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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卷

  • 文化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领导名录

       长:焦雪岱 

    副 厅 长:赵芳志(女)

             达·阿拉坦巴干(蒙古族)           

             赛音嘎日布(蒙古族)           

             刘兆和            

    纪检组长:火  华 

    体制改革  1998年是全区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特别是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自治区政府批转了文化厅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区直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区直7个艺术表演团体都制定了《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文化厅对7个区直表演团体的演职人员进行专业资格考评,对团长实行签约任命。将内蒙古话剧团划归包头市管理。内蒙古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改组为国有独资的内蒙古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全区各地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稳步推进,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如赤峰市宁城县评剧团、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巴彦淖尔盟五原县民族歌舞剧团、呼伦贝尔盟话剧团、包头市歌舞剧团等。

    艺术

    创作  自治区文化厅制定((1998~2000年全区艺术创作规划),计划在3年内排演重点剧节目69台。在此基础上,各盟市都制定创作规划。组织专家对大型蒙古族风情系列舞剧《马头琴声》、蒙古剧《满都海斯琴》、歌剧《舍楞将军》等10余个节目进行研究论证。排演庆祝改革开放2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     

    演出  年初开展“百团干场下基层”演出活动,历时3个多月,演出2 354场,观众达1 346 500余人。全区118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全年演出11 016场,超额完成预订的全年下基层演出5 000场的任务。在自治区召开的“三下乡”表彰会上,文化系统有33个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组织“春节交响音乐会”和“星期音乐会”等活动,组织“草原文化列车”赴东部灾区慰问演出。与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举办第二届全区中等艺术学校教学剧节目汇演。      

    获奖  全年自治区艺术工作者在全国比赛中共获奖12项。包头市歌舞剧团的《舍楞将军》获文化部第八届文华新剧目特别奖,内蒙古杂技团的《双人滚灯》和《射箭》分别获第三届全国少儿比赛银狮奖和铜狮奖。文化厅离退休中老年舞蹈队参加全国中老年健身舞大赛获银奖。内蒙古艺术研究所组织编纂的《中国艺术集成·内蒙古卷》获文化部表彰。                       

    乌兰牧骑  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评估暂行办法》,为全区46支乌兰牧骑配备了交通工具。至年底,全区农村牧区电影放映队

    社会文化

    文化站建设  自治区政府对上年新建、改建、完善文化站表现突出的盟市进行表彰奖励,并决定从1998~2000年的三年内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继续改善基层文化设施。自治区文化厅制定并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站管理办法》,全年全区新建、改建、完善文化站204个。

    图书馆管理  文化厅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并上报有关部门。对全区37个基层图书馆进行评估,在评估中各级政府共投资200万元,图书馆新增微机26台,购新书2l万册。全区新建、改建图书馆、文化馆13个。制定下发《关于加快群艺馆、文化馆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创建文化先进县和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先进地区的工作取得成绩  巴彦淖尔盟杭锦旗、哲里木盟开鲁县、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被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被授予“全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先进地区。

    群众文化活动  全区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举办上百个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厅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全区首届鹿城杯少儿艺术节”、“全区蒙古族民歌业余歌手大赛”、“全区剪纸精品展”、“庆祝改革开放20周年全区鹿城杯少儿美术摄影作品展”等活动和展览。

    电影

    农村牧区电影工作  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电影工作的通知》。至年底,全区农村牧区电影放映队达到1 300多支,放映电影14.9万多场,观众总数达3 500多万人次。

    电影放映  继续开展“科普之春”电影汇映活动。投放拷贝、放映场次增加,覆盖面更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为显著。

    文物

    文物保护  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告》,文化厅制定《“九五”计划后三年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维修规划》,向自治区政府上报《内蒙古草原珍宝文物保护工程方案》。文化厅在伊克昭盟、赤峰市、包头市等地会同公安司法部门开展3次打击盗掘古墓和走私文物犯罪分子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80多名,追缴文物849件。对内蒙古中东部地区文物考古遗址进行航空摄影,整理照片4 000余幅。               

    获奖情况  内蒙古博物馆的《大漠春秋——驰骋北方的中国古代游牧民族》展览获1997年度全国文物系统“十大陈列展览精品”称号。内蒙古展览馆的“改革开放二十年成就展览”在“全国庆祝改革开放20年引进外资成果展”中获最佳组织奖和最佳设计奖。

    文化市场

    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举办第三期全区文化市场管理、稽查人员培训班,为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行政执法证》,从而圆满完成三年培训计划。对50多家歌舞厅、夜总会进行整顿,培训经营者1 000多人次。 

    加强文化市场法制化建设  自治区九届人大六次常委会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并重新颁布实施。制定自治区《1998年文化市场法制年工作方案》,在全区举办声势浩大的百日法制宣传活动。                       

    开展“扫黄打非”活动  全区共出动人员2 800余人次,机动车1 500多辆,检查音像出租、录像放映点1 800余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0万余盘、图书5万余册,与公安部门共同侦破大案2起。首次召开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暨理论研讨会议。     

    对外文化交流  全年共派出24个演出团组赴14个国家和地区演出426场,观众达92万人次。接待国外、海外文化艺术团组13个,122人次。

    (赵  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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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领导名录

       长:焦雪岱 

    副 厅 长:赵芳志(女)

             达·阿拉坦巴干(蒙古族)           

             赛音嘎日布(蒙古族)           

             刘兆和            

    纪检组长:火  华 

    体制改革  1998年是全区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特别是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自治区政府批转了文化厅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区直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区直7个艺术表演团体都制定了《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文化厅对7个区直表演团体的演职人员进行专业资格考评,对团长实行签约任命。将内蒙古话剧团划归包头市管理。内蒙古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改组为国有独资的内蒙古电影发行放映有限责任公司。全区各地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稳步推进,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如赤峰市宁城县评剧团、伊克昭盟伊金霍洛旗乌兰牧骑、巴彦淖尔盟五原县民族歌舞剧团、呼伦贝尔盟话剧团、包头市歌舞剧团等。

    艺术

    创作  自治区文化厅制定((1998~2000年全区艺术创作规划),计划在3年内排演重点剧节目69台。在此基础上,各盟市都制定创作规划。组织专家对大型蒙古族风情系列舞剧《马头琴声》、蒙古剧《满都海斯琴》、歌剧《舍楞将军》等10余个节目进行研究论证。排演庆祝改革开放20周年大型文艺晚会。     

    演出  年初开展“百团干场下基层”演出活动,历时3个多月,演出2 354场,观众达1 346 500余人。全区118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全年演出11 016场,超额完成预订的全年下基层演出5 000场的任务。在自治区召开的“三下乡”表彰会上,文化系统有33个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组织“春节交响音乐会”和“星期音乐会”等活动,组织“草原文化列车”赴东部灾区慰问演出。与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举办第二届全区中等艺术学校教学剧节目汇演。      

    获奖  全年自治区艺术工作者在全国比赛中共获奖12项。包头市歌舞剧团的《舍楞将军》获文化部第八届文华新剧目特别奖,内蒙古杂技团的《双人滚灯》和《射箭》分别获第三届全国少儿比赛银狮奖和铜狮奖。文化厅离退休中老年舞蹈队参加全国中老年健身舞大赛获银奖。内蒙古艺术研究所组织编纂的《中国艺术集成·内蒙古卷》获文化部表彰。                       

    乌兰牧骑  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评估暂行办法》,为全区46支乌兰牧骑配备了交通工具。至年底,全区农村牧区电影放映队

    社会文化

    文化站建设  自治区政府对上年新建、改建、完善文化站表现突出的盟市进行表彰奖励,并决定从1998~2000年的三年内每年拿出300万元用于继续改善基层文化设施。自治区文化厅制定并下发《内蒙古自治区文化站管理办法》,全年全区新建、改建、完善文化站204个。

    图书馆管理  文化厅起草《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并上报有关部门。对全区37个基层图书馆进行评估,在评估中各级政府共投资200万元,图书馆新增微机26台,购新书2l万册。全区新建、改建图书馆、文化馆13个。制定下发《关于加快群艺馆、文化馆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创建文化先进县和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先进地区的工作取得成绩  巴彦淖尔盟杭锦旗、哲里木盟开鲁县、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被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被授予“全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先进地区。

    群众文化活动  全区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举办上百个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厅单独或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全区首届鹿城杯少儿艺术节”、“全区蒙古族民歌业余歌手大赛”、“全区剪纸精品展”、“庆祝改革开放20周年全区鹿城杯少儿美术摄影作品展”等活动和展览。

    电影

    农村牧区电影工作  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农村牧区电影工作的通知》。至年底,全区农村牧区电影放映队达到1 300多支,放映电影14.9万多场,观众总数达3 500多万人次。

    电影放映  继续开展“科普之春”电影汇映活动。投放拷贝、放映场次增加,覆盖面更广,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为显著。

    文物

    文物保护  自治区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古生物化石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告》,文化厅制定《“九五”计划后三年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维修规划》,向自治区政府上报《内蒙古草原珍宝文物保护工程方案》。文化厅在伊克昭盟、赤峰市、包头市等地会同公安司法部门开展3次打击盗掘古墓和走私文物犯罪分子活动,抓获犯罪嫌疑人80多名,追缴文物849件。对内蒙古中东部地区文物考古遗址进行航空摄影,整理照片4 000余幅。               

    获奖情况  内蒙古博物馆的《大漠春秋——驰骋北方的中国古代游牧民族》展览获1997年度全国文物系统“十大陈列展览精品”称号。内蒙古展览馆的“改革开放二十年成就展览”在“全国庆祝改革开放20年引进外资成果展”中获最佳组织奖和最佳设计奖。

    文化市场

    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举办第三期全区文化市场管理、稽查人员培训班,为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行政执法证》,从而圆满完成三年培训计划。对50多家歌舞厅、夜总会进行整顿,培训经营者1 000多人次。 

    加强文化市场法制化建设  自治区九届人大六次常委会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并重新颁布实施。制定自治区《1998年文化市场法制年工作方案》,在全区举办声势浩大的百日法制宣传活动。                       

    开展“扫黄打非”活动  全区共出动人员2 800余人次,机动车1 500多辆,检查音像出租、录像放映点1 800余家,收缴非法音像制品10万余盘、图书5万余册,与公安部门共同侦破大案2起。首次召开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暨理论研讨会议。     

    对外文化交流  全年共派出24个演出团组赴14个国家和地区演出426场,观众达92万人次。接待国外、海外文化艺术团组13个,122人次。

    (赵  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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