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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卷

  • 人事
  •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领导名录 

        厅  长:白音德力海(蒙古族)   

        副厅长:李占荣              

               韩云彬(蒙古族1998年5月免)                    

               刘新贵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  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根据党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暂停从社会上公开招考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配合机构改革,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做好统配制度与考录制度相衔接,加强考试测评技术,提高考录工作水平。年内,根据自治区政府批转自治区计委等部门《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报告的通知》中关于“应届毕业生进国家行政机关,要在核定的编制和年度进入计划内,由人事部门组织进行公务员考试,择优录用”的规定,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国家税务局,通过考试为旗县公安机关、法检机关、国税系统以及部分苏木乡镇机关从报名的1 300余名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了415名。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占80%,共产党员占30%。同时,对全区5所警察学校的700名应届毕业生进行公务员资格考试,有445名考生取得资格证书。自治区人事厅还参与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人事厅、民政厅、经贸厅、环保局副处级竞争上岗的笔试、面试工作。通过考试考核,6个厅局共选拔出20多名副处级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并为区直机关处级干部竞争上岗起到示范作用。按照《关于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转正有关问题的通知》,为31个部门160名1997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审批办理了转正手续;指导包头市人事局出台了《包头市国家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面试考官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并转发全区。为强化盟市考录工作的管理,提高全区面试考官队伍的素质,于8月21~28日,在锡林郭勒盟举办了首届全区盟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培训班,各盟市人事部门60多人参加厂培训。自治区人事厅厅长白音德力海专程到会并作重要讲话,锡林郭勒盟委书记等党政领导出席,并邀请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专门研究评价工作的两位专家到班授课和指导。包头市人事局、自治区公安厅等单位在会上介绍了各自的考录工作经验。  

    (王启录)

    转业军官安置  是年,军队转业干部采取指令性计划,由各级军转部门会同组织、计划、编制部门,根据各部门、单位编制情况制定计划,经当地政府批准后下达。安置原则是:政法、安全和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尽量多接收,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完成安置任务。凡有空编的党政机关首先要接收转业干部,重点是师团职干部。自治区直属各正厅以上单位,必须接收一名团职干部。有关待遇按现行规定执行。接收转业干部所需编制一般在本单位编制员额中解决;事业单位有空编、进人计划的,要优先用于接收转业干部,接收数量不少于其进入计划的15%;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干部一律实行增人计划卡制度,凭卡办理增人增资手续;对因战因公致残、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连续在边防、海岛、飞行、舰艇等工作15年以上的转业干部,在安置工作中予以照顾,由各级组织、军转部门直接推荐安置;专业技术干部尽量对口安置,凡按规定符合专业技术任职条件的,  按照原在军队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优先聘任;实行劳动合同制、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安置转业干部应参照其原军队职务,聘任到领导或管理人员工作岗位,并给予2~3年的适应期,转业干部(除对口安置的专业技术干部外)应参加上岗前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培训工作由自治区军转办统一规划、分片设点、分专业编班,采取适当集中、条块结合的办法进行。鼓励行业、系统办班培训。年内,自治区共接收安置转业干部659人,其中师职3人,团职92人,营职269人,连排职181人,技术干部114人。   

    (张国君)  

    非师范类中专毕业生分配  年内自治区共接收分配非师范类毕业生   11 499人,其中:国家任务中专毕业生10 420人(区内10 237人,区外183人),委托培养中专毕业生379人,计划内自费中专毕业生700人。为做好中专毕业生接收分配工作,自治区人事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1998年区内中专毕业生分配调配计划》、《内蒙古自治区1998年中专学校委托培养毕业生就业计划》、《内蒙古自治区1998年区外中专学校毕业生分配调配计划》,同时还核准印发了全区中专学校计划内自费毕业生花名册。自治区人事厅还根据分配、调配计划,及时、准确地为各类毕业生办理了派遣手续,并为分配到驻呼和浩特市区直及党中央部委单位的700名中专毕业生办理了落户手续。  

     (翟瑛露) 

     【自治区人才市场】  3月28~29日,自治区人事厅在呼和浩特举办了全区春季人才交流大会,参会用人单位143家,求职人员1.13万人,人才总需求2 982人,达成流动意向7 583人次,现场办理手续219人。6月10日,自治区人事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对人才代理机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7月12日,自治区人事厅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下岗人员专场招聘会,参会用人单位53家,上会下岗职工3 000 余人,达成流动意向l 100人次,现场办理手续16人。10月18日,自治区人事厅在呼和浩特举办秋季人才交流大会,参会用人单位108家,求职人员6 000余人,达成流动意向2 266人次,现场办理手续156人。 11月23日,自治区人事厅为贯彻人才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又制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仲裁规划(试行)的通知》。年内,自治区人才市场共举办人才定期集市19次,参会用人单位518家次,上会求职人员15 571人次;除集市外,在日常交流活动中,共接待用人单位600余家次,求职人员40 000余人次。

    (黄育民  刘宝祥)

    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10月,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5周年。5年来,自治区围绕建立激励竞争机制、新陈代谢机制和勤政廉政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抓住职位分类和人员过渡两个重点,按照抓进度、抓质量、抓效果的思路,稳定地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上述精神,自治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完成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三个阶段的任务,及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入轨后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不失时机地开展公务员入轨后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这项工作受到国家人事部的肯定。至10月,全区已过渡为国家公务员121 452人,占编制数的94%。应分流63 034人,实际分流58 927人,占应分流人数的94%。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后,自治区公务员素质明显改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前提高4%,上升到38%。平均年龄下降6.2岁。岗位轮换面全区已达70%以上。其中自治区人事厅16名处长中,有13人进行职位轮换,占处长总数的81%。近年来,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不同程度地实施竞争上岗,仅自治区直属机关由人事厅参加组织的单位,有160余人参加竞争,其中34人通过竞争上岗。包头市选择400多个职位进行竞争上岗,创造出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氛围,受到了好评。年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转发党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后,自治区实施竞争上岗更加规范化。5年来,自治区直属机关和盟市、旗县、乡镇机关都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了一批国家公务员,有60 000余人为争进公务员队伍进行咨询,有25 000人取得考试资格,有2 414人经过考试考核批准为国家公务员,其中少数民族810人(蒙古族622人),农牧民140人。年初,自治区党委又通过平等竞争、考核录用、双向选择、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副厅级国家公务员20名,使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在深度和广度上又进一步,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孙国栋) 

    副处级干部竞争上岗  3~6月,自治区人事厅机关及其所属二级事业单位空出副处级岗位职数5个,即办公室副主任1个,助理调研员1个,中心副主任3个。经请示自治区有关领导部门同意,对这5个岗位率先采取一推双考办法予以补充,并根据《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6条原则,制定人事厅系统部分副处级领导岗位任职实施竞争上岗方案,召开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职工动员大会,营造了一推双考的良好舆论气氛。在整个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认真考察、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经过组织推荐、个人推荐,厅及所属单位有25人应选报名,经过资格审查,有21人参加考试,应考人数与选拔人数为5:1,符合规定比例。考试后,按3 11由高分到低分排出12人,列入考核对象。对这12人,经听取40余人意见和民主测评,确定7人,差额2人,为最后选定人。对7人经人事厅党组集体研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5人为最后选定人。所选定的5人,平均年龄35.5岁,少数民族干部1人,妇女干部2人,均系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本科3人,有中、高级职称的各1人。通过5人的任职,进一步优化了人事厅系统处级干部的文化、民族、年龄、性别结构,促进了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得到人事厅系统干部职工的好评,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李中林)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自治区直属机关(党政群)工作人员应参加考核的  6 051人,实际参加6 003人,占应参加考核人数的99.21%。其中,优秀等次人员784人,占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3.06%;称职等次5 169人,占86.1%;不称职1人,占0.017%;未定等次49人,占0.82%;未参加考核48人,占应参加考核人数的0.79%。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参加考核55 346人,实际参加考核53 972人,占应参加考核人数的91.5%。其中,优秀等次人员6 463人,占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1.97%;合格等次46 716人,占86.56%;不合格等次115人,占0.21%;未定等次678人,占1.26%;未参加考核1 374人,占应参加考核人数的2.5%。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继续采取优秀等次人员比例与厅局领导班子实际考核结果挂钩。凡厅局领导班子上年度被评为实绩突出的,优秀人员比例可达到15%;被评为比较突出的,优秀人员比例控制在12%以内:被评为一般和较差的,优秀人员比例控制在10%以内。未进行实绩考核的单位按12%掌握。通过上述措施,既拉开不同单位的优秀人员比例,调动了广大工作人员积极性,又将总的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考核结果的审核备案工作,也进一步规范。一是严格审核备案程序,凡是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的,超过规定优秀比例的,以及备案材料不全的,一律退回重报。二是审核年度考核证书时,抓两头,放中间。重点对优秀等次人员、不称职人员、未定等次人员以及未参加考核人员进行审核验印。三是规范事业单位处级干部考核与备案工作。要求各厅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处级干部必须由主管厅局统一考核,单独备案,避免处级干部挤占其他干部优秀等次比例。

    (刘  军)

    职称改革  自治区直属和盟市上报高级职称材料5 318人,经评审通过,自治区人事厅核准4 504人;上报自治区人事厅备案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20 280人;有39万人次参加经济等6个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187 134人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有4 129人次参加了评估等10个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其中708人取得执业资格合格证书。年底前,全区在已组织过5次外语考试的同时,结合自治区的实际,组织了蒙古语文、医古文、古汉语考试,参考人数11万人次,经过考试合格的9万人次。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若干政策规定》,对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受自治区表彰的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被自治区确定为“321人才工程”入选者,党政群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经自治区人事厅核准,下达专项指数。年内共下达高级专项指数53个,中级专项指数4个。对在自治区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其原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不做硬性要求:硕士学位获得者,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只要求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而对其获硕士学位时间不做硬性要求。是年,经评审通过,晋升为高级资格的博士获得者9人,晋升为高级资格的硕士学位获得者201人。在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自治区统一规定,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与公有制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对待,年内评审通过9人。从党、政、群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评审条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一步到位,年内评审通过42人。按自治区人事厅制发的《评审成绩优异高级工程师试行办法》,自治区直属和盟市共上报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材料169人,经评审通过115人。按文件规定,业绩突出,符合破格条件,不受学历、资历限制,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答辩。是年,参加晋升高级资格答辩的141人,通过答辩评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127人,通过率90%。  

     (武文秀)

    干部培训教育  是年,自治区人事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实施办法》及《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1998~2010年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规划》。自治区人事厅要求全区人事系统的干部认真学习《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及培训《实施细则》,通过学习,提高对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认识,完成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任务。自治区直属机关全年举办国家公务员任职培训班3期8个班,参加培训学习的副处长(含助调)以上国家公务员303人。全年共举办国家公务员各种培训班13期24个班,参加培训学习的国家公务员  1 079人,其中:初任培训70人,以计算机为主要内容的更新知识培训419人,专门业务知识培训287人,任职培训303人。在继续教育方面,仅高新技术讲座一项已完成培训近3万人。  

     (李中林)

    干部分布和构成  是年,自治区干部队伍总数726 476人,占全区总人口数的3.1%,占全区职工总数的28.79%。分别为机关165 550人,干部总人数的22.79%,事业单位388 399人,占干部总人数的53.46%,企业单位172 527人,占干部总人数的23.75%。从行业上分为;机关165 550人,农牧渔业64 113人,采掘4 772人,制造56 226 人,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17 455人,建筑6 810人,地质勘察水利管理7 393人,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19 374人,批发零售贸易餐饮22 163人,金融保险811人,房地产664人,社会服务13 455人,卫生体育社会福利61 882人,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246 179人,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9 441人,其他30 188人。从全区干部构成看,学历构成为;研究生2 196人,占 0.30%,大学本科99 530人,占13.7%,大专215 913人,占29.72%,中专248 060人,占34.15%,高中97 750人,占13.46%,初中以下 63 027人,占8.68%。干部性别、民族、政治情况:女性273 650人,占37.67%,少数民族175 056人,占24.10%,共产党员28 553人,占39.31%,民主党派2 230人,占o.31%。年龄构成情况:30岁以下186 970人,占25.74%,31岁到35岁150 831人,占20.76%,36岁到40岁128 358人,占20.76%,4l岁到45岁  119 400人,占16.44%,46岁到50岁74 516人,占10.26%,51岁到55岁41 553人,占5.72%,56岁到60岁23 291人,占3.2l%,61岁以上1 557人,占o.21%。  

    (田勤学)   

    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是人事部门近年来开展的一项新业务,其特点是:工作任务重,涉及人数多,协调难度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队伍,长期处于无等级、低工资和技术素质差的状况,这种局面远不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已成为人事部门当务之急。在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中,自治区人事厅坚持考核工作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坚持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管理方向,坚持用宏观手段调整地区之间和行业之间技术工人的整体结构和工资水平,坚持提高技术工人的整体素质与政治、生活待遇并举的原则,使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年内为做好工人考核工作,分东、西部召开技术工人考核和技师评审片会,并先后下发技术工人考核、工人技师评审5个文件。上半年继续完成22个行业366个工种的评卷和高级工发证工作。全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岗位考核的工人39 242人,经过岗位培训、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理论考试,已取得高级工岗位证书的28 158人,合格率为87.91%。参加技师评审报名的15 604人,进入初评的10163人,经评审取得技师职务资格的6 740人。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技师职务资格评审操作规范、基础扎实、管理严密、数据清楚。

    (李中林  黎  丽)

    表彰优秀公务员  自治区政府确定以政府名义召开“全区优秀公务员表彰奖励大会”,同时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并由人事厅具体承办。按政府《通知》中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136份先进人物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初选名单,在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由自治区政府审定,决定授予史建强等16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给予史茂森等46人记“一等功”奖励。对报送的9份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经验材料,经认真筛选,确定自治区工商局和包头市公安局作为先进单位上报国家人事部。对报送的15盒先进事迹录音带,经反复审听,选定5位先进人物进行大会报告。15盘先进事迹录像带送内蒙古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全区优秀公务员表彰奖励暨先进事迹报告会”于11月25日在呼和浩特市电信局电视电话会议室召开。会前,自治区政府主席云布龙、党委副书记白志健、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才、政协副主席盖山林以及专程前来参加大会的国家人事部张庆龙副司长等领导亲切接见优秀公务员代表。大会上,自治区领导及人事部的同志讲了话,肯定了自治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成就,提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殷切希望。大会采取三级电视电话会形式,全区共设主分会场80多个,参会人员从自治区领导到盟市旗县领导及公务员代表2 500多人。大会后举行了“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座谈会。通过大会,在自治区各级国家公务员中引起强烈反响,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为把“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推向纵深,自治区人事厅制作了《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公务员事迹录像专辑》,编印了《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公务员事迹汇编》。 

    (曹洪亮) 

    普法教育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全国人事系统人事专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自治区人事厅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人事系统人事专业的“三五”普法工作。为使这项工作完成得更好,首先,制定印发《自治区人事系统人事专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对人事系统人事专业“三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普法对象、内容、方法与步骤、要求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要求盟市人事系统的普法规划要报经自治区人事厅备案。其次,要求组织“三五”普法培训班。自治区人事厅于是年10月中旬举办了人事专业首次普法培训班,自治区部分厅局和部分盟市42人参加,学习内容有:公务员各项配套法规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人才市场建设等。再次,为及时掌握普法情况,自治区人事厅组织人员赴呼伦贝尔盟、哲里木盟和兴安盟进行了普法抽查。通过听(汇报)、阅 (有关文件资料)、问(询问机关工作人员)证实盟市人事系统的普法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表现在:公务员的法制观念得到加强,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人事政策法规进一步落实。

    (李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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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领导名录 

        厅  长:白音德力海(蒙古族)   

        副厅长:李占荣              

               韩云彬(蒙古族1998年5月免)                    

               刘新贵                      

    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  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根据党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暂停从社会上公开招考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配合机构改革,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做好统配制度与考录制度相衔接,加强考试测评技术,提高考录工作水平。年内,根据自治区政府批转自治区计委等部门《关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报告的通知》中关于“应届毕业生进国家行政机关,要在核定的编制和年度进入计划内,由人事部门组织进行公务员考试,择优录用”的规定,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国家税务局,通过考试为旗县公安机关、法检机关、国税系统以及部分苏木乡镇机关从报名的1 300余名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录用了415名。其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占80%,共产党员占30%。同时,对全区5所警察学校的700名应届毕业生进行公务员资格考试,有445名考生取得资格证书。自治区人事厅还参与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人事厅、民政厅、经贸厅、环保局副处级竞争上岗的笔试、面试工作。通过考试考核,6个厅局共选拔出20多名副处级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并为区直机关处级干部竞争上岗起到示范作用。按照《关于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转正有关问题的通知》,为31个部门160名1997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审批办理了转正手续;指导包头市人事局出台了《包头市国家公务员和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面试考官资格管理暂行办法》,并转发全区。为强化盟市考录工作的管理,提高全区面试考官队伍的素质,于8月21~28日,在锡林郭勒盟举办了首届全区盟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培训班,各盟市人事部门60多人参加厂培训。自治区人事厅厅长白音德力海专程到会并作重要讲话,锡林郭勒盟委书记等党政领导出席,并邀请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专门研究评价工作的两位专家到班授课和指导。包头市人事局、自治区公安厅等单位在会上介绍了各自的考录工作经验。  

    (王启录)

    转业军官安置  是年,军队转业干部采取指令性计划,由各级军转部门会同组织、计划、编制部门,根据各部门、单位编制情况制定计划,经当地政府批准后下达。安置原则是:政法、安全和有关执法监管部门尽量多接收,各级党政机关要带头完成安置任务。凡有空编的党政机关首先要接收转业干部,重点是师团职干部。自治区直属各正厅以上单位,必须接收一名团职干部。有关待遇按现行规定执行。接收转业干部所需编制一般在本单位编制员额中解决;事业单位有空编、进人计划的,要优先用于接收转业干部,接收数量不少于其进入计划的15%;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转业干部一律实行增人计划卡制度,凭卡办理增人增资手续;对因战因公致残、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连续在边防、海岛、飞行、舰艇等工作15年以上的转业干部,在安置工作中予以照顾,由各级组织、军转部门直接推荐安置;专业技术干部尽量对口安置,凡按规定符合专业技术任职条件的,  按照原在军队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优先聘任;实行劳动合同制、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安置转业干部应参照其原军队职务,聘任到领导或管理人员工作岗位,并给予2~3年的适应期,转业干部(除对口安置的专业技术干部外)应参加上岗前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培训工作由自治区军转办统一规划、分片设点、分专业编班,采取适当集中、条块结合的办法进行。鼓励行业、系统办班培训。年内,自治区共接收安置转业干部659人,其中师职3人,团职92人,营职269人,连排职181人,技术干部114人。   

    (张国君)  

    非师范类中专毕业生分配  年内自治区共接收分配非师范类毕业生   11 499人,其中:国家任务中专毕业生10 420人(区内10 237人,区外183人),委托培养中专毕业生379人,计划内自费中专毕业生700人。为做好中专毕业生接收分配工作,自治区人事厅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1998年区内中专毕业生分配调配计划》、《内蒙古自治区1998年中专学校委托培养毕业生就业计划》、《内蒙古自治区1998年区外中专学校毕业生分配调配计划》,同时还核准印发了全区中专学校计划内自费毕业生花名册。自治区人事厅还根据分配、调配计划,及时、准确地为各类毕业生办理了派遣手续,并为分配到驻呼和浩特市区直及党中央部委单位的700名中专毕业生办理了落户手续。  

     (翟瑛露) 

     【自治区人才市场】  3月28~29日,自治区人事厅在呼和浩特举办了全区春季人才交流大会,参会用人单位143家,求职人员1.13万人,人才总需求2 982人,达成流动意向7 583人次,现场办理手续219人。6月10日,自治区人事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对人才代理机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7月12日,自治区人事厅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下岗人员专场招聘会,参会用人单位53家,上会下岗职工3 000 余人,达成流动意向l 100人次,现场办理手续16人。10月18日,自治区人事厅在呼和浩特举办秋季人才交流大会,参会用人单位108家,求职人员6 000余人,达成流动意向2 266人次,现场办理手续156人。 11月23日,自治区人事厅为贯彻人才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又制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仲裁规划(试行)的通知》。年内,自治区人才市场共举办人才定期集市19次,参会用人单位518家次,上会求职人员15 571人次;除集市外,在日常交流活动中,共接待用人单位600余家次,求职人员40 000余人次。

    (黄育民  刘宝祥)

    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10月,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5周年。5年来,自治区围绕建立激励竞争机制、新陈代谢机制和勤政廉政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抓住职位分类和人员过渡两个重点,按照抓进度、抓质量、抓效果的思路,稳定地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上述精神,自治区各级国家行政机关,都完成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三个阶段的任务,及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公务员制度入轨后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不失时机地开展公务员入轨后的规范化管理工作。这项工作受到国家人事部的肯定。至10月,全区已过渡为国家公务员121 452人,占编制数的94%。应分流63 034人,实际分流58 927人,占应分流人数的94%。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后,自治区公务员素质明显改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比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前提高4%,上升到38%。平均年龄下降6.2岁。岗位轮换面全区已达70%以上。其中自治区人事厅16名处长中,有13人进行职位轮换,占处长总数的81%。近年来,自治区各级国家机关不同程度地实施竞争上岗,仅自治区直属机关由人事厅参加组织的单位,有160余人参加竞争,其中34人通过竞争上岗。包头市选择400多个职位进行竞争上岗,创造出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氛围,受到了好评。年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转发党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后,自治区实施竞争上岗更加规范化。5年来,自治区直属机关和盟市、旗县、乡镇机关都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了一批国家公务员,有60 000余人为争进公务员队伍进行咨询,有25 000人取得考试资格,有2 414人经过考试考核批准为国家公务员,其中少数民族810人(蒙古族622人),农牧民140人。年初,自治区党委又通过平等竞争、考核录用、双向选择、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副厅级国家公务员20名,使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在深度和广度上又进一步,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孙国栋) 

    副处级干部竞争上岗  3~6月,自治区人事厅机关及其所属二级事业单位空出副处级岗位职数5个,即办公室副主任1个,助理调研员1个,中心副主任3个。经请示自治区有关领导部门同意,对这5个岗位率先采取一推双考办法予以补充,并根据《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6条原则,制定人事厅系统部分副处级领导岗位任职实施竞争上岗方案,召开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职工动员大会,营造了一推双考的良好舆论气氛。在整个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认真考察、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经过组织推荐、个人推荐,厅及所属单位有25人应选报名,经过资格审查,有21人参加考试,应考人数与选拔人数为5:1,符合规定比例。考试后,按3 11由高分到低分排出12人,列入考核对象。对这12人,经听取40余人意见和民主测评,确定7人,差额2人,为最后选定人。对7人经人事厅党组集体研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5人为最后选定人。所选定的5人,平均年龄35.5岁,少数民族干部1人,妇女干部2人,均系大专以上学历,大学本科3人,有中、高级职称的各1人。通过5人的任职,进一步优化了人事厅系统处级干部的文化、民族、年龄、性别结构,促进了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得到人事厅系统干部职工的好评,收到良好的社会效益。

    (李中林)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自治区直属机关(党政群)工作人员应参加考核的  6 051人,实际参加6 003人,占应参加考核人数的99.21%。其中,优秀等次人员784人,占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3.06%;称职等次5 169人,占86.1%;不称职1人,占0.017%;未定等次49人,占0.82%;未参加考核48人,占应参加考核人数的0.79%。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参加考核55 346人,实际参加考核53 972人,占应参加考核人数的91.5%。其中,优秀等次人员6 463人,占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1.97%;合格等次46 716人,占86.56%;不合格等次115人,占0.21%;未定等次678人,占1.26%;未参加考核1 374人,占应参加考核人数的2.5%。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继续采取优秀等次人员比例与厅局领导班子实际考核结果挂钩。凡厅局领导班子上年度被评为实绩突出的,优秀人员比例可达到15%;被评为比较突出的,优秀人员比例控制在12%以内:被评为一般和较差的,优秀人员比例控制在10%以内。未进行实绩考核的单位按12%掌握。通过上述措施,既拉开不同单位的优秀人员比例,调动了广大工作人员积极性,又将总的优秀比例控制在15%以内。考核结果的审核备案工作,也进一步规范。一是严格审核备案程序,凡是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的,超过规定优秀比例的,以及备案材料不全的,一律退回重报。二是审核年度考核证书时,抓两头,放中间。重点对优秀等次人员、不称职人员、未定等次人员以及未参加考核人员进行审核验印。三是规范事业单位处级干部考核与备案工作。要求各厅局所属事业单位的处级干部必须由主管厅局统一考核,单独备案,避免处级干部挤占其他干部优秀等次比例。

    (刘  军)

    职称改革  自治区直属和盟市上报高级职称材料5 318人,经评审通过,自治区人事厅核准4 504人;上报自治区人事厅备案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20 280人;有39万人次参加经济等6个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中187 134人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有4 129人次参加了评估等10个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其中708人取得执业资格合格证书。年底前,全区在已组织过5次外语考试的同时,结合自治区的实际,组织了蒙古语文、医古文、古汉语考试,参考人数11万人次,经过考试合格的9万人次。根据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加快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的若干政策规定》,对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受自治区表彰的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被自治区确定为“321人才工程”入选者,党政群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经自治区人事厅核准,下达专项指数。年内共下达高级专项指数53个,中级专项指数4个。对在自治区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其原任专业技术职务时间不做硬性要求:硕士学位获得者,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只要求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而对其获硕士学位时间不做硬性要求。是年,经评审通过,晋升为高级资格的博士获得者9人,晋升为高级资格的硕士学位获得者201人。在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自治区统一规定,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与公有制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对待,年内评审通过9人。从党、政、群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评审条件,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一步到位,年内评审通过42人。按自治区人事厅制发的《评审成绩优异高级工程师试行办法》,自治区直属和盟市共上报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材料169人,经评审通过115人。按文件规定,业绩突出,符合破格条件,不受学历、资历限制,可破格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答辩。是年,参加晋升高级资格答辩的141人,通过答辩评审,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127人,通过率90%。  

     (武文秀)

    干部培训教育  是年,自治区人事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实施办法》及《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1998~2010年国家公务员出国培训规划》。自治区人事厅要求全区人事系统的干部认真学习《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及培训《实施细则》,通过学习,提高对干部培训教育工作的认识,完成干部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任务。自治区直属机关全年举办国家公务员任职培训班3期8个班,参加培训学习的副处长(含助调)以上国家公务员303人。全年共举办国家公务员各种培训班13期24个班,参加培训学习的国家公务员  1 079人,其中:初任培训70人,以计算机为主要内容的更新知识培训419人,专门业务知识培训287人,任职培训303人。在继续教育方面,仅高新技术讲座一项已完成培训近3万人。  

     (李中林)

    干部分布和构成  是年,自治区干部队伍总数726 476人,占全区总人口数的3.1%,占全区职工总数的28.79%。分别为机关165 550人,干部总人数的22.79%,事业单位388 399人,占干部总人数的53.46%,企业单位172 527人,占干部总人数的23.75%。从行业上分为;机关165 550人,农牧渔业64 113人,采掘4 772人,制造56 226 人,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17 455人,建筑6 810人,地质勘察水利管理7 393人,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19 374人,批发零售贸易餐饮22 163人,金融保险811人,房地产664人,社会服务13 455人,卫生体育社会福利61 882人,教育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246 179人,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9 441人,其他30 188人。从全区干部构成看,学历构成为;研究生2 196人,占 0.30%,大学本科99 530人,占13.7%,大专215 913人,占29.72%,中专248 060人,占34.15%,高中97 750人,占13.46%,初中以下 63 027人,占8.68%。干部性别、民族、政治情况:女性273 650人,占37.67%,少数民族175 056人,占24.10%,共产党员28 553人,占39.31%,民主党派2 230人,占o.31%。年龄构成情况:30岁以下186 970人,占25.74%,31岁到35岁150 831人,占20.76%,36岁到40岁128 358人,占20.76%,4l岁到45岁  119 400人,占16.44%,46岁到50岁74 516人,占10.26%,51岁到55岁41 553人,占5.72%,56岁到60岁23 291人,占3.2l%,61岁以上1 557人,占o.21%。  

    (田勤学)   

    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是人事部门近年来开展的一项新业务,其特点是:工作任务重,涉及人数多,协调难度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队伍,长期处于无等级、低工资和技术素质差的状况,这种局面远不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已成为人事部门当务之急。在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中,自治区人事厅坚持考核工作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原则,坚持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管理方向,坚持用宏观手段调整地区之间和行业之间技术工人的整体结构和工资水平,坚持提高技术工人的整体素质与政治、生活待遇并举的原则,使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考核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年内为做好工人考核工作,分东、西部召开技术工人考核和技师评审片会,并先后下发技术工人考核、工人技师评审5个文件。上半年继续完成22个行业366个工种的评卷和高级工发证工作。全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高级工岗位考核的工人39 242人,经过岗位培训、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理论考试,已取得高级工岗位证书的28 158人,合格率为87.91%。参加技师评审报名的15 604人,进入初评的10163人,经评审取得技师职务资格的6 740人。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和技师职务资格评审操作规范、基础扎实、管理严密、数据清楚。

    (李中林  黎  丽)

    表彰优秀公务员  自治区政府确定以政府名义召开“全区优秀公务员表彰奖励大会”,同时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并由人事厅具体承办。按政府《通知》中规定的条件和标准,对136份先进人物事迹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初选名单,在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由自治区政府审定,决定授予史建强等16人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给予史茂森等46人记“一等功”奖励。对报送的9份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经验材料,经认真筛选,确定自治区工商局和包头市公安局作为先进单位上报国家人事部。对报送的15盒先进事迹录音带,经反复审听,选定5位先进人物进行大会报告。15盘先进事迹录像带送内蒙古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全区优秀公务员表彰奖励暨先进事迹报告会”于11月25日在呼和浩特市电信局电视电话会议室召开。会前,自治区政府主席云布龙、党委副书记白志健、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才、政协副主席盖山林以及专程前来参加大会的国家人事部张庆龙副司长等领导亲切接见优秀公务员代表。大会上,自治区领导及人事部的同志讲了话,肯定了自治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成就,提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殷切希望。大会采取三级电视电话会形式,全区共设主分会场80多个,参会人员从自治区领导到盟市旗县领导及公务员代表2 500多人。大会后举行了“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座谈会。通过大会,在自治区各级国家公务员中引起强烈反响,收到较好的社会效益。为把“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推向纵深,自治区人事厅制作了《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公务员事迹录像专辑》,编印了《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公务员事迹汇编》。 

    (曹洪亮) 

    普法教育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全国人事系统人事专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自治区人事厅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人事系统人事专业的“三五”普法工作。为使这项工作完成得更好,首先,制定印发《自治区人事系统人事专业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对人事系统人事专业“三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普法对象、内容、方法与步骤、要求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要求盟市人事系统的普法规划要报经自治区人事厅备案。其次,要求组织“三五”普法培训班。自治区人事厅于是年10月中旬举办了人事专业首次普法培训班,自治区部分厅局和部分盟市42人参加,学习内容有:公务员各项配套法规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人才市场建设等。再次,为及时掌握普法情况,自治区人事厅组织人员赴呼伦贝尔盟、哲里木盟和兴安盟进行了普法抽查。通过听(汇报)、阅 (有关文件资料)、问(询问机关工作人员)证实盟市人事系统的普法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具体表现在:公务员的法制观念得到加强,执法水平有所提高,人事政策法规进一步落实。

    (李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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