

    项 目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1998年税收收

    入合计

    工商税收

    2.86

    2.42

    3.93

    2.83

    3.23

    7.85

    增消两税

    2.19

    2.36

    3.79

    2.38

    3.18

    7.78

    项 目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工商税收

    3.39

    2.39

    3.64

    4.57

    5.69

    14.78

    57.58

    增消两税

    2.88

    2.29

    3.62

    4.19

    5.69

    14.3

    54.65

     

     

     

     

     

     

     

     

     

     

     

    制度建设  根据总局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草拟一系列征管制度并狠抓落实,主要有:《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明确税收征管中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内部普通发票财务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定额管理补充办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个工商业户建账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这些制度和规定的出台,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工作,堵塞税收漏洞。

    税源管理  自治区国税局制定并下发《自治区税源管理暂行办法》,将此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并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深入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及验证工作。全区共抽调540名骨干力量,组成170个清查小组,历时三个多月,进行广泛深入的清查。至12月底,全区共清查出漏征漏管户9 978户,其中:漏征户2 557户,漏管户7 421户,漏管户占清查前税务登记户的3.6%;共查补税款213亏元、罚款42万元、滞纳金13万元,现已组织入库268万元,入库率达到100%。

    个体税收征管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12号文件精神及加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业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补充办法》,对个体征管制度建设进行完善。针对个体建账难度较大,尤其是建真帐难度更大的情况,为保证个体税收收入不受影响,国税局采取查账征收与核实征收相结合的办法,保证全区个体税收收入任务完成。至年度,全区个体建账户为1 435户,占应建账户的13%,实行查账征收的有1 144户;私营企业建账户有4 861户,占应建账户的95.56%,实行查账征收的4 675户。

    发票管理  对原《内蒙古自治区〈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进行完善补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内部普通发票财务会计核算办法》,下发《关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同时对普通发票中几个主要类别的票样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一。对纳税人领购、保管、填开发票情况进行检查,至年底,全区共检查企业51 278户,查出有问题的6 238户次,查出违章发票19 062份,罚款金额77.9万元。通过检查和处罚,使发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国税局还对全区已核准的13家发票承印企业开展审验检查工作,并依据检查结果,取消满洲里市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巴盟盟委机关印刷厂两家企业的发票承印资格。

    纳税申报  一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得到巩固提高。全区各类纳税人征期申报率为97.54%,比上年提高近1个百分点。二是推行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扩大自核自缴面。三是改进申报表,简化申报程序。在全区范围内对增值税申报表按照业务规程要求,进行统一设计、印发和管理,规范基础资料;对定期定额户试行“申报表”、“完税证”一体化,简化申报程序,方便纳税人,尤其是为农村牧区交通、通讯不便的纳税人主动纳税申报提供便利条件。四是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严格依法处罚申报违法行为,全区逾期申报户为2 976户(次),逾期申报处罚2 916户(次),处罚面达到98%,比上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

    征管模式转换  各旗县(市、区)税务局及其所在地的基层征收单位的全部及所在地以外的征收单位的50%,均已在年底前转换到位;所有征收单位所在地的管户均已实行集中征收,全区城镇以上各类纳税人集中征收面达95%以上;对征收单位所在地以外大力推行巡征和委托代征。                          

    农村牧区征管改革  一是针对农村牧区税源分散的特点,为加强税源控管,降低税收成本,在机构改革上实行撤并和集中。二是对农村牧区的中心税务所和征收分局所在地管辖的业户,采取按月申报、集中征收的方式。三是对农村牧区中心税务所和征收分局所在地以外的固定业户,采取分月申报、定期巡回征收,实行申报与完税证合二为一,既方便纳税人,又保证税款及时入库。

    计算机应用  自治区国税局系统坚持抓基础、抓应用、抓效果的指导思想,着重基层网络建设和计算机信息综合利用,计算机应用水平有新的提高。是年,根据税收业务变化大、时间紧的情况,两次对税收征管软件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基层征收单位征收管理正常进行;网络建设初具规模,旗县至自治区三级开通并投入正常使用,自治区国税局依靠自身技术力量研制开发《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自治区、盟市国税局对所属征收分局税务登记、申报征收、会计核算征管信息的查询与监控。全区各级国税机关的计会统、征管、稽查、办公等信息已全部实现计算机网络化传递,如期完成防伪税控系统的更新和推广工作。  

    税务稽查  是年进一步规范统一了区以下稽查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内部管理、人员配备、办案经费等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稽查分局是同级局的直属单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是查处税务违法行为的专职机构。按照强化稽查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新型稽查体系的要求,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已全部建立专门的税务稽查机构,稽查部门内设机构调整也全部完成,形成稽查选案、稽查实施、案件审理、处理决定执行四个工作环节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至年底,全区国税系统稽查人员3 256人,占一线征管人员的42.5%;全年共投入稽查专项经费800多万元,为稽查部门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等办案设备,保证稽查办案的需要。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在全区范围开展两次较大规模的全区性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稽查,采取以各盟市国税局稽查局为单位交叉互查的方法,从全区抽调100名稽查骨干组成26个检查组对全区烟草、石油行业、涉外企业及上市股份公司实施专项检查和重点稽查。两次稽查共查补增消两税、罚款计15 555万元,清理负申报留抵税额980万元,查补应缴欠税1 790万元,共计挽回税款损失18 295万元,有力地遏制了一些企业偷骗税的势头。据统计,全区国税系统全年共检查纳税户27 487户,达总管户(不包括双定户)的47.6%;查补税款5.7亿元,已入库5.2亿元,查补税款入库率91.23%。                  

    增值税管理  为确保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输费用抵扣比例、调整卷烟消费税税率等一系列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自治区国税局派出3个工作组对几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新政策的政策效应进行分析测算,做到心中有数。自治区国税局还根据自治区实际,出台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划转办法。至8月底,全区共划转清理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   3 336户;运费抵扣政策、消费税税率调整政策也在自治区顺利实施。与此同时,对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抵扣也进一步进行清理,严格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抵扣,并将抵扣审批权上收到自治区国税局;开展对福利企业、校办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共审核检查此类企业870户,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44户;搞好调查研究,如期按质完成增值税纳税人税收资料普查,全区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19万户。

    所得税管理  制定实施《关于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圆满完成上年度党中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完成对邮电行业和中保集团汇总纳税成员所得税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344户,查补应纳所得税817万元;完成“两金”遗留问题的清理工作,共计审批清理企业412户,审批“两金”2.38亿元。

    涉外税收与出口退税管理  加强对涉外税源的监控,积极参加对三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严把政策关,努力做好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超税负返还清算工作。进出口税收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策,密切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开展出口退税清算检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落实好出口退税政策,使出口退税顺利进行。全年办理出口退税2.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自治区对外贸易的发展。

    执法检查  在落实新出台税收政策的同时,自治区国税局严格执行税收政策,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作。结合中期目标管理检查,组织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办公室、税政处、稽查局、征管处、计统处等有关处室参加的税收执法大检查。从各盟市抽调20名业务骨干组成5个检查组,采取交叉检查的办法,对各盟市国税机关税收执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促进税收政策严格执行,依法治税;在全区范围内,初步建立起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制度、执法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岗位执法责任制度、违法追究和赔偿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并将其纳入目标管理。年内还开展了“百日法制宣传活动”。                      

    领导班子建设  年内,对8个盟市局领导班子进行考核,谈话总人数达358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调整(局)处级干部47人,调整和任免旗县局长23人,使一批受群众拥护、政治坚定、业务熟悉、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各级领导班子的素质有所提高,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把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不断改进和健全各级领导班子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和片面性,保证领导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勤政廉政的表率。   

    干部队伍建设  自治区国税局制定下发《全区国税系统现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公务员过渡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科(局)长实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交流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总局批复的进人计划,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 “进口”。是年,全区国税系统经考试考核接受安置军队转业、退伍干部60名,通过考试录用大中专毕业生148名,向社会公开招考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192人,并对3 121名临时助征员进行素质摸底考试,对不符合条件的助征员将予以辞退;加大培训力度,多层次、多形式地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自治区国税局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0期,培训干部1 470人次,其中:培训旗县局领导干部186人次,业务师资及骨干570人次,军队转业干部14人次,计算机480人次,法制培训320人次。在国家总局对自治区国税局进行的公务员培训工作考评中,公务员培训工作考核和稽查业务考试综合成绩名列全国第四,得到国家总局嘉奖。

    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制止奢侈浪费的八项规定,突出抓清理通讯工具的落实。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共清理移动电话221部,其中165部作价处理给持机者个人,33部进行拍卖,19部退还给借用单位,共收回折价款17万余元。清理后,享受限额话费报销的有135部,其中自治区国税局机关按规定只留用2部移动电话。97部BP机除司机11人留用外,其余全作价处理给个人。在住宅电话方面,各级国税机关都制定电话限额报销范围和标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共清理不符合公款安装和报销话费的住宅电话58部,回收资金65 400元,每月可节约话费近3 000元。二是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年内全区性会议次数基本上与上年持平;发文513件,同比减少   21.6%。制定公务活动接待标准,严格经费审批程序,接待费用实行单独列支制度,节俭开支,方便工作,达到群众满意和比较满意。三是严格查处管理权限内的违法违纪行为,下发《全区国税系统基层窗口单位开展行业作风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从7月开始至年底,各盟市、旗县(市、区)国税局的办税服务厅、税务所、征收分局、稽查分局等征收一线的基层单位,开展行业作风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绩。8月5日~9月15日,对全区国税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及时纠正存在问题,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秩序,有效治理乱收费现象,加强税务执法监督,促进国税部门廉政建设。全年,自治区国税局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举报信访46件(包括总局转办17件),初查38件,了结30件,无立案案件。

    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并把理论学习纳入目标化管理。党组中心组每月学习1~2次,其他干部每周学习半天。在学习中,不搞形式,注重实效。每次学习都有准备,有题目,有讨论发言,有学习笔记。在理论学习中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注意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二是深入开展机关良好形象工程活动。按照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的安排部署,自治区国税局机关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把贯彻新时期治税思想,深化“两个转移”,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勤政廉政、高效务实、文明服务、树立国税新形象,作为开展机关良好形象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开展创建“三优机关”、“文明处室”和争当“优秀公仆”、“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坚持挂牌上岗,文明服务,机关形象有明显好转,受到普遍好评。三是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包头市郊区国税局等3个基层单位和根河市国税局稽查局长薄云杰被国家税务总局、人事部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乌海市海勃湾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被评为全国税务机关“最佳办税服务厅”;哲盟奈曼旗国税局青龙山税务所等5个单位分别被国家税务总局、团党中央评为“文明税务所”、“青年文明号”。新命名的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文明税务所44个。年内,全区国税系统中90%以上的单位被当地各级有关部门评为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

    (王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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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峻平                           

    纪检组长:叶殿祥                 

    概述  年内,国家税务总局下达自治区国税局工商税收计划   565 500万元,实际完成575 758万元,超计划10 258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1.81%,比上年增加63 405万元,增长12.37%。增消两税完成546 471万元,比总局考核计划53亿元超收16 471万元,完成计划的103.1%,同比增加52 322万元,增长10.59%,其中:增值税完成487 517万元,同比增加49 428万元,增长11.28%,消费税完成58 954万元,同比增加2 894万元,增长5.16%;金融保险营业税完成23 728万元,超计划4 728万元,完成计划的124.88%,其它工商各税完成5775万元,超计划2275万元,完成计划的165%。从全区重点税源入库情况看,占全区两税收入总额18.33%的商业增值税全年入库100172万元,同比下降1.26%,减收1 280万元;占两税总额15.92%的电力增值税入库87012万元,同比增长9.41%,增收7 487万元,占两税总额13.85%的钢坯钢材增值税入库75 708万元,同比增长9.86%,增收6 797万元。从工商税、两税各月入库情况看,全年入库进度最快的是12月份,进度为26%;其次是6月份,进度为14%;特别是进入四季度以来,收入达到全年入库总额的44%。从各盟市增消两税入库进度看,完成全年增消两税必保任务的盟市是:伊克昭盟(106.3%)、阿拉善盟(106.5%)、兴安盟(103.5%)、二连浩特市(103.5%)、锡林郭勒盟(101.5%)、呼伦贝尔盟(101.2%)、乌兰察布盟(100.7%)、乌海市(100.7%)、呼和浩特市(100.6%)、哲里木盟(100.1%)、巴彦淖尔盟(100.1%)、包头市(100%);没有完成两税必保任务的盟市是:赤峰市(98.4%)、满洲里市(84.5%)。从全区经济税源看,工商税收主要来源于三大产业的第二产业(不含建筑安装业)和第三产业的商业流通领域部分。11月份《经济运行监测月报》反映:1、全区工业增加同比增长7.5%,重工业同比增长仅有3.16%,但工业增加值增长仅在11月略有上升,这样造成工业利税总额同比下降9.36%。2、工业亏损企业增加,全区工业亏损企业占国有企业总数的36.87%,同比增长3.7%,其中地方国有职工人数的50.69%,同比增长6.75%。由于企业亏损严重,造成国税税源严重不足,税金同比增长仅有0.3%。3、企业运行质量差,由于产品结构不合理,市场竞争力差,两项费用较大,至11月全区工业企业有但产品销售收同比下降2.2%,而且严重积压,其资金占用同比增长17.47%。三角债始终困扰全区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11月同比拉长6.67%。由于两项资金占用较多,企业流动资金不足,使税款不能及时足额入库,造成“清陈欠新”企业欠税居高不下。4、由于下岗职工较多,再就业率低,导致市场需求萎缩,虽然社会消费品零售价格指数始终很低,11月同比下降1.9%,最胝时城市农村平均价格指数下降至2.8%。商家利润甚微,造成全区工业形势,可概括为:工业生产增长缓慢,销售收入下滑;“两项”资金占用大,企业资金紧张;重点企业利润下降,全区整体经济效益滑坡。这样就造成全区两税正常税源不足,但为了必保完成总局下达的拉消两税,自治区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圆满完成是年各项税收任务。

    【清理欠税】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清理欠税的紧急通知下民后,自治区国税局及时与自治区政府取得联系,成立由自治区副主席 ***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的清理角税联合工作小组,由自治区政府转发国务院文件,下达各盟市面上清欠计划和年底欠税控制指标,有力促进国税部门清欠工作。全年清理陈欠1.44亿元,占陈欠税总额的31%,高出总局要求11个百分点,清回的陈欠使工商税收、两税均比上年增收3 000万元。

                          1998年分项目重点税源增消两税完成情况表

    1                                                      (单位:万元)

    项目

    1998年全年增消两税完成数

    比上年同期增加额

    增长%

    占增消两税总额%

    增消两税

    546471

    52322

    10.59

    100.00

    增值税

    487517

    49428

    11.28

    89.21

    消费税

    58954

    2894

    5.16

    10.79

    商业增值税

    100172

    -1280

    -1.26

    18.33

    电力增值税

    87012

    7487

    9.41

    15.92

    酒两税

    41951

    4818 

    12.97

    7.68

    钢坯钢材增值税

    75708

    6797

    9.86

    13.85

    煤炭增值税

    41193

    5341

    14.90

    7.54

    卷烟两税

    30659

    3084

    11.18

    5.61 

    成品油两税

    18751

    291

    1.58

    3.43

    原油增值税

    12615

    -307

    -2.38

    2.31

    建材增值税

    11371

    2927 

    34.66

    2.08

    糖增值税

    5136

    -492

    -8.74

    0.94

    纺织品增值税

    10833

    222

    2.09

    1.98

    化工产品增值税

    19147

    5488

    40.18

    3.50 

    机械制造增值税

    11493

    1578

    15.92

    2.10

    有色金属产品增值税

    10020

    1057 

    11.97

    1.83 

    重点税源项目合计

    476061

    37011

    8.43

    87.12

                                1998年工商税收、增消两税分月入库表

    2                                                         (单位:亿元)

    项 目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1998年税收收

    入合计

    工商税收

    2.86

    2.42

    3.93

    2.83

    3.23

    7.85

    增消两税

    2.19

    2.36

    3.79

    2.38

    3.18

    7.78

    项 目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工商税收

    3.39

    2.39

    3.64

    4.57

    5.69

    14.78

    57.58

    增消两税

    2.88

    2.29

    3.62

    4.19

    5.69

    14.3

    54.65

     

     

     

     

     

     

     

     

     

     

     

    制度建设  根据总局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草拟一系列征管制度并狠抓落实,主要有:《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源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明确税收征管中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内部普通发票财务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定额管理补充办理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个工商业户建账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这些制度和规定的出台,进一步规范税收征管工作,堵塞税收漏洞。

    税源管理  自治区国税局制定并下发《自治区税源管理暂行办法》,将此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并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深入开展漏征漏管户清查及验证工作。全区共抽调540名骨干力量,组成170个清查小组,历时三个多月,进行广泛深入的清查。至12月底,全区共清查出漏征漏管户9 978户,其中:漏征户2 557户,漏管户7 421户,漏管户占清查前税务登记户的3.6%;共查补税款213亏元、罚款42万元、滞纳金13万元,现已组织入库268万元,入库率达到100%。

    个体税收征管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12号文件精神及加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业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补充办法》,对个体征管制度建设进行完善。针对个体建账难度较大,尤其是建真帐难度更大的情况,为保证个体税收收入不受影响,国税局采取查账征收与核实征收相结合的办法,保证全区个体税收收入任务完成。至年度,全区个体建账户为1 435户,占应建账户的13%,实行查账征收的有1 144户;私营企业建账户有4 861户,占应建账户的95.56%,实行查账征收的4 675户。

    发票管理  对原《内蒙古自治区〈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进行完善补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国税系统内部普通发票财务会计核算办法》,下发《关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同时对普通发票中几个主要类别的票样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一。对纳税人领购、保管、填开发票情况进行检查,至年底,全区共检查企业51 278户,查出有问题的6 238户次,查出违章发票19 062份,罚款金额77.9万元。通过检查和处罚,使发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国税局还对全区已核准的13家发票承印企业开展审验检查工作,并依据检查结果,取消满洲里市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巴盟盟委机关印刷厂两家企业的发票承印资格。

    纳税申报  一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得到巩固提高。全区各类纳税人征期申报率为97.54%,比上年提高近1个百分点。二是推行纳税人分类管理办法,扩大自核自缴面。三是改进申报表,简化申报程序。在全区范围内对增值税申报表按照业务规程要求,进行统一设计、印发和管理,规范基础资料;对定期定额户试行“申报表”、“完税证”一体化,简化申报程序,方便纳税人,尤其是为农村牧区交通、通讯不便的纳税人主动纳税申报提供便利条件。四是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严格依法处罚申报违法行为,全区逾期申报户为2 976户(次),逾期申报处罚2 916户(次),处罚面达到98%,比上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

    征管模式转换  各旗县(市、区)税务局及其所在地的基层征收单位的全部及所在地以外的征收单位的50%,均已在年底前转换到位;所有征收单位所在地的管户均已实行集中征收,全区城镇以上各类纳税人集中征收面达95%以上;对征收单位所在地以外大力推行巡征和委托代征。                          

    农村牧区征管改革  一是针对农村牧区税源分散的特点,为加强税源控管,降低税收成本,在机构改革上实行撤并和集中。二是对农村牧区的中心税务所和征收分局所在地管辖的业户,采取按月申报、集中征收的方式。三是对农村牧区中心税务所和征收分局所在地以外的固定业户,采取分月申报、定期巡回征收,实行申报与完税证合二为一,既方便纳税人,又保证税款及时入库。

    计算机应用  自治区国税局系统坚持抓基础、抓应用、抓效果的指导思想,着重基层网络建设和计算机信息综合利用,计算机应用水平有新的提高。是年,根据税收业务变化大、时间紧的情况,两次对税收征管软件进行修改完善,保证基层征收单位征收管理正常进行;网络建设初具规模,旗县至自治区三级开通并投入正常使用,自治区国税局依靠自身技术力量研制开发《税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自治区、盟市国税局对所属征收分局税务登记、申报征收、会计核算征管信息的查询与监控。全区各级国税机关的计会统、征管、稽查、办公等信息已全部实现计算机网络化传递,如期完成防伪税控系统的更新和推广工作。  

    税务稽查  是年进一步规范统一了区以下稽查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内部管理、人员配备、办案经费等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稽查分局是同级局的直属单位,是独立的执法主体,是查处税务违法行为的专职机构。按照强化稽查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新型稽查体系的要求,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已全部建立专门的税务稽查机构,稽查部门内设机构调整也全部完成,形成稽查选案、稽查实施、案件审理、处理决定执行四个工作环节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至年底,全区国税系统稽查人员3 256人,占一线征管人员的42.5%;全年共投入稽查专项经费800多万元,为稽查部门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等办案设备,保证稽查办案的需要。自治区国税局稽查局在全区范围开展两次较大规模的全区性税收专项检查和重点稽查,采取以各盟市国税局稽查局为单位交叉互查的方法,从全区抽调100名稽查骨干组成26个检查组对全区烟草、石油行业、涉外企业及上市股份公司实施专项检查和重点稽查。两次稽查共查补增消两税、罚款计15 555万元,清理负申报留抵税额980万元,查补应缴欠税1 790万元,共计挽回税款损失18 295万元,有力地遏制了一些企业偷骗税的势头。据统计,全区国税系统全年共检查纳税户27 487户,达总管户(不包括双定户)的47.6%;查补税款5.7亿元,已入库5.2亿元,查补税款入库率91.23%。                  

    增值税管理  为确保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降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输费用抵扣比例、调整卷烟消费税税率等一系列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自治区国税局派出3个工作组对几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新政策的政策效应进行分析测算,做到心中有数。自治区国税局还根据自治区实际,出台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划转办法。至8月底,全区共划转清理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   3 336户;运费抵扣政策、消费税税率调整政策也在自治区顺利实施。与此同时,对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抵扣也进一步进行清理,严格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抵扣,并将抵扣审批权上收到自治区国税局;开展对福利企业、校办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共审核检查此类企业870户,清理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44户;搞好调查研究,如期按质完成增值税纳税人税收资料普查,全区现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3万户,小规模纳税人19万户。

    所得税管理  制定实施《关于企业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圆满完成上年度党中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完成对邮电行业和中保集团汇总纳税成员所得税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344户,查补应纳所得税817万元;完成“两金”遗留问题的清理工作,共计审批清理企业412户,审批“两金”2.38亿元。

    涉外税收与出口退税管理  加强对涉外税源的监控,积极参加对三资企业的联合年检工作;严把政策关,努力做好涉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超税负返还清算工作。进出口税收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政策,密切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开展出口退税清算检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落实好出口退税政策,使出口退税顺利进行。全年办理出口退税2.2亿元,有力地支持了自治区对外贸易的发展。

    执法检查  在落实新出台税收政策的同时,自治区国税局严格执行税收政策,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作。结合中期目标管理检查,组织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办公室、税政处、稽查局、征管处、计统处等有关处室参加的税收执法大检查。从各盟市抽调20名业务骨干组成5个检查组,采取交叉检查的办法,对各盟市国税机关税收执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促进税收政策严格执行,依法治税;在全区范围内,初步建立起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制度、执法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岗位执法责任制度、违法追究和赔偿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并将其纳入目标管理。年内还开展了“百日法制宣传活动”。                      

    领导班子建设  年内,对8个盟市局领导班子进行考核,谈话总人数达358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调整(局)处级干部47人,调整和任免旗县局长23人,使一批受群众拥护、政治坚定、业务熟悉、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各级领导班子的素质有所提高,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把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不断改进和健全各级领导班子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避免工作的随意性和片面性,保证领导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做勤政廉政的表率。   

    干部队伍建设  自治区国税局制定下发《全区国税系统现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向公务员过渡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科(局)长实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领导干部交流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总局批复的进人计划,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 “进口”。是年,全区国税系统经考试考核接受安置军队转业、退伍干部60名,通过考试录用大中专毕业生148名,向社会公开招考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192人,并对3 121名临时助征员进行素质摸底考试,对不符合条件的助征员将予以辞退;加大培训力度,多层次、多形式地举办各类干部培训班,自治区国税局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0期,培训干部1 470人次,其中:培训旗县局领导干部186人次,业务师资及骨干570人次,军队转业干部14人次,计算机480人次,法制培训320人次。在国家总局对自治区国税局进行的公务员培训工作考评中,公务员培训工作考核和稽查业务考试综合成绩名列全国第四,得到国家总局嘉奖。

    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认真落实制止奢侈浪费的八项规定,突出抓清理通讯工具的落实。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共清理移动电话221部,其中165部作价处理给持机者个人,33部进行拍卖,19部退还给借用单位,共收回折价款17万余元。清理后,享受限额话费报销的有135部,其中自治区国税局机关按规定只留用2部移动电话。97部BP机除司机11人留用外,其余全作价处理给个人。在住宅电话方面,各级国税机关都制定电话限额报销范围和标准,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纠正,共清理不符合公款安装和报销话费的住宅电话58部,回收资金65 400元,每月可节约话费近3 000元。二是严格控制会议和文件。年内全区性会议次数基本上与上年持平;发文513件,同比减少   21.6%。制定公务活动接待标准,严格经费审批程序,接待费用实行单独列支制度,节俭开支,方便工作,达到群众满意和比较满意。三是严格查处管理权限内的违法违纪行为,下发《全区国税系统基层窗口单位开展行业作风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从7月开始至年底,各盟市、旗县(市、区)国税局的办税服务厅、税务所、征收分局、稽查分局等征收一线的基层单位,开展行业作风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绩。8月5日~9月15日,对全区国税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及时纠正存在问题,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秩序,有效治理乱收费现象,加强税务执法监督,促进国税部门廉政建设。全年,自治区国税局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举报信访46件(包括总局转办17件),初查38件,了结30件,无立案案件。

    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并把理论学习纳入目标化管理。党组中心组每月学习1~2次,其他干部每周学习半天。在学习中,不搞形式,注重实效。每次学习都有准备,有题目,有讨论发言,有学习笔记。在理论学习中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注意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二是深入开展机关良好形象工程活动。按照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的安排部署,自治区国税局机关结合国税工作实际,把贯彻新时期治税思想,深化“两个转移”,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勤政廉政、高效务实、文明服务、树立国税新形象,作为开展机关良好形象工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开展创建“三优机关”、“文明处室”和争当“优秀公仆”、“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活动。机关工作人员坚持挂牌上岗,文明服务,机关形象有明显好转,受到普遍好评。三是继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包头市郊区国税局等3个基层单位和根河市国税局稽查局长薄云杰被国家税务总局、人事部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乌海市海勃湾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被评为全国税务机关“最佳办税服务厅”;哲盟奈曼旗国税局青龙山税务所等5个单位分别被国家税务总局、团党中央评为“文明税务所”、“青年文明号”。新命名的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文明税务所44个。年内,全区国税系统中90%以上的单位被当地各级有关部门评为先进集体和文明单位。

    (王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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