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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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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呼市环保局成立于1993年,总人数237人,设12个科室和3个二级单位即呼市环境监察支队、呼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呼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党员116人,占总人数的48.9%;专业技术人员137人,中级以上职称84人,占总人数的35.4%;有蒙、满、回等少数民族干部50人,占总人数的21%

    呼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市环境保护的具体政策、法规与条例并监督实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并监督实施国家和市关于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市各部门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制订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管理全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负责防治辐身污染、放射性废物、核安全管理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市的GDP总量不到100亿元,空气质量在全国47个环何重点考核城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式)中却倒数第一。去年呼和浩特市的GDP超过600亿元,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达到310天,排名上升到第10位。饮用水源地水质一直保持100%达标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名列全区第一。

    为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委会提出的“三个第一、一个提高”的奋斗目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决心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勇于探索的工作态度,进一步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提高素质、服务群众,力争在2005年完成以下工作: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300天;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仍保持100%;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保持全区第一;拆并分散锅炉150台;依法征收排污费1200万元。使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设局

    东胜区建设局是东胜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于19606月,时名东胜县城市建设委员会,后因机构改革、职能的合并与分离几经更名,20026月根据《东胜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进行重组并改为现名。下设房管局、园林局、环卫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污水厂、东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拆迁办、节水办、自来水总公司9个企事业单位,职工总数2000余人。建设局机关现有在职职工33人,内设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审计办公室、劳资办公室、工程管理办公室、城建村镇科、基建管理办公室、质监站等9个职能科室,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有关建设行业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落实工程建设实施国家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计划的拟定、设计、审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负责市政建设管理,组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及审计工作;负责城建设施和其它建设规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管理规划区内供水节水、地下水资源的管理、监测、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城市美化绿化、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房屋转让、交易、租赁、抵押登记及评估工作、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租赁证》,指导管理旧城区改造、绿地建设、道路修建及房屋、临时设施的拆迁工作。

    几年来,在区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建设系统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东胜的城市建设管理蓬勃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一是在城市建设中,以建设“畅通城、文化城、生态城”为目标,坚持“拉大与补欠并重、新建与改造同步、扩容与提质齐抓”的工作方针,倡导人本精神,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城市环境,把东胜建设成为人居环境优美、人文环境优良、创业环境优秀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在城市建设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发展步伐。“十五”期间,东胜区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近90亿元,重点实施了以水、暖、电、气等项目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打通主次干道、改造小街小巷为主的交通畅通工程;以提高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形象为切入点的景观亮化美化工程;以改善人居条件为主的房地产开发工程。使东胜区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城市功能逐步完善,城区规划面积达128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35.1平方公里,城区道路总长度达到160公里,人均道路面积16.4平方米;主要街道路灯发展到1.8万盏,实现自动化控制,着灯率为99.1%;人均住房面积25.5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4平方米;供水管线289公里,日供水能力5.5万吨,人均日供水量138升,供水普及率达到97%;排污管线总长度达170公里;供热管理总长度达到80公里,供热面积530万平方米;天然气管线55公里;基础设施覆盖率提高到88.2%。三是在城市管理方面,为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城市管理实行了“一支队伍,双重管理”的管理模式,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实行城市管理协管员制度,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的管理职能,形成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单位、协管员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的新局面,同时,根据东胜城市建设管理特点,制定了《东胜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单项目标考核责任制》,明确各方职责、职能及工作目标,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推进东胜区城市建设管理迈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同时,城市建设的发展,极大地推动和刺激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建材、建筑、装璜、交通运输等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为下岗职工提供了5万多个就业岗位,成为全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通过几年的努力,东胜区建设局连续三年获东胜区目标考核一等奖,连续三年获全市建设工作特等奖,1999年被原东胜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标兵文明单位,2000年被原盟委行署评为盟级文明单位,2005年被自治区建设厅评为文明行业示范点。在东胜区创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全区综合经济实力“十强”旗市、全国卫生城市、七星级文明城市等活动中,为东胜走进前列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后,建设局将紧紧围绕建设畅通城、文化城、生态城的总体目标,倡导人本精神,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市综合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积极推进经营城市步伐,创新经营机制,加大经营力度,盘活城市资产,扩大经营范围和收益;大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转变思想,强化服务,提高效率,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全力打造鄂尔多斯城市核心区和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鄂尔多斯市环保局

    2005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一年,也是环境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围绕加快发展这一工作大局,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等四部委关于清理整顿电石铁合金焦炭等行业的通知精神,对电石铁合金焦炭等高能耗、重污染企业进行大力度整治。坚决取缔淘汰了改良焦企业、100立方以下炼铁企业、20万吨以下机焦企业共107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违法排污企业。其中改良焦企业59688孔窑,20万吨以下机焦企业21家,100立方以下炼铁企业2733台炉。同时督促电石铁合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目前已有49109台矿热炉环保验收合格。同时对全市范围内的其它环境问题也一并进行综合整治,取缔违规煤场81家,沙石料场34家,并全部恢复了地貌。及时取缔废毁了达旗昭君坟乡白土梁林场附近偷建的733孔改良焦和515支炼铸条铁炉,防止了淘汰落后工艺和设施的蔓延和死灰复燃。

    认真执行环评制度,污染源头控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对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同时对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些大项目、好项目,尽最大努力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支持与服务。全年共审查审批市级以上项目154个,其中国家级项目21个,自治区级项目38个,市级项目95个,大中型项目环评执行率为100%,小型项目为95%,市级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为93%,验收合格率为96%。及时为52个项目出具了立项审查意见,为70个项目提供了环评执行标准,为32个项目批复了二氧化硫、烟尘总量控制指标,检查了41个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情况。

    放射源和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取得新进展。对全市17个行业80多家单位进行了排查,查出涉源单位26家,密封放射源443枚,对其中28枚进行了强制安全收储,对17275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建立了辐射环境管理档案,制定和完善了放射源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许可制度。对201家排放危险物的单位进行了申报登记,涉及危险废物8种共5192吨,建立了完整的资料数据档案,保障了环境安全。

    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推进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引导蒙西、棋盘井、沙圪堵等工业园区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创建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工业园区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目前蒙西已成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排污收费、排污申报登记、环境监察监测、规划统计、宣传教育和自身建设等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现排污费征收入库3500多万元。切实加强了排污费的“征、管、用”工作。二是在全区率先开展了排污申报登记,对全市8个旗区、6个工业园区的689家企业进行了申报登记,建立和完善了申报登记管理档案,准确掌握了我市的环境家底和污染源排放情况,为环境执法创造了条件。三是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工作。自筹资金50多万元,购置了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狠抓监测质量管理,使监测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顺利通过了自治区环保局关于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检查验收,通过了自治区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审查换证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环境监测任务,开展了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工作。加强市环境监察支队的人员和装备建设,提高了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完成了各项环境规划的编制和统计工作。编制了《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完成了2004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开展了全市环保产业调查,成立了市环保产业协会。五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世界环境日宣传庆祝活动,开通了鄂尔多斯环境网站,推荐了环保奖候选人,鄂前旗农民米启旺获得“福特汽车环保奖”三等奖,神东公司获得“中华环境奖”。六是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行风评议工作,建立立制,实行政务公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了爱岗敬业、严格执法、奋发有为的良好风气。

    通过一年来的艰苦努力,我们在环境整治上取得了新突破,在规范环境执法上迈出了一大步,在环保自身建设和基础性工作上取得了新成绩,使全市的环何工作在整体上步入了一个新的起点。

    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监督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的结果,也是全市环保工作者爱岗敬业、努力拼搏的结果。

    “十一五”期间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十一五”发展目标,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环保化改造,淘汰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企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中供热,推广清洁能源;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加大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和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力度,建设生态市;强化环境法治,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环保监管能力,建立环保长效机制。

    主要预期目标:到2010年,力争使全市环境质量稳定改善,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现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心城镇及城镇组团、工矿区饮水源地及主要河流、水域水质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镇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80天,区域噪声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保护治理费用占生产总值1.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论达到60%,城市垃圾处理率达到80%,放射性废物收储率达到100%;农村牧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环境执法能力得到加强,市、旗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

     

    乌海市建设委员会

    2005年,乌海市建设委员会内设职能科室8个,即:办公室、计统审计科、城建科、公用事业科、工程建设科、建筑管理科、房产管理科、拆迁办公室。定编2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纪检书记1名,调研员1名(不占编),助理调研员2名,科长8名,副科长4名。所辖二级单位14个。其中:事业单位9个,企业单位5个。

    围绕建设生态绿洲型工业城市这个目标,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园林绿化建设,加大旧城区拆迁改造力度,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强化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市场和中介市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依法行政。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建设领域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道路建设  全市新建改造道路26.2公里,新增道路面积43.3万平方米。

    园林绿化建设  全市新增园林绿地面积89万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19.4%,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增长了2个百分点和0.87平方米。

    集中供热建设  北方电力乌海热电二期工程完工投入使用,新增20万千瓦供热机组。实施了海勃湾、乌达热网二期工程和海南区集中供热建设,全市共投资11740万元,建设热力站23座,20吨供热锅炉2台(海南区),铺设供热管网23.3公里,新增供热面积65万平方米。

    排水管网建设  全市共铺设给水管道39.8公里,日新增供水能力2.1万吨;铺设排水管网14.5公里,城区排水系统基本形成。

    燃气建设  新增煤气入户2000户,液化气用户9500户。完成了长—乌—临天然气入城工程可研,申请亚行贷款623万美元,预计2006年开工。

    环卫健设  计划投资6568万元的乌达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全面开工,已完成脱水机房、加氯间、接触池及井房主体屋面,氧化沟、贮泥池、污泥回流房主体框架。计划投资9100万元,日处理垃圾450吨的乌海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土建基本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市、区两级筹措资金1351万元,新建改造公厕329座,基本解决了城乡居民如厕难的问题。

    亮化工程  海勃湾城区结合道路改造完成了海拉北路、甘德尔街等6条街路路灯安装及滨河新区滨河大道等3条街路的路灯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并对人民路北花坛进行了亮化建设。共安装路灯885盏,铺设电缆2.4万米。

    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  对海勃湾城区道路、桥梁、排水管网、检查井等基础设施及时养护维修,严格道路开挖审查批准手续,严把道路开挖恢复质量关。积极开展小街巷的硬化和排水管网的维修改造,共硬化小街巷13万平方米,铺设排水管网1.5公里,建设加压泵站1座。

    建设工程管理  进一步加强建筑有形市场监管,出台了《乌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开标、定标规则(试行)》,严格按照规范招投标。有72项工程进场交易,交易额8.5亿元,招投标率100%。全面推行招投标代理制度,51项工程实行了代理招标。严格履行建设工程法定程序,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2项制度,共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110项,工程规模203万平方米,办理施工许可139项,工程规模101万平方米。推行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押证施工制度,认真落实施工图审查备案制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全年有439项单位工程进行备案审查,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201件。对109项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面积67万平方米。

    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制和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市在建工程全部纳入市、区监管,监管率100%。继续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对全市在册的36家建筑企业施工资质进行了年检,完成了6家建筑企业新资质和1家资质增项的申报工作。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进行了4次全市安全质量大检查,共下发《质量整改通知书》639份、《停工通知书》6份、查出各类安全隐患678条,均按要求及时得到整改。针对历年来安全事故易发环节,开展了密目式安全网、塔吊、汛期安全、高空作业、临时用电、装修吊篮等的专项治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建筑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落实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农民工工资制度,办理率100%。积极开展优质样板工程评选,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全市有13个工地被评为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17个工地被评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经推荐有1个勘察文件、2个设计文件被自治区评为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

    规范了城建档案的收缴程序,全年共归集档案1900余卷。

    加大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累计清偿工程款11377.36万元,占拖欠总额的85.1%,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部清偿。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市管工程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415万元。

    房地产业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管理  坚持以新城区开发带动旧城区改造,以旧城区改造促进新城区开发。全市共实施拆迁改造项目41个,拆迁户数4297户,拆迁建筑面积34.6万平方米。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1.1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住宅小区38个,开工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加强住房登记及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共办理初始登记2288件,发证面积107万平方米,抵押登记1157件,登记面积17.7万平方米,转移登记7364件,面积86.2万平方米,现房抵押2999件,登记面积50.9万平方米,受理市区3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开展了房地产市场规范整顿,对6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3家物业管理企业,4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了资质年检和市场检查,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共办理预售许可证59件,预售面积61.9万平方米。

    物业管理  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的通知》,召开了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现场会,对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职能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的通知》,按照新房新制度的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已全部选聘了物业公司,并配备了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进一步完善了维修基金制度,累计归集1475万元。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2家住宅小区分别被自治区评为示范小区和优秀小区。

    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截至12月末,归集公积金6080万元,发放公积金贷款5853万元,为877户职工提供了购房资金支持。

    全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  2005314日,乌海市政府主持召开全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参加会议的有三区分管区长、建设、行政执法、规划、房管局局长,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市规划局、建委、行政执法局机关全体及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同志出席了会议。会上,市建委书记、主任雍炳炜同志做了“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努力推动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发言,对2004年度城建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了2005年度工作,并对市建委系统2004年度涌现出的8个先进集体、22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4周年暨表彰大会  2005629日,乌海市建设委员会召开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4周年暨表彰大会。委机关全体党员、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离退休党员代表、预备党员共13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4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7名优秀共产党员和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并为10名预备党员举行了入党宣誓仪式。最后,委党委书记、主任雍炳炜做了讲话。

    全市建筑安全工作会议  2005426日,乌海市建设委员会召开了由三区建设分管局长,市质监站安全监督员,各监理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及委属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安排布置了2005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通报了2004年全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结果,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从业资格的处理决定;表彰了2004年度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同三区建设局、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各建筑施工企业、委属各责任单位签订了《2005年安全目标责任状》。

     

    鄂尔多斯市建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建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18号。公司始建于200010月,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固定资产1637万元,现有员工48名。其中高级职称6名,中级职称12名。公司自成立之初,就立足于鄂尔多斯大发展、大跨越的良好发展机遇中秉承“自强素质,外树形象,优化品牌”的治企方略,先后承建并开发了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鄂尔多斯准格尔旗建设银行办公大楼,鄂尔多斯市富盛苑小区,鄂尔多斯市富兴花园小区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现正在建设中),建筑和开发总面积已达30多万平方米,各项工程均获得了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优质文明的工程。

    鄂尔多斯市建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黄具良先生携全体员工在强化自我素质的过程中,愿与全区同行,在西部大开发良好契机下,共谋发展宏图,共建美好家园,为内蒙古自治区跨越式发展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赞助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尔多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树林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内蒙古铁鑫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锡林浩特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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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呼市环保局成立于1993年,总人数237人,设12个科室和3个二级单位即呼市环境监察支队、呼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呼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党员116人,占总人数的48.9%;专业技术人员137人,中级以上职称84人,占总人数的35.4%;有蒙、满、回等少数民族干部50人,占总人数的21%

    呼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市环境保护的具体政策、法规与条例并监督实施;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对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市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并监督实施国家和市关于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市各部门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制订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管理全市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负责防治辐身污染、放射性废物、核安全管理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市的GDP总量不到100亿元,空气质量在全国47个环何重点考核城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式)中却倒数第一。去年呼和浩特市的GDP超过600亿元,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达到310天,排名上升到第10位。饮用水源地水质一直保持100%达标率,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名列全区第一。

    为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委会提出的“三个第一、一个提高”的奋斗目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决心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勇于探索的工作态度,进一步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提高素质、服务群众,力争在2005年完成以下工作: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300天;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仍保持100%;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保持全区第一;拆并分散锅炉150台;依法征收排污费1200万元。使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设局

    东胜区建设局是东胜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成立于19606月,时名东胜县城市建设委员会,后因机构改革、职能的合并与分离几经更名,20026月根据《东胜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进行重组并改为现名。下设房管局、园林局、环卫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污水厂、东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拆迁办、节水办、自来水总公司9个企事业单位,职工总数2000余人。建设局机关现有在职职工33人,内设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审计办公室、劳资办公室、工程管理办公室、城建村镇科、基建管理办公室、质监站等9个职能科室,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有关建设行业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落实工程建设实施国家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计划的拟定、设计、审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负责市政建设管理,组织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及审计工作;负责城建设施和其它建设规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指导和管理规划区内供水节水、地下水资源的管理、监测、市政公用设施管护、城市美化绿化、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房屋转让、交易、租赁、抵押登记及评估工作、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租赁证》,指导管理旧城区改造、绿地建设、道路修建及房屋、临时设施的拆迁工作。

    几年来,在区委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建设系统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东胜的城市建设管理蓬勃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一是在城市建设中,以建设“畅通城、文化城、生态城”为目标,坚持“拉大与补欠并重、新建与改造同步、扩容与提质齐抓”的工作方针,倡导人本精神,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城市环境,把东胜建设成为人居环境优美、人文环境优良、创业环境优秀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从而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在城市建设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发展步伐。“十五”期间,东胜区累计投入建设资金近90亿元,重点实施了以水、暖、电、气等项目为主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打通主次干道、改造小街小巷为主的交通畅通工程;以提高城市品位、树立城市形象为切入点的景观亮化美化工程;以改善人居条件为主的房地产开发工程。使东胜区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城市功能逐步完善,城区规划面积达128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35.1平方公里,城区道路总长度达到160公里,人均道路面积16.4平方米;主要街道路灯发展到1.8万盏,实现自动化控制,着灯率为99.1%;人均住房面积25.5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4平方米;供水管线289公里,日供水能力5.5万吨,人均日供水量138升,供水普及率达到97%;排污管线总长度达170公里;供热管理总长度达到80公里,供热面积530万平方米;天然气管线55公里;基础设施覆盖率提高到88.2%。三是在城市管理方面,为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城市管理实行了“一支队伍,双重管理”的管理模式,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机制,实行城市管理协管员制度,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乡镇的管理职能,形成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单位、协管员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的新局面,同时,根据东胜城市建设管理特点,制定了《东胜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单项目标考核责任制》,明确各方职责、职能及工作目标,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推进东胜区城市建设管理迈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同时,城市建设的发展,极大地推动和刺激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也带动了建材、建筑、装璜、交通运输等第三产业的迅猛发展,为下岗职工提供了5万多个就业岗位,成为全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通过几年的努力,东胜区建设局连续三年获东胜区目标考核一等奖,连续三年获全市建设工作特等奖,1999年被原东胜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标兵文明单位,2000年被原盟委行署评为盟级文明单位,2005年被自治区建设厅评为文明行业示范点。在东胜区创建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优秀城市、全区综合经济实力“十强”旗市、全国卫生城市、七星级文明城市等活动中,为东胜走进前列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今后,建设局将紧紧围绕建设畅通城、文化城、生态城的总体目标,倡导人本精神,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城市综合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积极推进经营城市步伐,创新经营机制,加大经营力度,盘活城市资产,扩大经营范围和收益;大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转变思想,强化服务,提高效率,服务大局,扎实工作,全力打造鄂尔多斯城市核心区和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鄂尔多斯市环保局

    2005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一年,也是环境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环保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围绕加快发展这一工作大局,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等四部委关于清理整顿电石铁合金焦炭等行业的通知精神,对电石铁合金焦炭等高能耗、重污染企业进行大力度整治。坚决取缔淘汰了改良焦企业、100立方以下炼铁企业、20万吨以下机焦企业共107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违法排污企业。其中改良焦企业59688孔窑,20万吨以下机焦企业21家,100立方以下炼铁企业2733台炉。同时督促电石铁合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目前已有49109台矿热炉环保验收合格。同时对全市范围内的其它环境问题也一并进行综合整治,取缔违规煤场81家,沙石料场34家,并全部恢复了地貌。及时取缔废毁了达旗昭君坟乡白土梁林场附近偷建的733孔改良焦和515支炼铸条铁炉,防止了淘汰落后工艺和设施的蔓延和死灰复燃。

    认真执行环评制度,污染源头控制得到进一步加强。对不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污染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同时对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些大项目、好项目,尽最大努力提供及时有效的政策支持与服务。全年共审查审批市级以上项目154个,其中国家级项目21个,自治区级项目38个,市级项目95个,大中型项目环评执行率为100%,小型项目为95%,市级项目“三同时”执行率为93%,验收合格率为96%。及时为52个项目出具了立项审查意见,为70个项目提供了环评执行标准,为32个项目批复了二氧化硫、烟尘总量控制指标,检查了41个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情况。

    放射源和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取得新进展。对全市17个行业80多家单位进行了排查,查出涉源单位26家,密封放射源443枚,对其中28枚进行了强制安全收储,对17275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建立了辐射环境管理档案,制定和完善了放射源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许可制度。对201家排放危险物的单位进行了申报登记,涉及危险废物8种共5192吨,建立了完整的资料数据档案,保障了环境安全。

    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方面取得新突破。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推进循环经济的指导意见》,引导蒙西、棋盘井、沙圪堵等工业园区调整产业结构,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创建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生态工业园区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目前蒙西已成为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排污收费、排污申报登记、环境监察监测、规划统计、宣传教育和自身建设等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一是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现排污费征收入库3500多万元。切实加强了排污费的“征、管、用”工作。二是在全区率先开展了排污申报登记,对全市8个旗区、6个工业园区的689家企业进行了申报登记,建立和完善了申报登记管理档案,准确掌握了我市的环境家底和污染源排放情况,为环境执法创造了条件。三是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工作。自筹资金50多万元,购置了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狠抓监测质量管理,使监测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顺利通过了自治区环保局关于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的检查验收,通过了自治区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审查换证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环境监测任务,开展了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工作。加强市环境监察支队的人员和装备建设,提高了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完成了各项环境规划的编制和统计工作。编制了《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完成了2004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开展了全市环保产业调查,成立了市环保产业协会。五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世界环境日宣传庆祝活动,开通了鄂尔多斯环境网站,推荐了环保奖候选人,鄂前旗农民米启旺获得“福特汽车环保奖”三等奖,神东公司获得“中华环境奖”。六是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行风评议工作,建立立制,实行政务公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了爱岗敬业、严格执法、奋发有为的良好风气。

    通过一年来的艰苦努力,我们在环境整治上取得了新突破,在规范环境执法上迈出了一大步,在环保自身建设和基础性工作上取得了新成绩,使全市的环何工作在整体上步入了一个新的起点。

    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监督的结果,是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的结果,也是全市环保工作者爱岗敬业、努力拼搏的结果。

    “十一五”期间全市环保工作的总体思路: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十一五”发展目标,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对污染企业的环保化改造,淘汰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企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发展集中供热,推广清洁能源;大力倡导生态文明,加大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和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力度,建设生态市;强化环境法治,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环保监管能力,建立环保长效机制。

    主要预期目标:到2010年,力争使全市环境质量稳定改善,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现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心城镇及城镇组团、工矿区饮水源地及主要河流、水域水质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镇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80天,区域噪声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环境保护治理费用占生产总值1.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控制,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论达到60%,城市垃圾处理率达到80%,放射性废物收储率达到100%;农村牧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环境执法能力得到加强,市、旗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达到国家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

     

    乌海市建设委员会

    2005年,乌海市建设委员会内设职能科室8个,即:办公室、计统审计科、城建科、公用事业科、工程建设科、建筑管理科、房产管理科、拆迁办公室。定编2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纪检书记1名,调研员1名(不占编),助理调研员2名,科长8名,副科长4名。所辖二级单位14个。其中:事业单位9个,企业单位5个。

    围绕建设生态绿洲型工业城市这个目标,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园林绿化建设,加大旧城区拆迁改造力度,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强化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市场和中介市场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依法行政。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建设领域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道路建设  全市新建改造道路26.2公里,新增道路面积43.3万平方米。

    园林绿化建设  全市新增园林绿地面积89万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19.4%,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8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增长了2个百分点和0.87平方米。

    集中供热建设  北方电力乌海热电二期工程完工投入使用,新增20万千瓦供热机组。实施了海勃湾、乌达热网二期工程和海南区集中供热建设,全市共投资11740万元,建设热力站23座,20吨供热锅炉2台(海南区),铺设供热管网23.3公里,新增供热面积65万平方米。

    排水管网建设  全市共铺设给水管道39.8公里,日新增供水能力2.1万吨;铺设排水管网14.5公里,城区排水系统基本形成。

    燃气建设  新增煤气入户2000户,液化气用户9500户。完成了长—乌—临天然气入城工程可研,申请亚行贷款623万美元,预计2006年开工。

    环卫健设  计划投资6568万元的乌达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全面开工,已完成脱水机房、加氯间、接触池及井房主体屋面,氧化沟、贮泥池、污泥回流房主体框架。计划投资9100万元,日处理垃圾450吨的乌海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工程土建基本完工,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市、区两级筹措资金1351万元,新建改造公厕329座,基本解决了城乡居民如厕难的问题。

    亮化工程  海勃湾城区结合道路改造完成了海拉北路、甘德尔街等6条街路路灯安装及滨河新区滨河大道等3条街路的路灯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并对人民路北花坛进行了亮化建设。共安装路灯885盏,铺设电缆2.4万米。

    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  对海勃湾城区道路、桥梁、排水管网、检查井等基础设施及时养护维修,严格道路开挖审查批准手续,严把道路开挖恢复质量关。积极开展小街巷的硬化和排水管网的维修改造,共硬化小街巷13万平方米,铺设排水管网1.5公里,建设加压泵站1座。

    建设工程管理  进一步加强建筑有形市场监管,出台了《乌海市建设工程招标、开标、定标规则(试行)》,严格按照规范招投标。有72项工程进场交易,交易额8.5亿元,招投标率100%。全面推行招投标代理制度,51项工程实行了代理招标。严格履行建设工程法定程序,全面推行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2项制度,共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110项,工程规模203万平方米,办理施工许可139项,工程规模101万平方米。推行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押证施工制度,认真落实施工图审查备案制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全年有439项单位工程进行备案审查,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201件。对109项建设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面积67万平方米。

    认真落实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制和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市在建工程全部纳入市、区监管,监管率100%。继续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对全市在册的36家建筑企业施工资质进行了年检,完成了6家建筑企业新资质和1家资质增项的申报工作。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同时,进行了4次全市安全质量大检查,共下发《质量整改通知书》639份、《停工通知书》6份、查出各类安全隐患678条,均按要求及时得到整改。针对历年来安全事故易发环节,开展了密目式安全网、塔吊、汛期安全、高空作业、临时用电、装修吊篮等的专项治理工作,全年未发生建筑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落实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农民工工资制度,办理率100%。积极开展优质样板工程评选,创建安全文明工地。全市有13个工地被评为自治区安全文明工地,17个工地被评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经推荐有1个勘察文件、2个设计文件被自治区评为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

    规范了城建档案的收缴程序,全年共归集档案1900余卷。

    加大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力度,累计清偿工程款11377.36万元,占拖欠总额的85.1%,拖欠农民工工资全部清偿。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市管工程共收缴农民工工资保障金415万元。

    房地产业建设和房地产市场管理  坚持以新城区开发带动旧城区改造,以旧城区改造促进新城区开发。全市共实施拆迁改造项目41个,拆迁户数4297户,拆迁建筑面积34.6万平方米。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1.1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住宅小区38个,开工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加强住房登记及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共办理初始登记2288件,发证面积107万平方米,抵押登记1157件,登记面积17.7万平方米,转移登记7364件,面积86.2万平方米,现房抵押2999件,登记面积50.9万平方米,受理市区3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业务。开展了房地产市场规范整顿,对6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3家物业管理企业,4家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了资质年检和市场检查,房地产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共办理预售许可证59件,预售面积61.9万平方米。

    物业管理  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的通知》,召开了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现场会,对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职能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的通知》,按照新房新制度的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已全部选聘了物业公司,并配备了相应的物业管理用房。进一步完善了维修基金制度,累计归集1475万元。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2家住宅小区分别被自治区评为示范小区和优秀小区。

    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截至12月末,归集公积金6080万元,发放公积金贷款5853万元,为877户职工提供了购房资金支持。

    全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  2005314日,乌海市政府主持召开全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参加会议的有三区分管区长、建设、行政执法、规划、房管局局长,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市规划局、建委、行政执法局机关全体及所属各单位负责人,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同志出席了会议。会上,市建委书记、主任雍炳炜同志做了“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努力推动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发言,对2004年度城建工作进行了总结,部署了2005年度工作,并对市建委系统2004年度涌现出的8个先进集体、22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4周年暨表彰大会  2005629日,乌海市建设委员会召开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4周年暨表彰大会。委机关全体党员、二级单位班子成员、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离退休党员代表、预备党员共13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4个先进基层党组织、27名优秀共产党员和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并为10名预备党员举行了入党宣誓仪式。最后,委党委书记、主任雍炳炜做了讲话。

    全市建筑安全工作会议  2005426日,乌海市建设委员会召开了由三区建设分管局长,市质监站安全监督员,各监理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及委属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安排布置了2005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通报了2004年全区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结果,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从业资格的处理决定;表彰了2004年度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同三区建设局、市建筑安全监督站、各建筑施工企业、委属各责任单位签订了《2005年安全目标责任状》。

     

    鄂尔多斯市建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鄂尔多斯市建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东街18号。公司始建于200010月,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固定资产1637万元,现有员工48名。其中高级职称6名,中级职称12名。公司自成立之初,就立足于鄂尔多斯大发展、大跨越的良好发展机遇中秉承“自强素质,外树形象,优化品牌”的治企方略,先后承建并开发了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地方税务局办公大楼,鄂尔多斯准格尔旗建设银行办公大楼,鄂尔多斯市富盛苑小区,鄂尔多斯市富兴花园小区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现正在建设中),建筑和开发总面积已达30多万平方米,各项工程均获得了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优质文明的工程。

    鄂尔多斯市建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黄具良先生携全体员工在强化自我素质的过程中,愿与全区同行,在西部大开发良好契机下,共谋发展宏图,共建美好家园,为内蒙古自治区跨越式发展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赞助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政府

    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尔多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树林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内蒙古铁鑫煤化集团有限公司

    锡林浩特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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