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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卷

  • 政府采购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导名录】 
        主  任:刘恒斌                                                    
        【概况】  2003年3月,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批复》(内机编发〔2003〕10号)精神,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被批准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准厅级全额拨款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编制31人,其中包括1名副厅级、6名正处级、4名副处级。内设综合处、货物采购处、工程采购处和服务采购处4个职能处室。2005年底经编委批准改为综合处、采购业务一处、采购业务二处和服务采购处。中心业务由自治区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并接受自治区财政厅的监督管理,人事、编制、党务、后勤等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主要职责是:受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委托,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通用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对集中采购目录内有特殊要求和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组织制定采购方案和招投标活动,向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机构报告中标结果;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接受部门、单位的委托,代理区直机关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及时发布采购信息,受理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独立承担集中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法律责任。
        【完成采购任务】  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共承担完成各类政府采购任务7.16亿元,比上年增加32%。其中,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各类政府采购任务6.44亿元;接受委托采购任务0.72亿元。全年累计为380多个单位举办各类采购活动321次,共签订采购合同620份,实际签订合同金额6.06亿元,比采购预算节约资金1.1亿元,平均节资率达到15.38%。在完成的采购项目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3.93亿元,占采购总量的54.93%;采用竞争谈判方式采购的1.30亿元,占采购总量的18.22%;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0.79亿元,占采购总量的11.04%。其中,通过网上竞价采购占询价采购66.98%;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为0.60亿元,占采购总量的10.1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0.49亿元,占采购总量的6.88%。
        在完成的采购预算中,货物类5.43亿元,占采购预算总额的75.84%,节资率为14.76%;工程类8437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的11.78%,节资率为10.55%;服务类8824.53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的12.32%,节资率达到23.79%。服务类首次已超过工程类采购预算。在货物类采购预算中,汽车采购1.06亿元,共采购汽车943辆;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2.02亿元;专用设备采购2.36亿元。在服务类采购中,先后为2471辆公务车办理保险业务,节约采购预算736.19万元,汽车加油集中采购548万升,节约采购预算54.8万元。另外,会议、软件、印刷、工程监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都相继开展,采购量占到服务类采购的54.3%,平均节资率超过27%。工程类采购主要以承接党政办公大楼和部分单位的委托项目为主,这些项目占到工程类采购预算的80%以上,财政下达的工程类采购预算只有1850万元。
        【拓展采购业务】 
        货物类采购  2005年,自治区采购中心先后承担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无线电监测项目、自治区教育厅“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设备项目”、自治区卫生厅“基层卫生组织疾病控制与检测项目”、自治区党政办公大楼新址家具采购等大型项目。以上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05亿元。通过公开招标,广泛征寻供应商,引起充分市场竞争,使得所购产品质量上乘,技术先进,价格优惠,节约金额达3640万元,平均节支率达到17.76%,充分发挥集中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
        服务类采购  从2005年1月1日起,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集中保险和定点加油、自治区本级会议定点接待、定点印刷等实行政府采购外,中心积极配合自治区政府正版化软件办公室开展自治区直属机关正版化软件的政府采购工作。服务类政府采购规模由2004年的3215万元猛增至2005年的8824.53万元,是上年总量的2.75倍,资金节约率达23.79%。
        工程采购  为扩大工程采购规模,中心在积极完成财政下达的采购任务的同时,主动接受自治区党政机关搬迁建设指挥部和发改委等部门的委托,承担自治区党政办公新址的部分设备、材料以及地方国有煤矿安全设施改造设备的采购任务。在自治区党政机关搬迁建设指挥部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圆满完成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大楼二次装修、装饰材料、新址大院绿化、硬化、照明相关设备、材料以及地方国有煤矿安全设施工程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采购规模接近亿元,是上年全年总量的115.3%。
        【加强改革创新】 
        加强制约监督机制  国家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政府购中心工作人员只负责评标过程的组织工作,不再参与具体评标和打分。为确保评标工作规范操作,凡重大采购项目,中心一律都邀请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察厅和办公厅纪检组有关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对各类采购项目,从开、评标现场到评议结果公示,以及签订采购合同等主要环节,都必须经内部监督机构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生效。通过内外部的监督,使采购程序更加严谨,过程更加透明,有效地限制各种干扰因素的影响。
        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力度  为更好的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最大限度地满足供应商的知情权、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参与竞争,同时,方便社会各界对中心采购活动进行监督,中心明确规定,所有采购项目不论采取何种采购方式,一律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每个采购项目在完成采购工作后,必须在指定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所有采购信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予以公示。
        增强招标评标活动的客观性  为保证招评标工作的客观、公正,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中心对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一律在开标前半小时,在自治区财政厅的监督之下,由用户和中心内部监督人员共同抽取。为保证专家客观公正地对待投标人,在评标开始前,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都要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请专家签署《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对一些明显有失公平的行为,在场的监督人员均及时指出并予以制止,杜绝一些倾向性意见的出现,保证评标结果相对的客观公正性。
        【建立规章制度】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的问题。除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外,制定《网上询价采购管理办法》、《评标办法》、《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对批次多,数量小,零星采购频繁的公务用车和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在推行定点采购的基础上,实行网上询价采购,不仅提高采购的透明度和客观性,也提高了采购效率;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和评标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中心制定统一的《评标办法》,力求使评价指标相对科学、合理,尽量避免评委个人意见对评标过程的影响。特别是对一些采购规模较大的项目,坚持按统一制定《评标办法》评标,确保相对公平、公正,形成实质性的竞争。

    (林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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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采购
  •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导名录】 
        主  任:刘恒斌                                                    
        【概况】  2003年3月,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的批复》(内机编发〔2003〕10号)精神,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被批准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准厅级全额拨款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编制31人,其中包括1名副厅级、6名正处级、4名副处级。内设综合处、货物采购处、工程采购处和服务采购处4个职能处室。2005年底经编委批准改为综合处、采购业务一处、采购业务二处和服务采购处。中心业务由自治区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并接受自治区财政厅的监督管理,人事、编制、党务、后勤等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管理。主要职责是:受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委托,对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通用采购项目,组织集中采购;对集中采购目录内有特殊要求和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组织制定采购方案和招投标活动,向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机构报告中标结果;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接受部门、单位的委托,代理区直机关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项目;及时发布采购信息,受理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独立承担集中采购活动中的相关法律责任。
        【完成采购任务】  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共承担完成各类政府采购任务7.16亿元,比上年增加32%。其中,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各类政府采购任务6.44亿元;接受委托采购任务0.72亿元。全年累计为380多个单位举办各类采购活动321次,共签订采购合同620份,实际签订合同金额6.06亿元,比采购预算节约资金1.1亿元,平均节资率达到15.38%。在完成的采购项目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3.93亿元,占采购总量的54.93%;采用竞争谈判方式采购的1.30亿元,占采购总量的18.22%;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0.79亿元,占采购总量的11.04%。其中,通过网上竞价采购占询价采购66.98%;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为0.60亿元,占采购总量的10.1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0.49亿元,占采购总量的6.88%。
        在完成的采购预算中,货物类5.43亿元,占采购预算总额的75.84%,节资率为14.76%;工程类8437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的11.78%,节资率为10.55%;服务类8824.53万元,占采购预算总额的12.32%,节资率达到23.79%。服务类首次已超过工程类采购预算。在货物类采购预算中,汽车采购1.06亿元,共采购汽车943辆;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2.02亿元;专用设备采购2.36亿元。在服务类采购中,先后为2471辆公务车办理保险业务,节约采购预算736.19万元,汽车加油集中采购548万升,节约采购预算54.8万元。另外,会议、软件、印刷、工程监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都相继开展,采购量占到服务类采购的54.3%,平均节资率超过27%。工程类采购主要以承接党政办公大楼和部分单位的委托项目为主,这些项目占到工程类采购预算的80%以上,财政下达的工程类采购预算只有1850万元。
        【拓展采购业务】 
        货物类采购  2005年,自治区采购中心先后承担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无线电监测项目、自治区教育厅“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设备项目”、自治区卫生厅“基层卫生组织疾病控制与检测项目”、自治区党政办公大楼新址家具采购等大型项目。以上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05亿元。通过公开招标,广泛征寻供应商,引起充分市场竞争,使得所购产品质量上乘,技术先进,价格优惠,节约金额达3640万元,平均节支率达到17.76%,充分发挥集中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
        服务类采购  从2005年1月1日起,除自治区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集中保险和定点加油、自治区本级会议定点接待、定点印刷等实行政府采购外,中心积极配合自治区政府正版化软件办公室开展自治区直属机关正版化软件的政府采购工作。服务类政府采购规模由2004年的3215万元猛增至2005年的8824.53万元,是上年总量的2.75倍,资金节约率达23.79%。
        工程采购  为扩大工程采购规模,中心在积极完成财政下达的采购任务的同时,主动接受自治区党政机关搬迁建设指挥部和发改委等部门的委托,承担自治区党政办公新址的部分设备、材料以及地方国有煤矿安全设施改造设备的采购任务。在自治区党政机关搬迁建设指挥部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的指导和配合下,圆满完成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大楼二次装修、装饰材料、新址大院绿化、硬化、照明相关设备、材料以及地方国有煤矿安全设施工程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采购规模接近亿元,是上年全年总量的115.3%。
        【加强改革创新】 
        加强制约监督机制  国家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政府购中心工作人员只负责评标过程的组织工作,不再参与具体评标和打分。为确保评标工作规范操作,凡重大采购项目,中心一律都邀请自治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监察厅和办公厅纪检组有关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对各类采购项目,从开、评标现场到评议结果公示,以及签订采购合同等主要环节,都必须经内部监督机构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生效。通过内外部的监督,使采购程序更加严谨,过程更加透明,有效地限制各种干扰因素的影响。
        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力度  为更好的体现政府采购的公开性,最大限度地满足供应商的知情权、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参与竞争,同时,方便社会各界对中心采购活动进行监督,中心明确规定,所有采购项目不论采取何种采购方式,一律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每个采购项目在完成采购工作后,必须在指定媒体上公示中标结果。所有采购信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予以公示。
        增强招标评标活动的客观性  为保证招评标工作的客观、公正,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中心对评审专家的抽取时间一律在开标前半小时,在自治区财政厅的监督之下,由用户和中心内部监督人员共同抽取。为保证专家客观公正地对待投标人,在评标开始前,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都要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请专家签署《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对一些明显有失公平的行为,在场的监督人员均及时指出并予以制止,杜绝一些倾向性意见的出现,保证评标结果相对的客观公正性。
        【建立规章制度】  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工作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的问题。除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外,制定《网上询价采购管理办法》、《评标办法》、《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对批次多,数量小,零星采购频繁的公务用车和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在推行定点采购的基础上,实行网上询价采购,不仅提高采购的透明度和客观性,也提高了采购效率;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和评标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中心制定统一的《评标办法》,力求使评价指标相对科学、合理,尽量避免评委个人意见对评标过程的影响。特别是对一些采购规模较大的项目,坚持按统一制定《评标办法》评标,确保相对公平、公正,形成实质性的竞争。

    (林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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