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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卷

  • 烟草管理
  •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领导名录】 
        局长总经理:董晓民                                      
        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张福义                                
        副  局  长:陈  余                                      
        助理巡视员:张治平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于1984年组建,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合署办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全区履行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和烟草专营职能。区局(公司)所属满洲里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通辽市、二连浩特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14个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及自治区卷烟销售公司(销售处)、区烟叶生产经营管理部、内蒙古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内蒙古金叶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个直属二级单位。按照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后的机构设置,各盟(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下辖80个旗(县、区、市)烟草专卖局(卷烟营销部)和5个区(市)烟草专卖局。区局(公司)机关共有10个职能处室和3个专业部门,其中专卖管理处(稽查总队)下设东、西部两个支队。至2005年底,全区烟草系统从业人员5810人。
        【经济指标】  2005年,全区烟草系统外销售卷烟395.21亿支,同比增长6.38%。其中,百牌号(含四、五类)卷烟373.98亿支,同比增长14.65%,占系统外销量94.63%;低档卷烟182.32亿支,占系统外销量46.13%,完成低档卷烟销售计划101.29%;期末库存29.93亿支,在库限指标内;全区卷烟平均毛利率18.28%,比上年同期增长4.98个百分点。全年共收购烟叶24.2万担,全部调出,烟叶购销经营实现利润1194万元,同比增长58%。全区烟草行业实现税利10.43亿元,同比增长44.86%,其中利润7.61亿元,同比增长32.70%。全区各分公司实现利润同比全部增长,其中呼和浩特、包头分公司实现利润超过1.4亿元。
        【经济运行】  加强对经济运行分析和调控管理,组织适销对路货源,开展区内卷烟调剂,促销压库,整合品牌,全区经营的卷烟规格由年初的396个控制在年底的317个。烟叶生产经营继续加强与黑龙江烟草进出口公司合作,在全区1/3的烟田被冰雹毁灭的情况下,向受灾农户捐款100万元。区局(公司)加强对多元化经营的管理指导,投资5万平方米的通辽金叶广场和3万平米的二连金叶时代广场先后在“五一”和“十一”开业,整体销售满洲里烟草分公司综合商业楼,清理整合清华同洲公司,盘活资金。金叶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年实现销售收入3.49亿元;实现利润2175.8万元,同比增长39%。自治区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审查认可、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复审和国家局的考核验收及授权。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工作在呼和浩特、赤峰烟草分公司试点。全年全区烟草行业各类事故明显下降,杜绝职工非正常死亡事故。
        【内部管理监督】  自治区局(公司)整顿办下设8个专业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定4个盟市局(分公司)作为专卖、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和综合性工作联系单位。开展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大检查,制定《全区烟草行业加强内部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全区烟草行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配合自治区审计厅开展行业审计,开展经济责任和离任、提任审计。区局设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办公室,并在区内两个卷烟工业企业设立专卖管理监督办公室,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全面加强全区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联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意见》。加大对各产区烟叶收购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开展区内烟叶工商交接等级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双文明建设”实绩考核、人事劳资专项检查、领导班子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大检查等工作不定期对各直属、二级单位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在全区烟草企业开展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大检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开展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专项调研。
        【卷烟营销】  呼和浩特分公司作为全国36个重点城市中第二批网建联动工作达标单位,通过区局(公司)的检查和国家局的复查。开展客户关系管理,合理定量,差异化服务。7月份进行全区网建检查验收,10月在包头组织召开全区网建现场会。至年底,全区共有电话订货户68594户,占零售户总数100%;全区电子结算网上划拨卷烟零售客户24173户,占零售客户总数35.2%,分公司中心市场城网电子结算零售户13372户,占分公司中心市场城网零售客户69.4%。三大工程(基础网络建设、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建设、全区卷烟营销网络建设)已基本完成,信息化基础平台基本建成。区局(公司)开发并运行价格管理子系统,实现计算机辅助管理全区卷烟价格工作模式。修订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烟草行业卷烟价格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执行北方十一省(区、市)卷烟统一批发价格,做好卷烟零售明码标价工作。
        【专卖管理】  各级局确定烟草专卖执法督察人员,建立群众评议制度。下发《关于加强旗县级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工作的通知》。一季度查处通辽烟草分公司开鲁县卷烟营销部体外循环销售卷烟的违纪案件。经过整顿治理,体外循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增强案件经营意识,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联手行动,开展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相继破获包头市“9·13”、赤峰市“11·2”和呼和浩特市“9·29”三个跨地区销售假冒卷烟的网络,受到国家局的表扬。2005年,全区烟草行业共出动打假78418人次,查获违法案件9679起。其中,未从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购进卷烟案件5792起;假冒卷烟案件2597起;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卷烟案件373起;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经营卷烟案件241起;走私卷烟案件8起,其它案件668起。查获假冒卷烟5375.11件,捣毁制假窝点4个,贩藏假烟窝点87个,查获各类型烟机5台,销毁假烟2723.63件,罚没款269.61万元。全年共刑事拘留43人,判刑18人。区局(公司)成立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开展专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全区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分别参加国家局和区局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取得综合排序全国第二和组织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
        【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2005年,呼和浩特、通辽市局(分公司)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巴彦淖尔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局(分公司)被授予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2005年,全区烟草系统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共办理信访举报27件,立案12起,结案11起,纪律处分11人。

    (王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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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领导名录】 
        局长总经理:董晓民                                      
        副总经理纪检组长:张福义                                
        副  局  长:陈  余                                      
        助理巡视员:张治平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公司于1984年组建,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合署办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在全区履行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和烟草专营职能。区局(公司)所属满洲里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通辽市、二连浩特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14个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及自治区卷烟销售公司(销售处)、区烟叶生产经营管理部、内蒙古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内蒙古金叶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个直属二级单位。按照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后的机构设置,各盟(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下辖80个旗(县、区、市)烟草专卖局(卷烟营销部)和5个区(市)烟草专卖局。区局(公司)机关共有10个职能处室和3个专业部门,其中专卖管理处(稽查总队)下设东、西部两个支队。至2005年底,全区烟草系统从业人员5810人。
        【经济指标】  2005年,全区烟草系统外销售卷烟395.21亿支,同比增长6.38%。其中,百牌号(含四、五类)卷烟373.98亿支,同比增长14.65%,占系统外销量94.63%;低档卷烟182.32亿支,占系统外销量46.13%,完成低档卷烟销售计划101.29%;期末库存29.93亿支,在库限指标内;全区卷烟平均毛利率18.28%,比上年同期增长4.98个百分点。全年共收购烟叶24.2万担,全部调出,烟叶购销经营实现利润1194万元,同比增长58%。全区烟草行业实现税利10.43亿元,同比增长44.86%,其中利润7.61亿元,同比增长32.70%。全区各分公司实现利润同比全部增长,其中呼和浩特、包头分公司实现利润超过1.4亿元。
        【经济运行】  加强对经济运行分析和调控管理,组织适销对路货源,开展区内卷烟调剂,促销压库,整合品牌,全区经营的卷烟规格由年初的396个控制在年底的317个。烟叶生产经营继续加强与黑龙江烟草进出口公司合作,在全区1/3的烟田被冰雹毁灭的情况下,向受灾农户捐款100万元。区局(公司)加强对多元化经营的管理指导,投资5万平方米的通辽金叶广场和3万平米的二连金叶时代广场先后在“五一”和“十一”开业,整体销售满洲里烟草分公司综合商业楼,清理整合清华同洲公司,盘活资金。金叶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年实现销售收入3.49亿元;实现利润2175.8万元,同比增长39%。自治区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审查认可、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复审和国家局的考核验收及授权。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工作在呼和浩特、赤峰烟草分公司试点。全年全区烟草行业各类事故明显下降,杜绝职工非正常死亡事故。
        【内部管理监督】  自治区局(公司)整顿办下设8个专业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定4个盟市局(分公司)作为专卖、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和综合性工作联系单位。开展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大检查,制定《全区烟草行业加强内部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全区烟草行业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配合自治区审计厅开展行业审计,开展经济责任和离任、提任审计。区局设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办公室,并在区内两个卷烟工业企业设立专卖管理监督办公室,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关于全面加强全区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联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意见》。加大对各产区烟叶收购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开展区内烟叶工商交接等级监督检查工作。结合“双文明建设”实绩考核、人事劳资专项检查、领导班子考核以及党风廉政大检查等工作不定期对各直属、二级单位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在全区烟草企业开展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大检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开展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专项调研。
        【卷烟营销】  呼和浩特分公司作为全国36个重点城市中第二批网建联动工作达标单位,通过区局(公司)的检查和国家局的复查。开展客户关系管理,合理定量,差异化服务。7月份进行全区网建检查验收,10月在包头组织召开全区网建现场会。至年底,全区共有电话订货户68594户,占零售户总数100%;全区电子结算网上划拨卷烟零售客户24173户,占零售客户总数35.2%,分公司中心市场城网电子结算零售户13372户,占分公司中心市场城网零售客户69.4%。三大工程(基础网络建设、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建设、全区卷烟营销网络建设)已基本完成,信息化基础平台基本建成。区局(公司)开发并运行价格管理子系统,实现计算机辅助管理全区卷烟价格工作模式。修订完善《内蒙古自治区烟草行业卷烟价格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执行北方十一省(区、市)卷烟统一批发价格,做好卷烟零售明码标价工作。
        【专卖管理】  各级局确定烟草专卖执法督察人员,建立群众评议制度。下发《关于加强旗县级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工作的通知》。一季度查处通辽烟草分公司开鲁县卷烟营销部体外循环销售卷烟的违纪案件。经过整顿治理,体外循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增强案件经营意识,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联手行动,开展卷烟打假专项行动,相继破获包头市“9·13”、赤峰市“11·2”和呼和浩特市“9·29”三个跨地区销售假冒卷烟的网络,受到国家局的表扬。2005年,全区烟草行业共出动打假78418人次,查获违法案件9679起。其中,未从当地烟草批发企业购进卷烟案件5792起;假冒卷烟案件2597起;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卷烟案件373起;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经营卷烟案件241起;走私卷烟案件8起,其它案件668起。查获假冒卷烟5375.11件,捣毁制假窝点4个,贩藏假烟窝点87个,查获各类型烟机5台,销毁假烟2723.63件,罚没款269.61万元。全年共刑事拘留43人,判刑18人。区局(公司)成立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区开展专卖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组织全区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分别参加国家局和区局组织的统一考试,并取得综合排序全国第二和组织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
        【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2005年,呼和浩特、通辽市局(分公司)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巴彦淖尔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局(分公司)被授予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2005年,全区烟草系统两级纪检监察机构共办理信访举报27件,立案12起,结案11起,纪律处分11人。

    (王爱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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