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内蒙古区情网  /  数字史志  /  年鉴  /  内蒙古年鉴  /  2006卷  /  科教文卫体

2006卷

  • 文化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领导名录】
        厅      长:高延青(蒙古族)                                   
        副  厅  长:刘兆和  明  锐(蒙古族)  安泳锝(蒙古族)           
        纪 检组 长:图门乌力吉(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苏  俊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机关现有公务员编制48名,在职44人,离退休70人,设职能处室10个,管理区直文化单位20个,职工1500余人。
        【艺术】 
        艺术创作和演出  对《内蒙古自治区2005~2007年重点剧节目创作规划》进行调整和充实,确定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成吉思汗》等11部区直艺术院团剧目、27部盟市剧节目为精品创作剧节目,对一批优秀剧节目进行修改和提高。区直和盟市艺术院团的一批重点剧节目如京剧《忽必烈大帝》、民族风情音乐剧《蒙古婚礼》、民族风情歌舞晚会《吉祥草原》、杂技团的杂技主题晚会《成吉思汗》、二人台移植剧目《三不愿意》、话剧《鲜卑岩祭火》、歌舞晚会《科尔沁风韵》、舞剧《都仁扎那》、歌舞剧《察哈尔蒙古婚礼》、大型漫瀚剧《阿拉坦可汗》、歌舞晚会《时尚乌海》、现代戏《乌兰图克》、歌舞晚会《寻梦赤峰》、歌舞《大地佛光》等正在排演或准备排演之中,预计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时,将在全区推出30台剧节目。此外,全区各地创作了一批精品剧目,如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的晚会《我从草原来》、内蒙古内蒙古曲艺团的《草原传奇》、鄂尔多斯市的《鄂尔多斯·蒙古大婚》、呼伦贝尔市和通辽市联合创演的话剧《牛玉儒和他的亲人们》、包头市的话剧《牛玉儒》、呼和浩特市的二人台现代戏《好官牛玉儒》、新编历史晋剧《满都海》、通辽市的大型乐舞史诗《蒙古风》、兴安盟的歌舞剧《科尔沁婚礼》、乌兰察布市的东路二人台《书记过年》等,这些剧目有的晋京演出,有的在本地和外省区演出。
        演出市场  全区各地艺术团体和演出中介机构不断探索开拓演出市场的新路子。内蒙古演出服务中心邀请的萨摩亚艺术团、挪威的鲍勃·马利艺术团、中国曲协“送欢笑”小分队、红色经典百年电影音乐会以及着名喜剧表演艺术家陈佩斯及其舞台喜剧《阳台》在全区演出获得成功。话剧《牛玉儒》赴北京、南宁、贵阳、重庆、陕西等地演出,反响强烈。内蒙古民族曲艺团与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内蒙古三联化工集团、内蒙古奥醇酒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合作成立内蒙古亚细亚艺术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并制作以蒙古族曲艺为主的说唱音乐剧《草原传奇》,晋京演出获得成功。由自治区文化厅和自治区民委联合举办首届内蒙古民歌暨第二届内蒙古长调歌曲演唱大赛;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艺术节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举办,本届艺术节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成立48年来,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一次艺术活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厅、文联、兴安盟盟委和盟行署联合举办“全区首届乌力格尔艺术节”。此外,包头市举办“中国·内蒙古第二届国际草原文化暨包头市第二十届鹿城文化节”;呼和浩特市举办“第六届昭君文化节”;呼伦贝尔市举办“绿色呼伦贝尔·中国第四届成吉思汗草原文化节”;巴彦淖尔市举办首届“中国河套文化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分别举办全市和全盟乌兰牧骑文艺汇演;阿拉善盟额济纳旗举办“2005额济纳国际胡杨生态旅游文化节”;乌兰察布市举办第二届广场文化艺术节;乌海市举办“颂歌献给党”—红色歌曲大联唱;通辽市举办“蒙古王”杯第七届科尔沁艺术节等。全区各地全年共举办各类文化艺术活动近200项。
        获奖艺术作品  巴彦淖尔市歌舞剧团王战昕在中国第五届曲艺节演出中获最高奖精品奖;内蒙古二人台艺术团的李宁宁、乔宇杰在2005年全国蒲公英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总决赛中获金奖,乔盼、李春霞在第三届中国南北歌王擂台赛中获铜奖;在党中央电视台第五届“东阿阿胶杯”全国优秀青年京剧演员电视大赛决赛中,内蒙古京剧团的青年演员李继春获“荧屏奖”;包头市歌舞剧团西部风情合唱团参加由中国文联、中国音协、厦门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庆祝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合唱展演获金奖;包头市艺研所宋晓岗改编的电视连续剧《鸣沙湾》获第25届中国影视大奖“飞天奖”优秀中短篇电视剧奖,郭长岐创作的二人台民间歌剧《土默川情歌》获第四届中国戏剧文学奖银奖。
        【社会文化】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2005年,在自治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内蒙古博物馆和内蒙古乌兰恰特大剧院两大工程于4月18日举行奠基仪式,6月正式开工建设。内蒙古博物馆工程预计到年底全部封顶,乌兰恰特大剧院工程主体完成,除主剧场外部分封顶。在首府城市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全区各盟市也纷纷建起博物馆、图书馆和文化馆等,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和呼伦贝尔市博物馆,旅蒙商博物馆和集宁路遗址博物馆等博物馆开工建设。落实将军衙署复原建设年度计划。
        加强基层文化的制度保障  自治区文化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下基层文化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先后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全区文化先进旗县评选标准》、《全区文化先进旗县评选暂行规定》,并报经自治区政府批转全区实施,从政策上、制度上、法规和行政规章方面为基层文化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  是年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启动“蒙古族服饰艺术”国家级项目试点和与蒙古国联合申报蒙古族长调民歌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是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重点。对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区第一次全面普查已经铺开,拟用三年时间完成。召开“蒙古族服饰艺术”试点项目专家座谈会,对蒙古族服饰艺术已有成果进行清理,对重要资源分布地区开始进行田野调查。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选批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同时,完成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自治区25个项目的申报工作,召开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暨普查培训班。为做好全区目前唯一的国家级试点项目“蒙古族服饰艺术”的保护工作。着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内蒙古成就展的筹备工作。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转发文化厅、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全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目标和相关措施。自治区政府拨款100万元,用于共享工程自治区分中心建设。
        电影“2131工程”  自治区文化厅制定下发2005年度“2131工程”和“科普之春”电影汇映活动方案,免费向农村牧区投放400多部科教片拷贝。组织召开全区农村牧区电影工作会议,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乌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总结“十五”期间,全区“2131工程”的进展情况,对加强农村牧区电影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全区“十一五”农村牧区电影工作的思路、目标和任务,表彰36个全区农村牧区电影工作先进集体和14个先进个人。全年完成农村牧区电影放映16万场的预期目标。
        群众文化活动  自治区文化厅组织开展全区第四次“文化进社区”活动。举办全区第二届佳艺奖“利丰杯”少年儿童绘画、书法征稿与现场大赛,全区艺术摄影培训班、全区第三届摄影创作“十佳”作品评选等。组织参加全国第二届民族乐器演奏比赛、全国青年合唱节、第三届南北民歌擂台赛、全国第三届“四进社区”文艺展演和成就展览。
        【文物】
        申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馆藏文物鉴定工作  在全区认真组织、部署申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共向国家文物局推荐上报50处申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材料。根据党中央领导李长春同志的指示,会同东风航天城联合将一批退役的航天发射基地申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锡林郭勒盟及正蓝旗政府与北京、河北共同推进元上都、元中都和元大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工作。并认真完成第四批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工作,力争使全区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总数从158处,增加到300处左右。初步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申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档案的建立工作,开始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状调查,为全区文物保护和管理实现数字化奠定基础。继续开展全区馆藏一级文物鉴定工作,全区鉴定一级文物共1522件。开展全区馆藏二级和三级文物的鉴定及信息采集工作;开展全区馆藏文物腐蚀状况的调查工作。完成《大窑遗址总体规划》、《萨拉乌苏遗址保护总体规划》《成吉思汗陵保护总体规划》、《阿尔寨石窟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文物保护得到加强  配合各级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盗掘古墓和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加强文物经费的管理与监督和使用工作,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实行招标和验收制度,在全区文博部门开展对文物专项经费的审计工作。经过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次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正式确定每年9月6日为“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促进全区的文物保护事业。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的修改,经自治区人大审议并原则上同意该条例草案。为加强全区文物执法力度执法队伍建设,举办两期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干部150人,实行持证上岗。为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在内蒙古大学举办研究生班。共计培养专业人才50名。紧密配合铁路、公路、电厂等大型基本建设工程的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工作。成立自治区基本建设文物保护考古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组织文物执法人员,对和林格尔县土城子古遗址被破坏事件予以严肃查处。
        制订辽上京、元上都、大窑、阿尔寨石窟、美岱召、居延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和方案;做好蒙古族等少数民族文物征集上报和立项工作。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是年开始建立全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库。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期间文物保护规划》和《内蒙古红色旅游规划》编制工作。
        全区博物馆工作得到加强  完成《内蒙古特色博物馆发展纲要》草拟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批准实施。为推进自治区各地博物馆建设的特色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加强全区各重点博物馆的“三贴近”工作,免费接待中小学生15万人,举办多次课外活动。
        文博科研学术工作  组织撰写《内蒙古文物考古丛书》和《蒙古族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完成三、四部考古发掘报告的出版工作。7月份,会同中国陶瓷学会在内蒙古召开“中国古代陶瓷”国际学术研讨会。在鄂尔多斯召开“中国·秦直道与草原文化学术会议”,在国内外宣传秦直道为草原第一路。
        【文化市场】
        持续开展网吧专项整治  抓住未成年人禁入这个重点,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查处网吧的违规经营行为。乌海、包头等盟市与网吧经营业主签订守法经营协议书,成立网吧行业协会,对经营行为实行行业自律。组织全区开展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网吧远程计算机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全区2700多家网吧7万多台计算机服务终端安装“净网先锋”智能管理软件,实现对全区在册网吧的实时全程监控。
        强化对娱乐市场的监管  把好娱乐场所准入关,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表演和播放节目的审查,完善娱乐场所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等地将茶吧、酒吧等设有背景音乐和音像放映的场所纳入文化市场管理,出台管理办法。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认真落实党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取缔满都海西巷、丰州路无证照和集中经营的非法娱乐场所,维护校园周边的正常秩序。
        加强对农村牧区演出活动的管理  加大对演出市场特别是农村牧区演出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重点场所、农村牧区交流文艺演出活动管理工作预案,坚持严格审批、严密监控,坚决遏制农村牧区大棚演出中的淫秽色情表演活动。2005年夏秋季的农村物资交流会和牧区那达慕大会中,自治区中西部地区共引进大棚演出团体20多个,都严格办理审批手续,未出现违规演出或色情演出事件。
        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  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区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音像书刊、严厉打击压缩DVD和成系列违法音像制品、夏季文化市场督查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区音像市场正版率有明显提高。包头市以“创城迎会”为契机,在解决难题上求突破,做到盗版音像制品全部下架,经营盗版音像制品的店档全部取缔。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地还评选音像制品经营示范店,实行挂牌经营,起到良好的示范和约束作用。
        2005年,全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3711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78237家(次),查处各类案件1024件,行政处罚1003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起,收缴各类非法音像制品333400张(盒),非法书刊83784册,非法电子游戏机、赌博电路版1377台(块),网吧电脑及附属设备1981件。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有明显好转。
        【文化产业】  自治区文化厅进一步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指导,组织召开文化产业工作座谈会,深入研究探讨全区的文化产业的现状和理清文化产业发展思路。为进一步摸清全区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为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文化厅组织专门人员到盟市地区进行文化产业调研工作,开展全区文化产业典型征集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评比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参加首届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在宣传自己优秀民族文化的同时,吸纳其他兄弟省份文化产业的成功经验。在“十一五”规划中,文化厅明确提出全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对全区的文化产业做宏观部署。
        【对外文化交流】  自治区文化厅全年派出演出、展览和访问考察团组赴美国、俄罗斯、意大利、希腊、德国、奥地利、瑞士、英国、瑞典、土耳其、埃及、西班牙、日本、蒙古等14个国家进行文化交流16起,184人次。审批对港澳台交流项目5起,52人次。邀请来自挪威、日本、蒙古、香港、澳门等21个国家和地区的艺术表演团(组)、书画、文物展览26起,624人次。其中,与蒙古国达成合作开展草原游牧民族考古项目和文物展览的友好协议,中蒙联合考古队在蒙古国开展考古研究与发掘工作,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首次派出考古队与国外考古队进行合作,意义十分重大。通过以上的文化交流活动,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文化在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传播,扩大草原文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关福财)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 文化
  •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领导名录】
        厅      长:高延青(蒙古族)                                   
        副  厅  长:刘兆和  明  锐(蒙古族)  安泳锝(蒙古族)           
        纪 检组 长:图门乌力吉(蒙古族)                               
        助理巡视员:苏  俊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是主管全区文化艺术事业的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厅机关现有公务员编制48名,在职44人,离退休70人,设职能处室10个,管理区直文化单位20个,职工1500余人。
        【艺术】 
        艺术创作和演出  对《内蒙古自治区2005~2007年重点剧节目创作规划》进行调整和充实,确定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成吉思汗》等11部区直艺术院团剧目、27部盟市剧节目为精品创作剧节目,对一批优秀剧节目进行修改和提高。区直和盟市艺术院团的一批重点剧节目如京剧《忽必烈大帝》、民族风情音乐剧《蒙古婚礼》、民族风情歌舞晚会《吉祥草原》、杂技团的杂技主题晚会《成吉思汗》、二人台移植剧目《三不愿意》、话剧《鲜卑岩祭火》、歌舞晚会《科尔沁风韵》、舞剧《都仁扎那》、歌舞剧《察哈尔蒙古婚礼》、大型漫瀚剧《阿拉坦可汗》、歌舞晚会《时尚乌海》、现代戏《乌兰图克》、歌舞晚会《寻梦赤峰》、歌舞《大地佛光》等正在排演或准备排演之中,预计在自治区成立60周年时,将在全区推出30台剧节目。此外,全区各地创作了一批精品剧目,如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的晚会《我从草原来》、内蒙古内蒙古曲艺团的《草原传奇》、鄂尔多斯市的《鄂尔多斯·蒙古大婚》、呼伦贝尔市和通辽市联合创演的话剧《牛玉儒和他的亲人们》、包头市的话剧《牛玉儒》、呼和浩特市的二人台现代戏《好官牛玉儒》、新编历史晋剧《满都海》、通辽市的大型乐舞史诗《蒙古风》、兴安盟的歌舞剧《科尔沁婚礼》、乌兰察布市的东路二人台《书记过年》等,这些剧目有的晋京演出,有的在本地和外省区演出。
        演出市场  全区各地艺术团体和演出中介机构不断探索开拓演出市场的新路子。内蒙古演出服务中心邀请的萨摩亚艺术团、挪威的鲍勃·马利艺术团、中国曲协“送欢笑”小分队、红色经典百年电影音乐会以及着名喜剧表演艺术家陈佩斯及其舞台喜剧《阳台》在全区演出获得成功。话剧《牛玉儒》赴北京、南宁、贵阳、重庆、陕西等地演出,反响强烈。内蒙古民族曲艺团与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内蒙古三联化工集团、内蒙古奥醇酒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合作成立内蒙古亚细亚艺术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并制作以蒙古族曲艺为主的说唱音乐剧《草原传奇》,晋京演出获得成功。由自治区文化厅和自治区民委联合举办首届内蒙古民歌暨第二届内蒙古长调歌曲演唱大赛;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艺术节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举办,本届艺术节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成立48年来,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一次艺术活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文化厅、文联、兴安盟盟委和盟行署联合举办“全区首届乌力格尔艺术节”。此外,包头市举办“中国·内蒙古第二届国际草原文化暨包头市第二十届鹿城文化节”;呼和浩特市举办“第六届昭君文化节”;呼伦贝尔市举办“绿色呼伦贝尔·中国第四届成吉思汗草原文化节”;巴彦淖尔市举办首届“中国河套文化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分别举办全市和全盟乌兰牧骑文艺汇演;阿拉善盟额济纳旗举办“2005额济纳国际胡杨生态旅游文化节”;乌兰察布市举办第二届广场文化艺术节;乌海市举办“颂歌献给党”—红色歌曲大联唱;通辽市举办“蒙古王”杯第七届科尔沁艺术节等。全区各地全年共举办各类文化艺术活动近200项。
        获奖艺术作品  巴彦淖尔市歌舞剧团王战昕在中国第五届曲艺节演出中获最高奖精品奖;内蒙古二人台艺术团的李宁宁、乔宇杰在2005年全国蒲公英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总决赛中获金奖,乔盼、李春霞在第三届中国南北歌王擂台赛中获铜奖;在党中央电视台第五届“东阿阿胶杯”全国优秀青年京剧演员电视大赛决赛中,内蒙古京剧团的青年演员李继春获“荧屏奖”;包头市歌舞剧团西部风情合唱团参加由中国文联、中国音协、厦门市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庆祝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合唱展演获金奖;包头市艺研所宋晓岗改编的电视连续剧《鸣沙湾》获第25届中国影视大奖“飞天奖”优秀中短篇电视剧奖,郭长岐创作的二人台民间歌剧《土默川情歌》获第四届中国戏剧文学奖银奖。
        【社会文化】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2005年,在自治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内蒙古博物馆和内蒙古乌兰恰特大剧院两大工程于4月18日举行奠基仪式,6月正式开工建设。内蒙古博物馆工程预计到年底全部封顶,乌兰恰特大剧院工程主体完成,除主剧场外部分封顶。在首府城市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全区各盟市也纷纷建起博物馆、图书馆和文化馆等,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和呼伦贝尔市博物馆,旅蒙商博物馆和集宁路遗址博物馆等博物馆开工建设。落实将军衙署复原建设年度计划。
        加强基层文化的制度保障  自治区文化厅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下基层文化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先后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全区文化先进旗县评选标准》、《全区文化先进旗县评选暂行规定》,并报经自治区政府批转全区实施,从政策上、制度上、法规和行政规章方面为基层文化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  是年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启动“蒙古族服饰艺术”国家级项目试点和与蒙古国联合申报蒙古族长调民歌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是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的重点。对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全区第一次全面普查已经铺开,拟用三年时间完成。召开“蒙古族服饰艺术”试点项目专家座谈会,对蒙古族服饰艺术已有成果进行清理,对重要资源分布地区开始进行田野调查。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选批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同时,完成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自治区25个项目的申报工作,召开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暨普查培训班。为做好全区目前唯一的国家级试点项目“蒙古族服饰艺术”的保护工作。着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内蒙古成就展的筹备工作。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转发文化厅、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全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目标和相关措施。自治区政府拨款100万元,用于共享工程自治区分中心建设。
        电影“2131工程”  自治区文化厅制定下发2005年度“2131工程”和“科普之春”电影汇映活动方案,免费向农村牧区投放400多部科教片拷贝。组织召开全区农村牧区电影工作会议,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乌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总结“十五”期间,全区“2131工程”的进展情况,对加强农村牧区电影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全区“十一五”农村牧区电影工作的思路、目标和任务,表彰36个全区农村牧区电影工作先进集体和14个先进个人。全年完成农村牧区电影放映16万场的预期目标。
        群众文化活动  自治区文化厅组织开展全区第四次“文化进社区”活动。举办全区第二届佳艺奖“利丰杯”少年儿童绘画、书法征稿与现场大赛,全区艺术摄影培训班、全区第三届摄影创作“十佳”作品评选等。组织参加全国第二届民族乐器演奏比赛、全国青年合唱节、第三届南北民歌擂台赛、全国第三届“四进社区”文艺展演和成就展览。
        【文物】
        申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馆藏文物鉴定工作  在全区认真组织、部署申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共向国家文物局推荐上报50处申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材料。根据党中央领导李长春同志的指示,会同东风航天城联合将一批退役的航天发射基地申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锡林郭勒盟及正蓝旗政府与北京、河北共同推进元上都、元中都和元大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工作。并认真完成第四批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工作,力争使全区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总数从158处,增加到300处左右。初步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申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档案的建立工作,开始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现状调查,为全区文物保护和管理实现数字化奠定基础。继续开展全区馆藏一级文物鉴定工作,全区鉴定一级文物共1522件。开展全区馆藏二级和三级文物的鉴定及信息采集工作;开展全区馆藏文物腐蚀状况的调查工作。完成《大窑遗址总体规划》、《萨拉乌苏遗址保护总体规划》《成吉思汗陵保护总体规划》、《阿尔寨石窟保护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文物保护得到加强  配合各级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盗掘古墓和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加强文物经费的管理与监督和使用工作,对重点文物保护工程实行招标和验收制度,在全区文博部门开展对文物专项经费的审计工作。经过自治区人民政府第5次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正式确定每年9月6日为“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促进全区的文物保护事业。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的修改,经自治区人大审议并原则上同意该条例草案。为加强全区文物执法力度执法队伍建设,举办两期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培训干部150人,实行持证上岗。为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在内蒙古大学举办研究生班。共计培养专业人才50名。紧密配合铁路、公路、电厂等大型基本建设工程的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工作。成立自治区基本建设文物保护考古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组织文物执法人员,对和林格尔县土城子古遗址被破坏事件予以严肃查处。
        制订辽上京、元上都、大窑、阿尔寨石窟、美岱召、居延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和方案;做好蒙古族等少数民族文物征集上报和立项工作。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的支持,是年开始建立全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项目库。完成《内蒙古自治区“十一·五”期间文物保护规划》和《内蒙古红色旅游规划》编制工作。
        全区博物馆工作得到加强  完成《内蒙古特色博物馆发展纲要》草拟工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议,批准实施。为推进自治区各地博物馆建设的特色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加强全区各重点博物馆的“三贴近”工作,免费接待中小学生15万人,举办多次课外活动。
        文博科研学术工作  组织撰写《内蒙古文物考古丛书》和《蒙古族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完成三、四部考古发掘报告的出版工作。7月份,会同中国陶瓷学会在内蒙古召开“中国古代陶瓷”国际学术研讨会。在鄂尔多斯召开“中国·秦直道与草原文化学术会议”,在国内外宣传秦直道为草原第一路。
        【文化市场】
        持续开展网吧专项整治  抓住未成年人禁入这个重点,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查处网吧的违规经营行为。乌海、包头等盟市与网吧经营业主签订守法经营协议书,成立网吧行业协会,对经营行为实行行业自律。组织全区开展自治区、盟市、旗县区三级网吧远程计算机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全区2700多家网吧7万多台计算机服务终端安装“净网先锋”智能管理软件,实现对全区在册网吧的实时全程监控。
        强化对娱乐市场的监管  把好娱乐场所准入关,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表演和播放节目的审查,完善娱乐场所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娱乐场所经营秩序。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等地将茶吧、酒吧等设有背景音乐和音像放映的场所纳入文化市场管理,出台管理办法。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认真落实党中央领导批示精神,取缔满都海西巷、丰州路无证照和集中经营的非法娱乐场所,维护校园周边的正常秩序。
        加强对农村牧区演出活动的管理  加大对演出市场特别是农村牧区演出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重点场所、农村牧区交流文艺演出活动管理工作预案,坚持严格审批、严密监控,坚决遏制农村牧区大棚演出中的淫秽色情表演活动。2005年夏秋季的农村物资交流会和牧区那达慕大会中,自治区中西部地区共引进大棚演出团体20多个,都严格办理审批手续,未出现违规演出或色情演出事件。
        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  组织开展第七届全区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音像书刊、严厉打击压缩DVD和成系列违法音像制品、夏季文化市场督查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区音像市场正版率有明显提高。包头市以“创城迎会”为契机,在解决难题上求突破,做到盗版音像制品全部下架,经营盗版音像制品的店档全部取缔。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地还评选音像制品经营示范店,实行挂牌经营,起到良好的示范和约束作用。
        2005年,全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3711人次,检查各类文化市场经营场所78237家(次),查处各类案件1024件,行政处罚1003起,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起,收缴各类非法音像制品333400张(盒),非法书刊83784册,非法电子游戏机、赌博电路版1377台(块),网吧电脑及附属设备1981件。文化市场经营秩序有明显好转。
        【文化产业】  自治区文化厅进一步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指导,组织召开文化产业工作座谈会,深入研究探讨全区的文化产业的现状和理清文化产业发展思路。为进一步摸清全区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为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文化厅组织专门人员到盟市地区进行文化产业调研工作,开展全区文化产业典型征集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评比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参加首届西部文化产业博览会,在宣传自己优秀民族文化的同时,吸纳其他兄弟省份文化产业的成功经验。在“十一五”规划中,文化厅明确提出全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对全区的文化产业做宏观部署。
        【对外文化交流】  自治区文化厅全年派出演出、展览和访问考察团组赴美国、俄罗斯、意大利、希腊、德国、奥地利、瑞士、英国、瑞典、土耳其、埃及、西班牙、日本、蒙古等14个国家进行文化交流16起,184人次。审批对港澳台交流项目5起,52人次。邀请来自挪威、日本、蒙古、香港、澳门等21个国家和地区的艺术表演团(组)、书画、文物展览26起,624人次。其中,与蒙古国达成合作开展草原游牧民族考古项目和文物展览的友好协议,中蒙联合考古队在蒙古国开展考古研究与发掘工作,这是内蒙古自治区首次派出考古队与国外考古队进行合作,意义十分重大。通过以上的文化交流活动,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文化在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传播,扩大草原文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关福财)
  • 声明: 转载请注明来源于《内蒙古区情网》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蒙ICP备05003250号-3

蒙公安备案:1501050200017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32

技术支持: 内蒙古传星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