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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卷

  • 统战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领导名录】 
        部      长:伏来旺(蒙古族)                    
        副  部  长:杨舜才(3月任职)       阿迪雅(蒙古族2月任职)           
                   胡其图(蒙古族2月离任) 马国祥(回族)                    
                   侯世忠(3月任职)       施文学(蒙古族)                  
        巡  视  员:莫日根(蒙古族11月离任)                                
        助理巡视员:白玉金(满族)          和  光(满族)                    
        【概况】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行政编制49名,少数民族干部19人,妇女干部9人,大专以上学历47人。
        【整合统一战线资源】  围绕全区“十一五”规划的制定,积极引导,组织协调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就加强宏观调控、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区域发展等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广泛开展考察调研,完成调研报告16篇,在数量和质量上比上年均有所提高,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推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牵头,会同工商联及有关部门开展评选自治区第二批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活动,表彰25名优秀民营企业家,对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起到鼓舞和激励作用。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对工商联、商会、光彩会、台联、侨联、海联会等统一战线中的社团组织进行整合,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认真谋划。自治区政府在香港举办“内蒙古·香港经贸活动周”期间,自治区统战部积极参与,广泛开展联络联谊、牵线搭桥工作,在招商引资活动中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并得到广泛的好评;夏秋之交,组织“光彩事业科尔沁少数民族地区行”活动,帮助通辽市招商引资获得成功,引进资金55亿元;经自治区台办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促成台湾台塑集团与自治区政府签订240亿元的投资协议。与此同时,发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年内,全区共实施光彩事业项目37个,投资总额174.4亿元,到位资金6.5亿元,向中国光彩会推荐全国重点光彩事业项目8个。与上年相比,投资总额增加近30亿元。
        【民族宗教工作】  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结束后,自治区党委将贯彻会议精神和筹备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的任务交由统战部牵头,及时将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5〕10号)进行任务分解。会同有关部门成功举办全区民族工作研讨会;召开自治区新闻、宣传单位、经济部门等不同类型的宣传贯彻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研讨班;代自治区党委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全区民族工作会议于9月21日隆重召开,有力地推动全区民族工作。
        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出台后,自治区统战部及时召开宗教工作联席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提出具体要求;举办自治区四个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会同自治区宗教局分东西两片举办全区《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共有200多名统战、宗教部门干部参加培训学习;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宗教工作责任制》、《内蒙古自治区宗教工作责任追究制》等两项制度;组织召开全区宗教工作座谈会和全区宗教界“两个文明”建设表彰及经验交流会;妥善处理天主教、伊斯兰教两位会长的丧葬及后事;全年共召开11次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和处置宗教领域的一些重点、热点问题和涉及宗教因素的突发事件及境外利用宗教对全区进行渗透的事件;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了一系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的团结和谐和社会稳定。
        【多党合作】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发出后。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立即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同志及无党派人士参加的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座谈会,引导大家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接着召开三个片会,对盟市委统战部学习贯彻党中央5号文件精神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党校联合举办全区多党合作专题研讨班。认真抓多党合作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帮助民主党派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全年共召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座谈会、谈心会7次,情况通报会3次。在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各类培训班14期,培训各类人员650余人次。选派87名党外干部到党中央统战部、党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接受培训,选派5名党外干部出国培训,推荐12名党外干部赴区内外挂职锻炼。进一步完善《党外领导干部联系制度》,确定自治区党政领导交友名单,全区共有56名党外代表人士与19名自治区党政领导建立联系关系。以社团为纽带,加强同各界人士的联系,与沿海发达省区、港澳台地区及蒙古国的30多个社团组织建立友好关系。
        按照党中央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成自治区九届政协届中增补非中共委员、常委工作。协助民进、九三学社区委分别在赤峰、呼伦贝尔市建立了民主党派市级委员会。为6个民主党派、工商联分别协调落实每年10万元的调研经费,并解决其它方面经费不足的问题。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内蒙古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内组通字〔2005〕8号)。年末,召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第二次联席会议,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进行研究与探讨,形成共识,并提出目标和措施。全区12个盟市也全部建立组织部、统战部联席会议制度。由于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全区县处级以上党外干部已由2002年的600余名增加至800余名,其中副省级党外干部6人,12个盟市政府(行署)全部配齐党外副盟市长;盟市人大、政协有党外副主任、副主席54人;101个旗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有党外副主任、副主席275名;政府领导班子中有党外副旗县(市区)长99名;自治区直属厅局、有关人民团体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领导班子中共有党外厅级干部19名,处级干部296名。

    (贺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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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领导名录】 
        部      长:伏来旺(蒙古族)                    
        副  部  长:杨舜才(3月任职)       阿迪雅(蒙古族2月任职)           
                   胡其图(蒙古族2月离任) 马国祥(回族)                    
                   侯世忠(3月任职)       施文学(蒙古族)                  
        巡  视  员:莫日根(蒙古族11月离任)                                
        助理巡视员:白玉金(满族)          和  光(满族)                    
        【概况】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行政编制49名,少数民族干部19人,妇女干部9人,大专以上学历47人。
        【整合统一战线资源】  围绕全区“十一五”规划的制定,积极引导,组织协调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就加强宏观调控、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区域发展等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广泛开展考察调研,完成调研报告16篇,在数量和质量上比上年均有所提高,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推动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牵头,会同工商联及有关部门开展评选自治区第二批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活动,表彰25名优秀民营企业家,对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起到鼓舞和激励作用。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对工商联、商会、光彩会、台联、侨联、海联会等统一战线中的社团组织进行整合,对招商引资工作进行认真谋划。自治区政府在香港举办“内蒙古·香港经贸活动周”期间,自治区统战部积极参与,广泛开展联络联谊、牵线搭桥工作,在招商引资活动中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并得到广泛的好评;夏秋之交,组织“光彩事业科尔沁少数民族地区行”活动,帮助通辽市招商引资获得成功,引进资金55亿元;经自治区台办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促成台湾台塑集团与自治区政府签订240亿元的投资协议。与此同时,发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年内,全区共实施光彩事业项目37个,投资总额174.4亿元,到位资金6.5亿元,向中国光彩会推荐全国重点光彩事业项目8个。与上年相比,投资总额增加近30亿元。
        【民族宗教工作】  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结束后,自治区党委将贯彻会议精神和筹备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的任务交由统战部牵头,及时将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5〕10号)进行任务分解。会同有关部门成功举办全区民族工作研讨会;召开自治区新闻、宣传单位、经济部门等不同类型的宣传贯彻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研讨班;代自治区党委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全区民族工作会议于9月21日隆重召开,有力地推动全区民族工作。
        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出台后,自治区统战部及时召开宗教工作联席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并提出具体要求;举办自治区四个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会同自治区宗教局分东西两片举办全区《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共有200多名统战、宗教部门干部参加培训学习;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宗教工作责任制》、《内蒙古自治区宗教工作责任追究制》等两项制度;组织召开全区宗教工作座谈会和全区宗教界“两个文明”建设表彰及经验交流会;妥善处理天主教、伊斯兰教两位会长的丧葬及后事;全年共召开11次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和处置宗教领域的一些重点、热点问题和涉及宗教因素的突发事件及境外利用宗教对全区进行渗透的事件;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广泛开展了一系列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全区的团结和谐和社会稳定。
        【多党合作】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发出后。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立即召开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同志及无党派人士参加的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座谈会,引导大家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接着召开三个片会,对盟市委统战部学习贯彻党中央5号文件精神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内蒙古党校联合举办全区多党合作专题研讨班。认真抓多党合作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帮助民主党派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全年共召开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座谈会、谈心会7次,情况通报会3次。在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各类培训班14期,培训各类人员650余人次。选派87名党外干部到党中央统战部、党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接受培训,选派5名党外干部出国培训,推荐12名党外干部赴区内外挂职锻炼。进一步完善《党外领导干部联系制度》,确定自治区党政领导交友名单,全区共有56名党外代表人士与19名自治区党政领导建立联系关系。以社团为纽带,加强同各界人士的联系,与沿海发达省区、港澳台地区及蒙古国的30多个社团组织建立友好关系。
        按照党中央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民主党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成自治区九届政协届中增补非中共委员、常委工作。协助民进、九三学社区委分别在赤峰、呼伦贝尔市建立了民主党派市级委员会。为6个民主党派、工商联分别协调落实每年10万元的调研经费,并解决其它方面经费不足的问题。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内蒙古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内组通字〔2005〕8号)。年末,召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第二次联席会议,对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进行研究与探讨,形成共识,并提出目标和措施。全区12个盟市也全部建立组织部、统战部联席会议制度。由于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全区县处级以上党外干部已由2002年的600余名增加至800余名,其中副省级党外干部6人,12个盟市政府(行署)全部配齐党外副盟市长;盟市人大、政协有党外副主任、副主席54人;101个旗县(市、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中有党外副主任、副主席275名;政府领导班子中有党外副旗县(市区)长99名;自治区直属厅局、有关人民团体和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领导班子中共有党外厅级干部19名,处级干部296名。

    (贺建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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