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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卷

  • 统计调查
  •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领导名录】 
        总  队  长:郑世成                                                          
        副 总队 长:汪海涛  赵兴中  李  敏                                          
        助理巡视员:方向荣(女)                                                      
        【概况】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是在原内蒙古农调队、内蒙古城调队、内蒙古企调队的基础上,通过整合资源,于2005年11月8日正式成立,属依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下辖盟市级调查队和旗县级调查队。新组建的各级调查队与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同一级别,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国家统计局对各级调查队实行垂直管理。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主要职能职责是:1.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牧产品产量、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以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农村贫困监测、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制度。2.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3.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4.根据统计局的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5.依法查处调查队系统及其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6.与地方统计局一起完成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7.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受国家统计局委托管理全区12个盟市调查队,30个旗县调查队,并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调查工作】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承担着全区农村牧区及城镇居民生活、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产量、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下建筑业企业的调查任务,以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农村贫困监测、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任务。2005年,包括盟市、旗县调查队在内的各级统计调查工作者,如期圆满完成各项专业的月报、季报和年报数据的审核、汇总、加工、上报任务。在国家分专业业务考核中,各专业报表及综合评比均获得较好位次,得到国家统计局的好评。同时,按照“立足国家、服务地方”的宗旨,积极协助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开展专题调查和重点调查,为党政领导制定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得到各级领导的认可。
        【统计调查服务】  2005年,各级调查队的同志们紧紧抓住经济社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领导关心的重点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调查,撰写大量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查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和课题研究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许多分析报告受到各级党政领导乃至自治区党政领导的批示和高度评价。在各级党委、政府的信息工作评比中,调查队的信息工作总是名列前茅。组织完成的一系列专题调查、课题研究以及《内蒙古经济社会调查年鉴》得到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肯定,为自治区社会经济乃至全国社会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进一步提高调查队的统计信息主体地位和社会地位。

    (张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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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领导名录】 
        总  队  长:郑世成                                                          
        副 总队 长:汪海涛  赵兴中  李  敏                                          
        助理巡视员:方向荣(女)                                                      
        【概况】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是在原内蒙古农调队、内蒙古城调队、内蒙古企调队的基础上,通过整合资源,于2005年11月8日正式成立,属依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厅级事业单位。下辖盟市级调查队和旗县级调查队。新组建的各级调查队与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同一级别,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国家统计局对各级调查队实行垂直管理。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主要职能职责是:1.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牧产品产量、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以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农村贫困监测、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制度。2.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3.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4.根据统计局的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5.依法查处调查队系统及其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6.与地方统计局一起完成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7.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受国家统计局委托管理全区12个盟市调查队,30个旗县调查队,并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调查工作】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承担着全区农村牧区及城镇居民生活、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产量、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下建筑业企业的调查任务,以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农村贫困监测、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任务。2005年,包括盟市、旗县调查队在内的各级统计调查工作者,如期圆满完成各项专业的月报、季报和年报数据的审核、汇总、加工、上报任务。在国家分专业业务考核中,各专业报表及综合评比均获得较好位次,得到国家统计局的好评。同时,按照“立足国家、服务地方”的宗旨,积极协助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开展专题调查和重点调查,为党政领导制定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得到各级领导的认可。
        【统计调查服务】  2005年,各级调查队的同志们紧紧抓住经济社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领导关心的重点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统计调查,撰写大量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查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和课题研究报告,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依据。许多分析报告受到各级党政领导乃至自治区党政领导的批示和高度评价。在各级党委、政府的信息工作评比中,调查队的信息工作总是名列前茅。组织完成的一系列专题调查、课题研究以及《内蒙古经济社会调查年鉴》得到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肯定,为自治区社会经济乃至全国社会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进一步提高调查队的统计信息主体地位和社会地位。

    (张永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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